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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心法师-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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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琪垂头揪着袖口上脱出的线头,略略的有一点委屈,因为前几天挨了父亲的打,而且怀孕了。怀孕之后就要生小孩,这一点她是知道的,但知道归知道,知道而已,并不能领会吸收。她不敢再和父亲提自己怀孕的事,要提只能和史高飞提,也并不是要和史高飞算总账,只是毕竟挨了一顿打,她想找个对象诉诉苦。
史一彪坐到了佳琪身边,坐得半面沙发向下一陷。对于佳琪,他是特别的和蔼可亲,一是为了向白大千示好,二是想要考察一下佳琪到底傻到了什么程度。
满面春风的看着佳琪,他先是表示惭愧,说火星镇太小,没有什么像样的好土产可以往外带,紧接着话锋一转,他从火星镇的“小”,说到了江口市的“大”。城市这么大,人们上下班可就不大容易,尤其是城郊一带没有高档社区,将来小飞和佳琪结了婚,必定得搬到市区里住。他们两个是闲人,倒也罢了,但白老弟早晚来回太不方便,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所以买车的事情不能耽搁,须得和买房同时进行——买房子要买大的,白老弟是做学问的人,将来家里添了孩子,吱哇乱叫的吵到白老弟怎么办?自家儿子不争气,做父母的免不得就要多操心,等到将来孩子出世了,可以让做婆婆的过来伺候月子兼看孩子做饭。婆婆忙不过来,再雇个保姆也就够了。
白大千听到这里,有些傻眼,心想史高飞一副欠揍的熊样,史高飞的爹却是如此豪爽。这么痛快的爹养出那么糟糕的儿子,真是可惜了史一彪这个人。
史一彪看出佳琪傻得有限,而且白大千不是很想把女儿嫁给自家的儿子。为了巩固儿子的胜利成果,他决定采取金元外交的政策——二三四五奶始终是没有为他再生出个一男半女,史高飞是他唯一的儿子。唯一的儿子要结婚了,做父亲的还能在钱上打小算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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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深之时,他和赵秀芬告辞离去,明天再来继续商量婚事。白大千对他挽留不住,而他临走之前去了趟卫生间,出来之后往佳琪手中塞了张信用卡:“叔叔今天来得太匆忙了,什么都没给你带。明天让你哥哥陪你出去玩,想要什么自己买。你哥哥要是不听话了,你告诉叔叔,叔叔替你教训他。”
白大千见状,立刻上前阻拦。哪知史一彪匆匆穿鞋,随即身形一晃,把自己硬甩出了门;白大千拿着卡再去追赵秀芬。赵秀芬也立刻做了撤退。白大千万没想到史家夫妇全都具有移形换影之术,居然说走就走了个无影无踪。
白大千一时没了主意,史高飞生出了负罪感,也悄悄的回了卧室。房内的人各就各位休息了,楼下汽车发动起来,史一彪和赵秀芬却是还有精神。赵秀芬感觉丈夫有些过于大方了,史一彪却是不以为然:“你懂个屁!我得先哄着他们白家,让佳琪把孙子给我生下来!”
怀揣着这个指导方针,史一彪向白大千发动了进攻。白大千前半生一直是时运不济命途多舛,除了穷困就是潦倒,如今虽然赚到钱了,但一身的穷气还未褪尽,见史一彪挥金如土,便神昏目眩的把持不住,看史高飞也顺眼多了。又因为佳琪实在是喜欢史高飞,挨了胖揍之后还敢偷偷摸摸的向他搭讪,所以白大千一咬牙一狠心,同意了这桩婚事。
史丹凤作为旁观者,本以为父母对自己的婚姻大事已经够卖力气,还在暗暗的受宠若惊,哪知如今见了父母对待弟弟的卖命劲头,才意识到自己的地位根本没有上升。她结婚时,史一彪只给了她十万块钱做陪嫁,除此之外再无其它;轮到史高飞结婚了,史一彪不但在市区给他买了价值上百万的精装新房,房子楼下的车库里还停了一辆代步用的帕萨特,虽然弟弟根本不会开车。
婚礼依旧是在火星镇举行,然而佳琪的化妆师是从江口市请来的,婚纱礼服全是订制的,迎亲车队的规模也比她那时候大了三倍。婚礼这一天,佳琪被化妆师装扮得千娇百媚,脸盘也小了,眼睛也大了,本来史高飞一口咬定她像林嘉欣,可是在典礼这天,年轻的宾客们一致认定她更像韩佳人。佳琪事先受了白大千的嘱咐,在典礼上一言不发的只是笑。她不说话,旁人以为她是新娘子脸嫩,也看不出她的异常。
及至婚礼结束,史家的一双儿女算是一起出了名——一个老姑娘,一个精神病,居然一个嫁了小帅哥,一个娶了小美女,不由得要让人感叹金钱的力量。
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史丹凤和史高飞成了县里的励志姐和励志哥。
婚礼结束之后,众人各归其位。白大千没时间去驾校学开车,所以只好还是住在公司楼上的出租屋里。史丹凤想和无心在公司附近租一套小房子,但是史高飞又不同意了。
“我们一起住!”他对史丹凤说:“你放心,佳琪在结婚前已经向我保证过了,她不会欺负宝宝的,将来她生了小孩子了,也不可以偏心。”
史丹凤正要回答,可话未出口,无心却是对她一挤眼睛。
史丹凤闭了嘴,在无心的授意下,她当晚回了公司去住。无心留在史高飞的新房子里,先是趴在大床上玩手机,调出了小游戏让白琉璃打飞机。等白琉璃把手机屏幕的保护膜啄出一片坑了,他扔了手机坐起身,对着正在看电视的史高飞和佳琪说道:“爸,我明天想去和姐住。”
史高飞惊讶的回头看他:“为什么?当初说好只是借给她的,怎么,她还借起没完了?”
无心溜下大床,走到两人面前站住。先从佳琪手中的小果盘里拿了一颗小番茄扔进嘴里,他随即说道:“我想和姐睡觉,就像你和佳琪睡觉一样。”
史高飞登时起了身:“开什么玩笑?你才刚满一周岁啊!”
无心在他面前晃来晃去:“我不管,我已经和姐睡过了,以后还想睡。你不同意,我就生气了。”
史高飞伸手一指他的鼻尖:“宝宝,你这么不听话,是不是欠揍了?”
无心当即往地上一坐:“你敢打我,我就满地打滚给你看!”
史高飞俯身想要去把他拽起来:“不行!你跟爸爸和佳琪一起睡!”
无心的动作极快,不等他触碰自己,已经抱着脑袋滚向了门口——依他的原意,只是吓一吓史高飞而已,哪知地板光滑,他的力道失了控制。史高飞眼前一花,发现他已经滚没了影。紧接着前方黑暗中响起一声闷响,无心哀哀的发出了声音:“爸,我的头撞到沙发腿了。”
史高飞摸黑跑了过去,摸摸索索的在沙发前找到了儿子。无心捂着头上痛处坐起了身,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道:“爸,我和地球人不一样,我长得很快,已经长大了。我……我要……我想……爸你知道我的意思吧?”
史高飞蹲在黑暗之中,心里为难极了。起身坐上了沙发,他把无心也拉扯到了自己的大腿上。从上到下摸着儿子的长胳膊,他低声说道:“我知道白大千为什么在婚礼那天掉眼泪了。”
无心给了他一个侧影:“爸,我结婚那天,你也哭了。”
史高飞抓起了无心的一只手,从手腕慢慢的捏到手掌,再从手掌一根一根的捏过手指。末了把这只手送到嘴边轻轻的咬了咬,他仰头望着无心又问:“那你以后不要爸爸啦?”
无心在他大腿上转了个身:“我只是和姐一起睡觉而已,你要是想我了,我就还回家来。白天你也不要闲在家里,你到公司和我一起做事赚钱。我要赚钱养姐,你也得赚钱养佳琪和小孩子啊!”
史高飞摇了摇头,小声说道:“我可以养佳琪,不过我不想养小孩子。那小孩子的血统不纯粹了,一定会长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地球人。宝宝,爸爸只要你一个就够了。”
无心不再说话了,只是向史高飞的怀里一靠。
佳琪穿着拖鞋,噼里啪啦的走出来了,将一只手机递给了史高飞:“有短信。”
史高飞一手搂着无心的腰,一手打开手机短信。无心和他一起低了头,只见屏幕上面写着清清楚楚的一行字:“你是外星人吗?我是蛇精。”
史高飞本是悲悲戚戚的在发牢骚,此刻见了这条短信,却是当即乐得“哈”了一声。一把将腿上的无心推到一旁,他开始认认真真的回短信。从这开始,无论是无心和他说话,还是佳琪让他吃小番茄,他都一概不理睬了。
史高飞发了半宿的短信,无心在客房陪白琉璃玩了半宿的手机游戏。白琉璃现在从早到晚的打飞机,技艺已臻化境,只要游戏音乐一响,他便对准屏幕,发了疯似的狂啄三分钟,啄得手机屏幕一脸麻子。
无心总觉得自己对不起他,所以由着他玩。长条条的趴在客房床上,他一只手扶着手机,一只手垫在头下当枕头。昏昏欲睡的闭了眼睛,他忍无可忍的打了个打哈欠,顺便对着白琉璃展示了自己的嗓子眼。
“白琉璃,不要走了。现在猫头鹰也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你一个人在山里多寂寞,不如跟着我混,看我现在混得多好。”他如是说道。
白琉璃啄中了最后一只小飞机后,离开鸟身现了形:“你什么时候回家?”
无心恍恍惚惚的答道:“总得再过五六十年吧?我得给爸和姐养老送终。白琉璃,不要走了,修炼算什么要紧的事?趁着我在外面,你也跟着我开开眼界吧。明天我带你去乡下捉鬼,我去把鬼打散,你去吃掉魂魄。好不好?”
白琉璃向下沉,一直沉到了被褥表面。依着他的意思,他是想要尽早回家的,因为对于鬼神精怪来讲,他的家是一块风水宝地。不过想想地堡里的那种寂寞,也的确是有些难熬。
无心睡眼朦胧,挣扎着重新启动了游戏,然后含含糊糊的说道:“我多找些鬼魂给你吃,不也是一样的?和我在一起,多快乐啊!”
然后他从鼻孔里呼出两道气流,彻底睡着了。白琉璃则是慌里慌张的附回鸟身,对着屏幕又啄了一气。
翌日清晨,无心早早起床,吃了佳琪预备的热馒头之后,他匆匆下楼去赶公共汽车去郊外写字楼。站在公共汽车站旁,他忽然看到路边的绿化带里藏着一只非常小的猫崽子。灵机一动走了过去,他对着怀里的白琉璃问道:“你想不想做猫?鸟太小了,我真怕夜里翻身时会把你压扁,你不如改做一只小猫,或者小狗。”
胸口凉了一下,是白琉璃现了身:“不好,这猫很丑。”
无心想了想,紧接着起了身,也不等车了,沿着步行道往前走——他记得前方有一家小小的兽医院,兼给宠物拉皮条以及代售小崽子。兽医院还没有开始营业,但是已经开了门,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正在里里外外的扫地。无心进去转了一圈,再出来时手里多了东西,正是一只小小的虎斑纹猫。
白琉璃不肯去上小猫的身,因为小猫没有尖嘴,不能打飞机。无心饶有耐心的哄了他半个小时,正是口干舌燥之际,迎面却是遇上了白大千。
白大千刚下公共汽车,一路走得飘飘然,是个意气风发的模样。对着无心一点头,他开口问道:“佳琪和小飞怎么样?”
无心答道:“挺好!”
白大千又问:“从哪儿弄了一只猫?不会是买的吧?养狗多好玩,养猫有什么意思?你到办公室等我吧,我上午去趟金光寺,中午回家,下午我们一起下乡。”
无心连连答应,然后两人分道扬镳。无心继续摆弄他的猫和鸟,白大千也在路边坐上一辆出租车,直奔了金光寺。婚礼前夕,汇丰曾经派徒弟给佳琪送了一份小礼物,是白玉的小挂饰,一尊观音一尊佛,有道是“男戴观音女戴佛”,正好把小两口全照顾到了。
平心而论,东西不算昂贵,无非是一点心意。白大千若是处在往昔落魄的时候,收就收了,不会道谢。然而如今他也算是小小的发达了,不禁一身皮肉做痒,跃跃欲试的想要跑到汇丰面前自吹自赞一番。
大清早的,商场尚未营业,他又不想空手登门。在金光寺外的一家花店里,他买了一大束火百合和马蹄莲。捧着这么一大束热热闹闹的鲜花进了寺门,他洋洋得意的,还感觉自己这礼物挺高雅。
汇丰前一阵子去台湾访问了,昨天晚上刚回了来,夜里没睡好,如今又要强打精神接待冤家弟弟,不由得就憋了一肚子起床气。白大千还未开口,他坐在一把硬木椅子上,已经横眉怒目的犯了嗔戒。白大千看了他这副尊容,登时有了饱腹之感,先前预备的妙语也是一句都说不出来了。扬着大脸站在屋子中央,他吊儿郎当的说道:“告诉你一声,佳琪已经结完婚了,多谢你送的那对小玩意儿。”
汇丰横了他一眼,又做了个深呼吸,是强忍着不咆哮的模样。
白大千把手里的鲜花往他怀里一搡,然后爱答不理的说道:“走了,再会。”
房门一开一关,他是真走了。汇丰大师因为在台湾住久了,对岸文化的余波还在他的心灵中荡漾,故而此刻拿起鲜花往旁边桌上一摔,他气急败坏的嘀咕道:“阿弥陀佛,真是有够讨厌的!”
白大千离了金光寺,顺路又去看了女儿。家里只有佳琪一人在家,白大千问道:“小飞呢?”
佳琪现在变得很馋,腮帮子一鼓一鼓的总是在大嚼:“他说他要去火车站接朋友。”
白大千一愣:“他那样的还有朋友?谁啊?”
佳琪摇了摇头:“我不认识,好像是蜥蜴星人。”
蜥蜴来访
史高飞在清晨时分就抵达了火车站,可是直到下午才等到了他的好朋友蜥蜴星人。大蜥蜴化为人形,混在一群十七八岁的小民工里,背着个长包挎着个扁包,手里还拎着一只小塑料袋,塑料袋里放着一根黄瓜。虽然他和史高飞不是一个星球的同胞,但史高飞总觉得他和自己同命相怜,同为外星遗孤,应该联合起来在地球上做一番大事。手里举着白大千给佳琪买的小花伞,他人高马大的站在出站口外的人海中,热情洋溢的和大蜥蜴握了握手:“你们蜥蜴星球的时间和地球时间不同步,我等了你六个多小时,中间只喝了一瓶矿泉水,快要热死了!”
大蜥蜴常年在阴暗潮湿的岩洞里过日子,如今站在烈日骄阳下,一双灰眼睛不禁有些要睁不开。先掏出一副太阳眼镜戴好了,大蜥蜴躲在镜片后面审视史高飞,同时回忆往事,认定自己在短信里把话说得很明白,绝不至于让史高飞误会到提前六个小时来接站。但他作为一只善解人意的蜥蜴,认为无论如何史高飞的确是吃了苦头,自己理所当然的应该表示愧疚与同情。把手里的塑料袋打开,他把黄瓜拿出来递向了史高飞:“要不要吃?洗干净的。”
史高飞其实不大爱吃黄瓜,但是此刻饥不择食。接过黄瓜咬了一口,他一边咔嚓咔嚓的咀嚼,一边把大蜥蜴带上出租车,直奔了自己的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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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出片刻的工夫,他们在小区门外下了车。史高飞夹着小花伞,把大蜥蜴一路带到了自己家中。在他们进门之时,佳琪正坐在客厅里吹着空调吃西瓜。忽见史高飞把朋友带回来了,她捧着一瓣西瓜站到门口,很好奇的上下打量大蜥蜴。史高飞随手关了房门,同时开口说道:“佳琪,他就是我说的蜥蜴星人,你看他现在这样子挺帅吧?变成大蜥蜴之后更帅!嘴那么长,牙那么大!”
大蜥蜴有好几年不曾到外人家中做客了,此刻颇为拘谨的在门口放下了自己的长扁两包,他从裤兜里掏出一只皮夹,又从皮夹中抽出了一张身份证:“外星人,为了便于在人间活动,我在上次人口普查的时候,设法上了户口办了身份证,所以,请叫我的人类名字吧!”
史高飞接过身份证一瞧,随即仰天长笑:“哈哈哈,这不还是蜥蜴吗?”
佳琪听史高飞笑得热闹,好奇的也跟着伸头去看。她几乎是连小学都没上完,然而大蜥蜴的名字太简单了,连她都能够流畅的读出:“易——西——”
大蜥蜴不为史高飞的笑声所动,正色解释道:“这个名字的高妙之处在于它既简明易读,又暗示了我的身份。”
此言一出,效果等于对牛弹琴。史高飞依旧是笑,佳琪也依旧是埋头啃西瓜。等到史高飞笑够了,佳琪的西瓜也吃完了,大蜥蜴才重获关注,得以受邀进入客厅。大蜥蜴赤脚穿着凉鞋,从南到北奔波了几千里,一双脚自然洁净不到哪里去。脱了凉鞋之后,他很自觉的想要贴着墙边溜向沙发,尽量不在史家锃亮的地板上留下脚印。然而史高飞并不能够体谅他的苦心,追着他大声嚷道:“哇!蜥蜴,你脚好臭!”
不等大蜥蜴回答,他转身又对佳琪说道:“看来蜥蜴星人和我不一样,他们比较臭。你看我就不臭,宝宝也不臭。”
佳琪又端起了一大瓣西瓜,边吃边答:“你有时候也臭,宝宝从来都不臭。对了,宝宝上次放了个大屁,不臭,但是好响!”
大蜥蜴停在半路,靠墙站着,距离门口和沙发都还有着一段距离,前进也不对后退也不对,耳中只听史高飞支使佳琪道:“你去端盆水来,给蜥蜴洗爪子!”
佳琪站在茶几前一扭肩膀:“我还没吃完呢!”
史高飞把小花伞往门旁一放,换了拖鞋往里走:“你就知道吃!”
大蜥蜴像条落网之鱼一样,屁股坐在了史家的大沙发上,赤脚踩进了史家的大水盆里。温水是史高飞给他端来的,不但端了水,还附带了一只塑料大刷子,因为看楼下邻居给家里的金毛狗洗澡时,一定会用大刷子将狗从头到尾的刷一遍。而他对大蜥蜴特别有好感,所以如果大蜥蜴需要的话,他愿意亲自出手,把大蜥蜴也刷一刷。
大蜥蜴,作为蜥蜴,个子已经是相当的大,但作为人类,他只是中等身材,在史高飞的衬托之下,越发小了一号。史高飞抓过他一只手,将一只大水蜜桃放到他的手心里,随即问道:“你这回下山,打算在外面生活多久?”
大蜥蜴托着水蜜桃收回手,神情有些茫然:“不一定,因为我已经没有家了。”
史高飞立刻开动了脑筋:“你的洞被地球人抢走了?”
大蜥蜴垂下头,望着白里透红的水蜜桃叹了一口气:“说起来,还是你们上次留下了后遗症,搞得我现在无家可归了。”
大蜥蜴对着水蜜桃长篇大论,史高飞侧耳倾听,倒也明白了十之八九。原来自从他们离开岩洞回归县城之后,大蜥蜴便开始打扫家园,想要把自己先前的好环境恢复起来。不料正是在他忙碌之时,躺在岩洞最深处的未婚妻却是骤然复活了。
说是复活,其实只是借尸还魂,而且还的还不是全魂——洞子里除了有些平常的小鬼在流连游荡之外,凭空又多了几股子零碎魂魄四处乱窜。大蜥蜴毕竟是成了精的,虽然不是很通阴阳之术,然而单是靠着直觉,他也能觉出那些零碎魂魄在拼命的往一起凑,似乎还想凑成一个完整的灵魂。一波接一波的怨气在洞内来回激荡,催动着那几道魂魄横冲直撞,末了,他的未婚妻作为洞中唯一一具囫囵尸首,别无选择的成了牺牲品。
几道魂魄在未婚妻的体内凑成了一个残缺的灵魂,没有思想,只有杀气,指挥着未婚妻东倒西歪的去抓大蜥蜴。凭着大蜥蜴的力量,满可以用牙齿和爪子把未婚妻直接撕碎,然而对着未婚妻,他下不了手。
他没了办法,只好开始逃。一步跳上大蚂蝗的背,他想要顺着暗河往外走。可是没等大蚂蝗开始游动,他的未婚妻已经鬼魅一般的追了上来。大蜥蜴躲无可躲,忽见浅水之中漂着一张纸符,上面依稀画着降妖除魔的图案。走投无路的一弯腰捞出纸符,他把水淋淋的纸符拍到了未婚妻的面孔上。
未婚妻的动作立时变得沉滞了,大蚂蝗也顺着水流启了程。大蜥蜴一边和未婚妻搏斗,一边留意到岸边石壁上隔三差五便贴着纸符——有些纸符是端正的,有些则是东倒西歪,还有些干脆漂到了水里。
他不知道那是大蚂蝗在被无心催吐了一场之后,难受得在暗河之中翻江倒海,无意中破坏了丁思汉布下的阵法。手忙脚乱的爬上岩壁,他收集了一大团纸符,尽数扔到了未婚妻的身上。阵法虽然破了,但纸符本身依然具有一点辟邪的法力。附在未婚妻身上的几缕残魂被他强行驱逐了出去,而未婚妻面目狰狞的瘫在大蚂蝗背上,暂时不动了。
大蜥蜴不知道是什么灵魂会如此顽强,散都散了,还能作乱。为了不让未婚妻再受操纵,他上山挖了个坑,让未婚妻入土为安了。而洞中既然没了他所爱的人,也就不成了家。把他的宠物大蚂蝗留在洞里,他带了自己所有的家当——两套衣裤和一把吉他——下山流浪去了。
在有家的时候,他通常只在山下的城镇里打零工赚小钱;现在没了家,他便可以无牵无挂的往远走了。坐在开往北京的列车硬座车厢里,他百无聊赖的想起了史高飞。试试探探的发出一条短信,他没想到对方立刻热情洋溢的有了回应。
他并不是自来熟的人,所以很谨慎的和史高飞聊了小半夜,在确定对方并非虚情假意之后,才在列车到站之后直接买票,应邀赶来了江口市。
史高飞对于大蜥蜴的情伤不感兴趣,自顾自的问道:“你有什么计划吗?如果没有的话,就和我联手做一番大事业吧!”
大蜥蜴在史高飞的注视之下,心里七上八下的,忽然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其实我只想找份工作填饱肚皮……”
未等他把话说完,史高飞抢着又问:“蜥蜴,你说说你都有什么本领?我会跟着我儿子去捉鬼,你会什么?”
大蜥蜴终于敌不过水蜜桃的诱惑,低头咬了一大口。三嚼两嚼的吞咽了,桃子汁溅上了他的脸,伸出长舌头一卷鼻尖,他很客观的答道:“我会弹吉他,刷墙漆,修电脑,抻面条,还在工地食堂里做过大锅饭。”
史高飞这么一听,感觉大蜥蜴的特长仿佛全和“事业”二字扯不上关系。弯腰抬手托了下巴,他有些失望,心想除了自己的儿子之外,其余的外星人在地球上全都堕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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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史高飞不再说话,所以大蜥蜴默默的吃了许多水蜜桃。
当天晚上,他留宿在了史家。客房里的空调坏了,夜里热得让人躺不住,于是大蜥蜴在客厅沙发上安了身。连着坐了几天几夜的硬座,他也累极了,一觉睡过去,竟是在不知不觉中现了原形。史高飞半夜起床出去撒尿,回来之后强行叫醒了佳琪,鬼鬼祟祟的带她出去看蜥蜴。大蜥蜴只穿着一条花布大裤衩,睡得仰面朝天张着大嘴,分叉舌头软绵绵的耷拉在了嘴角外。
史高飞打开了一只小手电筒,一边从头到脚的照着大蜥蜴,一边小声问佳琪:“你怕不怕?反正我是不怕。”
佳琪愣怔怔的看了半天,末了答道:“壁虎嘛,怕什么?我小时候和爸爸住老房子,老房子里总有壁虎。”随即她弯腰抓住了大蜥蜴甩在一边的大尾巴:“你把他的尾巴掐掉,他很快还能再长一条。”
史高飞把手电筒交给佳琪,然后弯腰开始去掐大蜥蜴的尾巴,掐了又掐,始终是掐不断。大蜥蜴睡得太沉了,在梦里被他掐得痛不欲生,然而硬是醒不过来。最后还是佳琪阻拦了史高飞:“你别掐了,尾巴断了一定很疼。”
史高飞松了手:“好吧,那我就不掐了。不过佳琪你看,有条大尾巴也挺好玩的,只是穿裤子不方便,幸好他白天还能变成人,要不然就得在裤子后面开个洞,但是又很容易露出□和蛋。”
佳琪基本同意史高飞的一切高论,狗腿子似的连连点头。哪知史高飞一转念,忽然又有了新想法:“不对,蜥蜴屁股和人屁股是不一样的!”
鬼似的缓缓伸出两只手,史高飞自作主张的扒掉了大蜥蜴的花裤衩。佳琪举着小手电筒低头研究了半天,最后抬头告诉史高飞:“什么也没有。”
史高飞跟着看了看,的确是没分出大蜥蜴的公母。抱着肩膀在客厅的冷气中打了个寒颤,他和佳琪心满意足的回卧室睡觉去了。
如此过了一夜,到了翌日上午,白大千又来了。
他给女儿带来了许多新鲜水果,又嘱咐她不许再吃垃圾食品。因见女婿依然是无影无踪,他十分不满的问道:“小飞现在既不去公司上班,也不在家照顾你——他每天到底是在忙什么?”
佳琪坦然的答道:“哥哥和蜥蜴星人出门找工作去了。”
白大千莫名其妙:“什么乱七八糟的?蜥蜴星人到底是谁?”
佳琪想了想,感觉自己说得挺明白:“就是一只大蜥蜴啊!”
白大千开动脑筋思索了一番,隐隐的明白了些许:“哦……小飞养了一只蜥蜴?”
佳琪摇头笑道:“小飞没养,蜥蜴自己什么都能做,早上还给我们煮了皮蛋瘦肉粥。”
白大千听到这里,感觉女儿已经和女婿一起疯了,自己也有要疯的趋势:“蜥蜴还能煮皮蛋瘦肉粥?!”
佳琪理直气壮的点头:“能啊!小飞不让他煮,他非煮。他说他不好意思在我家白吃白睡,还说过几天要找房子自己住。”
白大千抬手抓了抓半长的头发:“蜥蜴还能说话?!”
佳琪猛的一拍巴掌,自作主张的改了话题:“爸!你记得去告诉宝宝和姐姐,哥哥说让宝宝今天回来睡觉,姐姐可以回来,也可以不回来,但是宝宝一定要回来。如果姐姐回来的话,让姐姐在路上买几斤甜瓜,让姐姐买,别让宝宝买,宝宝买的不甜,姐姐买的甜。”
白大千被女儿说出了一脑子乱麻。他叹息了一声,又环视了女儿的新居。看房子和车子,女儿是高攀了;可是看女婿,女儿又是下嫁了。这才结婚几天啊,佳琪也学得疯疯癫癫了。
白大千给女儿提前预备出了一顿午饭,然后回到了市郊写字楼。史丹凤中午吃了一顿盒饭,此刻正坐在电脑前给他PS照片。无心靠墙站在另一边,双手捧着一本翻开了的风水大全,直着眼睛盯着书页,半晌过去了,一动不动,一页不翻。他的脚下噼里啪啦响得挺热闹,是他的宠物大灰雀正在疯狂的啄手机屏幕,而一只稚嫩的小猫崽子蹲在一旁,虎视眈眈的正在盯着大灰雀瞧。
背着手站在办公室里,白大千毫无预兆的开了口:“丹凤,无心,你们说我可怎么办?佳琪硬说小飞往家里弄了一只蜥蜴,蜥蜴还给他俩做了早饭,吃完饭小飞还带着蜥蜴出门找工作去了。”他痛心疾首的一拍胸膛:“佳琪原来不是胡说八道的孩子啊!”
史丹凤天天对着电脑,忙得头晕目眩,对于白大千的牢骚是充耳不闻。无心扭头看了他一眼,轻声反问:“蜥蜴?”
白大千长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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