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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漠苍鹰的欲望-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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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布斯轻轻吁出一口气,英俊迷人的脸上满布无奈之色。
“阿拉教导男人要善待女人,但就我所认识的女人而言,自私任性又不理智是我对她们仅有的认知,我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对待那种女人,更不愿意成天处在那些女人的争执之中,只好敬而远之。”
“谁教你就像一块甜美多汁的肉一样令人垂涎。”欧阳萱莎咕哝。
浓眉挑高,“甜美多汁的肉?”卡布斯以不赞同的眼神瞅住她。
欧阳萱莎嘻嘻一笑。“总之,既然你不打算娶老婆,只要他耐心一点等待,将来你的财产终究会留给你弟弟的孩子去继承,可惜他缺乏足够的耐心……不,或许他是认为你不可能真的不娶老婆……”
“我父亲一直催促我娶妻,所以我原打算再……”
欧阳萱莎双目一凝。“跟船出去流浪?”
卡布斯颔首,
“也许他担心你会从外地带老婆回去。”欧阳萱莎想了一下。“他几岁?”
“跟我同年,小我两个月。”
“娶老婆,生孩子了吗?”
“三个妻子,两个儿子,三个女儿。”
闻言,欧阳萱莎不由吹出一声惊叹的口哨。“这样他还不能够满足吗?有妻妾又有子女,而且无论你父亲有多么富有,财产都必须公平分配给每一个子女,你不会多他一分,他也不会少你一分,如此一来,男人所渴望的一切他都拥有了,这样还不够吗?他真的那么贪心非得再侵占你的那一份不可吗?”
“不是他太贪心,而是……”卡布斯轻轻叹气。“我父亲的财产无法公平的分配给所有子女。”
“咦?无法公平的分配?怎会……”顿了一顿。“啊~~我知道了,你父亲是部落酋长吗?这就难怪了,但即使如此,你们还是亲兄弟啊!虽然不同母亲,但同一个父亲,血脉相连,为什么他不能珍惜这份亲情呢?”
她虽然是天才,但这点她始终无法理解。
记得前两年,她曾经到阿曼的继父家度过三个月的假,那一回她便深深体会到无论她有多么疼爱那几位异父弟妹,他们还是无法接纳她,为什么?
虽然不同父亲,但他们拥有共同的母亲,一半的血缘还不够连系他们吗?
卡布斯瞟她一眼。“也许是因为他母亲一直是我父亲最宠爱的女人吧!”
“喂喂喂,请不要男人自己出问题就推到女人身上来好不好?虽然这样是很方便没错啦!但对女人来讲,真的超恶劣耶!莫名其妙就承担了一身罪恶!”
欧阳萱莎像个小女孩似的噘高了红唇,不满地戳戳他。
“不管是受到母亲、妻子或姐妹的影响,最后做决定的还是男人自己,如果男人因此做错了决定,那也只能怪他自己意志不够坚定或太愚蠢,请你们男人先自我反省一下可不可以?”
卡布斯若有所悟地思索片刻,而后点点头。
“你说得很有道理。”
“废话,从多少历史教训中归纳出来的结论怎会没有道理。”
“你说什么?”
“呃?啊……”欧阳萱莎打个哈哈。“没什么、没什么,我是说,要多久才能到你的家,呃,部落?”
“尽快赶路的话,一个月左右。”
“一个月啊……”恰好满朝限。唉!这时代的人可真会“浪费”峙简啊!“啧,有汽车就好了。”这样顶多两个小时就到了。
“什么?”
“没、没,我们还是赶路吧!”
算了,既然已经来不及了,就慢慢来吧!
马斯喀特苏丹国,二十一世纪的阿曼,也就是那个流传着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以及辛巴达航海故事的国家,位于阿拉伯半岛东南部,三分之二的国土是沙漠,首都却是个临海城市,三面环山,山势峭拔多姿,与海水相映,蔚为壮观。
“那儿就是吗?”伸直手臂指住前方,欧阳萱莎兴奋地问:“那儿就是马斯喀特吗?”
谁也想不到在这连绵荒凉,没有半丛单的高山山谷间,居然会隐藏着那样一片茂密的树海,还有一条清冽的小河流涓涓而流,河岸边长满青葱的椰枣树、芭蕉树、芒果树与其它植物,许多角羚在河边喝水,更远处是一片翠绿的草原以及放牧的羊群,难以想象就在层层山脉另一边竟是黄沙滚滚的浩瀚沙漠。
“不,还要再过一个山头。”这里竟然有一条小溪,溪水清澈见底。
他们的马正走在半山腰上,隔着那丛树海其实非常近,但由于两边之间还隔着一道陡峭的山沟,除非他们的马会飞,否则势必要乖乖绕过另一边的栈道才能到达对面。
“还要再过一个山头?”欧阳萱莎泄气地低喃。“说得真简单,那起码还要再半天以上耶!我还以为终于可以用两只脚走路了说!”
“那儿只是猎区,”卡布斯说,并用垂在左耳后的头巾巾角拭去额头上的汗水。“你没注意到都没有住屋或帐篷吗?”
天气更热了,幸好自海那边吹来阵阵清凉的风,稍微纡解了一点燥热感。
“猎区?你是说打猎的地方?”欧阳萱莎再度振奋起来。“阿拉威部落的男人几乎都有猎鹰,你没有吗?”
卡布斯淡淡瞟她一眼。“有。”
“有?那么……”眨着乌溜溜的眼,欧阳萱莎渴望地瞅着他,纯稚粉嫩的脸上一片期待之色。“你会带我去看看猎鹰是如何打猎的?”
“等你学会骑马再说。”卡布斯轻轻说道,顺手替她蒙上头纱。
欧阳萱莎不禁皱了皱鼻子。“干嘛?”
“很快就会碰上人了。”
“哦!”唉!这下子不知道又要等到何年何月何日才能重见天日。“咦?那是什么?”
“什么?”
“那边啊!看,好象有两个人在吵架……不,打架!”
一听是有人在打架,卡布斯立刻循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发现在树海靠山壁这边有一块称不上空地,只是树木比较稀疏的地方,确有两个人正在打架,由于距离太远看不清楚容貌,只隐约可分辨出是一个年岁不到三十的年轻男人,和一个头发班白的老年人,后者还披着一件金线镶红蓝黄边的白色豪华披风。
虽然头发斑白的老人相当壮硕,但年轻男人更有体力,头发斑白的男人逐渐败退,而年轻男人的意图相当明显——他打算把头发斑白的老人推下山崖。
“父亲!”卡布斯惊呼,旋即跳下马去。
父亲?
“耶?”欧阳萱莎错愕地看着卡布斯从绑在马后的包袱里拿出一把手枪,两眼更惊讶地连眨了好几下。
那是左轮手枪出现之前最流行的转管手枪,通常是在一个金属块上依圆周挖出数个枪膛,每个枪膛内可以装一发子弹,使用时还要用手把枪管转到击发机件的位置上,既不方便又沉重,击锤抬起时又会影响瞄准,更糟糕的是……
喀!喀!喀!
见状,欧阳萱莎连忙将挂在马屁股上的背包拿来抱在怀里,下一刻,卡布斯果然如她所料想般愤怒地丢下手枪,粗鲁地将她抓下马,然后自己跳上马狂奔而去,欧阳萱莎望着被弃置于地上的转管手枪,耸耸肩。
这种博物馆级的手枪底火装置防水性超差,而且一旦点火装置受到污染也不能可靠地发火——就像刚刚那样。
不过就算真的射击出去了也没用,她敢用背包里那把最新型的贝瑞塔手枪打赌,转管手枪射出去的弹丸绝对够不上目标。
慢条斯理地,欧阳萱莎掏出背包里的手枪,开保险,双手持枪,让视线与枪管保持同一直线,仔细瞄准……
很好,就是现在,头发斑白的老人被一拳揍倒在地上喘气,半个身子惊险万状地吊在山崖边,年轻男人正准备要一脚把对方踢下山崖,但在那之前,他好象有什么废话非说不可,摆出一副不可一世的样子愤怒地说个不停,两人分得很开,不至于误伤……
砰!
尖锐的枪声响彻整片山谷,激起林间一片飞鸟亡命飞奔,年轻男人颠踬了一下,然后倒下。
这是在两年前那一回度假里,继父唯一教会她的事——用枪,她学得很快,也很精,以为这样会让弟妹们因佩服而接受她,结果却是彻彻底底的失败,当时还想说自己浪费了那么多时间到底在干嘛?
没想到现在却因此而救了卡布斯的父亲。
栈道那头,正在狂奔的马被枪声惊吓人立而起,卡布斯急忙勒住马缰让马镇定下来,同时往这边望过来,欧阳萱莎举起手枪挥两下,再指指山崖那边,又比出一根大拇指。
不晓得他懂了没有?
欧阳萱莎暗忖着弯身捡起弹壳,连同手枪一起收回背包里,再拾起卡布斯的转管手枪——好重!然后慢吞吞地一步一步往栈道那头走去。
总算可以用两只脚走路了!
走不到半途,卡布斯便回头来接她了。
“是你救了我父亲?”他不是在问,而是在陈述事实。
“好象是耶!运气真好,不是吗?”欧阳萱莎神采飞扬地笑开了嘴。
卡布斯深深凝视她一眼,再将她抱上马,自己坐到她背后策马前行。
“你这次又是使用什么……”他顿了一下。“女人的东西?”
欧阳萱莎哈哈大笑。“的确,那也是女人的东西,贝瑞塔公司最新推出的紧致型手枪,全长只有十八公分,不到零点八公斤,造型非常典雅,采用最新型的枪管旋转式闭锁系统,可以有效抵销后座力,最适合女人使用。”
“……你在说什么?”
欧阳萱莎咯咯笑得更大声。
“跟你一样的手枪啦!只不过我的手枪比你的要稍微进步了那么一点点。”
“跟我一样的手枪?”卡布斯神色古怪地瞄一下挂在马侧的转管手枪。“可以给我看看吗?”
“可以啊!”
“还有在欧拜莱你所使用的那个……女人的防身器?”
“也可以啊!”
“……你那袋子里的东西全给我看看?”
欧阳萱莎顿时笑趴在他胸前。“可、可以啊……”
“你在笑什么?”卡布斯狐疑地问。
“我、我以为你是个严肃古板的人,没想到你的好奇心并不太古板嘛!”
卡布斯微微皱了一下眉。“阿伊莎,我可以容忍你私底下的放肆,因为我了解你可能还不太习惯这里的规矩,而且我是你的丈夫,仁慈的忍让妻子是我的责任,可是待会儿谒见我父亲时,你千万不可如此无礼……”
唉~~又来了!
“我知道、我知道,人前人后我会分清楚的啦!”
“……没有允许你开口,你就不能开口……”
“是是是,没有男人的允许,女人不能开口!”
“……无论如何绝不能抬头看他……”
“好好好,我会忍住好奇心,可以了吧?”
“……最重要的是,第一回谒见我父亲,你必须下跪……”
“行行行,下跪就下……欸?下跪?!”干嘛这么隆重大礼,她又不是奴隶,他父亲也不是……咦?等等……不是吧?
“……还有,你必须……”
“暂停!”
卡布斯立刻噤声,连马也停住了蹄步,他皱眉询问地望住她,马儿也侧过头来竖耳倾听,她拍掉马耳,狐疑地回望他,好半晌后,她才小心翼翼地问出心底的怀疑。
“请问丈夫大人,你的全名是……”
“卡布斯?伊本?阿玛德?伊本?萨伊德。”
“……老天!”
她居然一到这里就改变了历史!
第六章
公元1749年,阿玛德?伊本?萨伊德德领导阿曼各部落赶走波斯人,建立萨伊德王朝,定国名为马斯喀特苏丹国,而他的继任者是苏尔坦?伊本。阿玛德。伊本。萨伊德,也就是说,若是按照正确历史演进,卡布斯本来应该要被弟弟害死,苏尔坦才得以继任苏丹。
但历史纪录上并没有卡布斯的存在,这很可能是因为卡布斯是被苏尔坦害死的,所以他才刻意抹去一切有关卡布斯的纪录,以免在历史上留下恶名。
“你在看什么?”
欧阳萱莎回眸,目光一触及身后的男人,一份模糊的记忆突然清晰地浮现于脑海中。
“卡布斯?”
现在,她终于想起来了,她之所以会对卡布斯这个名字感到熟悉,是因为二十一世纪的阿曼苏丹就叫卡布斯,就是他把马斯喀特苏丹国更名为阿曼苏丹国,但由于她只对历史感兴趣,对于现任者向来兴趣缺缺,也就没有留不太深刻的印象。
如果是历史中的人名的话,只要被她记住了就绝不可能会忘记。
“嗯?”
俯下来注视她的眸子宛如星夜般黑黝又闪亮,低应的嗓音沉沉地传进她耳际,潺潺流入胸膛里回荡,再次挑起那股奇妙的悸动温柔地撞击她的心,于是她明白,她绝不后悔因救他而改变了历史。
“你的生日是什么时候?”她漫不经心地问。
卡布斯奇怪的看她一下。“十一月十八日。”
“十一月十八?这可真巧!”居然跟二十一世纪的卡布斯苏丹同一天生日!
“巧?”
“你最喜欢什么动物?”
“……马。”
“哎呀!更巧了!”二十一世纪的卡布斯苏丹也特别偏爱马,尤其是阿拉伯纯种马。
“阿伊莎,你到底在说什么?”卡布斯又蹙起眉头来了。
“呃?”一愣,欧阳萱莎终于回过神来。“啊~~没什么,我是说,你刚刚问我什么?”
卡布斯狐疑地注视她片刻。
“你在看什么?”
“我在看什么?”欧阳萱莎耸耸肩,“也没看什么,我只是在想……”视线拉回原处。“苏丹王宫好象很大……”
其实她好想自己到处去看看,但没有经过丈夫的允许,妻子哪里也不可以去,别说高耸厚实的宫墙外,就连到隔壁去探探险也不行,这是阿拉伯人的习俗,她也没辙。
改天再偷扮成女奴溜出去玩好了。
“确实是很大,宫墙里头包括有父亲的狮子宫与后宫,我的鹰隼殴和苏尔坦的黑狐殿,”卡布斯淡然道:“每一座宫与殿都有各自的庭园楼阁、厨房马厩、卫士太监与奴隶侍女等,宫墙与宫殿之间还有卫士的驻扎区,算算起码住了有三千人以上吧!”
“酷!”欧阳萱莎惊叹的低呼。“但,怎么这么快就建筑完成了呢?我是说,萨伊德王朝不过建立二十多年而已不是吗?”
“这里原是由葡萄牙人起建的总督府建筑,经过一再扩建,波斯人占领期又改建成宫殿形式,最后父亲又改建了一次,将所有建筑分隔为三个部分,再增建一座清真寺,方始成为如今的规模。”
“难怪,”欧阳萱莎恍然大悟地点点头。“到目前为止,我所见到的都是典型的葡萄牙混回教风建筑。”虽然正确的历史并不是这样,不过,管他呢!从她来到这里的第一天开始,历史就被她改变了不是吗?
“你是说正殿的哥德式拱门和玻璃窗,以及中庭的帕拉迪欧的古典柱式和八角形回廊?”
说着,两双视线不约而同往下绕一圈,再往前眺望。
前方约五十公尺处正是鹰隼殿内最辉煌壮伟的正殿——卡布斯的居处,虽然外表富丽堂皇,其实内部相当简朴,除了建筑本身巧夺天工的雕琢与复杂精致的壁饰以外,并没有太繁复奢华的装潢。
不过以上那些都不是欧阳萱莎自己亲眼见到的,而是从服侍她的女侍梅塔和太监亚密那边听来的转播新闻。
“对,那是典型的欧洲风格。”
“你怎么知道?”
“我看过图片。”听出他语气里的怀疑,欧阳萱莎连忙转开话题。“这里除了我之外,真的没有其它人住了吗?”
卡布斯瞄她一眼,看不出他的眼神是什么意思。“没有。”
虽然是夫妻,但欧阳萱莎并不是和卡布斯住在一起,甚至不是住在同一栋建筑物里,而是住在王子的后宫。
如同苏丹的后宫一样,王子的后宫自成一个完整的区域,最外围是太监与侍女的住处,内圈则是王子的妻妾宠妃的厅室——二楼是住处,一楼是各种休闲厅堂,还有一间专供王子召唤嫔妃侍寝的大寝室。
起码可以住上二、三十个嫔妃的后宫与正殿之间隔着一座中庭花园,以华美的回廊相连,不得王子召唤,任何嫔妃都不得任意踏上回廊半步。
此刻,欧阳萱莎便是在大王妃寝室的露台外打算看看整片王宫区,不过尽管她极尽目力,也只能瞧见对面的正殿与两侧的棕榈树和枣椰树。
二楼太低了,下次她要到屋顶上去看。
“但是,早晚会有吧?”欧阳萱莎试探着又问。
“我说过我原本并不打算娶妻,”卡布斯淡淡道:“之所以娶你,原是不得已,却也是我的运气,这份运气是阿拉的恩赐,一辈子只会有一回,绝不可能再有,所以我也不会再娶其它妻子。”
“不得已?运气?”又褒又贬,他到底想说什么?
回过头来,深邃的目光落在她天真纯稚的娇靥上凝视片刻,卡布斯不自觉地抬起手来抚上那泛着淡淡苹果红的粉颊。
“你是我唯一知道如何与你相处的女人。”
“是喔!别忘了我们还大吵过一架呢!很好玩对不对?”欧阳萱莎打趣道。“说不定以后还会再跟你吵喔!”
放下手,“我知道你是为我着想,而不是为你自己。”卡布斯认真地说。
那也不必说得这么严肃嘛!
“知道就好。说到这……”欧阳萱莎侧身把双肘撑在栏杆上。“苏尔坦呢?”
自从回到马斯喀特之后,卡布斯就把她扔在鹰隼殿里,自顾自跑去和苏丹讨论这件事,都三天了,也该讨论出个结果来了吧?
“他不会死。”
“废话,我也知道他不会死,我又不是射他的要害。”欧阳萱莎没好气地说。“我是说,苏丹决定如何处置他了?”
卡布斯沉默一下,目光转向远处,“谋害苏丹的罪应该是唯一死刑,但父亲最宠爱的四王后不断为他求情,父亲便决定不杀他,改为把他放逐到穆桑达姆。”他的语气深沉,听不出是赞同或反对。
“放逐?”欧阳萱莎沉吟了一会儿,“如果你们真下不了手杀他,他又非做苏丹不可,我看……”徐徐扬起一抹狡黠的笑。“为了日后的安宁,不如把桑吉巴尔分给他去做苏丹过过瘾吧!”
除了研究历史之外,她一向不爱用脑筋,但不知为何,每当碰上与他有关的问题时,脑细胞就会主动开工忙得不得了,思绪彷佛自有主张似的不断蔓延开来,连她自己也阻止不了。
“桑吉巴尔?为什么?”卡布斯讶异地问。
欧阳萱莎耸耸肩。“因为那儿可以种丁香赚大钱,正适合他那种贪心的人。”
“丁香?”卡布斯想了一下。“你是说印度尼西亚的丁香?桑吉巴尔适合种丁香?你怎么知道?”
欧阳萱莎又耸肩,但这回她没有回答他,反而提出问题来。
“我要你把从苏尔坦身上挖出来的子弹还给我,你拿到了吗?”
卡布斯并没有生气或疑惑,因为她的问题使他又想到另一个更迫切需要解答的疑问。
“拿到了,但……”他拿出子弹交给她。“这种子弹为什么这么奇怪?”
欧阳萱莎瞟他一眼,“我又不是武器商,你问我那种问题我也回答不出来,不过……”她回身进屋,踩着艳丽柔软的羊毛地毯穿过整个房间到对面角落,“你不是说想看看手枪吗?”自柜子里取出背包交给他,“喏,你自己看,自己研究,别来问我。”然后自顾自换衣服。
等她换好衣服,注意到卡布斯盘膝坐在床上,表情古怪到极点,而床上放满了从背包里拿出来的东西,她若无其事的过去拿走一大包塑料袋包起来的东西。
“这是女人的卫生用品,你不会有兴趣的。”
“那么这个是……”
“面纸。”
“什么是面纸?”
“就是面纸。”
“……这个呢?”
“钢笔。”
“什么是钢笔?”
“就是钢笔。”
“……这个又是什么?”
“手电筒。”
“什么是手电筒?”
“就是手电筒。”
“……这个?”
“数字相机。”
“什么是数字相机?”
“就是数字相机。”
“……这两个?”
“弹匣和电池。”
“弹匣?电池?我不懂,这些到底是……”
“拜托,”欧阳萱莎呻吟。“我不是说别来问我吗?我懂的也只有数字相机和防身器说明书上的解说而已,要看自己看,在这里……”她拿来背包拉开里面的拉炼。“至于手枪你自己也会用,不必问我。”
“但这完全不一……”
“啊~~对了,”她把说明书拿出来放到他手上。“你懂英文字吧?”
卡布斯瞪住那两份印刷精美的说明书——还有图解,脑袋里顿时又飞出更多大大小小的问号。
“我在大英帝国待了一年半,所以……呃,大致上吧!”
“最好是,如果不是我也帮不上忙,我才懒得教你呢!不过……”她又转去拿来那个二十一世纪的空箱子。“你可以自己查。”
卡布斯不解她为何拿那个空箱子来,正疑惑间,见她随便拨弄几下,箱底竟然被拉开来了,他惊愕得不知如何反应才好,又见她自箱底取出一个更奇怪的扁平盒子打开……
“那又是什么?”他瞪得两眼都圆了。
“计算机。”她学他一样盘膝坐在他身旁,开始教他用计算机,虽然他还不懂什么是计算机。“第一步,你要先开机,就是按这个,然后等它……”
对二十一世纪的人而言,玩计算机几乎像打电话一样简单,但对一个十八世纪的人来讲,计算机就像天书一样奇妙,卡布斯有成千上万个谜题等待解答,但除了教他如何使用计算机之外,欧阳萱莎一概叫他自己查,把所有啰哩叭唆的麻烦全扔给计算机去表现。
不是“那种事我不懂,你自己查”,就是“那种事解说起来好麻烦,你自己查”,或者是“那种事我讲了你也不懂,自己查”,不然就是“那种事……呃,你自己查”。
总之,自己查。
最后,当欧阳萱莎自觉已经尽到为人师者的责任,把如何从计算机里查资料的方法都传授给学徒了,卡布斯却还是一知半解,事实上,他还忙着惊奇那片屏幕竟然会跑出字和图出来,而且还可以不停变换。
阿拉,这实在是太神奇了!
“我……不懂。”
欧阳萱莎猛翻了一下白眼。“天哪!这么简单,你怎么会不懂呢?”
“我在大清帝国住了将近一年,那边好象并没有这种东西……”卡布斯喃喃道,仍然在研究那片液晶屏幕。“电、电……”
哪里可能会有!
“计算机!”欧阳萱莎重重地说:“算了,不管你了,你自己研究,我要出去了。”
出去?
卡布斯皱眉,连忙拉住她的手臂。“你要去哪里?”
“我要上市集去看看,”都三个多月了,反正已经迟了,她就不需要再赶时间,可以慢慢研究这时代的生活背景,有什么问题,等碰上了再说吧!“听说昨天有骆驼商队到达,我想一定很热闹。”
“你是王妃,怎能随便出去!”卡布斯不赞同地猛摇头。
欧阳萱莎努力想收回自己的手臂,但他抓得非常紧,她很难挣开。
“那我扮成女奴的样子好了。”
“你要扮成女奴?”卡布斯不可思议地睁了睁眼。“你疯了,绝对不可以!”
既然挣不开,那就用甩的。“可是我想出去!”
卡布斯还是皱眉。“你为什么一定要出去?”
怎么甩都甩不开,她开始掰他的手指头。“就像你想搞清楚那些东西是怎么一回事一样,我也想仔细看看这时代……呃,我是说看看这边的生活和我们回疆的生活究竟有多大的差别嘛!”
连他的手指头都掰不动,好吧!用咬的好了。
她刚咬下第一口,卡布斯就把她的脑袋抓起来,拧眉想了一下,好象有点明白了。
“我带你去。”
“真的?”欧阳萱莎欢喜的跳起来。“好,我们现在马上去!”
“不。”
“不?”欧阳萱莎愣住。
“我要先叫人准备轿子……”卡布斯一本正经地说。
“轿子?”欧阳萱莎不可思议地喃喃道:“还是来辆法拉利吧!”
“……还有侍卫……”
“侍卫?”欧阳萱莎哭笑不得。“你是说超级奶爸?”
“……以及太监。”
“太监?”欧阳萱莎呻吟。
饶了她吧!她是要去市集,不是黛安娜王妃要去伦敦大游行好不好?
马斯喀特是一座典型的阿拉伯中古封建城池,一座清真寺、一处市集,还有宏伟而壮丽的苏丹王宫殿,巍峨的圆顶高耸入云,统率全城,这一切都坐落在城中央,灰泥砖石的民宅散布在周围各处,城外还有一些种植大麦的农户,平常时候就像一般城市一样平和,但若是遇上赶集的日子,譬如这天……
“天哪!现在是在逃难吗?为什么这么多人?”
“赶集的日子都是这样。”
放眼望去,整座城市都淹没在一片黑压压的骆驼海之中,外加成群结队的山羊与驴子商贩,蹲坐在地上的小贩叫喊得彷佛天要塌了,纵横交错的窄巷里店铺一间挨着一间,几千几百人在这当中川流不息。
“幸好听你的话让侍卫陪伴我们来!”
欧阳萱莎满心感激地喃喃道,已经忘了出王宫前和卡布斯进行的那一场激烈争执战,她坚持不要侍卫跟来,也不肯坐轿,而卡布斯则坚持不但一定要坐轿,而且非得带上太监和侍卫不可。
但现在,眼见那一片人山畜生海,她不得不承认卡布斯的坚持不是没有道理,单靠他们两个人绝对无法安全度过这一趟市集探险,结束时不去掉半条命才怪。
为了她的小命着想,卡布斯不得不作坚持。
此刻,她舒舒服服地盘膝坐在一顶四周围着黑色纱幔的抬轿里,倚着松软的天鹅绒靠垫,累了还可以躺下来睡一觉,卡布斯徐步跟在轿旁,两位随行太监尾随在轿后,另有八位皇家卫士护卫在抬轿四周。
一见到披在侍卫身上绣有金色皇家徽章的披风,群众立刻自动分开让路——好象红海被摩西分开似的,卡布斯和她的抬轿顿时成为市集上的注目焦点。
“幸好我有坐轿子!”
要回避人家的好奇目光,最好的办法就是躲起来——躲在抬轿里。
“你想看什么?”卡布斯问。
“随便,哪里好走就往哪里走好了。”欧阳萱莎掀起头纱说,既然有纱幔就不需要戴头纱,不然隔着两层纱什么都别想看得到,看自己的鼻子就够了。“你为什么不骑马?”
“人潮太拥挤,”卡布斯淡淡道:“一个不小心,马儿可能会失控伤及人群。”
“说得也是,不过……”欧阳萱莎转眸望向另一边。“那边怎会有人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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