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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风雷-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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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中年妇人终于壮着胆子撩起帷幔,探出头来,说道:“我家小姐姓吴,家在海州。此行是入京探望老爷。原打算到济宁州换船,不想中途遇上了这件祸事,几名家人惨遭毒手。若非壮士及时搭救,小姐几乎名节不保。”听她的语气是一名仆妇。再看车中,一个脸蛋圆圆的小侍女,惊容方定,泪迹未干。那位小姐身形苗条,白纱的长裙,淡绿色的短袄。螓首低垂,看不清相貌。

天赐道:“未能及时援救,小可也十分遗憾。贵同伴的尸体小可会设法托人安葬,日后再迁回故乡。倒是这位车夫……,也罢,小可便勉为其难,充一回车夫好了。”

主仆三人十分感激。那位吴小姐依旧螓首低垂,轻声道:“多谢壮士盛情,贱妾不敢劳动大驾。”

天赐笑道:“不劳动小可,难道小姐亲自驾车去济宁州吗?小可虽是头一回驾车,至少要比小姐强些。”吴小姐道;“委屈了壮士,贱妾十分不安。”天赐笑道:“委屈谈不上。秦时的五大夫之官事实上就是车夫,可见执鞭之士并非低人一等,也是能做官的。我今日便过一次官瘾,若是不中规矩,诸位请勿见笑。”

三女不禁莞尔。吴小姐笑道:“孔老夫子尚且甘为执鞭之士。我们都是孔门嫡系传人,步他老人家后尘,有何不可。”孔子曾有言: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吴小姐引用的正是这一典故,可见她并非凡俗女子,至少熟读过《四书》。

天赐笑道:“没想到小可居然能媲美于先贤,妙之极矣!”将乌骓马栓在车后,跳到车夫的位子上,扬鞭启程。天赐虽然从未驾过马车,但平日里看的多了,马匹又十分驯服,操纵起来倒也得心应手,有板有眼。

吴小姐道:“贱妾真是失礼之极,还未请教壮士尊姓大名。”天赐随口答道:“我叫李天赐。就在这兖州城中居住。今日出城打猎,不想巧遇小姐。”吴小姐道:“原来壮士姓李。贵地知府大人李公,李壮士是否相识?”

天赐笑道:“那是家父,焉能不识。小姐远在海州,难道也曾听到过家父的名号吗?”

吴小姐惊喜地“啊”了一声,说道:“原来李大人就是令尊,失敬失敬!令尊的大名传遍天下,别说是近在咫尺的海州,南七北六十三省又有何人不知,何人不晓。”

天赐大为惊奇。父亲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知府,名声怎么可能如此响亮。问道:“小姐不是在恭维小可吧?”

吴小姐道:“贱妾说的是实情。令尊大人刚正不阿,屡次上表弹劾朝中权奸,不避斧钺鼎镬,不计生死荣辱。此事天下共知,海内同钦。公子太谦了。”

天赐淡然道:“身为臣子,理当以身许国,不存私念。这本是分内之事,算不得什么。”心中却十分喜慰,暗想:“是非公道自在人心。爹爹弹劾诸奸,虽未成功,天下人却看得明明白白。”

吴小姐为天赐所救,本已心存感激。这时听说他是赫赫有名的李大人之子,顿生亲近之意。强忍羞意,撩起帷幔偷偷窥视,一窥之下禁不住惊呼出声。她所看到的不是想象中的英俊公子,而是半身浴血的狼狈景象。她关切地问道:“公子受伤了?伤得重不重?快让我看看。”钻出车厢,也不顾天赐是否同意,抓起他受伤的手臂,撕开衣袖。只见那刀口长近半尺,虽不再有鲜血渗出,却仍十分可怖。吴小姐看在眼中,痛在心里,取出绢帕,细细包扎。也许是出于感恩图报的心理,也许是出于惺惺相惜的共鸣,她对这个萍水相逢的年轻人十分关心,关心得出了格,浑然忘记了她千金小姐的身份。

天赐好不恐慌。一阵淡淡的女儿体香冲鼻而如,细柔的手指在他左臂上游走,左臂的痛楚似乎变成了无比的舒适。天赐心猿意马,忍不住侧头去看吴小姐。只见她眉淡睫长,樱唇雪肤,清丽绝俗。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虽圣人而不能禁也。这一看天赐的目光便再也移不开,心中生出一种说不出的滋味。

在天赐异样的目光注视下,吴小姐脸颊绯红,纤手轻颤。好不容易包扎好伤口,她狠狠白了天赐一眼,反身钻入车厢,垂首不语。芳心如小鹿般乱撞,不知是甜蜜还是惊慌。

天赐心痒难搔,魂飞天外。暗道:“这为吴小姐好生秀丽。她瞪我一眼,似乎有几分娇嗔之意,莫不是生气了?她生气的样子更为动人。”随即又暗暗自责:“李天赐啊李天赐!你真是不可救药,全然忘记了先贤非礼勿视的道理。方才死盯着救你性命的红衣侠女,现在又转这些龌龊念头,彻头彻尾的好色之徒。”

自责是一回事,心中的欲望又是另一回事。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血气方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对一位才貌俱佳的妙龄女子生出遐思,完全是正常的。那为红衣侠女的倩影悄然扣开了天赐的心扉,虽只是惊鸿一瞥,却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伊人临去时的嫣然一笑深深地印在天赐的脑海中,吴小姐清丽的面容似乎也被冲淡了。

马车隆隆前行。天赐满怀心事,默然无语。吴小姐凝视着他硕壮的背影,羞意渐去,终于打破沉默,问道:“李公子,你在想什么?”

心中的绮念怎能向她诉说,天赐强笑道:“我在想此去京师,千里迢迢,不能无人照应。到济宁州我请知州岑大人派人护送小姐一行进京。官家眷属在济宁州地界遇劫,他作为地方官不能不管。”

吴小姐道:“已经到了济宁州地界了吗?我以为还在兖州呢!”天赐道:“错不了的。请看,那是彭子山。能望见彭子山也就到了济宁州。”

极目远眺。只见原野广袤无际,马车已经驶出了崎岖的山路。远处是一带依稀的山影,近处是翠绿的田野,三五家烟村点缀其间,一个低矮的小山丘林木葱茏。吴小姐问道:“这座小山又是什么名字?”

天赐道:“这不是山,是鲁国故邑乘邱的遗迹。鲁庄公曾在此大败宋师。它本是为抵御战祸而建,最终却毁于战祸。千年风雨侵蚀,断壁残垣也不复存在,只剩下一堆黄土,供后人凭吊。”

女儿家多愁善感。吴小姐禁不住黛眉微蹙,叹道:“为什么每处遗迹,每座城池总少不了兵祸征伐?书中每提到乘邱,不是鲁庄公败宋师于乘邱,就是赵魏韩伐楚于乘邱。《通鉴》说它是鲁地,《水经注》说他是宋地。《括地志》为论证是鲁是宋,也忘不了引用一句:乘邱之役,公子偃自鲁城雩门出,至乘邱。战祸兵劫充斥书中,仿佛老祖宗们就是在杀人与被杀中消磨时光。我喜欢读书,可是每看到这些,我就再也看不下去。难道除了征伐就没有其它事可以记述吗?”

天赐道:“古人言王侯之政,不外乎礼乐征伐。礼乐是表面文章,征伐才是巩固权位的利器。战祸兵劫之后才能天下太平。那些毁于战火中的城市又会如雨后春笋,重建起来,繁华更胜往日。只可惜在战火中丧生的无辜者,永远也不能复生。战祸可怕,更可怕的是贪欲。欲壑难填,子女玉帛,权势名位,永远也不能令人满足。战祸也将永远延续下去,书中也就永远少不了征伐。”

两人谈得投机,浑不知路途之遥。吴小姐博览群书,胸罗万有。天赐自叹不如,深为钦佩。谈笑之中,数十里路似乎转瞬即至,济宁城悠然在望。

第二回 今宵胜把银灯照 犹恐相逢是梦中

天赐驾马车从西门入城。济宁州是漕运重地,城中商旅云集。一条大街自西向东贯穿全城,街上车马行人往来不绝,街两侧酒家客栈鳞次栉比。他曾来过济宁州多次,识得路径。沿大街一直行到州衙门前,停下马车。

却见州衙门前站着两名衙役,凸胸叠肚,趾高气扬。其中一人走过来叫骂道:“混蛋!不知道这里是州衙吗?闲杂人等禁止逗留,还不快滚!”

天赐最看不惯这等狗仗人势的小人嘴脸,眉头紧锁,冷冷道:“去禀报你们知州大人,就说李天赐求见。”

那两个衙役自然不知李天赐是何许人,见他坐在车夫的位子上,更加看不起。骂道:“大胆,知州大人是说见就见的吗?你是什么人?有拜帖吗?”

天赐大为光火,发怒道:“你休管我是什么人。李天赐三字就是拜帖,见不见自有你们知州大人拿主意。尔等只管通报就是,休得罗嗦!”

两衙役摸不清天赐底细,听他的语气似乎来头不小,倒也不敢得罪。慌忙换上笑脸,改变称谓,说道:“公子请稍候。”转身飞也似地去了。过不多久,那衙役一路小跑奔出州衙,气喘吁吁,一躬到地,赔笑道:“公子爷,大人有请。”这回称谓上又加了一个爷字,大约是知道了天赐的身份。

天赐请吴小姐下车,仆妇侍女搀扶着进入州衙。知州岑大人正在堂上相候。天赐上堂,他倒履相迎,笑道:“贤侄光临,蓬荜生辉。半年多不见,贤侄英姿勃发,更胜往日。可喜可贺!”

天赐一揖到地,恭恭敬敬施了一礼,苦笑道:“小侄狼狈万状,哪里谈得上英姿勃发,让岑世叔见笑了。”

岑大人眼神不太好使,拈着山羊胡子凑到近处仔细一看,惊呼道:“我的天!贤侄受伤了。出了什么事?”天赐道:“小侄今日出城打猎,中途遇盗。这位吴小姐的八名家人不幸丧生,小侄也被贼人砍了一刀。若非一位红衣侠女及时相救,小侄万无幸理。十几名贼人尽数被那位红衣侠女所杀。请岑世叔派人察验掩埋尸体,吴小姐的八名家人也请岑世叔代为安葬。”

得悉详情,岑大人惊得汗流浃背,暗自后怕。此事发生在济宁州地界,他做为地方官岂能脱得了干系。如果知府大人的公子出了意外,他前程难保不说,对不起老友李大人,让他如何能安。

问起吴小姐的来历。吴小姐上前飘飘万福,说道:“家父姓吴,名讳上正下诚。”岑大人喜道:“原来是吴年兄的千金,咱们都不是外人。”

大家相携至后堂落座。仆人送上茶点。岑大人道:“我与令尊自京师一别,至今已整整十年,不知他近况如何?”吴小姐道:“托世叔的福,家父身体一向安好。只是心绪不佳,厌倦了官场中的尔虞我诈,颇想急流勇退,却又不忿朝中权奸的强横行径。一走了之于事无补,徒然令群奸快意。留下来虽不能与群奸明争,至少可以占住这个位子,让朝中多一个忠诚臣子,少一个奸佞之徒。”

岑大人叹道:“京官难做。令尊生性耿介,难免有意无意得罪人。明哲保身谈何容易。”吴小姐道:“礼部是个清水衙门,礼部侍郎又只是个副职,品阶不低却无甚实权,并不惹人觊觎。家父甘居闲职,十年不迁也正是为此。许敬臣刘进忠等辈虽然专横,但家父从不与他们相争,他们又何必无缘无故找家父的麻烦。”

岑大人与吴小姐谈起官场中的升迁沉浮,言下颇多感慨。天赐却索然无味,暗道:“明哲保身?这算什么!大丈夫敢作敢为,既然不忿朝中权奸,便应该挺身而出,面折廷争,直斥其非。明哲保身,到头来一事无成,自身难保。朝政衰败,权奸横行,这些只知明哲保身的好好先生不无责任。”看天色已近黄昏,天赐起身告辞,说道:“小侄此来是想拜托世叔护送吴小姐入京。既然世叔是吴大人故交,小侄不必再饶舌。天时不早,就此告辞。”

岑大人道:“回府城有六十里路,大约要花费一两个时辰,日落前只怕赶不到了。不如就在愚叔家中留宿一夜,明日再上路不迟。”吴小姐也热切地望向天赐,满怀希冀。

天赐佯作未见,说道:“不敢打扰世叔。小侄马快,应该还来得及。如果彻夜不归,岂不令家父悬念。”

所言在理,岑大人自不好留他。萍水相逢,吴小姐更加难以启齿。两人将天赐送至大门外,挥手送别。吴小姐依依难舍,黯然神伤。此地一别,各自天涯,不知何日才能重逢。

天赐策马而去,心中也不无惜别之情。但他天性洒脱,很快就丢开了。反而是那位红衣侠女的倩影又悄然萦绕心头。一会儿是她凌空搏击刺杀群贼的矫健英姿,一会儿又是她风情万种百媚横生的回眸一笑。这一刚一柔两种形象似乎截然不同,却又完美地融合在一起。“好一个超凡脱俗的江湖英雌!”天赐由衷地赞美,带着一丝淡淡的惆怅。

红日西沉,月上东山。清凉的夜风吹在脸上,心神为之一清。天赐压下心中纷杂的念头,催马狂奔,终于在关城前赶回了府城。

城中已是万家灯火。天赐沿着大街策马而行,远远地便望见家门口站着一个小小的身影。是妹妹小慧,正倚门而望,盼着哥哥归来。天赐叫道:“好妹妹,你要的小鹿哥哥给你捉来了。”

小姑娘欢呼雀跃,帮助哥哥将小鹿从鞍后卸下,解开绑缚。爱怜地抚摸着它光滑的脊背,笑道:“哥哥,你真好。”天赐陶然大乐,仿佛一天的疲劳都不复存在,臂上的伤口也不疼了。

小姑娘叫道:“爹爹,哥哥回来了。”抱着小鹿进了家门。将小鹿交给存义叔照料,牵着哥哥的手走入正堂。灯光一亮,小姑娘这才发觉哥哥身上的血迹,惊呼道:“哥哥,你受伤了?”抓起哥哥的手臂,眼泪忍不住落下来。

李大人面色不愉,责备道:“为父是怎么嘱咐你的?练武是为了强身健体,不是为了好勇斗狠。与人打架了是不是?为意气之争,逞匹夫之勇,大好身躯不知爱惜。你真令为父失望。”

天赐好不委屈,分辩道:“儿子不敢。今日出城打猎,中途遇上一伙强贼抢劫官家眷属,行凶伤人。儿子不能置之不理,射杀了五名贼人。后来箭枝用尽,一个人应付不来数名贼人的围攻,臂上中了一刀。”

李大人转怒为喜,说道:“逢危相救,胆气可嘉。后来是如何脱险的?伤得重不重?”天赐道:“一点皮肉之伤,不碍事。儿子今天大开眼界。力斗群贼堪堪不支之时,一位红衣女子从天而降,剑毙五贼不费吹灰之力。尚未看清她如何出手,贼人已同时中剑倒地。剑术之高,令人叹为观止。”

这段经过惊心动魄,小姑娘听得津津有味。李大人不但不替儿子担心,反而喜上眉梢,拈髯微笑道:“很好,很好!为父这就放心了。”小姑娘噘嘴道:“性命差点丢了,还好呢!”李大人笑斥道:“你懂什么?你哥哥闭门造车,夜郎自大。今日让他见识见识真正的高人,对他大有益处。受点皮肉之伤也是值得的。”天赐想起往日自高自大,自以为是,诸般荒唐可笑的想法,不免大为惭愧。

小姑娘拉起天赐去邻室包扎伤口。端来一盆清水,解开包伤的绢帕。见伤口如此之大,心惊不已,说道:“还说不要紧,手臂差一点被砍掉。我可不想要一个没手臂的哥哥。”口中不停地埋怨,为天赐清理伤处的血渍,上妥刀伤药,用白绫仔细包扎起来。又叮嘱道:“这几天要好好休息,不能再拿刀动剑了。”端起水盆,拿起绢帕,就要出去丢掉。

天赐忙道:“妹妹,帮哥哥把绢帕洗干净,好吗?”小姑娘道:“沾了血迹,很难洗的。一块绢帕所值几何,扔掉算了。我送你一条新的。”天赐道:“这是别人的东西,有机会应该物归原主。不能说扔掉就扔掉。”

小姑娘摊开绢帕,只见上绣花鸟,色彩艳丽,栩栩如生,闻一闻香气扑鼻。小姑娘笑嘻嘻问道:“好像是姑娘家的东西吗?香喷喷的,一定错不了。我的好哥哥,老实告诉妹妹,这是哪位姑娘送的?”

天赐大为窘迫,强笑道:“这是吴小姐的。就是今天我搭救的那位官家小姐。他用这块绢帕为我裹伤,你可不要想歪了。”

小姑娘笑意更浓,调侃道:“不知是妹妹想歪了,还是哥哥想歪了。人家只不过出于感恩戴德为你裹伤,你却念念不忘,连一条肮脏的绢帕都舍不得丢掉。我的好哥哥,你是不是让那位吴小姐迷住了?”

天赐又羞又恼,佯怒道:“不许胡说!那位吴小姐虽然国色天香,却非哥哥心目中的佳偶。留下绢帕不过是出于礼数而已,决没有什么歪心思。你可不要胡乱猜疑,玷污人家大姑娘的名节。”

小姑娘道:“就算我猜错了。我口齿轻薄,亵渎了哥哥心目中国色天香的好姑娘。哥哥没存好逑之念自然再好不过。如果真如妹妹所想,这份相思之情只怕要落空了。”

天赐有口难辩,哭笑不得,暗想:“这种事越描越黑,由得她胡思乱想去吧。”问道:“什么相思之情要落空了?这话从何说起?”

小姑娘更为得意,四顾房中无人,压低声音道:“今天爹爹早早归家。有一位客人登门拜访,是府衙里主管刑名的张推官。我躲在门外偷听,无意中得知了一个天大的秘密。哥哥想不想知道?”

天赐责备道:“你太调皮,不知礼数,怎么好偷听客人的谈话。如果让客人察觉,岂不令爹爹难堪。”小姑娘道:“此事与哥哥关系非小。哥哥如果不想听,妹妹乐得少费些口舌。”天赐好奇心起,顾不得让妹妹嘲笑,问道:“爹爹与张推官自然谈些公务,与我有什么相干?你倒说说看。”

小姑娘道:“爹爹向张推官讲,要为哥哥定一门亲事,请张推官做媒人。据说是什么陈翰林家的小姐,人品才学均是上上之选。那张推官满口答应,什么‘天做之合’云云。讲好明天就去提亲,陈翰林十有八九不会拒绝。这可是一件天大的喜事。你高兴不高兴,拿什么谢我?”

天赐心乱如麻,强笑道:“我现在怒气冲天,一点也不高兴,准备打你一顿屁股,聊作薄惩。”

小姑娘吓得一吐舌头,笑道:“好凶啊!我惹不起你,等嫂子娶进门,我找她算帐。”端起水盆,一溜烟地走了。

天赐呆坐椅中,怔怔地出神,只觉得此事来得太突兀,令他措手不及。那位陈家姑娘他从来没有见过,自然谈不上什么好恶。父亲的眼光应该是不错的,可他仍不能放心。情不自禁又想起了吴小姐和那为红衣侠女,无意中拿来比较。梦寐以求的终生伴侣应该是什么形象,无意中勾勒出来。象红衣侠女那样身怀绝技,洒脱妩媚兼而有之的江湖奇女子,他不敢奢求。但至少也应该是象吴小姐那样学识渊博,清丽可人的闺阁才女。良材难觅,佳偶难求,期望过高最终往往是失望。陈家姑娘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官家千金,只怕注定要令他失望了。

他处事乐观豁达,提得起放得下。心情纷乱了一阵,终于归于平静,忖道:“我想这些做什么?又没见过陈家姑娘,怎能断定她就是一位凡俗女子。何况这门亲事成与不成尚在未定之数,何必杞人忧天。万事讲求一个缘字,或许我命中无福也未可知。婚姻大事自应该由父亲作主,这是祖宗传下的老规矩。虽然这规矩荒唐可笑,我却改变不了。听天由命,也可省却不少心事。可见这规矩也有几分道理。”主意拿定,心情舒畅不少。

第二天,李大人命天赐在家中静养,不许他去后院练功,也不许他再去府学。任凭天赐如何央求解释,李大人总是不放心。这也难怪,爱子之心,天下父母都是一般。天赐老老实实呆在家中,或在书房读书,或同妹妹一起调弄捉来的小鹿,优哉游哉,乐趣盎然。说来也是缘分,小姑娘同小鹿很快就混熟了。小鹿对她十分依恋,终日形影不离。几天的时间平静地过去了,李大人没有向天赐提起亲事,想来是陈家还没有回复。

这一日王致远孟文英一群学友忽然来访。那王致远大叫大嚷,一如往日,见面便是一拳打在肩上。牵动臂上的伤口,天赐痛得龇牙咧嘴。王致远却丝毫不觉,大声道:“那天你小子扔下咱哥儿几个独自走了,等到太阳落山也不见你回来。昨日我才知道是与人打了一架。现在府城中已经传遍了,说知府大人的公子独斗群贼,以一抵十,将强贼杀得干干净净,一个不留。好不风光!为什么不叫上咱哥儿几个,大家一道露露脸。”

天赐苦笑道:“与一群如狼似虎的悍贼拼命,你当是好玩的吗?小弟寡不敌众,手臂上挨了一刀。若不是中途有高人相救,小弟只怕就见不到诸位了。王兄如果同去,只怕也讨不得便宜,挨上一刀算是轻的。”

众人放声大笑。王致远道:“若能风光风光,挨他十七八刀也没关系。老弟,那中途来援的高人是什么来历?武功如果真的很高,咱们不妨拜他为师,多多请益。”

天赐道:“那人来无影,去如风,杀群贼于一招之间,而后飘然远走。小弟连搭话的机会都没有。那人的武功实为小弟平生仅见,说玄点,只怕王兄做梦也不会想到世上竟有此等高人。只可惜咱们无缘拜她为师。”

王致远啧啧称奇,悠然神往。又问道:“那群盗贼又是什么来路?听人说从他们身上查出了关凭路引随身信物,证实他们是河南某帮会的匪徒。不知是不是这回事?”

天赐道:“他们蒙面行劫,自然不会报出来历。小弟也无从得知。不过王兄认得其中的几个。”王致远吓了一跳,忙道:“老弟,你可不能胡乱栽赃。我王致远清清白白,怎么会同强盗有交情。”天赐微笑道:“王兄好生健忘。那日咱们上茶楼消遣,有四个贼子口出不逊,坏了咱们的雅兴,几乎动手打起来。王兄当时愤愤不平,现在可以消消气了。”

王致远恍然大悟,笑骂道:“原来是这四个狗头,我当是什么了不起的角色。那天若不是小孟胆小怕事,我早就揍扁了他们。看他们如何拦路行劫,行凶伤人。”

孟文英讥道:“胡吹大气,不知天高地厚。那天若不是小弟劝阻,挨揍的只怕不是那四个狗头,而是老兄你。鼻青脸肿不说,回家还要落嫂子的埋怨,挨伯父的饱打。一天挨两次揍,岂不苦坏了老兄。”

王致远怒道:“小孟,你敢小视我!”孟文英不慌不忙,徐徐道:“不是小弟轻视王兄,而是有事实为证。以李兄的武功尚且不敌,王兄难道自认比李兄更高明吗?我头一个不信。”孟文英所言在理,王致远只得悻悻作罢。

一群学友凑在一起,说来说去总离不开书本,自然而然谈到今年秋闱之事。谁中谁不中,相互恭维一番。孟文英是众位学友中的状元,自然是必中无疑的。王致远对文事一向不甚用心,文章作得马马虎虎,被归为不中之列。

正在这时,门外靴声橐橐,李大人回来了。众人慌忙起身相迎,这个叫李世叔,那个叫李世伯。客套过后便起身告辞。李大人有事同儿子谈,也不加挽留。

天赐送众学友至门外,回到房中。李大人含笑问道:“刚才好像听你们在谈论今年秋闱之事。为什么为父一到就闭口不言了?”

天赐笑道:“几个孤陋寡闻的书生,不明仕途险恶,偶发少年轻狂,大言不惭,相互吹捧,难登大雅之堂。见到此道老前辈,自然不敢再卖弄。”

李大人笑道:“少年人应该有点狂性,暮气沉沉,不足为法。为父也曾年少,也曾发过轻狂。想起那段懵懂无知的岁月,令人好笑也令人怀念。秋闱中与不中,不必放在心上。凭你的才学虽不敢说是上上之选,至少中个举人是不成问题的,但重要的还是机缘。文章好不好全在考官合不合意,靠学问也靠运气。甚至再不堪些,化银子打通关节,买一个前程。有多少胸怀锦绣的高材因为过不了这一关而郁郁终生,又有多少庸碌之辈机缘巧合一步登天。为父不希望你将得失看得太重。”

天赐道:“儿子也许不是作官的材料,即看不惯官场中的尔虞我诈,更不愿为五斗米折腰。能中固然好,中不了便在家中侍奉爹爹,终老林泉,倒也逍遥快乐。”

李大人道:“为父也有同感。子曰:危邦不居,乱邦不入。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如今朝中权奸当道,贤者趋避。为父不幸走上这条路,骑虎难下。为人处事当有始有终,弃官而去有负为臣之道。你尚是自由之身,为父不希望你重蹈覆辙。不过秋闱还是要去的,不为中举,只为出门走走,广益见闻。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济南府山清水秀,人杰地灵,值得一游。”

天赐喜道:“爹爹常笑儿子是井底之蛙,是应该出门走走了。济南府先朝出过一位大材,到他的故乡看看是儿子的素愿。”李大人道:“你说的是辛稼轩吗?”天赐道:“正是。想他少年投笔从戎,杀贼报国。帅孤军千里转战,从河北一路杀回江南。堪称一代英杰。儿子十分钦佩。”

李大人道:“辛大人坎坷一生,报国之心不泯,确是令人钦敬。自古圣贤皆寂寞,曲到高处无人听。辛大人晚年郁郁不得志,抱恨而终,未免太凄凉了。”感怀古人的遭遇,触发了心中的隐痛,神色为之一黯,喃喃念道:“马做的卢飞快,弓如霹雳弦惊。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可怜……白发生!”

天赐深知父亲心事。父亲的鬓边已生出了丝丝白发,可不正如辛稼轩一般,空怀报国救民之心,曲高和寡,难觅知音吗?天赐好生后悔出言不慎,勾起了父亲的伤心事。忙转换话题,笑道:“儿子也有意仿效辛大人,投笔从戎,杀敌于两军阵前。宁为百夫长,胜做一书生。金戈铁马比八股文章更能激发儿子的共鸣。一旦盗贼为患,边疆有警,儿子愿从军杀敌,为国立功。即便血染沙场,马革裹尸,也在所不惜。”

李大人精神果然为之振奋,抚掌赞道:“壮哉!如此方不负好男儿七尺之躯,不负你十载苦练的好武艺。方才你说要终老林泉,侍奉为父一辈子,那不是你的真心话。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这才是你真正的志向。如今天下将乱,盗贼蜂起,正是大展鸿图之机也。也许你能比为父更有作为。不!你一定能胜过为父。”

天赐道:“正如爹爹所言,所谓盗贼蜂起,不过是一群为饥寒所迫,铤而走险的流民。乌合之众,不足为患。只遣一介文臣,开仓赈灾,善加抚慰,自能平息。孟子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危天下不以兵革之利。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兴兵征讨未免小题大做,甚至于激成大变,弄巧成拙,欲速则不达。”

李大人淡淡一笑,说道:“孩子,书中之言是不能尽信的,尽信书不如无书。孟子所言仅仅是一个大意,时移势异,则必须有所变通。天下安以德治之,天下乱则以威加之。你以为盗贼都是为饥寒所迫的流民吗?大错特错了!纵观数千年王朝兴替,哪朝哪代没有流民之乱。可最终成事的从来不是流民,而是枭雄豪霸之流。此辈野心勃勃,天下有变便乘之而起。百姓志在饱暖,饱暖则不争。此辈却志在天下。天下只有一个,却有千万人觊觎。由此而起战端,兵祸连结,祸及百姓,非武力不能平之。如今朝廷已决定用武,不久前圣上拜镇国公萧定乾为平贼大将军,总督河南军务,专为清剿流寇。萧大人乃当世勇将,曾在塞外与胡骑周旋多年,英勇善战,屡立功勋。由他镇抚河南,大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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