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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末世的幸福生活-第1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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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九章 那根毛发的诱惑

然而,这只独一无二的丧尸军队,和它们的智尸指挥官,都静静地站着,一动不动,乍一看过去,就像塑料模特儿一样。

这就是“老大”的能力,静止一切智尸丧尸,私下里,“基地”的人们给这个能力起了个很酷的名字——时空静止,只有女人对此嗤之以鼻:“什么时空静止,只是比我的指挥丧尸能力更强一点而已,‘老大’能发出能量极大的脑电波,造成智尸和丧尸‘死机’,就象电磁炸弹一样,所有的电子产品在电磁炸弹爆出的电磁波面前都会停止运行,没什么希罕的。”话是如此说,但女人也知道,“老大”的能力绝不是什么比自己“强一点”,从某种程度上讲,“老大”在生化末世里是无敌的,除了人类能伤害到他,智尸丧尸在他眼里只不过象蝼蚁一样。

拥有超敏锐嗅觉的男人走到一只丧尸士兵面前,从它的手里取下了一把砍山刀,在手里挥舞了一下,摇了摇头:“见鬼,对上这玩意儿,就算是穿着防暴盔甲也没用。”

擅长操控丧尸的女人道:“幸好这样特殊的丧尸并不多,这里有上千只丧尸智尸,但这样的‘士兵’却只有200多只,看起来,并不是所有的丧尸都能当‘士兵’的,只有智力相对觉醒程度较高的丧尸,才能成为‘士兵’。要知道,手持武器打斗,和只是单纯用牙齿咬人、手指抓挠还是有很大区别的,你让一个幼儿拿一把刀,他弄伤自己的概率远远大于伤害别人,丧尸也是同一样道理,智商太低的丧尸,就算是在智尸的操纵下,也很难用武器伤人,这可比抱个油桶、点个打火机难多了。”

“基地”众人中,女人对智尸丧尸的行为模式有过深入的研究,以方便自己操纵丧尸,她以前是甬港大学的心理学副教授,她对智尸丧尸的深入观察和系统性分析,可比王路在龙王庙拿两只智尸胡乱做试验不知高明多少,“基地”众人都很信服她的判断。

嗅觉男苦笑道:“幸好这样的丧尸士兵并不多,要不然,哪里还有甬港市里幸存者的活路,就连我们,也只有在‘老大’的庇护下,才能活下来了。”这句话,倒并不是拍马屁,众人想得很明白,如果面对面和这些丧尸士兵拼杀,虽然能获胜,但自己一方肯定也会有损失。

女人突然道:“我对这里的智尸首领非常好奇,‘老大’,能不能把它交给我,让我好好研究研究?”

“老大”摇了摇头:“我恐怕你要失望了,我想,智尸首领并不在这层楼里。”

断腿男上楼后,一直在找熟悉的女智尸身影,他还指望女智尸因为戴着铁皮水桶,所以自己感应不到,但把所有戴着各种各样头盔的智尸、丧尸查了个遍,也没找到那只漂亮得过份的女智尸,他嚷嚷道:“‘老大’,那只女智尸不在这里!”

这已经在“老大”的意料之中,他有点不甘心地道:“到五楼找找。”

嗅觉男连忙道:“我去。”几步上了楼,好一会儿才回来,沮丧地道:“丧尸、智尸数量倒不少,但没有一个是女的。对了,‘老大’那里的智尸和丧尸都在吃罐头,现场有好多空罐头盒,还有成堆没拆封的罐头箱子。”

“老大”对此毫不感兴趣,就算楼上的智尸丧尸正握着刀叉在吃西餐,也不关他的事,他现在只想着那只断腿男说过的女智尸——毫无疑问,这只女智尸是他至今为止见识过的最聪明的女智尸,能布下这样的一连串的陷阱,能收服这样多的智尸为自己所用,能训练出这样的武装丧尸士兵,甚至,教会了智尸丧尸吃罐头以求生存——太了不起了,如果有丧尸之神的话,这只女智尸绝对可以称神,因为只要假以时日,它将带领智尸丧尸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老大”浑身燥热,他已经很久没有这样激动过了,妈的,这次来对了,这只女智尸,我一定要弄到手!从它身上,一定能研究出解决自己感觉逐步丧失的问题的办法,甚至,有可能让自己的特殊能力更进一步。

嗅觉男问道:“‘老大’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办?”

“老大”挥挥手:“把所有的物资都带回去。”

断腿男一愣:“那这些智尸丧尸怎么办?要不要我们动手杀死它们,杀这些丧尸,简直和砍木头一样简单。”

“老大”摇了摇头,答非所问地道:“把物资都运回月湖,然后,你们都回去吧。”

众人齐齐一愣,好一会儿才明白过来“老大”话中之意,嗅觉男连忙问:“‘老大’你难道想一个人留在这里?这也太危——”“危险”两字只出口了一个“危”字,嗅觉男就吞了回去,开玩笑,在这智尸丧尸成堆的地方,对别的人来说危险万分,对“老大”来说,却是再安全不过。

断腿男却最明白“老大”的心思不过,连忙道:“‘老大’是想在这里等那女智尸首领吗?虽然今天女智尸不在,但我看联盛广场里的智尸和丧尸少了一部分,想来它一定是带着手下外出猎食了,等在这儿,倒是早晚能等到它。只是,‘老大’,这样聪明的女智尸我们从来没见过,也不知道它是不是有什么特殊的能力,你一个人留在这里总不太安全。要不,我们留几个人陪着你吧。”

“老大”略一思索了一下,这只女智尸对他来说太过重要,他并不想让别人插手,至于说到危险——有自己这特殊能力在,万千丧尸如入无尸之境,有什么好怕的。想到此,“老大”伸出手道:“给我一把手枪,忙完活后,你们走吧。”

众人明白这是“老大”不希望大家留下来,一个持枪男子立刻从腰间拔出一把手枪,连着几个装得满满的弹匣,递给了“老大”,便转身去搬物资。

联盛广场里,智尸和丧尸收集的物资不少,“基地”一行人也就10来个人,几辆车,众人给“老大”留了辆代步的车,把剩下的车都装满了物资后,也只搬走了不到十分之一的物资,嗅觉男道:“走吧,回‘基地’后,再派几辆车来。”

断腿男冷笑道:“白痴,‘老大’急着让我们走,明摆着就是想自己单独处理一些事情,这些物资放在大楼里,又不会自己长腿走,啥时候都可以来搬,可我们要是无意中撞破了‘老大’的好事,可有你好看的。”

嗅觉男一愣,却也明白断腿男话虽然说得不好听,却在理,挠了挠头道:“那我们先回‘基地’吧,反正给老大留了车,他自己随时能回来。”

当“基地”众人离去时,“老大”正在联盛广场里溜达着,寻找着女智尸留下的痕迹,他一直探索到了顶层的总经理办公室,女智尸无意中留下了线索,她光着脚从办公室里出来时,在走廊里留下了一个个脚印,虽然智尸在努力模仿人类的生活,但它们毕竟还没聪明到会每天清扫楼道的地步,所以楼道走廊里,留下了女智尸的脚印,别的智尸丧尸不得到命令是不会到总经理办公室来的,所以这些脚印得以完整保留下来。

“老大”跟着纤细的脚印,走进总经理办公室,细细查看着躺过后又被揉成一团的床单,卫浴间里擦过的毛巾扔在台盆边,淋浴间旁边还有换下的几件衣服,“老大”喃喃自语:“呵,小日子过得不错嘛,居然还懂得洗澡。”

走到办公桌旁时,“老大”注意到了一叠便签纸,那便签纸就放在桌子中间,似乎被人用过后,随手就放在了那里。“老大”取过便签字,眯着眼睛看了看——便签字上有淡淡的印迹——冯臻臻在写字时,无意中将便签纸垫在了下面,在下一层的纸面上,印下了痕迹。只不过,这字迹很淡,“老大”对着光看了半天,才辨认出“冯臻臻”三个字。

“老大”抚摸着便签字,如获至宝,这便签纸上的撕痕很新,上面也没有积尘,分明是刚刚用过的——是女智尸用过的。

“冯臻臻。冯臻臻。”“老大”喃喃念叨着:“了不起,真太他妈的了不起了,一个会写字的、有名字的智尸!”他咯咯咬着牙:“冯臻臻,不管付出多大代价,我也一定要得到你!”

“老大”回头看了看床,那上面有冯臻臻用过的床单,以及自己从卫浴间里拿出来的擦拭过的毛巾、衣服等,“老大”走到床边,鞋子也没脱,就躺了上去,伸手把床单、毛巾、衣服都盖到了自己身上。

床单上,留着冯臻臻出过的汗,毛巾被她擦过身,衣服湿了后,还没完全干,但“老大”盖着这些脏衣物,却象盖着这世间最柔软最舒适的被子一样,他甚至捧起衣服,蒙在自己脸上深深呼吸着,似乎这样,就能品味到女智尸冯臻臻的味道。

“老大”突然觉得脸上有些痒痒,他放开正抱着的毛巾,在脸上摸了一下,摸到了一样东西,他举到眼前一眼——那是根毛发,一根微带卷曲的毛体。

“老大”盯着毛发只看了两眼,就知道这是哪里来的,这分明是冯臻臻下身的毛发。

“老大”的呼吸突然粗重起来,虽然他至今没当面见过冯臻臻,但他已经能在脑海里构勒出这个绝色女智尸的影子。

“老大”突然怪叫一声,猛地从床上坐了起来,飞快地脱下裤子,低头一瞧——自己那话儿,在经过长久的沉寂后,今天居然有反应了!

“老大”丧失的不仅仅是味觉,在此以前,他的下身那话儿就开始出现了异常,一开始,是特别持久,这还让“老大”很得意了一阵,甚至试了试夜御六女的疯狂,但渐渐的“老大”就发现了不妙,那话儿的持久,是因为感觉越来越迟钝,需要长时间的刺激,才能达到高潮。更糟糕的是,在味觉丧失后,那话儿也再没有了反应,无论自己用什么方法,都不能让它再挺立起来。

如果说“老大”能容忍自己丧失味觉的话,那么那话儿的无能,是他绝不能忍受的,一个不能举的男人,还算是男人吗?自己拥有甬港市所有幸存者羡慕不已的“基地”,可自己却成了一个太监,这样的“活着”,又有什么味道!“老大”甚至不敢去第一医院让医生给自己看下身的病——这要是流传出去,“基地”里的人不敢当面说,但背地里肯定会取笑。

但是,现在,对着冯臻臻的一根下体的毛发,“老大”居然破天荒地重振雄风!

“老大”毫不迟疑,脱光了全身的衣服,然后,一只手举着那根毛,一只手开始在下身动作,他的眼睛盯着毛发,却犹如盯着一个全裸的美女,半个小时后,“老大”大吼一声,腥臭的脏物从他体内喷发了出来,落到了床上。

“老大”呵呵地怪笑起来,喃喃道:“冯臻臻,冯臻臻,你是我的,你是我的!就算是把甬港市翻个底朝天,我也要得到你!”

冯臻臻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一双丑陋的眼睛盯上了,她现在正跟随在封海齐身后,搜集物资。

封海齐正在用望远镜观察街道对面的一家小超市,超市里,有几个黑影在闪动,那是丧尸。

对付这几只丧尸,并不在封海齐的话下,但封海齐并没有立刻行动,而是继续观察着,他似乎着等待着什么?

他并没有等太久,不一会儿,几只丧尸就从小超市里走了出来,蹒跚着远去了,超市里,空无一尸。

冯臻臻从封海齐背后探过头来,悄声道:“封叔叔,那超市里的丧尸已经走了,我们快过去找东西吧。”

封海齐扭过头来,一脸严肃:“小冯,我们有麻烦了!大麻烦!”

第三百七十章 卫生巾那点事儿

封海齐的脸色很认真,但冯臻臻却很纳闷——麻烦?会有什么麻烦?这几天封海齐带着冯臻臻到处找物资,每次接近建筑物前,冯臻臻总会事先把里面的智尸丧尸赶走,封海齐只要轻轻松松进去拿东西就是了。哪来的麻烦?

冯臻臻指了指已经空无一“尸”的超市:“封叔叔,这里面没丧尸了,有什么麻烦的。”

封海齐摸着下巴:“正是因为没有丧尸了,我才说这是个大麻烦啊。”

他解释道:“小冯啊,你想想,这几天下来,我们每次出门寻找物资,就很少遇到智尸丧尸,有时候不小心遇上了,那智尸丧尸就莫名其妙离开了原地,这一路下来,要多顺利有多顺利。”

“一开始,我还以为只是我们两人运气好。可天天都这样子,就有问题了,这哪儿是运气好啊。分明是有智尸给我们布了一个大陷阱。那只隐藏在幕后的智尸,这是故意一步一步引着我们往它布下的陷阱而去,现在这一切,只是在打消我们的警惕性,一旦我们踏入隐藏的陷阱后,它就会发动。”

冯臻臻心里涌起一股欢乐,封叔叔,你说的布陷阱的智尸就在你身边呢,只不过想让你方便一点收集到物资,怎么就被你误会成陷阱了。

冯臻臻不动声色,脸上还带上略为焦急的神情,问封海齐道:“封叔叔,那我们怎么办?”

封海齐捶了一下拳头道:“我要是没发现这个陷阱倒是危险,但现在已经被我提前发现了,那只智尸可也尝下什么叫‘偷鸡不着折把米’了,这个小超市里空间狭窄,想来也不可能是智尸最终陷阱所在地,我们进去,把里面的物资搬个空,今后再不往这方向走就是,让那只幕后的智尸傻等着吧。”

封海齐自以为妙计在手,认为智尸在发动陷阱之前绝对不会对自己和冯臻臻下手,居然一反往常小心谨慎的态度,大摇大摆进了小超市,翻出几个编织袋来,开始装运物资。

冯臻臻边往编织袋里塞东西,边想着,封海齐说今后再不往这个方向走,正合她的意,这几天在外面转悠,她已经发现了封海齐的女儿封诗琪的体味。

虽然封诗琪留下的味道随着风吹日晒雨淋,已经淡了不少,远没有她留在纸条上和咖啡厅里的气味浓,但冯臻臻依然还是嗅到了。她正想找个机会,让封海齐寻着气味的方面找过去,和自己的女儿来上一场“偶遇”,只是不知道这话该怎么说,总不能对封海齐道:“封叔叔,我嗅到你女儿留下的气味了,你现在找的方向是错误的,咱们掉个头,往这个方向找吧。”

现在倒好,封海齐疑神疑鬼以为前方有什么智尸的埋伏,今后要换个地方收集物资,自己正好在旁劝说他往封诗琪留下气味的方向走,这样不露痕迹又皆大欢喜。等封海齐找到自己的女儿封诗琪,也该到了自己离开这个老好人身边的时候了吧,在他身边这几天,冯臻臻学到了很多“做人”的“技术”,听着封海齐的打算,找到女儿后,要去找那个什么崖山的王路,自己是不可能跟着去的。

冯臻臻心里藏着一个念头,那就是离开封海齐后,就凭着这几天自己学做人的成绩,去和别的活人打交道,她早就发现,自己的体能有种冲动,这种冲动让她要去寻找一个人,一个非常非常特殊的人。这个人,关系着自己为什么是这样与从不同的一只智尸。

没错,自己虽然是智尸,但绝对是独一无二的。冯臻臻跟着封海齐,这几天看到了好几只智尸,可它们,没有一只和自己一样,不要说语言能力了,就连外貌,自己也与那些智尸有着天壤之别。再回想起在联盛广场里自己的那些智尸手下,也都与自己不同。

冯臻臻想过,自己并不可能天生就是这样的,当自己在联盛广场的总经理办公室里清醒过来之前,自己可能也和那些智尸一样,但是,有什么东西,让自己觉醒了,让自己进化了,脱胎换骨,浴火重生。

冯臻臻不知道那是什么,但她潜意识觉得,那和一个特殊的人有关。

所以,她要混入人群,寻找那个让自己觉醒的人。

找到他以后做什么?冯臻臻并不知道,但她下意识地认为,那个人,可以让自己变得不一样,比现在还不一样。简单地说,就是,让自己更像一个人。

冯臻臻正在发怔,封海齐在货架上挑选着物资,并不是所有的东西都需要带回咖啡厅,有些发霉变质的自是不能带,还有些是根本用不上的,比如说——卫生巾,这玩意儿对个大老爷们有个屁用,封海齐的手划过一排卫生巾,突然一拍脑门:“嘿,看我这记性,这种玩意儿我用不上,你们姑娘家可有用啊。”说着,连忙取了几包来,塞给冯臻臻:“小冯,你收起来吧。”

冯臻臻摸不着头脑,看了看手里的小包,捏了捏,那似乎是一种厚软的纸巾,和上次自己上卫生间时,封海齐塞给自己的差不多,只是要更厚更软些,当然,也更小点。

但是,那卫生间里的纸巾自己从来没用过,虽然用它擦过下身,可自己的身体很干净,也不知道用来擦什么,现在自己就更不知道,手里这种奇怪的小纸巾有什么用了。只是,封海齐这样郑重地交给自己,说明这东西对女性人类有重要的用处,冯臻臻不想被封海齐看出自己的异样,连忙把它收了起来。

这个小超市并不大,但东西却不少,似乎在生化末世降临后,就被丧尸占据了,所以居然没有被幸存者搜刮过物资,封海齐装了满满三个编织袋,才心满意足地招呼冯臻臻道:“走,小冯,回家吧。”

这天晚上,咖啡厅的晚饭比往日要丰盛,当然,所谓的丰盛也只不过是方便面上浇了番茄酱,过期的午餐肉罐头换成了保质期内的红肠,噢,还有两个真空包装的咸鸭蛋。——这种路边小超市里,又能有什么好东西,连大的真空包装鸡鸭等食品都不一定有。

用西餐刀叉吃咸蛋,这让冯臻臻有点为难,她摆弄了半天,才一刀把咸蛋给切开了,立刻咸蛋里的红油流到了碟子里。

封海齐早把咸蛋剥了壳在嘴里大嚼了,边还品头论足:“红心带油,还算不错,就是咸了点。说起来,崖山的王路做咸蛋皮蛋很有一手,上次在山上我们被尸潮围困,吃那些蛋吃得都快吐了,可现在回过头来想想,又挺怀念那味道的。”

冯臻臻小心地用调羹舀着咸蛋黄,这个“崖山的王路”她这几天听封海齐不知说起多少遍了,听他的电台呼叫也听了好几回,不知为什么,冯臻臻觉得这个王路的声音有点耳熟,当然,这肯定是自己的错觉,就算自己的听觉远远超过常人,可是这电台里的声音都是有些失真的,自己怎么可能听得出来远在不知名的崖山的王路的声音呢。

冯臻臻终于开口问题:“冯叔叔,你说的那个王路,到底是个怎么样的人啊?”

封海齐搅了搅面条,他有点不太习惯面条拌番茄酱,依着他的心思,倒些酱油更好,但这面条是冯臻臻亲手烧的,不给小姑娘面子可不行,一边往嘴里塞,一边含糊地道:“王路啊,这就是个混蛋家伙,胆子小得要命,办事情没头脑,自私自利又目光短浅,喜欢装腔做势,做事顾头不顾腚。”

冯臻臻傻了眼,虽然她还不能完全理解封海齐话中之意,但多少听得出,这些句子里,没一句是好话。

封海齐终于停止了数落,用餐巾纸抹了抹嘴边的番茄酱,叹口气道:“尽管这小子一无是处,做事乱七八糟,我看了暗地里肚子都气饱了,可有一样好处,那就是,在这个非人的世界里,这小子还是个人。一个真正的人。”

冯臻臻似懂非懂地点点头,一个人吗?封海齐自己不就是人吗?他为什么要这样说?什么样的人,才算是“一个真正的人”呢?冯臻臻突然好奇心大起,也许,自己有机会该去看看这个叫王路的家伙,没准,能从他身上学会怎么样做个真正的人。

冯臻臻边想,连慢条斯理吃着饭,说实话,她根本没有进食的欲望,她无法理解,为什么封海齐一天要吃那么多,他浪费了那样多的时间来寻找食物,烧饭,吃饭,洗碗。而冯臻臻早就发现,自己的身体只要吃一餐饭后,就能维持很长时间的运动。现在一天进餐这样多,完全是浪费。

吃完饭,冯臻臻熟练地收拾好餐具,端到厨房里洗好,等她回到咖啡厅时,封海齐正在整理当天找来的物资,埋头在编织袋里翻腾着。

冯臻臻也拖过自己装的袋子,坐在封海齐身边整理,有些东西,冯臻臻还不太知道具体使用方法,像昨天,她就把一些橡皮放到了食品袋里,封海齐还以为她无意中放错了,又从里面取了出来。所以,现在冯臻臻整理东西时,对自己不了解用途的,就偷看冯海齐怎么处理,免得再出洋相。

冯臻臻整理了一会儿,突然摸到了在小超市里,封海齐塞给自己的小纸包,冯臻臻掩饰着好奇,拆了开来,里面果然是纸巾类的东西,只是,好小,打开来,也就自己巴掌大,这东西该怎么用?

冯臻臻灵机一动,取了几个小纸包,递给封海齐:“冯叔叔,这个给你收起来,我已经拿了一半了。”

封海齐接过道:“也好,我女儿倒也用得上这种东西。”

冯臻臻眨了眨眼,看来,果然是女性人类的专用品,但是,到底该怎么用呢。

就在这时,封海齐站起了身,尴尬地道:“上下卫生间。”男人上了年纪后,尿频是很正常的。

看到封海齐匆匆走向卫生间,冯臻臻也连忙站了起来,她虽然不需要大小便,但为了不让封海齐起疑,也老老实实上厕所,只是,毕竟自己没有生理需求,所以什么时候大便什么时候小便,冯臻臻根本心里没个数,最后她想了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封海齐上厕所,自己也跟着上,这总不会有错了吧。

封海齐进了男卫生间,听到身后也转来女卫生间关门的声音,不觉有些好笑,这冯臻臻,倒是个老实丫头,可能觉得她自己一个人上厕所难为情,所以每次等自己上厕所时,才一起上。

这倒让封海齐想起自己家里女儿小时候的事,这一家三口啊,有个很好玩的现象,粗俗点讲,就是屎急尿急一起急,经常家庭成员有一个人上厕所时,其他人也突然会感到有上厕所的欲望,于是厕所门口就要争夺一翻。这和一人打哈欠会传染同房间的其他人,有异曲同工之妙。

封海齐在厕所里坐在马桶上胡思乱想,隔壁冯臻臻则是愁眉不展,她进卫生间时,无意中将手里的一张卫生巾带了进来,她现在正打开了举在眼前看,这片小东西展开后,有两个扶翼,似乎能托住什么东西,本身上还有粘带,可以用来粘贴——封叔叔说,这是女人专用的,那么,是用在什么地方的呢?

冯臻臻仔细回想着,封海齐是男人,自己是女人,身体组成上有什么不同,可以用来使用这小小的纸巾——她试了试把纸巾放在乳房上,不对,明显不是用在这里。她想了想,有了,自己和封海齐身体上明显还有一处不同,她把纸巾凑到了下身。啊,是了,就是这里,纸巾放上去后,自己的身体产生了似曾相识地感觉,嗯,很舒服。

隔壁传来冲水声,冯臻臻也连忙冲了水,整理好衣服,出了卫生间。

封海齐把整理好的物资分门别类贮藏起来时,一错眼,看到冯臻臻正把一包已经拆了封的取用过的卫生巾收到她自己口袋里,不禁好笑,这可够巧的,自己今天找来卫生巾,结果冯臻臻正好“那个”来了可以用上,真是巧得不能再巧了。这老实得有点呆的丫头,自己今天如果不找来卫生巾,她不知还要吃多少苦头呢。

第三百七十一章 等你等得快急死了

次日,封海齐外出时,执意让冯臻臻留在了家里,还吞吞吐吐地道:“你那个身体不舒服,就不要去了,再说有这个东西在,很容易被丧尸嗅到的,所以、总之小冯你还是好好在家休息吧。”

冯臻臻摸不着头脑,她完全无法理解封海齐所说的“这个那个”的话,但是看他一意坚持,只得点头同意了,在封海齐披挂整齐出发前,冯臻臻道:“封叔叔,你今天换个地方找物资吧,嗯,要不,往那条叫什么天童南路的方向走?”

封海齐随口应道:“是啊,前几天我们寻找的方向有智尸陷阱,是该换个地方了,天童南路吗?那儿没什么大型购物广场,但路两边各色店家蛮多的,好,去那儿瞧瞧。”

冯臻臻抿嘴轻笑,那个方向,正是封诗琪体味离去的方向,虽然说,没有自己的指引,封海齐不可能立刻就找到封诗琪,但是先把他往这个方向上引导,等过几天自己就有更好的借口,带着封海齐去找他的女儿了。

咖啡厅里只留下了冯臻臻一人,打扫了一下房间后,冯臻臻在一张靠窗的茶几旁坐了下来,取出了贴身口袋里藏着的便签字,取过一支点单用的铅笔,开始写起来。

她在“我是冯臻臻”后面拉了条线,写上“智尸”,但立刻又划掉,重重写上“我是人!”

冯臻臻盯着这行字良久,终于叹了口气,添加上了“我和智尸丧尸生活在一起”。

事实就是事实,自己再怎么否认,也于事无补。

想要弄清自己是什么人,从哪儿来,又该往那儿去,需要走怎样的一条道路,这些,都需要自己坦诚地面对真正的自己。

冯臻臻又写下了“封海齐”,注明“老好人”,接着,在下面写上了“崖山王路”。

自己终有一天是要离开封海齐的,但他是自己觉醒后接触到的第一个人类,他是个好人,和这老人在一起的日子,会让自己永远怀念。

冯臻臻瞟了眼“崖山王路”,这个陌生人老是被封海齐念叨着,也许,等将来自己学会更多“做人”的技能后,可以到崖山看看。

嗯,那样的话,就还能和封海齐重逢,只是到了那时,他已经找到自己的女儿了吧。封诗琪的体味沿着天童南路一直延伸下去,这体味留下的时间并不长,说明封诗琪应该就在这一带活动,希望封海齐在没有自己指引的情况下,也能找到女儿。

冯臻臻正在任思绪天马行空,突然觉得眼前一黑,一头扑倒在茶几上,铅笔从手里松开,骨碌碌滚动着,掉到了地上,铅笔头撞碎成了两截。

冯臻臻趴在茶几上一动不动,时间一分一秒走过,当日头西沉时,已经昏迷了近一天的冯臻臻终于动了动,她直起身来。

然而,如果封海齐如果在场的话,他一定会警惕地冲着冯臻臻举起斧头,冯臻臻还是冯臻臻,她的外貌没有变,衣着也没有变,然而,她的内在已经变了,以封海齐长久与智尸丧尸拼杀得出的类似直觉的经验,就会立刻发现,冯臻臻,是一只智尸!

冯臻臻,再次变回一只智尸。

王路无意中溅在丧尸身上的鲜血太少了,虽然让冯臻臻“觉醒”,但是,这状态并不稳定,时不时的,冯臻臻会从“类人”再次变回“智尸”。

女智尸冯臻臻坐在咖啡厅的沙发上,有些疑惑,自己怎么在这个地方?身边的智尸伙伴呢?丧尸下属呢?这里,并不是自己的家。我要回去,回家去。

女智尸冯臻臻站起身,下意识地把还捏在手里的一张小小的便签字,塞进了口袋里。

女智尸冯臻臻大步走到门口,看到门被反锁着,她毫不迟疑,跳入了曲桥下的湖水,当身体感受到凉凉的湖水时,她闪过一个念头——“果然,我是会游泳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女智尸冯臻臻有些疑惑,但她并不想深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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