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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出柯伊伯带-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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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看出那东西是水槽,它就一定是水槽!
  多谢七头狼,不仅没把韦德尔留的水饮得一滴不剩,还剩了许多,足够海歌灌个饱。有了水,那一大团夺命的面包一下子就咽下去了,他翻翻白眼,喉头颤动两下,贪婪地大口吸气。
  总算是缓过劲来了……
  喝完水,回到空地上,海歌不再饥饿难耐。他拾起剩下的面包,这回能细细品味那特有的麦香了,就用脏手撕着,一小块一小块往嘴里送。等手里空了,他依然舍不得走,可怜巴巴地望着那抹投在地面的黄光,悄悄对自己说:“如果我也能走进那间屋子,躺在床上睡一觉,该多么好啊……好像很久都没体会过,躺在一张真正的床上的感觉了……”
  这一夜,海歌就蜷缩着睡在旧仓库的墙垣旁。他捡来一堆稻草和枯枝做成个窝,像只猫似地钻进去,仅把脑袋露在外面。直到入睡,旧车库里的灯也没熄灭,他迷迷糊糊地想,原来那人习惯晚上开着灯睡觉……
  毕竟要入冬了,白天再热,夜间也会起寒意。海歌冻得手脚冰凉,内心却很踏实,一个多月来,他真正睡了个好觉。
  其实这远离市中心的废弃贫民窟并不安全,往更远处走,就是没经开发的郊野,近处的山丘也人迹罕至,特别是小山上还盘踞着野狼。野狼固然可怕,海歌却始终想着车库房子里住着流浪艺人,既然那群狼是他的朋友,他不会任由它们伤害人类的。
  海歌一直酣睡到第二天早晨七点才醒。
  其实早在三个小时前,太阳就高高挂在了天上。它一露脸就驱散了夜间寒气,海歌睁眼时发现,不仅不冷了,还出了一身热汗。之所以知道确切时间,是因为韦德尔不知何时打开了卷闸门,正拿着个表皮生锈的小铁桶,哼着小调儿往水槽里加水。大概等他出去“工作”后,狼群就又会跑来为他看家护院。可这儿有什么值得它们看护的?是那一屋子谁也不会要的破烂吗?海歌胡思乱想着,屋子里传出时钟的报时音,他猜那个钟,肯定也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他很为昨夜选的作为“露天宿舍”的地点得意,认为选择明智,那是沿墙垣往屋后走,靠着一个土堆子的地方,土堆上还盖满枯黄的杂草,远看似荒凉的坟头。当韦德尔往这边看时,他就能赶紧撤离到土堆后隐身。所以他认为,对方怎么着都不可能发现他的踪迹。
  韦德尔貌似确实没发现他的小客人,等忙活完“家务事”,就又将那一大堆乐器装上木头车,晃晃悠悠往城里去了。
  流浪艺人忙碌的一天,正式开启。
  宁新市的“狼窝”,是娱乐圈里知名度很高的马戏团。海歌在狼窝里长大,经常随团去各大剧场演出。在大场面上混得多了,心眼儿也就多了,尽管他认路不准,赖着人不走的机智还是有的。
  大清早韦德尔不会喝酒,跟他太紧铁定会露馅,海歌便多出个心眼,拉远了与那辆木板车的距离,总要等到快看不见车尾时,才赶紧追上去。
  但他过于谨慎,好几次木板车都险些跑出了视线,这是他最慌的时候,不得不使劲回忆昨天来时的路线,还好总能重新找到跟踪目标。
  终于又走进了熙熙攘攘的西津城,海歌就不敢再与韦德尔隔远了,万一被人流冲散,他再找不到他,那会是很让人伤心的事。
  其实海歌不知道,西津城的流浪艺人群体里早已有不成文的行规:表演场地通常由霸头,也就是领头人分配,分配地点确定后就不得再随意更改,除非是事先得到了霸头的允许。如果随便从属于自己的场地挪去别的地方,未经许可就侵犯了他人领地,是违反行规的大忌,严重者可被殴打致死。
  但现在城里的表演行乞者数量一再减少,也不知是否还有谁敢顶着霸头的头衔拿行规说事,有些胆子大的,就开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去新地方赚的钱总能多一点,这道理很容易理解:给钱的金主们每天打同一地方经过,他们总不会每天都肯施舍给相同的乞丐。
  韦德尔却很讲规矩,哪怕这个行业已因为落后于时代节奏而萧条了,他也依然保持着君子风度,绝不越矩。这不是由于他胆子小,而是由于他素养高。一直有人怂恿他去保险金融业集中的布里斯特街碰运气,夸张点说,那里连扫大街的都是富人,他却总是一笑了之。
  然而今天,不知为何他竟改变主意,放下了保持多年的风度。他没回位于坎特街的老地盘,而是转去了隔壁能见到许多亚洲人的林亚大道。
  如果在韦德尔换位置的节骨眼上海歌没跟住,可能就得与他的偶像告别了。这城市如此之大,要想寻找一位无名的流浪汉,无异于大海捞针。
  走上宽阔的林亚大道,韦德尔没费多大力气,就在路边找到了一个竖着爱因斯坦与普朗克雕像的小广场。看来他对这地儿挺满意,卸下车上的乐器,就认真开始了吹奏表演。


第十章 大雨归途
  一天下来,韦德尔弹奏了不少曲目。有些悦耳动听的曲子海歌以前没听过,他很喜欢,但最能打动他的,依然是那首《500英里》。可惜快节奏的城市里,路人们全都行色匆匆,最多扔点零钱就算了事,韦德尔从早到晚吹吹打打,直到精疲力竭,也没人愿意停留片刻,认真品味他音乐里的意境。
  不过由于更换了场地,韦德尔今天的收入与昨天相比又好了不少,等傍晚收摊时,海歌可以看到他拿来装铜角币的乐器盒盖差不多满了,那些钱加起来,应该可以买一小瓶绝对伏特加外加两条法棍面包了吧?说不定,还能附带几片火腿呢!
  想象着肥美的火腿肉,海歌的肚子又开始吵嚷,提醒他是时候往里面添补能量了。
  至于韦德尔,在充满学究气息的普朗克雕像旁坐了那么长时间,就仅在十二点钟时,从缀满补丁的背包里取出个类似装油的瓶子,对准瓶口大喝一气,算解决了午餐问题。无论在这之前还是之后,他都没再吃喝过任何东西,唯一一次挪屁股,是去附近的公厕撒了泡尿。
  时间过得飞快,不知不觉就又到了回家的时刻,和昨天一样,韦德尔拖着破木头车走在前面,海歌悄没声地尾随其后。
  韦德尔走进便利店购买酒和面包。今天鸿运当头,赚了个盆满钵满,便利店老板看着那一大堆零钱,眼睛也有些发直。在他的印象里,这位浑身臭哄哄的特殊主顾可从没同他兑换过这样大一笔虚拟币呢!可惜韦德尔换完钱后,还是把剩下没用完的部分存入了身份识别芯片,而没买让海歌垂涎三尺的火腿肉。
  接下来的故事,如同昨日的回放,韦德尔醉醺醺回家,拿一半法棍面包喂狼,再将另一半扔到地上,等天全黑了海歌就溜过去捡来大吃,中途还跑到供狼饮水的水槽边喝水。填饱肚子后,再摸去墙垣边的小窝里睡觉……
  这样有规律的生活,一直持续了三天,到第四天的时候,变化发生了。
  第四天下午,离太阳落山还早,韦德尔就停止工作,开始手脚麻利地收拾吃饭的家伙,匆匆忙忙装满木板车后就往回走。
  初时海歌没闹明白是怎么回事,看样子那人今天打算要偷懒。难道他累了,想早点休息?又或者晚上约了人,要赶去赴约?
  但等天上下起蒙蒙细雨,海歌就明白了,流浪艺人是想赶在雨下大之前回到西郊。
  “哦,总算下雨了。整整旱了半年,再见不到一滴雨水,东海都得露出海床了!这场雨,能保证西津人这个冬季都有水喝了吧?不过太阳呀,你可真的老咯~”
  说这话时,韦德尔的声音比平时大,音调比平时高,仿佛故意在说给谁听,但海歌确定他的交谈对象不是自己。
  海歌很有自信,自己的隐身术天衣无缝,绝没露出过破绽。再说仅仅跟了四天,韦德尔再精明也不能轻易发现他。
  回去的路上,雨越下越大,韦德尔今天换了花样,买的是全麦吐司面包。为防被雨水浸湿,他特意用塑料布盖住了食物。
  离开城区后,郊区的小道布满泥泞,湿滑难行。海歌吃惯了苦,这点困难难不倒他,只是因身体虚弱,走得气喘吁吁的。他还惊讶地发现,韦德尔在大雨中的背影弯下去不少,竟从健壮的中年人显出了老态。并且他把自己也用塑料布裹得严严实实的,一滴雨水也不肯沾上。
  海歌认为自己一定眼花了,韦德尔偶然伸出手接了一滴雨,沾过雨水的皮肤,好像冒起了一层白烟……
  经过连日观察,加上此刻惊人的发现,海歌对流浪艺人的身份越来越好奇。从直觉角度讲,他认为韦德尔不是一般的落魄穷人,说不定那间旧车库里藏着什么了不得的大秘密?可也是经过这样不断地观察,除去身形转变,他再找不出任何证据,可以证明韦德尔是特殊而神秘的,更无法证明他的住所也大有问题。
  终于回到了旧车库,这次耗费在路上的时间与平日好天气时相比,至少多用了40分钟。
  屋前的水泥地上空荡荡,到处积着水洼。七头狼全没出现,这儿除去滴滴答答的雨声,就再听不到其它声响。
  海歌这下可奇了怪了,难道野狼也懂得躲雨,遇到下雨天就不想从山上下来,甘愿一晚上饿肚子?
  可狼愿意挨饿,他不愿意呀!他躲在暗处叫苦不迭,如果不喂狼,韦德尔怎么可能在屋外就打开面包袋子?还得给雨水浇着扔面包?可他要把整袋面包都拎进屋,再放下卷闸门,自己今晚就注定得挨饿了。
  空着肚子淋雨,好人都受不了,何况他身上的伤口还没愈合,这可怕的雨夜,他熬得过去吗?
  正在发愁,冷不丁就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事,韦德尔突然扭头朝他躲的方向招呼:“我亲爱的朋友,你还是出来吧。如果今夜我还任你睡在墙边淋雨,这个东道主未免就做得太不厚道了。”
  “什么?!”
  天只在下雨而没打雷,海歌却似给雷劈中一般,全身僵硬动弹不得。然而背在身后的左手,却不自觉摸向腰间,那里藏着一把小巧的,雕着狼头的匕首。那是笨龙送他的生日礼物,也是他用来剖开胸膛,挖出身份识别芯片的利器。
  眼看雨水已没过脚面,脚上的破运动鞋泡进了水里,他也不敢动一下。寒气一阵阵从脚下往上冒,胸口的伤给透湿的衣衫粘连,疼痛也加剧了,好像有只恶毒的手正从破洞处插进来,蓄意将那道刀伤撕大……
  痛感飞快地传进大脑,突破了承受极限,终于,海歌站立不稳,呻吟一声就软绵绵瘫倒下去。
  许久以后……
  “孩子,孩子你快醒醒!不要再睡了,再睡你就醒不过来了……”
  一个低沉而浑厚的男音不停在耳边回响,打扰着海歌深沉的睡眠。他觉得自己做了许多梦,似乎每个梦都与天上的太阳有关,可哪个梦也没被记忆留住。于是他在黑暗中追着梦走,总想在那些滑溜溜如蝌蚪的黑梦团里抓住一个打开来看,看清与太阳有关的内容究竟是什么。


第十一章 古怪房间
  海歌觉得自己就要成功了,或许下一秒就能记起其中一个梦的内容,可那个男人,为什么就不能让他多睡一会儿?是怕他在梦境里走得太远,回不来了吗?
  不过就在他竭力想弄清说话者为何人时,胸口靠近锁骨的地方传来阵阵麻痒,两只手臂也产生明显的酸胀感,仿佛入睡前扛过很重的东西。两种感觉混在一起,他说不出的难受,最终被逼着放弃对梦的追逐,长吐口气后睁开了眼。
  可这又是哪儿?是宁新市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狼窝,还是一连睡了几个晚上的露天草窝?又或者是,给流浪艺人挪进了那间有着卷闸门的旧车库?
  海歌虽然疼得陷入了昏迷,却没有失忆,睁眼后不过一秒,他就记起昏倒前发生的事—流浪艺人察觉了他的存在,并十分友好的招呼他过去,他称自己为“亲爱的朋友”!
  那么,这儿就该是流浪艺人透着昏黄灯光的小屋了吧?那间小屋,曾令海歌感受到家的温馨,所以十分憧憬呢!
  他难耐好奇心,转着乌溜溜的眼珠开始打量周围环境,很想看清楚屋子里的陈设。这愿望强烈得让他忘记胸口的伤,急急忙忙就坐了起来。
  想象里,流浪艺人的住所应该与他的发须一样脏乱,屋子里堆满稀奇古怪的宝贝,但所有宝贝都只能用一个词儿来概括—破烂。
  然而等看清离躺着的床最近的东西,海歌充满好奇的眼神忽然就转成疑惑,因为落入眼帘的东西,他一样也叫不出名来。
  这间房见不到窗户,连小小的天窗也没有。天花板上装着风扇,给房间通风换气大概就靠它了。但此时扇叶是静止的,透过叶片也找不见天空的颜色,就只有天花板整体散发荧亮的白光,仿佛室顶就是一盏大得有些夸张的照明灯。
  一排上下共两层的铁架子,紧贴左墙,架子上堆满蓝白线条相间的金属片,还有几个装着零配件的工具箱。
  金属片的形状大小不一,且千奇百怪,怎么看都象是给拆散了的拼图游戏,但真要组合起来,得是多么巨幅的拼图!
  铁架顶层还摆放了许多仪器。表面上看,它们全都泛起古代青铜般老旧的颜色,却怎么也没法用“破烂”来形容。
  右墙边,摆着一张约三米长的转角写字台。台面收拾得干净整洁,转角处叠放了几本书和厚厚一摞笔记本。要不是桌子正中有一副看起来结构复杂,显得极为笨重的古怪眼镜,这房间足以给人误会成是某所中学校的教师办公室。
  那大概是一副款式落伍的VR眼镜,老到可以被这个时代的人称为古董。
  海歌一直过着牛马不如的生活,玩电子游戏对他只是奢侈的享受,可望而不可及。但他也知道,外置VR眼镜在21世纪末就已被淘汰,现在的年轻人开黑时用的,全是视网膜贴片眼镜—一种能直接吸附在视网膜上的纳米薄膜。这种类似于美瞳的三维视觉眼镜售价低廉且易于操作,不仅具有全面的立体可视功能,配上操纵杆,用户的沉浸感还高达80%。
  那副滑稽可笑的眼镜在海歌看来,不过是来自上上个世纪的文物,他认为那是唯一一件,从垃圾堆里捡来的废品。
  写字台上方的墙壁一尘不染,光滑洁白如没人走过的雪原。海歌奇怪这样大面积的白墙,为何要让它空置?如果换做他是房间的主人,一定会挂上几幅漂亮的油画,以让房间里沉闷的气氛活跃起来,同时也能给这儿增添美感。
  不过最令人称奇的摆设,是挂在房间正中,正对床铺的一面巨大金属舵盘。它的造型很像中世纪欧洲的大型海轮上用的舵盘,海歌曾经从一些影视节目里见过。
  那是用六根轴等分一个圆的结构,每根轴的长度至少有2米。如果真是在海轮上使用,伸出舵圈的长轴两端便是操舵手握着调整轮船航行方向的部分。但相比真实的舵盘,这东西无疑太大了。
  长轴两端各有蓝灯闪烁,似乎显示舵盘正处于工作状态,但看不出它在忙些什么。
  舵盘的盘心大得足能钻进一个人,表面似乎是一扇安装虹膜锁的小门。一个指尖大的扫描仪中红光来回扫射,大概对人的视网膜验证通过后红光就会转绿,小门就能给打开了。
  虹膜扫描仪赋予了欧式古典舵盘现代高科技的特色,海歌惊异这两种迥然不同的风格,不仅没互相排斥,还结合得颇为和谐。
  另外,盘心右上角一面徽章浮雕特别引人注目,也说不清它应该属于哪个时代。徽章的主题图案,似是一轮光彩夺目的太阳,细看却与地球人常见的太阳大有出入。那圆圆的光轮仿佛具有蓬勃的生命力,这种感觉来自于隐藏在华丽光芒中的两棵大树,大树分立在光轮两侧,树顶上还各停着一只彩翼鸟。它们似乎是守护光轮的使者,显得神圣而华美。
  这面徽章是不是说明,舵盘其实来自某君主立宪制国家?徽章则是统治那个国家的皇族的标志?
  最令海歌啧啧称奇的是,舵盘看似从荧光通亮的天花板垂吊下来,犹如一道屏风将整间房隔成两个空间,但若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实际上它与天花板间隔着一指宽的空隙,也即是说这面总重量很可能超过了一吨的金属舵盘屏风,其实是悬浮而立,没使用任何支撑物。
  “我这究竟是到了哪儿?”海歌自问,很想打开舵盘中心的门看看里面藏着什么,但不用试也能断定,他无法通过虹膜验证。
  呆在狼窝时,海歌虽然身份卑贱,地位低微,却也跟着那马戏团见识过不少大场面。为满足有钱有权的特殊阶层人士的特殊要求,马戏团经常会应邀进入那些人占地如城的庄园,举办专场表演,所以他见过的各类离奇古怪的房间不算少数。但象这摆放了悬空舵盘的房间,既神秘又有点阴森森的,可从来没遇见过。


第十二章 康复奇迹
  看清楚床铺四周的情形,海歌对这房间仅了解了一半。另一半给舵盘隔离,他什么也看不见。
  他使劲喊出一声“喂”,满以为那人知道他醒了就会露面,岂料刚才唤醒他的声音如受魔法控制般消失,唯一能听到的,是那声“喂”的回音,证明除去他自己,这儿并无第二个人。
  “怎么回事?此人明明救了我,又为什么要故意躲起来?如果他是那位流浪艺人,不会是要报复这几天来,我一直都躲着他吧?可若不是他,又是打哪儿冒出来的?”海歌的脑子晕晕乎乎的,忽然弄不清他是真醒了,还是依然处于昏睡中,不过从一个怪梦走进了另一个,而这一个的情景特别真实。
  他开始害怕了,因为他越来越觉得,这儿不像是一个穷鬼流浪汉会呆的地方,并且要真是流浪艺人带他来的,那人没理由躲躲藏藏故弄玄虚!
  他试着扭扭身体,动起来毫不费力,说明体力恢复了。他猛然想起胸口的伤,在那儿,他用笨龙送的狼头匕首,挖出了与血肉一起长了十几年的身份识别芯片!
  顿时,削骨时撕心裂肺的剧痛感从潜意识里翻涌上来,疼得他失声尖叫。可当他按上胸口,发觉伤口竟完全愈合了,别说非人能承受的疼痛,就连梦里的麻痒感也消失了。
  “不对,我的伤非常严重,肯定是淋雨后感染了才会发烧晕倒,怎么可能那么快就痊愈?还是没经医疗,自己好的……难不成……难不成我已经躺了好几个月,或者我其实已经……”
  海歌想说的最后两个字是“死了”,冲到嘴边又吞回去。他还年轻,并且来这世上的十几年,一直在遭受非常人能忍的人生之苦,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却又这么快死掉,实在太不值得了。还有深埋心底的仇恨,大仇未报,他怎么能死?所以他渴望继续活着,再苦再难,只要生命还在,就都能熬过去。
  他想再次确认胸口的伤千真万确就好了,疼痛再也不会来纠缠他,便小心翼翼地拉开衣衫,低头去看。
  首先令他吃惊的是衣服。穿在身上的,是一件宽大的白色长袍,从脖子一直包到脚,还好脑袋能露在外面。
  白袍的款式,既象病号服又象睡衣,但地球上无论普通人睡觉或医院病人看诊,穿的都不是这样滑稽的,类似古人穿的衣裳。要真得拿相似物形容,说是戏服更贴切。
  长袍面料的质地柔软光华,还略带弹性,象是舒服的棉质,却又有着纤维的光泽度,海歌从来就没穿过这么舒服的衣服,材质过去也没见过呢,所以怪就怪吧,只要没让他光腚就行。
  再看曾经给割开的伤口,没用纱布什么的包扎,黝黑的皮肤上仅留下了一圈黄色药水的痕迹,连疤痕都找不到。试着用手摸摸,皮肤光滑细嫩,与旁边没受过伤的部分相比,犹如初生婴儿。谁能想象这地方曾给挖开过一个窟窿,留下了致命伤?
  “我真的摆脱那个可悲的身份了吗?我与狼窝马戏团,再也不存在任何关系了?窝主不再是我的监护人,他们在地球上,永远也别想找到我了!”
  海歌欣喜若狂,差点从床上蹦起来。他暂时忘记恐惧,咧嘴大笑,想象离开这儿后大摇大摆地走在街上,任谁也再看不出他是从马戏团里逃出来的戏子的情景,那滋味,爽翻了!
  可原来穿的又脏又破,棉花都快掉光了的棉袄去哪儿了?穿在棉袄里的破T恤衫又怎么处理了?既然换上了干净衣裳,也一定洗过了澡吧?身上讨厌的酸臭味没了,满身的泥垢黑渍也不见了,长到披肩的黑发给理短,整整齐齐梳去脑后,露出了两边耳朵。发梢闻起来,还有一股淡淡的花香……
  “我这到底是在哪里?谁能告诉我?!”
  海歌认为,这能算他这辈子遇到的最离奇的事情了。兴奋劲持续几秒就迅速消退,真相未明前,他没法继续为这种转变欢呼。毫无疑问,他奇迹般活了下来,还重伤痊愈成了健康人。那个救他的人,如果是想让他忘记过去的经历,不太可能,因为就算为他疗伤,又帮他换洗干净了,却忘了给他剪指甲,十个指甲又长又黑,甲缝里还藏着污垢。这旧日痕迹明白地告诉他,他过去是什么人,并且现在的他既没落入地狱,也没升上天堂,他确实还活着。
  可救命恩人为啥不现身?他大喊大叫,希望让那人知道他醒了,这样就能赶来看他,并逐一解释他的疑问。
  然而喊叫一通后,他大失所望。没有窗户的大房间里静悄悄,连空气流动时都仿佛带着怪异的摩擦音,这更令房间显得诡异。
  无论铁架子上那些乱七八糟的杂物,还是闪光的舵盘屏风,都给不出任何线索,只能增添他的畏惧。从睁眼到现在,他始终处于迷茫的状态。
  他忍无可忍,呲溜一下跳下床,赤着脚就向外跑,连摆在地上的鞋子也顾不得穿。
  在这陌生的房间里,哪儿是属于“外”,他没有概念。他认为的“外”,是舵盘屏风隔离的另一侧。这边他看得清楚,除去三面墙就见不着窗户或门,但房间再古怪也肯定有可以出入的门,门不在另一端,又会在哪儿?
  飞跑着绕过舵盘,海歌发现自己站进了一个空荡的空间。
  相比那边的拥挤,这儿除了五级向上攀升的金属台阶,好像什么都没有了。
  他过于着急离开,眼光完全被台阶上方,一扇看起来十分笨重的白色金属门吸引,死死盯住在左边安装的一个暗红色把手,全然没留意沿着墙线,半安插在地板里的一排排玻璃感应探头。
  “我得离开这儿,出去找到带我来这儿的家伙!他肯定不会是弹奏《500英里》的流浪艺人,我得问清楚他到底是什么来头,又用什么方法治好了我!还有,他把自己弄得神神秘秘的,是不是对我有什么企图!”


第十三章 无路可逃
  打定主意,海歌三步并作两步地跨上台阶,抓住暗红色把手使劲向下拧。
  吃奶的劲都使出来了,就差将那把手扳断,金属门也纹丝不动,海歌离开房间的愿望好象落空了。
  等看清情况,果然是当头一棒,打得他都懵了。
  那是一扇密封门,四道门缝全被胶条之类的东西封死,密封之严实,门与墙浑然就连成了一体,红把手只是个没用的装饰。
  他就这样给反锁在不见天日的房间里,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唯一的出口,很可能被远程控制,只要那人不主动开门,他就算变成只蚊子也休想飞出去。陷入如此困境,他一筹莫展
  “完了,不用问,我是真遭到了无耻匪徒的绑架!”
  海歌背靠冷冰冰的金属门往下滑,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好不容易才恢复的一点气力,转眼就被恐惧抽空,他感到极度虚弱,这虚弱不是来自伤痛,而是无助。
  坐在高处往下看,他终于发现了这里的不寻常之处:看似空无一物,其实不然,每一面墙的墙根处,都排布着一些乌黑的玻璃珠。它们就象一只只从眼窝里掏出来的眼球,就算没有上下眼皮和眼白,也给人以强烈的不适感,觉得在被谁从暗中死死盯着。
  每两颗玻璃珠之间,约间隔半米,珠体的一半没入墙与地面构成的直角,看样子镶嵌得十分牢固。见不到连接它们的电线或缆线,珠内却不时划过淡淡的银光。那光华快如流星,闪烁得十分灵动。
  若不是因为沮丧而安静下来,海歌根本察觉不到那些黑得剔透的圆珠,更看不清珠子内部还能发光。荧光天花板散发的光度不强,但也能减淡其它地方的光源。
  “这些可恶的鬼玩意,肯定是绑匪设置的360度全方位监控探头,他,或者他们正在监视我的一举一动!这帮混蛋到底在研究什么?又想从我这个一穷二白的孤儿身上得到什么?这么大点房间,装一个摄像头就足够把所有角落都尽收眼底,却还要装这么多个,是什么意思?他们是想用这种变态的办法,羞辱每一个遭俘虏后关进来的人吗?他们要把俘虏当成笼中困兽,等俘虏折腾得精疲力尽,无法反抗了,再进一步行动?”
  海歌怒火中烧,怎可能乖乖束手就擒,就这样做他人的阶下囚?不,他坚决要一不做二不休,就算无路可逃也不放弃反抗!
  立定决心,他一扫颓丧之气,变得如猎豹般敏捷。他三两步飞跨下台阶,奔回舵盘屏风另一边,在躺过的床上到处搜找。
  可枕头下、被子里、甚至床垫都翻遍了,也找不到那把匕首,这更令他火上浇油!还用问吗?匕首已被那人偷走了!
  “那是笨龙唯一留下的东西,我必须夺回来!现在就先找其它东西代替吧,可找什么好呢?”
  扫视一圈,海歌又扑向二层铁架,丁零当啷那一通抄,抄得架子快散了也不管,直到找出一把坚硬的铁条,放在手里掂一掂,觉得很称手,便又折返回出口这边。
  他眼中凶光迸现,朝离得最近的一排黑珠怒吼:“我不知道你怎么称呼,也不知道你打哪儿来,更搞不懂你这样恶意绑架我的目的,我只能用我的方式来警告你!你给我听好,如果你把我海歌当成普通的街边乞丐,以为我不过象流浪的猫狗那样,随随便便就可以抓来虐杀,就大错特错了!现在我要让你看看我有多厉害!如果你还算是有点血性的汉子,就应该被我接下来的破坏行为激怒!那你就滚出来见我!”
  说罢他拼尽全身力气,手起铁条落,狠狠砸上了那排玻璃球。
  嘭!
  “哎呀~这怎么可能?!”
  巨响过后,海歌非但没能如意,反而目瞪口呆。
  也难怪他如此反应,换成其他人,见了这等怪事也不会比他好多少。
  这么大的力气砸下去,无论多么坚固的玻璃也会发生变化,就算不碎,至少也该绽开裂痕吧?海歌满打满算地以为玻璃球肯定会碎掉几个,可砸完后,怎么也不敢相信眼前的事实——那些可恶的“眼球”,安然无恙地呆在原处,每一个都完好无损,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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