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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雷震九洲-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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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出奇,它狩野兽,我就猎它,倒也不错的。”于是一箭就把它射了下来。塞外的兀鹰翅膀硬,气力大,本来以为它中了一箭,还未必就会跌落的,哪知它非但跌了下来,而且落地便即死了。仔细一看,这才发现这头雄鹰的身上还有另一支箭,它是被别人先射中了的。

这支箭射得很是巧妙,正插在翅膀骨缝之处,所以兀鹰中箭之后,渐渐无力飞行。叶慕华再加上一箭,就把它射下来。

叶慕华心道:“想不到此地竟有如此一位高明的射手,却不知此人是谁?”拔下了这支箭,只见箭杆上刻有一个“耿”字。

就在此时,忽听得马铃声响,一匹四蹄如雪的白马风驰电掣般地跑来,骑在马背上的是一个不过十六七岁的小姑娘,梳着两条辫子,绾着两支凤头金钗,跑起来在阳光底下亮闪闪的,煞是好看。这小姑娘一手执弓,一手执鞭,叶慕华大感意外,“难道竟是这位小姑娘射的?”

可是不必叶慕华开口问她,她已经先说出来了。不,不是“说”而是骂。“你这人岂有此理,为甚么射死了我这头大鹰?”

叶慕华心想这本来是自己的过错,对方是个小姑娘,自己也不应该和她计较,于是便先赔了个不是,把那头射毙了的大鹰双手奉还这小姑娘。

叶慕华本以为事情就此可了,不料那小姑娘竟然不依。他双手奉还,那小姑娘却唰的一鞭,将他手上的死鹰打落。

“你已经射死了它,我还要它干嘛?”小姑娘更生气了。

叶慕华忍着气道:“对不住,我不知是你先射了一箭的。”

“对不往就算了吗?你可知道我是要把这头鹰捉来养的?你不见它已经是缓缓低飞了吗?稍有眼力的猎人都该知道它是中了箭的。你却俯偏糊里糊涂又再射它。射它也还罢了,偏偏你的箭法又是极不高明,一箭就把他射死!你自己说吧,你该怎么样?”小姑娘的一张小嘴就似开了河,越骂越起劲了。

叶慕华当时也不过是个十八岁的小伙子,少年气盛,被她骂得面红耳热,渐渐沉不住气。待她骂得告个段落,随即冷冷说道:“我的箭已射了,鹰也死了。我没法叫它再活过来,待怎么样,你说吧!”

那小姑娘道:“限你在日落西山之前,赔我一头活的雄鹰,只能比这头鹰大,小的我不要!”

草原上的兀鹰是可遇而不可求的,鹰飞得这样快,即使碰上了,也未必有把握能够将它射下来又不许它死。而且还要比这头鹰更大的。这几个条件加在一起,简直就是有意折磨他的一个难题。

叶慕华道:“对不住,我没工夫给你捉鹰。你要生气,我也是设法。”

那小姑娘当真就大大地生起气来。纵马追上了叶慕华,喝道:“你不赔也可以,你有本领射死这鹰,我要领教领教你的本领。”呼的向着他就是一鞭

这小姑娘的武功委实不弱,软鞭打出,竟然抖得笔直,柔中寓刚,夭矫如龙。武学有云:“枪怕圆,鞭怕直。”能有这样的造诣,已经大是不凡了。

叶慕华暗暗惊奇,他一来躲避不开,二来也想看看这小姑娘的本领,便即拔剑出鞘,和她交手。

两人从马上打到马下,斗了一百多招,毕究是叶慕华的功夫高明一些,气力也比这小姑娘耐战,斗到了百招开外,裨阖纵横,已是把这小姑娘笼罩在他的剑势之下。

不过叶慕华的用意只是要迫她知难而退,并非想真个挫败她,故此虽然占了上风,仍是和她游斗,未下杀手。

这小姑娘忽地卖个破绽,叶慕华正使到一招“白虹贯日”,力道未曾用足,估量她是能够招架的,不料对方意外的现出破绽,竟让他的剑尖刺到胸前。叶慕华吃了一惊,连忙收招。这小姑娘却是得理不饶人,唰唰唰便是连环三鞭,“回风扫柳”。

叶慕华躲了两鞭,躲不开第三鞭,头上的皮帽给她的长鞭卷去。但这小姑娘绾发的金钗也给他的剑尖挑落。他这一剑力道使得恰到好处,只是挑落金钗,却连她的一根头发都未削断。

两人倏的分开,小姑娘道:“你的本领很不错呀,和我打成了平手。”叶慕华本来就不想打败她,明知她是取巧,非但没有生气,反给她这副说话的神气引得笑了起来,说道:“你的年纪比我小,咱们打成平手。应该算是你赢。但这头鹰你可不用我赔你了吧?”

叶慕华拾起帽子,那小姑娘拾起金钗,两人都不禁笑了起来。小姑娘道:“说真的,我到说地两年,像你这样的本领,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是外地未的吗?嗯,咱们可说得是不打不相识,既然相识,我吃点亏也无所谓了,这头鹰让你拿去。”

少年人容易结交朋灰,这一打反而把他们的陌生之感打掉,一下子亲近了许多。叶慕华虽然不敢表露身份,却也把姓名告诉了她,当时他用的就是叶慕华这个名字。

叶慕华少不免也要问她的姓名来历,小姑娘道:“箭秆上刻有我的姓,我是两年前跟我的爹爹来到回疆的。如今就在在伊宁城里。我现在还不能告诉你我是谁,我要先问过我的爹爹。但我的爹爹最喜欢有本领的小伙子,我相信我回去一说,他也一定愿意和你认识的。请你争晚三更到伊宁来与我父女相会如何?城东有个大鼓楼,你在那里等着我。我带你去见我的爹爹。”

叶慕华一半是为了好奇,另一半也委实是有点喜欢这个天真活泼的小姑娘,希望和她继续来往,于是遂答应了她的约邀。

这小姑娘很是喜欢,看了看天色,说道:“时候不早,我该回去啦。记着,你今晚可不能失约啊!”

叶慕华是个很守信用的人,但这一晚他却失了约。

这件事情是在六年前发生的,那年叶慕华是十八岁,他的父母也还没有离开他。

他的父亲叶冲霄和汉回两族的抗清义士都有来往,其时正在哈萨克族的酋长家中作客。哈萨克族是塔里本草原上最骁勇善战的一个民族,和驻屯回疆的清军经常不断地打仗,由于他们是游牧民族,人人都有马匹,能骑善射,出没无常,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跑。清军无法消灭他们,提起了这些哈萨克人就感头痛。叶冲霄助哈萨克人抗清,遂也成了清廷所要缉捕的人物。

那一天叶慕华在答应了这小姑娘的邀约之后,喜孜孜的回到酋长的帐幕,将事情禀告父亲。

不料他的父亲与哈萨克族的酋长在听了他的叙述之后,面色全都变了。他的父亲厉声喝道:“你一点也不知人家的来历,怎么好胡乱答应人家?她是姓甚名谁?”

叶慕华道:“她说今晚见了我,就会告诉我的。她有一支射鹰的短箭还在我这儿,上面刻有她的姓,名字我还未知道。”

哈萨克族的酋长抢先按过了这支短箭,面色一沉,说道:

“叶大侠,你看这支漆金的精美羽箭,料不会是普通人家所有,这姑娘又是姓耿。嗯、我看只怕是约无好约。会无好会,令郎这个约会么……”

叶冲霄道:“我明白了。”把那支短箭接了过来,“咔嚓”一声,折为两段,沉声说道:“今晚这个约会你不必去了。”

叶慕华莫名其妙,愕然问道:“可是我还未曾明白呢,为甚么不可以去?”

叶冲霄道:“因为她的父亲是伊宁总兵!”跟着那酋长加以补充说明一时慕华这才完全明白。

原来伊宁是南疆的一个大城,伊宁总兵就是南疆清军的最高指挥,这总兵姓耿,有一个女儿小名凤姑,精于骑射,常常一个人在草原驰骋、打猎,哈萨克族人都知道耿总兵有这样一个有本领的女儿的。她是总兵的女儿,当然用不着她去打仗。只从这一点来说,她和哈萨克人倒是没有“直接”的仇恨,不过她既然是敌人统领的女儿,这约会当然也是不宜赴约的了。

父亲的话,叶慕华不敢不依,但在他心里却还不是怎样服贴的。“父亲是父亲,女儿是女儿。即使她真的是总兵之女,也还不能就此断定她是坏人。”他想。哈萨克的酋长和他爹爹恐防这个约会是计,是要将他骗入城中诱捕。叶慕华却不相信一个天真未凿的小姑娘,会可能如此工于心计。因此尽管他没有赴约,但对于这个约会他的小姑娘,在他的心中却还是保有一份好感。

这一幕往事在他心中翻过,接着又是一幕往事出现在他的眼前。

也是一个金风送爽的秋日,也是骑着骏马奔驰。但已不是在“风吹草低见牛羊”的大草原了,而是在黄沙漫天的陕甘道上。时间也已是三年之后了。

三年之后,陕甘道上,他第二次碰见了这小姑娘,不,隔别了三年,这“小姑娘”已长成为一个刚健婀娜的少女了。想起这幕往事,叶慕华不禁叹了口气:“想不到她当真是一个工于心计的蛇蝎美人。”

叶慕华的父母是在第二年便离开他而出海去的,这一次他是单人独骑,带着他父母给江每天的一封书信,准备到中原探亲的,他的母亲希望他获得江海天的照料,但他的父亲却不欲他急急认亲。不过,既然他们的儿子迟早都是要去拜见江海天。所以叶冲霄也不反对他的妻子用他的名义写这封信。

叶慕华这时正是一个二十刚刚出头的少年,有着一股少年人的志气。他不想因人成事,给人家说他是仗着有“江大侠”这个靠山。所以他也愿意听从父亲的吩咐,不急于到东平认亲。这两年来,他已独自在塞外参加了好几次抗清的活动。这次则是希望到中原结识更多的抗清豪杰,投身于更大的抗清斗争。他是打算在做出了一些成绩之后,再去见他姑丈,让他的姑父为他骄傲,为他惊奇。

这一日他正在陕甘道上纵马疾驰,意气风发。忽地有一骑快马后面追来,比他的那匹坐骑更快,两匹马擦鞍而过,骑在马背上的两个人打了一个照面,不由得都是“啊呀”一声叫了出来,不约而同的也都勒住了马缰。

那少女娇声笑道:“还认得三年前在草原上射鹰的姑娘吗?”这刹那间,叶慕华不知说些甚么话好,只是点了点头。

那少女道:“我以为你早已忘了,那天晚上,你为甚么失约。”

叶慕华不习惯说慌,又不便直言,期期艾艾的好半晌说不出话。那少女道:“好,我也不必问你什么缘故了。我只想问你,你还愿不愿意与我交个朋友?”

叶慕华想不到她单刀直入的一见面便提这个问题,一时间心乱如麻,只好答道:“这个、这个,你叫我怎么说好?我对你的事情知道得太少,比如说连你的姓名、你的来历我都还未知道呢。咱们不过是一面之交,总得相熟了才能成为朋友呀。”

那少女道:“我知道你有许多事情想要问我,我也有许多事情想要问你。不过,现在不是谈话的时候,在这路上也不是谈话的处所。你走这条路,明日中午时分,将要经过麦积石山下,是吗?”叶慕华道:“不错。怎么样?”

那少女道:“你从山下经过,别跑得太快,留意一些,你会发现山上有座破庙。明日中午,你到那座庙里见我。咱们可以好好谈谈。我不勉强你,你愿意来就来。你愿意来吗?”

叶慕华看着她一脸诚恳的神情,似乎她正是满怀心事,想要找一个朋友为她解决疑难的神气,叶慕华不知不觉的就点了点头。

那少女眉心的结打开,格格笑道:“记着,这次你可别失约了啊!明天再见,我现在可要赶路了。”她的坐骑比叶慕华的快得多,越过了前头,转限间就消失了背影。

叶慕华经过了这三年来的独自闯荡江湖,思想和阅历都已经成熟了许多,这少女先后,他不禁在心里自己问自己道:“我这次答应赴她的约会,是对呢?还是不对?”他反复的想了又想,觉得这少女虽然来历不明,自己还是不妨赴约。

“她是不是朝廷总兵的女儿?这并不是最关紧要的事。重要的是:她和她的父亲是否走的同一样路?我所认识的抗清义土之中,不是也有一些人是出身官家的子弟么?她看来性情直爽,倘若她和她的父亲是两条路上的人,我为甚么不可以和她做个朋友?我的武功比她高,也不怕她的暗算。即使有甚意外,冒一次险也算不了甚么。总得查清楚她的来历。”他想。

叶慕华就是一半由于好奇,一半由于这个少女有一股吸引他的力量,于是便决心前去赴约了。

结果是出了意外,而且这“意外”是超乎他的估计的。暗算他的人并不是这个少女,这个少女根本就下见踪影。在麦积石山上等他的人是十三名大内高手,他还未曾踏入那座破庙,就遭遇了敌人的围攻了!

一场激战的结果,他把十三名大内高手,全都杀得或死或伤、但是他自己也受了重伤。他和受伤的敌人都倒在山坡上,有一个还可以勉强挣扎的敌人爬过来要杀他。眼春就要同归于尽之时,又叉一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

其时叶慕华已是遍体鳞伤,丝毫也不能动弹,眼看就要给敌人扼杀。却不料忽然来了一个少年,将那几个受了伤但还活着的敌人全都杀死。

叶慕华因为自己伤得太重,自思必死无疑,但得免死在敌人手里,死也死得瞑目,所以他对这个来救他的少年还是感激万分的。

这个少年就是后来冒充了他的身份的叶凌风,也是当时陕甘总督的儿子,原名是叶廷宗。可是当时叶慕华却一点也不知道他的来历,叶廷宗自称是抗清义士。而且他在杀了敌人之后,又很热心的要为叶慕华治伤,叶慕华怎能不相信他的说话。

就这样叶慕华将“身后事”交付与他,那封给江海天的书信也请他带去,铸成了一个难以挽回的大错。

叶慕华气力不支,交代“后事”之后,就晕过去了。叶廷宗以为他已死掉,既然得到了那封书信,生怕鹰爪再来,于是勿勿便走,也顾不得叶慕华埋葬了。也幸而他没有埋葬叶慕华,叶慕午后来得以巧遇华山医隐华天风,将他救活。

叶慕华想起这件在事,心中好生惭愧,“早知如此,我当时还是死在敌人手里,更好一些。”

叶慕华的回忆又回到了那少女身上,“要不是她骗我上麦积石山上,我就不会遭遇敌人的围攻,也就下会发生叶廷宗这桩事情了,追源祸始,第一个害我的人还是这个少女。”

“但这个女子是不是当真存心骗我的呢?”今日日间的一幕又重现他的脑海了。

今日日间,他与这个女子第三次相逢。叶慕华还未曾质问她。她已是先自怒气冲冲的率众来围攻叶慕华了。

叶慕华心里有太多的疑团,尽管他可以料想得到这少女不一定会告诉他,他还是禁不住要问:“你不是要和我做朋友吗?

那次你骗我上麦积石山究竟是怎么回事?你知不知道那日所发生的事情?”

那少女根本就不回答他的问题,只是厉声斥责:“我与你有不共戴天之仇,如今还有甚么朋友好做?”

这少女的说话和态度,倒是令得叶慕华猜疑不定。那次麦积石山的事件过后,他已经调查清楚,所杀的都是大内卫士,其中并无原任伊宁总兵的耿某人。其时那个耿总兵也不在伊宁,他已经奉令调职,正在和家眷进京。普通所说的“不共戴天之仇”多数是指杀父杀母之仇,但他可没有杀掉这个耿总兵呀。

正是:

骏马西风思往日,几番离合几番仇愁。

欲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正文 第四十三回:罗网空张飞彩凤 青衫欲湿觅伊人

叶慕华觉得奇怪,禁不住就问:“你的爹爹究竟是不是伊宁总兵?”此言一出,那女子越发大怒,骂道:“岂有此理,难道我还能有第二个爹爹?”那四条大汉也帮腔骂道:“你害死了我们的大人,还敢提他的名字?”那女子的双刀加上了她手下的四根狼牙棒,把叶慕华围在当中,越攻越紧,叶慕华忙于招架,哪里还有工夫查根究底。不久,宇文雄来到,助他把这帮人赶跑,叶慕华就更没有机会问了。

此际,叶慕华在帐中细想日间之事,越想疑团越多,第一个不可解之处是那女子所说的“不共戴天之忧”,究竟是何所指?

第二个不可解的是,那女子若然是当日串通那些鹰爪害他的人,见了他的面,多少也该有点惭愧的神情才是,但她却显出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好像她反而是受害的人一样,难道她不知道当日之事?

不过有一点已经可以证实的是,那女子的确是伊宁总兵的女儿,小名“凤姑”的耿秀凤。而在耿秀凤的心中又确实是已把自己当作了仇人,虽然他未朋白其中的缘故。

还有一样是令叶幕华觉得奇怪的是耿秀凤的武功。第一次在草原上交手之时,他已经觉得她的鞭法其中有好些招数好像他“似曾相识”,但却又想不出是几时见过的哪一家的家数?今日她改用双刀,叶慕华则看出一点端倪来了,她的短刀是“断门刀法”,长刀则是从剑法上化出来的,用刀来使剑法不算奇怪,奇怪的是她的家数,竟有三分似是从叶慕华所学的剑法中脱胎出来。叶慕华是家传的武功,他的父母并无弟子,也从来没有教过外人一招半式的。

叶慕华想起了这许多不可解之处,黯然地收起了金钗,心道:“如今既己知道了她是朝廷总兵之女,又已知道她和自己是两条路上的人了,还何必多费心去琢磨她的事情呢?如今最最紧要之事,还是保护宇文雄到得小金川,好助他除去那个假冒自己的叶凌风。”

宇文雄已经睡得很熟了,他的呼呼的鼾声和帐外面他的那匹坐骑吃草的沙沙声互相呼应。叶慕华想起一事,心道:“如今已是过了三更,天明就要赶路了,我得赶快去办妥这件事才行。”于是他悄悄地走出了帐篷。

第二日宇文雄一早醒来,发觉时慕华不在,心里好生纳罕:

“他说要陪我入川,却怎的独自走了?”宇文雄跨上坐骑,正要离开,忽听得健马嘶鸣,原来是叶慕华骑着一匹枣红色的骏马跑回来了。

宇文雄恍然大悟,说道:“哦,原来你是去找坐骑来了。”

叶慕华笑道:“咱们要走远路,两人合乘一骑总是不便。但你的坐骑是匹骏马,所以我也必须找一匹骏马,能够配得上你的坐骑才行呀,否则岂不是要担误路程了?宇文兄,你瞧瞧我这匹坐骑怎么样?”

宇文雄啧啧称赏,说道:“你这匹枣红马当真是千中挑一的口外名驹,看来只怕比我这匹‘一丈青’还强得多。这种名驹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却不知你怎能够在仓卒之间便找得来?”

叶幕华笑道:“正如你的所说,这样的骏马乃是可遇而不可求。离这里东北五十里左右的一个地方,有个‘万家庄’,前日我打那儿经过,恰巧碰着那万庄主骑着这匹马回庄。后来我一打听,这个万庄主乃是一个欺压乡邻的土霸,当时我就动念要偷他这匹坐骑了。不过一时无暇去偷,才拖了两天,昨晚才去下手。



万家庄离北京不远,宇文雄是在北京长大的,曾听过这个万庄主的声名,吃了一惊,说道:“这万庄主不就是自称‘威镇河北’的万平野吗?听说他的武功还很有两下子呢,你半夜之间,来回百余里,还偷了他这匹心爱的坐骑,当真是神通广大,令人佩服!”

叶慕华笑道:“什么神通广大?我不过是碰上了好机会罢了。

他今天娶儿媳妇儿,贺客盈门,笙歌锣鼓,闹到半夜还未散。我偷人马栅。放一把火,就把这匹马牵出来了。你说的那个什么‘威镇河北’,究竟是否就是我碰上的那个庄主,我也不知道。不过,他后来追出来打了我三支飞镖,劲道倒是不小。倘若我和他单打独斗的话,输是不会输给他的,但只怕也要在百招之外才能赢他,可惜我当时没有工夫和他打,否则对付这样的土豪恶霸,让他受点惩罚也好。”

宇文雄笑道:“他失了心爱的名驹,也够他心疼的了。在这方圆一二百里之内,是他的势力范围,咱们虽不怕他,但也无谓与他纠缠,赶快走吧,免得给他们追上。”

叶慕华道:“凭咱们这两匹坐骑的脚力,谅他们也追不上,不过咱们是要赶路的,好,这就走吧。”

他们要从直隶前往川北的小金川,拟定走西北一线,即从直隶西部进入山西,再入陕西,经陕西西部天水一路而入四川东北的松藩,再过去就是小金川了。这条路线约有三千多里路程。

西人快马疾驰,到了晚上,已经走了将近三百里的路程,并没遇到追兵。

两人路上有伴,一路谈论武功,倒也不觉寂寞。他们为了逃避官府耳同,选择的这条路线几乎都是山路,进入山西境后,尤其崎岖施行。幸亏他们的坐骑能耐长途,走的虽是山路,每天平均也可以走二百里左右。

一路无事,这一日到了山陕交界之处的黑驼山,算算行程,已经走了斗路途。叶慕华笑道:“照这样走法,只要不受什么意外的耽搁,十天内便可以踏入川东了。倒是比咱们预计的快一些。”

正行走间,忽见路上插有一根“狼牙桩”,这是用一根剥了皮的木头,削成狼牙棒的式样,另外用一根较小的木头,两端削尖,横穿过狼牙棒的中心,形成了一个十字架的模样,插在地上。狼牙棒的上端给人用刀劈开,但却没有分成两半,而是劈到将近十字架之处便停止了。

叶慕华“咦”了一声,说道:“咱们一路没事,说不定今天会碰上意外了,快点过去,免受牵连。”

宇文雄道:“这是什么标记?”叶慕华道:“这是绿林强人的一种暗号,表示他们要在附近做案,不准外人插手的意思。可是已经有人向他们挑战了。”

宇文雄道:“你怎么知道?”叶慕华道:“你不见这根‘狼牙桩’是给人倒转来了插,而且劈开了一大半吗?这就是说:‘你不许我动,我却偏要在大岁头上动土’的意思。这可能是另一帮绿林人物干的,也可能是他们的对头干的。若是前者,则是意在分赃,还有讲和的可能。若是后者,则定然要有一场你死我活的厮杀了。”

宇文雄道:“但愿他们不是今天厮杀,要不然碰上了倒是麻烦。好,咱们跑快一些吧,早早离开是非之地。”

其时天色已近黄昏,两人跑到山下,已经是日落西山了。他们唯恐走得还不够远,又再走了一程。叶慕华松了口气,说道:

“一路不见动静,也许那两帮人不是在今天动手。咱们可以找个地方歇宿了。”

忽见前面有座高耸的石牌楼,锁着路口,气象不凡,像是个城堡模样。字文雄道:“看来似是个大户人家聚届的城堡,里面定有市镇,咱们就在这里住宿一宵如何?”

西北的一些土豪,常有在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作这样城堡式的建筑,大者方圆十余里,小者数里,在这囵子之内,有市镇,有乡村,设有私衙,拥有“团练”,这情形就像绿林中人各占一个山头似的。看前面这个城堡的气势,应是属于规模很大、雄霸一方的那种城堡,叶慕华沉吟半晌说道:“且待进去再说。”

走近一看,只见石牌楼上刻有“归德堡”三个涂朱大字。两扇石门紧闭,封锁了路口,根本就进下去。

叶慕华心头一凛,暗自想道:“原来此地乃是‘雄霸关中’归古愚的城堡。”归古愚乃是关中一大土霸,周围数十里的田地都是他的,在他的势力范围之内,等于是一个独立的小王国。其人虽名“古愚”,实则是一头狡猾的狐狸,串通官府,欺压百姓,而又以“大善士”自居,凡有“赈济”之事,他总要轧上一脚。从中取利的。

但他们为了赶路,却必须从“归德堡”通过,宇文雄道:

“管他是土霸也好,不是土霸也好,大路众人行,他封锁路口。

总是不该。咱们上去与他理论。”宇文雄是尚未知道这个堡主的来历的。

那牌楼有人守的,不待他们叫门,就走出了几个堡丁,大喝道:“你们两个是什么人?”

宇文雄没好气地答道:“过路的人,天色晚了,想在镇上投宿。”

为首的那个小队长直上直下地打量了他们一番,蓦地冷笑道:“过路的人?偏偏拣了今晚前来投宿,身上又带有兵器,有这么凑巧的事?哼,真人面前不说假话,快快把你们的身份报上来!”

叶慕华听出他话中有话,便用眼色止住了宇文雄,上前答话道:“我们确实是过路的客人,路途不靖嘛,出门人哪能不带兵刃防备盗匪?团总老爷,你说的话我们也不明白,为什么今晚不能在贵处投宿?”

那小队长“哼”了一声道:“不明白?我看你们乃是装蒜。

说什么防备盗匪,我看你们就是匪党!”旁边一个堡丁帮腔道:

“不错,我看他们九成是飞凤山的女匪首派他们混进来作奸细的。宁可捉错人,不可放错人,好坏先把他们缚起来再说!”

宇文雄大怒道:“岂有此理?凭什么胡乱诬人作匪?我倒要请你们堡主来,问一问他,这条路到底是许不许人走的?”他越说越气,唰的一鞭,将路旁一支粗如儿臂的树枝打断。这是一株木材坚实的榆树,小小的一根马鞭,能把粗如儿臂的树枝打断,这腕劲也足以吓倒只有几手“三脚猫”功夫之辈了。

那个小队长本来是发着冷笑,要想排宣他们一顿的,见宇文雄显了这手功夫,吃了一惊,生怕冲突起来会吃眼前之亏,连忙使了个眼色,叫一个堡丁回去请示,随即陪笑道:“两位大爷别生气,两位确是来得不巧。”

叶慕华道:“怎么不巧?”那小队长道:“两位有所不知,有一帮强盗扬言要未侵犯我们的归德堡,说不定今晚就有一场厮杀。”他们这才知道,原来路上所见的那个狼牙桩记,就是对归德堡而发的。

宇文雄不想多事,说道:“你怀疑我们是奸细,不敢让我们留宿,那么总可以让我们通过吧?我们只是借一条路,决不干预贵堡的事情。”

那小队长道:“这个,我、我不敢作主。”正说到此处,只见有几骑马出来,为首的是一个短小精干的中年汉子。那小队长如释重负,说道:“好啦,我们的少堡主出来了,你们向少堡主请示吧。”

宇文雄心里很不舒服,心道:“好大的气派,走路还要向你们请示!”但他还未曾发作出来,那少堡主已先喝问道:“你们是什么人?”

宇文雄强忍着气,把刚才对那小队长所说的话再说一遍,那少堡主作出一副爱听不听的神气,却回过头去与他的一个随从咕咕卿卿他说了一些不知什么话,蓦地将马鞭向叶慕华一指,喝道:“你这匹坐骑怎么来的?”

叶慕华道:“我们只不过是借一借路,你管我的坐骑是买来的还是偷来的?”

那少堡主冷笑道:“你要从我们这儿经过,我就要管!”宇文雄忍不着气道:“你们也未免管得太多了!”

那少堡主“哼”了一声,说道:“你们这两个小贼还敢装作是过路客人?好,我索性揭穿你们的底吧,你们是万家庄的盗马贼。嘿,好大的胆子,连万老庄主的坐骑你们也胆敢偷了?”

原来归德堡与万家庄素有来往,少堡主的这个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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