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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乐土匪王(断章)-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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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没有办法,毕竟种族的实力在那里搁着呢,二百多人的小部落,又能有什么大作为?
“人数就什么都不能做了么?哼哼,我一个人就进入了环形山,准备猎杀两个魔兽玩玩,你们敢吗?有时候勇气才能证明实力,而不是用实力去证明勇气。真正的勇者,从来不会因为实力的弱小而彷徨无助的。”
荆风冷哼了一声说道,典型的光脚不怕穿鞋的理论。
“这,这不是一回事儿……”
马里被荆风绕得都有些迷糊了,不自觉地觉着荆风又开始挠脑袋。
“小子,有一件事情你没弄明白,我不妨告诉你。
这个世界,是强者为尊的世界,容忍与避让永远只是属于弱者的特权。弱肉强食的世界里,谁的拳头大,谁更强横,谁就能主宰自己的命运。
如果反过来,就只能在终日被凌虐和侮辱中屈辱地过日子。
要是你真的有志气,就去做一个绝代的强者,用你们的强硬态度来告诉这个世界,无论谁想欺负精灵一族,都要付出血的代价。这样一来,就没人再敢欺负你们了。”
荆风蹲下来,向马里的脸上喷出了一口浓浓的烟雾,狂野地说道。
他的眼神比精金还刚硬,显示着一代豪强的王者霸气,只是一瞬间,马里就被他眼神里的那种深层次的东西所震慑住了。
“这个世界,谁的拳头硬谁就是老大?”
马里默念着这句血腥味极极浓厚的话,有些神思飘渺起来。
“所以,只要你跟着我,你就会有机会成为一个绝顶的强者,当你的刀挥舞在格尔玛荒原上,当你的箭让敌人开始颤栗时,这个世界会重新对精灵一族刮目相看,你们的强横会让这个世界对你们进行再认识,再也没人敢欺负你们。”
荆风的话如同一阵飓风,在马里的心里掀起了一场地动山摇的心灵风暴。
“我想,如果你的这些话对我们女王陛下去说,她想必也会被你打动的。”
马里由衷地说道。
“不,我没兴趣跟一个年逾古稀、抱残守缺的老女人去说些什么,这些话我只对你说,你同意就同意,不同意就拉倒。反正我也没什么损失,只不过,我很痛心一个才华横溢有机会成为强者为自己的本族贡献力量的人却甘心埋没在这片深山老林里,这是世界上最大的资源浪费。”
荆风一个劲摇头做惋惜状。
“唉。”
马里也低下了头,心里深处在做着痛苦的纠缠。一阵风吹过,他有些清醒过来,到现在为止,他还不知道让自己掏了半天心窝子的这个人倒底是干什么的呢。
“您……”
马里刚想说话,却被荆风粗野地打断。
“既然是朋友就别您这个词儿,听着隔心,也别扭。叫我荆风就行。”
荆风挥了挥手,大气地说道。
“英风侠骨,不拘小节,真是好汉子。”
马里崇拜地望着荆风,索性也放开了。
“荆大哥,冒昧地问一句,你是从哪里来,是做什么的?”
马里直接了当地问道。同时笑着推开了荆风再次递过来的一只雪茄,从怀里掏出了一个精美的小竹桶,从里面倒出一根芳香四溢的雪茄送上来。
“抽了你半天的雪茄了,就算是朋友我也不好意思了。来,尝尝我的,三叶红花制成的雪茄,虽然不如你的这种雪茄有劲道,不过也还可以。”
马里笑着说道,打着了手里的火折子。
“唔,不错。”
荆风恶形恶像地狠抽了一口,一股甘醇美妙的香气涌进了肺腔,说不出的曼妙清香,虽然味道清淡了一些,却令他大赞不止。
看来,精灵的生活品味还真不是盖的,绝对顶呱呱。
第148章 暴力的原则
那边,马里也在烟雾缭绕中开始了自己”堕落的美丽”,同时,凝神望着荆风,期待他给出一个答案来。这个年轻的精灵虽然很容易热血冲动,可他毕竟不是傻瓜,总不能与荆风交了朋友却连人家是干嘛的都不知道吧?
“我?呵呵,我将是格尔玛新一代的王者,是为了邪恶而绽放邪恶的黑道教父。我所喜欢的人,都生活在幸福中。得罪我的人,都会下地狱。”
荆风缓缓喷出了一口烟雾说道。
缭绕的烟雾里,马里分明看到了一座山,他的眼神中已经带上了仰望的色彩。
不知为什么,虽然荆风并没明说自己有多厉害,可是他现在自然而然地往那里一站,便有着让马里必须仰望的高度。
荆风的最后一句话里那潜在的血腥与暴力同时也让马里惶恐,可这句话却也莫名其妙地刺激了马里,让马里有了一种不可遏制的冲动和兴奋。
大约,只要是个男人,就是天生噬血、有仇必报的动物。
况且,精灵一族还被人类欺压了这么多年,潜藏的血性早已经被逼到了随时随地都可能爆发的极限。
如果把马里比喻成一个火药桶,现在点燃这桶火药的捻子就操纵在荆风的手里。
“我所喜欢的人,都生活在幸福中;得罪我的人,都会下地狱。天哪,这句话太帅了,我喜欢,今后它就是我的座佑铭了。”
马里一次次地默念着这句话,浑身上下都充满了狂躁的冲动,他现在只想提刀杀人,杀尽那些曾经欺辱过他族人的人们,杀尽那些万恶的捕奴团刽子手,杀尽那些玩弄了无数精灵的贵族王八蛋。
“严格意义上来说,我同样不属于这个世界,我是从爱里克斯来,从小就是这个世界遗弃的弃儿。说到底,我的命运和你一样悲惨。”
荆风缓口抽着芬芳的红花雪茄,带着一丝悠然回忆起了过去。
银色的月光静静照落而下,将他的全身镀上了一层淡亮的银色,无奈的童年,磁性的嗓音,令人热血沸腾的冒险经历,再加上原本就狂放粗野却又不失俊秀的外表,让他整个人都在这静寂的夜里带有一种无法言说的魅力。
精灵看得已经呆了起来,做为一个高傲的精灵族人,他从来没有想像过,这个世界上竟然还有比他们更具吸引力的男人。
即使有,也绝对不多,而在他眼前的,恰恰就是其中的一个。
“所以,我才来到了这里,只为了拯救一群被封闭在一块禁地的淳朴善良的人们。不过,我一直相信,我有这个能力。现在,我的麾下有一个完整的法师团队,还有两个泰坦族巨人,还有一群只要将他们解救出来便是无敌之师的一群追随者。
并且,我还有岗瓦纳这样广大的战略缓冲地,还坐拥一株天下无双的金苹果树和一头万年轮回一次的力量颠峰最强者彩风,试问,格尔玛荒原究竟是谁的天下?是谁的天下?是谁的天下?”
说到热血沸腾处,荆风猛然间站起,向着天空中的明月振臂高呼,山颠之上,狂风乍起,仿佛也在为他的呐喊造势助威。
“他会是一个传奇的,他会成为一个史诗般的英雄。”
望着振臂狂呼的荆风,马里在心里喃喃自语着,已经被荆风无比牛逼的造型彻底震憾了。
“马里,如果说,最开始我走出爱里克斯是为了寻找我的身世,现在,我的想法已经因为来到这格尔玛荒原而彻底改变了。虽然我不会放弃寻找自己倒底是谁,但现在,这只不过成为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目标之一。
格尔玛将这个世界上弱肉强食的法则渲泻得淋漓尽至,这个强盗出没的荒原告诉我们铁与血永远是男人生命中的主旋律。而很不幸,我就是这样一个崇尚这种生活的人,我喜欢这种生活方式,我愿意为这样的生活付出生命的代价。
或许我天生骨子里流淌的就是暴力的血液,或许我注定就应该成一个强盗,所以我一进入格尔玛便已经无可救药地爱上了这种生活。
还是那句话,男人的生涯,在酒杯里,在马背上,在女人的肚皮上。兄弟,跟我一起干吧,喝最烈的酒,骑最烈的马,尽情地去爱你最爱的女人,尽情地向敌人挥舞你的刀枪,杀他们一个血流成河,男子大丈夫,在世上活一天就要快意恩仇,又何苦窝在这深山老林里在提心吊胆地等待着敌人的一次次进犯凌辱中过日子呢?
跟着我,永远就没人再敢欺负我们,永远都没人敢。
只要我们不干伤天害理的事儿,只要我们拍拍胸口问心无愧,他他妈,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咱们不能干的事情。这样的活儿法才是男人的活法。如果真到那时,我们建立了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格尔玛新秩序,谁再敢猎捕你的族人去贩卖,他妈,就让我们手里的刀子问问他们长着几颗脑袋!”
荆风最后的这句话煽动力太强悍了,让马里浑身上下又是一阵无法遏制的颤栗。
只是,他倒没留意,荆风说到最后已经刹不车了,顺嘴把自己也是个强盗的事实说了出来。
不过,现在这已经不是马里所关心的重点了,他关心的重中之重是,如果荆风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他的族人们不再受人类欺凌的梦想就能成真了,而他也真能如荆风所说,过上那种无比血腥刺激的生活。
“大哥,啥也不用说了,如果女王陛下同意,我立即跟你走,二话不说。”
马里学着荆风的样子恶狠狠地喷出了一口烟雾狠声说道。
“拉倒吧,我忽悠你还行。如果去忽悠那个墨守成规的老女人,我还没那个本事。如果现在骗不走你,估计就没机会了。”
荆风心里一阵嘀咕。
“好男儿就应该当即立断。婆婆妈他妈不是真男人。行不行,就给一句痛快话。我保证,只要跟我走,月精灵一族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谁敢动他们,我们就给他来个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荆风给马里打了剂强心针。
第149章 幻兽传说
“可是,现在确实不行啊。我必须得先把这头幻兽弄回去救醒瑞恩长老,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我就这么冒冒然的走了,也实在心中有愧啊。”
马里挠着脑袋,愁眉苦脑地说道。
“他妈,说一千,道一万,倒是把这个茬儿给忘了。真该死。”
荆风后悔得直拍大腿,早知道这样,还不如先跟马里回到月精灵的部落里然后再伺机煽动呢。现在这剂药算是下早了,可以想像,如果马里回到部落里,就算现在荆风煽动得再成功,他把事情跟那个什么老女王一说,估计啥事儿也都泡汤了。
以这小子对部族的忠实程度,荆风估计他回去后不说这件事情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你们瑞恩长老倒底怎么了?对了,现在我还不知道你倒底抓这头幻兽要干什么呢。”
荆风摸了摸鼻子,开始转换话题。
“唉,别提了。环形山大森林里也不知道哪里跑出来这样一头会精神力攻击的幻兽,估计,也就是我们精灵族根据故老相传的记载还它叫幻兽吧?!它在元朗大陆上早已经绝迹多年了,传说是在万年前与罪民大战之时都跑到天地大结界那边的原罪大陆去了。
半个月前的一天,它突然出现在我们精灵部落守护的古镜月井旁边,竟然还试图用精神力开启古镜月井。恰好被瑞恩长老发现,结果,瑞恩长老在它强在的精神力冲击之下晕迷了过去,而这个狡猾的畜生也在我们族人赶到之前逃掉了,而我则奉命追寻这头幻兽。
据我们月精灵族上古典藉的记载,施救的方法只能是抓住一头活的幻兽强迫它再次施用精神力冲击解开瑞恩长老被它的精神力冲击束缚的禁制,别无他法,所以,我才在看你要杀了它的时候射了你两箭,不过我对天发誓,当时可没有半点要伤害你的意思,只是阻止你杀他罢了。”
马里讪讪地笑着,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
“没事儿,我知道你当时只是想留下这头幻兽的活口罢了。说起来,你的箭术倒真是不错呢,一眨眼的功夫竟然能射我四五十箭,真是厉害。”
荆风摸了摸身上正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愈合的伤口,啧啧叹道。
“那当然,我是族里最好的武士,可以达到一箭五花。一花三箭,一箭就是十五箭。”
马里毫不掩饰自己的骄傲说道。
“哦,真是不错。对了,也看见你带着那么多箭矢啊?射出的箭矢都从哪里来的?”
荆风问了一个困惑他已久的疑问。
“呵呵,这是因为我拿的是一柄赫斯森林之怒精灵神弓,是当年矮人族的甘西莫大师制造的,箭矢无限,只是可惜,射程只有一百五十码,并且只能在有森林的地方使用。只可惜,这是仿造品,如果是真的森林之怒就没有这个限制了,传说中射程不仅可以达到惊人的一千码,并且可以无限制使用。”
马里叹息着说道。
“那在没有森林的地方呢?这柄仿造弓就完全不能用了?”
荆风皱眉问道,这个限制可不怎么好,格尔玛荒原上除了齐腰深的茅草之外,有森林的地方可不多。万一这小子要是真成了自己的小弟,有了这么个限制他的作用就有限了。
“那倒也不是,我的箭技跟这柄弓本身没什么关系。一箭五花依旧是一箭五花,只要挟矢量能够上去,就啥问题都没有。并且,不用弓本身的魔法箭矢的话,射程能提高到三百码左右。”
马里急急为自己辩解。
“唔,这还不错。”
荆风满意地点头,他可不想收一个鸡肋小弟。也别怪他功利心太强,事实上,他收小弟的眼光与水准还是很高的,本着用人专精的道理,他打算以后的黑风寨就走一条精兵路线。收就收高手,要么就不收。否则既误己也误人,以前的刺梅就是个例子。真正到了吃紧的时候,没有几个能拿得出手的高手,一触既溃。
如果那天的黑风寨狙击战要是刺梅再多两个像当初在兰德城里遇到的潘拉贡那样的高手,恐怕荆风就要吃了兜着走了。
“荆大哥,你能不能跟我一起回去?毕竟,是你抓住的这头幻兽,我们全族人都应该感谢你,你一定要跟我一起回去让我的族人向你表达谢意。
精灵一族可是个有恩必报的种族,如果,到时候你再劝劝女王陛下,她或许会同意我跟你走呢。在这深山老林里憋了这么久,我也想出去看看外面的世界。”
马里用乞求的目光看着荆风,现在情形倒过来了,在荆老板巧舌如璜的鼓动下,马里已经彻底地动心了,现在反倒腻着荆风,生怕他不带自己走。
“如果你们女王陛下要是不答应呢?”
荆风翻了翻白眼,问出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这个……”
马里支支吾吾的有些说不出话来。
“这小子,脑子里还是转不过弯来。算了,也不能逼得太紧,否则的话会适得其反的。”
荆风吁口长气说道。
“行了,别的不要再说了,背上这个家伙,一起走吧。这环形山里魔兽出没,我也不放心你背着一头活的幻兽独自走。
幸亏当时没弄死它,否则的话,真是不好办了。”
荆风指着那头已经半死不活的幻兽说道。
去就去吧,无论如何都要到月精灵的部落走一遭了。反正荆老板是个从来都不吃亏的人,即使到最后骗不走马里这小子,也一定要弄到回本才是,否则刚才自己的这番博命可就不值了。
“大哥,你真是善解人意。如果女王陛下同意的话,我一定毫不犹豫地跟你走,相信,族里的不少男子们也会一起跟你走的。”
马里感激地说道,边说边背起了那头幻兽。
远处天光已亮,一轮红日在远处的山颠露出了半边火红的脸孔,也到了赶路的时候了。
“呵呵……”
荆风不置可否地一笑。
第150章 杀气
“对了,荆大哥,你咋这么厉害?难道这头幻兽的精神控制术对你不好使吗?反正我见了它就算远远地拿箭射,一旦这家伙跑到二十码之内,我就完了。”
马里边走边问。
“你大哥我天生是个强人,这世间没谁能够打倒咱,更何况是个畜牲。”
荆风拍着胸脯说道,其实他自己也在纳闷,人家月精灵族的长老恩特修为肯定不比自己差到哪里去也照样被这头幻兽迷倒,怎么自己被这头幻兽离得这么近施出了精神控制术却啥事都没有呢?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也只能苦笑着将自己归结为变态一类,就跟天生巨人变身和最开始的黑洞黑附体质一样。
环形山里面的范围之大,地势之复杂超乎了荆风的想像,两个人轮流背着那头幻兽在密密麻麻的原始森林里跋涉,走得异常艰难。
如果不是有了马里这个环形山里的原生土著,荆风就算手里有地图也要迷失在这片无边无际、莽莽苍苍的原始森林里。
“我说马里,你们精灵族在这里经常和魔兽战斗吧?毕竟这里魔兽的老巢。”
荆风对那两块上品魔晶还不死心,一个劲地旁敲侧击。他已经打算好了,如果精灵族真的不放马里直的话,那说什么也得弄两块魔晶回来再说。
“是的,与魔兽发生战斗是不可避免的事情。不过,大多数时候那些高阶魔兽都有自己的领地,除非有人触怒了它们,否则它们从来不主动攻击谁。毕竟,高阶魔兽已经有了智彗,也不想随便树立敌人。
所以,我们只要本着这个原则,一般来说就不会有太大的危险。不过,有时候也需要跟一些闯入我们部落的落单魔兽去战斗,但那些魔兽普遍级别都不高,我们还能应付得来。至于那些高级别的魔兽,我们从来都是敬而远之的,更别提去猎取他们的魔晶了。”
马里憨厚地回答道,虽然没有识破荆老板的险恶用心,不过他无意中的这番话却再次狠狠地打击了荆风一下,让他心底好一阵郁闷。
“他妈,看来这趟买卖要赔。”
荆风在心底暗骂。
“你说的那个古镜月井是什么玩意?有啥用啊?”
荆风有一搭没一搭地和马里闲聊,实则是在套着精灵族的压箱底老本。
“古镜月井是我们精灵族上古传下来的至宝,守护这口月井也是我们精灵族世代相传的使命。
传说中,每个人都能在井中看到自己的过去和未来,并且,喝了从这口井中汲出的圣水可以让人青春永驻,只要古镜月井不干涸,我们精灵一族就会永远存在下去。”
马里自豪地向荆风说道。
“哈哈,那不就是青春不老泉嘛。”
荆风大笑说道。心里却暗自忖道,如果这口井水弄到市面上去卖,估计会被那次人类帝国的贵族女人抢疯了,那得赚多少钱啊?一想到这里,荆老板眼睛里就已经满是黄澄澄的色彩了。
“也可以这么说吧。”
马里回头向荆风一笑。
“咦,什么叫传说中啊?难道你没见过这口井吗?”
荆风皱着眉头问道,想起了问题的关键。
“当然是传说了,族里的人没人在井中看过自己的过去和未来,也没人喝下过井里的圣水,没有事实的比对,我们也无法确切地证实嘛。我们一直都把这口井当做故老相传的圣物去守护的,谁敢去动这口井呢?不过,虽然是传说,可我们的每一个族人都坚信这个传说的真实性,所以,无论我们走到哪里,都会带上这口井,用生命去守护它。”
马里很认真地说道。
“唔,看来,每一个种族都有自己的传说和生命的底蕴,都值得人尊敬。”
荆风若有所思地发了一下感慨。
两个人说说笑笑,在马里的引领下,小心翼翼地规避开一些高阶魔兽的领地,向着环形山深处精灵部落所在地进发着。
翻山越岭的一连走了两天,按马里的说法,离精灵族的部落只有不到二十里,再翻过一座山就到了。
两个人正说着话,荆风的眉头忽然间皱了起来,心中警兆突生,一把拉住了正往前走的马里,神间极为警惕。
“怎么了?”
马里有些奇怪地回头看着荆风问道。
“有杀气。”
凭着多少年来在血腥中厮杀历练出的超人直觉,荆风明显感觉到周围有些不对劲。
“杀气?我怎么没感觉到?”
马里努力地竖起尖尖的耳朵仔细倾听,却听见风儿掠过树梢时树叶震颤发出哗啦啦的响声,偶尔还有密林深处传来的野兽嘶吼声,除此之外,再也听不到其它的声音。
“如果你感觉得到,就应该我跟你混了。”
荆风拍了一下马里的脑袋轻笑道。
“走,往那边走。去看看倒底是怎么回事。”
荆风判断了一下方向,向右侧方向一指说道。
“那边?那边是可是白矮人的居地,他们无生力大无穷,这附近可没有什么普通的魔兽敢招惹他们。”
马里笑着摇头说道。
“去看看就知道了,反正也不差这一时半会儿的。”
荆风扔下一句话,当先寻枝拨草而去。
“好吧,去看看我们的邻居也好。我已经好长时间不见古力那家伙了,真有些想他了。这个满脸胡子的可爱邻居。”
马里想起古力一脸纠长的长胡子时就忍不住想笑。要知道,古力可跟他的年纪差不多少。
刚走不到两百步,荆风的脚步就停下了,后面闷头往前走的马里一不小心就撞在了他如山岳般厚实的后背上,鼻子险些撞歪了,蹲在那里揉着鼻子雪雪呼痛。
“又怎么了啊?”
马里边揉着鼻子边不满意地问道,只是,从荆风身后探出头去,他不禁惊呆了。
血,满地鲜血!
旁边的一株大树横伸出来的枝桠上还倒挂着一具尸体,那尸体随风轻轻摇荡着,一串串的血珠子就从尸体上洒落下来,沥沥啦啦地滴在周围的草丛里,给这原本的一片葱绿抹上了一层浓厚凄厉的血色。
一阵阵刺鼻的血腥味直接钻进了两个人的鼻子里,令后面的马里一阵干呕。
第151章 矮人族受袭
“天,是斯诺特拉,是那个最活泼最爱说笑的矮人小伙子,他倒底怎么了……”
马里定睛向天空中看去,不由得失声惊叫,就要跑过去解下那具尸体。“如果不想死的话,站住。”
荆风拉住马里,反手便毫不客气地给了他一巴掌,随后,并不着急上去解下那个矮人斯诺特拉的尸体,而是俯低身子,仔细地向四周观察了一下。
远远盯着那具尸体下方那块颜色有些发暗的草皮,荆风心底冷笑了一下,托起了周围的一块石头,掂掂份量,大概有个二三百斤,荆风对这个重量表示满意,轻轻一抖臂,那块大石头就飞了出去,直飞出二十多码才落下地来。整个过程轻松得就像是顽童扔出去一颗小石子。
后面的马里看得直咋舌,我的天,这得多大的臂力啊?就算矮人族最有力气的马里也不过如此吧?
“扑……”
那块石头一声闷响,已经砸在地面上,却并未因此停住,而是直接陷落下去,直接陷出了一个深深的大洞。
耳朵里只听”呜”的又一声响,随后两根长绳猛地从附近的枯枝败叶中弹了起来,被石头的重量崩得直直的,依稀可见,两根长绳分别拴在了旁边两株老树的树干上,而另一头则坠向了那个大洞中。
“小子,学着点儿,这个世界上阴人的东西很多。如果你刚才跑过去,现在就已经成了一个蚕蛹了。”
荆风冷哼了一声,这才站起身来往前走,马里在后面亦步亦趋。
两个人走到那具矮人尸体的下方,发现那地面上已经多出了一个巨大的地洞,洞中间是一张巨大无比的网子,现在那块大石头正陷在网中央,被那张大网来回的翻转中卷成了一个蚕蛹状的物事。
那网中倒是密密麻麻的倒钩,虽然并不致命,但只要刺入皮肉保证会让人连动都不敢动。
“天……”
马里倒吸了一口冷气,庆幸自己刚才没有跑过去,否则就惨了。
“把他解下来。”
荆风小心的绕过那个大洞,指了指吊在树上的那具矮人的尸体,向马里示意道。
马里赶紧跑过去解下了矮人。
斯诺特拉的胸口上有一道三棱形的伤口,是贯通伤,从前胸直捅到后背。
“这是三棱猎魔枪的杰作,只有远距离掷出才有这种穿透性的效果。据说,佣兵组织都爱用这种武器。”
荆风皱眉思考了一下说道。
“天杀的,肯定又是一群混蛋的佣兵来这里捕奴了,他们又发现了我们的住处。可怜的斯诺特拉……”
马里眼眶湿润了,抚着斯诺特拉的尸体怔怔地流下泪来。
“行了,现在不是哭的时候,是个男人的话就收起你的眼泪来,继续往前走,看看还有没有什么发现。”
荆风拍拍马里的肩膀,继续起身向前走。
两个人一路寻去,一路血迹,隔个百十来步就会发现一两具矮人的尸体,他们的手中还紧握着粗大的木棒或者捧着巨大的石块,只是,那木棒已经折断,石块也还没来及掷出,鲜活的生命就已经离他们远去了,他们死得很不甘心。仿佛在说,如果我们有同样的武器,你们不会得逞的。
偶尔,还会见到两具纠缠在一起的尸体,一具是矮人的,一具是人类佣兵的。
短刀类的利刃穿透了矮人们那并不高大的身体,透背而出,而矮人仅仅是凭着一双肉拳便硬生生地扼断了佣兵们的脖子,或是干脆砸碎了护体的连甲,打断了他们的胸骨,从里面掏出鲜红的内脏来。
这种战斗的方式委实彪悍到家了,是真正的短兵相接。虽然矮人的武器不如人类佣兵,十分原始简陋,可他们的战斗意识及战斗作风却是极其亡命且血腥的,宁死不屈,比起佣兵来毫不逊色。
一路走来,这从数量开始增多的佣兵尸体上就完全能看得出来。
到最后,人类佣兵留下的尸体数量已经开始超过了矮人留下的数量,看来矮人们开始时是遭遇了突袭,被打得猝不及防,等他们清醒过来反攻时,凭借着他们巨大的力量,佣兵们还是吃了大亏。
并且,佣兵们来这里不是为了单纯地杀死白矮人们,是为抓他们回去做炼金的奴隶,这种想法也严重束缚了佣兵们的发挥,不能太过下杀手。
结果,在矮人们自杀式的反攻下,他们遭遇到了极大的阻力,每前进一步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这就是对侵略者最好的惩罚。
不过,最终佣兵们还是凭借着人数上的优势占据了上风,虽然越到中心地带,血腥味就越浓厚,佣兵们扔下的尸体也越来越多,而且有不少尸体的链甲上留下了重武器击打的痕迹,整个链甲胸腹部都深深地凹陷下去变了形,可是,佣兵们依旧节节挺进,矮人们步步兵退。
走到后来,马里已经潸然泪下了,因为他看到了远处森林中被开劈出来的巨大空白地带上,那一片片燃烧的小木屋--那是矮人们最中心的聚居地。
佣兵们能攻到这里,就足以见得,矮人们的阵线已经完全失守,家园惨遭匪寇兵火。
“天哪,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会是这样?可怜的矮人兄弟们,他们倒底遭遇过什么啊?”
马里望着远处的一片大火,捶着旁边的大树痛哭失声,连拳面都被苍老坚硬的树刮出来血都茫然不知。他现在唯一能清醒地认识到的就是,这是最近几年来人类佣兵组织的规模最大的一次捕奴行动,这从捕奴佣兵们留下的尸体数量和地面上无数杂乱的脚印就能看得出来。
从战斗惨烈程度和规模上来看,他现在已经对这支硕果仅存的矮人部落不抱有任何希望了。全族覆亡,集体沦为奴隶,估计这将是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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