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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工皇后不好惹-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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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袍少年的脸顿时绿了。
阿周的脸也黑沉起来。
“你,到底是何人?”
灰袍少年盯着问,这种隐秘的事,这世上知道的人可没有几个,她是从哪里打探到的
“你管我是何人?安冉,你的心,真是黑,居然把你同父异母的哥哥的发妻掳来送人,紧跟着又想杀人灭口……啧啧啧,你那胸膛里长的到底是什么呀?还有啊,你说现在,我该如何对付你?我想,最好的办法就是一刀捅了你,这样我就没麻烦了……”
云沁认真的说着。
“你不能杀他!”
阿周沉声道。
云沁闲闲的问:
“为什么我就不能杀他?”
阿周道:“因为是怀王的弟弟!是你的小叔子!”
哟嗬,居然还了跟她讲起人情起来了,小叔子?
云沁拔出了短剑,寒凛凛的剑身映着她深不可测的笑:
“喂,你错了,正因为他是怀王的弟弟,才更该杀!你说,要是哪一天,他们兄弟重逢了,知道我是冒名顶替的,我那岂不要遭大殃了……我若把他一剑给捅死了,那算是免了后顾之忧。所以,我觉得杀是必须杀的。反正呀,我的心,是乌黑乌黑的。不如,就用这把剑吧,如何?”
有几缕阳光折射了进来,而她故意用剑身来以反射,刻意的用那匕首闪他的眼。
阿周的眉头直皱,忽然大叫,睛神一亮:
“我知道了,你是那位阿刘姑娘是不是?”
云沁收回了匕首,重新审视这个男人,居然知道她叫阿刘,可见是下了功夫曾过找过瑶儿的——前番在怀县养伤时,她的化名就是:“阿刘”。
“果然是!”
阿周吁了一口气,连忙又道:
“前番里我去村子里的时候找阿瑶的时候,村人告诉我,阿瑶曾救过一个过路的姑娘,那姑娘会功夫,后来这功夫养好了伤离开了。又后来一辆马车进村将瑶儿接走了。我打探了很久,才知道,原来她是慕容府的人,被接回王府了,说是要嫁怀王为妻。
“我听着不信,她说过她唯我不嫁的,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另嫁?
“所以,三天前,我跑来了洛京,去了慕容府,抓了一个家丁问这事,那家丁说瑶儿贪恋了怀王妃的头衔。不,当时我就觉得不对,她怎么可能是那样的人……可她偏偏就是嫁了。
“现在我知道了,原来是有人替她代嫁了。
“你不是阿瑶,对吧!你应该是易过容的阿刘姑娘是不是?
“摄政王断断不可能故意弄个人来易成阿瑶的样子去接近怀王,所以,现在在扮演这个阿瑶角色的人只可能是沁姑娘……阿瑶嫁怀王,是被逼的对不对?”
他越说,眼睛越亮,那丝丝入扣的推演,头头有理:这男人,不是俗物,瑶儿的眼光还不赖。
云沁不觉一笑,抱胸看:“哟,脸袋瓜子挺活,全叫你想到了。那我更不能留你了!”
匕首寒光一闪,她刺了过去,那安冉惊呼未落,整个人栽于地上,而那阿周,几乎同一时间倒下。
她,点了他们的昏睡穴。
四周,顿时安静,半启的窗外,有鸟叫声传来。
现下,她没有太多的时间耗在这里,主要怕他们另有同伙,若把事情闹开,她的计划会全部泡汤;而这两个人,就目前而言,是断断不能放出去的,得先关着他们的一阵子,让其他人去处置他们。
比如阿周为何突然不告而别?
比如这安冉为何突然出现在这里?
他这是来认亲的吗?
好像不是。
这些事都得去弄清楚了。
转身来到窗口,推开窗,她对着皓皓长空,一记嘹亮的口哨响起。
不一会儿,两道人影窜了出来,一个是撕了人皮、恢复本来面目的罗成,连衣裳都换了一身,这孩子,果然追来了,他的追踪术,厉害着,在看到她安然无恙的时候,重重松了一口气,另一个叫常在,归罗成管的云中阁下属。
云沁见他们一起出现,为之一笑,不由扬起那道绢秀的细眉:
“怎么?怕我应付不过来?”
罗成毫不掩饰的点头:“夜路走多了,难免会遇上鬼。是有点怕,这小子的功夫,算是不错的了……”
“对我说来,他,尚欠火侯!”
她踢了踢那个灰袍少年,这话并不骄狂,她的功夫的确不俗。
罗成一笑,审视了一下那两个人,知道是被点了穴后,问:“主子,要如何处置?”
“关着!在我没有离开怀王府前不能放!也别让他们摸到你们的路数。我不想和他们结仇。”
“什么路数?”
“一个是我现在名义上的小叔子,一个是瑶妹妹的男人。青海帮的人。看牢了,要是被他们逃脱了,我可就麻烦大了!”
她不会杀他们,在她云沁的字典里,信奉这么一个词条:得饶人处且饶人。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她要活的是心安理得,可不想背上一身血债,何况他们还有用,留比杀更有价值。
罗成也懂,青海帮的人,都是一些亡命之徒。
“是!那接下来主子要怎么回去?”
一个弱女子,叫人梆架了,要是自己就这样走回去,那得如何解释这种诡异的情况。
云沁沉吟了一下,问:“外头情况如何?”
“怀王正在派人四处搜索!”
“哦!”
她点点头,那人自然不是因为紧张她这个王妃才在那里搜的,要真是被人给撕票了,那才是一件大快人心的事呢!
可他总归得搜一搜,做一个样子的。
她想了想:“不急着回去。既然出来了,我得去见见囡囡,和司靖碰个头再说。对了,常在,妞妞最近乖不乖……”
想起那个粉雕玉琢的娃娃,她眉间便露出一点浅笑,柔柔亮亮,那是属于母性的光辉。
“白天时候倒是很乖,只是一入夜,就净说梦话,一个劲儿喊娘亲,明霞说的。主子,什么时候,您给小主子找个父亲……一个孩子,没有父亲,不太好!”
一直不说话的常在,接上了一句。
云沁敛笑,心微抽,的确,没有父亲的孩子,童年是残缺的,妞妞已经五岁了,可是,她却没办法给她想要的父亲!
那个男人,死掉了!
五年前,被烧成了焦碳……
那一幕,她至今记忆犹新。
“我想囡囡了!真是想死了。你们两个把他们处理好。我去庄上……给我备马!”她没答,只喃喃说了一句。
“是!”
云沁吩咐罢,想出去,就这时,窗外,忽然一阵有别于夜莺叫的声音响起,好像是某种暗号,悠悠扬扬的钻进他们的耳朵里来……
“谁?”
出于一种武者的本能,罗成戒备的往窗外跳了出去,身形如燕,轻盈翩然。
云沁心头咚了一下,跟着急翻了出去。
这暗号,太耳熟,已经很久没听过这种声音了,时间已经长达五年之久……那个人已经从她世界消声匿逆很久很久……久到,她会以为他们之间再不会有交集。
常在没动,留在房内,看着床上那两个人。
屋外,正晚霞高照,万丈红霞,将这里照的一片红光,青翠欲滴的柳树下,柳枝轻摇中,站着一个身姿俊拔的男人,着白袍,束紫带,微微而笑,静静伫立,那目光永远温柔,那容颜永远温润,就像上成的美玉,绝世无双,光华照人,看到她时,漂亮的唇角高高扬起,清越如琴声的嗓音便溢了出来,隐约还带着笑意,以及藏不起来的眷眷怜惜:
“沁儿,好久不见!”
云沁一呆。
来的果然是秦逍!
待续!
第十一章,重逢,竹马恋青梅
久久的,云沁没有说话,喉咙口,就像被什么堵住,那原本应该属于习惯性的叫唤,就是发不出来,就好像是遇上了一个陌生人一般,正用一种完全陌生的眼光在看着这个优雅的男子。
五年不见,他似乎越发的风~流俊秀,少年时的青涩皆不见了,如今,身上所流露的是独他特有的飘逸、尊贵。
那弯弯的浓黑色的眉,弯弯的朱丹色的唇,勾着笑弧,显的是如此的亲切,亲的叫人鼻子发酸,发涩。
曾经,她亲密无间的依赖过他十五年,这个男人,是亲人——
她一直认定,他是亲人:可以安心依靠的那一种,不必担心被算计,在自己惹出事的时候,能理直气壮的扔给他去收拾;在自己想偷懒的时候,他又会理直气壮的来训她,逼她练功,想方设法的让她学习各种技能,从而懂得更多的生存自保之道甾。
他的存在,有时,完全不像是未婚夫,而是一个担肩着教育她全面发展的小老师,软硬兼施的督促着她往好的方向发展。
“怎么,不认得了吗?”
秦逍含笑着走近,步履一如以往的从容,不紧不慢,仿佛一切都在他的掌控之中:他就是那样一个人,而她是他生命里的例外,一直的,不断的打破着他的习惯外。
云沁还是不说话。
他开始不自觉的抚自己的脸,那手指,也是修长如玉的,骨节分明,看上去,无害,实际危险,它能随时随时将人的骨头捏碎。
秦逍的功夫,好的出神入化。
秦逍的俊秀,俊的不像那种娘娘腔的小白脸,他有一个颀长挺拔的身子,有一张英气勃发的脸,他有温润的一面,更有犀利的一面。
“喂,臭丫头,干什么这么看我?”
他鼻翼微蹙,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轻轻弹掉身上沾的几片桃花,没什么异样,便抬头,微笑若梨花洁白:
“不是还和以前一样吗?这种眼神,怎么这么陌生?……快些,叫声逍哥哥来听听……很久没听了……怪想念的!不是,是想念的快要神经错乱了。”
好听的声音,带着某种诱惑的夸张的戏侃的味道,他站到了她面前,那个头高出她大半个头,这人,比萧缙稍矮一些。
不管是萧缙,还是秦逍,或是其他男子,在身高上,她永远占弱势。
云沁楞了一下,然后扑哧一声笑了:笑声清脆,银铃似的流转,在轻悠悠的风里,艳色的霞光里,抹开,也在秦逍的心上抹开。
他的笑容,温柔极了,纵容的看着他笑。
五年的时间,似乎并没有在他们之间造成任何距离,他对她没有半分生疏,一上来,还是和以前一样的亲切,一样的充满怜惜,会让她觉得自己还是那个被他护在手心里的小女孩,而不是那个背弃了他,未婚先孕,将他颜面丢尽的放荡女子。
他是那样一个优秀的男人,优秀到让天下女子神慕,让天下男人生妒。
不过,他的心,不见得如何如何柔软:权利场上的人,该狠的时候,比任何人都狠——他们那种人,天生爱追逐的权力,为权力,任何人皆可成为棋子,任何棋子都能成为弃子。
有时,她会想,他如此皎洁无瑕,怎么会从政,怎么就爱偏偏弄权。
也许,权力,与男人而言,那是永恒不变的证明自己存在和价值的途径。
哪怕他,也不能免俗。
而且,他做的挺好。
有时,她会想,对于这样一个爱玩权的人来说,自己的存在,与他到底是怎样一个意义?
五年前,他要娶她,是为什么?
仅仅是为了履行婚约?
不是!
因为喜欢!
也不是!
要是喜欢,她的背叛,他会愤怒,会抓狂,他没有,一直一直很理智。
她猜不透。
就如五年后的今天,她再次见到他,依旧猜不到他所思所想,不明白,他为什么待她好,好的叫她无比贪恋那样一份温暖。
在这样一个异世里,他陪她欢笑,陪她恶作剧,纵容她无法无天,而没有后顾之忧——前世,她有过一个比较苦难的童年,今世,她的童年,因为有他,而别样的丰富精彩。
一度,他将龙奕比了下去。
如果没有五年前的变故,可能,也许,她会沉沦,享有这样一份叫人迷恋的呵护。
是的,他们自小就那么要好,他爱惜她,她依赖他,欣赏他,多好。
可是,意外,就是发生了……
“这三个字的确有点生的叫人叫不出口了。要不,以后直接叫名字了,好不好,逍哥哥?”
她微笑,夹着叹息,说的话,俏皮的,有点固有的撒娇的味儿,最后三字,令秦逍笑的很开心。
可不是,这名字,真是很久很久没叫了!
每度想来这三个字,她便会觉得歉然——秦逍,南燕国的奇公子,一个传奇人物,拥着着别人所没有的智慧,比梨花还高洁的一个人儿,她却令他颜面扫地,成为天下笑柄。
他该恨她的,怨她的,他该与她誓不两立的。
可没有!
再次重逢,他一如儿时每一次见面时一样,含笑,温厚,带着宠爱,就像曾经的那些不愉快的令他威名扫地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她补了一句,看似随意问,其实不然。
“我怎么可能不知道,你呀,永远那么那么叫人不省心,要是不盯着,保不定你又要捅下什么天大的篓子!”
秦逍低一笑,如黑宝石似的眸子一闪一闪,盛载着满满的喜悦。
接下去,他的动作是轻轻捏了她的瑶鼻一下,那几乎是他每次见到她时的一个习惯性动作。
紧接着,他会给她一个拥抱——小的时候,会抱上她,绕个圈,年岁渐长以后,他会给一个熊抱,习惯性的在她的额头落下一个吻。
她记得的,所以,一边在咀嚼他话语中听懂透露出来的深意,同时,马上退了一步,直叫道,带着笑着,似讨饶似警告的:
“哎哎哎,打住打住,逍哥哥,我现在不是小娃娃了,你别每次见我,就像哄小孩子一样,又亲又抱。以后,不可以了……”
“为什么不可以?”
秦逍好脾气的微笑着,白衣飘飘,便若云端高阳,圣洁高雅,世俗的眼光,便是那么一望,也能让人觉得那是一种亵渎和不敬。
南有一奇公子秦,不仅仅是因为他心有奇谋,更因为他满身傲骨,清逸脱俗,便若世外之奇人,可遇而不可求,而那笑容,便若莲花一般温润清香,若梨花一般纤尘不染。
小的时候,她常常被这种漂亮的笑脸给迷倒,人,皆有爱美之心,从一个俊美的小正太到如今长成这么一副倾国倾城的妖孽模样,她目睹了他的成长,这么一个漂亮的孩子,谁不喜欢?
可现在,她绝对不能再被这个妖孽给迷惑了,小时候归小时候,喜欢依赖,喜欢逗他,那都无关紧要,如今长大,不能再搞暧昧了……容易惹出桃花债——呃,话说,他本来就是她的桃花债。
这家伙突然之间出现,怕是要索债的,一定得冷静的保持距离才行!
“当然不可以了,男女有别!”
她认真的,笑着说,又退了两步,回头瞟了瞟屋檐下的罗成,那孩子正高耸的眉看着,她干笑了一个——在属下面前丢脸了,他一定在想,雷厉风行的沁主子,怎么到了秦逍面前,就被看作了一个孩子似的。
秦逍挑了挑那剑眉,也往罗成那边瞟了一下,又转过头,脾气温温的:
“沁儿,我们是未婚夫妻!”
这话一落地,罗成眼皮跳了一下。
云沁立即皱起眉来,一下头大,完蛋了,这人果然是索债的,事隔五年,居然还惦着他们的婚约——
“呃,秦逍,我们……”
她不再叫“逍哥哥”了,这三字,太过亲呢,管他同不同意,直接唤他名字。
“沁儿,找个地方,我们好好谈谈!”
秦逍像是知道她要说什么似的,打断了她的话,笑容一径似阳春白雪般的干净悦目,叫人都不忍去拒绝。
他继续说:
“都已经回了洛京了,怎么就没有回去云府?是不是近乡邻而情怯了?不敢回去,怕挨骂?要不我陪你回去!
“你娘亲这几年一直在惦着你……我有时来洛京,会替你去看看你母亲……她一直想着你,不晓得你在外头过的好不好……云伯父也已经有后悔,曾托我去寻你,把你带回去……
“沁儿,是时候回家了!
“我们的婚事,也该好好合计一下,你出去一玩就玩了这么多年,该定定性子了!
“瞧瞧,最近没事又去怀王府瞎闹,那是你随意能闹的地方吗?
“走,先去把面具给抹掉了,然后,我们回城,回家。好不好,嗯?”
他说的很温和贴心,就像一个可亲可敬的大哥哥,在规劝一个顽劣不成器的孩子。
可她的心,却再度被强烈的惊到,莫名的发冷,突然之间,有一种赤~裸裸被看穿的感觉袭上来。
她的所有行动,他全都知道?
他是如来佛么?
这个男人,虽有五年来不曾再干预过她的生活,但他的话,令她明白,至始至终,他从来没有离开过。
他对于她的一切几乎皆是了然的,只不过一直在幕后旁观。
如今,他不想旁观了,于是,就这样冒了出来。
南奇公子秦,盛名不虚。
“走吧!”
他走近了一步,雪色的袍子那么随手一捞,捞住了她的手——这一动作,令罗成眯了一下眼。
云沁想避开,平常时候,做起来最最简单的事,那么容易,她却躲不开了,他的动作是那么的快,快到她想往后,手已经被扣住,那双清凉的手掌,就像是天经地义一般将她给抓到了手上,依旧像儿时那样,稳妥的将她包合在手心,力量不会很强,只让她挣脱不得。
她退缩,他不让,牢牢牵着,清凉的感觉,令她微微一呆。
他已转头,近距离的睇睇,小心的瞄着她的神情,而后,笑着往她额头又敲了一下:
“调皮鬼。你的功夫是我教的,少在那里动歪脑筋。我们去农庄接小囡好不好?”
云沁又是一惊,眼里立即有了戒备之色:
“秦逍……”
连农庄这种隐私的地方,他都知道,她在他面前,竟是如此的无所遁形,心思,总是被看穿——
他到底有怎样一个男人啊!
太让人毛骨悚然。
她不喜欢被任何人掌控了自己的行踪,这让她有种很不安全的感觉。
“怎么了?你在紧张什么?我们之间当真得这么生份吗?小时候,那样赖着我的小云沁哪去了?”
“……”
那个小云沁长大了,大到再也不想伪装的去依靠别人,大到已经为人母,必须靠自己强大,从而去保护自己想保护的人。
她没有挣,吐出一口气,点头道:“是了,我们该谈谈……但是……”
“是要好好说说话,不过,你这衣裳得换一换,这脸,也得换换,我不喜欢这张脸,就好像牵着别人似的,怪怪的……浑身不舒服……我给你带了衣裳来!”
秦逍盯着她的脸,摇头,皱眉,便是皱着眉,他也是俊气的不像话。
有人说,公子秦谈笑间可杀人,杀了人,还无人信——可见那份优雅良善,是何等的能欺世盗民。
以前,她从不以为秦逍那么温润的公子爷,会杀人不眨眼,以为传言总是有误,这个男人,从来不在她面前杀人,对待下属也平易。
后来,离开了他,自立门户,才知道公子秦之所以是公子秦,有奇谋是一回事,杀起人来,也狠烈。
而她一直待在离他最近的那个位置上,看到的是他几乎不食人间烟火的一面,属于他黑暗的一面,她没机会知道,也从来不知道。
这个时代,每一个陷在权利里的男人或女人,都双手沾满了血腥——弱肉强食,生存法则,他混迹官场,再如明哲保身,肮脏的时候,必须毫不留情的肮脏。
“秦逍……你先放手……”
秦逍真就松开了手,却是为了打口哨,类似夜莺似的哨声,是他与他的属下们惯有的联系方法。
不一会儿,桃林外头奔进一个青衣男子,手上捧了一个黑色包袱,几朵桃花落在上面,看到她时,单膝跪了下去:
“段仁叩见七小姐!七小姐,这是公子让人准备的衣裳,是您最喜欢的锦记楼锦娘的绣品。”
七小姐,锦记楼的绣品,段仁,这些皆属于五年前的云家堡,如今再听得这字眼,真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那些被陈封的过去,一层层浮上来,在眼前幻放着。
她怔怔看了看面前的段仁,秦逍的心腹,很小的时候,他就跟了他——这些年来人,段仁一路见证了他们的嘻笑怒骂,他们的长大,他们的离散。
也不知道,这样的种种变故在他看来,会是怎样一种感觉?
会不会觉得是她有负了他家公子,会不会觉得她是一个不知廉耻的女人?
可他的表情,也是极度平静的,依旧恭敬,因为什么?
因为秦逍的包容,所以,他也包容!
可是,秦逍为什么要如此包容。
他要什么样的女人没有?
“谢谢!”
她低低告了一声谢,接了过来,包袱很轻。
“去吧!换衣裳去!”
秦逍温笑的拍拍她的头顶,那举止,让她觉得自己还真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她没有多说什么,拿了衣服,罗成去开了另一间农舍门,先往里面探看了一番,确定没什么危险以后,才让云沁进。
*
*
脱了王妃裙,撕下王妃容,穿上以前最爱穿的衣裳,绾起以前最常绾的发髻了,出来时,她不再是慕容瑶,而是七小姐云沁。
穿的是一身是粉米色的裙子,并不繁复,胸前上绣着梨花,配的丝线能在阳光底下熠熠闪光,腰际束带很宽,一朵朵含苞欲放的小花环环衔接,托出了一个纤细的腰肢,裙摆上覆着一层薄纱,颜色稍浅,裙角上又是一圈小花——整件衣裳,简单而清艳,颜色清雅,搭配温和,不张扬,显别致。
是她喜欢的类型。
以前,她挺喜欢梨花,现在,她喜欢琼花——从五年前开始,那种喜好慢慢的改变了,并且渐渐的在定形。
梨花的花语是:纯真。
琼花的花语是:完美的爱情。
一个女人,终其一生,最想找到的是一个落脚的港湾,她跨越千年,执念的就是那样一份一直难以忘怀的爱情。
院子里,秦逍正坐在亭子里,低低的和段仁说着一些什么,而罗成呢,则守在门外头,门神似的,听得开门声,他转过头看。
云沁没有留心他的表情,只看到秦逍敏锐的侧过头来,看到她,微微一笑,挥挥手,让段仁退下,走了过来,说:
“哟哟哟,这小模样,真是越长越漂亮了……真叫我娘全给说中了,长大后,必定是标标准准的倾国佳人!这么好看,真想藏起来,叫别人都看不着。可惜不行呢……”
他遗憾连连,微笑如花,目光在她精致的脸孔上游走,一寸一寸的挪动,带着满满的毫不掩饰的思念之情,凝睇着,审视的,恨不将在她脸上好心刻上他的印迹,以表示那么一种心情。
她瞪着,笑骂:“秦逍,我不是南楚皇帝,用不着你来拍马屁……”
他目光一闪,一笑:“在你眼里,我是那种爱马屁的人吗?”
“不是,不过,你刚刚那话就是有拍马屁的嫌疑,我与你认得十五年,番番叫你骂丑丫头,臭丫头的时候多,你什么时候夸过我一句。赞过我一句。今天,你这语气,太叫我受不了了……我倒情愿你还和以前一样……”
“今时不比往日。小丫头长大了,我若再骂,再跑个没影没踪,那我不是亏死……偶尔也得赞一赞,让她小小陶醉一下……走了,我们先去你农庄接囡囡,然后,到我别馆去可好?今天在我那里住一夜,明天,我陪你回云家去!至于这边的事,交给你的属下就好!”
他温笑的说,伸手牵住了她的手,拉着往外去。
秦逍已经都替她计划好了,如同小时候一样,件件事儿都她安顿妥当:今天学什么,明天练什么,后天往哪里去玩,或是拿些账册来给做,或是拿些当世名人名单来让她记,或是拿些奇闻轶事来叫她看,总之,想着法儿的要调教她。
“秦逍,我们还是先找个地方说话。”
现在的她,已经不是当初那个事事愿意听他吩咐行事的小丫头:他想见囡囡,没什么问题;回去云家,也行,她总得回去的,有他跟着,父亲会留几分情面;可婚事,没得说了!
她挣脱了他的手,转头走去对罗成说:
“罗子,你和小常,把那两个人关起来!我和五公子出去兜一圈,回头会去看囡囡,你让常在不必等我了,至于你,办好这件事,就回去,省得被怀王怀疑。”
“主子,这样子,妥吗?”
他低低的问,秦逍是怎样一个人,他是知道的。
南奇北煞,都是惹不起的主!
现在看来,他的主子把两个都给惹了——一个未婚夫,结果,她给他带了绿帽子,五年前逃婚,令他陷入非议里,现如今,人家跑过来,显然是要让她去履行婚约的,而看主子的意思,并不愿意。
另一个是“假丈夫”,瞒天过海,她在人家身边做戏,那戏要是哪天穿了邦,那就有得有麻烦了。
“他是我五哥!”
云沁拍拍他肩,秦逍从来不曾在她身上使上坏,哪怕她伤了他的心,他都不曾骂过她一下,不管他的心,有多深,他自小待她的那份心,还是很真的。
罗成迟疑了一下,点点头。
这时,农庄外,又传来一声马啼声,有人飞身下马,以风一般的速度来到秦逍身上,递给了他一个密信丸子。
秦逍没避开,剥出里面的小纸条,一看,温和的脸色顿时一凛,那如春风似轻柔的眸光,也一寒,但见他那么轻轻一碾,那信,顿成粉末,手一松,纷纷散落到地上,钻入草丛,看不见。
换作以前,她一定会问:“发生什么事了?”
那时,他的事,就是她的事,她会直问。‘
但现在,她与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她并不想知道,也不想参予,故,只缄默,不问。
秦逍转过了身,温笑中微带遗憾,说:
“看来,今天不能和你说话,我有点事,得去处置一下……”
“好,你去忙你的事吧!”
事情可能真的很急,秦逍没有再多作停留,带着段仁转身——他们的马就在篱笆墙外的桃林里悠哉的吃草。
白衣飘然的男子,跨过马,往她脸上流连了几眼,驱马飞奔离开。
她吐出一口气,目送,小的时候,和秦逍在一起的时候,感觉很温暖,很贴心,如今,却感到倍有压力,那一纸婚书,令她头疼——那样一个优秀的男子,应该得到一个全心全意为他,深爱他的男子,她给不了那样的情深不俦。
自小到大,她对他的感情,一直只是亲情。
如今,她的心,只有囡囡,爱的也只有囡囡——在这个世上,再没有一个男人,能令她放开了去深爱。
她理智的想掌控好自己的人生之舵,想让自己的日子过的舒服,不受人摆布。
她没想到的是:她自认为掌握着自己的命运,事到最后,才发现命运从来被别人操纵着,所有的幸福,都是一个假相,在神不知鬼不觉的岁月流逝里,她就被人狠狠摆了一道,那一个个算计她的人,竟还是她最亲最近的人——
要是,刚刚,她能凑过去窥探,就会看到那封密信上写有这么一句:
“稳婆已找到,命危!”
但,就算她看到了,也不知道那代表的是什么意思!
很多事,她完完全全被蒙在鼓里,直等某一天,爆发!
待续!
第十二章,绕膝欢,家有小精怪 (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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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人庄,是座落在洛城外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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