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娶个姐姐当老婆(博得)-第14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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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闪电的速度和超强的防御能力,以及对魔法近乎完全的免疫,而且它不像寻常亡灵那样惧怕圣力,简直是无懈可击。
当然,世界上不存在完美的造物,至少奥喀斯这种素有行事颠三倒四之称的大恶魔造不出来。神躯魔像也是有缺陷的,至少它还不是金刚不坏之身,一场大战下来,它也会受损,也会被击伤,所以它需要维护,需要修复——这就是维护队的工作。
红色寿衣(或者说格拉兹特)就是把琼恩推荐进了维护队。
神躯魔像的维护工作,总结起来其实也很简单:收集足够的材料,用魔法加工,融合进魔像躯体中,修复创伤,听起来就和医生补牙差不多。维护队的人员,则也因此被分成“外围”和“核心”两个部分,外围成员的工作是收集材料,进行加工,核心成员则负责融合修复。外围成员中有一半是临时招募而来的,其中像琼恩这种来自物质界的凡人巫师也有好几个,核心成员则全部都是奥喀斯的亲信,整个维护队由一位叫做刚勒莫的巫妖总体负责,他是队长。具体的工作流程,则是每一场战斗之后,由巫妖刚勒莫作出分析报告,列出需要的材料名单和要求,交由外围人员去收集、处理,再交给核心人员进行下一步操作。
修复神躯魔像所需要的材料,不是金属,不是木头,不是泥石,而是尸体,而且必须是新鲜的、较为完整的,死去时间不超过四十八小时的邪魔尸体,越强大的邪魔越好,有时候会有特别的种类要求。
邪魔的尸体,原本并非什么难得之物,尤其现在是血战,哪一天不死上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士兵,区区几百具尸体算什么。问题在于,血战太过激烈了,战场上的尸体通常都破碎不堪,被冻成冰渣、烧成灰烬、炸成粉碎或者踩成肉泥是常态,能保持大体完整的千中无一,连亡灵师用来召唤僵尸骷髅都不行,最多只能给食尸鬼当晚餐。
所以琼恩这些外围人员的工作就很重。
诚如红色寿衣所说,维护队是无需上战场的,比较安全——但不用上战场,不等于不需要去战斗,或者说大家对于“战场”这个概念理解不完全一致。邪魔大军们在前面血战交锋,维护队则是在后面四处劫掠,砍杀那些零星落单的邪魔,搜集“材料”,为神躯魔像的修复工作做准备。这个工作算不上很危险,但比较繁琐,尤其是战火烧入地狱之后。
在深渊的时候,每当神躯魔像受损需要“材料”,歌嘎斯将军往往大手一挥,直接下令把麾下某一支恶魔军队杀掉,送去给维护队,甚至都不需要琼恩等人亲自动手。反正是自己的主场,有数不尽的恶魔可以就地征召,随时补充,不必在乎。但现在到了地狱,客场作战,兵力就不能这样随意浪费了,于是琼恩就得去杀魔鬼。
杀恶魔还是杀魔鬼,对于琼恩来说其实都差不多,他不过是借此锻炼技艺,提升实力罢了。这四个月来,尤其是进入地狱之后的三个月,琼恩至少已经杀了上千名邪魔,其中大部分是怯魔、夸赛魔、巴布魔、倒钩魔之类的低阶角色,也不乏链魔、骨魔、迷诱魔、尖刺魔这种较强的邪魔,甚至还包括冰魔、角魔这种高阶魔鬼,当然像六臂蛇魔、巴洛炎魔、角魔、深狱炼魔这种强大存在是不敢招惹的,等闲也不会撞上。日复一日,无休无止的杀戮,让他的魔法造诣飞速提升,如今虽然还不能真正接触魔网第七层,但已经隐隐约约有所感应了。
“如果说这世界上有什么地方能够让人以最快的速度提升力量,那一定是下层界;如果说这世界上有哪一场战争能够让人以最快的速度变得强大,那一定是血战。”
格拉兹特是这么说的,事实证明他确实没有撒谎。战争是大熔炉,是最能锻炼人的地方,在血战中待上四个月,足以抵得上在物质界的四年,倘若琼恩愿意冲上前线,进入真正的“战场”的话,那么足以抵得上四十年,当然前提是他能够活下来。琼恩暂时没有这种自信,所以他不考虑去尝试——但这只是暂时的。按照现在这种进步速度,自己距离真正的大巫师还会有多遥远吗?
当自己足够强大的时候,是不是也可以去真正的战场上横行漫步呢。有时候,琼恩居然会冒出这种念头,仿佛内心深处还隐隐有些期待。
作为巫师,琼恩并不缺乏聪明的头脑,只是没有术士那样对魔法的天然亲和力,但这也就意味着他不会像凛那样严重偏科。他在阴魂城接受过世界上最严谨系统的巫师训练,那是古魔法帝国千锤百炼的沉淀积累。他有第一流的导师指点,有足够的阅历和见识——而且他还有深度暗示。
萨玛斯特发明,布雷纳斯改良过的深度暗示。
琼恩曾经很好奇一件事情:为什么无论是恶魔还是魔鬼,都不倾向于研习法术,成为巫师呢。以恶魔为例,虽然往往都会一些简单法术,但那不过是作为辅助而已,本质上还是“战士”,相对比较近似“巫师”的,是莎珞克这种魅魔——但魅魔的地位可半点不高,也就能在夸赛魔巴布魔这种低级炮灰面前摆摆架子罢了。
在物质界有一个常识:巫师比战士强,因为后者凭借的是肉体力量,前者使用的却是神秘魔法。战士再强大,能够一拳打死一头巨龙么?不可能,但巫师却可以办到,连拳头都不用,一根手指就可以——比如说死亡之指。
当然,也存在像矮人那样好勇斗狠的种族,轻视魔法,注重蛮力,但邪魔可不是矮人,他们绝不死脑筋。而且无论地狱还是深渊,都没有死魔法区,不会出现巫师突然失去法术能力的情形。既然如此,为什么这些邪魔们不积极研习魔法,追求更强大的力量,却普遍都走上锻炼武技的道路呢。
对于这个问题,琼恩曾经请教莎珞克,得到的回答是“因为巫师太没用啊。”
琼恩很恼火,所以狠狠惩罚了她一顿,强迫她吞咽了很多牛奶。但很快,血战爆发,他就明白了“巫师太没用”的含义,莎珞克说得确实没错。
举例来说,琼恩有七成把握在一对一的对决中干掉一只判魂魔,但他肯定杀不掉一百只怯魔,巫师的法术是有限的。但一只判魂魔,绝对可以轻而易举地挥舞巨剑把一百只怯魔杀得落花流水。
“巫师的强大,只存在于小规模的战斗中。一旦战斗升级成战争,战争升级成战役,战役升级成血战——那巫师在战场上就完全是废物了。”
血战规模之大,战况之激烈,远远超乎凡人的想象,一场遭遇战打上三天三夜,那是很平常的事情。巫师的法术虽然威力巨大,但一共只有那么点,无法得到及时补充,用完就废了;强壮的战士却能够持续作战,一刻不息。两相比较,邪魔们当然都青睐武技的道路了。
“我们需要的,是能够持久作战的勇士,而不是放几个法术就溜下去喝咖啡的巫师。”某个恶魔领主曾经如此宣称。
幸好琼恩不是普通的巫师,他有“深度暗示”。这四个月来,他将这种能力发挥到了极致,平均每天只休息不到三个小时,重复准备四到五次法术,保证在任何时候他的指尖都能够发出致命的石化射线。虽然明知这样是以透支生命力为代价,但一时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就算折寿,至少还能再活二三十年,还可以慢慢想办法;不借这种良机加速提升实力,只怕明天就会被人杀死了。”
事实证明这种做法的正确,除了魔法造诣的提升之外,琼恩在一些常用法术的运用技巧上更有长足的进步,顺便还学习了一些恶魔法术。除此之外,他感觉自己的身体明显变得强壮很多,甚至连刀术都有些有像模像样了,这是情理之中的事情,毕竟他总是会遇到怯魔、劣魔之类的最下等邪魔,珍贵的法术不能浪费在这些超级杂兵身上。
当然,变得强大的,并不仅仅只有他一人。
※※※
莎珞克走在琼恩身旁,从表面上看,她和以前没有什么变化,甚至连装束都和琼恩初次见到时差不多,黑色皮革马甲,轻薄柔软的丁字内裤,另外新增加了一双银灰色长靴,此外不着寸缕。但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她盘起的褐色长发中隐约露出两颗红色的弯角,双臂白皙的肌肤上泛着细细的紫色微光,仿佛一道道线条脉络,绘制成繁复的古恶魔文。这并非人为刺绣上去的,而是自然生成——这意味着莎珞克很快就会不再是普通的魅魔,她即将成为一名菁英魅魔了。
世界是不公平的,永远都有三六九等,深渊更不例外,各种恶魔占据着不同的位阶,努力往上爬,往上进化,获得更强大的力量。即便是同一种位阶的恶魔,彼此间也是有差别的,一个刚刚从狂战魔进化到迷诱魔的家伙,自然不可能比得上即将从迷诱魔进化到判魂魔的前辈,前者被称为“普通”迷诱魔,后者则是“菁英”迷诱魔。
要区分普通和菁英,从外表上就能很容易得知,例如普通炎魔是红皮肤,菁英炎魔却是青色;普通蛇魔是六臂,菁英蛇魔却是八臂。红色弯角、紫色图纹,这已经是即将进化为菁英魅魔的明显表征了。
琼恩毕竟是凡人,虽然能够通过高强度的战斗快速提升实力,但本质上还是一种“锻炼”,莎珞克却已经是魅魔,虽然她还保留着凡人时的记忆和情感,每当她杀死一个魔鬼,都能够从中汲取或者说吞噬一定的力量,从而强化自己,这是由下层界的位面法则所决定的。恶魔意味着混乱,魔鬼代表着秩序,恶魔杀死魔鬼,这就意味着混乱摧毁了秩序,那么位面规则就会让胜利者更加强大,反之亦然。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才是血战真正能够持续千万年,让无数恶魔魔鬼愿意投身其中的真正原因,这是最快速的晋身之阶,虽然同样也是死亡通道。
只要真正参加血战,并且最终能活下来,一名倒钩魔有可能进化为链魔,一名骨魔有可能进化为尖刺魔,直接提升一两个位阶都不是不可能,如果能够不断地参加血战,并且不断地生还,那么最低阶的劣魔都有可能成为最高阶的深狱炼魔,虽然这种概率是亿中无一,但理论上确实是存在的。众所周知,如今的阿弗纳斯大公爵、地狱第一层领主拜尔,在很久很久以前就只是一只小魔鬼——就是那种手里拿着小叉子,有着蝙蝠翅膀和肥胖身材,经常在各种奇幻游戏里出现,充当最低级炮灰的角色,在经历了多次血战之后,最终爬到了如今的位置,这就是摆在面前的活生生的例子。
当然,成功者的风光背后,是无数失败者的尸体。地狱有数以亿万计的小魔鬼,别说进化到深狱炼魔——甚至就不说进化,能存活几十年上百年的又有几个。莎珞克实在是幸运,因为有一个前任的好老板,又有一个现任的好主人,也跟着进了维护队,获得了这份美差。既不需要上前线去冒着十死零生的危险,魔鬼也半点没少杀,甚至还杀得更多,这实在是件令人愉快的事情。
不过,随之而来的有一点小小的技术问题,需要解决。
“莎珞克,”半个月前,看到魅魔头上长出的弯角,明白是怎么回事之后,琼恩不无担心地开口了,“你是直接成为魅魔的吧。”
“是啊,格拉兹特直接让我变成了魅魔,他说我的灵魂足够强大,配得上这个位阶。”
“那如果你再往上进化,会变成什么?”
“迷诱魔。”
琼恩在脑中回想了一下迷诱魔那狗头蟹螯的模样,再看看娇美如花的莎珞克,顿时打了个冷颤,“你可以不进化么。”他问。
“唔?”魅魔微微皱眉,然后笑了起来,“当然可以,主人,如果这是你的希望的话……只不过,对于任何恶魔来说,进化的机会只有一次,倘若我放弃的话,从此就再也不能提升位阶了呢。”
“那有什么关系。”
“这就意味着我放弃了原本可以轻易到手的力量啊。虽说进化并不是提升实力的唯一途径,但是最直接的。”
“没关系,”琼恩说,“我会保护你的。”
魅魔格格娇笑,“听起来真让人心里温暖,主人,”她有意无意地瞥了琼恩一眼,“这是承诺?”
“承诺,”琼恩立刻说,“我可万万接受不了成天对着一只迷诱魔,会整晚做噩梦的。”
魅魔侧过身来,在他脸上轻轻一吻,“如你所愿。”
解决了这个潜在的危险,让琼恩的心情愉快了很多,相应地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魔鬼们死得更多。其实他也知道,莎珞克自己应该也不会想变成迷诱魔,毕竟她不是普通的恶魔,她保留着凡人时的记忆——变成魅魔就算了,反正更漂亮,但有哪个人类女子愿意变成迷诱魔的?不过事情放在这里,总是一桩麻烦,早早搞定早早安心。
半个月过去,莎珞克头上的弯角日益明显,双臂上的紫色刺青渐渐显现,显然距离真正成为菁英魅魔的时间已经不远了。琼恩看着她,心想要不要再提醒一次,免得她一不小心真的变成迷诱魔,那可就呜呼哀哉,头痛至极了。魅魔见巫师看来,嫣然微笑,舌尖挑逗地舔了舔性感的红唇,仿佛在发出无声的邀请。
琼恩只觉得咽喉有些发干,考虑要不要当场把她推倒,反正没有旁人在场,那几个骷髅武士自动被无视了。正在犹豫的时候,耳边顺风传来一阵大呼小叫,转脸看去,一只夸赛魔正扑棱着肉翼飞来。“重要情况,”它嚷嚷着,“前面发现两名死亡骑士、四个角魔和一个欲魔。”
“不过都死了。”它看看琼恩的脸色,赶快补充说。
第二节黑玫瑰
当琼恩听到有两个死亡骑士、四个角魔的时候,他皱起了眉头,以至于后面那只欲魔都忽略了,但当他听到夸赛魔后面的补充时,立刻伸手把将它从空中抓过来,重重往白骨灵车上一摔。
“下次直接先说重点!”
夸赛魔被摔得晕头转向,却又不敢反驳,其实它先说出敌人的种类构成,并不算是轻重不分,主要在于没有一口气说完。但它能跳起来抗议么?显然不能。
恶魔没有什么准则,如果勉强说有的话,那就是“强权即公理”。谁强谁就正确,琼恩比夸赛魔强,所以他就正确,仅此而已。
琼恩虽然发火,却也安下心来,刚开始他确实吓了一跳。死亡骑士倒罢了,肯定是自己人,他手里有歌嘎斯专门颁发的令符,不用担心被亡灵攻击,但角魔可就令人头疼了,这是在魔鬼中地位仅次于深狱炼魔的存在,实力非凡,差不多相当于六臂蛇魔的程度。琼恩这几个月来杀魔鬼杀到手软,但还真没和角魔打过交道——暂时也不想打交道。这里又不是前线,而是遥远的后方,距离恶魔军队的新据点黑石城堡步行也不到一小时的路程,如果让莎珞克展开蝠翼飞的话最多十分钟,无论怎么算,也没道理会撞上角魔这种强大的魔鬼吧,而且还一来就是四只。至于最后那个什么……呃,欲魔,倒是不用介意。
不过既然都已经死了,那就无所谓了。
莎珞克振翼飞起,前行查看,琼恩从斗篷内侧取出一个掌心大小的黑色头骨徽章来,朝八只骷髅武士晃了一晃,命令其中四个推车,另外四个提高戒备,准备战斗。骷髅武士和寻常的骷髅不同,生前往往都是不错的战士,变成亡灵后还残留了一些基本的武技格斗能力,配上精良的武器铠甲,足以和链魔、骨魔这种中阶魔鬼勉强抗衡了,否则琼恩也不会带出来。
走了十分钟,果然看到七八具尸体,其中两个最容易辨认,全身重甲的铁罐头,一看便知是死亡骑士,他们的骷髅战马也被打散成了一堆碎骨。在死亡骑士旁边,趴着四个黑乎乎的,看起来有些近似石像鬼的家伙,头上两根白色长角,正是角魔,莎珞克正在它们身上翻找东西。这是她的一贯作风,基本是看到每具尸体她都要上去摸摸,看能不能捞点什么,只要值钱的,不管自己有用没用一概都要,回去卖给商人换钱,如果有好的铠甲防具之类她甚至都会直接剥光。这让琼恩想起自己以前玩过的网络游戏,拼命杀怪爆材料爆装备,没想到在现实中真见到了。
他以前和莎珞克交往不多,直到参加血战了才发现,很是奇怪,也觉得未免有些过分了点,杀人就算了,真是自己有用的东西拣点也罢了,没必要这么搜刮。询问起来,魅魔的回答也很简单,“习惯了。”
“为什么会养成这种习惯?”
“因为我小时候穷,能换几个铜币都是好的。”
于是琼恩就再不说话了。
距离较远的地方还侧卧着一位女子,看不清正面,像是个人类模样,应该就是那位欲魔了。琼恩没太在意,欲魔不是什么厉害角色,“确定都死了?”他问。
“当然。”
四个角魔的尸体倒还大体完整,先被莎珞克检查了一遍,连武器都没收了,然后让骷髅武士扔到车上去了,这种高阶邪魔的器官其实也是制作魔法物品的好材料,例如头上那两根白色长角,便很适合附魔。只是这种魔法物品也有缺陷,大多只能由邪魔使用,凡人拿了无益,而且只能在下层界使用,带回物质界就直接化作飞灰了——据说高明的炼金师有独特的保存方法,然而琼恩是不会的,所以兴趣不大。再去看死亡骑士,倒是微微吃了一惊,因为他们的重剑都断裂了。
“灵魂武器居然都毁了?”琼恩皱眉。
奥喀斯极其喜好亡灵术,最喜爱的事情就是发明各种新的亡灵怪物,死亡骑士便是他的杰作之一。他们生前往往都是武技高超的骑士,因为某些原因堕入黑暗,将灵魂奉献给恶魔,被强大的亡灵术转化成现在这种形态。死亡骑士是高阶亡灵,保有自己的灵魂,所以他们依旧有灵觉,有神识,有智慧,而且对于创造者绝对忠诚。他们的灵魂储存在自己使用的武器中,称为“灵魂武器”,有点类似巫妖的“命匣”,但区别在于,巫妖的命匣是致命的弱点,死亡骑士的灵魂武器却是他们最强大的力量。
巫妖的命匣是要小心翼翼隐藏,战战兢兢保护;死亡骑士的灵魂武器却是挥舞在手中,纵横沙场,无往不胜的。因为灌注了灵魂在内,原本平常的武器会变得格外强大、坚固,牢不可破。而且只要灵魂武器不破,就算死亡骑士本身被摧毁了,也还是可以用强大的亡灵法术重塑躯体,再度复活的。如今灵魂武器断裂,那这两个死亡骑士就是彻底完蛋了。
这一战很激烈啊。
正沉吟间,琼恩突然又想起另外一件蹊跷来,“莎珞克,”他皱眉问,“死亡骑士怎么会跑到城外来?”
“不知道,”魅魔摇头,“按道理说,他们基本都被歌嘎斯带去前线了,剩下的那点,不都是城主的近卫么。”
歌嘎斯此次统帅恶魔大军前来,一路攻城略地,顺河而下,已经占据了十四座城堡,分别任命亲信部下率军驻守。死亡骑士作为精英战力,绝大部分都由歌嘎斯直接指挥,带往前线作战,少量分配给这些新上任的城主们,充当近卫,不可能随意到处溜达。那这两个死亡骑士出现在这里,就有些令人奇怪了。
琼恩一开始看到现场,直接反应是一场遭遇战,两个死亡骑士在这里撞上了四个角魔,唔,还有个欲魔,双方实力差不多相当,激斗之下同归于尽,倒也很正常。但再仔细一想,如今前线战事正激烈,魔鬼节节败退,形势严峻,已经被打到了“首都”,听说拜尔颁下命令,抽调阿弗纳斯各大城堡的精锐士兵集合,准备会战,角魔这种高阶魔鬼,理当早被抓到前线去了,怎么会在这里出现。如果说是敌人准备派遣分队进入后方骚扰的话,仅仅四个角魔又未免太少,能成什么气候。而这两个死亡骑士也很奇怪,此地既非前线,又非城内,他们跑到这里来做什么,难道游玩看风景不成,他们可是以尽职尽责、坚守岗位著称的吧。
“这两个死亡骑士是从黑石城堡的方向来的,”莎珞克查看了一下周围痕迹,回报说,“一路疾驰而来,像是追赶什么。”
那就应该是黑石城堡新任城主的近卫队成员了。
“从现在情形看,这两个死亡骑士应该是奉了城主指令来追赶什么人,才到了这里,”琼恩打量着四周,“结果撞上这四个角魔,同归于尽了……那他们本来是想追谁?”
自然不会是这四个角魔,否则肯定要加派人手,不可能只派两个死亡骑士前来。刚刚坐上黑石城堡城主宝座的迪内特虽然也是个庸才,还不至于愚蠢到这种地步。那么……难道是那只欲魔?
琼恩转过头去,命令骷髅武士把欲魔的尸体抬过来,近前细看,发现她其实和魅魔近似,外形也是个漂亮的人类女子,衣服穿得稍多些,脖颈上有一个皮项圈,背后不是一对蝙蝠皮翼,而是类似天使般的羽翼,颜色鲜红如血,此外没多少区别——至少以人类的眼光来看是如此。
“如果把羽翼颜色变成白色,直接就可以装扮天使了。”琼恩随口说。
“本来就有传闻,说欲魔其实是堕天使的一类,甚至有人称呼欲魔为血天使。”莎珞克回答,仔细在尸体上搜索起来,想找出什么线索,或者能搜刮到什么战利品也好。
“奇怪,”琼恩说,看着欲魔的尸体,“角魔也有翅膀,欲魔也有翅膀,他们既然都有翅膀,那何必非要在这里死战,逃了就是。死亡骑士的战马虽然能飞,速度可不算快。”
正在忙着发死人财的魅魔头也不抬地指了指尸体脖子上的皮项圈。
“唔,我看到了,”琼恩有些奇怪,“很性感,不过这和我说的问题有什么关系?”
“你过来仔细摸摸就知道,这可不是普通的皮项圈,附魔的,”魅魔没好气地回答,一边考虑如何把这项圈脱下来,“上面附着好几种法术,其中就有一道大地束缚。”
琼恩皱眉,走过来仔细查看,发现果然如此,项圈上附着各种禁锢魔法,全是限制欲魔行动和战斗能力所用,明显不是自己戴上去的装饰品。“她不能飞,那其他四个角魔呢?”
“那四个角魔是她召唤过来的,自然要拼死保护她。”
“她召唤的?她一个欲魔,就算能召唤角魔,也没道理让他们效死命吧?”
“很简单,看看这个。”莎珞克扯开欲魔的衣领,让后面的琼恩能够看到她雪白的胸口,在深森的沟壑之间,有一个刺青图案,是一朵黑色的玫瑰花。
“她是黑玫瑰的成员。”魅魔说。
※※※
既然和拜尔作战,对敌人的底细总要有所了解,何况那枚印章落入这个魔鬼公爵手中,以后说不定要打交道,所以琼恩平时也留心收集资料,对“黑玫瑰”这个词并不陌生。
黯之翼、隐形闪电、黑玫瑰,这三个军团都创立于六百年前,是拜尔真正的嫡系,是他赖以起家的资本,是能够稳坐宝座至今的坚实保障。
拜尔夺得阿弗纳斯大公爵之位,是在三百多年前,但他开始崭露头角,真正为人所知,则是在距今六百年前的“天界大进军”之中。当时天堂山诸神意图插手血战,派遣大量天使军团进入地狱第一层,大公爵扎瑞尔遭到部下魔犬内加尔的背叛,连连战败,几乎丢失了整个阿弗纳斯。
此时的拜尔,还只是刚刚晋升为深狱炼魔,占据了一座偏远的城堡,近乎默默无闻。但正如物质界的凡人所说,金子放在任何地方都会发光。乱世的来临让拜尔的惊人才华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展现,他不但拥有个人的非凡武勇和高超的指挥艺术,更出色的是招揽人才的能力。他首先成功引诱了大量的天使堕落,其中甚至包括一名曦天使。以此为基础,他组建了“黯之翼”。接着收编了几个地狱猫部落,组成“隐形闪电”,最后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批卓尔女性,建立了“黑玫瑰”,后来拜尔将全体成员都转化成了欲魔,以便获得永恒的青春,以及更强大的力量。
正是倚靠这三支军团,拜尔连战连捷,声名鹊起,迅速成为阿弗纳斯最有势力的大魔鬼之一。最终,天使军团被驱逐出地狱,拜尔成为扎瑞尔的将军,他在其后的两百多年里精心筹划,成功获得了阿斯蒂摩斯和八魔将的看重,最终设计推翻扎瑞尔,取而代之,坐上了大公爵的宝座。
堕落天使背弃神圣,拥抱邪恶,原本洁白的羽翼变得灰黯,军团以此得名。他们全都曾经是来自天堂山的精锐战士,虽然已经堕入黑暗,但强大的力量仍在,甚至更进一步,而且依旧保留了部分神圣能力,正是邪魔的克星。地狱猫则是一种奇特的魔鬼,能够在光亮下隐形,动作迅如闪电,彼此间还有心灵感应能力,是第一流的刺客。拜尔以“黯之翼”作为主战兵团,攻城略地,以“隐形闪电”为杀手组织,负责监视、刺探、暗杀,清除异己;“黑玫瑰”的主要职能是常驻物质界,引诱凡人,获取灵魂——这是魔鬼的最重要“业务”之一。
“如果是普通的欲魔,自然远远不够资格去命令角魔,”莎珞克说,“但她是黑玫瑰,那就不一样了。”
深渊和地狱有很多区别,其中一个最显著的,就是深渊的“位阶”,更多以战力为标准;而地狱的“位阶”,更近似于权力,因为地狱有严格而强大的“秩序”存在。拜尔打起架来未必胜过部属,但他就是大公爵——这是九狱之主、群魔领袖阿斯蒂摩斯陛下封的,其他魔鬼都得听命,这在深渊中是很难想象的事情。同样道理,黑玫瑰作为拜尔的亲信,能力虽弱,地位却高,区区角魔们自然无法抗命。
“唔,这样一来事情就更古怪了,”琼恩努力想把眼前的情形整理出一个头绪来,至少有个粗略的轮廓,“看起来,是这位欲魔小姐从某个不好的地方逃了出来,然后某人派遣了两位死亡骑士来追赶,是从黑石城堡的方向而来……”
“或许不止两位,”莎珞克说,“有可能是派遣了很多,只是分头追赶,这两个倒霉家伙恰好走对了路线。”
“有可能,”琼恩赞成,“反正这两个死亡骑士找到了目标……这位欲魔小姐召唤了四只角魔,然后噼里啪啦一通乱打,都完蛋了,对吧。”
魅魔点头,“应该差不多。”
“那么谁囚禁了这位欲魔小姐,谁有资格派遣死亡骑士来追赶呢?”
这个问题显而易见,所以莎珞克都懒得回答,“我们现在怎么办?”她问。
“都装上车吧,”琼恩说,“先运回去再说。”
他招呼骷髅武士过来,命令它们把欲魔尸体搬上车。莎珞克有些不甚愉快,她搜索了半天,一无所获,便盯上了死者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也就是脖颈上的那个魔法项圈了。无奈这东西本来就是束缚人所用,不是饰品,没有专门的口令是打不开的,除非直接斩首……
“别惹麻烦了,”琼恩看出她的心思,“而且就算取下来,你没有口令,这东西就是废物,连卖钱都不行。”
“你不是个炼金师吗,难道不能找出口令?”
“或许,但我现在可没空闲做这种事情。”
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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