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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上你的白骨--玩转鬼吹灯-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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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天峰偏偏就听到了丹丹的废话,当场就瞪着双眼睛激动万分,估计他也满难过的,打架输给两动物也就罢了,这喝酒也让一个小姑娘看轻,还怎么往下混啊?
“收拾它,就你?还千杯不醉?吹什么大气,就是本姑娘我也能把你轻松摆平!”
“什么?你?”林天峰那个气啊,鼻子都似乎歪掉了,“好,我就和你斗,看你怎么把我摆平!”
“斗就斗,谁怕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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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得热闹,丹丹当然不肯示弱,提起酒壶就给自己倒了一碗酒,端起来小小的抿了一口然后往桌子上一放:“看清楚,这酒是我刚刚倒出来的,我尝了一口,要是你敢把它喝下去,我就乖乖的认输!”
“你!”林天峰的鼻子气得更歪了,“别说一碗,就是十碗我也不怕!”
端起碗咕嘟咕嘟的一饮而尽,林天峰满不在乎地把酒碗往桌子上重重一放,意兴飞扬的道:“再来,满上!”
“好气概!”丹丹翘了翘大拇指,然后不客气地把拇指倒转朝下,“你的胆子不小呵,云南边界一带的女子倒酒都敢喝,这可是‘红唇女儿红’,绝对正宗的闻香一杯倒,没事吧你?”
“云南……蛊虫?!”林天峰骇然变色,“你……咕咚!”
“你”后面的指责被一声闷响代替,拍案而起的林天峰突然消失,却是到了桌子底下扮死猪,才一眨眼的功夫,他居然就睡着了。
正文 第五十章 魔咒
(更新时间:2007…7…4 23:45:00  本章字数:2861)
云南在古时候又叫做滇南,是有名的少数民族聚居之地,有着很多不可思议的神秘法门,其中虫术、蛊毒、降头并称为滇南三大邪法,别说民间传说,就是影响力颇大的正统武侠小说也常有提及。
远的不说,金庸金大侠的《笑傲江湖》《碧血剑》里面就屡次提到五毒教这个让江湖中人谈虎色变的门派,那就是驱虫下蛊的帮派化,也许就是三大邪法纵横天下繁荣昌盛的时代。
到了后来,邪法邪教遭到官方和正派名士的围剿打击,渐渐的销声匿迹,到了现在,虫术早就失传,降头外出发展到了南洋,蛊毒也渐渐式微,不过在云南苗族中还有人会用,虽然只剩下些小法小门,却也更为神秘诡异。
“苗女多情”这传说一般都是和蛊毒联系起来的,据说蛊毒由美丽妖娆的苗女施展出来无形无影,简直就是“防不胜防”这个词儿的现场演绎。
毫无疑问,现在的林天峰就成了传闻中的受害者。
“早说了,就你这臭级别,我一个人一碗酒就轻松摆平!哼,跟我斗,还差得远呢,差了十万八千里还要多!”
丹丹是得意洋洋,明珠看她的眼神满是敬畏,胖子却是有些疑惑的探了探林天峰的鼻息,小狐则是两眼放光的盯紧了丹丹,就像看一个世外高人那样满脸崇拜。
“哇噻,不是吧丹丹,你这么厉害,真的会下蛊?好像你不是苗女耶,教我两招好不好?对了,你还会些什么?能不能驱使毒虫?就像欧阳峰那样赶着毒蛇漫山遍野的跑或者像小龙女那样召唤玉蜂天上地下的飞?”
“你白痴啊这个也相信?这是把戏,糊弄人的把戏懂不懂?要是真的会下蛊,我早就把苦叔叔给拿下了!”
丹丹得意洋洋而又满是不屑的看着小狐,满不在乎的说出了大实话,苦哥不动声色的吃他的米海椒,我却是有些忍不住好笑。
还真是个敢爱敢恨的小小陆无双啊,说话都百无禁忌的,要是耍把戏的都她那个德行一点儿也不懂故作玄虚,只怕早就饿死了。
“糊弄人的把戏?别骗我了丹丹,咱们是好朋友还同病相怜不是么,给我说实话再教我两招好不好……呃,莫非你是古滇国信奉邪神的献王传人,专门捉活人来祭炼毒虫的那种?哎,就算是要拿我们去喂虫,也得让我们死个明白不是?”
“哇哈哈哈,早猜到你会想到《鬼吹灯》里面的献王墓去,果然不出山人所料!”丹丹得意的仰天大笑三声,然后小脸一沉没好气地斜睨着小狐,“问题是你看我这么天真美丽可爱三合一的青春少女可能是那种养虫下毒的女巫么?”
小狐上上下下的打量了丹丹一阵,点头道:“像,非常的像,小说里那些玩毒的高手都是你这样,外貌看起来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下起毒来却是心狠手辣六亲不认,《天龙八部》里的阿紫就是最好的例子!”
“跟你说话简直是对牛弹琴!”丹丹气得不轻,“要是再破坏我的形象,当心我真的拿你去喂虫!”
小狐当然是没什么害怕的样子,明珠却不由自主地往后面缩了一缩,看来我们一家子在老百姓心里还真没有什么好印象啊。
“好丹丹,别生气了,教人家两招嘛……大不了晚上姐姐传你几招万人迷的必杀技,保证让你心想事成迷得某人神魂颠倒!”
小狐真的是对丹丹所说的“红唇女儿红”有兴趣,媚眼如丝笑颜如花的就腻上了丹丹,这么一放嗲不要紧,几个人都看直了眼睛面红耳赤,就连苦哥都不由得瞄了两眼。
“别别别,你给我坐好,不要乱摸啦……我告诉你还不行……你搞错对象了,朝哪儿放电呢?”
丹丹手忙脚乱的把小狐玩胖子怀里一推,一张脸红得跟苹果一样,连呼吸都浊重了许多,看来小狐男女通杀的天生妖媚还真不是假的。
“说嘛,人家都等不及了!”小狐被胖子同样手忙脚乱的推回座位,嘟着诱惑之极的红唇很是不满,“你下的到底是虫是蛊还是降头?”
“不是虫也不是蛊更不是降头,我根本就没有动手脚。”丹丹很自然的摊了摊手,“那碗酒就是一碗酒,没有任何特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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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小狐眨巴着眼睛一脸狐疑,“要糊弄人也要找个好听点的理由好不好,这样应付敷衍很伤人家自尊的!”
丹丹并没有糊弄人,她说的就是实话,酒里没有下药,让林天峰醉倒的只是他自己。
换句话说,他被催眠了,下意识的接受了丹丹的强烈暗示,认为被丹丹抿过一口的酒里下了“红唇女儿红”,能够让人“闻香一杯倒”,自然就醉倒了。
本来林天峰败给两只动物,心里已经留下了阴影,丹丹又算那两只动物的主人之一,潜意识中林天峰就觉得她应该比那两只怪兽更加神秘更加诡异,会下蛊应该不会离谱到哪儿去。
《鬼吹灯》里有一段云南之行,那就和小狐所说“古滇国信奉邪神的献王”有关,据上面的描述,虫术、蛊毒、降头这三大邪法不乏传人,而且着实匪夷所思让人防不胜防。
丹丹已经从林天峰的兵器知道他和摸金校尉有关,加上他喜欢的小狐是个灯丝,自然不难断定他也看过被奉为盗墓经典的《鬼吹灯》,起码,他对云南的蛊虫不会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在传闻中,苗女下蛊可以不动声色伤人于无形,丹丹和那碗酒有实质性接触,下蛊的可能性当然更高,再捏造出一个闻香一杯倒的“红唇女儿红”并点明这里是云南的地盘,由不得有了心理阴影的林天峰不相信自己着了道儿。
既然他相信,那就是接受了丹丹地暗示进入了催眠状态,所以自称千杯不醉的他一杯就倒了。
“事情就这么简单,我的酒没有下药,可是我说的话就是魔力无限的魔咒,由不得他不倒。”
听完丹丹的解释,我才知道原来《鬼吹灯》里也有提到云南蛊毒的厉害,就算林天峰身为摸金校尉明白其中的水分也不可能不受潜移默化的影响,何况苦哥地药酒里泡有闹羊花,具有一定致幻止痛的药效,他先前就喝了那么多下去,积少成多加上暗示的引导,不进入催眠状态都难。
“就这么简单?”小狐一脸的难以置信,“就因为他相信了你的话所以他就醉倒了?也太荒唐了吧?”
“一点也不荒唐,亏你还是一身马小玲地装扮,《我和僵尸有个约会》第三部没看过吗?‘相信就可以,不相信就不可以’,那就是魔咒的根源所在,就是真正的魔咒!”
“相信就可以,不相信就不可以”,那得确是僵尸第三部《永恒国度》里魔咒一般的信念,说这句话的人是驱魔天师马小玲的父亲,就凭这么一个信念,他能二十多年不眠不休,能从冥界把亡魂唤回人间,所创造的奇迹简直就是活生生的传说。
其实,他那同样是一种强烈的暗示,一种自我催眠的手段。
“只要相信,奇迹就能诞生,神话鬼话也就有了根源,很多事情不在于真假,只在于你相信与否。比如说,如果一个人不相信自己已经死亡,那他就会滞留人间,成为一个飘来荡去的亡魂——鬼,就是这么出现的,可是对不相信的人来说,它根本就是不存在的东西,完全可以忽视。”
突然插话的是苦哥,他不再吃米海椒,只是闲闲的用牙签在剔牙缝,目光却是怔怔的落在桌子上,似乎透过桌子看着下面酣睡的林天峰。
“这小子很是合作,看来他老子得到的教训全传给了他……”
正文 第五十一章 大八卦
(更新时间:2007…7…6 0:19:00  本章字数:3001)
“什么,你叫我跟你们去盗墓?”
林天峰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上午了,小狐已经在苦哥那儿得到明确答复,她的小林子就是要等的“很重要的人”,只要他答应同行,随时都可以去公子墓。
很自然的,小狐找上了饱受打击的林天峰,直截了当的说明要他一起去公子墓,结果林天峰就很不给面子的大叫起来,就跟卫道士遇上妖魔鬼怪似的。
“叫什么叫,什么盗墓,不懂就不要乱说,那叫倒斗摸金!”小狐不客气地吼了回去,“再说了,那个墓早就空了,还是衣衣家的老祖坟来着,我们只是去见识见识,是地下旅游,是灵异探险,你的明白?”
“明白,还不就是披着探险的外衣去盗墓?”林天峰的声音低下来,却还是不依不饶的咕哝着,“我才不去,我是考古专家,最恨这种非法入侵的盗墓行为!”
“切,神气什么啊,看你那些家当,不就是个摸金校尉?还非法入侵,真把自己当正派人士了?”
丹丹在一边不屑一顾的嗤之以鼻,林天峰一下子涨红了脸,怒道:“摸金校尉又怎么着,家有家法,门有门规,摸金校尉行事一向留有后路,从来不往绝处做,精悍手艺只为衣食谋,哪里不是正派人士?”
“吹吧,你就使劲的吹吧,别以为《鬼吹灯》我没有看过,虽然是盗帖来着还是看了个完整,上面的确是那么美化的,可惜哪,鬼话连篇,纯属放屁!”
《鬼吹灯》在起点中文网有很大一部分的vip章节,那是需要充值付钱才能看到的,我连前面的公众章节都没有看完,后面的自然更不用说,丹丹却是在我去接小狐那天就和苦哥在网上折腾了好久,别说公众章节,就是后面的付费章节也在一个专门制作盗帖的网站看了个干干净净,自然算是有了发言权。
据《鬼吹灯》上面所讲,倒斗盗墓的门派就是四大分支,分别是摸金门的摸金校尉,搬山门的搬山道人,卸岭门的卸岭力士,发丘门的发丘将军,其中最为正派规矩最多名气最响技术最好的就是摸金门的摸金校尉。
摸金校尉的名号来自三国,那时候的曹操设立摸金校尉一职,专门发丘娼坟盗取墓中明器来解决军饷问题,后来传承渐多并流落民间,就成了盗墓一行的正统。


照小说上面所说,摸金校尉最擅长找墓,“寻龙决”和“分金定穴”之术相结合,不但能以最快速度找到陵墓具体地点,还能判断出陵墓入口和墓室结构以及棺木所在的位置,不过对传统行规很是重视,极少有人违反。
找到墓室棺木后,摸金校尉会在东南位放一根点燃的蜡烛,然后开始摸金,不但不能损坏死者骸骨,还要给死者至少留下一件宝物,如果摸金过程中蜡烛熄灭,就得把拿到手的宝物原样放回,然后恭恭敬敬的磕三个头原路返回……
摸金时蜡烛熄灭的现象就叫做“鬼吹灯”,是墓室的主人不同意别人拿走自己陪葬品的表示,那是摸金校尉独有的法门,其他三派根本就没这个规矩。
也正因为如此,丹丹才会说摸金校尉是“正派人士”,其实她是在嘲讽来着,因为苦哥对此根本就是嗤之以鼻,认为根本不切实际。
试想,摸金校尉原本出自曹操手下,那就是一个寻宝的专业机构,当然以得宝请功为首要目的,哪里会有那么多规矩那么多顾虑,洗劫一空都是很正常的事,那还会有到手的东西放回去的道理?
——曹操是什么样的人?宁可我负天下人,天下人不可负我!他的手下哪里会是吃素的和尚?
和摸金校尉一起设立的盗墓机构还有发丘中郎将,也就是所谓的发丘将军或发丘灵官再或发丘天官,只是比起摸金校尉来说级别低了一点技术逊色了一点而已,当然名声也就差了不少。
剩下的搬山道人和卸岭力士都是野路子,搬山道人出自茅山,常以道士先生的身份活动,卸岭力士出自崂山,一般混迹于绿林,前者无视行规,后者以武犯禁,差不多就是反面角色的代表。
“事实上,真正的摸金门和发丘门才是无视传统百无禁忌的强盗,搬山门和发丘门本来出自民间,对鬼神有着本能的畏惧,做事才会留有后路不至于往绝处走——所以说鬼话连篇啦,有内幕的!”
这是苦哥的原话,经丹丹复述出来多了些刻薄和嘲讽,林天峰已经消肿散瘀的小白脸更红了,差不多就气得跳了起来。
“抗议,这纯粹是无聊之极捕风捉影不负责任的八卦,竟敢怀疑盗墓权威,简直就是乱来!再说了,就算我的先祖是摸金校尉,那有怎么样?我现在可是有名有姓的考古专家学者教授,考古和盗墓是两码事!”
“得了吧,考古也罢,盗墓也罢,都不是什么光彩的事,同样的惊扰死者安宁,有什么好炫耀的?”苦哥在一边懒懒的插了嘴,“我说,胡八一是不是走了?”
林天峰像被噎着了似的一下子张大了嘴,看着苦哥的眼神说不出的古怪。
“都是明白人,没什么好隐瞒的,说个清楚也好——记得我说过的那个捡了我半卷书的算命先生么?他就是这小子的祖父,也就是胡八一的老爹,不过那书,却是从我爷爷手里当废纸卖去的,等胖子从我枕头下面拿书的时候,根本就只剩了那么半本。”
简直就是耸人听闻,除了没看过《鬼吹灯》的明珠,其余的人都变了脸色。
胡八一是《鬼吹灯》里的主角,是当代的摸金校尉,是如今的盗墓权威,虽然《鬼吹灯》的体裁是小说,但是有很多灯丝认为那是一部自传体小说,里面都是真人真事,只是无从考证而已,现在苦哥这么一说,好像胡八一真有其人而且他的儿子就是眼前这个年轻的考古学家?
可是,书上不是这么说的耶……
“假作真时真亦假,假语村言,怎么可能每个故事都符合事实?人嘛,添油加醋,想入非非,无中生有,故事就成了传奇,传奇就成了神话……再说了,这书只是以他老爹的故事作蓝本衍生而成,有必要进行考证么?”
苦哥淡淡的笑容似乎有些苦涩的味道,林天峰很快回过神来大笑不已:“这可是新世纪最大的八卦,我居然是盗墓权威胡八一的儿子?胡八一仗以成名的《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还是从你家弄去的?我说,你小子是想出名想疯了吧?”
这话可不好听,丹丹刚刚把眼睛一瞪,胖子已经抢先开了口:“小风子你他妈给我闭嘴!”
没有人想到看热闹的胖子会勃然大怒,苦哥也不由得失笑道:“得了大肥,不知者不怪,好歹你老爸和他老爹也有那么几分香火之情……”
胖子怔了怔,叹息道:“就知道瞒不过你,可是一码归一码,老头子和他爹是搭档可没我多大的关系,我拿那书也就是为了给老头子解精绝女王的诅咒……”
“不是吧,你老爸就是胡八一的搭档,那个贪财的胖子?”丹丹一脸的难以置信,“晕,还真的是个世纪大八卦!”
“精绝古城的神秘诅咒,没那么容易解开吧?由眼而生由眼而亡,逃出昆仑神宫后胡八一和那个美籍华裔美女去了外国,你老爸就娶了小狐的妈妈,结果被公子墓的诅咒牵连而死,倒是没有尝到精绝女王诅咒发作的滋味,也算是不幸中之万幸吧。”
“你……你……”林天峰简直就是傻了眼,一副天大的秘密被揭破手脚无措地样子,“你也知道那个可怕的诅咒?”
“书上不是写得很详细么?八卦而已,说说笑笑,信也罢,不信也罢,都只是故事,只是故事说多了,讲故事的人会不知不觉地成为故事里的人。”
苦哥长长地叹息一声,站起来拍屁股走人,懒洋洋意兴阑珊的话却留了下来。
“如果有兴致的话,你不妨把你老爸的情况讲给他们听听,也许,会让他们打消去公子墓的念头……”
正文 第五十二章 荒诞的传奇
(更新时间:2007…7…8 14:17:00  本章字数:2655)


林天峰的老爸当然不叫胡八一,他叫林虎,林虎的父亲叫做林守源,是个走村串户的算命先生,手艺不怎么样,混饭吃而已。
有那么一天,林守源到了三阳湾,寄宿在一个石匠家,意外的发现了半本发黄的老古董书,就那么随随便便的垫在饭桌底下,似乎根本就没有得到主人家的重视。
林守源也就是顺手拿起来一翻,结果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了,好家伙,风水阴阳,奇门异术,简直就是包罗万象足以夺天地之秘,说是绝世宝典也不为过。
本来就靠手艺吃饭的林守源当然为之心动,想到这样的东西用来当垫脚石也太浪费,就那么悄悄的“借”了出去,走得慌慌张张小心翼翼的,石匠第二天早上叫客人起来吃饭才发现人家已经走了,桌子上倒是放了块大洋,算是个小小的惊喜。
那个石匠本来是属于偏门的手艺人,所学的东西从来都是口传身授根本就不曾付诸文字,说白了他也就是个大老粗,大字不识两个,当然不知道自家那本一代代扔下来的破书有什么惊天动地的秘密。
据说,那本书是好多年以前一个借宿的秀才留下的,说是要进山寻访名胜古迹,今后有时间了就回来拿,不过那么一走音讯全无,那书就一代一代的放了下来,谁也没把它当什么宝贝。
等到了这一代,挖泥巴种庄稼的山民已经成了学过手艺的石匠,书是传了下来,不过他并不知道其中随便拈一样法门出来都比他石匠这一流派的手艺要高明百倍,所谓“明珠暗投”,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那书的来历他是大略知道,也明白那么多年那么几辈人过去,进山看风景的秀才肯定是不会回来取东西的,正好地面不平饭桌有只脚跛了,就把那书顺手拿来当了垫脚石。
也是巧合,那书厚得可以,整个儿塞进去不行,撕下来一半却是刚好合适,恰好枕头也有些矮,另一半就垫了枕头。
林守源好死不死的就看到了垫饭桌那半本,因为其中的内容太过惊人而且看出主人家也是旁门子弟,他根本就不敢明说要买这本书,悄悄往怀里一塞放下银元跑路了事,结果让石匠好一阵的不安。
——这个先生留下银元多半是买了那个破书(山里人借宿可是不收房租饭钱的),可是才半本耶,还有半本放枕头下面都没拿给人家。
得到绝世宝典,林守源无疑就像网络小说里那些遭遇旷世奇缘的主角,一下子就由连蒙带骗混吃混喝的江湖骗子成了身怀绝技洞察天机的绝顶高手,给人家看风水驱邪魔什么的,混了个风生水气。
好景不长,很快就迎来了文革,迷信活动的传播者当然少不了吃苦头,林守源这种牛鬼蛇神当然跑不了,一来二去就给弄死了,那半本外行看不懂的残书也给当作罪证一把火烧了个干干净净。
还好,林守源有个儿子林虎,从小就被林守源逼着把书上的内容背了个滚瓜烂熟,却没有继承父业去干阴阳先生那个明显前途无亮的行当,而是在动乱之后干上了倒斗盗墓这个可以一夜暴富的职业。
之所以干这个,是林虎在下乡的时候结识了一个本是倒斗为生的家伙,那叫作胡凯,是个胖子,不用说,那就是现在这个胖子的老爹。
胡凯是搬山道人出身,身手不凡,对古墓机关的破解极为在行,加上有了个精通风水解阴阳的林虎,后来又搭上了销赃的金大同和有着考古学家身份并且精通枪械的美籍华人杨琼,简直就成了最佳组合,在倒斗界闹出的动静可不是一般的大。
毕竟盗墓是犯法的事情,出来混一般都不会用真名,就跟土匪用匪号一样,这四人组合,也有着自己的匪号。
林虎在族里排行第九,拆开就成了“八一”,反正“虎”和“胡”同音,就叫胡八一,和胡凯装成了两兄弟,胡凯也干脆,名字的不要,直接叫胖子就行。
剩下的不用说,一个用嘴上的大金牙作称呼,另一个直接弄个英文乱叫,反正也没那么多人去考证。
四人组合走南闯北,留下了无数的故事,结果久走夜路闯了鬼,前线作战的林虎胡凯杨琼在新疆的鬼洞遭遇魔眼诅咒,为了破解又带了一堆高手进入昆仑神宫,去的时候浩浩荡荡,回来就只剩下三个主力干将,凄凄惨惨得无以复加。
据说,神宫之行步步杀机惊心动魄之外还惨烈诡异得超乎想象,那一队人马其实是成了祭品,换取的就是三个摸金校尉身上魔眼诅咒发作期限的延长——
遭遇诅咒后,林虎曾经在路上遭遇当年那个石匠的儿子,他也是个石匠,不用说,他就是苦哥的父亲。
两个人东拉西扯的把龙门阵一摆,得,山不转水转,敢情还大有渊源,得知那本天书还有半卷的林虎喜出望外,毕竟那是包罗万象的东西,能破解身上的诅咒也大有可能。
没想到,跟着小石匠再进三阳湾的林虎并没有拿到那半本残书,小石匠当然不知道是被儿子何苦带到学校看去了,不过他倒是从自己流派的角度给林虎提了个建议。
很简单,让他去找祭品祭神送邪。
说白了,就是找替身。
找替身并不是厉鬼幽魂才会干的事情,七大流派中这样的法门不少,比如一个人病重的人经过施法,就能把病痛转移到其他人身上,自己就会不治而愈。
嗯,形象点说,就相当于移花宫的“移花接木”或者姑苏慕容的“斗转星移”。
一般的法门只能把病痛邪崇转移到其他人身上,称为“移尘”,高级点的就能转移到动物植物这些生灵身上,要是道行够深,甚至能转移到没有生命的石头上去,那样就不伤天和,不会有任何后遗症。
小石匠本身道行不够,不过林虎学过半本天书,其中诀窍一点就通,找替身而已,并不是什么难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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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上古神物“移尘珠”即将在与鬼洞相通的昆仑神宫出土的消息传了出去,很快林虎就组织了一批高手前往神宫,过程不足为外人道,反正林虎曾经捎信来说诅咒解除,要陪杨琼去美国享福。
时光流转,很快到了网络小说盛行的时代,当初化名胡八一的林虎和他搭档留下的无数故事悄悄形成文字以强势劲头席卷天下,《鬼吹灯》妙笔生花再现传奇,红遍大江南北……
林天峰和胖子的讲述加上苦哥后来的补充,我算是把这个错综复杂的传奇理出了头绪,不过,也太荒唐了些,简直就让人难以置信。
事情的真相往往出乎意料,比小说还要荒诞不经。
三人成虎,众口铄金,真相来自于现实,现实产生了故事,故事流传成谣言,谣言加工成传奇,传奇经过时光的沉淀就成了神话和聊斋,比想象的精彩,比现实还要真实,而最初的真相,早就不知道湮没在什么地方去了。
只要你相信,说得再荒诞不经也是事实,只要你不相信,说得再天花乱坠也是屁话。
——所谓真假,就看你愿不愿意相信。
正文 第五十三章 找替身
(更新时间:2007…7…9 22:51:00  本章字数:2461)
“作为旁门左道,‘移尘’并不能彻底消除诅咒,治标不治本,饮鸩止渴而已,我父母找的那些替身,只不过拖延了诅咒发作的期限罢了……”
神宫之行,数十名高手作为替身成了祭品,不过临死前的反扑触动机关,导致神宫崩塌祭坛炸毁,也就是说,那一次“移尘”是唯一的机会,今后还要继续找替身延长诅咒发作的期限根本就不可能了。
烧香都找不着庙门,还愿也拜不了菩萨,诅咒却没有随着神宫祭坛的崩溃而消失,而是如同传说中蛊虫一样潜伏下来,等待苏醒发作的那么一天。
林虎当然明白这一点,所以和杨琼结婚去了美国,一来是打算抓紧时间享受生活,二来却是想逃离故土,希望能借着地域的阻隔避免诅咒的发作。
胡凯没有走,因为他不愿意背井离乡丧家犬似的在大洋彼岸惶惶不可终日,更重要的原因,却是他的妻子去世给他留下了一个胖小子,他实在不愿意带着儿子去飘洋过海。
金大同也没有去,他本来是管的销赃那一块,并没有进过鬼洞也没有遭遇诅咒,再说自己倒卖明器的活儿干得风生水起,当然不会到一个陌生环境里去看人脸色从头再来。
——曾经名噪一时的盗墓权威四人组就这么散了,随着时光的流逝,渐渐的也就没有了联系,到底是天各一方,各人有各人的生活。
后来就简单了,胖子再婚,一下子得了个便宜女儿,却是同样遭遇亡魂诅咒的桃花命,该当有那么一劫,后妻一把火烧掉所有家产,也断送了他们夫妻的性命。
还好,死得倒是干脆,至少没有受到鬼洞诅咒发作时的痛苦,远在大洋彼岸的林虎夫妇就不一样了,眼看儿子渐渐长大,还以为已经摆脱了诅咒的纠缠,没想到灾难来得无声无息毫无征兆,猝不及防间,诅咒发作了。
“你们永远想不到那有多么恐怖,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在做噩梦,梦到自己也中了那种神秘诡异的可怕诅咒……”
说这话的时候,林天峰的脸色非常的难看,估计和古墓里的大粽子有得一拚,很明显,那段记忆给他留下的阴影不是一般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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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不是《鬼吹灯》上面描写的那样?不就是铁元素缺乏症么,好像也没什么可怕的。”
小狐很是好奇,丹丹也一样充满疑惑,她给我讲述过,《鬼吹灯》里面描述的鬼洞诅咒就是精绝古国的一种邪术,进入鬼洞直接遭到诅咒的人会在身上长一种眼球状的红斑,终生都无法消除。
光是长些红斑也就罢了,大不了当作一种另类的纹身,糟糕的是长了这种红斑的人在四十岁以后会患上铁元素缺乏症,就是身体里的铁元素逐渐减少,血液逐渐粘稠,供应给大脑的氧气逐渐降低,呼吸也就越来越困难……
那是一种凌迟般的死亡,临死的时候简直是苦不堪言,连血液都会变成黄色的凝固状,推想起来应该和拿长布条活生生的把一个人裹成干尸差不多。
更可怕的是,那种诅咒会一代一代的延续下去,进入鬼洞遭到诅咒的人生下来的后代虽然不再长那种眼球状的红斑,却还是会得铁元素缺乏症,换句话说,那种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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