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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心先生-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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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杠上了,她联合组里的人孤立我,我每天从进公司到离开公司,没人会多看我一眼、对我多说一句话,要不是我拉肚子、在厕所里蹲太久,还不晓得原来我成了组长养的小情人。
在他们的风言风语里,我被组长夸奖,不是因为我工作辛勤,而是因为我善于吹枕头风;我加薪,不是因为超时工作,而是因为组长嘉许我在床上很卖力。
她终于惹火我了!于是我决定报复,不到一个星期,公司所有人的信箱里面都收到一张照片——那个女大学生和经理的亲密照片。“
“照片是你合成的?”白聿鑫口气不善地问。他是个高道德的男人,无法忍受这种事,即便她是原始受害者。
“如果当时我操作电脑的能力有这么强的话……很可惜,那是张真实的照片,有一天我留在办公室里加班,心念一动、偷偷打开她的电脑,在里面找到的,那张照片将让她在半个月以后升上组长。我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以为自己会做的事,别人也会做。”
“你的行为很差劲。”
向秧秧反驳,“她对我做的就不差劲吗?那不是我的错,只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她别对我使坏,我也不会对她耍心机。”
“你可以换好一点的做法。”
“什么做法?对她道德劝说?哼!”她不屑。
“多行不义必自毙,你根本不必插手。”
“你没见过坏人飞黄腾达吗?你还以为这是个好人有好报的世界?你知不知道我爸的第三者穿金戴银,钻戒亮得可以拿来当探照灯,而我妈守住一个有名无实的婚姻,过得紧衣缩食?
白聿鑫,你是我难得碰到的好人,对人好、没有目的,别人对你坏,你也不使坏心眼,和你这种人做朋友很安心,因为不必担心哪天翻脸你会掀对方的底,但世界上像你这种人很少了,因为要活得好,就必须够坏。“
“你说我的好话有没有目的?”
“你说呢?”向秧秧笑了。她越来越爱和他说话,谈谈真心、无需防备的感觉真不坏!
“有,你想要我的茶叶。”白聿鑫也跟着笑开。原来和坏女人,他也可以相处得不赖。
“唉,你已经把我这只笑面虎摸透透了,我以后要怎么在你面前做戏?”她故作哀怨的说。
“我很多年前就摸透你了。”
“我们有这么长久的交情?”她讶异。
“黎明高中,二年二班。”
“你……是我的同班同学?”她翻身坐起,看着他的五官回想当年,完全没印象,她想他不是她的同学。
“我是卜学英的儿子。”
“卜老师!你是卜老师的儿子?怎么可能!”她一惊,跪起来拉住他的手,忍不住满肚子兴奋。
她的手软软的,不粗,那不是一双会做家事的手,但她的确很会做家事,她的手和她的性格一样矛盾。他没甩开她,就由着她握住。“为什么不可能?”
他真的超孤僻的!知道这种事,还能留那么多天不说。
“我的意思是太巧了嘛!告诉我,卜老师还好吗?她是我最喜欢的老师,她常鼓励我好好念书、出国深造,是我所有老师当中最看好我的。”
“她很喜欢你,她已经退休了,在医院里面当志工。”
“有机会,我要去拜访卜老师。”
“我会告诉她。”
“你是从卜老师嘴里认识我的吗?”向秧秧、向冉冉、向晚晚,这是不容易遇到的撞名。
“我见过你一次。”他反手握住她,是下意识动作,因为她的手冰透,而他是乐于分享温暖的好家伙。
“什么时候?”
“你和一个有男朋友叫做强强的女生在吵架的时候。”
“那个啊……”她印象深刻,那是她人生第一次挨打。“你看到了?”
“对,你很刻薄。”
“但我的话是对的。那个女生叫做李淓,后来强强离开她,她念完大学进入我们公司,成为我的手下,她不肯和我合作共创佳绩,所以在我到这里出差之前,把她踢到总务部去。”
“你真不怕得罪人。”
“要成为坏女人,第一步,就是不能怕得罪人。”
白聿鑫笑笑,问:“从那个时候起,你就不相信爱情?”
“对,是我父亲教会我的。你可以相信金钱,它会因为你的努力越积越多;你也可以相信房子,它会帮你遮风挡雨;你更可以相信一部电影,因为你明白它是虚构的,顶多能影响你两个小时的情绪,不会伤害你十年二十年,或你的一辈子。只有爱情,不能信。”
“有这么严重吗?”
“我母亲是音乐才女,追她的男人排队可以绕校园好几圈,但她相信爱情,放弃学业,结果呢?她的丈夫背叛她不打紧,还利用她缺乏谋生能力,用经济压力逼她离婚。这是哪一国的爱情?想当年,他们可是亲戚朋友眼中的金童玉女。”向秧秧嗤笑一声。
“所以你不谈恋爱、不结婚?”
“对,我要靠自己生存。”
她说对的口气那样笃定,笃定得他一阵无缘由的心疼。“不怕寂寞吗?”
“只要我有够多的钱,可以花钱买男人来填补时间空间。”
“一辈子很长,等你老到走不动,会后悔年轻时没找个人来陪。”
“你怎敢确定夫妻能够陪对方一辈子?总会有一个人先走、一个人留下,与其到时候再来习惯一个人的生活,倒不如从年轻就学着一个人生活。”
“你真的很没有安全感。”
向秧秧笑答,“或许吧。”
这个笑容里面全是真心,没有假意,于是他发现,她全真的笑容,很美丽。
他们继续说话,这对孤僻的白聿鑫而言相当不容易,他从不说废话的,可向秧秧就是有本事让他说过一句又一句,说到她累了、沉沉睡去。
他下床、抱起她,发现她身子冷得像支冰棒。不肯装可怜扮示弱吗?这样的女生只会辛苦自己。
她在他身旁,已经熟睡了,却还是会自动找到热源,那是本能。
一点、一点,她偎近他身边,脸靠上他的肩,双手抱住他热热的手臂,把脸埋进他的枕头里,睡得很惬意。
若干年前,也有个女孩像她这样,说没有他的体温就睡不着,每天晚上都抱着他睡,每个清晨,在伸懒腰之际,对他说:“阿聿,我前辈子一定做了很多好事,不然怎么能追到你?”
她说过几百次爱他,但她完成梦想之后,突然发现,爱他是一种莫大负担。
她要走、他便让她走,没有牵牵绊绊、拉拉扯扯,朋友说那是他爱她不够,但他明白,这个说法是错的。他爱她很深很深,只不过,有些爱情就是会结束,勉强下去,只会辛苦对方和自己。
他努力不怨怼,却无法阻止自己不相信人性,他尽力原谅对方,可是却饶不了自己,他知道自己是很怪的男人,但他无法改变。
这个晚上过后,他和向秧秧才算有了真正的沟通,他们越来越能聊,他再不是她初识时的闷葫芦,而她不再对他施放虚伪笑容,他们渐渐地,在心目中给对方留了一个名为“朋友”的位置。
第6章(1)
向秧秧的车子昨天就回来了。
新轮胎、新烤漆、新雨刷、新车灯,只差没有换一台新车给她,于是,她很清楚自己没有再待下去的理由。
昨天忙得很,她上菜市场,给白聿鑫卤了一大锅卤味,让他可以吃上七、八天,再腌泡菜,让他不至于过度虐待自己的肠胃,她还烤饼干、做面包、洗水果、剥水果,做一大堆水果冰棒。
她不只把他的冰箱塞满,还在晒衣场上风干香肠,她怕他饿死,很怕。
忙过一天,晚饭时,没忘记叮咛他,她已经把炒饭分成三大包冷冻起来,想吃的时候送进微波热一热,而红烧狮子头也可以比照办理……
她一边唠叨,一边想着还有什么事没交代时,眼光落在桌面的一纸合约上,天呐!是她想要的五百斤茶叶!她高兴地大叫大跳、绕着他转圈圈,还抱住他的脖子、在他颊边献上热吻。
白聿鑫害羞,想把她从自己身上拔下来。
可她打死不肯,直在他耳边囔囔,“你是天底下最好的男人,你这个朋友我交定了,你不准甩掉我、我也不会甩掉你,我们当一辈子的朋友,你说好不好?”
他哭笑不得,只好冷冷地恐吓,“向秧秧,你给我下来!”
她挤眉弄眼装小丑,才从他身上慢慢下来。无所谓,她早就习惯用热心贴他的冷脸。
今天一大早,她就起床洗被单、洗枕头套、洗厨房、洗客厅、洗卫浴,且不管他是不是在工作中,她都孤注一掷、非要打扰。
她要在离去之前,把屋里能洗的东西通通弄干净,因为她心知肚明,他有严重的洁癖。
中午,她为他做一顿饭,香喷喷的麻油鸡饭,他一样吃了好几碗才放下碗筷。
她清洗好碗盘,他帮忙把行李送进车子,她没坐进驾驶座,反而绕到他面前。
要走了耶,有些淡淡的舍不得在心里发酵。
“这条森林步道我已经走得很好,不会摔跤、不会勾破丝袜,也不会把自己弄得灰头土脸。”勾起他的手,向秧秧低着头说。
“我知道。”她的不舍他知道,因为他胸口压着掖着藏着的,也是和她一样的不舍得。
“我不会在森林里面迷路,甚至可以分辨五色鸟和乌秋的叫声。”
“我知道。”他知道她的适应力良好,才在他的屁股后面追几遍,就追出一张森林GPS导航图。
“菜市场里的阿桑以为我是你的女朋友,每次看到我,都会在我的袋子里多塞几根葱、几片肉。”
他们对她好,不是因为她长得很美丽,而是因为她背后的男人叫做白聿鑫,他的茶厂提供了许多工作机会,让找不到工作的村人可以安居乐业 。
在这里,他的脸很冷、他不懂人际关系,但他做的事替自己埋下好人缘,所有人都对他心存感激。
向秧秧和他们一样,很感激他,不只因为他给的五百斤茶,还因为他让她学会并非只有当恶女才是唯一的生存之道。
“我知道。”知道大家都喜欢这个爱笑、亲切的美丽女生。
“我本来以为,我会很讨厌这里的。”也讨厌一个冰脸孤僻男,没想到短短两个多星期,她喜欢上他宽宽的背影,喜欢他大大的手掌,喜欢他吃饭时脸上掩不住的幸福感。
向秧秧握住他的手,盯着他的帅脸不放。他的脸一样会让她的口水从台湾海峡流到太平洋,但让她真正不舍的,是他的心!一个货真价实的好男人呵,说不定,这辈子她再也不会遇见第二个这种人了……
“我知道。”白聿鑫摸了她的发、拨开她的刘海。她仍然是个美丽耀眼的女生,但他对她不再过敏。
“可是现在,我很喜欢你。”
“我知道。”因为他也喜欢上她……不只是手艺。
“那以后,你会不会想我?”
他提了提嘴角,没回答。
想在他嘴里套出思念,她知道,没门儿。
“你知不知道这五百斤茶叶对我来讲,有什么意义?”
“有了它,你可以升经理。”
“对,升了经理,我会有更多的奖金、更高额的薪水,我可以替我的家人买一个新房子。到时候,我一定办桌请你吃饭,记住哦,我欠你一顿 。”想到还会再见面,她的心情好转了一大圈。
“你是真心想请我吃饭,还是想要我送礼物?”他扬眉,笑问。
真好,他越来越有表情了,这样的白聿鑫看起来比较不孤僻。“被你猜中了,你可不可以不要这么聪明?”
“我没办法否决自己的智慧。”
“好吧,为了不让你太麻烦,我会亲自拟好礼物清单。”
“礼物清单?你还想从我这里挖出什么东西?”
“你可以送我一台冰箱、一台电视机,如果你肯把屋子里面的沙发割爱,我也很乐意,因为我睡它,已经睡出感情。”向秧秧扳动手指头,一项一项数。
“你在影射我不懂待客之道。”
“干么心机这么深!我又不是对每个人都耍心眼,至少我对你是真心的、真心把你当成好朋友,真心感谢你的收留,真心感激你没把我吃掉… …”他才要开口反驳,她先一步捂住他的嘴巴。“别否认,我是美女一枚。”
拉下她的手,白聿鑫直觉回答,“放心,我对美女过敏。”
对美女过敏?因为江绯琳的关系?
她能理解,爸妈的婚姻能让她嘲笑爱情,他的亲身经历就能教他对爱情退避三舍,不过这个时候,身为好朋友该做的不是落井下石,而是真心希望他的感情有个好归宿。
“那么我替你介绍一个宜家宜室的好女人?她或许长得不美女,但她有一颗善良的心。她不像我这种人,一天到晚在外面抢业绩,她会为你烧饭洗衣,娶她,你不必担心她搞外遇,你只要专心对待她,她愿意把全部的爱情通通送给你;她为你生儿育女,为你操持家庭,在你寿终正寝时,会有一大堆家人围在你身边为你哭泣。你觉得好不好?”
她在说屁话,但不说就得转头回到驾驶座,所以……继续屁吧!
“听起来不坏。”白聿鑫笑笑,随她的话语打转。
“那、那我……回台北马上替你物色。”
“要心地善良哦。”回台北三个字,不知道为什么戳了他的心一下,让他感到一阵疼痛。
“放心,我绝不会找个像我这种恶女来荼毒你的生命。”
“要很会做菜,而且有一点洁癖。”像她这样。
“了解,她得天天为你拖地,最好是不用拖把,跪在地上拧抹布的那种良家妇女。”她一弹指,知道。
“她可以爱珍珠翡翠,但是不可以喜欢外面的男人。”
他明白他们在说着无聊废话,但不说,她就要走了,不想她走,只好陪她屁。
“我保证,她连party都没听过,不知道夜店是在做什么,以为酒只能用来做菜,而且相信钢管舞是一种奥运的表演赛。”
“有这种女人吗?”
“慢慢找就有,如果找到了……再给我茶叶一千斤?”
“狮子大开口!”他笑了,在她额上赏一个爆栗。
“拜托,这种女人已经频临绝种,我替你找到,连一千斤茶叶都舍不得?”
“好吧,一千斤。”他妥协。
“那……那……”在屁过那么久之后,还真的得走了。
白聿鑫也接不下去新话题,笑笑说:“开车小心。”
“嗯,时速绝对不超过一百五。”
他又笑开怀。“想要我的茶叶,就努力让自己活久一点。”
向秧秧咬着唇,也笑了,拍拍他的肩,郑重说:“白聿鑫,你真的是个很好、很好的男人,我们……是朋友了,对不对?”
“对。”
“很好的朋友,对不对?”
“对。”
“好到可以穿同一条裤子的朋友,对不对?”她把他借穿的衣服拿来讨人情。
他皱皱眉头,说:“和男人同穿一条裤子,可不是好事。”
她真心大笑,上车,但在车子发动后,在后照镜失去他的身影之后,笑容垮台,漂亮的眉头染上一抹哀愁。
白聿鑫望着她的车子,直到它转出森林,再也看不见为止。
七天、十四天、十九天,向秧秧来到这里十九天,改变他的生活习惯、改变他不多话的孤僻感、改变他的味蕾,连带地,改变他对孤独的享受 。
以前,他享受一个人的生活,每年总盼着春茶、冬茶采收,从繁忙的大台北南下,到这里过着隐居生活……现在她走了,他突然觉得三十几坪的屋子很空旷,空旷到连呼吸都带着淡淡的忧郁。
有人说,养成一个习惯需要三个月的时间,而她这个急性女人,只花十九天,就改变了他的习惯。
走进屋里,他觉得空荡荡的感觉很讨厌。
打开窗户,对着屋后的森林小径,初发的新叶在枝头透着绿意,于是,他想起她的高跟鞋。
向秧秧有两双高跟鞋,来这里的第一天就坏掉一双,拿到行李后,她换上自己的套装和另一双高跟鞋,只要他出房间,她就用锲而不舍的态度追着他,讨论把茶叶交给GOHO购物台的若干好处。
但他不听,转进森林深处,他喜欢森林里的下午,风起,山岚环绕,虚无缥缈间,让他想起高中时期热爱的武侠小说。
“做生意呢,知名度最重要,如果……”
“为什么所有的生意人都想上电视呢?那是因为……”
她说她的,他走他的,没把身后的女人放在眼底,他的步伐大,他走一步她得追上两步,而森林小径光是穿运动鞋走就够吃力了,她穿高跟鞋自然是加倍辛苦。
等他听见背后有重物坠地的声音时,回头,看见她摔在半路上,而鞋跟又弄坏一只,他忍不住发笑,笑她的狼狈不堪。明明是都市大小姐,跑到这里来对他鞠躬哈腰,怎能不委屈?
因为那一点点同情,他走到她身边,伸手给她。“我们回去吧。”
她瞪住他的手,硬是赖在泥地上,大声耍赖,“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同情心?我为你弄坏两双鞋,一辆车子失踪不见,你居然连五百斤茶叶都不肯给!”
这是两码子事,好不?
他没解释自己的同情心是不是被狗啃去,问她,“我要回去了,你走不走?”
“不走、不走,除非你答应我的要求。”她被两双跟随多年的高跟鞋弄得心浮气躁,忘记做生意不可以用耍赖招。
“好吧,你不走,我先走了。”
她把头别向一边,他莞尔、离开,并没有走远,只是藏身在一棵大树后面。
向秧秧还在恰,她在心里默数十秒,和自己打赌,赌他是个心地善良的好男人,可是一回头,她发现整座森林里只有自己。
她吓了、慌了,匆促起身,却发现断掉鞋跟的鞋子重心不稳,还没站稳,下一秒又摔了。她来不及等自己直起身,先拉开嗓子喊,“白聿鑫, 不要开玩笑,你快出来。”
他没从树后走出来,反而很坏心眼地偷窥她的衰尾。
“我有心脏病哦,你不可以吓我,要是我昏过去,就要马上送大医院急救。”
他没回应,第一次发现,原来耍坏心眼还……挺有趣的。
第6章(2)
向秧秧越想越不对,扶着树干,一点一点慢慢爬起来,她的屁股正对着他的方向,短短的小窄裙里是黑色的安全裤。
他很绅士地别开眼,却听见她大叫,“白聿鑫,我是路痴,不认得回去的路啦……这里每棵树都长得一模一样,我怎么知道回家的方向……白聿鑫、白聿鑫、白聿鑫……”
他想出来的,却又怕撞见她的安全裤。
她一次次喊,嗓门越喊越高,不久随便找了个方向,就往那边闯。
向秧秧的方向感果然很糟,他从树后现身,追着她去的方向,结果她听见他的脚步声,以为后面有个杀人魔鬼,吓得加快脚步,一脚高、一脚低, 高高低低跑得像阿吉仔在落跑,让他不得不出声制止。
她猛地回头,看见他,一个飞扑,扑进他怀里,拉住他的衣服大嚷大叫。
“你不可以丢下我!马上就要天黑了,森林里的天黑很可怕……”
从来不哭的女生在他怀里留下热热的眼泪,虽然事后她矢口否认,但他知道,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黑。
忍不住,白聿鑫又笑得嘴角飞扬。
想起那些一段段、一幕幕的回忆,他突然发现,她改变的,还有他不爱笑的老毛病,难怪,表哥会夸向秧秧很好,说在她身边,他变得……和蔼可亲。
他还有十一天的假期,但他不想待下了。
走到二楼,他不需要收拾行李,只要拿走电脑就可以,但冰箱里的东西,他要全部拿走。
车子开到村子时,他先绕到表哥家里,交代一下新茶的事宜。对于他的提早离开,表哥很诧异,但想想,也许他台北公司有事情,也就不多留 他。
在他的车子启动前,表哥像想到什么事似地跑到他的车边,敲敲他的车窗。
他把车窗降下。“有事吗?”
“阿聿,我看那个向小姐人满好的,如果可以的话,就试着交往看看。”
他失笑。表哥不知道向秧秧是个痛恨婚姻、不信任爱情的女人。
见他没反应,表哥很心急。江绯琳都离开他那么多年了,这个时候,表弟还看不开,白家就他这么一个单传,怎么可以再痴心下去?
“碰到好女人不要太孤僻,不然她会被别的男人抢走。”他加了恐吓口气。
她是好女孩?不,她很坏,耍心眼,发布人家的八卦照片,她是百分百的天蝎座,谁都不要犯到她,不然下场会很惨。
“打个电话给人家,有空多保持联络,说不定聊着聊着,就聊出感觉了。”表哥苦口婆心。
白聿鑫继续保持沉默。
“你啊……好啦,不念你了,总之别让表姑担心。”表哥摇头。差这么多,向小姐才走多久,阿聿的和蔼可亲就不见了,孤僻又跑出来见人。
“我走了。”他升起车窗、离开。
不知道是不是表哥的话影响了他,后来几天,他好几次拿起电话,却在号码未拨齐时又挂掉。
他还没做好准备和另一个女人建立关系,而一个仇视爱情、痛恨婚姻的向秧秧……他不确定,她是不是个好对象。
他知道父母亲很心急,而绯琳的事已经让父母操够了心,他也想彻底离开那段过去,但也许是缘分未至吧,他的心还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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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白聿鑫,还记得我吗?谢谢你哦,你的合约让我们家总经理大大夸奖了我一番,呵呵呵,我欠你一顿,什么时候……我再去煮饭给你吃?”
不好,专门打电话去说这个,太无聊。
“白聿鑫,冰箱里面的东西要记得吃,不要放到坏掉哦,那个炒饭啊,微波五分钟就会香喷喷……”
不好,这样听起来有点邀功,那个孤僻男不晓得会不会认为心机深的她,想要搞定他下一季的茶叶。
“阿聿,我答应到你表哥家吃梅子鸡,下个星期去的时候,我再打电话约你,到时一起去好不好?”
白痴,谁会为了吃梅子鸡开车三个钟头?
呼……向秧秧趴在桌上,把电话盯到快发芽。
对,她想他,常想到会恍神、会莫名傻笑,她不知道想一个人会是这种状况,从小到大,她第一次认识失眠长什么模样。
他会想她吗?想她的聒噪,想她的坏心眼,想她的手艺,想她很努力配合他的洁癖?
她痛恨做家事的,但想到他踩着光洁的地板时,露出会心一笑,她的眼角就跟着笑;想他进屋看见热腾腾的饭菜,眼睛倏地膛开的满足感,她的嘴角就会跟着溢出幸福。
是啊,她好想他,想他的孤僻,想会不会她离开,他又让自己的嘴巴罢工,她还想他的认真倾听、想每个和他一起看星星的夜里、想他宽宽阔阔的背脊……
宽宽阔阔的背脊……他的背好宽哦,宽得她贴在上面,晃着晃着,晃得舒服安全,他背着她走过长长长长的一段路,脸不红气不喘……
哪次,她中暑。
会中暑是自找的,和谁都没关系。
那天清晨,她故意起大早和他出门看采茶姑娘采茶。
山区人口外移,年轻女孩大多不愿意留在家乡,宁愿到大都市谋生,所以采茶姑娘中最年轻的,至少超过五十岁,眼看阿嬷采茶的速度那么快, 她忍不住手痒,也拿来顶斗笠,手指绑上小刀片,跟在阿嬷后面采。
从七点开始,阿嬷的手没停过,太阳越晒越狠,阿嬷们仍然笑嘻嘻地一面采茶一面聊天,即便如此,她们的动作也没有慢下来过。
三个小时过去,阿嬷们每人平均采下十几、二十斤茶叶,反观向秧秧的茶篓子里,明明使足劲,却连五斤都不到,她很好强,越是心急越拼命,她加快速度,不顾两条膀子快松脱,眼看着篓子里的茶终于越积越多时,她——昏倒了。
醒来的时候,她躺在他表哥家的床上,第一个动作是跑厕所。
她拉到虚脱,她猜,白聿鑫肯定躲在门后大笑。
好心阿嬷弄了杯番薯黑糖水给她喝,她才止泻,味道不是太难喝,但看起来很恶心,然后,她看见他闷声偷笑。
她拉得全身无力,午饭的炒面,她连半口都吞不下。
黄昏,表哥要开车送他们回森林小屋,白聿鑫却拒绝,他说表哥全家还得忙着把今天摘的茶连夜做起来。这件事让她发现,他其实是个体贴的男人。
他没有开走表哥的货车,因为表哥还得用货车四处收茶青,她走不动,他就把她背在背上,一路回家。
那段路很长,整整走了两个小时,她不停在他背上打屁,说东说西,说当女人就要当林志玲,美丽得可以当花瓶,说身为男人要重情重义,如果人家对你好,就要懂得回赠善意。
她在暗示他,看在她为他打理家事的份上,应该满足她对经理职位的幻想。
一路上都是她在说话,他没回答,后来懒了,她索性瘫在他的背上睡觉,宽宽的背、舒适的摇晃,让她突然感觉,有个男人可以靠,感觉还不差。
打吧,打通电话,她已经回来一个多星期,至少要打个电话,问问他的茶叶什么时候会到,就算没有公事横在中间,也可以问问他,那锅卤肉的味道棒不棒。
就这样,决定!
拿起电话,她拨了一个以049做开头的家用电话。
电话没人接,她看看手表。这个时候……他不会还在茶园里吧?晚点再拨。
七点,下班之前,她又打一次电话,还是没人接,向秧秧皱起眉头。他去哪里?他又不是爱“开讲”的男人,没道理这时候不在家。
她开始后悔,没有留下他的手机号码。
晚上十一点,她穿着睡衣,在房间内来来回回,用昂贵的手机打市话,一通又一通,通通没人接。
糟糕,他会不会在几天之内把她做的东西吃光光,然后,不得不自己下厨房,再然后他的厨艺……天呐,食物中毒!
她每个小时打一次电话,从晚上七点打到第二天凌晨五点,一整晚没睡觉,把手机握在掌间。
六点,她等不下去了。万一他昏倒在森林里呢?万一表哥没有去探望呢?万一他生病了,却没有人知道呢?万一有强盗行抢,他住的地方那么偏僻,连警车都开不到……
她在心底模拟了一百种状况,每种状况的结论,都是他昏迷不醒或血肉模糊,她被自己吓到了。
跳下床,向秧秧开着车子一路南下,三个小时的车程,因为紧张还开错好几个交流道。
好不容易到达小屋,却发现屋门从外面上了锁。他不在家?她走到后院。他的车子不在,是去哪里?
她从屋前绕到屋后,在每扇窗户外向里头张望,屋里冷冷清清、干干净净,家具都用白布盖起来了,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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