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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狂(艾小图)-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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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院下达了几次病危通知书,血块压迫,血管爆裂,持续出血,每一个字眼都很严重。
  他被推进手术室的时候,明明耳边只有车轱辘擦过地面的声音,他却恍恍惚惚的听见了嘈杂的声音。充满了青春和活力的声音。
  那是一场水上排球的比赛,他没有上场,水的压力让他走的很慢,他走在前面,身后有一个女孩,小心翼翼的扯着他裤子的带子,那么安静,那么笨拙。
  全身绷得紧紧的,他颤抖着嘴唇,想说话却说不出。好像丢失了什么贵重的东西,他很想起来去寻找,可是太渺茫了,他什么都找不见。
  好像经历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噩梦,全身都快要散架,身体像一台久没修缮的机器,每一处都不能动,一动就咯吱的响。盛业琛醒来的时候觉得头顶麻麻的,奇怪的是,他睁开眼睛的时候,眼前是一片灰白的颜色,他似乎看见了光。这令他非常不适应,也极度没有安全感。他挣扎着想要起来,伸手想要去扯遮在眼睛上面的布条。
  他的动作惊动了一直在旁边守候的人。那人慌张的从位置上起来,一把按住了盛业琛的手,不准他去触碰绷带。
  柔软无骨的小手,纤长的手指,那触觉有点奇异。
  盛业琛初醒,反应有些迟钝,半晌,心底突然爆发出了极大的喜悦,他试探的问着,还是平时那趾高气昂的语气:“陆则灵,你不是走了吗?还回来干什么?”
  盛业琛嗓子干干的,难以想象,像梦一样,陆则灵又回来了,是幻觉吧?他在幻觉吧?
  他激动的动了一下,想要去抓住那只手,这一动牵动了手术刀口,疼得他又出了一身的汗。
  许久许久,盛业琛终于听到那人说话的声音。
  她的声音和四年前一样,清冷却又很悦耳,沉静得像海一样,她说:
  “业琛,是我,我回来了。”
  八个字,一字一顿,盛业琛却始终觉得不很真切,比梦还要像梦。明明是那么熟悉的声音,却始终觉得陌生,还有这声音的主人,他始终有些想不起。
  盛业琛心口一紧,下意识的问:“叶清?”
  下一刻,一直坐在旁边隐忍的女人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低低啜泣,最后泣不成声。她始终抓着盛业琛的手,那么执拗。
  “别哭了,我没事。”盛业琛的语气淡淡的。他没有动,麻木的任由叶清握着他的手,那温暖的感觉让他感到陌生。好像一切都不是记忆中的样子。
  明明这一切是他一直期待的,可是这一刻他心里却被巨大的失望填满了。
  他期待是谁在照顾他?陆则灵吗?
  他被自己的想法吓到了。
  “你脑出血了,我以为我再也看不到你了,天知道我有多害怕。”
  盛业琛努力的回忆这些惊险,可是他什么都想不起。
  “医生死马当活马医,给你做了手术,血块取出来了,现在终于没事了,医生说你失明几年,不能一下子接触光,视力要慢慢的恢复。”
  “是吗?”
  原来真的和陆则灵说的一样,一切都回到原点了,他的视力恢复了,他的叶清回来了。这四年的一切像是一场噩梦,他终于从噩梦中醒来了。他又能回到从前了?他该庆幸吗?
  拆掉了绷带,虽然视力退了一些,但是他是真的重新看到了这个世界,也看到了为了照顾他变得形容枯槁的叶清。
  明明脸色惨白,却还是有一种空灵的美,夺魂摄魄。
  是夜,疲惫的叶清睡在他的床上,呼吸平稳,他呆呆的睁大了眼睛看着她。她的曲线玲珑而柔美,足以勾起任何男人的欲望。他想他还是幸运的,又能做回一个正常的男人,他讨厌的人离开了,他爱的人回来了。
  他翻了个身,去拥抱叶清柔软的身体。叶清醒了,嘤咛了两声,让他头皮发麻。他轻轻的抬手去解她的衣服,叶清睁着麋鹿一般让人心疼的眼睛看着他,全身都在颤抖着,却没有阻止他的动作。
  这情形让盛业琛突然想起了陆则灵。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一直是失明的,不知道她到底是用什么样的眼神在看他。每次他脱她的衣服,她总是闷不吭声,忍受着他的发泄还努力的取悦他。
  明明是干净的身子给了他,却被他说得连妓女都不如。
  受了那么多难堪的对待,最后就那么悄无声息的走了。好像这个世上从来没有这么个人。
  原来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东西都是唯一的,叶清是唯一的,陆则灵也是唯一的。
  盛业琛握紧了拳头,最后还是败下阵来。
  他一件一件替叶清把衣服穿上,疲惫的躺下,难堪的捂着自己的眼睛,“对不起,我很肮脏,不配拥有你。”
  叶清紧紧的揪着自己胸口的衣服,难堪的就要倒下去,她紧咬着嘴唇,最后鼓起了勇气说:“不,你只是认错了人,这一切不是你的错。是她骗了我,也骗了你。”
  盛业琛的眼眶有些发热。
  陆则灵骗了他吗?他受骗了吗?
  为什么他到现在还是这么恨她?
  如果是骗,为什么不骗一辈子?
 
    第二十三章

  其实盛业琛不知道怎么样的生活才是他想要的。明明很清晰的看到了这个世界;却总觉得这一切都是不真实的。
  每一个长夜漫漫;他闭上眼睛,沉浸在一片黑暗里;才觉得拥有了点滴的安全感。
  复明以后总是不适应,总是无意识的在这个家里寻找着谁的影子。好几次醒来;浑浑噩噩的用冷漠的语气和叶清说话,虽然没有叫名字;两人却都知道这些话是对谁说的。
  习惯真是致命的。四年,他的身心都习惯了那个唯唯诺诺谨小慎微的女人;可她却毫不留恋的离开了,自以为是的叫回了叶清,自以为是的觉得一切都回到了原点。
  家里的家具都不是成套的;在现代装潢风格的房子里显得格格不入;从前他眼睛看不见,自然不知道陆则灵把他的家弄得这样滑稽。
  亲手一个一个的撕掉了透明胶和海绵层层包裹的桌角、柜角。他撕了很久,太多了,真不知道陆则灵是怎样的好耐心一个个去贴。透明胶撕掉,可是那些东西上面却还是留着黏糊糊的痕迹,这些顽固的小东西就像陆则灵这个人一样,明明已经走了,却好像无处不在一样。
  她走的真的很彻底,把这个家里属于她的东西全部收拾的一干二净,大约她真是怕了,所以不想用一丁点她的东西再去惹他碍眼。翻遍了整个家,最后只在抽屉的角落里找到了一个小巧的盒子。
  和他平时所见的东西比起来,那小盒子可谓粗糙,上面烫银的工艺标识已经有些脱色,盛业琛把盒子拿出来,轻轻一打开。
  里面是一对银戒;不是什么好看的花样,做旧的工艺,古旧的花纹;很朴素的一对指环,一看就是廉价的物什。
  他想起那一次,和父母又因为资金的问题发生激烈的争吵,他最忿恨的就是和他们的钱扯上关系,可是失明后他什么都做不了,连自己都养不活,更何谈带着陆则灵?他只能任由他们自以为是的干预。
  什么慈善事业?什么盲校?这一切不过是父母不愿别人议论他们这么优秀的人种却有个一事无成的瞎子儿子而做的掩饰罢了。他又何尝不知道,可是他只能硬着头皮做下去。时间太漫长了,他无法让自己一直待在家里,一直和陆则灵对峙。
  憋了满腹的不忿回家,本就亟待一个发泄口,陆则灵却那么不偏不倚的撞了上来。
  她买了个戒指,还堂而皇之的戴在无名指上。她难道不知道戒指是什么意义吗?
  想起那次他粗鲁的抢夺和无休止的羞辱,心脏感同身受的疼了起来。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在想什么,只是鬼使神差的拿起了盒子里的那枚男戒,套在左手的无名指上,仿佛有魔力一般,他感觉无名指连接的血脉好像突然凝固了,直达心脏。
  盛业琛有些疲惫的滑坐在地上,头靠着柜子,脑袋里有很多纷至沓来的回忆,没有画面,只有声音,可是一切却又仿佛是活生生的。
  他正被往事搅的头疼,一阵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不是他的手机,是陆则灵的,她走了却并没有带走,大概是真的不想再和他有什么联系。
  站起来去接电话,这才发现原来已经相同的号码已经有了好几条未接,他按下接听键,却没有急着说话。相反是电话那边的人,急匆匆的噼里啪啦说一大堆:“陆则灵你这个过河拆桥的臭女人!你怎么这样!我给你打了多少电话你知道吗!为什么不接电话!”
  盛业琛不说话,那端气急败坏:“喂!你说话啊!我给你机会道歉!”
  盛业琛轻吐了一口气,半晌才说:“夏鸢敬,是我。”
  这下轮到夏鸢敬沉默了。
  “陆则灵呢?”
  盛业琛低头看了一眼手上的戒指,缓缓的说:“她走了。”
  “她去哪了?”
  好像一口气提不上来一样,盛业琛有些无力的说:“我不知道。”
  夏鸢敬终于不再平静:“你不准备去找她吗?”
  沉默,死一般的沉默激怒了夏鸢敬,她在电话那端恶狠狠的说:“你真叫我瞧不起,拿她当什么?免费保姆吗?让她伺候你也该看看你配不配!”
  说完,她凶狠的挂断了电话。
  来不及思考什么,家里的门已经被打开了。叶清来了,她不知道从哪来的这个房子钥匙,隔三差五的总是来。
  她拎着大包小包,笑眯眯的进来:“还没吃吧?我给你做饭吧!”
  看着她轻车熟路走进厨房的背影,盛业琛的心跟着抽了抽。
  “叶清。”他叫住了她,有些疲惫的说:“回去吧,别再来了。”
  叶清的脚步顿了顿,半天才回过头来,明明带着笑容,眼底却有难掩的湿意:“我知道你恨我对你不信任,也知道你不能释怀这几年我的离开。业琛,我又何尝不苦?这几年我到哪里都在想你,吃饭想,睡觉想,做实验的时候都在想,毕业后我不敢回来,我没办法接受你真的不是我的了。”她的声音充满哽咽,一贯高傲的她终于在爱情面前低了头:“我真的很感激陆则灵把你还给我。业琛,我一直都爱着你,从前是我太年轻了,什么都不懂,轻易的放下,给我机会弥补这一切,好吗?”
  叶清的眼睛黑白分明,不含杂质,她对自己的喜恶一贯知道的清楚,对人对事都很理智,甚至面对爱情,她也能分出轻重缓急。从前他深爱着这样的她,觉得这个世上再也找不出第二个这么自我的女人。
  可是隔了四年,盛业琛却迈不出脚了,冥冥之中好像什么都变了,哪一边都回不了头了。
  他到底想要什么?他自己也很迷茫。
  陆则灵不算什么吃过苦的人,从小在父亲的抚育下,虽吃了些苦但都是生活和精神上的,物质上几乎没有被亏待。这几年为了盛业琛她和父亲的裂缝越来越大,好几次她去见他都被他避之门外,后来他干脆搬了家,怎么都不肯认她这个女儿。
  那时候她的想法真是简单,剪不断的血缘割不了的亲,打断了骨头还连着筋,爸爸和她的矛盾总会化解的,只是时间的问题。
  时至今日,她离开了盛业琛才知道当初的选择到底失去了什么,而当她恍然发现的时候,一切已经来不及。
  连着两天都没有找到工作,为了节约这两晚她都是花的十五块钱在网吧度过的。
  拎着包,她有些忐忑的站在这间酒吧门口,中午十一点,酒吧还没有开始营业,进进出出的都是工作人员。她最后看了一眼贴在门口的招聘启事,最后大着胆子走了进去。
  招聘琴师,包吃包住,可全职可兼职,这对她来说实在是极致的诱惑,虽然这个地方她并不喜欢。
  走进去以后她倒是有了一些改观,这间酒吧是清吧,没有什么鱼龙混杂的人,装修风格也非常小资,此刻没有客人,哪怕只是休整也放着悠扬悦耳的歌曲。
  她一进来,一个老板娘模样的女人迎了过来:“请问你有什么事吗?”
  陆则灵小心翼翼的鞠了个躬,彬彬有礼的说:“我想来找工作,我看到你们招琴师,我想来试试。”
  那女人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用下巴点了点不远处的钢琴:“去试试吧。”
  四年了,当陆则灵掀开琴盖,看到那熟悉的黑白琴键时,她忍不住虔诚的用手摸了摸。这四年她都没有碰过琴,虽然她无聊的时候会在厨房的流理台上敲动手指,回味钢琴的滋味,可是那都不是真的,此时此刻,她失去了一切,却碰触到了她曾经醉心的钢琴,其实生活待她不薄。
  手指生涩的触在琴键上,陌生又熟悉,她太紧张了,手又生,不过弹了个中级曲目就错了好几个音,等她从钢琴上下来的时候,那老板娘看着她笑了笑,她问她:“你真的学过吗?”
  一句话把陆则灵问的面红耳赤:“对不起,其实我已经四年没弹过了。”
  老板娘了然的看了她一眼,最后视线落在她拎着的布包上,“离家出走吗?”她笑了笑:“大学生?”
  陆则灵没有回答。
  “你这样的技术,说实话我是瞧不上的,但是看着你我想到了曾经的自己。所以,恭喜你,有了新的工作。”
  ……
  陆则灵被安排进了员工宿舍,说是宿舍,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租住屋,一套三室两厅的房子被隔成六间房,一间房住两个人,她的室友是酒吧的服务员,齐刘海大眼睛,瘦削的下巴,长得像电影《失恋三十三天》里的女主角白百合,恰巧她又姓黄,所以大家都喊她“小仙”。
  白天不营业的时候她就在酒吧里练琴,她是弹古典派的,对流行歌曲不是很了解,练得也格外勤奋。
  酒吧的老板娘很年轻,大概刚刚三十岁,看上去世故又精明,相处后才知道她原本是音乐学院的学生,后来辗转的认识了这间酒吧的老板,两人在一起七八年一直没有结婚,但是大家都默认了她老板娘的身份。
  而酒吧的老板,陆则灵工作了快一个月后,才第一次见到。
  也许是对老板娘的印象太好,她对老板的想象也相对比较美好,所以当那个身材发福发迹线很高的男人出现在她面前时,她还是忍不住为老板娘感到惋惜。
  晚上回宿舍后,陆则灵辗转反侧有些睡不着,小仙被她吵得也睡不着,索性翻了个身和她聊天。
  “今天你见到老板是不是很失望?”
  陆则灵笑了笑,没有否认:“没想到是这样的人,和老板娘很不般配。”
  小仙笑着:“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这么想。老板娘那么漂亮。”她叹了一口气:“你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其实……”她压低了声音:“其实我们老板有老婆了,以前有个女人带着孩子来过,不过后来又走了。”
  陆则灵脑海里晃过老板娘那张美丽而精致的脸,有点难过。
  小仙见她不说话,好心提醒她:“反正你离他们都远点。”
  “为什么?”
  小仙想说什么,最终什么也没说:“没什么,睡吧。”
  陆则灵当时并没有想通小仙话里要表达的意思,直到发生那件事,她才明白所谓的“离远点”是什么意思。
  那天陆则灵感冒了,清晨四点下班,她破例没有留下来练琴,而是直接回了寝室。因为节日将近,下班后老板娘做主请所有的员工喝早茶,所以她回寝室时,寝室里空无一人。
  她吃了药,躺在床上睡得迷迷糊糊的,听到钥匙扭动锁孔带动锁芯的声音,她以为是小仙回来了,也就没去注意。
  房门被推开,一道人影轻手轻脚的进来,陆则灵懒懒的翻了个身,一睁眼,老板那张肥油粉面的脸出现在她眼前,她吓得倏地睁开了眼睛,慌忙的从床上坐了起来。
  她结结巴巴的问:“您……您怎么来了?”
  陆则灵不知道自己身上的睡裙睡得有些凌乱,白皙的肩膀也露出了大半。工作以后她认识了许多新的朋友,心情好了很多,也长胖了一些,看上去凹凸有致,更加秀色可餐。
  男人贪婪的看着陆则灵,眼底有令人作呕的汹涌欲望。
  陆则灵就是再傻也知道他想干什么。一下子从床上跳了起来,夺步就要逃。肥硕的男人眼疾手快的从背后抱住了陆则灵。一把将她压在墙上,嘴唇压在她的肩颈,因为他的触碰,她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
  她拼命的挣扎,可惜男人和女人的力气悬殊,她越挣扎他却抱得越紧。
  “放开我!”陆则灵尖叫着救命:“她们只是去吃早茶!很快就会回来的!”
  男人已经被欲望湮灭,不管不顾的把陆则灵压在床里,三下五除二的剥开陆则灵的衣服,贪婪的手指揉捏着她的肌肤。
  作呕的感觉一阵一阵上涌,感冒的头晕眼花就已经让陆则灵非常不适,此刻她已经挣扎得快要没有力气了,用手拼命的推开那令人作呕的脑袋。男人死死的压着陆则灵的手,高高的举在她头顶,将她的身体扭曲成一个方便他动作的奇异姿势。
  她从来没有觉得男女性事是会让人感觉快乐的,从前在盛业琛身边便是。什么灵肉合一什么水乳交融,那都只是小说里写着骗骗年轻女孩子的。
  可是她从来不知道,原来这事对象不对是会让人这么恶心,这么心念俱灰。
  男人的身躯太重,她实在敌不过力气,他不断的在她身上肆虐,她挣扎着,大喊着,却没有任何人来救她。
  原来,这才是生活原本的面目,那么丑恶,丑恶的她除了闭上眼睛,什么都做不了。
  就在她以为自己怎么都难逃一劫的时候,房门砰——的一声被人砸开了。
  陆则灵还没来得及看清什么,身上的男人突然“哎哟”了一声,抱着脑袋滚下了狭窄的单人床。
  陆则灵整个人傻了,瞪大了眼睛看着血从他的头顶直往外冒。还没等她反应过来,小仙已经把她从床上拉了起来。
  她光着脚跟着小仙一起逃跑。小仙脱了外套裹住了陆则灵,两人疯了一般的逃跑,一直跑一直跑,连头都不敢回一下。
  她们都知道,如果被抓到意味着什么。这世上没有什么公平,她们没有钱也就等于没有尊严,只能任人鱼肉,哪怕今天陆则灵真的被强奸了,除了认倒霉,她又能怎么样呢?
  冷冷的风透过口腔灌进她的肺部,胸口和喉咙都是那么干涩,干涩的陆则灵连哭都哭不出来。
  原来没有什么新生,没有什么平静,这一切都是报应。
  如果没有所谓的爱情,没有盛业琛,她又怎么会落到今天这分田地。
  恨吗?恨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恨                    
 
    第二十四章

  她们最后在人来人往的广场上停了下来;她们也不知道到底跑了多远;直到实在跑不动。
  陆则灵一直在瑟瑟发抖,她身上只有一条已经被撕得破布烂衫的睡裙;套着小仙的外套,也就堪堪遮住大腿;天气才刚立春,行人身上还穿着夹袄;她却连双腿都这么裸露在外,使她在人群中显得格外另类。
  大家都用打量探寻的眼光看着她;想必一千人眼里有一千种想象,只是这些想象,多半都是不好的。
  陆则灵缩着身子坐在台阶上;死死的抱着自己的双腿和膝盖;明明很冷,明明全身都起了鸡皮疙瘩,她却好像什么都感觉不到了,只觉得麻木。
  小仙也还在心悸,手上行凶的武器都忘了丢掉,一个沾着血的闹钟就那么紧紧的握在手里。她坐在陆则灵身边,半晌才不忍的说:“别哭了。”
  陆则灵这才发现膝盖上落满了眼泪,一滴一滴晶莹透亮,她抬手在脸上一抹,满手潮湿。
  她倔强的摇了摇头:“我没事。”
  小仙轻吐了一口气,终于把那闹钟扔在了地上,过了一会儿又去捡了起来,她讪笑着说:“不知道他死了没有,要是死了,这就是凶器了。”
  用那样轻松的口气,可是两个人却都这意味着什么。她们都清楚的记得逃跑的时候,老板脸上流了多少血。
  “对不起。”陆则灵觉得难受:“是我连累了你。”
  小仙摇了摇头:“不,这是我一直想做的。”她叹了一口气:“我只是不想你和我一样,每晚都做噩梦。”
  陆则灵惊恐的瞪大了眼睛,难以置信的看着小仙,不敢相信她所理解的一切。
  “小仙……”
  “哈哈!”小仙明明笑着,可是那笑容却是那么苦涩:“找不到工作,没有钱,我妈又一直要治病,我不能失去工作,受了欺负不敢说,偷偷的告诉老板娘,她只是跟我说,对不起。”她仰着头,努力的抑制着眼泪:“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善恶有报,我早看清了。。”
  陆则灵心中一痛,伸手去抱住了小仙,不住的抚摸着她的背脊:“对不起,对不起小仙,别再说了,什么都别说了,我什么都懂。”
  在社会底层生活的人能有什么自尊?忍辱负重换来的不是扬眉吐气,而是任人欺凌。女人是天生的弱者,陆则灵从前不懂,是因为她没有经历真正的苦难。
  她们最终还是没有逃脱,被警察抓到的时候,她们都没有太意外。严苛的审讯,明明她们说的是真话,却没有人相信她们。
  财大气粗的老板还住在医院里,脑袋包的像个粽子,他的妻儿情绪都很激动,要求她们赔偿到底。警察那边的备案也写的很刺眼。
  陆则灵为了钱勾引他,然后要小姐妹拍艳照想勒索,事情不成就伤人。
  真荒谬,跟写小说似的,而那些警察竟然也本能的信了,理由是小仙的妈妈得了重病,需要几十万的费用。
  她们在世人眼里,就是出卖身体出卖灵魂出卖尊严的打工妹。不值得被任何人尊重。
  不论她们怎么否认,怎么解释,都没有人相信她们。直到最后,老板“大发慈悲”,推翻了之前的证供,和警察说可能是有些误会,他同意和解,只要求赔偿。
  他的“宽宏大度”让陆则灵恶心透了,可她又能怎么样?她只能接受他的说辞,这一切是你情我愿的肉体关系,其中有些误会,小姐妹才误伤。陆则灵屈辱的签下赔偿调解书,看着上面连同营养费一共两万多元的赔偿金,她除了叹息,什么都做不了。
  她一直都是明白的,这个世界上,从来不是对的人赢,而是赢的人对。
  从警局放出来的时候,她已经整整被拘留了24小时,也不是很久,只是那压抑和桎梏让她疯狂的渴望自由。她不能不屈服,因为她真的不能失去自由。
  从警局出来后,她一个人坐在警局外面的树下发呆。两万多的赔偿金不是小数目,两个穷疯了的打工妹上哪筹集这么多的钱?
  陆则灵的手放在小仙外套的口袋里,摸到了两个滑锁袋,是警察给她的,她进去之前被扣下的物品。
  里面一个是陆则灵在二手市场淘来的最旧款的手机,买的时候只值一百,想必卖就更不值钱了。而另一个,里面装着一个血色的翡翠镯子。
  陆则灵把装镯子的袋子拿了出来,在眼前晃了晃,时间弥久的翡翠颜色温润,沉淀的刚刚好,一点点杂色并不影响它的美丽。
  这是她离开后唯一带走的贵重物品,是奶奶送给她的,她走的时候怎么都舍不得,就带出来了。这个镯子对她的意义任何人都不能理解,她从来没有想过要去卖镯子,哪怕她在街上流浪的时候,她都无比虔诚的抱着镯子入眠。
  可是此刻,她别无他想,她必须卖了这个镯子,不然小仙就会被告伤害而去坐牢。她不能让这样的事情发生。
  什么是尊严?当她走进典当行的时候,她把那虚无缥缈的东西和镯子一起典当了。
  拿着热腾腾的两万五千块钱,陆则灵恋恋不舍的看着老板把镯子收进抽屉。她不知道这个镯子值多少钱,老板开了这个数,她算下来够了,就答应了。她想离开,可她怎么都移不动脚,最后她捧着钱又回到柜台,认真的对老板说:“请您别买把这个镯子卖了,我一定会回来买的。”
  那老板看着陆则灵的样子,有些好笑,不屑的说:“每个来卖东西的都这么说,最后有几个来买的?只有三个月,不来买我就卖掉了!”
  陆则灵郑重其事的说:“不,我是真的会回来的,卖血我也会把它买回来的!”
  老板嗤鼻一笑,上下打量着陆则灵,最后轻蔑的说:“你的血可卖不到这么多钱。”
  陆则灵没有说话,她眼里充满了笃定,无论如何她一定会把镯子买回来的,无论用怎样的方法,她一定要挣到钱把镯子赎回来。
  典当镯子的两万多块钱最后都入了那肥头大耳老板的口袋。他明明不缺钱,却要置她们于死地。交光了所有的钱,小仙获得了自由。可是自由的背后,更可怕的事是,她们该如何生存?
  小仙只有19岁,高中没毕业就出来打工,一直当服务员,除了这个她什么都不会。而陆则灵,大学肄业,在学校里学的又是中文,这专业大部分的学生都当了老师,考各种证照来就业,而她,什么都没有。
  两人收拾了行李,明明走投无路了,却还是只能往下走。
  出事以后一直避而不见的“老板娘”在她们要离开的时候出现在了员工宿舍。
  看着两人的行李,什么都没有说,塞了一把钱在陆则灵的口袋里,。
  她的眼神有些凄凉,颇无力的说:“我得赶紧走,最近那贱人的老婆来查得紧,我们不能碰面。我只有这几千块钱,贱人把他给我的卡都停了!”
  陆则灵的手紧紧的握着口袋里的钱,眉头皱的紧紧的,半晌才忍不住问她:“为什么?”
  为什么要助纣为虐?为什么明知小仙受了欺负却哑忍无声?为什么明知他是这样的人,却纵容他把爪牙伸向酒吧的年轻女孩?
  漂亮年轻的老板娘急匆匆的要走,她裹紧了自己的衣领,丝巾将她妆容精致的脸遮了一半,她的眼神复杂而又绝望,半晌,她只是一字一顿的说:“自己都顾不上,怎么顾别人?什么是人性?多少钱一斤?有人卖吗?”
  ……
  有时候时间就是这么没心没肺,一转眼一年半过去了。
  陆则灵还是会时常想起老板娘最后和她说的那几句话。
  当一个人饭都吃不上的什么,不论是谁给的嗟来之食,哪怕是馊的,她也会狼吞虎咽的吃下去。谁叫她饿呢?
  考上大学的时候。陆则灵从来没有想过,未来有一天她会在酒店里当服务员,用弹了十几年琴的手去传菜,用谄媚的笑脸去逢迎各型各色的客人,隐忍别人的排挤,接受领班的苛责,承受着世人的白眼,只为了每天能将三餐饭吃饱。
  初来到这座城市,她和小仙拿着老板娘给的钱找房子,找工作,到处打零工,最难最难的时候,两个人一起同吃一个馒头,还要眼巴巴的掰两半,分两餐。
  弹尽粮绝的时候,陆则灵不得已跟着小仙一起到这家五星级的酒店当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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