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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之凤栖梧-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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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歇息一晚,明日启程。一些船工们纷纷带着盛水的皮囊去岛上寻找水源,剩下的升起了篝火,架好了铁锅,烧着开水。方勇则带着几个精装的汉子,手里拿着弓箭和猎刀前去寻找些野味回来。
熙凤则带着宝琴在树丛里玩耍,几只小松鼠见人过来匆忙甩动着大尾巴爬到了树叶茂密的地方隐藏起来,几只灰色的野兔也被惊起,飞快地跑的无影无踪。
不大一会儿,方勇一行人便乐呵呵地满载而归了,手里的猎物都是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兔子。熙凤见了,心里略有点不舒服,因为在前世的时候熙凤曾经养过一段时间的兔子,对这种毛茸茸温顺的小动物很是喜欢。自己在最孤独寂寞的时候,买回了一只刚刚断奶的小花兔,每天跟这种兔子朝夕相处,小兔对熙凤也非常依恋,通常在熙凤上网、学习的时候,它轻轻的跑过来依偎在熙凤的脚旁,时不时舔舐着熙凤的脚丫,痒痒的热乎乎的,让熙凤不禁笑出了声音,缓解了寂寞。
所以看着方勇杀了这么多兔子,熙凤的心里很不舒服,却也不能不让他们食用,毕竟不是所有人都和熙凤一样衣食不缺,那些船工们早就想弄些肉食来祭祭自己的五脏庙了。
突然熙凤发现这堆兔子很不同寻常,除了平常多见的野兔子,还有一些耷拉着耳朵的绒毛小兔,看起来跟自己前世社会中所卖的宠物兔——荷兰垂耳兔十分相像,这种兔子长的非常可爱,脖子一般程度上是看不到的,脑袋也圆的像个球,是一个非常标准的包子脸,而且这种兔子全身的毛发都很短,毛质虽有点粗,但却非常的茂密。
喜欢兔子的熙凤对这么兔子非常熟悉,她好奇地翻了翻这只垂耳兔的尸体,纳闷地想着,这种生活在荷兰的垂耳兔怎么会出现在这片海域中呢?
一旁的方勇正得意地炫耀着他猎到的一直硕大的兔子,那兔子毛非常的茂密,像是一直巨大的绒毛玩具,体长足有一米,估量那体重也得有个四五十斤,熙凤一眼看到那巨兔,顿时大吃一惊。
第十回 兔岛惊魂
这兔子浑身长满了白色的绒毛,将四肢与尾巴全部盖在浓厚的绒毛里,只有面部是没有毛的,毛长几寸;绒毛细软柔滑,耳朵则长有流苏,这种兔子正是著名的安哥拉巨兔,它们不会换毛,身上的绒毛会越长越长,所以堆在那里像一个巨大的毛球。
熙凤大吃一惊不是因为这种兔子的稀罕,而是因为这种兔子此时应该还不曾传到中国地域,据说安哥拉兔是源自土耳其的首都安哥拉,因有很多长毛的动物,如安哥拉猫也是来自那里,后来安哥拉兔被带到英国去培育,便发展成英种长毛兔了。如今这个不知名的小岛上,怎么会有这么多种来自世界各地的兔种呢,当真匪夷所思。
然而其他的人并没有多想,只是觉得这些兔子的肉质极其鲜美,扒皮收拾干净后便架到篝火上开始熏烤,细细地撒上些盐末,兔肉被烤的滋啦作响,香味扑鼻,所有人除了熙凤都吃的津津有味,只熙凤在一旁吃了些野果干粮,并没动那兔肉分毫。
是夜,海上升起一轮皎洁的明月,海水也在轻轻地拍打着小岛的岸边,大多数人已经钻进帐篷进入了梦乡,几个守夜的人扶着武器,偷偷地打着盹。熙凤晚上没吃兔肉,睡到半夜居然饿醒了,自己好笑地摇了摇头,起身准备寻些干粮充饥,却听外面传来了些不平常的声响。
那声响好似是什么东西在地底下刨动,跟熙凤在乡下时听见耗子的刨土声非常相像,熙凤不敢大意,打起了精神,钻出了帐篷,只见不远处的篝火忽明忽暗,没人照顾眼看就要熄灭了,几个守夜正打着香甜的瞌睡,对这动静恍若未闻。
熙凤大怒,这么一个不知名的小岛,白日倒无妨,只是夜里很多猛兽都会开始觅食,若是此时就埋伏在周围,想必自己一行人都会有危险,这几个花钱请来的壮汉居然敢偷偷带了酒水,吃了个大醉,在守夜的时候就这么堂而皇之地打盹,置自己的主子于不顾,是可忍孰不可忍。
正要上前喝醒那几个不争气的下人,便被另一个帐篷里出来的方勇拦住,“嘘”了一声,方轲手持一把剔骨钢刀,也支楞着耳朵在听动静。熙凤见之,心里不由大定,还是方大叔经验丰富,认真负责,看他们也是早有准备,提防着这岛上的夜间有事发生。
突然,眼前窜过一道白影,说时迟那时快,方轲一个箭步冲上去,手起刀落便有血花飞溅出来,提起来一看,原来是一只异常肥硕的兔子。几人的动静惊醒了那几个守夜的下人,见熙凤在那冷冷地盯着自己,吓出了一声冷汗,顿时醒了酒,感觉站起身来准备向熙凤赔罪。
为首一人叫钱四儿,长的虽膀大腰圆却生着一副细致心肠,见那少主子满脸冰霜,心里咯噔地响了一下,忙陪着笑脸,嘴里道:“少东家,都怪我们几个贪嘴,多吃了几口酒,寻思着这岛上也没什么危险,一个不小心便睡着了,您大人不记小人过,就饶了……”
只听一声惨叫,凄厉的声音划破了黑夜,所有人全被惊醒了过来,只见钱四儿被一个不知名的野兽狠狠扑倒,正好咬在了咽喉上。旁边几个守夜人哪见过这场景,吓的顿时呆住了,瞪大着眼睛,双腿战战。
“你们几个废物,还不护着自己?”熙凤气的怒喝,也从腰间取出了随身多年的长鞭,拉开架势,注意着周围的情况。
方轲冲着那野兽冲了过去,方勇则护在熙凤身边,熙凤摇头道:“我自有武艺在身,方大叔快去照看薛叔父一家吧!不要让他们离开帐篷,其他所有船工、家丁全都拿着武器,注意情况,不要混乱跑动。”
方勇见熙凤小小年纪,却临危不乱,指挥着众人纷纷安稳下来,面对突如其来的危机。遂心里暗自赞了一声,护在最小的宝琴身边。那宝琴还不知发生了何事,揉着一双困倦的大眼,迷迷瞪瞪地看向熙凤。
“少东家,你看!”方轲早已杀了那袭人的野兽,提了过来。熙凤倒无妨,反倒是旁人皆吓的吸了一口冷气,地上这只死去的野兽原来是一只巨型公兔,看身量足有一只狗的大小。三瓣嘴间还残留着刚才钱四儿的血迹,肚子上被方轲用钢刀捅了一个大窟窿,鲜血潺潺的往外流着。
熙凤一见,便知不妙,当下命令道:“所有人都马上随我上船,此处不宜久留。”几个下人听了还要去拆帐篷,被熙凤喝道:“什么时候了,不必要的东西都给我放下,柠檬,帮我照顾好薛婶婶和宝琴,余下的守夜和年轻船工都随我殿后。”
薛叔父他们虽满腹疑问,却无一人提出疑问,只听着熙凤的命令快速地往岸边行去。熙凤手上紧紧捏着长鞭,皱着一双眉头注视着这神秘莫测的黑夜。
窸窸窣窣的声音此起彼伏,随后是一道道快如闪电的影子向人群袭来,篝火刚刚被方勇填好了柴火,照的这里如白昼一般,那影子袭来便看的清清楚楚,都是一只只大如细犬的巨兔,瞪着通红的眼睛向人们袭来。
船工和下人们何时见过这样大的兔子,虽说兔子急了也咬人,但从没见过这么巨大的兔子主动攻击人类,一个个凶神恶煞,发出尖细的吱吱叫声。
熙凤知道此时的薛叔父一行人还没安全撤离,自己也只能带人在这抵挡上一会儿,为他们赢得逃生的时机,遂命令方轲等人向着兔群放箭。熙凤自己虽喜欢兔子,但也不喜欢这种嗜血的仿佛丧失了理智的巨兔,所以下令射杀它们并没有产生半点犹豫,毕竟人命才是最重要的。
箭雨过后,前方已横倒了一片兔子的尸体,然而这岛上的兔子仿佛不计其数,后面扑上来的兔子仍是层出不穷。手下的人们渐渐已经被恐惧充满了头脑,慢慢地往后退着,几个胆子小的已经吓的叫出了声音。
第十一回 兔王
“不要慌,若有敢先于主子逃跑的,一律给我留在这岛上,不许上船。”熙凤早知人性的弱点,若是不让他们置之死地而后生,他们对未知事物的恐惧早已战胜了他们的奴性,所以不顾自己这个主子便想先逃跑,如今自己下令若敢逃跑便把他丢在这岛上等死,这种威慑要更可怕的多。
“少东家,这兔群暴乱必然有兔王指挥,不然不会这么层出不穷的出来捣乱,若是能先杀死那个首领,想必我们能顺利逃生。”方轲的箭法高超,每一箭都能射死一只疯狂的兔子。再加上他本来就喜欢打猎,这些野兽方面的事情也是颇为了解。
熙凤听他一说,也自是了解了他的意思,但现在正是午夜,自己这群人光凭着篝火的亮光在勉强支撑着,要想找到那个兔王,真是难上加难。
“少爷,你要的东西拿来了!”身后是气喘吁吁的柠檬。刚才熙凤发现有兔子袭人后,便命令柠檬带着几个人回船取了一物,以防万一。柠檬也不赖,对着眼前这些疯狂嗜血的兔子,虽也害怕但还是迅速地取回了东西,送到熙凤身边,可见她是一个真正忠心护主的丫头。
熙凤一见此物,心中大喜。将那乘物的盒子打开,取出里面层层包裹的事物,正是一包黑色的火药筒,捻成一个个卷子乘在盒子里,算是熙凤用来防身的最大武器了。方轲一听这是火药,也是大喜,连忙将火药筒绑在了羽箭上,点燃了引线,向那兔子不断涌出的地方射出一箭。
随着巨大的爆炸声和滚滚的浓烟,兔子们的攻击慢了下来,许多兔子被炸的尸骨无存,更多的是被这炸雷似的声音吓的团团转,完全没了章法。
趁着这个时机,熙凤带着众人迅速撤退,却听后面响起了一声尖利的鸣叫声,所有的兔子又都像回过了神一样,又吱吱叫着冲了过来。方轲那准分寸,将剩下的几只火药又在关键时刻送了出去,为众人赢得了逃生的时间。
熙凤等人终于乘上了小船,渐渐离开了这个恐怖的岛屿,身后依然还有兔子不顾死活地冲进海水中,扑腾着沉入了水中。
“少东家,你快看,那,那好像是个人……”
只见那岛岸上站着一个高大的身影,浑身雪白,瞪着一双通红的眼珠子,死死盯着逃走的众人。原来,那“兔王”竟然是一个人类,一个通晓兔子语言的人类,熙凤与那兔王遥遥相望,心中更是感慨颇深。
可能那些兔子都是这个人一手操控的,不知学了什么古怪法术,不仅将兔子养的如此肥硕,而且全部听命于他,受他调遣,方勇等人不过是捉了几只兔子为食,他便在夜里带着兔子前来复仇,他这样的做法连熙凤也无法说出对错来,只是一个劲儿地叹着气。
不过从此以后,包括宝琴在内的薛家人都会兔子敬而远之,家里没一件兔子的衣服饰品,连兔子肉也不再敢吃了,他们都留下了深深的心理阴影,此是后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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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远在姑苏的林妹妹唯一的父亲又病逝了,黛玉紧紧握着自己父亲枯瘦的双手,痛不欲生。
“姑娘,节哀啊!”白鹭和青鹦也在一旁陪着掉眼泪,这个林姑娘可真是太命苦了,失了母亲不久,居然连唯一的父亲也去了,身边也没个骨肉血亲,从此就是孤零零的一个人了。
此时的贾琏倒是很兴奋,一到林家他就知道,这个林如海家可不是一般的富贵,光那宅院和摆设虽没有贾府的名贵,却都是些旧年的遗物,连字画都是一些名家亲笔题写的,估量来看,个个值个千八百的银子,更别说那库房里堆积如山的珍宝器物,贾琏想着黛玉不过是个女孩子,懂得什么,自己这一次可要狠狠地捞上一笔了。
此次林如海病种接黛玉回来安排后事,当然主要是安排遗产。林如海的本意是不想让林黛玉再到贾府,毕竟是外亲,而林家虽无嫡传后支,但还有几门堂族,留在家中自然比流落在外好,遗产自然是留给本家子弟,然后将林黛玉托孤给堂族兄弟。
如果是这样,也就没有后来的事了。贾琏传达了贾母的旨意:带回林黛玉。这让林如海很是为难,贾家的势力很大,而贾母更是说一不二,面子上的好意更是难以推辞。于是,林如海作出了一个艰难的决定:将财产一分为二,一部分给了本族子弟,留一条后路,以备黛玉将来万一;另一部分作为林黛玉的嫁妆让贾琏带回贾府保管。
这正合贾琏的意图,当初贾母让贾琏送黛玉的时候,贾琏和王妩瑶觊觎这份财产已久,而贾母也不可能想不到这份财产,但不好意思抢女婿的财产,更不好意思让贾琏抢,她只有采取让黛玉回来的办法逼迫林如海将财产乖乖地送来。
贾琏打发昭儿从苏州回来报信请安,顺便带几件大毛衣服去。但这报信请安带衣服俱是托词,贾琏是让心腹回来与王妩瑶通信儿:林家的财产不计其数,你我可吞下多少?”
王妩瑶可是个爱银子的,再加上最近几年管理家中事务,自己也赔进去了不少嫁妆,免不得要从这份遗产中分得最大一杯羹了,遂示意贾琏多多益善。
白鹭与青鹦早就听了熙凤的嘱咐,要多多照看着林姑娘,见那贾琏每天乐乐呵呵的模样,心里早就猜着他不怀好意,又见自家姑娘每日里只是哭哭啼啼的,根本不管任何庶务,想着那嫁妆一事她根本就没放在心上,身为丫鬟也不好在这时提醒姑娘,只得偷偷把林老爷的书信寄回了金陵王家,里面细细写着的便是这遗产的分割,后面林林总总写着的都是黛玉的嫁妆单子,这也是林如海最后为女儿留下的保障,才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不知道众位书友小时候是否看过一个儿童电影《疯狂的兔子》,那是我记忆中最黑暗最恐怖的儿童片了,所以由此有感,写下了熙凤这一段经历,希望亲们能够喜欢。)
第十二回 元春封妃
一日正是贾政的生辰,宁荣二处人丁都齐集庆贺,闹热非常。忽有门吏忙忙进来,至席前报说:“有六宫都太监夏老爷来降旨。”唬的贾赦贾政等一干人不知是何消息,忙止了戏文,撤去酒席,摆了香案,启中门跪接。早见六宫都太监夏守忠乘马而至,前后左右又有许多内监跟从。那夏守忠也并不曾负诏捧敕,至檐前下马,满面笑容,走至厅上,南面而立,口内说:“特旨:立刻宣贾政入朝,在临敬殿陛见。”说毕,也不及吃茶,便乘马去了。贾赦等不知是何兆头。只得急忙更衣入朝。
贾母等合家人等心中皆惶惶不定,不住的使人飞马来往报信。有两个时辰工夫,忽见赖大等三四个管家喘吁吁跑进仪门报喜,又说“奉老爷命,速请老太太带领太太等进朝谢恩”等语。那时贾母正心神不定,在大堂廊下伫立,那邢夫人,王夫人,尤氏,李纨,凤姐,迎春姊妹以及薛姨妈等皆在一处,听如此信至,贾母便唤进赖大来细问端的。赖大禀道:“小的们只在临敬门外伺候,里头的信息一概不能得知。后来还是夏太监出来道喜,说咱们家大小姐晋封为凤藻宫尚书,加封贤德妃。后来老爷出来亦如此吩咐小的。如今老爷又往东宫去了,速请老太太领着太太们去谢恩。”贾母等听了方心神安定,不免又都洋洋喜气盈腮。于是都按品大妆起来。贾母带领邢夫人,王夫人,尤氏,一共四乘大轿入朝。贾赦,贾珍亦换了朝服,带领贾蓉,贾蔷奉侍贾母大轿前往。于是宁荣两处上下里外,莫不欣然踊跃,个个面上皆有得意之状,言笑鼎沸不绝。
宝玉因近日秦钟病种,自己便闷闷不乐,听得喜贾琏与黛玉回来,先遣人来报信,明日就可到家,宝玉听了,方略有些喜意。细问原由,方知贾雨村亦进京陛见,皆由王子腾累上保本,此来后补京缺,与贾琏是同宗弟兄,又与黛玉有师从之谊,故同路作伴而来。林如海已葬入祖坟了,诸事停妥,贾琏方进京的。本该出月到家,因闻得元春喜信,遂昼夜兼程而进,一路俱各平安。宝玉只问得黛玉“平安”二字,余者也就不在意了。
好容易盼至明日午错,果报:“琏二爷和林姑娘进府了。”见面时彼此悲喜交接,未免又大哭一阵,后又致喜庆之词。宝玉心中品度黛玉,越发出落的超逸了。黛玉此次听了白鹭等人的劝告,除了带了许多书籍来,忙着打扫卧室,安插器具,又将些珍贵的纸笔等物分送宝钗,迎春,宝玉等人,又给每一房的大小主子们都送上些苏州的土特产,连些得脸的大丫头、婆子们都得了些赏赐,自是口中称赞黛玉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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熙凤此时马上就要到真真国了,这里的世界跟现世的有很大不同,这个曹公口中的真真国根据熙凤自己的判断,应该是今日的菲律宾和印尼附近,这里可能是被荷兰的殖民者占领了,然后由荷兰等西方人统治着往来贸易,所以那个莉莉丝小公主想必也是个来自欧洲的贵族。
这真真国附近多是小岛,而且通商口岸也多,方勇指挥着海船在最大也是最靠近首都的港口抛下了船锚,对熙凤说道:“这里就是真真国最大的港口,名字叫西斯蓝卡,距离他们的都城莫代尔不过一天的车程,我们可以在这里买到很多珠宝和洋布,卖掉我们国家的茶叶盒瓷器,他们都很喜欢和我们国人做生意的。”
熙凤笑了笑,中国自古便是世界的经济中心,那精美的丝绸和沁香的茶叶,还有充满高等艺术气息的瓷器,哪一件在外国不是人人追捧的好东西,只要经商的人能吃的了这羁旅之苦,还能不赚钱么?
街上金发碧眼的洋人们看到来了这么多黑发黑眼睛的中国人,为首的还是一个极其俊美的少年,纷纷停住脚步看呆了眼睛。今日的熙凤着实打扮了一番,头上戴着个束发银冠,镶着一颗硕大的明珠,额上勒着双凤朝阳抹额,穿着白蟒箭袖,围着攒珠银带,面若春花,目如点漆,身后跟着个白白净净的小厮,陪着几个膀大腰圆的活计,手里还摇着一把折扇。熙凤此时想着,若是不去**个把良家妇女,都对不起自己这身打扮了。
突然从街角跑出一团脏兮兮的东西,冲着街上的鱼摊便扑了上去,那鱼老板眼疾手快一扫帚便把它扫了出去,只听得一声凄惨的“喵呜”声,那小东西在地上连连打了好几个滚儿。
原来是一只小猫咪。熙凤阻止了鱼老板继续抽打那小猫,让柠檬取出些肉脯来送到那小猫的面前,小猫嗅到了肉味,开心地喵呼了一声,扑上去一阵狼吞虎咽。
小猫吃完了肉脯意犹未尽地舔了舔爪子,对着熙凤感激地喵呼叫着。“哎呦,这还是只鸳鸯眼的小波斯猫呢!”熙凤惊呼道,不顾小猫脏兮兮的毛,把它抱了起来,仔细地看着。
波斯猫自古就是猫中贵族。性情温文尔雅,聪明敏捷,善解人意,少动好静,叫声尖细柔美,爱撒娇,性格中性,举止风度翩翩,天生一副娇生惯养之态,给人一种华丽高贵的感觉。历来深受世界各地爱猫人士的宠爱,是长毛猫的代表。
而这只小波斯猫长着一双水蓝和金色的眸子,正聚精会神地盯着熙凤看着,时而奶声奶气地喵呼一声,差点把旁边的柠檬心都融化了。这么可爱的纯种小波斯猫,可不是一般家庭能养的起的,一般都是贵族家庭才能养上一两只,如今自己手里的这只小奶猫看起来不过是刚刚断奶的样子,到底是谁把它遗弃在大街上的呢?
如果它没有主人的话,熙凤是不介意把它带回船上,做自己旅途中的玩伴儿,想必宝琴见了这小家伙一样会很开心的。
第十三回 波斯猫
熙凤带回了小猫,并给它洗了个澡,洗去了泥水污物的小波斯猫有着一身雪白的茸毛,小而圆的耳朵轻轻地竖起,对着熙凤和宝琴摇着蓬松的大尾巴,宝琴忍不住上前抚摸着它的茸毛,问道:“凤姐姐,你在哪里买到的小猫咪啊,真是太可爱了!”
熙凤笑道:“我可是个福星,出去便能捡到好东西,这小东西就是我从垃圾堆旁捡回来的。”小猫仿佛听明白了熙凤的话,连连应了两声“喵呼”,一双鸳鸯眼亮晶晶地盯着熙凤看,尾巴张着两只小爪就要往熙凤的身上跳。
熙凤赶紧按住了小猫,对宝琴说:“宝琴,你跟这小猫玩吧,我和薛叔父要下去选些好货物,不能陪你了。”宝琴有了小猫,哪里还顾得上熙凤,连连点头应着。
耽搁了半天时间,熙凤也急着出去看看这里的行情,便起身下了船。方勇等人早已前去打探了一番,一个胖乎乎的洋老板,脸上挂着两撇小胡子,笑呵呵地迎了出来。方勇介绍道:“这位是莫尔最大的茶叶收购商名叫汤姆,他对咱们中土来的茶叶特别喜爱,最好龙井,刚刚我送了些咱们的上好龙井给他尝了尝,这不他就乐颠颠地亲自出来验货了。”
那汤姆老板眯缝着眼睛,打量着眼前这个富贵的中国小公子,见其不仅衣着华丽,且相貌俊秀,又想到刚才尝到的上好龙井的香醇,不禁态度更加恭敬,拉住那方勇絮絮叨叨说个没完,小眼睛还一直瞟着熙凤,生怕她不在这里做生意。
这汤姆老板是方勇原来船队商人的主客,虽为人有点贪财,但却是一个做生意十分公道的人,其他的收购商要么没有他收购的多,要么给不起他的价钱,所以只要来往于此的中国商人多半会把茶叶卖给他。熙凤问了价钱,也很是满意,这次海上经商,熙凤怕茶叶受潮,所以带的多半是普通茶叶,上等的碧螺春、大红袍等茶叶只带了很少一部分,所以在汤姆这里只出手了普通茶叶,那些上等茶叶还要待价而沽。
方勇得知了熙凤的意思,转述给了那汤姆老板,他一听只能收购普通茶叶,脸上顿时没了许多笑容,随后马上恢复过来,毕竟中国的普通茶叶在这也能卖出好价钱,人家不卖上等的自己也不能强求,但还是不死心地围着方勇转,比比划划地说明自己能出的起很高的价钱。
熙凤急着去看这里的布匹,拱了拱手便转身离去,那老板急的晃动着两腿粗腿在后面跟着,一不小心撞到了一个身披铠甲的士兵,那士兵没个好气儿,正要捉住汤姆的领子揍上一拳,却发现这人是赫赫有名的“死盯钱”汤姆,遂放下了汤姆的领子,不高兴地说道:“你这大老板,不好好在店里做生意,跑街上来横冲直撞干什么?”
汤姆急的什么似的,又碰见了熟人,只略客套了下,便追上前去。那士兵摇了摇头,继续在街上巡查着什么。
熙凤见那汤姆不死心地追了上来,满头黑线,方勇正要阻止,却发现后面一阵骚乱。刚才那个士兵正紧紧追着一只可怜的流浪猫,那猫慌不择路撞翻了不少摊子,抓破了不少人的皮肤,吓的“喵喵”直叫。那士兵也没好哪去,穿着铠甲不方便奔跑,撞翻的摊子和行人更多,惹来一阵怒骂和一堆烂菜叶子的招呼。
好不容易捉到了那猫,按住了身子仔细地看着眼睛,这才骂了一声,将猫狠狠撇了出去。熙凤看的好奇,问旁边的方勇道:“方大叔,那士兵没事捉猫干什么?捉完看看又放了,这是什么游戏吗?”
方勇摸着胡子笑道:“什么游戏,刚才我在汤姆那打听茶叶价钱,就看见一群士兵着急忙慌地不知寻找着什么,汤姆说是小公主的宠物猫咪丢了,这不,派出了不少的士兵出来给她找哪!”
熙凤一听,便想到了自己抱回船上的鸳鸯眼的小波斯猫,这种纯种的波斯猫咪极其珍贵,很有可能那只就是公主丢失的,如果熙凤将这猫咪送还给公主,自己在这真真国的经商活动岂不是更加便利?
熙凤与身边的柠檬暗语一阵,又让方勇带着几个伙计回去取货,自己则左转右转甩掉了那个烦人的汤姆老板,站在一个小巷子里这才舒了一口气,看来这个洋老头不是一般的黏人啊,但也能理解,商人本色么,自己若遇到了特别想买的东西,也是不惜使用三寸不烂之舌和一些厚脸皮的。
不大一会儿,柠檬就抱着一个小篮子匆匆忙忙地赶来了,掀开盖帘一看里面正睡着那只可爱的小波斯猫,熙凤忍不住用手捅了捅它的耳朵,小猫不耐烦地抖了抖耳朵,喵呼了一声,仿佛在告诉熙凤不要打扰它的好梦。
捧着这个珍贵的小篮子,熙凤带着柠檬来到了王宫的大门前,两个高大的侍卫正全副武装挺直地站立在大门口,见有人来“咣”的一声,两人的长斧相击,交叉挡住了来人的去路。
嘴里瓮声瓮气地不知嚷着什么,柠檬听的一头雾水,然而精通英语的熙凤早就听明白了,人家是在问你是何人,来此贵干?
熙凤也不答话,只是掀开了手中的篮子,这回轮到这两个人高马大的侍卫瞪大眼睛了,篮子里那一团绒毛不是公主丢失的小猫还是哪个。为了这个小家伙,公主已经把王宫闹了个天翻地覆了,但这么小的一只猫咪派出去那么多侍卫,却谁也不曾找到,如今倒是让一个外国人给送了回来。
两个侍卫也是喜出望外,一个留守,另一个赶紧跑进王宫去报告。不大一会儿,就出来个内侍模样的人出来,笑着让熙凤二人进去面见公主。
熙凤正有此意,若是这儿的人光带了猫咪进去,而不搭理自己与柠檬,那熙凤可能说什么也不会把猫咪交给他们,若是问起来,熙凤就推说自己听不懂他们说什么。不过这些人倒真挺识趣,看来是那公主找到了猫咪十分高兴,也准备谢谢自己把它送回来。
第十四回 黛丽丝公主
华美的宫殿,漫长的走廊铺着羊毛红毯,身边的女仆衣着精致整洁,笑容可掬地将熙凤二人引入了三楼的一间会客厅。刚刚叩门,一个风一样的女子便奔了出来,后来两个娇俏的女仆着急地喊着:“公主,公主,您的腰带!”
只见迎头撞出来的公主一头灿烂的金色卷发,头上戴着一只淡粉色的蝴蝶结,身上穿着宫廷鲸骨群,纤细的小腰仿佛不盈一握,胸部却被这身衣裙托的高高的,全身体现了女性最柔美的“S”弧度;柔美的小鹅蛋脸上略有几个雀斑,不同于西方人的高挺鼻子,她的脸上长着的是一只小巧可爱的小翘鼻,大大的蓝眼睛水汪汪的,嘟着一张小嘴巴,直奔着熙凤手里的篮子扑来。
这个小公主看起来不过十四五岁,天真可爱真是萌到了极点,简直像一个大版的洋娃娃,熙凤心里真是对这种萌物最没抵抗力了,见那小公主急着见丢失的宠物,连忙掀开盖帘,将小波斯猫抱了出来。
小猫刚刚睡醒,一副迷迷瞪瞪的模样,窝在小公主的怀里嗅到了自己熟悉的小主人的味道,满足地喵呜叫了一声,拱了拱身子又睡了过去。小公主又是开心又是喜欢,嘴里连连轻声叹着:“哎呀,我的小茉莉,感谢上帝,你总算回来了!”
屋子内又传来了好几声的喵呜声,熙凤偷眼一看,乖乖,屋子里还有一只遍体雪白的大猫,身后还领着一群跌跌撞撞的小猫咪,大小跟小公主怀里的茉莉差不多大小,毛发颜色越略有不同,一只最淘气的小猫浑身雪白,唯独四只爪子是乌黑的,好似踩着双小黑靴,瞪着同样的鸳鸯眼气势汹汹地巴拉着小公主的裙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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