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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业余美食家-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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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袁茉这一觉就睡了一个半小时,舒舒服服地躺在被窝里刷了会儿微博才起床,躺着还不觉得,一起来就饿了。
    李优坐在客厅开着电视却专心玩着ipad,袁茉随口问了她一句怎么没和周继为约会,李优皱着脸闷闷不乐地说他们吵架了。
    家里只有一盒酸奶,仔细一看,还过期了……
    李优说:“我知道你饿了,我买了一份意大利面,你看看凉了没有,凉了的话你热一下吧。”
    “啊啊啊,小优你太好了!”袁茉抱了抱她,喜滋滋地跑到餐桌旁,用手背一碰,还好是温的。
    她端着盘子,盘腿坐到李优身边,关切地问:“你们怎么了?”
    李优一张小脸皱在一起,嘟着嘴不悦地说:“其实说起来也是小事,就是我想给他买一件Gant的中长款的风衣,他嫌太贵了,不让我买,关键是那个时候我都已经要拿去付钱了,他又把衣服还给人家,搞得我很没面子,然后就吵架了。”
    “……”袁茉一脸黑线地看着她,“唉,大姐,我让你讲吵架,没让你秀恩爱。”
    李优娇嗔地拍了拍沙发:“我都伤心死了,你就不要开玩笑了。”
    “好吧,好吧。”袁茉笑呵呵地说,“Gant的风衣性价比很高啊,不算太贵,三千多,但是很修身啊。不过这只是我们的想法而已,你站在他的角度想想。而且,你为什么会觉得丢人?”以她对李优的了解,她不会因为这种事情觉得丢人。
    李优咬牙说:“买我衣服的营业员是我初中同学,我的死对头。周继为拉着我走的时候,我很清楚地看到她在嘲笑我,好像在说买不起还装什么装。”
    “……”哈!果然如此!
    袁茉低头不语,继续吃面。
    平心而论,这份海鲜意大利面如果不是李优买的,她应该不会再吃下去了。
    番茄酱裹着意大利面,上面撒了一点切碎的罗勒,放上鲜甜的虾和贻贝,本应该是味香浓郁的,但口中面条煮过头了,黏黏糊糊的,番茄酱使用过度,酸得牙疼,洋葱也炒糊了,虾肉也煮得太久,肉质非常松。一盘海鲜意大利面,她连数都不用数,就两只虾和一只贻贝,这也太简陋了。
    总而言之,很难吃。
    “不好吃?”意大利面刚一入口,袁茉整个五官都缩到一起了,要是好吃才有鬼。
    袁茉满嘴包着意大利面摇摇头示意很好吃,李优为她买的,她当然不能嫌弃了。
    好不容易吃完,她正在厨房洗碗,李优突然跑进来,神情焦急地说医院给她打电话,周继为出车祸了。
    袁茉陪着她赶去医院,一路上李优都忍着没哭,当看见周继为躺在急诊室的病床上,满脸都是血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抱着袁茉嚎啕大哭。
    “我不该……和他……吵架的。”她一边哭一边断断续续地重复着这句话。
    袁茉绞尽脑汁地想词安慰她,最后却不得不承认在这种情况下,言辞确实苍白无力,或许还不如一个拥抱来得有力量。
    好在周继为伤情并不严重,很快就转到病房去了。
    李优在病房里陪着他,袁茉出去帮周继为买一点日用品,在医院外的小超市,她忽然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你怎么在这儿?”袁茉走到买毛巾的货架前,拍了拍穆原的肩。
    穆原正在选毛巾,忽然一只手触到了他的肩,袁茉!
    “嗯?你怎么在这儿?”
    袁茉拿了块毛巾,笑说:“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
    穆原:“我哥脚骨裂了,你呢?”
    “骨裂了!严不严重?我朋友的男朋友出车祸了,我陪她来的。”
    穆原“哦”一声:“不算严重。”
    不知是超市的灯光太白还是别的原因,穆原的脸色有些苍白,看不出血色,袁茉问他是不是不舒服,穆原抿了下唇,没有回答她,只是笑了笑。
    两人一同走回住院大楼,骨科在二十一楼,神经外科在十五楼,穆原回到病房时,刚要开门,听见病房里传来女人的哭声夹杂着男人无奈的安慰声。
    “萱萱,别哭了,我真的没怪你。你再哭下去,我该哭了。”
    “这都怪我。”萱萱坐在他病床边,拉着他的手不放,“都是我不好,因为我你才受伤的。”话没说两句,又哭了起来。
    穆原走进房把日用品放在床头柜上,穆松一张脸皱在一起,眼神向他求助,穆原扭头装作没看见。结果萱萱又哭了半小时才止住泪珠子,在穆松不懈的劝说下,才依依不舍地走了。
    穆松吐了口气,恶狠狠地瞪了穆原一眼:“你居然见死不救!”
    穆原耸耸肩,笑说:“你这是活该,谁让你玩弄人家姑娘的感情了。”
    穆松一听就怒了:“玩弄?我那是玩弄吗?谁规定的谈恋爱就必须得结婚,婚姻是恋爱的坟墓这么有哲理的一句话没听过吗?我觉得这句话应该刻在每个人的脑门儿上!谨记!实在不行我就回德国躲一阵子。”穆松脸上还带着伤,说话一激动,脸也跟着疼。
    穆原倒了杯水给他:“行了行了,别激动了,喝点水,消消气。”
    这事儿说起来让人无奈又可笑。
    那会儿,穆原刚出家门,还没走到小区门口就看见黑暗中走来一大群人,黑压压的,即使他们距离有些远,也能感觉到这群人的气势。
    这是上门要债还是黑社会?
    那群人从他身边气势汹汹地过去,他看清了是一群大汉,但是为首的那个女人怎么有些眼熟呢?
    穆原仔细想了想,那不是萱萱吗?
    萱萱带着这些大汉去他们家了?穆原赶紧跑回去,可是还是晚了一步,他刚出电梯,家门口已经被大汉们堵得水泄不通,楼道口传来穆松的呼痛声,穆原从大汉堆里挤出去,穆松已经从楼梯上摔下去了。
    在救护车上,他才知道了这件事的前因后果。
    穆松跟萱萱分手后,萱萱跟她家里人撒谎说她怀孕了,企图让她爸逼着穆松答应结婚。结果她爸就带着他们家一群叔伯上门找穆松,一群大汉,个个得有一米八,至少150斤,穆松一开门,她爸直接就给了他一拳。
    后来发现这是误会,是萱萱自己撒谎,她爸觉得丢了面子,抓着要打她,穆松怜香惜玉,就这么伸手一拦,她爸力气太大,一推,他就滚下楼了,然后,骨裂了。
    穆原对他哥的遭遇表示非常无语,这完全是一出闹剧。
    原本是想去见袁茉,这么一弄,什么心情都没了。穆松睡着后,穆原到住院大楼下的小花园坐了一会儿,就这个月,他已经两次来这里了。其实他真不喜欢医院。
    “你不回家?”耳边突然传来袁茉的声音,扭头一看,她就站在自己身后。
    “我在这儿陪我哥,你现在要回去了?”
    她点点头:“那我就先走了。”
    “袁茉。”穆原叫住她。
    “嗯?”
    “你要不要吃红薯?”穆原指向不远处一个小摊子。
    红薯?他不提还好,一提她还真有点想吃了。
    住院大楼旁有不少花店、水果店,早上还有卖早点的摊子,两人走到红薯摊前,却发现只剩一个红薯了,袁茉犹豫着要不要,穆原已经付钱买了。
    “一人一半。”穆原说着把红薯一分为二,把较大的那一半递给袁茉。
    “谢谢。”她接过,立马咬了一口,嗯——,又香又甜。
    “你去哪儿坐车?我陪你去吧。”
    “啊?不用了。”
    “走吧。”
    “其实,我就在这儿等出租车就好。”
    “嗯。”
    嗯什么嗯?等出租车你也陪我等?袁茉腹诽着,却还是任由他站在自己身旁陪她等出租车。
    或许是今晚的出租车生意太好,一连过了□□辆车都是满客,连拼车的机会都没有。穆原建议他们边走边等。
    “我小时候很喜欢吃烤红薯,那个时候我爸妈都不在身边,爷爷奶奶带着我跟我哥。我爷爷年轻的时候当过兵,平时说一不二。那个时候他限制我吃红薯。”穆原突然开口,袁茉侧目。
    “当时我年纪小,不懂他的用意,只是觉得你不让我吃,那我就悄悄吃。在我爷爷家小区附近有一个大爷卖的烤红薯最好吃,又甜又糯。我爷爷眼睛特别好,我第一次偷吃的时候他一眼就看穿了,罚我去书房练字不许吃晚饭。那晚给我饿得睡不着觉,我哥就趁着两老休息了,偷偷拿了一个烤红薯出来,不知道他藏在哪儿的,还是温的。那晚,我们俩就躲在被窝了吃红薯,他一半我一半,结果因为太困了,还没吃完就睡着了,第二天又被发现了,两人关书房练字不许吃饭。”
    当年穆松去了一次医院就说自己得绝症了,那种将要失去亲人的痛苦一直留在他的记忆里,就算过去了这么多年,只要穆松去医院,他就会条件反射性地担心害怕。
    “你跟你哥感情挺好的。”
    穆原笑了笑:“是啊,毕竟是亲哥。”
    “可是很多时候就算是亲人也不见得有这么好的感情。”袁茉有些冷,拢了拢衣襟,“别往前走了,就在这儿等吧。”
    夜幕下的都市褪去了白日里的繁华和喧闹,袁茉偷看了一眼站在身边的穆原,穆原也偷看她一眼,忽然,两人的眼神碰在一起,像抓包一样很快地挪开,然后,两人都笑起来。
    “笑什么。”袁茉碰了碰他的手。
    “你笑什么我就笑什么。”
    真是一个很妙的回答…。。
    再过了十八辆满客的出租车后,袁茉终于等到了第十九辆空车,她对穆原摇摇手道别,拉开门正准备上车,忽然,身后一只手拉住她,然后车门被关上了。
    “师傅,我们不走了,谢谢你。”
    穆原将她拉到怀里,轻轻地抱住她。
    袁茉长得并不矮,但此时整个人都被他笼罩住。她有些懵,不敢乱动,体温不断地上升,刚刚还很冷,现在却烫得灼人。
    “干……干什么?”袁茉感觉到耳朵开始发烫了,她的眼睛只敢落到他大衣的扣子上。
    穆原的声音低下来:“我今晚本来是要去见你的。”
    “见我……有事?”
    “嗯。”
    “什……”袁茉抬头,话没说完,他低头吻了下来,冰冰凉凉的唇像燎原的火种,刹那间,点燃了两人。?


☆、30。 第三十章 炉端烧
    ?袁茉从来不知道接吻也可以是这样的,只是双唇相触,也能意乱情迷。不知道过了多久,听见路人的惊呼:“在接吻,现场!”袁茉惊慌失措地要推开他,穆原捉住她的手,转了半个圈,用自己把她挡住。
    他的额头轻抵在她的额头上,低低地笑:“现在不怕了吧。”
    袁茉咬了下唇,也不知怎么想的,她居然掐了一把他的腰,做完她就后悔了,这个动作实在太……暧昧了……
    穆原也愣了一下,然后笑着掠了掠覆在她脸上的头发,柔声说:“我送你回家吧。”牵着她的手继续往前走。
    袁茉心脏狂跳,她几乎不敢相信刚刚发生了什么。她就这样被他牵着往前走了一大段路。穆原的手掌很宽大,温暖,有些干燥,几乎把她的手包得严严实实。
    她突然觉得他们像在演电视剧,他拉着她走的时候配上你是风儿我是沙的BGM;,那效果简直了!
    穆原见她自顾自地笑了,问她笑什么,袁茉摇头笑而不语,穆原不知道她笑什么却也跟着笑,再往前走了一段路,终于发现了一辆空车,穆原跟袁茉一同坐了上去。
    “你不用回医院照顾你哥吗?”
    “我先送你回家。”
    “我可以自己回去的。”
    穆原很认真地看着她:“我想送你回去。”
    袁茉张了张口,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干脆不再多说什么,扭头看向窗外,她脑海里突然浮现很多画面,他们第一次在疏阔勒见面,一起烤火,他背着她下山,在清欢再次相见,重逢后第一晚的烟火,还有……他们第一次接吻……
    好像他们真的认识很长时间了。
    车停在小区外,袁茉没让他再往里送,穆原一直看着她进小区才离开,过了五分钟,袁茉接到他的电话,她正巧刚进门。
    回到家,袁茉倒在沙发上,顺顺跳上沙发,窝在她的肚皮上,袁茉摸着它圆溜溜的脑袋,心里居然没有乱糟糟的,只是一点多余的想法都没有,完全空白一片。
    这一晚,袁茉躺在床上久不能入眠,顺顺睡在她的枕边,肉肉的小爪子搭在她的头发上,露出的肚皮一起一伏的。她把手搭在顺顺的肚皮上,掌心暖暖的,忽然想起了穆原宽大的手掌,握着她的手,有些干燥,很温暖。
    她思考着她和穆原的关系,如果把她的时间算成100%的话,穆原起码占了40%,一个人能在她的生活里占40%,想不关注他,不了解他都很难,而感情往往是从了解开始的。但是这种感情是什么呢?
    她突然想到了高粱,她记不起他的样子了,但是还记得是他主动追求她的,不过或许在此之前她已经对他有好感了。袁茉知道自己是个被动的人,跟她的性格和家庭环境有关,其实这样也挺自私的吧。
    袁茉翻了个身,把顺顺吵醒了,黑暗里它的氪金猫眼发出幽幽的光,看起来还挺吓人的。她赶紧挠它的下巴,把它挠舒服了,它又继续睡。
    “整天就知道睡。我要是有你这么好睡就好了。”
    她摸到床头柜上的手机,不知怎么地,她拨通了穆原的电话,还没反应过来,电话接通了。
    “你还没睡?”他应该还在医院,声音压得很低。
    “你不也没睡吗?”袁茉扭开床头的灯。
    “睡不着。”医院的小床太小了,他只能蜷缩在上面,睡着不舒服,干脆不睡了。
    “我也是。”
    “快睡吧,明天你还要上班。”
    “穆原。”袁茉叫住他,“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是。”
    “那你给我一点时间,我要好好考虑一下。”
    “好。”
    ……
    第二天,袁茉照常喂猫,吃早餐,然后上班,看似和以前没有什么区别,但她却真真实实地感受到了不同。
    在午休的时候,穆原给她打了电话,两人就穆松的伤情随便讲了两句就开始扯别的,很琐碎的事情,吃了什么,做了什么,但却不觉得烦,讲了快一个小时要挂电话的时候这些琐碎的事都还没说完。
    这让袁茉也很惊讶。
    因为穆松住院,穆原要照顾他,所以穆原的店直接暂停休业,归期未定,要看穆松的身体恢复状况。清欢不开门,他们六个就没了聚集地,但现在来说,他们也没时间再聚。
    刘可可快要进组开拍了,这段时间每时每刻都在抓紧背台词,时间紧张得恨不得做梦都背台词;临近期末,唐桑的工作量也加大了,期末考题,监考,年终总结,反正满满都是事儿;冯哥在计划着要带女儿出去旅行;而张鲁泽拿到了袁茉交给他的任务后,再次拿起了画笔,虽然开展得不太顺利,但是能够再重拾画笔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下班,袁茉走出公司,一眼看见了站在大厦大门处的穆原,一如既往地笔直地挺立着,目不斜视地看着前方,见她来了,笑着对她招手。
    “等很久了吗?”袁茉小步子跑过去。
    “没有。”穆原笑问:“你说中午吃的猪排饭不好吃,晚上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什么?”
    “炉端烧。”
    “嗯?”她没吃过。
    “就是用这样的小铁笼子放在沙盘里面,往里面加炭火,然后把要烤的东西串起来放在笼子旁边烤。”穆原一边说一边比划,“据说是从海边渔家兴起的,他们出海回来后就坐在沙滩上升起篝火,就地把新鲜的鱼虾就放在篝火旁边烧烤,这样烤有一个好处就是海鲜肉质不会烤得很老很干。”
    袁茉咽了咽口水:“你说的我都想吃了。”
    这是一间极具日式风格的餐厅,穆原牵着袁茉走进去,穿着和服的服务员径直带着他们走到座位上,穆原说这是他事先订好的,坐在这里可以很清楚地看见制作过程,而且靠近炉子,暖和。
    两人点了一条大眼鲷鱼、一条鲜棒鱼、一盘鲜虾、一盘三文鱼头还有牛肉和羊肉串。坐在店里,烧烤的香味不断地飘来,袁茉看着不远处炉子边的鱼虾直咽口水,真饿了。
    “你要不要吃点汤圆垫垫肚子?”穆原突然问她。
    “这里还有汤圆卖?”
    穆原往外指了指:“刚刚来的时候街口有,我去买一碗。”没等袁茉回答,他已经起身走了。
    袁茉捂嘴笑了笑,他挺细心的。
    很快,他端着一小碗汤圆回来了,说是怕她吃多了烧烤就吃不下了,只买了四个。小小的纸碗里四只圆圆胖胖的汤圆挤在一起,上面还飘着几粒醪糟,袁茉先喝了一口汤,醪糟好甜!
    第一个汤圆入口,轻轻一咬,浓甜香滑的黑芝麻流出来,糯米粉又细又滑,袁茉能尝出汤圆馅是猪板油混着炒香碾碎的黑芝麻,非常传统的汤圆作法。
    “喏,你吃一个吧。”袁茉连吃两个,把碗递到穆原面前。
    穆原看了一眼,没动,袁茉问他是不是不吃,他摇头,她眨了眨眼睛,好像有些明白他的意思了,但是……
    “你不吃,我就吃咯。”袁茉把碗拿回来,眼睛却还看着他,好似在给他最后期限一样,穆原就这么含笑看她。袁茉正要吃第三个汤圆,忽然,对面那人俯身过来,就着她的手一只汤圆没了。
    “嗯——,果然好吃。”
    袁茉瞪他一眼:“公众场合,你注意点。”坐在他们旁边的一桌小情侣一直偷偷摸摸地笑,有什么好笑的!
    穆原认错态度非常良好,弄得袁茉想绷脸也不行了。
    “我今天做了一件事。”袁茉摆弄着筷子,神情变得有些严肃。
    “你说。”
    袁茉顿了几秒,说:“我把乔卉枝和乔正利用皮包公司从袁文和公司里套钱的事情曝给了我一个做财经的朋友。”
    这件事情抖出去,再配合魏叔他们内部清洗,乔卉枝能够翻身的机会几乎没有,但同时东方美食也会受到很大的损害,袁茉在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几乎是没有犹豫的,但当她点击了enter键之后,没有想象中的狂喜,而是一种空白。
    穆原夹了一块三文鱼头最嫩的鱼肉给她,袁茉毫不犹疑一口下肚,这鱼肉用一个简单的词形容,外酥里嫩,鲜甜又肥美。经过炭火烘烤后,表皮有淡淡的焦香味,三文鱼的油脂和水分保存得很好,油脂会随着鱼肉在口中融化。
    “我没有什么感觉。”袁茉放下筷子,苦笑一下,“我以为我会很兴奋很激动,真的,在我想象中我应该会觉得很爽,很开心,很兴奋,开心得恨不得裸奔。但是这些感觉都没有。”
    “因为你并不在乎他们,不在乎所以就不关心,是死是活跟你一点关系也没有。”穆原夹了一块大眼鲷鱼放到她碗里。
    袁茉一边吃一边点头:“应该是这样。算了,不讲这些乱七八糟的事了。你什么时候会重新开店?”
    穆原说:“说不好,我哥那边有点麻烦,我要照顾他,估计,也要等到春节后了吧。”
    “春节啊?这么长时间,你不怕损失客源?”
    穆原笑:“走了总会再来,我不担心这些。”?


☆、31。 第三十一章 在一起啦
    ?晚上八点,饱餐一顿后,两人从店里出来,看见一个卖糖葫芦的小摊子,穆原给他们两人一人买了一个。
    “我上次吃糖葫芦还是十五岁的时候。”袁茉说,“我跟我妈吵架,闹离家出走,走到小区门口看见卖糖葫芦的就买了五串,边走边吃,等糖葫芦吃完了气也消了,然后我就回家了。”
    “你小时候挺可爱的。”穆原笑说,“我十五岁的时候也闹过离家出走,从这儿走到了上海,呆了一个月才回来。”
    袁茉惊诧:“靠脚啊?”
    “当然是靠车轮子了。”
    袁茉笑笑:“十五岁你到上海生活了一个月才回来?你在那边怎么生活?”
    “我参加数学竞赛认识了一个上海的朋友,就跑到他们家去了,而且我平时的零花钱挺多的,我都存下来了,正好做生活费。”穆原吃完了糖葫芦把棍儿丢在垃圾桶里,“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确实不懂事,我爷爷要我跟着我父母去德国,我不愿意,他就说‘我不要你了’,我心想你不要我了,那我就走好了,然后就跑了一个月,等我回家的时候,我爷爷已经住院一个月了,就是被我气病的。”
    “青春年少嘛,那个时候做的事现在想起来全都是不理解的,所以才叫年少无知。你现在过得好,你爷爷也应该很欣慰了。”
    要说袁茉哪点好,就是善解人意,说的话总能说到他的心坎里,跟她在一起很舒服。千千万万的人中能找到这样一个人很不容易,穆原不想放手。
    “就到这儿吧,我到前面去坐车。”袁茉指向不远处的车站,“你回医院吧,你大哥那里肯定需要你。”
    穆原突然拉住她的手,声音里有着很明显的紧张和忐忑:“你说你需要考虑,要考虑多久?”
    袁茉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说的是什么,抿嘴笑:“怎么,等不及了?”
    “嗯,等不及了,怕你被抢走。”
    她哈哈大笑:“哪儿有什么人会抢走我。”
    这话怎么有些不对劲……没等穆原开口,她说:“如果我没考虑好的话,你以为我会单独跟你吃饭吗?”说完,正好有一辆车来了,袁茉冲他咧开嘴一笑,顺势跑上车。
    两人隔窗相望,笑得像个傻子。穆原做了一个打电话的姿势,意思是到家给他打电话报平安,袁茉点点头。
    其实,昨晚她就想好了,她都是死过一次的人了,有什么放不下的,忘不掉的都应该随着她的重生而消失,她现在是一个全新的袁茉,就应该过全新的生活。惜取眼前人的道理,她懂。
    她和穆原在一起这件事,袁茉第一个告诉了李优,李优也回以一个好消息——她和周继为要结婚了,要袁茉做伴娘。这一点和重生前可不一样,那一次李优没有请她做伴娘,袁茉自然是一口答应。
    这是袁茉第一次做伴娘,她抱起顺顺,转了个圈,兴奋地说:“我们家一号铲屎官要结婚了!我要做伴娘!”
    顺顺不乐意被她抱,后腿一蹬,从她身上跳下去,蹲在它的碗旁边,小爪子碰了碰碗,袁茉不觉好笑,它这意思是要给它加罐头了。
    其实这也是她和李优不好,她们俩总是一高兴就给顺顺加餐,弄得它都条件反射了,只要一见她们高兴就以为要加餐。
    “对不起啊,今天你吃得太多了,没有小鱼干也没有罐头。”
    顺顺:骗纸!
    第二天,袁茉下班后被刘可可和唐桑一同接走,找了一家汤包店吃晚饭。这家汤包店在Y市很有些名气,以皮薄,肉多,汤鲜出名,配上店里的南瓜粥最合适了。刘可可又戴上了那副超大号的墨镜,都不知道她是想低调还是想高调。 
    “你们帮我看看周围有没有什么记者,店外面有没有SUV或者面包车。”刘可可紧张兮兮的,只稍微拉下墨镜。
    袁茉和唐桑对视一眼,觉得好笑,但还是很仔细地四下查看一番,确认什么都没有,刘可可才取下墨镜。
    袁茉说:“我还以为你被人打了,不能见人呢。”
    刘可可吐吐舌头,给她们倒了两杯茶:“我这是有特殊原因。”说着,她压低了声音,勾勾手指示意她们附耳过来,“我,谈恋爱了。”
    “……”袁茉呵呵地笑,“你不说我还以为你在做间谍。”
    “比间谍还隐秘。”刘可可非常认真地说,“我……跟沈潇在一起了。”
    唐桑惊呼:“沈潇!”她的声音太大,店里的人纷纷望过来,刘可可急忙捂住她的嘴,恨声说:“别叫!别叫!”
    “沈潇?是那个沈潇?”唐桑扒掉她的手,也压低了声音,却压不住激动和诧异。
    刘可可一脸幸福和得意,又有些羞涩,点头:“嗯,就是他。”
    沈潇是近几年当红的男演员,袁茉记得在她重生前一年,沈潇和一个当红女演员结婚了,不过,现在嘛,万事皆有可能,袁茉很真诚地恭喜刘可可。
    刘可可假装淡定地抬抬手:“其实也没什么,不就是男人嘛,沈潇又怎么样,还不是两只眼睛一张嘴,本小姐出手从不失手。”
    “啧啧。”唐桑一只手搁到她肩膀上,“你什么时候行动的,我们俩住一起我都没发现,你这行动够隐秘的。”
    刘可可突然脸垮下来,有些丧气地说:“必须得隐秘,他不愿意公开。”
    “地下恋啊。”袁茉说,“这不好吧。”
    刘可可给她们俩各夹了一只汤包:“没办法啊,谁叫他是当红炸子鸡,我是无名小卒,起码也得等我有点小名气了才行,不然他的压力也很大的,明星谈恋爱之后掉粉的事情多了去了,反正我也不在乎这些,只要他人是我的就行。”
    袁茉和唐桑没有再多说什么,默默地吃。她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刘可可这一次认真了。
    女人果然没办法只谈一场玩玩的恋爱。
    袁茉低头看了看手机屏幕,现在是2015年12月31日晚上七点,此时此刻,她坐在穆原家客厅的沙发上,电视里在播放着新闻联播,从厨房飘来了诱人的香味,穆原正在做饭。
    “需要我做什么?”袁茉不想干坐着等,决定要帮帮忙。
    穆原家里的厨房同他店里的厨房一样,各种厨具餐具摆放得整整齐齐,水池边放了一小盆洗好的生菜,碧绿的菜叶上挂着水珠,就在生菜旁边又放了一盘切好的土豆片、萝卜片、木耳和豆腐。灶上坐了一个大砂锅,锅里云雾一样的水汽盘旋而上,直到锅盖打开,它们才依依不舍地缓缓散去。
    穆原朝她伸手,袁茉把手放在他的掌心里,“帮忙……尝尝味道吧。”
    这是一锅酸萝卜老鸭汤,汤色是清凉的蛋黄色,表面浮了一层鸭油,穆原把油打开,舀了一小勺鸭汤,吹吹气,送到袁茉唇边。
    “我自己来。”袁茉接过勺子,咂一口,一个字就能评价:鲜!
    有句老话叫做无鸡不鲜,无鸭不香,无肚不白,无蹄不浓,鸭子独有的香味都融到了汤里,酸萝卜的那股子酸辣开胃的味道同鸭肉混合在一起,让这道汤变得令人简直欲罢不能,味觉在汤汁入口的一瞬间舒展开了。
    直到鸭汤上桌,穆原都没让袁茉帮忙做什么。
    鸭肉被炖得酥烂,入口即化,肥瘦兼得,挑开鸭皮袁茉才发现一整只鸭子的骨头全都被取走了。
    “为什么没骨头?”
    穆原把鸭腿肉放到她碗里:“你不是不喜欢骨头嘛。”
    “嘿?你怎么知道我不喜欢。”
    “你忘了,我会观察。”穆原笑,“我以前做过糖醋排骨,你一块都没吃,我还以为是我手艺不好,后来做了辣子鸡,你也不吃,我就在想会不会你不喜欢吃带骨头的东西,事实证明,我猜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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