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时空旅行者和他的女儿-第11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会相信的事情,在我看来他不过是格斗经验十分高超罢了。”
虽然话是这么说,但林天语却从对方的口中听到了一些酸溜溜的感觉,他倒是并不感到意外,在这个时代角斗士虽然危险,但同样也很容易获得观众的崇拜和迷恋,跟后世的电影明星差不多,甚至犹有过之,毕竟电影明星仅仅是在萤幕里扮演英雄和猛兽厮杀,而角斗士却是实打实的要和猛兽近距离接触呢。
两人正说话间,一阵震耳欲聋的鼓声已经响了起来,在海啸般的欢呼声中,一个肌肉强健如终结者般的魁梧巨汉从一扇铁闸门中走了出来。
那家伙有将近两米的身高,肌肉雄健无比,相比这个时代普遍只有一米六到一米七左右身高的古罗马人这个人简直是巨人一般了。
他身上穿着一件黑色的皮胸甲,胸前一个狰狞的红色龙头十分醒目,头上戴着一顶牛角钢盔,身后背着一把足有十公分宽、两公分厚、一米多长的双手巨剑,看起来少说也有几十斤的样子。
这样一个壮汉挥舞着这样一把巨剑,可想而知将造成怎样的破坏力,和那些身材矮小拿着匕首的色雷斯角斗士比起来,简直就是不成比例啊。
林天语一下子就站了起来,眼前这个家伙怎么看跟这个时代也有些搭调,最重要的是,他看到那个‘马西莫斯’正朝观众席上打出象征胜利的V手势,难道古罗马就已经有这样的手势了。
“这个马西莫斯,他是什么来头?”林天语沉声问道。
“没人知道。”塞维斯如此说道,他的过去是一个迷,这也正是让人不解的地方,尽管他能说一口流利的拉丁语,但是长相和我们却似乎很不相同。”
“他的那个手势是什么意思?你知道么?”
塞维斯摇了摇头,“我上哪知道,或许是他原来所在的族群中的某种象征性的手势吧。”
两人说话的功夫,角斗已经开始了,‘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是角斗节目中的一项传统节目,但是却从极少人完成过,这个节目中要求扮演海格力斯的人一口气完成十二项挑战,每一项挑战都要面对不同的敌人,第一项挑战就足以让大部分却步,因为要参赛者单挑一头饥饿的狮子。
但那头象征尼米亚雄狮的狮子从笼子里被赶出来的时候,场面上一片寂静,大家都拭目以待的看着眼前的这场生死搏杀。
被饿了很久的狮子一出场就朝着它所能到的唯一看起来像是食物的东西――‘不败的马西莫斯’冲了过去。
‘不败的马西莫斯’虽然身材庞大,但却丝毫不显笨拙,眼看着狮子朝他扑了过啦轻松一闪就躲了过去,趁着那狮子一扑落空一剑斩下,这一剑威力如此巨大以至于轻松的把狮头斩了下来。
不到一分钟决斗就有了结果,这倒很是出乎林天语的意料。
当‘马西莫斯’将那鲜血淋漓的狰狞狮头高举向观众的时候,看台上的观众一下子就疯狂的叫喊了起来。
而比赛,却才刚刚开始呢。
PS:晚上还有一章,求推荐,求收藏。
第三十六章 意义
全副武装的骑士风驰电掣般冲杀而出,在那一瞬间,力量和速度的完美结合使他手中的长矛化为完美的杀人利器,闪电般在空中划出一道致命的直线。!
但是仅仅是下一刻,一把双手重剑将那长矛一下子劈飞了出去,贯穿了那骑士的胸膛。
马西莫斯将尚未死去的角斗士踩在脚下,挥舞的手中的巨剑,“我是不败的马西莫斯,不败的马西莫斯!”
这是他完成的第八项挑战了,观众席上已经陷入了完全的疯狂,人们都在为这个前所未有的角斗士所完成的前所未有的壮举所欢呼着、叫喊着,要知道“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这项挑战直到近日也没有哪个角斗士完成过,但是今天,似乎第一位将会完成这项挑战的人即将诞生了。
“他太强大了,”塞维斯也不由得感叹的说道,“我从未见过像他这样的人,疯狂,太疯狂了,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倒不如说是海格力斯的死亡之路,自从这个节目被发明以来有几十名一流的角斗士试图挑战过这个项目,皇帝陛下甚至下令任何能够完成这个项目的角斗士都可以获得自由并且获得一大笔赏金,但却从未有人能够完成过,不过今天说不定他能够做到呢,说不定我们今日将见证历史呢。”
历史吗,我早已经见证过了,林天语看着场下,心中暗想着。
角斗场上,那个被劈下马的角斗士终于呼出了他最后的一口呼吸,残破的尸体被拖了下去,那匹受惊过度的马儿也被牵走了,只剩下那个不败的马西莫斯依然站在那里,不过他似乎终究不能像传说中的大力神海格力斯那样不知疲倦,这会在叫嚣了一阵之后也回休息室里休息取了,需要过一会才能进行下一场挑战。
“我想和他见一面,可以么?”林天语忽然沉声说道。
塞维斯有些惊讶的看了他一眼,“恐怕很难啊,虽然我是皇帝的侍卫队长,但是马西莫斯是自由角斗士,我想你得去找他的会馆的馆长才行了。”
“帮我这个忙,”林天语忽然解下了腰间的佩剑,“你将赢得我的友谊,而这把佩剑就是我友谊的象征。”
塞维斯一下子愣住了,他有些难以置信的看着林天语手中的那把双手剑,对于林天语的友谊他才不在乎呢,但是这把双手剑确实是他梦寐以求的,他原本还犹豫是否要向对方求取呢,但是现在看来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了。
“这件事就交给我吧。”塞维斯一口应承道。
十分钟后,在角斗场下面的休息室中,林天语见到了正在休息的马西莫斯。
休息室中,马西莫斯正痛饮着一只锡壶中的清水,他的汗水顺着**的肌肉流淌下去,泛着油光。
他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有一副典型北欧人的长相,粗犷又不乏一丝古雅,长时间的打斗让他看起来有些疲惫,毕竟战斗了将近一个小时,但是他的精神依然十分旺盛,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打了一通宵游戏却仍是意犹未尽的游戏玩家,尽管精力已经有所透支,但是体内依然有一种莫名的力量在支撑着他。
“下午好啊,‘不败的’马西莫斯先生。”林天语一边走进那休息室中一边开口说道。
看到林天语那个马西莫斯看起来有些惊讶,“一个亚洲人!确切的说是一个东亚人,呵,我还真是走运了啊,在古罗马角斗场的休息室里遇到一个东亚人,即便是对于一个时空旅行者来说也算是一件稀奇事了,你是旅行者,我猜的对么?”
林天语点了点头,“你猜的没错,我是来自中国的林天语,和你一样都是一名旅行者。”
“那么来自中国的林天语,你找我有事么?”
林天语酝酿了一下用词,“我只是有些好奇,是什么让一个现代人使用马西莫斯这个名字站在古罗马角斗场的沙地上与人搏杀。”
马西莫斯笑了笑,“没有人逼我,如果你是想问这个的话,事实上我是完全自愿的。”
这下子林天语更加吃惊了,“自愿干这个?为什么?”
马西莫斯放下了手中的锡壶,“通常不同的人会用不同的方式来证明自己,而在角斗场上厮杀流血,就是我证明自己的方式。”
“厮杀流血?可是你并没有受伤啊。”
“别人的血也是血啊,”马西莫斯哈哈大笑道,“我尊重我的对手,是他们成就了我的胜利,他们让观众崇拜我,为我欢呼,他们用自己的死亡证明了我的价值和人生的意义,尽管这不是他们自愿的,不过我还是因此尊重他们。”
“你杀人仅仅是为了得到欢呼、受人崇拜?可是你不觉得这种为了取悦别人的搏杀有些没有意义么?你完全可以用这些精力去做些更有意义的事情,更好的事情。”
马西莫斯好笑似的摇了摇头,“那么在你眼里什么才是有意义呢?”
林天语一时语塞,老实说自从获得时空之门以来他也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呢。
而在此之前,他人生的意义就是尽量多的赚钱,希望有生之年能用积攒下来的钱去买一套还算不错的房子,娶上一个不算难看的老婆,然后将来或许生个孩子什么的,下半辈子把精力都消耗到孩子身上,然后期盼这个孩子不要被中国的教育弄傻,也不要因为生活的压力而自暴自弃,然后在战战兢兢小心翼翼的过完平凡枯燥的一生之后,能够安心的长眠而去,尽管他一直觉得这种人生并不是他想要的,但是他却也无法否认除了这样自己似乎并没有更好的选择了。
但是现在,在可以轻松获取很多金钱之后的现在,他对于这个问题却又变得迷茫起来了。
这时却听卡奥说道:“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观,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好和证明自己人生意义的方式,可能有些人的人生价值体现在征战沙场上,有些人的人生价值体现在治理国家上,而有些人的人生意义只在于能够烧出一道好菜或是演奏出悦耳动听的歌谣,又或者更加低俗一些,比如一辈子干了多少个漂亮女人。”
“这一切的一切其实并没有高下之分,尽管有一些人证明自己的方式能够获得更多人的认同,而有的人的方式则会让你觉得莫名其妙甚至荒诞可笑,但是我要告诉你年轻的林天语,一个人的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并不是老师教给你的那些,也不是父母期盼你做到的那些,更不是你身边的人告诉你的那些,而是你自己真正想要的那些,这是唯一的标准,也是唯一的真理,只要附和了这个标准,那么你就应该去追寻这种这些东西,而无需顾及任何人的看法。”
马西莫斯的话让林天语深深为之触动,他忽然明白了自己二十多年来生活郁郁的原因,他从未正视过自己心中的**和真正想要得到的是什么,也从未为自己所向往的目标去努力过,这二十多年他都生活在规则下和父母的期盼中,马西莫斯的话让他有了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
这时马西莫斯的声音又在他耳边响起了,“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像其他的孩子那样迷恋上了美式摔跤,我喜欢那种万众瞩目的感觉,我向往用热血和激情在擂台上战斗搏杀,去击倒对手,在长大后儿时的同伴们都放弃了这样的梦想之后我实现了这一目标,但是美式摔跤和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尽管我可以五分钟内击倒对手,但是我却必须进行种种表演,我像个小丑一样用各种假摔取乐于观众,有的时候甚至因为要符合庄家的利益而故意输掉比赛,这并不是我向往的生活。”
“但是时空之门给了我一个机会,在这里没有规则,没有假摔、没有庄家、没有手下留情,只有胜利或死亡,一切都是真实而残酷,我杀人所以我受到人们的崇拜,听到外面那些欢呼声了么,那是真实的发自内心的欢呼声,不是摔跤场上那种装模作样的起哄,而这正是我所需要的,而这就是我人生的意义的所在。”
“你为什么会对我说这么多?”
马西莫斯耸了耸肩,“大概是因为在这样的挑战中我随时可能丧命吧,但是嘿,这不正是这个游戏迷人的所在么。”
他说到这里看了看表,“呵,竟然二十分钟了,我想我要继续上场了,还有四项挑战要完成,只要完成了这四项挑战,我将成为罗马有史以来第一个完成‘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这项挑战的人。”
马西莫斯说完再次戴上了他那顶牛角头盔,朝着外面大踏步的走了出去,就在踏出休息室前的一瞬间他忽然回过头来说道,“顺便说一句,马西莫斯是我的真名,是我在看完《角斗士》那部电影之后去法院改的。”
他说完就走了出去,只剩下陷入沉思的林天语。
第三十七章 代价
外面的喊杀声再次响起,接着是一波一波如潮水般的欢呼声,林天语不用猜也知道那是观众们在为马西莫斯欢呼了,就在他站起身来准备离开的时候,一个声音忽然在房间里响过来,“很惊人不是么,一个没什么名气的退休摔跤手,竟然成了罗马角斗场上最有名的角斗士,而且他看起来他真的有可能完成‘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这项挑战呢。
林天语惊讶的回过头去,发现房间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个人,一个穿着深蓝色呢绒军大衣的中年男子,那军大衣应该是二战时期的空军大衣,在这个时间这个地点,看起来比林天语的那身装扮还要另类的多了。
毫无疑问,这个人绝对不会是这个时代的人。
不过林天语还是试探的问道:“你是?”
“我是马西莫斯的朋友,也是带他来到古罗马的人,你可以叫我麦克斯。”
“你也是时空旅行者?”
“确切的说只有我是时空旅行者,而马西莫斯只是搭了我一趟顺风车的朋友。”
麦克斯说着走到了休息室的门口,顺着墙壁的石缝朝外面望去。
“尽管马西莫斯和我不算很熟,不过我喜欢帮助他人去追寻自己的梦乡,这大概算是我的一种爱好吧,要知道,很多看似普通的人其实都是了不起的人,他们其实不过都生错了时代,在他们的时代里默默无闻,但是如果能够换一个环境,他们便可能创造出令世人瞩目的成就,而我要做的就是将他们送到他们该去的时代而已。”
“马西莫斯本来就应该属于这个时代,属于角斗场,只有在这里,他才能够发挥出他应有的潜力,创造属于他的辉煌。”
林天语对他的这种做法却有些难以认同,所谓的角斗士的辉煌在他的眼中不过是一场闹剧而已,马西莫斯确实杀了很多人,但无谓的杀人又有什么意义?历史上的确有很多人因为对同类的疯狂杀戮而受到追捧甚至崇拜,但林天语却从不认为这样的事情是正确的,况且马西莫斯杀的不够多也不够狠,千百年后又有谁会记得他呢?
“即便因此要付出血的代价?”他很不客气的问道。
“没错,即便为此要付出血的代价。”卡奥重复了一边林天语的话,也回答了他的质问。
林天对他这种无谓的态度倒是有些无话可说了,“呵呵,这样说来的话你的爱好还真是奇特呢。”对于林天语淡淡的嘲讽麦克斯却并没有生气,“你感到惊讶那你是因为没有见识过别的时空旅行者的怪癖,事实上有古怪嗜好的人远远不只我一个。”
麦克斯为林天语一一列举道:“刺客凯恩,他是这么称呼自己的,他最大的爱好是刺杀那些历史的英雄伟人,那些创造了伟大事迹的征服者、皇帝、国王、将军、又或者是其它一些名头的统治者,而且从来都是用冷兵器近距离刺杀,看着一个个历史上大名鼎鼎的统治者死在他的剑下对他来说就是最大的成就。”
“还有雷克萨斯,他的爱好是打仗,各个时代的战争他几乎都有参加过,他和史前的野蛮人厮杀过,他率领十字军远征过耶路撒冷,他率领白人火枪兵横扫印第安部落,他也打过一战和二战的多场战役,并先后效命于不同的阵营。”
“奥利维亚,最大的爱好是和不同时期的历史名人上床,然后把床上的感受写到一本剪贴薄里,事实上我还看过那本剪贴薄,相信我,很多的历史伟人在床上的表现远不如他们在军事政治或者其它某些领域上的成就。”
看着林天语难以置信的表情麦克斯了然似的笑了笑,“所以说相比之下,我的这一点小爱好似乎就没那么出格了。”
林天语心说还有这种事情,这样看来时空旅行者之中还真是什么样的人都有啊。
麦克斯却又问道:“那么你呢?你的爱好又是什么呢?你又想利用时空之门获得怎样的成就呢?”
是啊,我又想获得什么样的成就呢?事实上林天语刚刚就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他既像是在回答又好像是自言自语的说道,“我在小的时候最大的愿望是获得超自然的能力,魔法、仙术、超能力随便什么都可以,只要让我拥有一种超越常人的神秘力量,我愿意为止付出任何代价。”
“但是长大之后我才发现这些都是不切实际的幻想,根本是不可能实现的,为此我降低了标准,我想过当一名作家,但可惜我的文笔一般,心中又总是浮躁,也没有什么非凡的经历,结果梦想依然是梦想。”
“那么现在呢?”
“现在?”林天语忽然笑了笑,我想我或许可以从写作着手,当然实在经历了几次旅行之后,或许我可以将我旅行的过程写成一本自传体的小说,当然实在修饰了之后,毕竟我可不想被时空管理局的那些特警盯上。”
林天语越说越是兴奋,眼前几乎已经浮现出自己成为一名成名作家签名售书时的景象了,连带着眼前那个看起来有些漫不经心的麦克斯也变得有趣起来了。
“那我在这里就祝你成功了,希望你最终能找到自己的人生意义。”卡奥说着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他表情凝重的朝外面看去,似乎看到了什么。
林天语侧耳倾听,外面的欢呼声忽然寂静了下来,接着他听到了一阵惊叫声,野兽的嘶吼和马西莫斯激情的呐喊,片刻之后,休息室的门忽然被一下子撞开了,七八个人人把马西莫斯抬了进来,林天语难以置信的瞪大了眼睛,那个强壮如终结者的家伙,这会肠穿肚破的躺在一副但加上,他的盔甲被贯穿,头盔歪到了一边,武器更是不见了踪影。
“我做到了,我真的做到了。”
马西莫斯的神智似乎已经模糊了,只是下意识的自言自语的说道。
“我知道老朋友,我知道!”麦克斯抓住马西莫斯的手,轻声的在他耳边安慰着。
当马西莫斯感受到手中抓到了什么的时候,他的精神忽然又一下子振奋了起来,“我做到了麦克斯,我成为了第一个完成‘海格力斯的荣耀之路’的角斗士,我成功了!”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他的声音又低了下去,很显然这是他最后的回光返照了。
林天语静静的看着这个为梦想而付出生命代价的角斗士,直到马西莫斯的眼中失去了最后一抹神采,他无声的退了出去,没有打扰麦克斯和他的老友的临别,他从马西莫斯身上看到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他忽然明白自己应该做些什么。
有梦想就要去实现,写作仅仅是第一步,而他真正的梦想,当然还是获得那超自然的能力,他想到了家中那扇通往异界的黑门,尽管那扇门后可能危机四伏,但这个时候,他却完全不在乎了。
下次我一定要走进那个世界,那里将会是我获得那梦寐以求的神秘力量的地方,即便为此要付出鲜血的代价。林天语一边想着,一边走出了休息室的大门。
PS:白天停电,无奈啊,半夜应该还有一章。
第三十八章 热疫
林天语一边想着一边朝外面走去,半路上遇到几个奴隶正将几副担架从一间会馆里抬出来,上面躺着几个没穿盔甲的角斗士,看起来状况都不大好的样子,林天语下意识的多看了几眼,发现似乎是上个星期看过的那场‘特洛伊之战’扮演特洛伊军团的那些人,那个扮演赫克托耳的叫什么来着,好像是阿历克斯吧,似乎也在担架上的样子。。
他心中有些疑惑,看着那些奴隶将这些角斗士像抬尸体似的的抬了出去,放到一辆马车上,半路上遇到的人见了一个个都掩着口鼻,一副避之不及的样子,在那会馆的门口站着一个商人样子的老头,一副愁眉苦脸的表情。
“怎么了这是?”林天语好奇的问道。
“别提,竟然遇到了倒霉的热疫,这下我的角斗士全毁了,医生让我把他们送到医馆里去,不过估计也只是在那里等死了,唉,我真是太倒霉了。”
林天语来罗马这么长时间,也大概知道了热疫是什么东西,因为这个时代对细菌病毒什么的根本没什么了解,因此把所有的带有传染性的疾病都称为疫病,所谓的热疫其实就是传染性的感冒,因为生病时会浑身发热,所以被称为热疫。
或许对现代人来说感冒根本就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对没有抗生素和消炎药的古代人来说,往往一场流行性感冒就能挂掉许多人,是否能够活下去也只能够看运气了。
林天语并没有太过在意,只是安慰了那商人几句,便回了皇帝专席的看台。
塞维斯并没有离开,他这会正爱不释手的欣赏着手中的那把宝剑呢,脸上还带着难以置信的表情,看到林天语回来他一脸的热情,显然这把剑让他十分的满意。
“怎么了朋友,你的神情看起来有些低落啊,你见到不败的马西莫斯了?”
林天语点了点头,“不仅见到了,我还看着他死掉呢。”
塞维斯摇头叹道,“他果然还是死了啊,那也是没办法啊,毕竟被犀牛挑开了肚子,换了谁也活不了啊,不过他也确实厉害,竟然临死前还把那犀牛给干掉了。”
两个人聊了几句,林天语便随口把路上遇到的那件事情说了出来。
塞维斯却露出了惊讶的神色,“你是说阿历克斯?我认识那个家伙!”
林天语有些惊讶,心说一个禁卫军百夫长怎么会认识一个角斗士呢?
听到林天语的问题塞维斯却也没有隐瞒,“那是三年前的事情了,我还在耶路撒冷军团服役的时候,阿历克斯和我在一个军团,不过他那人可不怎么受军团长的喜欢,因为总是会做一些莫名其妙的事情。”
“比如?”
“比如拒绝屠杀那些波斯人的妇女和小孩,说什么会伤害他的荣誉,简直是不知所谓。”塞维斯一脸的感叹,好像那是多么不可思议的想法似的。
“而且对放下武器的俘虏他也从不下手,真不知道这样的人是怎么当上百夫长的,杀女人和小孩确实没有什么成就感,不过嘿,他们可是异邦人啊,等他们长大了再想杀可就没那么容易了,即便刨除这些,既然军团长大人下了命令我们照做就是了,服从命令才是军人的最大荣誉啊。”
听了这番话林天语原本对塞维斯的那一点好感一下子全都不见了,虽然他知道这种想法对这个时代的人来说或许是很正常的事情,但是他还是没办法忍受一个衣冠楚楚的家伙大谈如何能够更加轻松的砍掉一个小孩的脑袋。
反而是那个阿历克斯,那个坚持原则的阿历克斯引起了他的兴趣。
“就这样,阿历克斯被将军一怒之下下令处死,好在平日里他和我们的关系都还不错,当时大家一起求情,才仅仅是把他当奴隶卖掉了,后来被派拉斯会馆看中成了角斗士,没想到他还是老毛病不改,每次将敌对的角斗士击败以后很少会杀那些失去反抗能力的人,为此甚至不惜违背观众的意愿,这种事情可不多见,不过也因此他获得了一个响亮的绰号,人们都叫他仁慈的阿历克斯,反而因此大受欢迎,呵呵,这世间的事情还真是难以理解啊。”
林天语点了点,他心中却忽然想到了一些事情。
如果他真的要去黑色木门后面的那个世界闯荡的话,他一个人恐怕并不会安全,毕竟就算有武器,他也仅仅是个普通人,需要睡眠和休息,万一遇到危险也需要有人互相照应,他曾经想过回到现代之后找几个信得过的朋友一起去,但是正所谓人心叵测,他和以前的那些同事虽然处的的还算不错,但也仅仅是点头之交,远远谈不上可以互相信任的地步。
同学里虽然有几个十分要好,但也好几年没有联系了,同样指望不上,这样看来,他似乎注定得一个人去异界冒险了。
但是后来他却想到了一个点子,为什么不干脆在这古罗马城找几个护卫呢?
毕竟这些古人一来没有现代人那么多心眼,相对比较单纯,二来一旦离开他们熟悉的环境,来到对他们来说完全陌生的世界,必然就只能依靠自己,到时候也不会那么容易背叛了。
虽然这个想法是不错,合适的人选他却一直没能找到,忠诚的不一定有能力,有能力的有不一定忠诚。
因此这个想法也一直只是停留在脑海里,但是这会塞维斯的话却让他眼前一亮,还有什么能比一个具有原则性和荣誉感的百夫长兼角斗士更加合适的护卫呢?
他拍了拍塞维斯的肩膀,“多谢了朋友,你的话让我受益匪浅啊,我还有事得先走了,再见了!”
说完急匆匆的走了。
塞维斯看着林天语远去的背影一脸的疑惑,心说我说什么了我?
林天语回到阿皮乌斯的家中,顾不上上前打招呼的阿莱希雅,立刻就翻出了自己带来的那几个提包,在装生活用品的那个提包里翻找了一下,很快找到了一个小盒子。
这里面装的都是一些常用的感冒药、消炎药、碘酒之类的日常药品,是林天语特意为这次旅行准备的,万一遇到个头疼脑热的也用得上,只不过他的身体还算不错,在古罗马待了这么久一直没出过什么问题,原本他都忘记有这么个盒子了,但是这会却终于可以派上用场了。
当林天语急匆匆的感到罗马斗兽场的时候那个会馆的商人尚未离去,林天语拍了拍他的肩膀,“嘿活计,你的那些角斗士呢?”
那个商人奇怪的看了他一眼,不知道这个人为何对那些生病的角斗士这么关系,不过他也听说过林天语的名声,知道这人关系挺广,因此还是打起了精神说道,“还能在哪,都在医馆躺着呢。”
林天语冲他笑了笑,“我跟你做个买卖怎么样,如果我可以把你那些角斗士大部分救活的话,你愿意付出什么样的代价呢?”
那商人听了觉得有些难以置信,“如果你能将他们救活的话,我愿意付你二十个阿斯(古罗马货币)。”
林天语摇了摇头,“我要你二十个阿斯干什么,我仓库里的阿斯都堆满了,不如这样,如果我能把你的角斗士都救活的话,我要从中挑选一个角斗士作为我的护卫。”
那商人先是一喜,但是马上又变得紧张了起来,“你该不会是想要阿历克斯吧?”
“当然,除了他还能有谁。”
“那可不行,阿历克斯可是我的台柱子,我的角斗士全靠着他才能打赢比赛呢,如果你要他作为报酬的话我宁愿把他的性命交给诸神来决定,至少还有一半的机会保住我的钱袋子呢。”
靠,还真TMD难搞啊,林天语想了想,还是决定使用老办法,那么如果再加上这个呢,他说着掏出了一枚打火机。
“普罗米修斯之匣!”那商人顿时惊叫了起来,他可是听说过这种神奇宝物的,脸上的表情显然是意动了,只不过嘴上却还是不放松,“可是这东西最多值几百阿斯,阿历克斯可是能够替我源源不断的赚钱呢,我花费了许多精力才将他训练成了一名的优秀战士呢。”
林天语有些不耐烦了,“少来了,他在成为你的角斗士之前就已经是百夫长了,用得着你训练,他训练你还差不多,更何况如果他死了那么恐怕一个阿斯都不值了,不过我这人就是慷慨,这样吧,我再加一瓶维纳斯之泪,要是你还不同意那就算了,把那些角斗士的性命交给诸神来决定吧,我倒要看看诸神是否会眷顾你这个黑心的商人。”
那商人这下子终于不再坚持了,脸上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容,“如果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