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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博得)-第2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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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我也正好该去神殿了,一起走吧。”

三人一起出了门,在院子口正要告别,一位中年牧师匆匆忙忙地走过来,朝大主教施了一礼。“欣布女士来了,她希望能够立刻见到您,另外,”牧师有些迟疑地看了琼恩一眼,但还是低声说,“欣布女士看起来心情不太好。”

“哦,”大主教淡淡应了声,仿佛这一切全在意料之中,“龙巫教主终于开始发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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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节见面礼

据梅菲斯说,欣布和凛是昨天早上离开此地,前往阴影谷的,如今四十八小时都没到就去而复返,很显然是出了大事——至于是什么大事,十有八九是和萨玛斯特有关了,但琼恩也没有多问,他毕竟是外人,不宜打探太多。

正待告辞,大主教突然又把琼恩叫住,接着从怀中摸出一柄套着黑色皮鞘的匕首,递给了他。琼恩莫名其妙地接过,没搞懂他为什么送自己礼物——真要送的话,也该是他这个晚辈送礼吧。对此大主教并没有多做解释,“人老了,记性不好,差点把这么重要的事情都给忘了,”他含笑看了看梅菲斯,“你也不提醒我一下。”

少女不答,俏脸羞红如火,眉宇间却尽是喜悦之色,两只手在身前无意识地交错扭着,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放才好。大主教笑了笑,带着牧师朝着神殿方向走去。直到他们走远,少女才渐渐恢复常态,至少脸没那么红了,“走吧,”她说,主动牵着琼恩的手,“时候也不早,该回去了。”

“嗯。”

时候其实还早,下午四点钟不到,但这才刚刚二月初,太阳下山早,天地间已经开始笼罩上了淡淡的暮色。两人走出门,反正也不着急回家,在镇子里悠闲散步,看看街上的行人来往,只觉心情无比放松,“平静安谧的生活,似乎也不错,”琼恩感叹,然后想起大主教送的匕首还握在手中,“对了,艾弥薇,这是什么意思啊?”

“是他送你的礼物。”

“我知道,我是问他为什么要送我礼物?”

“这个……”少女难得地扭捏起来,“是谷地这边的一种传统啦。”

“什么传统?”琼恩越发好奇。

少女起初不肯说,后来在琼恩的威逼利诱之下终于招供。原来在谷地十一镇,有一项古老而有趣的传统,便是女孩子带男友回家,父母如果见到并且满意的话,便会送他一件礼物,作为认可和祝福的表示。对于梅菲斯来说,父母早就去世,大主教于她亦师亦父,他送出这把匕首,自然就是对琼恩表示认可了。顺便一提的是,这种礼物被称之为“证约”,如果以后双方分手,证约还是要归还给女方的。当然,每位父母送出证约时,都是希望它永远不会有归还的一天吧。

唔,怎么不知不觉间,仿佛已经走到要谈婚论嫁的地步了……

和女性不同,男人对婚姻这种事情,总是抱有本能的畏惧吧。当然了,对象是梅菲斯这样的完美少女,琼恩倒是没什么不愿意的,但总觉得进展还是稍微快了点——呃,转念想想,似乎也不算快,毕竟认识都两年了。根据大陆通行的惯例,过了十六岁生日即是成年人,可以婚嫁了,提尔教会的法律对此也是认可的。琼恩今年十七岁,梅菲斯十六岁,完全符合标准。

“这么想嫁给我啊?”他取笑。

“才,才没有呢!”少女娇嗔,“谁想嫁给你啊!”

“真的?”琼恩故意逗她,“我可是会把你说的话都当真的哦。”

“……讨厌!”

“哪,哪,傲娇了。”

“傲娇?”梅菲斯没听懂。

“就是口是心非的意思啦,”琼恩笑眯眯地说,“明明心里很想,嘴上却说讨厌,这就是傲娇了——就像你现在这样。”

“哪有,胡说!”少女抗议,“人家才没有口是心非呢。”

“果然还是傲娇。”

“……”

平时英气凛凛的圣武士,像寻常女孩那样害羞撒娇,当真是说不出的娇美可爱,令人百看不厌。“话说回来,艾弥薇,想娶你可真不容易啊,”琼恩开玩笑,“你看,第一次上门就被揍了一顿。他最后拿出这把匕首的时候,可真把我给吓坏了,心想拳头就算了,没必要动刀剑吧。不过这家伙,”他将匕首拔出鞘,银白色的剑身在夕阳下闪闪发光,琼恩用手指弹了弹,发出清脆声响,“好像挺不错的啊。”

“别乱说,”少女正色,“这可是这世上最好的名剑之一了。”

“是吗?”琼恩略略有些吃惊,“没看出来啊。”

“你拿来。”

梅菲斯从他手中抢过匕首,朝四周看了看,正见某户人家的围墙外有块大石头。她反手一掷,也没见如何用力,匕首便自掌心电射而出,深深没入石块中。“怎么样?”少女说,上前取回匕首,“别的且不论,仅仅‘锋锐’这一点,在我所见过的刀剑中,就没有能胜过它的。”

“确实很厉害。”

削铁如泥,没石如土,这是传说中神兵利器了,琼恩没想到大主教居然会送他这样珍贵的匕首,倒是颇为意外。不过他毕竟是个巫师,匕首这种东西,对他而言象征意义大于实际作用,就算再锋利,真要战斗的话,他自然还是会隔得远远地扔魔法,难道真握着这不足六寸长的东西去捅人?因此也就不太在意,正打算随手收起,这时梅菲斯接着说了一句话,就让他不止是意外,而是震惊了。

“它是灵器。”少女说。

所谓灵器,顾名思义便是“有灵智的物品”,它有感情,有理智,有逻辑,有知觉,能思考,能学习,能说话,能交流——简单来说,只要无视外在的物理形态,你完全可以把灵器当作一个活生生的人(或者其他高智慧生物)来看,乃是魔法物品中最罕见、最特殊的一类存在。

当然,特别强大的魔法物品(高等神器或者至高神器),基本上也都是有一定灵智的,例如梅菲斯现在佩戴的辉阳护符,碰到奥沃这种亡灵的时候会自动发出警示和圣光,在琼恩手上全无半点作用,仿佛废品,而一戴到梅菲斯颈上,立刻就展现出了它的真正威力。但这更多是一种因为“属性”而自然产生的程序,或者说,只能算是“智”,还算不上“灵”。不过传说北地有一个名为碎魔晶的神器,不仅能有意识地挑选使用者,还能引诱腐化、威逼利诱,最终反客为主,控制奴役使用者,这就差不多是灵器的范畴了。散提尔堡的那位紫发女统帅歌曦雅,手上的金色重剑,应该也是一柄灵器。

神器未必是灵器,灵器也未必是神器,这只是两种不同的分类产物。但通常来说,灵器都是非常强大的魔法物品,就算够不上神器的档次,也不会差到哪里去,某些方面甚至犹有过之。大主教居然拿这种东西当见面礼,那可真是大方。

“不过……这真的是灵器么?”琼恩将匕首拿在手里翻来覆去地看,“它怎么不会说话?或者唱首歌也行啊。”

“因为它现在是‘空’的。”

“空的?”琼恩一怔,他自然明白“空”是什么意思。灵器之所以有灵智,是因为它们拥有‘器灵’,而器灵是由智慧生物(广义上的生物,包括巫妖、吸血鬼这种亡灵)转化而来的。像歌曦雅那把金剑,器灵应该是个老巫师,否则没道理一眼就能看破琼恩身上有红袍巫师的魔法刺青。传说中的那个碎魔晶,器灵则是七个巫妖,所以有极强的邪恶魔力,一个学徒偶然获得它,都能够在北地兴风作浪——当然最后还是被正义人士打趴下了。而所谓空的意思,就是还没有器灵,徒具其形,其实算不上真正的“灵器”,只是具有成为灵器的资格和可能。

“嗯,原本的器灵丧失了,一直没有获得新的器灵,”梅菲斯解释,“所以现在是空的。”

“切,白高兴一场。算了,也无所谓,我正好选择自己喜欢的器灵——那这柄灵器的属性是什么?”

“龙。”

“……你一定是开玩笑的吧。”

所谓灵器的属性,就是指它能够融合什么样的器灵,这并没有一个成体系的标准,甚至没有什么道理可讲。有的灵器属性要求很宽泛,例如只要是“人类”就行,有的灵器属性限定则非常狭窄,例如必须是“年龄在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凝成真名的男性半精灵巫师”。梅菲斯说这柄匕首的属性是“龙”,这个标准倒不算多么狭窄,但却难度很高——琼恩从哪里去找条龙来做器灵?要知道一旦成为器灵,灵魂虽然永在,躯体却完全丧失,等于是被彻底囚禁在灵器里,连幽灵都不如。幽灵就算是被束缚在某个魂器中,还是能够在附近一定范围内游荡活动的。

“没开玩笑,它的属性确实就是龙,”少女耸耸肩,“否则的话,你觉得为什么自从前任器灵‘碎影’随着圣卡缪尔女士登入天界后,这都八百多年了,它一直还是空的。就是因为合适的器灵太难找啊。”

“我现在明白了。”

没有器灵,灵器的价值就大打折扣,好在原本就是免费得来的东西,不要挑剔那么多。琼恩将匕首套入鞘中,别在腰间,随口问起它的来历。灵器未必多么强大,但却极罕见,论稀有程度比神器还难得,不知道大主教从何处得来的。

“哦,它是特加尔大师锻造的。”梅菲斯说。

“特加尔大师?不是这个镇子的名字么?”

“是啊,这座镇子就是以他命名的嘛。”

少女解释说,特加尔是谷地历史上著名的铸剑师,生活于距今大约一千一百年前,他曾经游历大陆各地,遍访名家,兼采所长,熔铸一炉,最终成为一代大宗师。此地就是他最后定居以及逝世之处,后来建镇时就以他的名字来命名。时至今日,铸剑术还是塔瑟谷的一大特长,名闻遐迩,每年八月份的时候,镇上都会举办“千剑展”,届时会有来自大陆各地的冒险者慕名而来,挑选自己喜爱的武器,是谷地的盛事之一。

特加尔一生铸剑无数,其中有四柄最为得意,自许为毕生的最高成就,分别以四大元素来命名,即是风之剑、火之剑、水之剑和土之剑,都是灵器。他去世之后,这四柄剑分赠给了四个弟子,流传下来。两百多年后,卡缪尔在此地建立神殿,四元素剑为其所得。卡缪尔将火、水、土三剑分赠给三位教会的高阶牧师,自佩风之剑。

“你手上这柄,就是风之剑,”梅菲斯说,“风之剑的属性是龙,卡缪尔女士后来驯服了恶龙碎影,将它封入其中,成为器灵,所以它又名碎影剑。”

卡缪尔死后升上天界,顺手把碎影也带上了,这柄剑失去器灵,此后一直流传下来,直至传到大主教手中,半小时前当作见面礼送给了琼恩。

“唔,那其他三剑是什么样的呢?”琼恩有些好奇,“也是这样的匕首?”

“不是,”梅菲斯摇头,“四元素剑的规格形制都不相同,依次是从小到大排列。风之剑最小,是匕首,火之剑是一柄墨黑色的长剑,水之剑是把金色重剑,土之剑最大,是柄火红色双手巨剑。”

金色重剑?

风剑在自己手中,火剑和土剑倒也罢了,倒是梅菲斯说到水剑是柄金色重剑,倒是突然让琼恩产生了某些联想。重剑又称“一手半剑”,是一种介于单手剑和双手剑之剑的武器,并不属于常见的制式武器,会使用它的人原本就很少——而琼恩恰好认识某个人,使用的就是金色重剑,而且也是柄灵器。

不过,既然水之剑在提尔教会手里,应该和散提尔堡的军事统帅扯不上关系吧,毕竟这两大势力根本就是敌对。所以只是单纯的巧合?可是那个叫歌曦雅的紫发女子,和艾弥薇的气质真的很近似呢,总觉得她们之间,像是有什么联系似的。

还是问一下吧。

“艾弥薇,我在远山市的时候,曾经遇到一个女人——”

“很漂亮?”梅菲斯打断。

“呃,还不错。”

“所以你又看上了?”

“……我不是想说这个!”

“哦,那你是想说什么?”

“我只是想问问你认不认识她——”

“不认识,所以不用妄想了,我是不会帮你牵线的,”少女哼了声,“有个凛还不够吗?”

“……我也不是这个意思!艾弥薇,你偶尔也相信一下我的人品好不好。”

少女格格笑起来,“开玩笑啦,看你急成那样。嗯,你遇到谁了?”

“一个紫色长发的女人,年龄大概二十六、七岁吧,”琼恩描述着,发现梅菲斯的脸色微微变了,“她自称是散提尔堡的军事统帅,名叫——”

“歌曦雅,”少女低声接口,“你是遇到歌曦雅了对吧。”

第三十七节巫灵剑

梅菲斯和歌曦雅,一个是提尔教会的圣武士,一个是散提尔堡的军事统帅,单从身份上看就属于根本对立,按道理说不会有什么交情。琼恩之所以一直觉得她们之间有关系,也纯粹只是直觉而已,并没有什么真的依据。然而令他意外的是,梅菲斯不但真的认识歌曦雅,而且关系还很不一般。

“歌曦雅啊,我确实认识呢,”金发少女灿烂地微笑着,“曾经有段时间,嗯,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在我心里面,是悄悄把她当做自己的姐姐呢。”

琼恩越发诧异,“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我刚来教会的时候,大主教让她照顾我,自然就认识了。”

“……你是说,歌曦雅以前也是你们教会的?”

“是啊,”梅菲斯说,“你记不记得,我跟你说过我参加圣武士试炼的事情?”

“记得啊,不就是神祇向你们提了一个无聊问题,谁答对了就能过关……等、等一下,”琼恩陡然想了起来,“不会就是回答说‘要追求强大力量’的那位吧?”

少女点点头,“是她。”

以前在烛堡的时候,梅菲斯对琼恩说过她参加试炼的情形。当时共有六名候选者,前五个都失败了,只有梅菲斯的回答被提尔认可,最终成为圣武士。而在这前五名失败者中,有一位让琼恩印象相对最深,梅菲斯当时提到的时候用的人称代词是“她”,也即是说是位女子。面对提尔提出来的棘手难题,这位女子认为“因为自己没有能力驱除瘟疫,拯救这些无辜的生命,所以才会陷入这种困境之中,”她从而得出结论:“要成为真正的圣武士,就必须有超越一切的力量”。这种想法无法得到提尔的认同,结果她试炼失败,后来据梅菲斯说是离开了提尔教会,“加入班恩教会,成为一名黑武士,如今在散提尔堡。”

所谓黑武士,又称黯卫士,是某些邪神特有的一种神职人员,通俗地说就是圣武士的黑暗版本。琼恩对歌曦雅了解很少,只知道她是散提尔堡的军事统帅,信仰自然是班恩(散提尔堡是班恩的大本营,地位类似于阴魂城之于莎尔),别的就一无所知,也不知道她的职业到底是武士还是黯卫还是牧师或者其他,所以也不曾过多联想。如今听梅菲斯说她曾经是提尔教会成员,再被提醒“圣武士试炼”,顿时便想了起来。

提起歌曦雅的名字,少女明显有些意识恍惚,仿佛在回忆往事,过了半晌才慢慢开口。“我刚来教会的时候,因为血脉的关系,是很受排斥的。大家对我都有很深的畏惧,像看到邪魔一样避而远之,”她轻声说,“大主教对我很好,但他毕竟太忙了,有太多太多的事情等着他去处理,不可能经常陪着我。除了他之外,只有一个人,愿意靠近我,陪我说话,教我不懂的东西,甚至在休息日陪我逛街,买漂亮礼物送给我,哄我高兴,”她微微笑了起来,“那个人,就是歌曦雅呢。”

对于初来乍到又备受冷遇的梅菲斯来说,歌曦雅就是温柔漂亮的大姐姐,正是在她的关怀和保护之下,当时才十一岁的梅菲斯才能逐渐度过开始那段艰难时光,慢慢地融入新的环境中,被大家所熟悉和认可,成为教会的一员。理所当然的,她们关系一直非常亲密,入则成双,出则成对,几乎是形影不离,以至于都有传闻说她们是一对百合。

可惜,这种亲密无间的友谊,并未能一直延续下去。

歌曦雅比梅菲斯年长十岁,早就是提尔教会的资深成员,地位既高,人又漂亮,能力更是出众,无论走到哪里都是目光的焦点。但随着梅菲斯渐渐年长,脱去稚气,一点点展露出惊人的美貌和力量,又同为女性(提尔教会中的女性还是很少的),难免被经常拿来比较,无形中对歌曦雅就形成了挑战。而她们的关系也在不知不觉间发生了悄然改变,歌曦雅开始对梅菲斯冷淡、疏远,不再像以前那样温柔亲切了,聪明的梅菲斯隐约意识到问题所在,她试图挽回,但无能为力。

然后“剑之祭典”到来了。

根据第一任大主教卡缪尔定下的规矩,谷地教区每七年举行一次“剑之祭典”,优胜者即受封为圣武士。1371DR的月亮节,梅菲斯和歌曦雅,以及其他四位同僚,经过一系列艰难考验,最终站在神祇的面前,进行最后的“试炼”。几乎所有人都相信歌曦雅一定会通过试炼,成为光辉的圣武士,她自己也是如此认为;而梅菲斯的希望则要小很多,虽然已经有诸多的优异表现,但她毕竟还只是个未成年少女。然而结果令人出乎意料,梅菲斯成为了圣武士,而歌曦雅反而因为应对失旨,触怒神明,被宣布开除出教会。

对于梅菲斯来说,这是光明的起点,她不懈的坚持和努力得到了神祇的认可,但对于她和歌曦雅的关系而言,这却是毁灭的终结。心高气傲的紫发女子无法接受自己的失败,她愤怒地斥责神明,痛骂教会,最后将矛头指向梅菲斯。

“歌曦雅她一直很想成为圣武士的,”梅菲斯轻声说,“所以那次失败,让她真的很伤心很沮丧。我去安慰她,劝她说下次再来,还有机会,然后她突然对我大发雷霆,说了一些过分的话。我当时听了也很生气,就和她吵了起来。”

两人自相识以来,一直关系很好,即便后来有些疏远,也依然还是维持着“朋友”的身份,像这样的激烈争吵,那是前所未有的。恼怒之下,梅菲斯摔门而去,独自回房间生闷气,等到一夜之后,心情平复,决定回去找歌曦雅道歉,结果却发现对方已经不见了。

“从那之后,我就再也没见到过她,”少女神色有些黯然,“后来过了一个多月,教会得到消息,说歌曦雅在散提尔堡出现了。”

歌曦雅加入散提尔堡之后,屡立功勋,升迁飞速。1372DR的十一月,她协助傅佐尔发动兵变,一举斩杀了散塔林会的创始人、前任领袖曼松,迎接邪神班恩真正复活(在此之前,一直是希维姆冒充班恩的名字统领教会)。1373DR的年底,她被正式任命为散提尔堡的统帅,成为散塔林会的第四号人物。

“她加入散塔林会之后,曾经给我写过一封信,”梅菲斯说,“内容很简单,也没有解释自己离开的原因,只是为那天晚上的争执道歉,另外把她在塔瑟谷的这座房子送给了我。”

“……原来送你这座房子的人就是她?”

“嗯。”

想想也是,梅菲斯说过,房子的原主人是个女孩子,是她的朋友。她朋友本就不多,女性的更少,除了青梅竹马的凛,就是来提尔教会之后认识的歌曦雅了。这个答案根本就是如此显而易见,自己居然一时没想到,反应真是迟钝得够可以。难道因为忙着欣赏身旁的美人,导致智商都下降了么。

“呃,等一下,”琼恩恢复清醒,思维便开始正常运转起来,“那座房子原本是歌曦雅的,而希欧对那座房子非常之熟悉……艾弥薇,不会让希欧暗恋了十年,曾经得过四届‘星之花’的那个女孩子,就是歌曦雅吧。”

梅菲斯点点头。

“那,歌曦雅手上那把重剑呢,”琼恩问,“应该就是特加尔大师锻造的水之剑吧。”

“是,水之剑在她手中,又名巫灵剑,因为器灵格鲁蒂亚是庞罗家族的一位老巫师——算起来,还是希欧的曾叔祖父呢。”

“希欧的曾叔祖父?”琼恩对亲属关系向来比较迷糊,“曾叔祖父,就是希欧的父亲的父亲……”

“就是他爷爷的叔叔。”

“这关系真复杂——等等,希欧的曾叔祖父,为什么会变成歌曦雅的器灵?”

“很简单啊,”梅菲斯说,“首先,庞罗家族拥有水之剑;然后,格鲁蒂亚变成了器灵;再然后,巫灵剑传到希欧的手中;最后,希欧把它送给了歌曦雅。”

“……”

第一个“首先”很好理解,梅菲斯前面说过,四元素剑中的风之剑是卡缪尔自佩,其余三剑被分赠给了教会同僚。庞罗家族是塔瑟谷的名门,祖先“雄狮”利维斯·庞罗和巫妖大长老汉密尔顿一样,都是谷地教区的创始元老,得到四元素剑之一是情理之中的事情。第二个“然后”也容易理解,庞罗家族历史上,出了一位叫格鲁蒂亚的巫师,由于某种原因成为了器灵;第三个“再然后”也很简单,希欧是庞罗家族这一代的继承人,又是圣武士,得到巫灵剑(水之剑)也没什么好奇怪的。但第四个“最后”,就很有些不可思议了。希欧就算真的那么喜欢歌曦雅,也不至于拿家传宝剑(器灵还是家族长辈)来送礼吧,如果是定情信物倒还勉强,问题在于歌曦雅给他发了好人卡啊。难道歌曦雅先收了巫灵剑然后再拒绝?那就未免太过分了吧。

“这有什么?”梅菲斯显然不这么觉得,“家传的物品,哥哥转赠给妹妹,又不是给外人,有什么过分的。”

第三十八节凛的惊恐和要求

“哥哥……转赠给……妹妹?”

琼恩彻底被震住了,脑中一片混乱,只是下意识地重复梅菲斯的话,过了几秒钟才回过神来。“你是说,希欧是歌曦雅的哥哥?”

“嗯。”

“亲生的,有血缘关系?”

“当然。”

“真没看出来,那家伙道貌岸然的样子,居然是个死妹控……”

和琼恩的一起呆久了,多多少少也学到了点专业术语。梅菲斯虽然不懂“妹控”两个字怎么写,但大致的意思还是能猜到的。“妹控个鬼,”少女白了他一眼,“你以为人家都和你一样心理变态?”

“我怎么心理变态了?”琼恩不服气。

“你喜欢自己姐姐,这不是心理变态是什么。”

“我是姐控我光荣!”

琼恩是否心理变态,这个话题暂且放下不论,还是先说希欧和歌曦雅。“他居然暗恋自己妹妹十年,这不是标准的妹控是什么?”琼恩问。

“因为他们的兄妹关系是后来才知道的——准确地说,歌曦雅早就知道,但希欧是直到表白被拒绝了之后才知道。”

原来当日希欧向歌曦雅表白,结果领了一张标准的好人卡,但他并没有就此死心,想想也是,毕竟是圣武士,怎么可能这么容易就被打倒。反正话已经说出口,希欧索性从暗恋变成明追,送花送蛋糕送巧克力——呃,这个世界没有巧克力——的事情每天发生,梅菲斯因为和歌曦雅关系好,所以都被“贿赂”过很多次,只求她在歌曦雅面前美言几句。事情越来越公开,弄得全镇人人皆知,最终有一天,消息传到希欧的父亲、庞罗家族当代家主梅森先生的耳朵中。

于是梅森先生命人把希欧叫来,父子两人进行了一场简短的谈话。

“听说你在追求歌曦雅小姐?”梅森先生问。

“是啊,可是被她拒绝了,”希欧垂头丧气地说,但他很快就振作起精神,“对了老爸,你是此道高手,想当年纵横花丛,欠下风流债无数——要不你来指点指点我?”

于是父亲拍了拍儿子的肩膀,语重心长地说:“我唯一的指点就是:你死心吧。”

“为什么?”

“因为,”梅森先生低声说,“她是你妹妹。”

“……”

正如希欧所说,他的父亲梅森先生年轻时是情场高手,身旁总是环绕着美丽少女,即便是后来结婚成家了,妻子看管得严,都还照样隔三岔五偷偷溜出去和情人幽会。而歌曦雅就是他和其中一位情人的爱情结晶……或者直白点说就是私生女。这个秘密一直被当事人埋藏在心里,直到歌曦雅十九岁的时候,母亲染病身故,临终前才将这件事告诉了女儿。也正因为如此,歌曦雅毫不犹豫地就拒绝了希欧,那句经典的“我只是把你当哥哥看待”,原来并非托辞,而是真正的心声……

如果希欧真的是个妹控,那么倒也罢了,偏偏他不是,他是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圣武士;反过来,如果歌曦雅喜欢哥哥,那么事情也未必没有转机,偏偏她也不是,要是的话早就答应了。简单来说,他们都是正常人,至少有着正常的道德感和伦理观,不像琼恩这种心理变态——所以他们就注定了悲剧。

经此挫折,希欧性情大变,往日那个方正严肃的圣武士消失了,取而代之是现在这位风流浪子。歌曦雅相对情况较好,她毕竟早就知情,心理准备充足,一直就把希欧当兄长来看待,无所谓失恋。后来希欧把自己的巫灵剑送给了歌曦雅,也没说什么理由,或许是对曾经一段感情的纪念,也或许是对过去的彻底告别吧。

“真是的,”琼恩摇头,“兄妹又怎么了,既然喜欢就照样推倒,偏偏搞成这样,真是一点爱都没有。”

“你在嘀嘀咕咕说什么奇怪的话呢?”梅菲斯问。

“没什么,没什么,我在谴责自己这个心理变态。”

梅菲斯明知道他在胡扯,但也不多问。“对了,你是说在远山市碰到了歌曦雅?”

“是啊,远山市不是被散提尔堡打下来了嘛,我当时恰好在城中,远远看见了她。后来在去桑比亚的路上遇见,打了一架——”

“你和她起冲突了?”梅菲斯一惊,“没事吧。”

“……艾弥薇,对自己的男友不要这么没信心好不好,”琼恩郁闷地说,“那一战是我打赢了呢。”

“真的?”梅菲斯惊讶,“那你最近进步很快啊。”

“那自然!”

平心而论,琼恩确实不是歌曦雅的对手。上次他之所以能够取胜,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占了完全的主场地利(奥沃送的青铜豪宅),拥有近乎无穷无尽的骷髅武士做炮灰,还有魅魔莎珞克做帮手,真要是在公平环境下的单打独斗,胜算只怕不会超过三成。毕竟要论起来,歌曦雅是梅菲斯的师姐呢,虽然少了邪神的神力加持,却多了十年的磨练和经验,实力决不能小看。

梅菲斯问起当时的细节,琼恩便从远山市的攻城开始讲起,把整个过程说了一遍,顺便解释了自己获得雷霆神力的由来。“吉勒今的‘王之宝库’?”梅菲斯沉吟,“我好像在哪本书上也看到过这个传说。一时想不起来了,改天有空去档案室翻翻吧。”

“无所谓了,”琼恩对宝藏什么的,倒是不甚在意,“反正钥匙都已经被我吞噬了,就算找到宝库也进不去。”

“也是。”

吉勒今宝库的问题暂时放在一边,琼恩继续说歌曦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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