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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博得)-第1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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琼恩有些诧异,梅菲斯的言下之意,其实便是说如果对方能够给出“合理”的解释,她便会放弃干涉,不再插手,这可不符合她圣武士的身份。但到底两人相处久了,彼此心有默契,转念一想也就明白过来。
以对面这两人展现出来的实力,又事先在此埋伏,真要杀掉那几个法警,其实是轻而易举,毫不为难。但他们却宁可在这里设下幻境,如此大费周章,只为了把人困住几天。就刚才的战斗来说,对方明明已经占了上风,却在最后关头主动罢手言和——从这些迹象上来看,对方并非穷凶极恶之辈,行事温和,处处留有余地。之所以会引来法警追捕,只怕内有隐情,也未可知,毕竟这世界上法官判错案,警察抓错人的事情,也是时有发生的。
听到这个要求,那位叫思思的白袍女孩不置可否,朝伊斯塔望去,显然以他的判断为准。伊斯塔犹豫片刻,点头应允。
※※※
事情需要从三天前说起。
据伊斯塔说,他们两人自北方的安姆帝国而来,此行是打算前往卡丽珊旅游,偶然路过塔格村,在那里借宿,次日准备启程时,撞上了一件事情。
原来就在那一日,有一位费郎罗公爵大人正好带着随从郊游,经过塔格村。
说起这位费郎罗公爵,在泰瑟尔也是鼎鼎有名的人物,他算起来还是皇室旁系,昔日帝国分裂割据的时候,有近二十多位“诸侯”,他是其中之一,势力雄厚足以排名前三。后来莱茵顿女皇起兵平叛,朗费罗公爵率先响应,第一个投效麾下,在以后的战争中也屡立功勋。帝国复归统一之后,他又识趣地交出所有军队,辞去政府职位,回家养老安度晚年。对于这样的功臣,女皇自然不能亏待,赏功酬爵,倍加荣宠,一应爵位、封地,包括历史上享有的各种贵族特权,全都予以保留,并以法令的形式加以确认。塔格村,便是朗费罗公爵的封地之一。
朗费罗公爵年事已高,又深谙激流勇退之道,整日只是悠闲游猎,赏花饮酒,倒也并无什么欺压百姓、横征暴敛之举,口碑还算不错。他经过塔格村,见这里风景秀丽,一时兴起便暂且歇马,打算住上半日,村民们倒也并不惊惶,气氛祥和。
然而就在此时,出了一件事情。
村中有一对青年男女,两情相悦,正准备举行婚礼。公爵大人也被作为贵宾邀请参加,当然也就见到了新郎和新娘——然后麻烦就来了,公爵大人看上了新娘……
若是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形,也只能感叹有缘无分,恨不相逢未嫁时,转身默默走人。朗费罗大人是堂堂公爵,世袭贵族,自然不会这么差劲。但直接强抢民女,那却也是触犯律法的。公爵大人苦恼不已,然后在身边人的提醒下,想起了自己原来还拥有一项特权可以行使。
初夜权!
按照泰瑟尔帝国历史上一份古老的法令,领主对于他封地里的所有新娘,是享有“初夜权”的,通俗点说,就是臣民们结婚的时候,领主有权占有新娘的初夜。这自然是一种野蛮权力,莱茵顿女皇统一帝国之后,在提尔教会的推动之下,议会已经颁布法令,废止了“初夜权”——但朗费罗公爵不受此限,因为根据另外一份法令,他在自己的封地之内,保留了“所有的贵族特权”。
也就是说,朗费罗公爵依旧拥有“初夜权”,只要他愿意,便可以享用封地中所有新娘的新婚第一夜。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拥有的权力,实际上公爵大人并没有当真行使过,也没这个必要。想想也知道,以他公爵之尊,身边的美丽女子要多少有多少,整日整夜享用不尽,忙都忙不过来,哪有空理睬。说得不客气点,治下百姓大多是农夫,常年劳作风吹日晒,以绝大多数新娘的容貌水准而论,就算白送给公爵大人,他只怕也敬谢不敏,宁愿推脱掉。时间一长,大家早就把这茬给忘了。
然而世界上的事情,总是有例外的,村女之中,也会有美人,至少让公爵大人一见钟情。而权力这东西又不像武器,只要拥有它,就算几十年上百年不行使,它也是不会生锈的。
就这样,公爵大人被新娘的美貌所吸引,决定有生以来第一次行使初夜权,而村民们自然不干——事实上,大部份村民都已经根本不记得还有这回事了。双方冲突起来,朗费罗公爵毕竟是曾经亲历战阵的人物,身边的随从虽然只有几个,却也都是昔日的亲卫精锐,要对付这些手无寸铁的村民,那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压根就没有悬念。
如果没有意外的话,公爵大人的心愿是能够顺利得偿的……然而正如吟游诗人的故事所说那样,意外总是会发生的。
伊斯塔和思思当时也在村中,遇见此事便出来插手。一战之下,公爵大人落荒而逃,狼狈回到自己的城堡。受此屈辱,他自然是雷霆震怒,只是手中已经没有兵权,没法派军队去把村庄给平了,于是便告上了达劳玛城的高级法院。法院于是派出了法警,前来抓捕嫌犯。
作为伊斯塔和思思而言,既然插手了这件事,那就得管到底。他们倘若要一走了之的话,应该也没人能抓得住,但那些村民不免就会有麻烦。伊斯塔预料到朗费罗公爵不会善罢甘休,便在这必经之路上让思思设下了法术陷阱,将这几名法警给困住了。
“原来如此。”
事情说到这里,基本情况已经清楚。从法理上说,朗费罗公爵是在行使他的正当权利,相对应的,村民们就有乖乖交出新娘的义务。而伊斯塔和思思两人,自然更是要依法惩戒的暴徒了——整个逻辑无懈可击。但要论情理,即便是梅菲斯,也没办法说伊斯塔和思思做错了什么。
麻烦出现了。
圣武士应该恪守律法、维护善良,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两者并不冲突,但有些时候却也是完全对立的。便如现在,倘若梅菲斯要坚持站在法律的立场,那就应该帮助法警抓捕伊斯塔和思思两人,保障朗费罗公爵大人顺利行使他的特权,但这显然和“善良”背道而驰。
她沉吟着,然后提出一个问题。
“你们打算怎么做呢?”
第四十六节实用主义
伊斯塔和思思先是赶走了朗费罗公爵,现在又设下幻境困住法警,显然是准备插手到底了。然而问题在于,他们要面对的不是三两个敌人,而是整个泰瑟尔,这一波打退了,下一波又会前来,这次是法警,下次就会是军队。任你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和整个帝国对抗,即便自己能一走了之,逃脱追捕,塔格村的村民们也会遭到牵连,那就完全失去一开始救人的本意了。
这么简单的道理,对方没可能想不到,既然如此,那总该有所盘算才是。梅菲斯正是看出了这一点,所以才直接询问,想听听他们是否有什么好办法。
“哦,这个吗,其实也很简单啦,”伊斯塔轻声一笑,“我们是安分守己的善良市民,自然不会和法律相对抗。”
安分守己的善良市民,这句话自然是纯粹鬼扯,但后面一句话,那就颇为值得玩味了。不和法律相对抗,不等于就会遵纪守法,真正的含义只怕是采用其他方式迂回绕过。这其中的差别,要解释起来比较麻烦,举个例子就能明白,便如律师,要说他们直接对抗法律,那是谈不上,罪犯才会如此,但要说他们都是遵纪守法的善良市民,那显然也不可能,算是介乎两者之间。
伊斯塔的打算,乃是先用幻境将法警困住,拖延时间。芙蕾狄根据从父亲那里得来的资料,说这个法术必须有施法者居中主持,否则就会崩溃——这个说法是没错,但并不确切,真实的情况是只在法术启动的前两个小时需要主持,然后就可以自行运转,施法者便能抽身而出,做其他事情了。到时候,伊斯塔和思思便会离开此地,前往那位朗费罗公爵的城堡,“劝说”他撤回指控,放弃追究这件事情中所有相关人等的责任,并且宣布取消初夜权。
按照泰瑟尔的法律,只要朗费罗公爵撤回指控,不予追究,这件事情也就到此为止。所谓民不告,官不究,法院也不愿意主动揽麻烦上身。大家便能皆大欢喜,从此各走各的路了。
这确实是个很理想的解决方案,至于伊斯塔和思思要用什么方法“劝说”朗费罗公爵,大家心照不宣,也没必要多问。虽然如此,还有个问题没有解决。
“这些法警,你们又准备怎么办呢。”
梅菲斯提出了疑问,因为无论怎么说,囚禁法警都是重罪,就算朗费罗公爵撤回指控,那也只意味着前日在塔格村发生的事情不再追究了,却不代表现在这件事也可以当作没发生过。这个问题不解决的话,伊斯塔和思思以后只怕就得成为通缉犯了。
不过很显然,她多虑了,对于这一点,伊斯塔早有准备。
“囚禁法警?”他反问,“哪有这回事,你有证据吗?”
证据……
“我的朋友是一位巫师,她在这里试验新学会的魔法。这里是荒郊野外,既不是城市又不是村庄,平时根本无人来往,显然不犯法吧,”伊斯塔一本正经地说,“至于这几位法警,恰好撞进了法术,而这法术又比较麻烦,一旦发动就没法取消,只能等它自己失效,所以委屈他们在里面多呆几天。对此我们深表歉意,并且以后会更加小心,避免此类事情再度发生——但不管怎么说,这只是个意外而已,和‘囚禁法警’在性质上是有天壤之别的吧。”
貌似合情合理的话,把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让大家全都无话可说,事情就这样得到了圆满解决。思思回到山门中将法术彻底完成,大家握手言和,走出幻境,发现天色已晚,夜幕降临,便一同前往塔格村。琼恩等人是要去借宿,伊斯塔和思思则是要取自己的坐骑,连夜赶往费郎罗公爵的城堡,去进行“劝说”事宜。
费郎罗城堡距离塔格村距离破远,就算伊斯塔两人连夜赶路,中间不做耽搁,也要一天一夜才能返回。正因为如此,所以他们才要先把法警困在幻境中,免得滋扰村民。而琼恩等人只是在塔格村借宿一晚,明天一早就应该启程上路。也就是说,按照原定的行程安排,双方从此别过,整件事情就当是一件意外的插曲。
只可惜,世界上的事情,永远没有那么简单。
对于“劝说”费郎罗公爵之举,梅菲斯表示要一同前往。她的目的大家自然也都很清楚,一方面是帮忙,另一方面也带有监视的含义。毕竟从一开始到现在,整个事情的真相如何,只是伊斯塔一个人在说,来到塔格村之后,从村民口中也得到了证实,但毕竟还是一面之词。虽然梅菲斯也基本相信这就是事实,但毕竟不能完全肯定。就算是事实,伊斯塔“劝说”费郎罗公爵的过程之中,也难保他不采取什么过激手段,惹出新的麻烦出来。而且就算“劝说”成功,费郎罗公爵撤回指控,法院召回法警,中间也需要时间,来回往返,未必不会再发生新的波折。梅菲斯既然撞上这件事,卷入进来,总得善始善终,把它做完。
“艾弥薇,我现在终于理解你说的那句话了。”
“什么话?”
“有一次我问你,怎么样才能做圣武士。你告诉我说:要做圣武士很简单,先做个好人。”
“哦,我是说过这句话……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
“没问题,”琼恩说,“我只是想说:做个好人也真不容易。”
※※※
做好人确实不容易,坚持做好人更难。琼恩自度不算坏到家,偶尔也会发发善心,但如果要他一直如此,那不如杀了他算了。
“没办法,喜欢一个人,总得迁就迁就,反正也不是什么大事。”
琼恩原本是想和梅菲斯同去,但却发现没有坐骑。伊斯塔和思思似乎是情侣,两人骑着一匹俊马,自己这边倒是也有一匹独角兽,然而她根本就不让琼恩靠近,只得罢了。
第二天傍晚时分,伊斯塔、思思和梅菲斯返回塔格村,看神情就知道劝说工作进行得很顺利,费郎罗公爵已经派人去达劳玛城法院销案,计算来回时间,大概需要三天才会有最终结果——这也就是说,琼恩等人还得在这个小村庄里多留几日。
暂住倒无妨,村民们淳朴热情,周围的风景也颇秀丽,刚从幽暗地域那种鬼地方出来,能看到这样安宁祥和的乡村田园风光,简直可以算是天堂了。反正阴魂城又没给他限定期限,着什么急,就当是旅游度假好了……话说回来,身边带着这么一大群漂亮女孩子出来旅游,似乎太招摇了点,不符合自己一贯的低调作风。
“现在觉得招摇了?”梅菲斯讥讽,“那你勾搭女孩子的时候,怎么就没想过要收敛点呢?”
这真是个好问题,琼恩无言以对,既然自己克制不住欲望,那也就只能忍受奚落嘲讽,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或者说,这已经足够幸运,毕竟梅菲斯没有挥剑砍人。
“呃,这个么,”琼恩含糊着,准备转移话题,“对了,艾弥薇,关于这件事情,你难道没有什么感想吗?”
“会有什么感想?”
“不会吗?你看,整个事情里,其实很难说有哪一方做错了什么。女皇嘉奖功臣,给予特权,这是政治上的妥协,谈不上什么对错;那个公爵在行使他的权利,这不能算错吧;遭到阻拦,法院派遣法警来抓人,这也没问题吧;然而村民反抗,这也很正当吧;我们新认识的那两位朋友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总也不能说有错吧——大家都没做错,结果却还是冲突起来,你不觉得这很奇怪吗?”
“这有什么奇怪的,”梅菲斯说,“世界上的事情本来就这样,并不是说你是对的,我就是错的,往往是大家都没错,但就是会打起来,很正常啊。”
“……好吧,就算这是很正常,可是对于你而言,或者说对于你们圣武士而言,遇到这种情形,那又站在哪一边呢?又如何判断是非对错呢?”琼恩说,“你的神祇是正义之神,但正义这东西到底怎么判断呢?在哪里呢?就像这件事,现在是巧妙地解决了,但世界上的事情,总不会次次都这么幸运,次次都有办法能周旋过去。比如说那位朗费罗公爵,他坚决就不肯撤诉呢?难道你还能杀了他不成?如果一边是不近情理的律法,一边是任何正常人都可以清楚判断的善良,它们冲突起来,无可化解,那么你到底站在哪一边呢。”
“这重要吗?”
“啊?”
“世上从来就没有完美的律法,这种常识还需要你来告诉我吗?”梅菲斯剑眉一挑,“即便是神谕,也不能说绝对正确,即便是我们教会编撰的《无尽法典》,也必须每年增补修订,更何况这个世界还远远没有统一,各个地区的律法参差不齐,发生这种类似的冲突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至于你问我应该站在哪一边,这个问题根本毫无意义,因为圣武士原本就不是为了做选择而来,我们的职责,正是要在遇到这种事情的时候,尽力去解决它,消灭它,让矛盾不复存在,就像这次一样。具体要怎么做,当然是在遇到具体问题的时候才知道,哪有提前预设立场的道理。作为圣武士,既不是法律的盲目捍卫者,也不是秩序的全盘否定者,既不是完美主义者,也不是理想主义者——我们是实用主义者。能做多少,就做多少,能进一步,就进一步,不妄想,不奢求,不消沉,不放弃,不畏缩,不退避,尽力而为,如此而已。”
琼恩默然半晌,轻轻点了点头,“我明白了。”
这个话题到此为止,又随口聊了几句,谈话内容渐渐转到伊斯塔和思思身上。对于新结识的这两个人,琼恩倒是颇为有兴趣,或者说很好奇。首先是相貌,伊斯塔是个普通男子,年龄估计在二十五岁到三十岁之间,面容勉强能算是英俊,但比起琼恩而言还是差了一筹,不会引起嫉妒,问题在于他的面部似乎比较“扁平”,轮廓不若寻常人那样突出,更简单点说,就是眼眶不够深陷,鼻梁不够高挺——而且他的肤色是黄色,头发和眼珠都是黑色。
黑发黑眼很正常,琼恩自己就是,不足为奇。黄色皮肤也不算什么,据梅菲斯说,费伦大陆上有不少地区的人都是如此,用不着大惊小怪。至于面部轮廓不够深,这也算不得什么明显特征。但所有这些因素全都叠加起来,出现在同一个人身上,再配上他那繁复诡异,和常人风格迥异的长剑和剑术,那问题恐怕就不这么简单了。
“自报家门的时候,他说过他来自东方。”梅菲斯说。
东方是个模糊概念,琼恩等人现在在泰瑟尔,这是费伦大陆的最西边,已经毗邻宝剑海了,也就是说几乎整个大陆都可以算是“东方”,比如阿格拉隆就可以算东方,塞尔也能算东方。虽然如此,琼恩并不认为对方所指的是这种意思,他所说的东方,恐怕更遥远,越过绝境东域,越过昔日的伊玛斯卡,如今的穆罕瑞德和恩瑟帝国,甚至越过无尽荒野……那片传说中的东方大陆。
“翔龙……”
从欧凯口中,琼恩知道了很多有关古伊玛斯卡帝国的往事。如果是单纯的历史,琼恩会有兴趣听听,但也不会太当回事,然而如果牵涉到自己的身世、来历、血脉,甚至利用价值,那就不得不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对待了。
自己有翔龙灵魂印记,这一点很可能便是被阴魂城所特别看重的原因所在,如果能够围绕这个多了解一些相关知识,那么或许可以推测出更多的信息。而据欧凯所言,伊玛斯卡帝国历史上爆发惨烈内战,翔龙奇械师战败,携带七秘器之三,远遁东方大陆,建立起了翔龙帝国,延续至今。倘若这位名为伊斯塔的剑士当真来自东方大陆,说不定能从他身上发现什么东西。
可惜大家素昧平生,没什么交情,而询问身世,探听来历这种事情,从来都是冒险者中的大忌讳,关系不到一定程度,这种话题是绝对不能谈的。琼恩如果贸然开口询问,说不定对方会当场翻脸,拔剑就砍。
这一点让琼恩很头疼,但要说先去攀交情,拉关系,增进友谊,他又不愿意干。如果对方是美女,他倒还可以考虑,对方是个男人,自己这么献殷勤,会不会被认为有某种特殊性取向。
说到美女,伊斯塔身边的那位思思小姐倒是当之无愧,倘若是要去和她搭讪,琼恩一定很乐意,可惜没有什么机会。对方显然已经名花有主,自己要想插手,除非先把伊斯塔干掉……这个难度似乎挺高的,还是不予考虑。
以容貌而论,思思其实也算不上那种惊世绝艳的大美人,漂亮是可以说,但还没到珊嘉和梅菲斯那种程度,但她身上自有一种独特气质,不好用语言来形容,但确实是琼恩生平未遇,令人印象深刻,见过一次就再也无法忘记。
而且,她的眼睛很奇怪。
世界上的人,眼睛什么颜色的都有,黑色、褐色、碧色、红色、紫色、蓝色什么的,琼恩都见过,本来没什么好惊讶的。然而思思的眼睛,却是两种颜色——她的左眼是浅蓝色,右眼却是深碧色,这就很让人惊诧莫名了,不知道什么样的父母,什么样的血统,才会生出这样的女儿。
“双眼异色,这种事情我只在书里读到过,从没想到还真有这样的人,”梅菲斯沉吟着,“那位思思小姐,只怕很不简单。”
“怎么说?”
“我以前读过的一份秘密资料,上面说这种情形叫做‘妖瞳’。生具妖瞳的人,无一不是超凡绝世之才。而且……”她犹豫了一下,“据说妖瞳还有一层含义,便是此人的体内,其实有两个灵魂。”
第四十七节凛生病了
“噗!”
琼恩正在喝水,听到这句话险些一口喷了出来,“这太荒唐了吧。”
梅菲斯摇摇头,大概自己也觉得可笑,“资料上是这么说的,我转述而已。”
其实要判断思思寻常不寻常,根本不用看什么资料,甚至也不用看眼睛,只要看她的左手就足够了。能够拥有那样强大神器的人,怎么着也不会是个普通之辈。
“那枚戒指么,”梅菲斯说,“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应该是传说中的寒冬之戒,据说能让整个世界冰封的至高神器。”
让整个世界冰封,这种说法自然是夸张,就算连寒冬女神欧吕尔都办不到,但也侧面反映了这枚戒指确实是威力无比,所以才会有这种传言。
“寒冬之戒,来历不明,一般都认为是巫师之神阿祖斯所铸造,但根据教会里一份秘密资料显示,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不得不说,有一位像梅菲斯这样的女友在身边,那真是幸福到一塌糊涂的事情。打架的时候可以当战力,上床的时候可以当情人,平时可以当朋友,就连要查找资料的时候,她都能立刻从记忆中搜寻出来,详细奉上。
提尔的教会体系中,圣武士地位极高,往往能够出任辅祭、主教等职,甚至领袖六大教区的“大主教”。现在深水城教区的领袖,大主教阿鲁曼,就是一位圣武士。梅菲斯因为身世血统的关系,就算不被开除,大主教之位估计也是没希望,但她毕竟地位尊崇,有权接触大量的机密资料。她喜好阅读,博览群书,记忆力又惊人,有过目不忘的本事,略一回忆就想了起来。
据梅菲斯所言,寒冬之戒最早出现,是在上古耐瑟瑞尔帝国的中晚期,具体时间不明,但肯定在帝国陨灭之前。阿祖斯要等几百年后才出世,自然不可能是他锻造了这枚戒指。它以“寒冬”命名,顾名思义,乃是能够发动强大无比的寒冰魔法,冰封世界自然不可能,但要毁掉一座城池,却是绝对可以办到的。
如果仅仅只是这些,那倒还罢了,威力强大是神器的共同特征,虽然厉害到这种程度的是不多,却也不是绝无仅有。但寒冬之戒另外还有一项能力,却令它稳稳占据了神器中的“至高”一级,任谁也无法提出异议。
这项能力便是“永生不死,青春不朽”。
这是个魔法世界,长生不死的法门也是有的,最典型的就是变成吸血鬼、转化巫妖,但这实际上是“永死”而不是“永生”。更高明的,那就是成为选民之类,就像欣布、葵露等人。但选民是能不死,却不等于说不老,只是衰老速度非常缓慢而已,欣布十余岁时就成为选民,如今看起来也有三十岁左右了。其他例如什么延命药剂之类的,有用是有用,但效力是会递减的,一个普通人,原本假设能活百岁,就算天天用珍贵药剂喂,至多也就能延寿几十年,而且和选民一样,寿命是能延长,衰老无法避免。一个人如果都已经老眼昏花牙齿松动不能推倒漂亮美女了,那就算活上千岁又有什么乐趣,还不如自杀变鬼魂得了。
简而言之一句话,长生可期,不朽难求,天年可延,青春难再。就目前的魔法水准,琼恩不曾听说有能完美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案——当然,那几个阴魂王子活了上千年还很年轻,或许是已经掌握了什么秘法,但琼恩不相信那是没有代价的。
但寒冬之戒可以轻松做到这一点。
只要戴着它,人就不会衰老,当然如果孩子戴上那也不会长大,生理机能就像是完全停滞,但其实并非如此。此外,佩戴者可以不饮不食,无需摄取能量就能维生,当然这只是“可以”,不是“必须”,如果愿意享用美食,那也没有任何障碍。
“那如果取下戒指呢?”琼恩问,“会不会加速衰老,把以前的份都补回来?”
“不会,”梅菲斯说,“它其实就相当于一个‘停滞’的功能,戴上它,周围的世界照常运转,但你的身体状态仿佛就停止在了那一瞬间……不过这么说还是不确切,你还是会疲惫,会劳累,会需要休息,不是说在早上起床时戴上,那就永远都精力充沛了。”
这其中的道理,梅菲斯也解释不清楚,反正归结起来一句话,“这就是魔法的奥妙”。
因为有这样强大的功能,寒冬之戒遭到无数人的觊觎,一出世便伴随着腥风血雨。这听起来就像是武侠小说里的什么绝世神兵或者武功秘笈,不过其实也差不多——准确地说是更诱人,有什么绝世神兵和武功秘笈能让人长生不朽的?而且连练都不用练,直接戴在手上就行,不用担心自己资质不够之类的问题。
“被你这么一说,连我都想要了,干脆今晚就去杀人越货吧。”
琼恩开玩笑地说,理所当然地遭到了梅菲斯一个白眼。其实就算真拿到寒冬之戒,对于琼恩而言也未必有多少意义,神器这种东西,不是想用就能用的,更何况是寒冬之戒这种货色,长生不朽的效果那是戒指附带,佩戴就行,不用激发,但要想发动其中蕴含的寒冰魔法,那就需要巫师自身有超一流的实力了,琼恩自度差得很远……等等,如果这么说的话,岂不就是意味着,那位叫思思的女孩,魔法造诣远远胜过自己?
从外表上看,估计她的年龄至多也就在十六七岁左右,和自己差不多。琼恩虽然不算绝顶天才,却有奇遇,有一流的学院训练,一流的教授和导师,还有神力的辅助,进步速度一日千里,不足十七岁便能触摸魔网第六层,即将达到第七层,就算不是震古烁今,也是极其罕见了。凛有半龙血脉,资质绝佳,比他还大一岁,如今也才刚刚凝成真名。如今居然又冒出一个天才巫师出来,比自己还明显强一大截……这世界上还有天理吗?
“世界上有没有天理我是不知道,但有一件事得提醒你,”梅菲斯说,“那个女孩子很不简单。”
“这话你早说过了。”
“不,我的意思是说,她的体内有一种极其危险的力量,”梅菲斯沉吟着,谨慎措辞,“每当我和她靠近的时候就能感觉得到,就好像,呃,相互排斥,互相敌视一样。”
“相互排斥,互相敌视?”琼恩失笑,“大家无冤无仇,有什么敌视的。”
梅菲斯是提尔的圣武士,琼恩是夜女士的信徒,甚至还勉强能算半个选民,他们在一起都没感觉有什么排斥。如果说梅菲斯和思思之间会排斥,那也未免太匪夷所思,难不成那个白袍女孩其实是什么邪神信徒,而且这个邪神还恰好是提尔的死敌?
“不,不是,”梅菲斯摇头否认,“在排斥和敌视之外,偏偏又有一种相互吸引,非常熟悉的感觉。就是那种……仿佛我和她都拥有某种力量,而这种力量本出同源,彼此近似——算了,我也说不清楚。”
“本出同源,彼此近似?你别告诉我说她其实也是你们教会的圣武士,或者她也是巴尔的子嗣。”
“这两者都绝无可能,”梅菲斯皱眉,“所以说,我也实在搞不清楚怎么回事嘛。”
琼恩一向信任梅菲斯的眼光见识,既然她都摸不着头脑,那自己也就不用再费心思猜测。反正总结起来一句话,这两个人身上迷雾笼罩、疑团重重,而且仿佛还都和自己这边的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联。伊斯塔极有可能来自神秘的东方大陆,对于解开琼恩的身世来历颇有助益;而思思则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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