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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一号缉灵组-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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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里的野猫又“嗷嗷”地挠起了门,苏媛披上外衣下了床,横竖也睡不着,索性拎着猫粮开门喂食。
“你们这些磨人的小妖精,给你们吃食也不惦记着好,平常在观里遇见了唤你一声,趾高气昂地竖着尾巴都当没看见,白眼儿狼,就跟我那儿子一模一样。”苏媛一边撸着猫,一边嘀嘀咕咕地抱怨着儿子说离家就离家,招呼也不打一个,真叫人寒心。
说曹操曹操到,夜幕里现出一个人影。苏媛一抬头,就瞧见自家那位小祖宗颇为狼狈地从院门口闯进来,路过她时,冷面煞神似的施舍下一个眼神,像是在说:这么晚不睡觉,出来招魂?
当然,林家家教严格,他不可能真的这么说,而是换了种委婉的说法:“夜里阴气重,注意身体。爸呢?让他来帮我看看这人伤着了哪里。”
看他怀里抱着一人,火急火燎的,还满脸关切和紧张,苏媛的第一反应是惊喜交加,浑身热血都沸腾了:怎么着?自己家养的这头傻猪总算开了窍,学会拱人家白菜了?
然而等她兴奋不已地略一打量他抱着的那人,虽然头脸都深深地埋在他怀里看不清,但就从穿着和体型上看,是个大男人无疑,当下心又凉了半截。
果然猪傻到一定程度是开不了窍的,没窍可开。
“你先把他抱去客房……”苏媛拢拢外衣,拍拍手站起身,一句话施施然刚起了个头,林谙雷厉风行、走路卷着风,抱着人直接噔噔噔上楼,进了自己卧室。
苏媛在背后看得惊奇,咦了一声,有些纳罕。
如果她没记错的话,汐涯从初中开始,就严令禁止任何人包括父母踏入他的房间半步,隐私和领地意识强到令人发指。苏媛刚开始抱怨儿子性格孤傲不亲人,到后来,一度担心这孩子将来可能会因为不想有人跟他分享一半的床单,而选择终身不婚。
现在看来,是她滑稽地多虑了,今天朋友都可以进,到时候关系更进一步的爱人又有什么不能的?
前提是,他得先有个爱人。
别人家的父母有个长得稍微上道点的孩子,就成天担心孩子早恋学坏,不务正业,苏媛就从来没有这个烦恼,她儿子的青春期独树一帜,沉迷于修炼法术和锻炼出八块腹肌,脑袋里永远缺根恋爱的筋。看见女生就冷脸,就差直接在脑门儿上贴上告示:只想飞升,异性勿扰。
大学期间,有世家女儿跟他同一个学校,对他有点浪漫旖旎的小心思,跟妈妈来家里做客的时候打听起林同学的喜好,苏媛对人家闺女很是满意,笑吟吟地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了她,还给她加油鼓劲。结果呢,隔天儿子就甩起了脸子,足足跟她冷战了大半个月。
某天苏媛看一部狗血电视剧,被里面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爱情感动得涕泗横流,谈兴大发,扭头问身边正在训练大清剥核桃的林汐涯:儿子,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
林汐涯瞟了她一眼:我这么完美的人,世上哪有女人配得上?
这句话过后,苏媛再没提起过这档子事,她深刻地明白了过来,用现在网络上时髦的话说,就是——凭自己本事单的身,轮不着别人来操心。
=。=。=。=
陆惊风这一觉睡得很累,做了许多光怪陆离的梦,一帧一帧跟放电影似的。
梦到在孤儿院里的时候,为了抢一块饼干与大孩子打架,被揍得鼻青脸肿;梦到老顽童一样成天没心没肺、故弄玄虚的师父;梦到一起捣鼓汽车零件时满脸黑油的午暝……
那次行动之后,茅楹再也没见过午暝,一个活生生的人出了门,只是不见了而已,并非明明白白死在跟前。一天没有亲眼看到尸体,她就始终坚信哪天他还会回来,兑现给她买婚纱的承诺。
别人也这么安慰她:别伤心,可能会回来的吧?
只有陆惊风知道这个可能的概率为零。
没有尸体,是因为午暝死无全尸。
他不敢告诉茅楹,他眼睁睁地看着她深爱的男人中了世上最恶毒的邪咒,眨眼的功夫,就在他面前迅疾地化成一滩血水。
对死亡的恐惧在那滩血水咕噜咕噜冒着沸腾的气泡,缓缓流淌到足下,染红他裤脚的那一刻,达到有生以来的顶峰,空气中浓烈的腥臭使他的胃疯狂抽搐,全身肌肉不受控制地痉挛起来,他一边歇斯底里地叫骂一边弓着腰呕吐,直到筋疲力尽,再也喊不出声、也再也吐不出任何东西,他就倒在了血泊里。
脸颊跟午暝的血亲密接触的那一刻,他这条命就已经不再是他自己的。
陆惊风的睫毛微微一颤,想睁开眼睛,却始终使不上力,眼皮上似乎载着千斤重的炉鼎。
但他不会轻言放弃,还有很多事等着他用这条换回来的命去完成。
五年前他能平安醒过来。
这一次当然也可以。
他终于睁开眼。
入目是洁白的天花板和简约别致的冷光吊灯,身下是柔软舒适的床垫,突然被拉回现实,陆惊风有些木然,呆滞了良久才动动手指,缓而慢地眨了眨眼,耐心等思绪回笼。
扭过头,发现离自己很有一段距离的床边,还有一人。
林谙换了一件米白色的丝绸衬衣,抱着双臂、交叠着双腿,靠坐在床头,以一个很端庄的姿势,安静地垂头打着瞌睡。
他似乎是刚刚沐浴完毕,周身还笼罩着些微湿意。他的头发看上去质地偏硬,所以平时能够全天候完美地保持啫喱水定好的造型,但洗完头之后发丝就会松散地垂落下来,正好遮住那两道傲气凌人的剑眉,加上这会儿闭着眼睛,敛去了那股生人勿近的气场,整个人明显变得平易近人。
谁能想到,当年那个内裤上画着奥特曼打小怪兽、狼狈柔弱的小屁孩,居然在很多年后,脱胎换骨,长成了这么一个嚣张跋扈、欠扁起来让人牙痒痒的货色?
陆惊风左右端详,好看是绝对好看的……难道日后我就是被这妖孽的皮囊所迷惑的吗?陆惊风啊陆惊风,没想到你原来竟是这么肤浅的人?
不不不……意识到自己跑偏太多,他立刻悬崖勒马,回头是岸,移开目光狂眨眼。
一切都是陆焱清那老头儿信口胡诌,什么天喜撞红鸾,命定良缘,恩爱缠绵……对象是女人也就算了,莫名其妙整出个男的不是天大的笑话吗?
如同被塞了一□□苍蝇,陆惊风一言难尽地瞥了一眼那张沉静帅气的脸庞,偷偷捂住眼,实在是没眼看。
假的,都是假的,封建迷信要不得!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刚醒,一时思维太活跃,脑袋里的小马达撑不住,太阳穴就一言不合暴虐地鼓动起来,头痛欲裂之际,牙关没咬紧,他嘶了一声。
这一点小动静惊扰了熟睡的人,林谙警觉地掀开眼皮,清明的眸子直直望过来,对上陆惊风一双暗中打量的眼。
四目相对,默然几秒。
“感觉怎么样?你脸色看起来很不好。”林谙皱了皱鼻子,起身下床,光脚踩在地毯上,应该是不习惯主动表露善意,他略显别扭地转身询问,“你渴吗?”
当然渴,喉咙都快烧着了。
陆惊风眼巴巴地望着他,意识到对方不会热情到过来扶他起身,只好自己挣扎坐起,病恹恹地歪在床头:“嗯,有水吗?”
一出声,喉咙像是被两块粗粝的钢板摩擦过,沙哑嘲哳,甚是难听。
林谙从床头柜的保温壶里倒出一杯水,还冒着暖暖的热气,“给。”
陆惊风伸手接过,拖着难受的嗓子礼貌地道了声谢谢。
没多想,喝下第一口,感觉哪里不对……
“咳咳……我去,这是什么?”他被激得弹跳起来。
舌尖被一股令人作呕的苦涩和黏腻霸占,味觉受到突如其来的猛烈冲击,几乎承受不住抛弃主人遁逃,陆惊风硬生生靠着顽强的意志力才没把口里含着的古怪液体吐出来,生恐再多含一会儿会被刺激得七窍生烟,连忙咕嘟一声咽了下去。
这一咽不要紧,连绵不绝的苦味荡气回肠,从食道一路祸害到胃里,引起一阵不由自主的寒噤,他翻了个白眼,忍不住吐了吐舌头。
“中药。”林谙好整以暇,微笑地看着他,“有强身健体,滋阴补阳,调理内息的功效。”
这介绍听着像江湖郎中卖的十全大补丸,陆惊风一脸狐疑,探头看了看黑色陶瓷杯里的黑色液体,胃里条件反射一阵反酸。
他不是没喝过中药,但从来没喝过这么难喝的中药,苦得如同黄连就着苦胆一道吃了,入口生猛,余味辛辣,还泛着点可怕的酸腐腥气,一线封喉,死志顿生。
“放心,绝对不是烧了什么符兑的水,这药我天天喝。”林谙看着他,目光里还隐隐含着些期待,像是分享了自己难得的好东西,献完殷勤想从对方身上得到些积极的反馈。
陆惊风惊悚地瞪着他,嘴角抽搐,心想:谢昌九的符水大概都比这好喝……
但这不识好歹的话只能在心里想想,他把指腹按在唇上,重重磨了磨,放下杯子环顾四周,打算不动声色地转移话题:“我现在这是在你家?”
“嗯。”林谙盘腿坐在床边的绒毛地毯上,仰头看他,“我的房间,我的床。”
这人一直强调“我的”,是在暗示我霸占了他的东西他有点不爽吗?
陆惊风凡事爱往深了多想一步,他挪了挪屁股,既然醒了就没理由继续占着人家的床,打算起身走人:“别坐地上啊,这会儿几点了?天都快亮了你再上床睡会儿,我这就走。”
“走?”闻言,林谙挑起一边眉毛,语气不悦,“走去哪儿?你就睡了三个小时,前天也是一宿没睡,这会儿还是伤员,怎么着?以为自己铜皮铁骨,怎么折腾怎么来吗?”
第40章 第 40 章
事实胜于雄辩; 就从这两天的表现来看,陆惊风对这番听不明白是冷嘲还是关心的话无法反驳,被折磨过度的舌头苦于无处安放,抵着上颚就是不肯往下落,他第一次萌生出想把舌头割掉的邪念,就跟听到一点动静就会被惊醒的浅眠者想把耳朵封死一样。
“比坏名声更糟糕的,就是坏身体。身体不好; 灌多少心灵鸡汤都是白搭。想想你拼死累活要还的房贷,起码有二十年吧?已经付出了这么多,沉没成本那么大; 在这房子还没真正属于你之前,你甘心先倒下吗?来,把药喝了,好好睡一觉。而且茅楹已经在客房睡下了; 你总不能这会儿去把人喊醒吧?”
林谙搜肠刮肚倾尽辞藻,想对伤员说点软话表达关切之情; 结果语气冷硬地说出来这么些不知所云的玩意儿……这个节骨眼上提该死的房贷?是还嫌人家工作不够拼命再激励一把?
说完,他以手扶额,垮下肩膀,觉得自己不会说人话的毛病一时间大概无药可救; 于心不忍之下,用余光偷瞄了一眼床上的人。
陆惊风垂着眼皮敛住半个瞳孔,一只手揪着被子一只手端着茶杯,安静地盯着杯子里黑漆漆的中药; 乖觉顺从的样子倒像是误打误撞被说服了。
“让茅楹安心睡会儿,别打搅她。”他道,“姑奶奶的起床气可了不得。”
说到底还是为了照顾组员,怎么就不能多为自己想想呢?
林谙面无表情一点头,起身朝靠窗的书桌走去。
“找什么呢林少?”陆惊风端着中药的手搭在膝盖上,歪在床头津津有味地看他翻箱倒柜。
林谙背对着他没说话,专注的劲儿像是在挖掘什么绝世珍宝。
乒乒乓乓的轻微声响似是有催眠的功效,没过五分钟,陆惊风就眼皮直打颤,昏昏欲睡。当装着“十全大补药”的杯子差点就名正言顺地脱手落地时,耳边忽然一道疾风掠过,陆惊风神色微动,下意识抬手,接住飞过来的东西。
摊开手心一看,透明的塑料包装纸下,包着红棕色的果丹皮。
陆惊风疑惑抬头。
房间里开着冷气,林谙捞过沙发上一条几何图案的薄毛毯,裹在身上紧了紧,重新坐回床边的地毯上,“你不是嫌中药苦,不肯喝吗?我这儿没有棒棒糖,你就拿果丹皮凑合一下。”
被戳穿的陆惊风捧着药,讪讪地挠了挠鼻子。
“我很好奇,你是怎么入得了口的。这家伙……”那令人窒息的味道还残留在口腔里,回味一遍他就抖上一抖,“简直挑战人体极限。我这么跟你打个比方吧,你听说过一种得过世界吉尼斯纪录的辣椒吗?据说敢于尝试送它入口的勇士,一秒飙泪,两秒丧失味觉,三秒麻痹昏厥。我刚刚尝了一口,这药带给我的冲击,我觉得跟传闻中的那种辣椒是一个级别。”
陆惊风夸张地挥舞着双臂,林谙翻了个白眼,抢过那杯被彻头彻尾嫌弃了的中药,仰起脖子,喉结耸动了三四下,就咕嘟咕嘟喝了个干净,临了还特地杯底朝天晃了晃,挑衅地望向陆惊风。
“厉害厉害,佩服佩服。”陆惊风发自内心由衷地鼓了鼓掌,心下一喜:总算不用喝了!
然而下一秒,杯子又重新回到了鼻子底下,里面盛着的液体散发出熟悉的味道,一口不少满载而归。
陆惊风哭笑不得地望了一眼那个无底洞似的保温瓶。
“你可以把果丹皮贴在舌苔上再喝,祛祛苦味。亲测有效。”林谙固执起来不依不饶,“良药苦口利于病,你原本就血瘀气滞,阴虚火旺,这会儿新伤加旧患,再不调理,五脏俱焚,内息大乱,你那个传世绝学是不想再重新使出来了吗?”
焚灵业火戳中了陆惊风的痛脚,他上下撩了一眼单手插兜、绷起脸来严肃得像个教导主任的林谙,“你看起来好像很懂的样子……”
“我不懂,但你没听说过东皇观观主林天罡,其实是个远近闻名的老中医?”林谙抓住陆惊风的手,把杯子塞回他手里,“有行医执照的,且行医大半辈子的,正儿八经的中医。”
“有劳林观主了,帮我跟他说声谢谢。”实在推脱不了,陆惊风终于认命投降,长痛不如短痛,心一横眼一闭,捏住鼻子,视死如归地一口闷。
“嘶——”
尽数喝完,他清俊白皙的面庞立刻涨得通红,额角的青筋暴起,八颗白牙连着牙龈齐齐露了出来,紧紧咬住下嘴唇。忍了一会儿,不幸还打了个嗝儿,终于禁不住哀嚎一声,把脑袋整个儿埋进枕头底下,中毒般使劲儿蹬起小腿。
林谙听见他嘀嘀咕咕低声咒骂了一通,也不知道骂的谁,勾着嘴角心满意足地笑了:喝个药而已,卖什么萌啊?
等那股反胃的猛劲儿过去了,陆惊风冷静地吸了吸鼻子,顶着惨不忍睹的鸟窝头抬起脸,眼神涣散,无法聚焦。
他那层薄薄的眼皮平时是个不显山不露水的内双,这会儿被一通折腾,硬生生凭空压出来几道深刻的褶,有气无力地叠着,逼出点生理性的眼泪水儿。他歪着脸,蹭了蹭自己向上摊着的掌心,看上去软绵绵黏糯糯的一团,乖巧又无辜。
跟平时假正经的形象很不一样。
林谙神思微动,心尖尖上忽然就塌下去一块,他的血液热了起来,如同在贫瘠荒凉的戈壁里偶然找寻到一朵小野花,娇嫩可爱,也脆弱不堪,苦旅难途里它惊鸿一现,小小的花瓣散发出神圣耀眼的光芒。
自以为窥见了奇迹,他兴奋不已,等理智回笼,他又开始严苛地审视自己。那朵小花的光芒一经点亮,就瞬间覆盖了所有隐秘逼仄的角落,让那些在山崖背阴处悄然滋长的东西无所遁形。
手脚一时不知道该往哪儿放才合适,林谙腾地站起来,扯了扯凌乱的床单,把空杯子拿去洗了,用棉布细致地擦干,又顺手把盥洗池里外擦了一遍,直到光可鉴人。磨磨蹭蹭良久,回来发现陆惊风还是那个姿势,不知道是在回味还是在神游。
于是他把那只果丹皮剥了,放在那人摊开的掌心上,拍拍毛茸茸的脑袋,语气不可察觉地变软:“吃点酸酸甜甜的,压压惊。”
陆惊风机械地抬手,把果丹皮扔进嘴里,慢而细致地咀嚼起来。
“你怎么不问我在追踪阵里看到了什么?”他翻了个身,仰面朝上,瞪着天花板含糊地道。
“想说你自然会告诉我。”沙发太短,长腿无处安放,林谙晚上就打算睡在床边的地毯上,“况且我对案子什么的,其实都不太感兴趣。”
“那你为什么非要呆在缉灵组?找个自己感兴趣的工作不是更好吗?”陆惊风凉凉地瞥了他一眼。
“没有什么热衷的东西,所以不论什么工作,只要别太枯燥无聊,对我来说都一样。”林谙直挺挺地就地躺下,摒除杂念,平心静气地阖上眸子,“既然干什么都一样,不如干自己擅长的事。”
陆惊风奇了:“我好歹也算资深工作狂,闲暇之余尚且喜欢摸两把方向盘,林少,你对什么都不感兴趣,难道毕生目标只想得道成仙?”
仙男翻了个白眼,面对调侃,词穷了好一会儿,才重新组织起语言:“成仙是成不了的。如果硬要扯爱好这个话题,也能勉强扯出两个,平生就热衷于两件事:一,养生。二,变强。”
第二个比较好理解,陆惊风比较好奇的是:“养生?你今年才多大就开始关注中老年人群的热点话题了?”
“身体好比什么都重要。”林谙对他不屑的态度不以为然,“想要变强,首先你不能是个病秧子。大腿没人家胳膊粗,挨了揍跑都跑不快。跑一脚喘三下,谈什么从坑里捞人?”
话往外倒得顺溜无比,等猛地意识到自己抖落出了什么,林谙喉咙一哽,倏地睁开眼睛,瞳孔缩紧。
房间里诡异地安静了下来。
陆惊风舔着牙齿,内心无比挣扎,关于当年顺手救了林汐涯的那件事,他是承认呢?还是不承认呢?
一旦承认,二人之间无形中又多了一层羁绊,谁知道这层羁绊以后会延伸发展成什么古怪的关系?可是不承认吧,他那颗蠢蠢欲动想借这个梗戏弄林汐涯的心很是不甘。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他最终决定遵从本心。
于是林谙就看到床边探出一张笑吟吟的脸,目光隐晦地划过他高档精致的丝绸衬衣,落在他的腰部以下,“原来是你啊,小怪兽。”
第41章 第 41 章
林谙仰面平躺; 端正笔挺,半睁着狭长的眸子与他对视。
细究起来,我们虽然都被笼统划归为有着黑色眼睛的黄种人,但其实绝大多数人的瞳色都只是不同程度趋向于黑的棕褐色。林谙的眼珠倒是随了正统,黑得无比纯粹,不掺一丝杂色,跟周围的眼白一对比; 显得格外晶亮鲜活,冷色的灯光落在那双浸了墨一般的瞳孔里,能折射出千千万万圈细碎的波光。
他抿着唇绷着脸; 全身上下只是搭在毯子上的手指微微蜷了蜷,大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改的架势,口吻生硬,矢口否认:“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陆惊风被他眼睛里无差别漫射出的那些碎光蛰到; 视线从那张脸上游了开,粗略将这人裹在毛毯里的身材一打量; 虽然并不很直观,但宽肩厚背窄腰长腿的黄金比例,包得再严实也掩不住一二。
“看……看什么?”林谙觉得对方的目光蔫坏,不怀好意。
不论富贵或穷苦总能坚持皮那么两下的陆组长; 实在按捺不住挖苦逗乐的心思,吹了个带拐弯的口哨:“没,就是特别感慨。时间过得真快,当年我路过一片山头; 救了一个小孩,小孩又瘦又柴,可怜又无助,还喜欢穿奥特曼打小怪兽的内裤,一晃好多年过去了,男大十八变,再见到他时,小孩脱胎换骨,居然变成了……”
他有意拖着调子,一点点凌迟着对方的耐心,林谙听到内裤的时候既羞愤又憋屈,郁闷地配合着他夸张拙劣的表演,一边惊叹自己什么时候脾气居然这么好了,一边竟然还竖着耳朵搭起了腔:“变成了什么样?”
这是在等着被夸呢。
陆惊风嘴角噙着父亲般的微笑,慈祥地盯着他看了两秒,缩回脑袋:“欲知后事,请听在下睡醒后分晓。”
林谙气到睡不着。
什么叫又瘦又柴?什么叫可怜又无助?他当年瘦归瘦,可一点都不柴!该有的肌肉一处都没少,就是薄了一点扁了一点罢了!可怜?呵。无助?呵呵。本少那是刚刚成功逃出龙潭,筋疲力尽,又误入虎穴,分身乏术,顶多就是有那么一点运气不佳而已!
还有那什么,什么小怪兽的内裤,完全是苏媛苏女士一手代劳的结果,她不喜欢儿子少年老成,认为哪怕孩子大了也该保有起码的天真童趣,他是纵容了不假,但这并不代表本人的任何喜好和取向!
翻来覆去折腾到天蒙蒙亮,腹腔内尤憋着一团火,越想越膈应,加上睡前又灌了一大杯中药,神清气爽,压根没有一丁点睡意,林谙气急败坏地起身,打算上厕所洗把脸冷静一下。
刚起身,一扭头,看到床上已然熟睡的陆惊风,伸出去的脚就又收了回来。
据说睡姿能反应出一个人的心理状态,林谙以为这个平时笑嘻嘻其实精神上很坚定饱满的男人,睡觉不说呈霸气的大字型,起码也应该毫无顾忌地舒展开手脚,可此刻……林谙托起下巴,眼前的人却尽可能地把自己蜷缩成一团,手臂抱着膝盖,脑袋埋在双臂间,只露出一半的侧脸,凌乱的发丝遮掩住紧蹙的眉目,就像个极度缺乏安全感的幼儿。
林大少的心田瞬间就因为某种洪水般涌出的情感而泛滥成灾,他想起陆惊风那个一次只收一个徒弟的诡异门派独有的收徒条件,要是孤儿,要毫无羁绊,要八字纯阳。这就意味着陆惊风从很早以前就无父无母,也不知道孤零零一人过了多久才被师父捡回家跟着学本事。而陆焱清道长出了名的飘忽不定、行踪成谜,三五年老友都逮不着人是家常便饭,陆惊风要上学,想必也没怎么跟着他云游四海,这个师父更多时候应该也只是个精神寄托。
他曾经说他上学的时候很独,游离在组织之外,那到底是独到什么程度?朋友是不是也就缉灵组里的那两个?哦对,如今两个还没了一个,就剩唯一的一个了。
亲情友情都很凋敝,以上皆不算,他还很穷,穷得响叮当。
其实驱鬼缉灵这份行当,只要得了手艺,业务能力马马虎虎,想要赚得盆满钵满简直易如反掌,随便瞅准某个钱多人傻的富商大贾,兼职赚个外快,房子首付不成问题,哪儿还需要在缉灵局这么产出跟收入不成正比地干耗着?
这话题要放在平日议论起来,陆组长肯定又要摇头晃脑地搬出一大堆心灵鸡汤,用光鲜亮丽但一点都不实用的理想和追求,来包装这年头被人们嗤之以鼻的善良。
善良有时候也是一种不可救药的执拗。
而这人身无长物,骨子里的固执却是要多少有多少。
林谙歪着头,趁对方睡着,肆无忌惮地端详了好一会儿,越看越觉得陆惊风的皮相是温和谦逊的,骨相却骗不了人,下颌颧骨满是锋利的棱角,一点都不圆滑,就跟他的真实性格一样,不肯放下身段逐名趋利,也不思变通。
家里其实每层都有客房,茅楹只是占了其中一间,剩下还有两间,当时林谙把人抱回了自己卧室,林天罡给看完之后苏媛本来提出要把他挪到客房,被林谙以伤员最好好生休养少移动为由拒绝了。林谙也说不出当时是存了怎样隐秘的私心,现在想起来,他可能就……就只是想这样近距离地,多看看陆惊风而已。
但是就这一点小小的心愿,也很奇怪,很不同寻常。
刚开始,他纯粹是因为发现陆惊风就是当年救他的那个“叔叔”而油然而生亲切感,当然这只是他以为的,他根本分不清各种情感之间的差别。他在懵懂癫狂的年纪就开始以这个人为标杆,长达十数年地为了当年的一个承诺而刻苦努力,那时候他把陆惊风当成一个英雄虔诚地供奉在心底的庙宇,就像奥特曼一样,没想过要去打听或者刻意接近,只想遥遥祝福默默崇拜。
但突然有一天,命运让他们偶然重逢了。他才发现英雄也有低谷和末路,在情感和世俗的泥路上翻滚打挺,沾染一身肮脏的尘土,变得能力有限,进退维谷。古怪的是,这一发现却让林谙卑鄙地感到欣喜,原来英雄并非总是餐葩饮露高高在上,他也浑身烟火气栩栩如生,他也为生计发愁为理想奔波,他其实……离得如此之近,伸出手就可以随意触摸。
真的触摸之后,他的欣喜又悄然无息地转化成心疼,英雄还是那个英雄,只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也经历过彷徨或踟蹰,但他仍然坚持不懈地顺手从坑底捞人,始终如一。
于是跟着走了一段,偶然间细看了一下眉眼,才后知后觉自己对英雄的情结似乎有点串了味。
不知道是热还是怎么着,陆惊风整个人都离被子远远的,可是室内温度调得低,他又刚刚负伤。林谙想了想,还是爬跪到床上,伸手捞过另一侧的被子,给他盖上,掖被角的时候,手不小心触到陆惊风的胳膊,像是被火舌燎了一下,被烫了,手就条件反射地猛地缩回。
陆惊风的体温高得骇人。
什么乱七八糟的绮念一下子烟消云散,林谙连忙摸了摸陆惊风的额头,一摸不得了,简直跟火炉似的。这会儿也不在乎避不避嫌了,脸上、手上、脖子,甚至连脚底板都摸了一遍,惊觉这人竟然全身都是滚烫的,像是刚被从沸腾的油锅里捞出来。
再去看他的脸,瞧不见一点汗珠的影子,只是两边脸颊上各飞出一抹艳丽的红霞,衬着白皙的皮肤,火烧云一般。
“陆惊风。”他压低嗓音尝试着唤了一声,轻轻拍了拍陆惊风的脸颊,“醒醒陆惊风,你像是发烧了。”
陆惊风很困,困得掀不开眼皮,挣扎了几回也没能成功睁眼,但他意识还很清楚,知道是林谙在唤他,索性就闭着眼与他对话,“今天几号了?”
发烧了为什么要问几号?莫不是烧糊涂了?林谙的眉头拢成一团,心下焦急:“过了零点就是十五号了。不行,烧得太厉害了,你躺会儿,我去给你拿退烧药。”
把人放下刚要直起腰,陆惊风一把攥住他的手腕,眼皮总算撩开一条只能透进光的细缝:“我没发烧。”
“你是已经烧得失去温度感应能力了吗?”林谙反手握住他的手,把他的手背贴上自己的脸,“你自己感受一下,你的体温已经不能用发烧来定义了,更像是起了火,能煎荷包蛋,两分钟全熟。”
林谙体质阴寒,比一般人体温都低,这会儿对处于烈火地狱中的陆惊风来说,简直是避暑纳凉的风水宝地,他心念一动,受本能驱使,手背磨蹭起那块冰冰凉如沁心冷玉的皮肤来,喟叹一声:“啧,舒服。”
莫名其妙被撩了一把的林谙挑起眉,他此刻全然没有风花雪月的心思,黑着脸:“放手,我去拿药,还想不想退烧了?烧坏了我可不负责。”
“没用的,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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