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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一号缉灵组-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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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哥。”马巍瞅了一眼陆惊风,发现对方笑眯眯的,一副不修边幅与世无争的活佛样,全没一般赛车手的凌厉与嚣张,想必技术也不怎么厉害,所以一声哥叫得心不甘情不愿。
  陆惊风从头到脚打量了一遍这位后起之秀,不提那身箍得尺寸尽显的辣眼睛紧身衣、非主流鼻环和狂野莫西干头,就冲对方眉心那抹浓郁不散的阴气,他就知道此人多半不靠谱。
  休个假也能有官司找上门,陆组长苦笑着表示很绝望。
  比赛在凌晨一点正式开始,从紫林山底出发,绕着盘山公路往上,到达山顶,再原路返回。
  之所以选紫林山,是因为此山山势险峻,盘山公路的大部分坡道都比较倾斜陡峭,大长坡很常见,且九曲十八弯,基本囊括各种类型的弯道,是汉南市难得的比较有挑战性的赛车地段。
  天空开始飘起小雨。
  粗略浏览过去,到场车手约莫有七八位,个个全副武装,身上挂满护具……和女人。
  陆惊风撇撇嘴,架起引擎盖,上下牙齿咬着手电筒依次检查车辆的各个零件,确认该有的东西都在该在的位置后,从兜里掏出一块墨色方巾系上,把下半张脸遮了个严严实实,再套上头盔,只露出一双冷下来的眼睛。
  “不热身?”马巍在旁边哼哧哼哧地压腰高抬腿,扭着脖子出声提醒,“爆发的加速度和推背力会给你全身施压,一不小心就会肌肉拉伤、关节扭伤。”
  陆惊风瞥了他一眼,极其敷衍地随便甩了甩手脚,坐进驾驶位。
  为了公平起见,所有参赛车手的手动挡车辆都由车队统一配备,同一型号同一外观,同一频道的对讲机,唯一有差异的是车身上红色油漆喷的醒目数字。
  陆惊风分到的这辆,是三号车。
  点火,烧胎,踩着刹车的同时一点点往上给油门,试探这辆车抓地的极限临界值,再缓缓稳定到最大的转速。
  前轮稳稳锁死,后轮摩擦地面发出滚滚白烟,车头微微翘起发出愤怒的咆哮,仿佛一头抖擞鬃毛蓄势待发的凶猛雄狮。
  无线电里一声刺耳的口哨响起,离合器被猛地松开,发动机狂吼一声,车身子弹般弹射出去。
  茅楹曾经问两位“迷途”同事一个问题:赛车有什么魅力,让你俩这么如痴如狂甘心沉沦?
  当时午暝的回答很装逼:这还不明白么?因为在极限的边缘冒险和竞争,会激发大量的肾上激素分泌,久而久之就会形成欲罢不能的成瘾性。其次,速度,自由,以及对“可能会发生点什么”的隐隐期待,这所有特质,都让男人无法抗拒。
  而陆惊风则显得接地气多了:因为不用在意该死的红绿灯和监控测速,没有电动车擦着你的后视镜窜出来,没有雨刷一开动就要转弯的傻逼司机……
  但当时回答的时候,他漏掉了特别重要的一点。
  那就是,轰鸣的引擎声能奇异地让他冷静下来,去思考一些平时一想就头疼的事情。
  林谙、香灰、李昭,以及死亡。
  直线路上,速度的红色指针在200码的极限上下浮动。
  想不通的东西太多,李昭到底是谁杀的?他身上的香灰从哪里来的?躲在暗处的“人”提前就预料到一切,设计奇袭,对方处心积虑要取我性命是出于什么情由?以及……
  林谙。
  前方一个“L”型弯道,高速入弯的同时,陆惊风一把方向打死,刹车踩到底,车轮以最大的抓地力在最短的时间和距离内急遽减速,整个人因为不可抗的侧向离心力向一边倾倒,坚硬的头盔砸在车玻璃上,发出一声铮然闷响。
  车子一个漂移摆尾,从入弯点直接切到弯心,滑过弯心,后轮扬起一片尘土,立刻又给油加速俯冲出去。
  陆惊风瞄了一眼后视镜,后方紧紧咬着马巍的“一号车”。
  嘴角勾起一抹凌厉的弧度,他挑衅地闪了闪尾灯,扬尘而去。
  心理活动异常活泛起来……
  为什么要救我?你自己好好活着难道不好吗?
  如果非要死一个,也该是没能力保护好组员的我才对。
  我们还没好好相处,我还对你一无所知,我们的关系也就比隔壁邻居熟上一点,你身上的谜底我还没来得及揭开……
  一时间,大量激烈的情绪像一锅煮沸的开水,还咕嘟咕嘟冒着细密的气泡,就被泼进没来得及展开防御机制的脑海,烫得陆惊风一个手足无措,就疯狂踩油门。
  多年来积聚在年岁深处的沉渣,此刻因为某人的翻搅浮动起来。
  即将抵达山顶时,在乌云中积聚了一整天的暴雨倾盆而下,黄豆般大小的雨滴噼里啪啦砸在前挡风玻璃上,跟爆裂的引擎声交融争鸣,激起浑身血液癫狂的共振。
  雨幕中,三号车一骑绝尘,以不要命的昂扬姿态冲到山顶转捩点。
  无线电里传来实时解说,预告起三号车即将捧得的胜利,被雨水打得东倒西歪的无人机低空追踪,尽管画面已经糊成一堆雪花,依旧坚守岗位,艰难地维稳摄像。
  尖厉的刹车声却在此时意外响起,几乎把那些贴着无线电耳麦翘首以盼、因为兴奋而紧绷鼓动的众耳膜刺穿。
  陆惊风拔下头盔,拉下方巾,把早就被汗水浸湿的头发撩上去,喘着气跟车头前方突然冒出的不速之客面面相觑,突突的心脏撞得胸腔隐隐作痛。
  那人迎着前灯刺眼的光线,挺拔地站在雨中,撑着把红色的伞。
  不知道的,还以为自己遇到了拦路厉鬼。
  陆惊风打开双闪,提醒对方注意躲避,一边挂挡倒车。
  那人却快步赶了上来,弯腰敲了敲车窗。
  以陆惊风现在糟糕透顶的心情,不十分想搭理人,所以坐着没吭声,也没继续动作,对方也不放弃,敲得更加执着。
  终于,僵持一阵后,陆惊风败下阵来,面无表情地按下车窗,没按到底,刚巧能看到对方脸的程度。
  于是,一张惊世骇俗的帅脸写满了极度不悦,裹挟着肆意斜飞的雨水,贸然闯进湿漉漉的视线。
  “搭个顺风车可以吗朋友?”


第27章 第 27 章
  世上容貌佼佼者; 要么美在皮,要么美在骨。前者一身妙皮囊,如琢如磨,艳惊四座,然而就好比一栋华美的房子,没有钢筋铁骨的支撑,三年五载便坍塌倾垮; 皮囊美虽美,衰败起来如泥沙俱下;后者胜在骨相,气质出尘; 经久耐看,架子搭得绝好却又少了点惊鸿一瞥的摄人气魄。
  皮相骨相兼而有之者,寥寥无几,可遇不可求。
  而眼前这张脸; 显然被上帝垂青,被幸运之神亲吻过。
  笔直而挺拔的鼻骨; 高高隆起的眉骨,轮廓周正的下颌,冷硬的骨骼线条分割开精致的五官,使得彼此间泾渭分明; 陡生疏离冷漠之感,再披上一层高调张扬的表皮……
  好看是好看,就是由里而外散发出的攻击性太强,骨头缝里都蹦出一股子侵略的野性。
  像是满怀决心势要横扫天下的希特勒。
  陆惊风下意识就想抵抗专制独裁; 拒绝顺风车的提议,对方抢先开口:“你是要下山吧?”
  废话,没看到我这都倒车了吗?陆惊风点了点头。
  下一秒,对方大步流星地绕过车头,拉开副驾驶的车门,收了伞,堂而皇之地坐了进来。
  原本就不怎么宽敞的小车因为另一位身高腿长成年人的加入,空间被硬生生分去一半,越发显得拥挤狭窄,空气都不流通。
  “那个……”陆惊风抱着头盔弹了弹,好心提醒,“你确定要搭我的车?”
  言下之意,待会儿晃吐了可不怪我。
  那人以为他不乐意,大手一挥,伸出五根颀长的手指,“五百块,送我下山。”
  人穷志短的陆惊风一听还能捞个外快,立马闭上嘴巴,从善如流。
  林汐涯从拦车的那一刻起,就在盘算着要怎么开口解释他就是林谙他没死这件令人头大尾掉的事,上了车系上安全带之后,他临时决定走一步看一步。
  毕竟……先度过眼前的难关要紧。
  “你……你赶时间?”
  车子跑起来之后,他一只手攥紧头上把手,一只手撑着座椅,两条腿抻直了抵着前踏板,蓄满力道把屁股黏在座位上,尽量在风驰电掣中维持八风不动的从容风度。实力诠释起表面上看似稳如老狗,实则内心慌得一批的装逼最高境界。
  “我不赶时间,我抢时间。”陆惊风推杆换挡的手速几乎快出虚影,“实不相瞒,你其实上了一辆深夜飙车党的车。”
  “……哦。”
  没想到老干部竟然还有这种充满激情和活力的爱好。
  其实林汐涯上次坐陆惊风的车,就察觉此人车技了得,实属要速度不要命一碰方向盘就瞬间变脸的那一挂,但那天毕竟还是在中心城区,红绿灯和社会闲散车辆限制了他的发挥,也限制了林汐涯贫瘠的想象。
  “雨天路滑,减速慢行,安全第一。”他看着前面断崖似的九十度险弯,车子却丝毫没有减速的迹象,一颗心不自觉提到了嗓子眼,低声惊呼,“小心!”
  可能是照顾到身边多了个惊慌的“五百块”,转过弯后车速真的慢了下来。
  但很快,林汐涯注意到前方一闪即逝的影像,发现自己纯粹自作多情,五百块远远不足以激发陆组长的怜悯之心。
  “闭上眼睛。”身边人蹙眉凛声,脚下松开油门,让车在惯性下滑行,“待会儿不管你听到什么,都别轻举妄动。”
  林汐涯扭头看了他一眼,知道这是陆组长保护平常人的惯常举措,他换位思考,努力想了想正常人乍然听到这话会是什么反应。
  冥思苦想完毕,林大少展现出他浮夸的演技,捏着安全带四下环视,紧张兮兮地说起炮灰台词:“怎么怎么怎么了吗?你别吓唬……”
  话音未落,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捂了上来。
  “五百块”像是突然被按了暂停键,戛然而止。
  那只手的掌心被汗水濡湿,温度高得骇人,阖在眼皮上有点烫。林汐涯试着抬了抬睫毛,感受到一阵不容置疑的阻力,那股热量熨烫着眼睫,顺着毛发末梢一直蔓延至耳根。
  他冷不丁回想起那时候他把两只冻僵的手,按在这人温暖的后腰上时,感受到的奇异的安全感。
  还没来得及细细回味一下,耳边响起大煞风景的呼嚎。
  “快来人呐,谁来救救我啊——”
  求救声被有气无力地拉长,带着哭腔,字字泣血,而且近在咫尺,仿佛就在耳边。
  林汐涯偏了偏头。
  “你最好别动。”陆惊风提醒。
  林汐涯听他的话,真就不动了,他微微眯起眼,从眼前的指缝里张望过去。
  就在他们正前方百米处,发生了车辆侧翻事故。
  一辆白色小轿车因为后轮爆胎冲出了公路围栏,整辆车上下颠倒,四脚朝天,前半边车身悬在半空,轧断的铝合金围栏扎进了前挡风玻璃,也扎进驾驶员的半边肩膀。
  那人打开了车门,头朝下悬在空中,汽车底盘崩裂,玻璃渣子和汽油撒了一地。整辆车头重脚轻,天平般险伶伶地挨在悬崖边缘,摇摇欲坠,这会儿哪怕多压根稻草,连人带车就会滚落出去。
  “谁来救救我啊——”车里的驾驶员捂着伤口,兀自干嚎不止。
  看样子是呼喊了很久,筋疲力尽,嗓子嘶哑。
  然而陆惊风并没立即踩刹车,停下来救人,反而撤了手,猛踩了一脚油门。
  “我刚才看见……”林汐涯还想扭过头去看看清楚,因为他直觉哪里不对。
  “不是捂你眼睛了吗?还偷看,这么不听话。”陆惊风啧了一声,但语气里并没有半点责怪的意思。
  “啊,看啦。”林汐涯大方承认。
  “假的,那辆出事的车已经停产近二十年了。”陆惊风觑着他的表情,想从他脸上看出点端倪,“而且,那辆车的车牌号分成两行,根本不是现在的款式。”
  闻言,林汐涯沉默下来,姜还是老的辣,当时他所有的注意力都被车里的人吸引,根本无暇顾及这些细枝末节。
  陆惊风似乎对这位意外遇到的乘客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挑起一边眉,“你居然不怕?知道咱们遇见什么了吗?”
  “鬼吧。”林汐涯神色淡淡。
  陆惊风侧目,心想:难道长得好看的人胆子也大些?
  “而且我觉得它好像赖上我们了。”林汐涯朝他眨眨眼,斜了斜眼珠,示意他不要看自己,看前面。
  陆惊风心里咯噔一声,预感到会跟什么不愉快的东西的近距离面对面,僵着脖子转过视线。
  盯着看了半分钟,车头处惊现一条惨白的胳膊,胳膊连着的那只手到处摸索着像是在寻找支点,引擎盖上光溜溜一片,实在找不到什么抓手,最终那只手作罢,张开五指,如同吸盘一样直接吸附在了引擎盖上。紧接着拖出一只头颅和半个身子,慢慢朝挡风玻璃爬了过来。
  “让你不救人家吧?你看,找上门来了。”林汐涯翘着二郎腿,说起风凉话。
  刚说完,陆惊风报复性一脚刹车,他整个人被惯性驱使,向前倾倒,一张帅脸直接砸在了挡风玻璃上,跟迅速逼近的鬼大哥打了个亲切的照面。
  相隔一层薄薄的玻璃,恶灵半边脑袋瘪下去,眼眶充血,嘴角流涎,在暴雨里呼哧呼哧喷着乌黑的浊气,龇着牙低吼了一声。
  “哇,丑东西还跟我做鬼脸。”林汐涯往后一弹,扑过去就着陆惊风的手,把雨刮器的档位调快,像是要把脏东西直接刮走。
  丑东西?陆惊风觉得这三个字略有点耳熟。
  那恶灵可能是觉得颠来倒去的雨刮看着特别心烦,两手一掰,直接把两只雨刮器连根拔起,扔了出去。
  陆惊风:“……”
  本来面前挡着一巨大的阴影就挺影响视线,雨刮再一没,暴雨糊了整面玻璃,什么都看不见。
  陆惊风揪了揪头顶乱糟糟的毛,不得不打开双闪,靠边停车。
  发动机一静,那只恶灵就突然不见了踪影。
  陆惊风一手扣住车门锁,想下车查看一番,被副驾驶上的乘客一把拉住胳膊。
  “别下去。它在车顶。等。”
  话音刚落,车顶就传来密集的拍打声,砰砰砰,擂鼓一般砸下来,一声比一声用力,一声比一声激烈。就这暴力程度,让人不免担心这辆便宜车的一层铁皮车顶会不会就此被拍碎。
  “等什么?”陆惊风莫名其妙,“等它主动来取我们小命?”
  林汐涯翻了个白眼。
  他紧张了一路,这会儿终于停了车,憋在胸口的一口气顺畅地呼了出来,放松地靠上椅背:“放心,它不是冲我们来的,大概看一眼就会走。”
  而他垂在身侧的右手,缩成一道黑烟的大清悄无声息地从袖口钻出,自车门的缝隙漫了出去。
  等了一会儿,拍打声果然停了。
  陆惊风看向“五百块”的眼神里多了点刮目相看的意思,“哟,兄弟,同道中人啊?”
  “不稀奇,这山是紫林山,紫林山上东皇观,辨阴阳测祸福之人比比皆是,随便拉个小道童出来,都能像模像样地给你看看风水驱驱小鬼。”林汐涯冲他客气地笑了笑,“再说,正常人这个点跑到山顶干什么?还是这种鬼天气。”
  一路上,陆惊风心里其实一直存着这个疑虑:凌晨,山顶,暴风雨,这种情况下搭顺风车的普通人少,打劫索命的变态倒多,本来打算为了五百块静观其变,没想到到头来,对方真不是什么普通人。
  疑虑一下子就烟消云散,从自身的职业出发,陆惊风对此很能理解,毕竟任何见鬼不乱以此为业者,不管在什么时间点出现在什么地方,都不足为奇。别说人烟稀少的山顶了,就算是墓地殡仪馆火葬场都说得通。
  雨一时半会儿没有停的意思,雨不停,坏了雨刮器的车就没法开。
  这两个“萍水相逢”的大男人就这么尴尬地被困在了车里,不得不接受一件事实,那就是——他们将一同捱过接下来无聊的几个小时。


第28章 第 28 章
  即使是三伏天; 凌晨的山顶还是有点凉,再加上常年与冥兽为伴,体质变得阴寒畏冷,别人都穿短袖裤衩的时候,林汐涯仍披着件薄薄的暗灰色长风衣。
  他从风衣口袋里摸出一盒烟,熟练地拆封开盖,哒哒两声拍了拍烟盒的底部。
  烟蒂就跟算命的签一般; 自动从竹筒里跑出来两根。
  “抽吗?”他递到陆惊风面前。
  陆惊风脸上闪过一丝犹豫,放在方向盘上的手动了动食指,看上去有点心动; 最后却笑着谢绝:“不了,谢谢,正在戒烟。”
  林汐涯挑了挑眉,收回手; 自己也没抽,把烟又揣回了兜里。
  不停有比赛的车辆呼啸着从旁边掠过; 陆惊风跟强森汇报完情况,对方的意思是让他守着车等雨停了再开回来。陆惊风也是这么想的,他掏出手机看时间,发现电池容量已经飘红预警; 在自动关机的边缘苦苦挣扎,于是连忙打开超级省电模式。
  连手机这种天然尴尬屏蔽器都失效了,陆惊风一下子有些茫然,不知道怎么打发时间; 捣鼓起车载电台。
  然而车队改装赛车,为了速度这一终极目的,会尽量整车轻量化,一切与竞技无关的配置都得摘除,别说电台音响,原有的后排座椅都给卸了个干净。
  “你要不试试看手机叫个网约车?”陆惊风提议,“这雨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停,别耽误了你时间。”
  林汐涯揣在兜里的手正好攥着手机,睁着眼睛说瞎话:“出门着急,没带手机。”
  陆惊风狐疑地撇嘴,心想这是哪个深山里出来的山顶洞人。
  二人各自磨蹭了良久,车内终于陷入寂静的沉默。
  林汐涯率先给自己找到了乐子,他一条胳膊肘抵在车窗上,歪着身子,懒懒地撑着头——往死里盯起陆惊风。
  一晃就是十二年,自从对上了号,他就想方设法地想在眼前这人身上,寻找当年那位“叔叔”残留的影子。
  陆惊风仰头靠在椅背上,双臂交叉环抱住胸,阖着眼闭目养神。
  看着挺淡定自如的样子。
  但那只时不时就上下耸动的喉结却诚实地暴露出他此刻的不自在。车内开着冷空调,一点没起到降温的效果,林汐涯就看着他额头上细密的汗珠多到堆不下,顺着濡湿的鬓角滴在宽松的领口上,聚在锁骨凹陷进去的那一块洼地里。
  此情景突然给了他灵感,让他终于捕捉到二者之间奇妙的联系,眼睛登时就亮了起来:没错,锁骨!他当年蹭过的!
  作为一个陌生人,对方打量自己的视线实在太过专注与炙热,且明目张胆肆意妄为,简直称得上无礼,想让人不去在意都难。
  陆惊风憋了很久,浑身的细胞都叫嚣着别扭,终于忍无可忍,倏地睁眼。
  “我脸上是开出朵花儿来了么?”他眼含戏谑,用揶揄的方式提醒对方注意收敛,“这要换成个大姑娘,得以为你是个耍流氓的痴汉或者采花大盗了。”
  闻言,林汐涯的反驳箭矢一般本能地射出,“不敢不敢,阁下要是姑娘,全天下的采花贼都得从良了。”
  陆惊风:“……”
  这人什么毛病?还会不会说话了?
  一句话把天聊死是林汐涯从小到大引以为豪的秘技,替他挡了无数泛滥成灾的烂桃花,这个技能一旦挂上了一时半会儿就取不下来。意识到自己那句话疑似杠精附体,他调整了一下坐姿,用破篓子把泼出去的水往回划拉:“我是说……嗯……你要是姑娘,美得太高贵,让那些采花贼自惭形秽。”
  陆惊风惊叹于对方清奇的谈话技巧,干巴巴地回了句“过奖”,就不动声色地偏过半边身子。
  拒绝交流的姿态很明显。
  垂头欣赏了半天自己那双完美的手,林汐涯不甘寂寞,试图再次寻找突破口:“朋友,其实我刚刚是职业病犯了,情不自禁就研究起你的面相,还顺手卜了一卦。”
  “哦?”陆惊风确认自己今天是遇上了一朵特立独行的奇葩,哭笑不得,“那你卜出点什么来了吗?”
  林汐涯故弄玄虚地沉吟良久。
  “火泽睽卦像,上离下兑,离为体谋事可成,兑为体有血光之灾。观阁下三庭五眼,所谋之事未成,血光之灾不可避。然,看你四肢健全,毫发无损,当是避过了血祸。只是……”
  “只是?”
  “想必是有旁人代你受了吧。”
  陆惊风面上划过一点不自然,他掀起眼皮,冷冷地盯着化身神棍的“五百块”,好一会儿才移开视线,没搭腔。
  林汐涯被盯得有些发毛,原本纯粹就是试探一下,但当他瞥见陆惊风瞬间冷下来的神色,以及抿成一条直线的嘴唇时,暗自庆幸起自己来的对。
  他得把误会澄清了,再离开。
  “其实……”林汐涯打完一通流畅的腹稿,深吸一口气,正准备来一波真情实意的“投案自首”,对方自嘲地勾了勾嘴角,率先开口。
  “神算子,那你有没有算出来,我这人,别的不说,唯独命特别硬?几次三番该轮到我人间历完劫的时候,总有好心人跳出来,劝退黑白无常,自己代劳。不知道的,还以为我是什么玄幻小说里自带主角光环的大人物,所以一定要拼死成全我,让我活下来好去拯救世界。”
  “可我就是个普通上班族,真的没什么大能耐,活着就是活着,也没活出多大的意思。”
  “他们干嘛想不通,要替我呢?”
  林汐涯暗暗接话:因为是你举手之劳先救的我啊。
  但说出来的话却变了音,扮神棍上了瘾:“凡事有果皆有因。一切都是因缘使然,你坦然接受就好。不必怪罪自己。”
  “坦然不了,这他妈让我怎么坦然?”陆惊风满脸颓丧。
  人际关系中有一个很奇怪的理论:我们总是更倾向于跟“陌生人”坦露真实的心迹。
  每个人都有一些难以启齿的隐事。跟身边亲密的人说不得,因为有太多顾虑,嘴巴一边说,大脑还在一边思考,是否有故意粉饰太平的弥补,是否有加大痕迹的倾向。而“陌生人”通常离我们本身的生活很远,他与你的各种社交圈毫不相干,他不知道现实中的你穿上了什么样完美的伪装,也不了解你的过往和一贯的秉性,你们甚至都没有互通姓名,也不会有第二次见面的机会。
  你只是闲来无事,慷慨地抠出一段人生经历与他分享,而他可能带着你的秘密去到世界上任何一个角落,也可能转头就忘。但他们就是有这么一种魔力,让你控制不住想要倾诉的欲望。
  “第一个傻子几乎跟我一起长大。”陆惊风看着挡风玻璃上肆意流淌的水柱,低低地打开话匣,“跟我相比,他算得上是个很有板眼的正经人,唯一的缺点就是特别较真,什么都要争个高下。上学的时候跟我比分数,上了班跟我拼业绩,连玩个赛车,也要趁我休息偷偷练上几把,发誓要超过我的记录。而我天天嘴上说着要让他,其实从来没有真的懈怠过,因为跟他比,都比成习惯了。习惯很可怕的,一旦养成了就跟抽烟一样,很难戒。”
  “有一天出任务,案子史无前例地棘手,性质特别恶劣。既然你也是同道中人,我也不拐弯抹角了,那次我们要对付的东西,很邪性,存在的时间大概比我们当时在场所有人的寿命加起来都要长,咱们设了埋伏请了外援,出门之前还特别烧了平安香。本来以为万事俱备,没想到临场还是出了纰漏。”
  说到这儿,陆惊风的左手猛地抖了一下,像是习以为常的痉挛,他自己都没发觉。
  “当时我跟一位外聘的天师搭档,是主力,几乎承担所有攻击。那东西被逼急了,天师惨遭暗算,我去了半条命,战略一下子从消灭敌人变成能捞一个是一个,全面撤退。战斗力尚存的我负责殿后,那个傻子本来可以走,却坚持陪我留了下来。说什么,要比一比,看谁撑得久。”
  后来具体发生了什么,陆惊风没讲,林汐涯也没问。
  怕把没愈合好的伤口再血淋淋地揭开,平白又疼一遭。
  “事后我想了想,可能真的是出门没看黄历。”陆惊风姿势没变,像是被融进倒模做成了一尊不会动的雕塑,“小子走了,留给我一个恋了差不多三年的爱人,让我好好照顾她。我能怎么照顾她?总不能娶她吧?所以就想着留在她身边,直到看着她结婚生子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再离开。这两年我都帮她物色好一个合适的人选了,人家也眼巴巴地等着她走出来,我成天跟说媒拉纤的似的,净跟着帮忙撮合,可是臭丫头吃了秤砣铁了心,揪着一点希望的影子就不肯放手。”
  “前两天看杂志,说是医学上有一种臆想症,截肢后,患者仍能感知到已被拿走的那部分手脚上的疼痛、痉挛和瘙痒。我一寻思,这不就像那丫头失去他的感受一样吗?虽然人已经不在了,她却仍觉得他在那里。是不是觉得挺悲情的?咳,你看到她本人就不会有这种感觉了。她比我还会演戏。”
  林汐涯抵着下巴,手指按在唇上一言不发,像条搁浅的鲸鱼,在昏暗的光线下缓慢呼吸,存在感几乎降成零。
  “第二个傻子。”难得有人愿意当垃圾桶,陆惊风接着往下絮叨,倾倒废料,这次他有些困惑地眨眨眼,“其实我拢共也没认识她几天。直觉上是个秘密很多的女人。当然,也可能是我的错觉,本来我对女人也一向摸不透,她们都很高深莫测,感觉就像是……比我们男人高级一点的物种。”
  林汐涯手下按着的嘴角抽搐了一下。
  “我现在想了想,神棍……哦不,神算子先生,你说她能舍命救我,是不是一直暗恋我?”
  “……”
  林汐涯差点维持不住优雅的坐姿,忍不住恶寒地抖了抖腿。
  然而这条诡异的思绪一旦开启,结合之前种种不堪入目的画面,陆惊风迅速就脑补出一段感天动地的虐恋情深。
  “如果真是这样。”他表情凝重地抹了一把额头的汗,眼中的悲戚和庄重不似作伪,“虽然对她没有怀抱任何不单纯的想法,但我陆某,倒是愿意与她冥婚,为她终身不娶。起码,不负她一片丹心。”
  闻言,林汐涯几乎呕出胸中一口剧毒的狗血,再也忍不住,弹跳起来,恶声恶气道:“对不住。少自作多情了。你愿意娶也不问问我乐不乐意嫁!”
  陆惊风:“???”
  这语气,隐隐有股不一样的味道,但用的是同一种配方的熟悉感。
  “神棍你说什么?”他怀疑起自己的听力,歪头拍拍耳朵,“犯病了?身上带药了吗?你拿出来我喂你。”
  林汐涯冷笑一声,“犯病的是你陆惊风。自恋也是一种病。有钱就得治!”
  陆惊风当场石化,不敢置信地瞪着他,瞪得眼珠子酸疼,无言半晌,最后冷静地蹦出国骂:“我了个大草,你他妈该不会是……”
  “你想的没错。”林汐涯挺直了腰,居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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