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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野流星-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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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华说道:“不错。”

唐加源道:“那么我拜托你一件事情,我还要迟些时候才回天山。数月的我在川西见到崆峒派的掌门人洞真子,他托我把一个锦匣带给家父,你可以给我带去么?”

孟华说道:“唐大侠信得过我,晚辈自当效劳。”

唐加源笑道:“你又和我客气了,什么晚辈不晚辈的,令弟是我师弟,咱们应以平辈论交才是。”

孟华接过锦匣,如有所思,忽地问道:“这位崆峒派的掌门人为人如何?”

唐加源想了一想,说道:“洞真子小事糊涂,大事还是能够持之以正的。你何以有此一问?”

孟华说道:“我见过崆峒派的长老洞玄子和洞冥子,这两个人却似乎不是好人。”唐加源说道:“何所见而云然?”孟华说道:“我的第三位师父丹丘生以前也是崆峒派的……”

话未说完,唐加源已然明白,说道:“对了,听说丹丘生当年被崆峒派逐出门墙,就是洞玄子和洞冥子极力主张的。你是为令师而抱不平?”

孟华说道:“不仅如此,他们还要害我的师父呢。我和洞冥子就打过一架。”

唐加源道:“洞冥子料想不是你的对手,太师叔给小两辈的给予打败,这倒有趣。我也听说这两位崆峒派的长老为人是顽固强横,不过他们的掌门师兄人虽糊涂,还不至于是不辨是非的人。我不知道他交给家父的是什么东西,但趁这个机会,你倒不妨把这件事情说与家父知道,或许他可以帮你三师父作个鲁仲连。”

孟华想道:“崆峒派掌门若能明辨是非,也不至于听师弟的话,把我的师父逐出门墙了。”但心中虽然不以为然,还是多谢了唐加源的好意。

孟华接过锦匣,一看日头已经过午,说道:“对不住,我可要告辞了。”唐加源知他身有要事,必须赶路,便道:“好,但愿咱们能在天山再见。”于是两人分道扬镳。

那匹马好像还认得主人,挨擦着孟华,欢嘶不已。孟华得回骏马,心情轻松许多,自忖是有把握可以在十天之内追上尉迟炯了。此时大雪早已止了,雪后新晴,天色良佳。孟华跨上坐骑,绝尘而去。

此次西方,他最挂念的是两件事情:第一件是要赶快找着尉迟炯;第二件就是为他的三师父丹丘生而担心了。金碧漪曾经答应过他,可以代他请求父亲出头,替丹丘生化解这个梁子。不过他们父女先回家一转方始再来,是否能够找得崆峒派的掌门也还在未可知之数。作鲁仲连的人虽然甚为造当,这个希望毕竟还是多少有点渺茫。

如今是他替崆峒派的掌门人代送锦匣去给天山派的掌门人唐经天,唐经天愿作调停,可以顺理成章以回礼为名,叫孟华拿他的亲笔函去化解,那就更实际了。

两桩心事,都有顺利解决的希望。人逢喜事精神爽,孟华轻骑赶路,驰过草原,跨过雪山,连日奔波,一点也不觉得劳累。

高原雪山上的景色甚为奇异,常常可以看见矗立的一根根冰柱,远望像枝枝利箭,上刺青天,近看像高大的玻璃管子,洁白透亮,要是碰到晴天,在阳光的照射之下一就会现出七彩虹霓。但要碰到阴天响雷,也常有冰柱崩塌的现象。孟华碰过两次,好在距离很远,没给波及,倒是给他看到了罕见的奇景。

雪山上有一种野生的灰色大蘑菇,直径达一尺有多,采一只举起来就像一把伞,戴在头上又像一个斗笠。这种蘑菇煮熟来吃味道非常鲜美,吃一只蘑菇,食量大的人也足够充饥了。孟华把干粮省来,有好几天就是靠吃这种蘑菇度日的。可惜漪妹不能和我同行,否则这趟奇异的旅程就更饶趣了。”孟华心想。

沿途孟华经过九个部落,他拿着罗海给他写的回文书信,拜访各部落的酋长,进行得非常顺利,一听得尉迟炯不在那儿,他立即就走。第八天,他拜访第十个部落的酋长,得知尉迟炯刚刚走了一天。料想明天晚上,至迟后天就可以追得上尉迟炯了,心情更为舒快。

孟华兼程赶路,第二日朝阳甫出的时分,已是离开那个部落二百多里了。罗海送给他的那匹坐骑,不但跑得快,而且擅走长途,连日奔驰,昨天一个下午就跑了将近二百里路,仍是不显疲劳,跑得和平常一样的快。这天他是天未亮就动身的,不过一个时辰,在崎岖的山路上又已走了三四十里了。“照这样走法,今天日落之前,恐怕就可以追得上尉迟大侠了。”孟华心想。

哪知跑下一条山坡的时候,忽地马失前蹄,孟华只觉连人带马,突然向下一沉!

原来有人在山脚掘了一道深构,铺上草皮浮泥,有三丈多长,一丈多阔。马从山上疾驰而下,登时跌落陷阱,与此同时,飕飕连声,埋伏在长茅野草丛中的敌人,也用乱箭向他射来了。好个孟华,在这性命呼吸之间,显出了超卓不凡的本领。那匹骏马跌落陷阱,他却己是从马背上腾身而起,俨如鹰隼穿林,掠波海燕,从箭雨之中穿过。脚尖未曾点地,宝剑早已出鞘,银虹电绕,断箭落了满地。

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平平稳稳地落下地来,刚好掠过那道三丈多的深沟。孟华稳住身形,抬头一看,只见九个红衣喇嘛正在乱草丛中跃出,对他采取包围态势。

“好小子,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踏进来。在小金川闹得不够,居然还敢到回疆捣乱!”为首那个喇嘛喝道。声音铿铿锵锵,宛如金属交击。说的汉语刺耳非常。原来,正是那个以前在小金川曾经和他交过手的天泰上人。

天泰上人本是“四僧”之首的人,如今连他在内共有九个喇嘛,原来跟随他的那三个喇嘛也在其中,比起在小金川的“四僧”,人数多了不止一倍!

九个喇嘛一样装束,使的也是同样的兵器——九环锡杖。九根锡杖,九九八十一个铜环同时摆动,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震得孟华耳鼓嗡嗡作响,不觉有点儿心烦意乱。孟华有过在小金川和他们交手的经验,情知若是给他们布成阵势,只怕自己就没有把握可以破阵突围了。

在小金川之时,孟华是全靠金碧漪赶来助阵,才能打败“四僧四道五官”的。如今对方虽然少了“四道”“五官”,但原来的“四僧”却变为“九僧”,这些番僧同出一门,最善于群斗,孟华少了一个得力的助手,实是难操胜算,只有趁他们阵脚未稳之时,来个快刀斩乱麻的速战速决了。正是:

马失前蹄惊中伏,又挥宝剑斗凶僧。

    正文 第三十四回 打碎毒杯救大侠 计擒恶霸获名驹

主意打定,孟华一声大喝,立施杀手!

这九个红衣喇嘛乃是按照乾、坤、良、兑、离、震、龚、坎八个方位布成阵势的。八个喇嘛各占一个方位,武功最强的天泰上人则居中策应。孟华倏地出手,坎位的那名喇嘛首当其冲,按照阵法,龚震两个方位的喇嘛各出锡杖抵御,引他深人阵中。

哪知孟华的剑法不但快到极点,而且奇诡莫测,眼看他的剑势本是向坎位刺来,那三个并肩抵御他的喇嘛只觉眼睛一花,孟华的剑势已是突然转向,指到了离位的那名喇嘛了。这名喇嘛是未曾和孟华交过手的。

一来是阵势未曾合拢,二来是这名喇嘛没有和孟华交手的经验,他一见剑光,横杖一挡,正好露出左胁的空门,只听嗤的一声,紧接着当的一响。那名喇嘛已中了一剑,淡血流出,把大红袈裟染得更红了。这还幸亏是居中策应的天泰上人一见不好,锡杖立即打来,来得及时,否则他已是性命不保。

孟华的宝剑给天泰上人的锡杖碰个正着,虎口微觉酸麻,冷笑说道:“败军之将,亦敢言勇?”冷笑声中,身形平地拔起,天泰上人呼的一杖从他脚底扫过,说时迟,那时快,他的长剑已是凌空击下,左右闪动,径刺天泰上人一双眼睛!

天泰上人硬接他那一剑,也是不由得胸口一震,心中大吃一惊:“这小子比起两年前在小金川的时一候,不但剑术精妙得多,功力也好像居然在我之上了。”眼看他的剑势凌空下击,凌厉非常,不觉慌了。不求有功,但求无过,连忙沉肩缩背,身躯矮了半截,禅杖反圈回来,护着顶门。

哪知孟华又是一招避强击弱,避实在虚,半空中一个鹞子翻身,指东打西,指南打北,几乎是在同一时间,一招之内,连袭良位和坤位的两名喇嘛。天泰上人忙于防御自身,在这瞬息之间,哪里还来得及按照原来的阵法居中策应?

孟华以家传的快刀刀法化为剑法,在伤了那两名喇嘛之后,一招“夜战八方”,剑势所及,当真是有如惊虹骇电,不过片刻,另外三名喇嘛又已伤在他的剑下,天泰上人的阵势根本布不成功!

此时没有受伤的只有天泰上人和两个武功较强的喇嘛了。虽说“较强”,也仅是暂时能够招架而已。

六个业已受了伤的喇嘛,哪里还敢再拼,发一声喊,全部跑了。天泰上人一手挥杖,一手挥舞袈裟,当作盾碑,掩护徒众撤退。他的内功造诣确也不凡,一件柔软的袈裟,居然挥舞得呼呼带风,严如一片红霞,裹住孟华的剑光。

孟华喝道:“有胆的你莫逃!”剑光一起,俨如黑夜繁星,千点万点,直洒下来。这一招名为“星汉浮磋”,正是他新近学到手的一招天山剑法中的追风剑式,却用自己的家传快刀刀法使出来,快上加快,即使是金逐流和唐加源使这一招,恐怕也及不上他使得如此凌厉。

顿然间红霞尽敛,天泰上人那件大红袈裟己是穿了个窟窿。那两个未曾受伤的喇嘛亦已跑了。

天泰上人振臂抛出袈裟,喝道:“好小子,暂且让你逞强,有胆的你来追我!”

孟华挑开袈裟,只见天泰上人已是一溜烟似的跑出了百步开外,他和那两个喇嘛是各自向不同的方向跑的。

以孟华的轻功,追上天泰上人并非难事。不过估计恐怕也得半个时辰。

一来恐怕他们另有阴谋诡计,二来孟华有要事在身,此时他只怕时间不够,焉能再追穷寇?

抱着万一的希望,孟华回过头来,察看那匹跌落陷阱的坐骑,希望它没有受伤,尚堪使用。可惜希望成为泡影,那骏马缩成一团,卧在沟中,口吐白沫,动也不能动。头上插着一支箭,眼看就要死了。一支箭竞能射杀一匹骏马,显然是毒箭无疑。孟华想起刚才的惊险,不禁出了一身冷汗。他不忍这匹伴随了他多日的坐骑受苦,只好闭着眼睛在它的咽喉刺了一剑,让它死得痛快一些。

失了坐骑,孟华只好跑路了。本来他以为可以在日落之前追得上尉迟炯的,如今可不由得大大担忧了。

要知他从丁兆鸣那里得来的消息,说尉迟炯所要联络的回疆十三个部落之中,最后那两个部落的酋长是和清廷有勾结的。他们很有可能谋害尉迟炯。如今孟华已经走过了十个部落,连同罗海所属的那个部落则是十一个了。亦即是说尉迟炯就有可能在前面那个部落遇害。

从第十个部落到第十一个部落,普通的坐骑要走三天。孟华原来的估计是在今天日落之前,至迟明天上午可以追上尉迟炯的,那当然可以没事。但如今他失了坐骑,轻功多好,恐怕也不能在两天之内赶到了。

三个月前,他在赴西藏的途中,已经见到“五官”之首的邓中艾,如今又碰上了“四僧”之首的天泰上人,心中难免更增忧惧。

“清廷在小金川的高手,一批批的调来。邓中艾在拉萨出现,拉萨就发生布达拉宫之变,如今这个番僧在此出现,自必也是有所为而来。今日之事,恐怕就是他们和天狼部的酋长计划好的。为的不是要对付我,而是要消灭有可能来帮忙尉迟大侠的可疑人物,好令尉迟大侠在深入虎穴之后孤立无援。我是适逢其会,给他们碰上了。”孟华心想。天狼部就是前面的那个部落。

从种种迹象,他发现尉迟炯的危机越来越大,恨不得翼飞到天狼部。可惜他的轻功虽好,却不是飞毛腿。有什么办法能够在明天赶到呢,走了一个白天,还未到整个行程的三分之一,天色又快黑了。

忽听得马铃声响,孟华抬头一看,只见前面来了一个骑马的老牧人。

孟华如获至宝,连忙跑上前去,拦住马头。他的身上沾满泥沙鞋穿衣烂,形状极为狼狈。那老牧人大吃一惊,喝道:“你想干什么,我是身上没有分文的穷汉!”

孟华连忙用新学来的哈萨克方言结结巴巴地说道:“我不是强盗,我想买你这匹坐骑。”说罢拿出一锭黄金,塞到那老牧人的手里。

新疆是产金的地方,老牧人虽然家贫,金子是见过的,一看他这锭金不假,反而更为疑惑了。在新疆黄金虽然不如内地珍贵,但这锭黄金还是足以购买一匹强壮的好马的。他自问自己这匹劣马,可值不了这个价钱。

“这是我自用坐骑,多少钱也不卖的。”老牧人说道。

孟华人急智生,说道:“你知道巴纳族的罗海族长吗?”那老牧人怔了一怔,说道:“他是我们哈萨克族的老英雄,我怎能不知?你和他是……”

孟华说道:“你看,这是他亲笔写的书信。”无可奈何,他只好拿出罗海给他的介绍信了。这本来是给各个部落酋长看的。幸好这老牧人识得回文。

老牧人看过书信,对孟华没那么害怕了。但还是疑心未消。0“你从罗海那里来,怎的没有坐骑?”老牧人问道。

孟华说道:“我知道你见我这副形状,心中一定奇怪。实不相瞒,我是中途遇盗,坐骑给强盗射毙了的。”

那老牧人道:“奇怪,我们这个地方,一向太平,从没听说有强盗的。你碰上的是些什么强盗?”

孟华只好耐着性子和他说个明白:“是一帮西藏来的喇嘛,他们在我必经之路掘下陷阱。唉,我那匹坐骑还是罗海送给我的呢,中了他们的毒箭,跌下陷阱死了。”

“哦,你的坐骑是罗海送给你的吗?那一定是匹名种骏马了?”

急惊风碰上慢郎中,孟华只想赶快完成这宗交易,偏偏老牧人缠着他问,问的又是他认为无关紧要的问题。

“不错,那匹马是罗海的坐骑,全身毛白,只是四蹄有许多红色的斑点的。”孟华知道急也没有用,索性把这匹马的形状都清清楚楚的描绘出来。

老牧人大喜说道:“不错。你说的对了,它有个名字,叫做雪里红,你知道么?”原来他曾经见过罗海这匹坐骑,至此方才确信孟华的确做过罗海的贵宾。

孟华说道:“那么你肯把这匹马卖给我吗?”

老牧人道:“不行!”

孟华想到说了半天还是不行,大失所望,只好颓然离去。

那老牧人却忽地哈哈一笑,说道:“小伙子,我的话都未曾说完呢,回来,回来!”

孟华转过身来,说道:“你肯改变主意吗?”

老一牧人道:“我的主意是不改的。要买不行,但我可以送给你!”

孟华又惊又喜,说道:“那怎么行?”

老牧人道:“我这匹马本来是不卖的,把你当作好朋友才送给你。那若要给钱,就是不把我当作朋友了,我只好收回。你别替我担心,我家里还有一匹母马,就快要生产了。我虽然并不富裕,一匹马送给朋友还送得起。”

孟华见他如此诚恳,当真是却之不恭,受之有愧,只能接受他的赠与了。

老牧人笑道:“小伙子,别急,回来。我还有话和你说呢。你要找我们的格老,你知道应该怎样走吗?”

孟华霍然一省,连忙说道:“正要请教老丈。”

老牧人说道:“我教你走一条捷径。”恐怕他听不明白,折下一根树枝,在沙士上画出一张地图。孟华本来早就打听清楚,知道怎样去天狼谷的,但却不知有这么一条捷径。按照老牧人所教的走法,最少可以减少三分之一路程。

孟华大喜道谢,老牧人道:“你是来帮忙我们的,要讲客气的话,应该是我向你道谢才是。不过,你可要小心,别欢喜得太早了。”孟华听他话里有因,连忙问道:“前途可是还有什么艰险么?”

老牧人道:“途中会不会有意外发生,我不知道,但你到了我们格老那儿,可要特别小心防备。”

孟华心头一跳,问道:“为什么?”

老牧人叹口气,道:“我们的格老前几年还好一些,这两年却是变成贪得不厌,只知道强迫牧民‘献纳’了。生下两匹小马,他要一匹;淘出来的金沙,他要分个七成。

“这还不说,还时常有些不明来历的人到他那里,作威作福,走的时候,总要带走一大堆礼物,那可都是我们百姓的血汗啦。有人说那些人都是在北京的满洲鞑子皇帝派来的。”

孟华心中一动,问道:“最近有些什么样的人来过吗?”老牧人说道:“我正要告诉你,你所碰上的那九个红衣喇嘛,就是我们格老的上宾,他们大约是十天之前来的。前两天说是走了,我们正自欢喜,谁知却还留在这儿。昨天有人见他们在山下挖泥动士,不知是干什么。原来是干害人的勾当。”

孟华心想,那九个喇嘛,已经伤了六个,恐怕是来不及赶回天狼谷了。于是问道:“除了那九个喇嘛之外,还有什么可疑的人物在你们格老那儿吗?”

老牧人道:“有呀,和那些喇嘛同来的还有两个汉人,格老对他们好像比那些喇嘛还要尊敬。那些喇嘛离开天狼谷之后,他们还留在那儿。”

“多谢你告诉我许多事情,我会当心的了。”孟华谢过了老牧人,便即跨上他送的坐骑继续前行。虽然走的捷径,但可惜这匹马却是比他原来的坐骑差得太多。第二天入黑时分,方才赶到天狼谷。

暮霭苍茫中,只见那座山峰好似一头蹲着的巨狼,头部较为平坦,两翼危崖伸展,像是意欲攫人而食的狼爪。往山上望隐隐可见一道围墙,围着一座堡垒。

孟华的坐骑,已是口吐白沫,疲不能兴。山坡极为峻岖,料想它是无力走上去了。孟华将它放开来道:“多谢你驮我走了这许多路,你自己吃草去吧。”独自登山。

哪知倦马长嘶之声,却惊动了巡逻的兵士,孟华刚踏步进天狼谷,乱草丛中忽地出现四个回兵,喝道:“你是什么人,来此何事?”

孟华无暇与他们细道其详,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手法,点了四个人的穴道。这四个人本是大狼部酋长手下的头等卫士,但碰上孟毕这样的高手,印是毫无抵抗的余地。他们的刀枪还未来得及举起来,便一个接着一个的“卜通”倒地了。孟华笑道:对不住,委屈你们在这里躺两个时辰。”幸亏谷中只有这四个巡逻的回兵,并没打草惊蛇。

孟华施展轻功,借物障形,直奔“狼窝”山上险要之处,虽然没有哨岗,却也给他神不知鬼不觉的直上山头,连过十几座哨岗,都没有被人发现。”

天色已黑了。这晚的天色倒是很“好”,无月无星,有利于他偷入堡垒。不过,在他获得意外的顺利到达堡垒之际,心中却是忐忑不安:“尉迟大侠此刻不知如何,我会不会来迟了呢?”

尉迟炯怎么佯了?

此际他正在和天狼部的首长把酒言欢。他是在主人为他而设的按风宴上。

他和天狼部的酋长谈得很是投机,酋长慷慨激昂,发誓与义军联手抗清。

他经过十个部落,十个部落的酋长都是和他说的差不多同样的话。倘若勉强要找不同之处,只是这个天狼部的酋长说得更加漂亮,更为动听而已。

他本来是个精明老练的人,但可惜正因为他习以为常,以为这个酋长和他拜访过的那十个酋长都是一样一是以身陷危机,竞不自知。

酋长一拍‘乒’,两个仆人走了出来。一个捧着漆盘,盘中放着一壶酒,一个捧着一块折得厚厚的红布,上面放着一把尖刀。

天狼部酋长肃立说道:“难得尉迟大侠不远千里而来,帮忙我们抵抗满洲鞑子。请干一杯血酒,祝贺咱们定盟。”

“杀血定盟”是一种很隆重的誓约,在喝过血酒之后,双方订约之盟便算告成。如有背约,必遭天谴。所以这杯血酒,尉迟炯是非喝不可!而他当然也是以十分愉快的心一情,接受这个“杀血定盟”的。

酋长首先拿起尖刀,刺破自己的中指,挤出几滴血珠,滴入酒壶,尉迟炯跟着也这样做。

仆人倒了两杯酒,分给酋长和尉迟炯。酋长说道:“先干为敬”,一仰脖子,把盛得满满的一杯酒一口吞下。

尉迟炯举起酒杯,正要喝酒。只觉这酒芬芳扑鼻,只是香气之中,稍稍杂有一点血腥气味。几滴血混在一壶酒中,本应血腥之味极淡,甚至不能察觉的。不过一来是酋长首先喝了,二来尉迟炯每到一个部落都是曾喝血酒的,做梦也想不到这个酋长会有异心,是以虽然闻到一点血腥气味,亦是不以为奇。

“祝贵我双方,腹约水固。同心合力,患难相助。”尉迟炯说道。说完之后,便即举杯。

正当他将喝未喝的时候,忽听得外面有喧闹的声音,酋长一皱眉头,喝道:“什么人在外面闹事?”

“为什么不许我进来?岂有此理!”外面一个粗豪声音传入厅中。

一个卫士禀道:“是苏合他要硬闯进来!”苏合是天狼部一个甚有威望的老军官,虽然业已退休,酋长也得尊敬他几分的。

酋长皱眉道:“你告诉他我的禁令没有?”

那卫士道:“早已告诉他了。我说格老要款待贵宾,请他明天来。可是他非现在进来不可。”话犹未了,外面又在大吵特吵了。

酋长说道:“好,你叫他稍待片刻,我马上出来见他。这总可以了吧!”

说罢回过来,笑道:“我管束部下不严,真是不好意思,别给他扰乱咱们的正事,尉迟大侠,你请喝吧!”

尉迟炯对他们的吵闹莫名其妙,却不愿意多管别人闲事,此时见酋长已经转过身来,面向着他,于是重新把酒杯举起,准备按照礼节,当着酋长的面喝了这杯血酒,酒杯刚刚触及唇边,忽觉微风飒然,一枚钱镖已是奔他打来。

尉迟炯身经百战,哪能这样轻易受人暗算?一觉微风飒然,空着的那只左手中指一弹,“铮”的一声,已是把那枚钱镖弹开。不过如此一来,他却也无暇喝下那一杯血酒了。而且在他弹开钱镖的时候,他也禁不住心头蓦地一动,觉得这枚钱镖打得颇有“蹊跷。”

“这人打暗器的手法很是高明,功力也很不弱。但何以他的钱镖却并非是打向我的要害,倒像是要打中我手中的酒杯呢?”要知尉迟炯是个武学大行家,指尖和钱镖一碰,不但立即知道对方的功力,暗器所要打的部位,他亦已了然于胸。

心念未已,第二枚钱镖又已闪电般的来到。这次尉迟炯故意不加防御,只听得当的一声,酒杯落地,碎成片片。不出他所料,这人的用意果然只是在于打碎他的酒杯。

不用说这个用钱镖打碎尉迟炯酒杯的人就是孟华了。他来得可正是时候!

说时迟,那时快,孟华在屋檐上一个“倒挂金钩”,跟着一个“鹞子翻身”,砰的一掌击出,已是破窗而入!

“尉迟大侠,这是毒酒,千万不能喝!”孟华脚尖着地,便即叫道,同时迅即点倒了两个向他扑来的回兵。

别人说的话尉迟炯或许不信,但孟华帮忙过义军的事情他是知道的,孟华说的话他可不能不信!

事起仓卒,那两个“仆人”可是应变奇快!

尉迟炯还未来得及和孟华说话,那两个仆人已是不约而同,蓦地出手,向尉迟炯夹攻。

“蓬”的一声,尉迟炯和左面攻来的那个“仆人”双掌相交,把那“仆人”震得抛了起来,但尉迟炯的身形也禁不住一晃。虽然是尉迟炯大占上风,却也令他大感意外。这人居然能够硬接他的掌力,哪里是什么“仆人”,分明是一流高手。

第二个“仆人”武功更为怪异,一出手便是一股刺骨的寒风径袭过来,饶是尉迟炯的内功深厚,也是不禁机伶伶的打了一个寒噤。

尉迟炯喝道:“好呀,原来你是阳继孟!”阳继孟是当今之世唯一把“修罗阴煞功”练到第八重的大魔头,尉迟炯是知道他和丹丘生争夺石林之事的,不过以前却没见过。虽然没有见过,他的“修罗阴煞功”一使出来,尉迟炯也知道他是谁了。

尉迟炯未曾有过抵御“修罗阴煞功”的经验,迅即掣出宝刀。只听得“铮”的一声,阳继孟双掌劈而为指戳,恰好弹着刀背。他的“修罗阴煞功”已练到第八重,“隔物传功”的本领亦已大胜从前,尉迟炯虽然禁受得起,这瞬间也是突然感到一股奇寒之气,直冲他的寸脉。刀锋一歪,竟然未能劈个正着。不过虽然未能劈个正着,快刀斜削而过,亦已在阳继孟的臂上划开了一道浅浅的伤口。

阳继孟踢开桌子,跃出一丈开外一刚才和尉迟炯交手的那个“仆人”,此时身形着地居然没有受伤。他身向前闯,掌力却是后发。这股掌力汇合了阳继孟的第八重的修罗阴煞功,把尉迟炯挡了一挡。

说时迟,那时快,孟华点倒了两个回兵,正好碰着了夺路奔逃的这个仆人。孟华“啊”的一剑,便刺过去,喝道:“姓叶的,在拉萨我饶了你,你又跑到这里兴风作浪!”原来这个“仆人”,不是别个,正是大内三大高手中名列第二的叶谷浑。在玉树山上和布达拉宫曾经两次和孟华交过手的。

叶谷浑的大摔碑功夫有开碑裂石之能,平素也是以掌力自负的,想不到今天只是一交手,便败在尉迟炯的掌下。此刻又认出了这个少年乃是剑术奇横的孟华,前两次交手他都稍稍吃亏,他如何还敢恋战?

叶谷浑双掌齐发,以退为进,全力发出一招。阳继孟跟着也是一掌劈到,孟华练了三年的张丹枫所传的“内功心法”,正好是“修罗阴煞功”的克星“寒膛扑面”卷来,连尉迟炯刚才都要打个寒噤的,他居然神色不变,剑法也是挥洒自如。一招“大漠孤烟”,左刺阳继孟,右刺叶谷浑。

不过他虽然可以抵御“修罗阴煞功”,如还是敌不过阳、叶二人联手并发的掌力,一剑刺空,禁不住身向后退。尉迟炯陡地一声大喝:“鼠辈有胆的与我见个真章!”提刀扑上。就在此,只听得叶谷浑“哎唷”一声,可是他却和阳继孟从那个刚刚给孟华打开的窗子窜了出去。原来他急于逃命,被孟华刺了一剑。这一剑在他的肩头刺了一个颇深的伤口。孟华暗暗叫了一声“可惜!”可惜只差三分就可洞穿他的琵琶骨。

此时在这大客厅里早已乱成一团,参与宴会的酋长这边的人横七竖八的倒了满地。

还没有倒下去的人,也在牙关格格作响,浑身直打寒颤,原来他们是被阳继孟的“修罗阴煞功”波及,此时正在冷得发僵,有几个还能走动的赶忙生起火来。

天狼部的酋长有随从保护,围在他的身边保护他的随从差不多都倒下去了,他所受的寒气还不算太深,可以勉强支持得住,但也躲在一角抖抖索索了。

尉迟炯权衡轻重,拉住孟华说道:“穷寇莫追,料理此处的事紧要。好在这两个鹰爪孙也都给咱们伤了。”

可是怎样料理此处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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