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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雁归红楼 作者:林月初(起点大封推vip2014-11-18正文完结)-第1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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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吴均瑜低着头系扣子,头也不抬的道:“当然要剪,这一头的假发快闷死我了。”说完一伸手把假发摘了下来,底下的头发竟已经剪过一回,只是如今都长长了,批到肩膀上了。
    雪雁从抽屉取了剪刀出来,看了看地板怪为难的:“也没报纸,头发全剪了一地不好扫。要不去甲板上剪?”
    吴均瑜穿好了衬衣正要穿西装,一听这话西装往肩上一搭,手里拿了把椅子:“走,剪头发去。”
    两人跑去二楼的甲板,坐了下来就开始剪,好在现在还没开船,所以还没什么风。正剪着书澈和江五出来转悠,就瞧见这两人的惊世之举。
    “太太使不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剪发是为不孝。”书澈忙上来苦劝,江五也有点不赞同的抿了抿嘴。
    “你忘了我说的话?入乡随俗,这西方没男人留这么长的头发,都是剪短了的。更何况,若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为何你要扎耳洞,为何你要剪指甲?”
    雪雁边手下不停,边反问了回去,这一问,书澈两口子都愣住了。江五歪着头琢磨了一番这话,觉得好像也有道理,书澈也想不出怎么回答雪雁,倒是鼓着嘴生气起来。
    “你是没见过西洋的男人,他们都是短头发,难道他们就不孝敬父母了?再说了,人的身体里,头发和指甲是会不停的长的,如果不剪掉,就不能长出更健康的头发来。再说剪了清清爽爽的也好做事,去了那边,可有不少苦日子呢,长长的头发太不方便,勾一下就得重梳头,麻烦的很。”吴均瑜端坐着不动,嘴里却不停歇,“还有,若是满大街的男人都是短发,只你一个是长发,最后只会惹得人笑话。这就跟洋人到我们这儿,我们会笑他们没长发一样。”
    江五想了想,对书澈道:“娘子,去拿把剪子来,趁着还没开船,替我也剪了头发吧。”
    书澈咬了咬嘴唇,看着吴均瑜慢慢成型的发型,一转身就真去拿剪刀去了。不一会苏珊和安娜都换好了衣裳,下了二楼来晒太阳,看见吴均瑜和雪雁在剪头发,而他们的侍卫站在后面一身的西装,忍不住两人一起笑了起来。
    “你们还真的融入的很快啊,我还以为你们打死都不剪头发呢。”
    苏珊说完,安娜笑道:“别小看他们两人,安吉拉连三成熟的牛排都敢吃呢。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拿了三成熟的牛排,我还小声提醒了她,结果她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吃下去了。”
    苏珊大笑起来:“连我都不吃三成熟的,我消化不了。安吉拉你真行!”
    没一会书澈拿了剪刀回来,燕儿也一起跟了出来,倒是笑嘻嘻站在一边看吴均瑜剪头发,一点也没说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事儿。
    吴均瑜剪完了,江五那边也剪了一半,只是书澈从没给人剪过头,哪里知道该怎么剪,弄得江五一头跟狗啃了似的。
    安娜笑着上前接了剪刀,一边剪一边告诉书澈该怎么分布长短,才会看起来一致,不到十分钟就替江五剪好了。
    雪雁看看吴均瑜再看看江五,捂脸无语了,这一比较,吴均瑜那边就像狗啃的了。
    于是最后,吴均瑜的头发还是给安娜休整了一回,终于看起来像模像样了,两人拍干净身上的碎头发茬,船也刚好出发了。
    海风中,甲板上的碎头发被越吹越远,好像象征着抛弃过去一样,随着海风落入海里,被船远远的抛在了后面。
    海上的日子是很枯燥的,虽说吴均瑜的船队上有乐队,可也耐不住天天听,燕儿和书澈倒是玩的不亦乐乎,向安娜和苏珊请教西洋舞。
    这个时候的社交舞,还不像以后的交际舞一样,是一男一女搂着跳的。而是背着手站成一排或者一列,不停的做出动作变换队形。其中会有手贴手,面对面的动作,这对燕儿和书澈来说,已经是很大的突破了。好在船上搭档的都是女人,所以两人还是没有太害羞。
    雪雁是不喜欢这种舞蹈的,她要跳就跳大气的华尔兹,或者诱人的探戈也行。只是这种洋装里头有衬裙,不论哪一种都没法跳。
    后来还是吴均瑜主动拉了雪雁进舞池,两人亲密的跳起了华尔兹,这才让雪雁忘掉了无聊。
    每日除了消遣,雪雁也开始慢慢灌输西方的东西给书澈和燕儿,比如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以及日期的计算和时间的叫法。
    现在这两个女佣已经可以很流利的辨认各种数字,也可以很准确的说出日期和时间了。
    船又行驶了将近一个月,才渐渐看到对面的海岸线。只是雪雁知道,虽然看起来海岸线不远,但实际上要到达海边还得好几天的时间。
    于是趁着这剩下的几天,雪雁开始布置工作,这回她只有两个女佣,她自己也得亲自上阵了。

正文、第四百章

“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今天我们终于到达了北美洲,看到码头我差点都哭了,这该死的北美洲实在太远了,难怪父亲没法回来接我。吴先生和吴太太下了船就先走了,父亲告诉我,吴先生其实是个男爵,在这里有他的封地。而吴家的封地特别漂亮,以后说不定我能有机会去看看。
    “真羡慕吴太太的两个女佣,吴太太对她们真好。父亲的情况不是很好,如果我也能出去找个工作就好了。ps,回家的路上,父亲给我买了一只小狗,它真可爱。”
    苏珊合上日记本,叹了口气看看窗外,外头的太阳有点大,天气干燥的很,好吧,这比伦敦好多了,可为什么她一点儿都开心不起来?
    苏珊到的时候是早上,因为坐的是船,所以时差早在旅途中调整过来了。现在跟着父亲到了家,已经是下午了,她却无聊的快长毛了。她脚下小狗布鲁诺正嗅来嗅去的,看样子好像是想小便了。
    “走,布鲁诺,散步去!”苏珊站起来打了个响指,带着小狗就往外走去。
    苏珊的父亲落魄之后,跟着一个侯爵来了北美,在这里,苏珊的父亲是替侯爵管理玉米地的。玉米这个东西,大不列颠并没有见过,苏珊觉得样子怪怪的,但父亲说很好吃。管它的呢,她才不感兴趣。
    苏珊想起在船上的快乐日子。想起那一家中国人,觉得才离开了一会儿,自己怎么就想念起他们来了。那些人真会玩。特别是男爵和男爵夫人,两人跳的舞自己从没见过,而那舞蹈又那么的动人心魄,看起来格外的优雅。
    还有那两个女佣,明明一个已经结婚了,却看起来还是那么小小的,没结婚的那个。简直就是幼女。中国人真奇怪,怎么都长不大呢。就连男爵夫人。明明比自己大,都看起来那么稚嫩。
    而此时此刻那个“稚嫩”的男爵夫人,正穿着女佣的工作服,边拖着地边抱怨呢。
    “要死了。建那么大个房子,真当老娘打扫起来不累是不是!明明就没有几个人,弄这么大个庄园。还说来过好日子,结果给我累成狗。吴均瑜你可以的,晚上回来你等着跪搓衣板吧!”
    书澈和燕儿在一边憋笑憋的肠子都快断了,燕儿颤抖着声音劝道:“太太休息会吧,许是太久没做了,这会儿就受不住了。有拖把,这么些房间我和澈儿姐姐做的完。”
    雪雁一听恼了:“做得完?做完都天黑了。饭还吃不吃了。你们别管,等他回来我一定要找他算账。居然连佣人都没买,还敢建这么大的房子。招财也是的,留他在这儿干嘛的,不就是做准备的嘛?结果什么都没准备好,还得去现买。哎哟我的腰!”
    书澈是再也忍不住了,大笑着上来给雪雁锤腰,燕儿也上来抢了拖把不让雪雁再干了。雪雁瞪着眼睛看了燕儿一眼。嘴巴却在指挥书澈:“好澈儿,再上面点。嗳就是那儿,对对。”
    吴均瑜这房子建的确实有点儿大了,可他当初想的是,他手下的这些人都会住进来的。所以整栋房子,大大小小的房间加起来,足足有二十多间。二楼那八间全是给主人和客人住的,每一间都是大套房,高床软枕,带步入式衣橱,带单独的洗手间。马桶浴缸都是齐全的,还是从欧洲运过来的高档货。
    而一楼的西边是厨房和佣人房,总共八间佣人房,每一间都是小套房,里头的空间小很多,但也有10多平米一间了,每个房间也是有单独盥洗室的。
    一楼的东边,除了待客大厅,还分了娱乐室,书房,起居室,和一个露天阳台。露天阳台可以用作开bbq聚会,位置非常大,当然在院子里头,还有一个大大的游泳池,这是吴均瑜坚持的,当然雪雁也眼红了很久。
    庄园的面积很大,当然不止一个房子这么点。房子方圆二百里都是吴均瑜的地盘。这里也有印第安人,但因为招财处理的很好,暂时还没有和印第安人发生冲突。
    因为这里盛产玉米,所以吴家的庄园不可缺少的也有一块玉米地,剩下的,除了一片橡胶园,就再没有其他的规划了。因为要等吴均瑜来了之后才弄,招财可没有这个权利。
    而因为橡胶园和玉米园有点大,怕当地人过来偷东西,招财还派人在那附近建了几个小别墅。跟着吴均瑜过来的这些人,就干脆住到了小别墅里去,让他们住庄园,他们还真不习惯。
    雪雁这头被累得半死不活,吴均瑜那头也是汗流浃背。说实话,不是热的,是吓的。他有预感,自己回去一定会被老婆骂得半死。该死的招财,自己到了庄园以后也是吓了一跳。但这也怪不了招财,他一个人看着宅子,又不敢随便请佣人,加上若是真的准备了太多的食物,吃不完还是得浪费。
    要怪也只能怪通信太不方便了,导致他一回到庄园就丢了面子,吴均瑜觉得这件事以后可能会被雪雁当做把柄笑话自己很久,无奈只得受着了。
    到了镇上,正巧遇到弗兰克带着太太出来逛街,隔着远远的,弗兰克朝吴均瑜举了举帽子。吴均瑜示意招财停车,也举了举帽子:“你好啊,老朋友,真巧,快告诉我哪儿有市场。”
    弗兰克大笑带着安娜走了过去:“怎么,刚到的第一天就丢下你的妻子跑来买菜?你家难不成没有存粮?”
    招财一听这话简直想跪了,我说弗大爷你能不能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吴均瑜也不隐瞒,点点头道:“家里什么都没有,吓了我一跳。我们家只带了两个女佣过来,连帮佣都没有呢。如果有帮佣,还得请你介绍一下,最好是诚实能干的,我需要四个帮佣,一个厨娘,还有两个伙夫加一个马车夫。哦对了,有园丁的话,最好再来一个园丁。”
    弗兰克倒是好奇的往车上看了看,问吴均瑜:“听安娜说你们家有个保镖,怎么没看到?”
    吴均瑜无语了,能不能直接回答他的问题,问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干啥,老婆还在家等着呢。“保镖自然得留在家里保护女眷,我一个大男人,要保镖做什么。”
    倒是安娜在一旁解了围:“弗兰克,你的老毛病又犯了,凯文正着急着请人呢,你怎么总是岔开话题。”
    弗兰克拿手杖敲了敲脑门:“看我,真是的,怎么总是这样。那边有个中介所,你把条件留下,他们会帮你寻找可靠的人。市场还要再往下走,快去吧,再晚了就收摊了。”
    吴均瑜举了举帽子算是告别,招财再一次发动了马车。这里的马车可跟中国的不同,这里的马车是敞开的,座位前后各一边一排对着排列,车门在左右两边。
    当吴均瑜直接去了中介所,然后让招财先去市场:“你赶紧把东西买了送回去,再来接我。路上别开小差,当心太太罚你。”
    招财缩了缩脖子忙道:“不敢。”然后驾着车就走了。
    吴均瑜进了中介所,把自己的要求一说,又报了职位,中介所的人一听来了大买卖,立刻就来了精神。
    “先生,您要的人,现在可以马上送两个帮佣过去,请问是哪个地方?”
    吴均瑜笑了笑:“既然这样,请送两个到吴林庄园去。”
    “wuling庄园是吗?”因为中文的读音有些拗口,所以那人还确认了一下。
    “没错,请尽快吧。”吴均瑜说完,推门出去,看了看外头。
    小镇是他走以后才建成的,这里的人住的都比较分散,由于不好贸易,才开辟了这样的一个小镇,有头有脸的人,是不会住在小镇里的,他们都有自己的庄园。所以这镇上的人,其实大部分都是跟着商队来北美讨生活,或者直接就是商队的人留了下来。
    因为周围都是领主,所以小镇的治安也不敢太差,自动自发的由周边的领主出钱建了一个治安官的办公室。这个时候可没有牛仔,也没有什么西部枪手的,所以镇子还算安静。只是偶尔几个小店能听到音乐声。
    这个时候还没有留声机,有音乐说明有乐队,吴均瑜摸了摸下巴考虑了一下,自己要不要也养个乐队来玩玩,好像还挺有意思的,发展娱乐业说不定蛮不错的。
    反正现在百废待兴的时期,大家伙除了开荒肯定很闷,自己要是千篇一律的跟着人淘金或是开橡胶园,发展工业,那岂不是竞争很大?
    若是能把这些有钱人的钱赚过来……吴均瑜想到这里摸着下巴嘿嘿的笑了,有戏!
    才想到这里,招财那头驾着装满食物的马车飞一样的冲了过去,吴均瑜赶紧抓着帽子在后头追了上去:“招财,等等我,等等我你个臭小子!”
    马车越跑越远,把吴均瑜可怜兮兮的留在了后头。

正文、第四百零一章

从第二天开始,中介所就陆陆续续的往吴林山庄送人来了,昨天已经临时送来了两个帮佣,雪雁跟她们签订了合同之后,就让人在山庄住下。而今天又送来了一个厨娘和两个伙夫。伙夫可不是厨子,是帮忙打下手的人,负责劈柴烧火切菜之类的工作。
    在吴林山庄的旁边,坐车一个小时左右,就是另一个男爵——让…杜凡男爵的领地。杜凡男爵的土地比吴均瑜的要小很多,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嫉妒,毕竟每家的经济情况不同。反而让他起了结交吴家的心思,于是在第二天就来拜访了。
    让…杜凡的家族再往上,并不是纯血统的大不列颠人,他家再往上四代,是来自法兰西的,因此杜凡家的庄园,种的和别人不同,竟然全种的是葡萄。而让本人从小跟着祖父,学会了一手酿酒的好手艺。
    这回他来拜访邻居,带的就是他自己家酿出来的葡萄酒,和一大筐新鲜的葡萄。
    西方人是很喜欢拜访邻居的,特别是在好奇了很久以后,终于能看到主人了,所以就迫不及待的来了。而中国人的习惯则是先送个拜帖,再上门,这一下让书澈和燕儿有些慌张。雪雁却老神在在的,一点不惊讶。
    吴均瑜今天又不在家,不知上哪儿“野”去了。雪雁作为女主人,换了一身淑女装,然后出门迎接客人。
    让…杜凡第一次见到东方女性。惊讶的捂住胸口直呼:“太迷人了。”
    雪雁微微一笑,伸手出去让对方行了个吻手礼,然后请对方进来坐。书澈和燕儿赶紧去泡茶。端点心。而杜凡男爵一进起居室就诧异的看了看四周的布置,转头对雪雁道:“夫人,您这里居然跟我们一样的装潢,我还以为会是东方的布置呢。我的祖父曾经买到过一匹中国的布料,那简直是巧夺天工,听说是工人用手工一针一针缝上去的。”
    雪雁掩嘴一笑,让燕儿去拿了一匹苏绣过来。杜凡男爵看到料子。差点把杯子掉地上了,连忙伸手接了过来。仔仔细细的打量。
    “哦上帝,这真是太美了,多么华丽的颜色,多么复杂的花纹。这一定是皇室才能享用的东西!”
    雪雁掩嘴笑道:“男爵要是喜欢。就送给你了。我在家时常穿这个,已经不稀罕了。您说的没错,这个是挺贵重的,但还不至于是给皇室穿的。皇室大多穿金黄色的衣服,上头的花案以龙为图形,而且是用金丝绣成的。”
    杜凡听得都愣住了,居然坐在那里一个上午,就为了听雪雁说东方的习俗。听完之后,杜凡拍着大腿很是懊恼:“当时有人劝我去中国。我还犹豫了一下,选了北美。现在真是后悔莫及,早知道。我便去中国了。多么神秘的民族,居然用金丝来做衣服。”
    杜凡懊恼完了,又对中式点心生出了兴趣,吃了一番下来,杜凡突然提议道:“这些食物实在太美味了,若是男爵夫人能好心将这些食物让所有人都能吃到。想必他们一定会非常的喜欢。现在北美没有什么可吃的食物,大多以玉米和土豆为主。像这种白白软软的点心,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雪雁笑道:“那是蜜糕,用的材料,是东方的大米和蜂蜜。其实做起来算是简单,但材料难得。这还是我们途中没吃完的材料做的,吃了这些就再没有了。”
    杜凡直道可惜,此时时间已经到了中午12点,吴均瑜打外头回来,滚的一身泥。就连跟在后头的江五和进宝,也是一身脏兮兮的。
    “咦?让?你怎么在这儿?”吴均瑜是认得杜凡男爵的,当初圈地时,两人可是见过面的。只是没想到,自己一回来,杜凡就找来了。
    “嘿,凯文,你真不够意思。回来了居然也不邀请我来做客,还是我厚着脸皮自己找上门来的。”杜凡男爵站了起来,笑眯眯的跟吴均瑜拥抱了一下。
    吴均瑜笑着问他:“你见过我太太了,是不是很美?”
    杜凡捂着胸口做出一付夸张的表情:“美的我心都痛了,为什么偏偏嫁给了你。”
    吴均瑜哈哈笑了起来,拿胳膊撞了他一下:“你别想了,那是我的女人。”
    说完吴均瑜转头对雪雁用中文可怜兮兮的说道:“老婆,我饿了。我今天可辛苦了,我还摔了一跤,好可怜的。”
    雪雁真想找条地缝钻进去,尼玛,杜凡男爵是听不懂了,可这一屋子杵着的下人可全是中国人,你这撒娇谁都听得懂!
    雪雁只顾羞涩她的,其他的下人听说吴均瑜饿了,可都动了起来。因为刚来这里还不习惯,加上船上的补给都搬回了山庄里来,所以还能再吃几顿中餐。杜凡男爵很厚脸皮的硬是留了下来,要一起尝尝那“美妙的中国菜”。
    饭菜都是燕儿做的,其实早就备好了料,该炖的炖了,该切的切了,只用下锅炒一炒就能吃的。
    杜凡第一次吃到大米,第一次用筷子,在餐桌上笑料百出。可这都阻挡不了他一口一个惊呼“好吃”,甚至在吃完了之后,还拿面包把盘子里的汁都抹干净了。
    燕儿是挺高兴的,自己做的东西被人喜欢,怎么都不失礼。雪雁笑着把燕儿介绍给杜凡男爵,杜凡男爵居然起身对雪雁行了个吻手礼:“哦,可爱的女孩,你真是天使。”
    燕儿吓得一缩手,躲回厨房去了,把杜凡弄得莫名其妙,回头一脸很受伤的问吴均瑜,自己是不是被天使讨厌了。
    吴均瑜大笑道:“中国的女人都很害羞,她们不习惯这样的接触,你要给她们一点时间适应,这才第二天,你就上来拉着人家的手亲,她当然吓到了。”
    直到杜凡告辞离开,燕儿都没从厨房出来,他一脸的遗憾三步一回头的上了马车。雪雁和吴均瑜送走了杜凡,就去了书房,商量今后的日子该怎么办。
    “你今儿去查看的怎么样?”
    吴均瑜拿出纸来,在上头边画边说:“这边一块是森林,一时半会儿还没法清理,而且我觉得留着更好,尽量不要破坏生态坏境。至于东边这一块,早就开垦了出来,但是一直没种东西。还有南边这一片,全是草原,我倒是拿这个没辙,破坏掉我又觉得可惜,留着不动我又觉着浪费。”
    雪雁指着那块开垦出来的地道:“这一块留给我,我带了不少种子来,光吃西餐人也受不了,我准备种点中国的食材。我瞧着你画的大小,这是有两倾了?”
    吴均瑜点点头:“只怕还要再大点,这里的地简直跟不要钱似的。而且印第安人的种植水平很差,他们也不愿种地,宁可从我们这里买。”
    雪雁笑道:“那我要了,这一块地留给我。咱们首要的任务,得先把路修起来。我昨天看了,庄园外还是泥土地,若是遇到个下雨天,那地可就走不得了。再说沾上泥土,走进屋里也是白给下人增加负担。草原有多大?”
    “并不太大,估计才半倾。”
    雪雁想了想道:“要不就留着,咱家马也不多,可以后也少不了要用马的,那森林可以用来狩猎,所以咱们再开个马厩,多养几匹好马,我闲下来也能去骑马逛逛。草原又可以养马,又可以跑马,一举两得了。”
    吴均瑜点了点头,看着地图叹了口气:“今天一看才发现,我好多的地都浪费了。早知道不该开橡胶园的,这一片比较偏,拿来造个工坊不是更好?”
    雪雁一合掌道:“你提醒我了,这没大棚可不行,但现在塑料也没发明出来,只能用到玻璃,这玻璃现在做起来可方便。咱们开个玻璃工坊吧,不求卖钱,至少自己家的能自给自足。”
    吴均瑜把雪雁的要求一一写了下来,然后分别做上了重要的标记。两人在书房窝了一下午,终于算是商量出来个雏形。
    最后吴均瑜挠了挠脑袋问:“那咱们以后做什么营生?我原来还想说你开个医馆,我开个学校。但现在看来,这里只有印第安本地的孩子,所以学校一定没什么人来,而开医馆,你学的是中医,没中药也是白搭。”
    雪雁笑了起来:“你才知道啊?不过今天杜凡倒是给了我一个主意,他喜欢中国的食物,我想着,要是我带来的种子能种出来,那就不怎么却食材了。多雇些人种地,再开个餐馆,你觉得怎么样?”
    吴均瑜哈的一声大笑:“太好了,中国人开餐馆一定赚钱。对了,我准备往娱乐业发展,你觉得可行吗?”
    雪雁仔细琢磨了一下,有点疑惑:“可是现在娱乐业你要怎么发展?现在还没有追星这一说,也没有什么电台广播的,更没有电视。就算你想发展娱乐业,也必须有传播的途径才行。”
    吴均瑜狠狠的挠了挠头:“这个问题我还没想好,不过走一步算一步吧。”

正文、第四百零二章

从那之后,雪雁和吴均瑜都开始忙了起来。雪雁每天带着燕儿往农田里跑,书澈则留在家里守着屋子,而杜凡男爵来了几回,都是找燕儿的,没找到人,又很失望的回去了。
    过了几天,雪雁才指挥好人手播种,终于把初期的事情忙完了,她便提早带着燕儿回了家。
    一到正门大门口,就看到苏珊穿了身女仆装站在门口的鱼池那拿网子捞水里的野草。
    雪雁吓了一跳,叫了声:“苏珊,你在这里干什么?”
    苏珊一抬头看到雪雁,笑着屈膝行了个礼,像雪雁问好:“夫人,您回来了。今天的天气真好。”
    雪雁心里很不是滋味,她是知道苏珊家落魄了,可没想到居然会来当帮佣,这也太……太尴尬了!明明在船上时,她还和自己有说有笑的,现在就得卑躬屈膝叫自己夫人了。
    不过这种起起落落,雪雁也见的多了,很快就恢复了平静。而且总的来说,西方的帮佣还算比东方的奴才好的多,而且只是帮佣,不是女佣,所以自由度也要大的多。
    “真能干,你才16岁,就出来做事了?”雪雁笑眯眯的朝苏珊点了点头,夸了她一句。
    苏珊笑着回道:“夫人,您身后的那个女孩,好像比我小多了吧。”
    雪雁笑了起来,把燕儿推到前面,对燕儿道:“她才来,许多事应该都不懂。你经验多,多教教她。再说难得有个伴儿,你也趁机跟她多学学英语。”
    燕儿笑着嗳了一声。挽起袖子就上前帮苏珊一起捞水草。雪雁进屋时,还能听见这两个女孩的笑声,她笑了笑,觉得能听见这样的笑声,让自己心情也欢快了起来。
    进了屋换下了劳作时的衣裳,书澈就拿了果汁进来:“江五说今天要去镇上,下午会送几匹马回来。”
    雪雁一听乐了:“那咱们下午骑马去!”
    中午吃过了饭。雪雁就换上了骑装,带着燕儿和书澈一道骑马去了。马送了六匹来。四匹枣红色的,一匹黑色的,一匹白色的。原先庄园里有两匹棕色的,加在一起也不算少了。
    雪雁上马之后。叫来几个伙夫吩咐道:“去跟招财说,买点工具来,明天去森林里伐几颗树,取了木料做个大点的马厩。另外叫他再去镇上招几个马夫来,要有经验会养马的。”
    伙夫们跑去找招财了,雪雁想了想下人的房间不大够住了,又叫住他俩补充道:“多砍几颗树,再建个侧屋,要十六间房上下两层的宿舍。以后你们都住新房子里去。”
    等伙夫这次真的走了,雪雁才松开缰绳让马跑了出去,书澈和燕儿赶紧骑着小红马跟上。
    雪雁一路跑到森林。往里看了看没敢进去。这可不是那种国家公园的森林,里头也可能是有野兽的,她就纳闷了吴均瑜怎么会买块森林下来,后来才知道其实这是送的。
    森林的东边就是印第安人的聚集地了,雪雁没敢往那儿去,掉转马头往草原的方向跑了。主仆三人在草原上吃了顿野餐。这才上马又回家来。
    这一通跑下来,雪雁是跑的尽兴了。只是后头的燕儿和书澈很是不舒服。骑装是做成裤装的,包的屁股紧紧的,身体曲线全露出来了。燕儿还好,才刚十五岁,所以看起来还没那么紧张。只是书澈却紧张的不得了,生怕被她男人看见了,教训她不守妇道。
    谁知三人才骑到庄园门口,就遇见回来的吴均瑜几人,江五就坐在马车夫的位置上,盯着书澈目不转睛的。
    书澈下了马来,羞得头都抬不起来了。
    吴均瑜见这几个玩的开心,心里也痛快,笑着问:“骑马好玩吗?”
    燕儿大大方方应了:“好玩,太太还带我们在外头吃野餐来着,说是叫什么,匹克尼克。”
    “哈哈,好玩就好,今晚有客人来,燕儿,把你的手艺亮出来,秀他们一脸!”
    燕儿听得一头雾水,绣他们一脸?这会子连布料都没怎么带,怎么绣花,还往人家脸上绣?
    雪雁瞪了吴均瑜一眼,扭头对燕儿道:“别理他,你好好做顿好吃的,给客人尝尝鲜就好了。”
    燕儿这才理解是什么意思,嘻嘻的笑了起来。苏珊凑了过来,拉了拉燕儿:“薇薇安,你会做中国菜?我可不可以在旁边看看?”
    燕儿的英文名,雪雁给她取名了叫薇薇安,所以苏珊才这么叫她。燕儿跟苏珊中午已经玩的很熟了,便笑着点头拉了苏珊一起进屋去准备。
    进宝正把买回来的东西往下搬呢,不小心就撞到了路过的苏珊身上,进宝脸一红,低头说了句:“抱歉。”苏珊笑眯眯的看着他,摇了摇头,然后跟着燕儿走了。倒是进宝这家伙,人都走远了,还在一直望着。
    雪雁见状给吴均瑜使了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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