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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菲的选择-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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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品:苏菲的选择
  作者:'美' 威廉·斯泰伦 周玲 杨素娟 译
  内容简介:
  这是一部什么样的小说呢?为什么吸引了这么多的目光?
  因为这是一部激情洋溢悬念丛生令人心醉神迷的精彩小说,更因为是一部贯穿着无穷无尽的智慧、人性以及勇气的杰作。
  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波兰姑娘苏菲在二战中被关押在奥斯维辛集中营里,她面临着艰难的选择,第一次是选择让哪个孩子活下来,最后她的小女儿被纳粹送入了毒气室。此后为了打听跟自己隔离开来的儿子下落,她又充当了德国军官的性奴隶。战后苏菲跟随共患难的犹太青年内森来到纽约,面对楼下邻居、文学青年斯汀戈的满腔关爱,苏菲还是选择了精神已经失常的内森,最后双双服毒自杀。
  这部小说让我们在跌宕起伏的故事背后领悟到人性的复杂与尊严,让我们感受到人生的苦难与哀伤。“苏菲的选择”不仅是人们在极端境遇的生死抉择的写照,也是组成我们今天日常生活的无数选择的镜子。“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个问题”,苏菲以她短暂又苦难的的一生像哈姆雷特王子一样提出了这个永恒问题,让我们读者始终心神不宁,只要,我们拿起这部厚厚的小说。
  本书的叙述者斯汀戈,一个不谙世事的南方年轻人,把我们带回到了1947年布鲁克林一栋公寓里。在这里,他遇见了内森,一个具有超凡魅力的犹太知识分子,以及苏菲,一个美丽非凡,脆弱的波兰天主教徒。斯汀戈目睹了他们之间的那种爱得死去活来、能彼此摧毁对方的奇妙关系。最后,他终于走到苏菲的心灵深处,看到了过去的黑暗经历:对波兰战前的回忆,集中营以及她可怕的秘密——她的选择。
  作者简介:
  威廉·斯泰伦,普利策奖获得者,著有长篇小说《漫长的行程》、《躺在黑暗中》、《纵火焚屋》、《纳特·特那的自白》以及《苏菲的选择》。他还发表过《看得见的黑暗》、一部引人入胜的故事集《静静的灰尘》。最新的一部作品是《潮汐镇的早晨》,他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洛克斯伯里和马萨诸塞的温尼亚德。
  正文
  第一章 短暂的编辑生活
  这段时间里要想在曼哈顿找一套便宜的公寓真是太难了,于是我只好到布鲁克林寻找住处。这是1947年。我只记得这一年最令人愉快的是天气,总是风和日丽,鸟语花香,好像老天被永远留在了春天,令人心旷神怡。
  自成年以来,我一直是那么失意。二十二岁时,我为我的作家梦而苦苦挣扎。我觉得十八岁时的创作热情已快要耗尽,心中那灿烂夺目的无拘无束的火焰已变成一团有气无力、忽明忽暗的点点幽光。这并不表明我不再渴望写小说。我仍然怀着极大的热情写出脑海里蕴藏已久的东西,只是每当我写下精彩的头几段后,便再也进行不下去了。或许可以借用格特鲁德·斯坦因对“垮掉的一代”那些准作家们的评价,我是“茶壶煮汤元,有货倒不出”。更糟糕的是,我失业了,几乎身无分文,只好像我的不少同乡那样,自我放逐到弗兰特布西。于是,这犹太王国里又多了一个孤独的南方青年。
  叫我斯汀戈吧,这是我的绰号。这名字是我在故乡弗吉尼亚上小学时得来的。当时我母亲刚去世不久,父亲实在无法管我,便把我送进一所学校。那真是一所好学校。那年我十四岁。在我无数的毛病中,“邋遢”可能是最突出的,于是我很快得了个雅号“斯汀吉”(“臭气熏天”之意)。不过时过境迁,多年来的洗心革面(实际上我早因羞耻感而几乎有些矫枉过正了),这个刺耳的名字逐渐被人们念成了“斯汀戈”。到了三十多岁时,这个雅号慢慢地、悄无声息地从我身上蒸发,就像一个幽灵就此离我而去。不过,我现在写的仍然是那段时期的斯汀戈。如果你们不明白我为什么要如此详细地叙述这个名字的由来,那么你只需了解,我正在描述孤寂落泊、像久困洞穴即将发疯的隐士时的早期的我。随便吧,叫我什么都可以。
  我很高兴我失业了。尽管除了服兵役外,那是我一生中第一个(也是惟一的一个)拿工资的工作;而且失去它之后,我本来已很脆弱的财力更是雪上加霜。现在想起来,也许我这辈子根本就不适合坐办公室。事实上,想想当初我对这份工作是那样垂涎欲滴,而现在仅仅过了五个月就丢了它,反而觉得一身轻松。这真让我对自己有些吃惊。在1947年,工作是那样奇缺,尤其是在出版业,然而幸运之神偏偏降临在我的头上,让我在最大的一家出版公司落下脚,担任“初级编辑”——其实就是校对,这样称呼好听一点而已。我的工资是每周四十美元,那时候美元比现在值钱多了。每到周五,我的桌上便会出现几张薄薄的绿色钞票,当然是扣了税的。这是一个小个子的驼背女人辛辛苦苦地仔细计算后送来的,是世界上最有钱有势的出版商发给我的每小时九十美分的苦力费。不过当时我并不怎么沮丧。至少在刚开始的时候,我是怀着满腔热情和崇高的理想投入工作的。况且,这工作还另有诱人之处:可以在“21餐厅”吃午饭;与约翰·奥哈拉共进晚餐;用我那双编辑的“火眼金睛”,让那些假装淑女却俗不可耐的女作家们照得原形毕现……
  但很快我就发现,这一切都是不会发生的。一方面,这个出版社已在教科书、几乎涉及所有行业的工业手册以及科技刊物方面大获成功,小说或非小说类文艺作品的出版只被当作副业。所以即使有像我这样满怀文学热情的“初级编辑”的努力劳动,它推出的作家仍很难吸引那些真正关心文学的人们。比如我刚到那儿时,出版社正在推崇两位“著名”作家,一位是早已退役的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某舰队的海军上将,另一位是前共产党的交通员,他那本由别人捉刀的《我的错误》正列在畅销书排行榜上。像约翰·奥哈拉这样的作家,在这家出版社几乎无从寻觅(我心目中有众多成绩斐然的文学偶像,但我一直觉得奥哈拉是那种可与之开怀畅饮直至酩酊大醉的作家)。而另一方面,分配给我的工作也实在让人扫兴。那时,麦克格雷…希尔出版公司(这也是我老板的名字)缺乏文学气氛,几乎没有在文学作品的出版方面取得过任何成就。由于长期从事技术类书刊的出版而且大获成功,使他们把我为之效力的、渴望拥有著名的文化类书籍出版商斯克里伯纳或诺弗一般风采的普及读物编辑部当作消遣之物,结果使得它像寄生在诸如亚拉巴马·沃尔德或马斯特集团之类的庞大集团身上的一个贩卖来自日本的假栗鼠皮(且众所周知)的一个小沙龙。
  所以,作为办公室职位最低的人,我不仅读不到那些哪怕是走过场的手稿,还不得不去啃那些令人生厌的所谓小说和文艺作品——那上面满是斑斑点点的咖啡痕迹,或是肮脏恶心的手指印。这一切都显示着作者们(或代理商们)的彻底绝望,麦克格雷…希尔成了他们最后一搏的机会。但是,当时的我年轻气盛,满怀着对英国文学的高度热忱,以及马修·阿诺德所坚持文学的严肃性与高度真实性,所以对稿件的要求近乎苛刻。我干净利落地打发掉上千本手稿,就像猴子拔掉身上那些厌恶的毛一样,毫不手软。站在麦克格雷大厦二十层楼上玻璃笼子般的房间里——它位于西四十二街,是一座像塔一样的绿色高层建筑,外表精美却令人沮丧——我掂量着自己对那些手稿的冷嘲热讽,这是刚刚读完《含混七种》的人所特有的心情,而此时,我的桌子上又令人沮丧地堆起了高高的充满希望与蹩脚文句的手稿。不管它们有多糟,我都得为每一篇写出一个令人信服的简评。刚开始时,我还觉得挺好玩,可以挖苦这些手稿,并从中体会到一种报复的快感,但一段时间之后,这无休无止千篇一律令人乏味的工作开始让我厌烦起来。我厌烦烟笼雾罩的曼哈顿,厌烦为那些枯燥无味、死气沉沉的蹩脚手稿写无聊的评介文章。
  我保留了几篇自己写下的简评,作为那一时期的纪念物。下面是我原封不动摘抄下来的一部分内容:
  《高高的大叶藻》,作者:埃德蒙尼亚·克劳斯·比尔斯迪克。小说。
  新泽西州南部种满小红莓的沙丘上充斥着爱情与死亡。年轻的主人公威拉德·斯特劳萨威继承了一大笔财产——一大片即将收获的小红莓。他刚从普林斯顿大学毕业,疯狂地爱上了伊拉·布莱恩的女儿雷蒙娜。伊拉是左翼分子,也是小红莓收获季节的一个罢工领导人。这次罢工策划周密,但最终因布兰登——威拉德的阔爸爸而败露。一天早晨,有人在小红莓收割机里找到了伊拉面目全非、支离破碎的尸体。威拉德与雷蒙娜的关系因此长期紧张不和,最后几乎同归于尽。威拉德是一个像猫一般灵敏、并长着一颗普林斯顿式的聪慧大脑的年轻人。雷蒙娜则是一个“身段优雅苗条,却掩饰不住心底淫荡”的风流女子。
  就在我写下以上文字时,我仍然感到恶心。我敢说,这是妇道人家、或者说是低级动物“创作”的最糟糕的小说。建议马上退稿。
  噢,聪明、自负的年轻人!当我把这毫无用处、没有丝毫价值的文学垃圾扔掉时,仍压抑不住幸灾乐祸的心情。我觉得我在麦克格雷的肋骨上轻轻捅了一下,因为它是那么热衷于出版这样的“消遣”类书籍。这类书只适合《读者文摘》之类的刊物。我并不为自己的行为而担忧,虽然这可能会直接导致我被解雇。
  《水暖工的老婆》,作者:奥德丽·韦恩莱特·斯密勒。非小说。
  只看如此粗俗低级的书名,就知道它不适合登上麦克格雷的大雅之堂。正如书名所示,作者是一位已婚妇女。她嫁给一个水暖工,住在马萨诸塞州伍斯特市郊。作者急切地想向所有人炫耀她与一位脑外科大夫的婚外情。她费尽吃奶的力气想要营造一些罗曼蒂克的喜剧效果,结果却写得蹩脚乏味。她写道,水暖工的生活跟医生一样,没日没夜地被呼来唤去;工作的性质也跟医生差不多,总是与细菌打交道,带着难闻的味道回家。文章一开头便竭尽“幽默”,但因功力太差简直就是一推臭狗屎。看看这些小标题吧:“咚、咚、咚,马桶里的金发女郎”、“排污神经导管”、“冲刷岁月”、“棕色书房”等等。这部手稿寄到时半干半湿,皱皱巴巴。按照作者信中所说,它已在哈柏、西蒙…斯凯斯特、诺弗、兰登书屋、默洛、霍尔特、梅斯纳、威廉…斯隆、莱因哈特,以及另外七八家出版社作了一次“环球旅行”。作者还在这封信里表露出破釜沉舟之心。她说这份手稿是她一生心血的结晶,并且(我决不是在开玩笑)还隐约透露出自杀倾向。我非常讨厌与谁的死牵扯到一起,但这本书仍然是绝对不能出版的。退稿!(我为什么非得读这些臭狗屎一般的东西?)
  我的上司是这样一种人,他读我所有的评述文章,与我们的老板共同分享我的觉醒,以及这个庞大帝国里令人窒息的一切。要不是因为他,我不会写上面这些评述文章。他叫范内尔,爱尔兰人,总是睡眼惺松,但头脑睿智,屡遭挫折却还能自得其乐。他在麦克格雷已工作多年,在诸如《泡沫》、《橡皮》周刊、《修复术世界》、《杀虫剂》,以及《美国矿工》之类的刊物当编辑,直到五十五岁时,才被安排到这个不太重要的、“工业化程度”不那么高的部门来。他在这儿可以优哉游哉地坐在办公室里,嘴上叼着烟斗,读叶芝和杰拉德·曼利·霍普金斯。我常常想,他肯定是一边宽容地瞄几眼我那些刻薄的文字,一边在心里盘算着早点退休回老家去。我对麦克格雷的讥笑和评述的格调常常能逗乐他而不会惹恼他。范内尔早已习惯了死气沉沉的麦克格雷。他与公司所有的员工一样,就像被裹在一只巨大的蜂巢里,即使最有活力的人也早被叮得麻木不仁了。他知道,要我找到一本可以发表的手稿的可能性不到万分之一。我想,他会觉得我开的玩笑是无伤大雅的。我曾写过一篇较长的自己特别满意的评述文章(或许不是最长的),我想,它可能是我为数极少的里面含有怜悯之类的感情色彩的简评文章。
  《哈洛德·哈法戈传奇》,作者:冈德·费金。诗歌。
  冈德·费金有点像杜撰过许多劣质作品的作家取的那种怪笔名,但现在你会了解这的确是作者的真名。这有什么意义吗?因为这份手稿不是通过邮局,也不是通过代理商,而是直接由作者本人交到我手上的。一星期前,费金带着一包手稿和两个手提箱来到我的办公室,迈耶小姐说他想见编辑。他有六十岁左右,背有点驼,但很硬朗,中等个儿,因长年呆在户外而变得粗糙的脸上长着浓浓的灰色胡须,嘴唇线条很柔和,有一双我所见过的最忧郁惆怅的眼睛。他头戴一顶黑色皮帽,是帽沿前卷刚好扣住耳朵的那种,竖起的羊毛衣领很厚实可以挡住风寒。他的手非常大,关节又粗又红。他有点流鼻涕,显得十分疲惫。他对我说,他想留下一部手稿。我问他从哪里来,他说是北达科那一个叫龟湖的地方,他刚坐了三天四夜的汽车来到纽约。我问他是不是为了送手稿,他说是的。
  于是他主动说了起来。他说,麦克格雷是他拜访的第一家出版公司。我问他是怎么找到这儿来的,他回答说纯属巧合,麦克格雷并不是他想要造访的第一家出版公司。这让我有些吃惊,居然连费金这样孤陋寡闻的作者也没有把它列为首选公司。他告诉我说,长途汽车在明尼阿波利斯停留了几小时,于是他到电话公司去转了转,在那儿了解到曼哈顿的所有电话都刊登在一本黄册中。为了不盲目行事,他用铅笔把纽约所有的出版公司的名称地址都抄了下来。我想,他一定是按字母顺序开始抄的,从阿普尔顿公司一直到齐夫…戴维斯公司。但是,就在到纽约的那天早上,站在波特汽车站惟一的出站口,他抬头一看,祖母绿色的麦克格雷大厦耸立在半空中,上面是巨大的标志,于是他就上来了。
  这老家伙看上去已筋疲力尽、昏昏欲睡,还有些惶惑不安。他后来告诉我,他从未到过明尼阿波利斯以东的任何地方,我觉得我最该做的,就是把他带到楼下的咖啡厅。我们在咖啡厅坐下后,他开始讲述他的身世。他说,他的本名应该是“费京”,但后来不知怎么搞的,“G”在发音时被漏掉了。他是挪威移民的后裔,一直在龟湖边的农场里种麦子。二十多年前——他大约四十岁的时候,一家采矿公司在他的农场下面发现了巨大的煤矿矿藏。虽然他们并未马上开采,但与他签订了一个长期租约,足够他后半生享用了。他一直独身,生活一成不变,从未想过要关闭农场。而现在,他有了许多闲暇来开始那酝酿已久的“写作工程”,那便是以他的挪威祖先为主角的长篇史诗:哈洛德·哈法戈——一位生活在十三世纪的伯爵或王子什么的……听到这里,我的心都凉了,但仍一脸严肃地坐在那儿。他拍拍那个手稿包,说:“是的,先生,二十年的心血都在这儿了,都在这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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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紧接着,我对他的看法开始改变。别看他一副乡巴佬的样子,但知识渊博,思路十分清晰,好像还读了不少书,大部分是北欧的神话故事。虽然他最喜欢的作家是不太著名的西格丽特·安德赛特、康特·汉森,以及四平八稳的中西部地区的作家如哈姆林·加兰和威拉·卡瑟等等,但不管怎样,万一我发现了一位天才呢?毕竟,就连惠特曼这样的大诗人,当初不也是像小贩一样到处叫卖他的手稿吗?长谈之后(我已经开始叫他冈德),我告诉他我很高兴拜读他的大作,但我必须提醒他,麦克格雷在诗歌方面并不很在行,然后我们乘电梯回到楼上。当他道别时,我安慰他说,我理解他为这二十年的心血所承受的一切,我将认真阅读这部手稿,争取几天之内给他一个答复。这时,我发现他只打算带走一个箱子。看到我疑惑的目光,他笑了笑,把那深邃、忧郁和困惑的目光投向我,说:“噢,我想你能理解,留下的那只箱子里装着那部长诗的另一半。”
  我敢发誓说,这部手稿几乎是人类用手写下的最长的文学作品。我把它拿到邮寄室,让那个男孩秤了秤,一共三十五磅,用了七打哈默·邦德稿纸,共三千八百五十页打得密密麻麻的手稿。长诗使用的是一种特殊的英语,如果你不了解内情,可能会认为这不过是屈莱顿模仿斯宾塞的作品。可那确确实实是在寒冷的北达科那大平原的一间农舍里,用二十年的每一个日日夜夜写下来的。屋外,从萨斯卡切湾吹来的狂风肆虐着田里的麦苗。他一边梦想着他的古老的故国挪威,一边挥笔疾书。
  啊,伟大的酋长哈洛德,你为何如此悲伤!
  她在为你悲伤,而你又身在何方?
  我仿佛看见这位年事渐高的单身汉正在酷热难当的大草原,一边吹着电风扇,一边挥毫写完第四千节。
  唱吧,你们这些巨人,还有尼伯龙根但不要再唱哈罗德赞美她的曲调。
  请将你们的歌喉充满悲伤绝望:
  唱出最恶毒的诅咒!
  今天,死亡时刻已到!
  ——不,它早该来了!
  啊,多么悲伤的诗句!
  我嘴唇颤抖,视线模糊。我再也读不下去了。冈德·费金还在旅馆等我的回音(我让他住下来等我的决定,这是一个多么残酷的建议),而我却没有勇气拿起电话。终于,带着遗憾的甚至有些伤感的心情,我决定退稿。
  也许是我要求太高,也许是这些手稿的质量的确太糟,但不管是哪种情况,我都不记得我在麦克格雷的五个月里推荐过哪怕一篇作品,结果发生了一件颇有讽刺意味的事。在离开令人窒息的麦克格雷一年多以后,我退的一本书稿(至少我觉得非常糟糕)以芝加哥一家出版社的名义出版了。那几天,我常常想象范内尔或是公司其他上层人物的反应。我想我的退稿报告肯定在某位高级编辑的脑海里留下了印象,这位老前辈肯定会去翻那些档案资料。天知道他会带着怎样的烦躁与失落心情,重新翻看我那些自命不凡而又冷酷无情的杰作。
  所以,在历经几个月的痛苦之后,这样一本散文风格的手稿让我如沐春风。它不再使我头痛、恶心,值得给予一定的赞赏。乘独木舟漂流一定会吸引一部分读者。但我认为,手稿过于冗长和沉闷,像一次乏味的环太平洋航海旅行。如果对它作大量删节,也许可以刊登在《美国国家地理》之类的杂志上,或让某个大学出版社买下它,但它决不会是我们所需要的书。
  我就是这样处理那本了不起的现代冒险经典作品《孔提基》的。几个月后,看着这本书在畅销书排行榜上不可思议地数星期排名第一,我开始意识到我真的是有眼不识泰山。我想,如果麦克格雷给我的苦力费超出每小时九十美分的话,我对好书与臭钱之间的关系或许会更敏感一些。
  在这段时间,回“家”对我来说简直是一种灾难。我住在西十一大街一个叫大学生俱乐部的大楼里,那间陋室只有八英尺宽、十五英尺长。我一到纽约便被吸引到这儿,不仅是因为它的名字,还因为它一周十美元的低廉房租。当我看到这个名字时,涌上心头的是青年团般的同志之情,还有铺着绿色羊毛毯的客厅长桌,上面摆着《新共和》、《党员评论》之类的杂志。当然,这不过是我的想象。大学生俱乐部只在一座低廉的旅馆里占了一小块,门房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头,他穿一件女人长袍,无精打采地为客人送信件或买买酒什么的。与鲍韦利不同的是,这里有一个可以锁上的房门,多少有一点点私人空间。除此之外,它与任何一家低级旅馆并无两样。不过,它的位置很好,几乎可以算是别致。在四楼的背面,从我那间陋室里满是污垢的窗口望出去,西十二大街上一座房子的花园尽收眼底。这是一个令人陶醉、心生梦幻的花园。有时,我似乎看见了花园主人——那便是我,一个身着便装的年轻人,他即将成为纽约或哈伯人中冉冉升起的一颗新星。他那可爱、迷人、身材匀称、金发碧眼的妻子,常常穿着便装或睡衣在花园里跳来跳去,与一条长相滑稽但精心打扮的阿富汗狗嬉戏,或蜷曲着躺在吊床上。在那里,我与她疯狂做爱……
  然而,当这一切连同那座傲慢的小花园像符号一般消失之后,大学生俱乐部的破败简直令人难以忍受,而我更是贫困交加,异常孤独。这里的房客清一色是男人,年纪大多在中年以上,多是些流浪汉和穷愁潦倒的人,贫民窟便是他们的下一个去处。他们步履蹒跚,跌跌撞撞地在狭小拥挤、油漆斑驳的走廊中擦身而过,满身酒气,满脸无奈。经常坐在门厅里的不是那老门房,倒是一群卑躬屈膝的死气沉沉的书记员,一盏小灯在他们头上一闪一闪、忽明忽暗。他们不时乘着那部破旧的电梯,大声咳嗽着慢吞吞地爬上四楼。这个春天的每一个夜晚,我都像隐士一样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我只能这么做,因为我没钱去消遣,还因为我是个初来乍到的乡巴佬,害羞,还有些矜持,既无机会也无情绪去结识新朋友。我有生以来第一次发现,在经过多年的寄宿生活后,我是那么害怕孤独,像一个重刑犯害怕被突然扔进死寂的大牢。我觉得,我现在是靠慢慢消耗多余的脂肪来维持生命。春光明媚的五月黄昏,我呆在大学生俱乐部的小房间里,看着一只硕大的蟑螂从《约翰·多恩散文诗歌集》上爬过,我突然体会到什么孤独,它是那么冷酷、丑恶。
  因此,几个月来,我每晚的时间安排一成不变。五点钟离开麦克格雷大厦,在第八大街搭乘地铁来到乡村广场,在拐角处的一个熟食店买点东西。如果钱还够的话,就再买三罐莱因戈德啤酒,然后从那儿直接回到那间斗室,在凹凸不平的床垫上舒舒服服地躺下来。床单已经洗得发白,散发出一股肥皂味。我一边看书一边喝啤酒,直到喝完最后一罐,大约要花一个半小时或更久一些。在我那种年纪,如饥似渴的阅读一如幸福的婚姻成为排谴孤独的最佳方式。在那些夜晚,我只能靠这个打发时光。不过,我又是一个堕落的读者,对几乎所有刺激人的乃至能激发性欲的文字,都有一种饥不择食的喜好。我一点也没夸张。如果与那些承认他们年轻时有此同感的人交流,我想我不会因为这些想法而被别人瞧不起或不信任。我至今仍然记得,那时翻翻电话薄就能让我混上半个小时,我那玩意儿就这样看着那些名字产生轻微而明显的肿胀。
  不管怎样,我还是渴望阅读。《在火山下》,记得这是当时最吸引我的书。一直读到八九点钟时,我便出去吃饭。那叫什么饭呀!比克伏特餐厅的索尔兹伯里牛排,吃完后总要留下一滩牛油;有时是耐克煎蛋。有天晚上,我在煎蛋里发现了一根雏鸡的绒毛和还未孵化完整的鸡嘴,差点没把我恶心死。要不就到雅典饭店吃小羊肉。那小羊肉吃起来和老绵羊肉差不了多少,再加上一些有异味的土豆,肯定是从某个仓库偷来的滞销货。但我对纽约的餐厅一无所知,就像我对它的其他很多事情一样。很长时间以后,我才知道这城里“最好”的晚餐,就是白塔饭店的一块汉堡包和一块陷饼,那花不了一美元。
  回到斗室,我又抓起一本书一头扎进去,直到清晨来临。不过,我有几次不得不做一些乏味的“家庭作业”,给麦克格雷即将出版的书写些短评。事实上,我被雇用的主要原因,是给出版社一部已出版的大部头作品《克莱斯勒大厦的故事》写了一篇简介。那篇抒情而刚劲有力的文章给范内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而且他显然认为,我必定还能为其他即将出版的书写出同样精彩的短评来。我想,他对我最大的失望,就是我再也没能写出哪怕一篇这样的文章。我一点不了解范内尔,只是从表面上看,麦克格雷那种绝望与消耗融在一起的综合症早已融入他的身心。
  我不得不承认,我开始憎恨这种排字游戏一样的工作。我不是编辑,而是一个作家,一个像梅尔维尔、福楼拜、托尔斯泰还有菲茨杰拉德那样充满热情与渴望的作家。有多少个夜晚,他们单独或集体前来与我神会,呼唤我蕴藏于内心深处的作家职责。在扉页上写简介或短评,尤其是为那些带有铜臭味的商业书籍写赞美之辞,让我产生一种沉重的堕落感。下面是一篇我未能完成的短评:
  说到传奇的美国梦想,不能不说到金伯利…克拉克纸业大王。在威斯康星一个宁静的湖畔小镇尼纳,他单枪匹马地开始了他的创业之路。金伯利公司如今已是世界纸业几大巨擎之一,在十三个州和八个国家设有工厂,拥有众多的消费者。它的一大堆品牌——当然最著名的是“克利尼克斯”,早已家喻户晓,无人不知……
  像这样一段文字要耗掉我几个小时。是用“理所当然的克利尼克斯”还是用“不容置疑的克利尼克斯”?是“众多消费者”还是“许多消费者”?是“一大堆”还是“多如牛毛”?我心烦意乱地在这些枯燥乏味的文字里苦苦挣扎,轻轻念着那些毫无意义的文字,努力控制着自己不去手淫。不知为什么,这种时候我总会产生手淫的冲动。最后,我终于忍不住心中的怒火,一边对着那人造纤维板的隔断墙大叫“不!不”,一边扑向打字机,恶作剧般地打出一段另类却不无新颖的文字来:
  据统计,在冬季的一个月,如果全北美洲都用“克利尼克斯”手纸擦鼻涕的话,它可以铺满耶鲁体育馆,且厚达一英尺半……
  “柯特克斯”卫生纸在美国有惊人的使用量。据计算,如果把四天时间里使用它的阴部连接起来的话,可以从波士顿一直绵延到佛罗蒙特的白水河……
  第二天,一向和蔼可亲、宽容温和的范内尔也会对这篇文章惊讶不已。然后,他嘴里叼着耶罗…波利烟斗,脸上堆着善解人意的微笑,对我说:“这不是我们应该有的想法。”他会让我重写一篇。或许是因为还未在饭碗和爱好之间完全迷失,也可能是因为我身上还残留有一些长老会式的工作伦理道德,那天晚上,我便会倾尽热情和能力提笔重写。但几小时的挥汗如雨后,我仍然只能放弃,重新回到我的《熊瞎子》、《来自地下的记事》或是《比利·巴德笔记》中。要么就什么也不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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