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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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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诸神是否会眷顾你这个黑心的商人。”

那商人这下子终于不再坚持了,脸上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如果你真的能够救活大部分角斗士的话我愿意跟你做这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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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自由

热浪一波接一波的袭来,阿历克斯发现自己站在耶路撒冷的沙漠上,头顶上烈日悬空。。

尽管已经在这里服役了两年,他依然难以忍受这种炎热的气候,他的嗓子在冒烟,如果能喝上一杯清凉的泉水该多好啊。

军团长的声音在耳边模糊的响起:“前面,就是那个不愿臣服的波斯人的部落,奥利乌斯,你负责打头阵,塞维斯,带着你的人从左翼包抄他们的后路,不得放过任何一个敌人,阿历克斯,你带人跟我一起冲进去,记住,那村庄里的人全部都是我们的敌人,一个活口也不可以放过。”

眼前的景象有些似曾相识,空旷的沙漠上占满了全副武装的罗马士兵,前方不远处是一个正冒着阵阵炊烟的部落营地,阿历克斯想要说点什么,但是张了张嘴,却一句话也没能说出来。

战斗不知道怎么就突然打响了,阿历克斯发现自己站在村子里面,手里的剑上正在滴血,四周到处都是波斯人的尸体,有男人、女人、老人、以及小孩。

他看到手下的一个士兵将一个女人按在墙上,疯狂**着下身,他看到另一个士兵讲一个尚在襁褓的小孩扔进燃烧着的房子里,他感到胸口有一股火焰在燃烧,眼睛里几乎喷出火来,那种灼热越来越强,几乎要将他整个点燃――

正在用湿抹布替阿历克斯擦拭身体的奴隶听到角斗士士的口中一阵呓语,“不应该这样的,你们不能这么做。”

他他摇头笑了笑,继续进行着手中的工作。

正当阿历克斯感到将要被那心中的怒火烧成灰烬的时候,忽然间一阵清凉的雨水落在了他的身上,浇熄了那股火焰,灼热并未完全消退,他觉得自己仿佛是一块浸泡在水中的火炭,浑身都在冒烟,那烟雾遮蔽了他的视线,四周变得一片黑暗,村庄、士兵、军团长、以及哭喊的女人,一下子全都消失不见了,他忽然想起来了一切,那些都不过过往的回忆,自己早已经离开了耶路撒冷,也不再是什么百夫长了。

他耳边响起了一个陌生的声音,仿佛来自遥远的天边,模模糊糊的,听不清楚,接着他感到自己的嘴被掰开了,一颗坚硬的东西被塞进了他的口中,苦涩的感觉顿时充满了整个口腔,他拼命的想要将那东西吐出去,却只是徒劳。

温热的水流进了他的口中,他冲淡了那种苦涩,他贪婪的吞咽着,就像刚从沙漠里走出来似的。

“他会好起来的,”林天语见那些粒阿司匹林被成功的喂了下去,微笑着说道。

“那可未必,他们看起来没什么变化嘛。”

“随便你怎么想,不过我想现在我们可以完成交易了吧。”

“可是他们还没好起来啊。”

林天语看着那个商人,脸上露出一种奇怪的表情,“我一直以为你是一个精明的商人,但是现在我才发现你是如此的愚蠢。”

那商人听了顿时一阵恼火,但是接下来林天语的话却让他哑口无言。

“如果现在我们完成交易,无论他们是死是活你至少能获得这两件宝物,但是如果等结果出来了再做交易的话。。。。。。。。。。”

商人想了想,马上就明白了,如果林天语成功了倒还好,如果失败了,那个阿历克斯死掉了的话,那么对方根本就没必要在跟他做什么交易了,到时候不仅自己的角斗士全死了,而且连宝物也拿不到了。

想到这里他心说自己果然士愚蠢啊,急忙在林天语的那张契约书上签了字,拿了两件东西急匆匆的走了。

林天语叹了口气,对这个看似精明的商人很是鄙视了一翻,然后让那两个奴隶将阿历克斯抬出了医馆。

他并不准备把阿历克斯带回阿皮乌斯家照顾,尽管他跟阿皮乌斯关系不错,但是传染病在这个时代可是所有人都避之不及的东西,他毕竟仅仅是个客人,要是贸然把一个得了热疫的病人带回去那就太不像话了。

所以他在罗马城中租了一个宅子,将阿历克斯安顿在了里面,还在医馆买了两个懂得看护的奴隶专门护理这个病人。

搞定这一切之后,林天语并没有离开,这座宅子大的很,他在外面找了个房间安顿了下来,一边继续观察阿历克斯的病情一边想办法让阿皮乌斯帮他把他的那份钱换成黄金宝石等硬通货。

阿历克斯的病情很快就稳定了下来,可能是因为他强健的体魄,也可能是这个时代的人从未使用过抗生素,身体没有任何抗药性可言,几粒阿司匹林吃下去很快烧就渐渐的退了。

阿历克斯是在一个晚上醒过来的,他睁开眼睛,发现眼前是一个陌生的地方,身下不再是角斗场会馆的稻草,而是干净的亚麻布床垫,他感到喉咙干渴的厉害,艰难的喊道,“水!”

一个奴隶用陶壶倒了一杯井水,送到了他的嘴边,将一杯水全都喝了下去阿历克斯感到清醒了一些,他虽然不知道自己在什么地方,但那个奴隶对他的态度却让他知道自己是安全的,窗外的月色照射进来,让阿历克斯一阵心安,他闭上眼睛,再次沉睡了过去。

当第二天早上的阳光照在他的身上的时候,阿历克斯从沉睡中醒了过来,他感觉身体已经好了,尽管还有些酸痛和乏力,但并不至于影响他的行动了。

阿历克斯从窗上走了下来,观察了一下四周,一只木桌上放着一套亚麻布的衣物,他穿上之后觉得干净而又整洁,比起他以前那件浸满了汗渍的粗布衣服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呢。

当他怀着疑惑走出他的房间的时候,发现一个穿着古怪长袍的男子正坐在外面的小厅的书桌上写着什么。

似乎是听到了他的脚步声,那人抬起头朝阿历克斯笑了笑,阿历克斯惊讶的发现对方的相貌十分的奇特,黑发黑眼,面孔也和他所见过的任何一个种族并不相同,不禁感到无比的诧异。

“你醒了,身体好些了么?”那人侧了侧身子问道。

阿历克斯不知道对方是什么人,但是直觉告诉他是这个人治好了他。

“好多了,我这是在哪里?”

“罗马啊,”林天语说道。

“对了!”他好像忽然想起了什么似的,从桌上拿起了一个羊皮纸的卷轴,顺手丢给了阿历克斯,“顺便说一句,从今天开始你自由了。”

“自由?”阿历克斯有些难以置信的打开那个卷轴,那分明是一项契约文书,上面写着将他的所有权交给了一个叫天语者的异邦人。

“你就是天语者。”

“没错,”林天语点了点头,“而且我愿意给你自由,当然,不是没有条件的,你需要作为我的护卫替我服务五年的时间,在这五年的时间里你需要随我四处旅行,听从我的吩咐,保护我的安全,五年之后我将给你一笔钱作为你这五年里的报酬,届时你可以选择继续为我服务,当然你也可以选择离开,随你自便,你觉得如何呢?”

阿历克斯听到对方的话感到有些不解,“可我是你的奴隶啊,你完全可以要求我做任何事情而不需要给我报酬。”

林天语摊了摊手,“可是我并不需要奴隶啊,我需要的是一个忠心的护卫,一个可靠的伙伴,一个信得过的朋友。”

“朋友?”阿历克斯自言自语着,他对这个词汇已经感觉有些陌生了。

“没错,”林天语笑着说道,走到他跟前拍了拍阿历克斯的肩膀,“况且我所生活的那个世界是不允许奴隶的存在的,因此我既不需要奴隶也不会强迫别人做我的奴隶。”

“听起来你的家乡是一个很美好的地方啊。”

“呵呵,相信我,绝对没你想的那么美好。”

林天语自嘲的说道,“好了,现在请决定吧,是否愿意成为我的护卫,如果你不愿意的话我也不会勉强,我会送你回你的会馆,继续做你的角斗士。”

“我想我没有别的选择了,”阿历克斯平静的说道,“至少一个护卫应该比一个角斗士更安全一些吧,我愿意。”

“很好,”林天语从腰间解下了他的佩剑,“接着,从现在开始你就正式上任了。”

阿历克斯接过那丢过来的佩剑,有些惊讶佩剑的长度和奇异的外形,他轻轻的将剑从剑鞘里抽了出来,一丝寒光映入了他的眼帘,照亮了他惊讶的表情。

这是把仿汉代样式的松纹古剑,比起88K武士刀和中世纪双手剑都要稍短一些,但也有八十多公分长,剑身是用花纹钢打造的,上门有着天然生成的松纹,堪称精美,这把剑花了林天语一万多元特别订制的,也是他最喜欢的一把剑,这会阿历克斯拿在手中,看着手中的这把价值连城的稀世珍宝,简直有些难以置信。

“这是?”

“你的武器啊,作为一个护卫没有像样的武器怎么行。”林天语的口气理所当然,让阿历克斯一阵无语。

“好了,不要在露出这种惊讶的样子,以后让你吃惊的事情还多着呢,现在你还是需要休息,赶快养好身体,我很快就要准备动身回家了。”

第四十章 归途

在古罗马逗留了两个多月之后,林天语终于准备回家了。;

老皇帝的武器升级计划最终还是失败了,尽管使用了林天语提供的局部淬火这个方案后确实可以提高武器的杀伤力,但是老皇帝却发现这种新的武器铸造起来极为繁琐,而且质量也难以保证,要想给一个五千人的军团换装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而且这种武器和罗马军团的战斗思路也有所相违,在近距离作战时罗马士兵往往挤成一团,用盾牌挡住对方的正面进攻,然后用短剑近距离刺杀敌人,而新武器虽然更加锋利,长度也更长,还能劈砍,但是反而不利于这种近距离的搏杀。

因此最终老皇帝选择了将所有的罗马短剑回收,将剑尖进行了局部的淬火,提高了其刺杀的能力,但却并没有大规模的铸造新武器。

不过即便如此,林天语还是受到了老皇帝的嘉奖,另外也向他询问了更多关于武器铸造的问题。

林天语言而不尽,他以前看过的那些历史架空小说中有不少关于铸造武器的情节,他多少还记得一些,再加上自己的一些臆想,胡吹了一通,倒也让老皇帝大为赞赏,赠送给他不少的古罗马金币作为报酬。

林天语将这些金币和自己兑换回来的那些黄金装在两个箱子里,加起来竟然足有一百二三十斤重,他一个人搬起来都费劲,好在阿历克斯经过一个月的修养已经完全恢复了体力,有他这个壮汉帮忙这两口箱子倒也不算什么了。

在阿历克斯恢复的这段时间里,林天语也没有光是闲着,他学会了骑马,尽管没有马镫让他不敢全力奔驰,但是基本上已经不会掉下来了。

他也向阿历克斯讨教了一些格斗的技巧,闲着无事练一练,倒也能打发一些时间。

终于,在阿历克斯病好的半个月之后,林天语决定回家了,他已经收刮了足够的金钱,还雇佣到了一个合格的护卫,对他来说继续待下去已经没什么意思了。

于是在一个寂静的清晨,林天语走上归乡之路的,他买了一辆马车,顾了一个老道的车夫,两口箱子就放在马车里面,他和阿历克斯也坐在马车上,至于那些珍贵的宝石他都放在了自己的一个帆布提包里面,从现代带来的那些食物大部分已经吃光了,剩下的一些让他送给了阿莱希雅,因此回程的路上他准备了很多这个时代的食物。

全麦的面包、干硬的肉干、装在矿泉水瓶里的纯葡萄酒以及一些当零食吃的橄榄,这些东西同样都堆在了车厢里面。

因为不想引起注意,林天语走的时候只有阿皮乌斯和他的女儿阿莱希雅相送,阿莱希雅似乎有什么话想对他说,但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反而是阿皮乌斯,始终对林天语花大价钱买了个角斗士当护卫很有些疑惑,即便是在临走前也不忘记暗示他应该小心阿历克斯这个人,林天语对此只是笑了笑,并没有解释什么。

考虑到自己的身家不小,这个时代的治安又不太好,林天语刚出罗马城门的时候很是紧张了一翻。

他把汤姆森冲锋枪就放在腿边,警惕的盯着四周,受到他的影响,阿历克斯也变得紧张了起来,这段时间那把让他爱不释手的松纹古剑被他抱在了怀里,随时准备投入战斗的样子,但是一直到渐渐望不到罗马城了,也并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看来我们终于离开罗马了,”林天语看着那消失在山坡后面的罗马城墙,有些感慨的说道,“很快我就要回家了。”

“你似乎很急着回家?”阿历克斯忽然问道。

“那当然,人们总是会想家的。”

“我就从来不想,”阿历克斯忽然叹了口气,“我的家在罗马边境的一个小村庄里,和异族人离得很近,从我记事起就不断有战争和掳掠,我们和各种各样的异族人战斗,你杀我我杀你,仇恨蔓延了几代人,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了皇帝陛下带领大军横扫了那一带的异族部落,为此我和村里的一些人都加入了他的军队。”

“你很尊敬你的皇帝?”

“是得,”阿历克斯看起来有些低沉,“但是我让他失望了,我曾经发誓要杀光所有的异族人,但是最终却发现他们其实和我们一样,看着那些孩子无辜的眼神我就觉得自己是个屠夫,那些过往的荣誉变得暗淡无光,我陷入了两难的境地,杀戮无辜会让我于心不忍,但违抗命令却会让皇帝失望,在孩童和皇帝之间做出选择,有的时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你最终还是选择了孩童,尽管他们不像皇帝那样大权在握,也不可能给你任何东西,告诉我阿历克斯,如果让你再重新选择一次的话你会怎么做?”

阿历克斯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有的时候我会感到很茫然,因为无论怎么做似乎都是错误的。”

“错误嘛?”林天语忽然想起了麦克斯当初和他说的一些话,“你并没有做错什么,你之所以会感到茫然是因为你生错了时代,只要到了你该去的那个时代,你会发现自己其实能做出很多了不起的事情来。”

阿历克斯看起来有些茫然,显然不明白林天语的意思,但他还是对林天语的安慰表示了感谢。

林天语笑了笑,没有再说什么。

经过两天的跋涉,马车终于来到了哈伯纳斯港。

帮着把那两口箱子卸了下来之后,车夫就眼巴巴的望着林天语,期待着自己的报酬。

林天语看了那个老实的车夫一眼,忽然有种戏弄对方的冲到:“哎呀,这下子坏了,我身上竟然忘带钱了,这下可怎么办啊。”

他笑着望着那个车夫,看着车夫的脸由红转白,由白转红,车夫本想发怒,但是看了一眼阿历克斯和他手中的佩剑,却只能无奈的低下了头。

“既然我身上没带钱,那便用这可辆马车作为你一路辛苦的报酬吧。”

“什么!?”那马车夫一下子愣住,难以置信的看着林天语,又看了看那辆马车,那是一辆配了两匹好马的马车,要知道一匹马在罗马可是一笔不小的财富,而两匹马加上一辆马车,那可比他现有的全部身家还要多很多了。

“你没听错老头,它现在是你的了。”林天语拍了拍他的肩膀,笑着说道。

林天语很满意自己造成的效果,拿一些他用不着的东西给别人带去无比的惊喜让他觉得自己是个慷慨而又洒脱的人(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也确实如此)。

看着那车夫兴高采烈的赶着车回罗马去了,林天语笑着摇了摇头,冲面带惊讶的阿历克斯打了个手势,“来吧伙计,我们还有路要赶呢。”

林天语在港口买了一艘小船,和他上次来时驾驶的那艘差不多大小,他带上了足够的食物和饮水,然后就带着阿历克斯上了船,出了港口。

对于驾船他多少懂得一些,毕竟干了两个月的渔夫,来罗马的时候也跟着乌勒学了一些,而阿历克斯也能帮上些忙,因此倒也弄得过来。

他先是顺着海岸行了半天,依照上次来的时候发现的参照物定位,在下午的时候,他开始往南航行,一路风平浪静,第三天傍晚的时候,他终于远远的看到了小岛的轮廓。

谢天谢地,总算没有走错路,林天语松了口气。

他在航行的时候还是很忐忑的,虽然有指南针来辨别方向,所有的行动也都是按照来时的相反方向来做的,但是他还是难免会十分的忐忑,毕竟以这个时代的航海技术来讲,要是遇到一场风暴什么的绝对是可以让他葬身海底的。

好在一路还算顺利,现在他终于要到家了,不过此时还不是庆幸的时候,因为太阳正渐渐没入海面,黑夜里登陆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就在这个时候阿皮乌斯忽然拍了拍林天语的肩膀,“先生,我想我们遇到麻烦了。”

林天语回过头去,发现远处正有一团象征着风暴雷雨的乌云朝着他这边推了过来,仿佛是横在海面上的一堵云墙。

“我想我们得加快速度了!”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抄起了缆绳。

(第一卷终)

PS:晚上还有一章。

第四十一章 房客

宁思雅拉开厚重的窗帘,让外面的阳光可以照进这间好久无人居住的屋子,窗帘上积下的灰尘在光柱下飘舞着,在这冬日的午后阳光下显露出一丝疲沓的意味,还略有些呛鼻。!

窗外正对着一片荒僻而杂草丛生的空地,看起来以前曾是一座工厂的厂院一类的地方,只不过现在已经荒废了,冬日里枯黄的一片,看起来很有些萧瑟的意味。

宁思雅看到一个穿着旧运动服的女人在一条废电线上挂上洗好的衣物,似乎感应到了她的目光,那女人朝这边看了一眼,仅仅只是一眼,仿佛看到了什么不祥之物似的,【。52dzs。】那女人头也不回的急匆匆的走了。

古怪的女人啊。

宁思雅心中想着。

除了这里的邻居有点怪怪的之外,这倒是一处不错的住所呢,偏僻而离市区不算太远,交通便利却又不大容易被人找到,正是干她这一行最理想的居所。

她回头看了一眼,发现小悠正随意的打量着屋内的陈设,见她回头就问了一句。

“怎么样,这房子还行吧。”

宁思雅点了点头,“这房子还不错,不过真的方便么?这里看起来有人住过的样子啊。”

“呵呵,没事的,那个房客惹到**上的人跑路了,临走的时候说要一年半载之后才能回来么,你不是只住一个月嘛,这么点时间没关系的。”

宁思雅点了点头,事实上这反而是一件好事,正好可以避免了在租房契约上留下字迹。

小悠对这个临时房客却热情的很,毕竟林天语付的那些租金都落入了她父亲的口袋,她可是一个子都没落到,但是如果能再租一个人的话就不一样了,她父亲是不可能知道的,那么得来的钱就完全是她自己的了,这种好事当然是不干白不干。

见宁思雅似乎有些意动的样子她更加卖力的推销这套房子了,她拉着宁思雅的手推开了卧室的门,“来看看卧室吧,看看还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说,力所能及的我尽可能满足你的要求。”

宁思雅走进卧室看了看,这是一间布置的很简单的卧室,一张书桌,一台电脑,几本关于海洋生物的书,一个七成新的带大镜子的衣柜以及靠墙而立的两扇木门。

她指了指那两扇门,“这两扇门是干什么用的?”

小悠耸了耸肩,“谁知道呢,大概是那个姓林的的收藏吧。”

收藏门?宁思雅想了想,还是觉得有些难以置信,不过看了看那两扇木门上面很漂亮的花纹,和老旧的材质,宁思雅多少相信了一些,她在脑海里构筑了一副画面,一个戴着金丝边眼睛的秃顶老人,有点学究气,喜欢收集古董门,好吧,越想越觉得奇怪了。

“那么我就租它了吧,现在付钱么?”

“当然,另外你得付一个月的押金还得把身份证给我登记一下。”

宁思雅点了点头,将两千元现金和身份证交到了小悠的手里,小悠眉开眼笑的把钱收入怀中,又看了看身份证上的名字――郭芙蓉?好奇葩的名字。

等送走了小悠,宁思雅在屋子里转悠了起来,她谨慎的检查了屋子里的陈设,确定没有针孔摄像机或者窃听器一类的东西,这才松了口气。

回到卧室她把前主人留在床上的行李统统卷了起来扔到了客房,把她自己的行李铺好后她躺了下来,感觉倒还不错,唯一碍眼的就是那两扇依墙而立的木门了,直愣愣的立在那里,看起来十分的别扭。

宁思雅从床上爬下来,试了试那两扇的分量,发现很沉的样子,一个人的话搬运起来还真有些费力呢,她想了想还是算了,一会雇两人收拾屋子的时候顺便抬杂物间里去吧。

她又扫视了一圈,除了这两扇木门之外,她还发现了一件很不和谐的东西,那是挂在墙上的一把造型古怪的短剑。

她把短剑拿起来看了看,造型看起来到有些古典的感觉,但材质似乎很糟糕,剑身上已经锈迹斑斑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挂这样的一把剑在墙上,她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做太多改动的好,顺手把剑又挂了回去。

宁思雅并不是一个勤快的人,很多时候如果能花钱搞定的事情她绝对不会亲手去做,到劳务市场随便扔了两百块钱,就顾了两个勤杂工,把屋子从里到外都收拾了一个干净,那两扇碍眼的木门也到进杂物间里去了,等那两个勤杂工收工走入这客厅总算像是可以住人的样子了,看着整洁的客厅宁思雅这才满意的点了点头。

吃完晚饭,宁思雅上了会网,还没到八点呢,她却已经有些困倦了,这两天忙着购置装备很是耗费了一些精力,想到过两天就要行动了,她觉得还是早点睡比较好。

宁思雅躺在床上很快就入进入了一种睡非睡的浅睡状态,四处奔波旅行的日子让她已经习惯了在陌生的环境下迅速入眠,正当她将要完全沉睡过去的时候――

轰!

一声撞击让宁思雅猛然从浅睡中警醒了过来,她的眼睛里透着一丝警觉,她的耳朵贴着床头,还有些怀疑自己刚才是否真的听到了那一声撞击声,她虽然还没有动,身体却已经像一头受惊的猫儿一样紧绷了起来。

轰!

这一次的撞击声清晰无比,她立刻从床上爬了起来,眼睛里还有一丝疑惑――有贼?

这是她心中冒出的第一个念头,但是什么样的小偷能在自己毫无察觉的情况下潜入到这房子里来呢?她犹豫了一下,并没有过多的纠结这个问题,现在当务之急是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她从枕头下面摸出一把小巧的匕首,想了想,又把墙上的那把短剑摘了下来。

她光着脚走出了卧室,没有发出一丝声音,来到客厅时她才发现那撞击声近在咫尺,却是从杂物间里传出来的。

她的眼神中并没有惊慌,反而十分的冷静,她记得送走那两个勤杂工之后亲手锁上了杂物间的门,不管里面有什么东西暂时应该不会冲出来的,她轻轻的走到那门前,将耳朵贴了上去,那撞击声已经停了下来,但是她听到了一些别的声音,似乎有沉闷的雷声从遥远的地方传来,呼啸的风雨声,难道杂物间里有一台开着的电视机?

她正差异间忽然感到脚一阵冰凉,吓得急忙向后跳了一步,接着窗外的月光,一丝水渍从门缝下流了出来。

宁思雅一下子头发都要炸起来了,她想起了白天那个女人的古怪眼神,难道这个房子闹鬼?

她觉得自己的这个想法有些可笑,但貌似并没有其它的理由来解释眼前的这些怪事了,除非她把杂物间的门打开,正当她犹豫的时候,却又听到一阵模糊的对话声从那门后传了出来。

下一刻,只听轰的一声,杂物间的门一下子被从里面撞开了,一个身穿皮甲的壮汉,和一个穿着古怪长袍的男子,就站在那门口惊讶的望着她,在那两人身后,一扇木门敞开着,风雨和雷声不断的从那门后涌了进来,不时还能看到耀眼的雷光。

她怔怔的站在那里与那两人对视着,一下子愣住了。

第四十二章 反派

在这一章开始之前先回答书友的几个问题。

首先发现很多人对主角破门而入的情节有所异议好吧,那么大家不妨设想一下这样一个场景,你和你的随从,在暴风雨中几经波折登上小岛,筋疲力尽,浑身浇透,又湿又冷,只想着赶紧回家去好好洗个热水澡吃些热食。

然后开门之后你发现自己在杂物间里,你会怎么做?

毫无疑问你有三个选择,第一返回小岛,在暴风雨中度过一晚,我想稍微有点脑子的人都不会这么干。

第二个选择,留在杂物间,静观其变,可问题是要等多长时间呢?一个小时?两个小时?现在可是晚上,恐怕没有谁会大半夜的起来扫地吧?那么如果门永远不打开难道就一直等下去?要知道你现在又饿又冷,多等一会说不定就感冒了呢。

第三也是最简单的选择,破门而出,至少换成是我我必然会选择这样一个选项的,如果案发了,这里被定为案发现场,但警察肯定不可能日夜守在这里,提取证据之后就会离开了,破门而出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如果没有案发,不是警察,只有房客,那么你手里有枪,当然也无需害怕,而且主角打开时空之门的时候已经发出很多噪音了,很可能已经引起注意了,当然更要果断行动,所以主角破门而出是唯一合理的选择。

第二的问题是为什么主角不关掉时空之门,这是因为杂物间里漆黑一片,主角需要外面的雷光照明,其次主角有东西在外面放着,因此没有立刻把门关上。

第三个问题是主角杀人后为什么邻居没有报警。

答案是屋子的隔音很好,外面听不到多少声音,就算隐约听到了,很多人也会不以为然,就算听到的人认为有问题,也不一定会报警,明哲保身是现代人的通病,就算报警了,警察也不一定会当回事,报警的人肯定无法确定自己听到的是枪声,最多说听到隔壁房间里有砰砰的声音,现在的警察不会因为几声砰砰的声音就大半夜出动的。

第四个问题是主角为什么不把房子买下来。

答案是买不起,他前后攒了一百多万,买武器花了五十万,剩下的五十万你觉得很多么?在一个一线城市买一套超过一百平米的住房,而且是平地的,你觉得五十万能买下来么?

―――――――――――――――分割线――――――――――――――――――

林天语看着对面那个穿着白色蕾丝睡衣,手拿着举着一把短剑的美女,心中顿时些抬头无语问苍天的感觉,尽管在打开时空之门后发现出口是在杂物间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眼前出现的结果还是让他很是无语。

事实上他也没有别的选择,杂物间里放的都是没用的东西,鬼知道这扇门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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