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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田仁医傻包子-第1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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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准备,不要想家,我会经常过去看你。你只要用功读书便行了,需要什么就说一声,我会给你带过去。喂!最重要的是,当归啊,你在外面可不能再像在家里一样,要多交朋友,友爱同学,也要和其他人打好关系。没事的时候嘴放甜一点,见到熟人就叫一声,不会掉肉的,知道不?”

“……”

“当归?”

“你好啰嗦~~”

刘当归说着,拽拽地往房内走去,只留给李半夏一个欠抽的背影。

474 乡村闲趣

474 乡村闲趣

本以为去城里读书没希望了,刘当归在心里失落了好一阵子,只是因为这段时间家里出了不少事儿,而他又是一个懂事的孩子,便绝口不提这件事。

就在他不抱什么希望,安心在村里学习的时候,事情有转机了。

他可以到城里去读书了。

他马上就可以,到那个卞国有名的学院读书了。虽说在每个地方读书都一样,最重要的是一个人肯用功,但村里的读书条件实在太简陋了,再加上道路不通畅、住在村子里就像是与世隔绝,对外面的天空一无所知,而他向往一方更广阔的天空——

深沉的夜色中,刘当归独自坐在房间中,心中激荡难平。望着门外的方向,天已经全黑了,他却看到了蓬勃朝气的希望。

奶奶和大舌头的声音不断从外间传来,侧耳倾听,好像是在商量当归到城里读书的事情。刘当归嘴角霍地勾出一抹笑,心想,她们行动还真够快的。才刚决定呢,就已经商量着要给他带些什么了。

说是这么说,刘当归心里还是美滋滋的。这是最近两个月来,最让他高兴的一件事了。

他得加倍用功才行,可不能让他们的苦心白费了。

晚上马氏做了一桌子的好菜,还把这个消息告诉给了家里其他人,大家也都替当归高兴。接着就是一连串的嘱咐了,让当归在外面用心读书,照顾好自己。

酒足饭饱之后,几个闲得无聊的家伙,一合计,跑去抓萤火虫。萤火虫在乡下是很常见的,夏日的夜晚,一个个小灯笼在夜空中飞翔,划着一道道优美快乐的弧线。

刘灵芝喜欢萤火虫,可你要是知道他为何喜欢萤火虫,又为何要抓萤火虫,恐怕就会忍不住对那萤火虫掬两把同情泪。

甜甜抓萤火虫,是想把它们放进帷帐里,小姑娘就喜欢这种亮晶晶的东西,晚上一闪一闪的会很好看。

不过自从马氏告诉她,萤火虫若是不小心飞进了耳朵里,耳朵就会听不见东西,吓得这小丫头再也不敢让萤火虫进自己的帷帐了。

刘当归对萤火虫这东西,可有可不有,逮住他就是为了放生。在这之前,抓住萤火虫,捧在手心里,细细研究一番,盯得最猛的地方,就是萤火虫屁股上的“小灯泡”,那样子似乎是很想弄明白为什么还有生物的屁股会亮?

结果他看了无数只,还是没有弄明白这个问题。

最后,刘当归终于忍不住过来问李半夏。萤火虫为什么会发亮这个问题,李半夏自然是清楚的。只不过她可没办法向刘当归解释,什么是发光细胞,什么又是荧光素和荧光素酶。憋得没法子,咳咳,只得告诉他,萤火虫之所以要发光是为了吸引配佛进行交配。每当雄虫发光后,雌虫也会发出荧光作为回应。这样,在黑暗中它们就能弄清彼此的位置……

刘当归有些懵,李半夏还以为他听不明白,结果没多久,就发现这小鬼红着脸跑开了。

呵呵呵!呵呵呵!李半夏挠挠头,开始反思,自己对孩子说这些话好像有些不好意思呵!

再说小欢子,小欢子要逮萤火虫,目的可是相当的单纯。他只是想将萤火虫屁股上的“小灯泡”据为己有罢了,除了那亮亮的“小灯泡”,其他的他可是一点都不感兴趣滴。

李半夏还真怕这小鬼来真的,到时候一个个可爱的小萤火虫被他摧残死了,那可真是罪孽了。况且,最美的萤火虫景是它们在黑夜中翩翩飞翔的时候。于是乎,一个大人,带着三个孩子,从草丛这头一直俯冲到草丛那头,身影过去,萤星点点,漆黑的夜中点燃了无数盏小灯。

玩得过了头,还是马氏强行将一大三小给喊了回来,把他们拎回房间睡觉。李半夏虽说白天累了一天,陪孩子们玩起来还是嗨得很。

这兴许便是年轻吧,虽说是三孩子的妈了,她可是一点都不服老的哟~~

翌日一早,李半夏天刚亮就爬起来了。不为别的,为了昨晚决定好的事。看到当归这么高兴,李半夏心里也是开怀得很,就想着赶快将这事给定下来,当归的夫子也说了,早点去比晚点去好,马上又到了学院开学的时间,去晚了很多事都不方便。

她可不希望当归开始去,就遇到一堆的问题。最好一切都为他打点好,他去就只用想着学习的事那是最好的了。

白天药堂病人太多,没时间商量这个事儿,有许多具体事宜还得先听听赵大哥的意见,李半夏便想着趁早到赵郎中家走一趟,问问他和赵大嫂是什么意思。

打定主意,就往赵郎中家赶。

临出门前,马氏将她喊去了。将家里昨晚煮的甜汤盛了两碗,放在食盒里,让李半夏拿着给他们夫妇俩送去。

媳妇儿毕竟年轻,人情往里方面总是学不来。她赵大哥和赵大嫂每次过来,总会给孩子带上不少好吃的好喝的。这人情方面讲究礼尚往来,人家看得起你,吃的喝的总是想着你,你也该多表示表示,这样关系才会处得越来越好嘛!

李半夏笑着接过,赞了一番马氏,拎着食盒屁颠屁颠地出门了。忙碌的人生,是有意思的人生。

她现在最希望看到的就是当归入学的事一切顺利,他在新地方新环境能够生活得好,没有后顾之忧,她便放心了。

还有东山……当归都快出去读书了,你还不回来?再不回来,可就来不及送儿子出发了。

此时天还没有大亮,遥远的天边还闪烁着几颗星,清凉的早晨,连带着朦胧的星光都透着一股凉意。李半夏紧了紧身上的衣裳,不再想其他,加快了脚上的步伐。

赵大哥是一个习惯早起的人,每天早晨起来,会绕着屋前的院子小跑几圈,然后就是挑水烧早饭。他家那口子是个十分爱睡懒觉的人,通常都是他做好早饭,三催四请将她从床上喊起来,这样才能吃上饭。

但不要因此就认为他媳妇儿是个懒媳妇儿,中午和晚上,全靠她了呢。她会烧一手的好菜,也只有她能满足得了赵郎中那一张挑剔的嘴。

不只如此,因为他家那口子,药堂很多人都有了口福了呢。他那媳妇儿,全身上下都是宝,唯独喜欢早上多睡上一会儿,他这个做丈夫的难道还不能满足她?

很快的,赵郎中已经挑好了水,水缸已经挑满了,旁边还盛满着两桶。趁着早上他在家的时候将水给挑满,管够中午和晚上的,也省得她还要挑水。

这点事,对男人来说,很轻松就解决了。家里的两个小鬼,他们的娘没起来,便光明正大地赖床了。他们也看准了爹爹好说话,只要软语央求两句,他们爹爹一定会放他们睡大觉的。

赵郎中做事还真麻利,不一会儿工夫,水便烧开了。反复地洗泡,用家里的砂锅煮了一锅软糯地粳米粥。

李半夏来的时候,便闻到了粥的香味了。

“赵大哥,早啊,已经起来啦~~”李半夏和他们夫妻俩已经很熟了,都是义兄妹,根本就用不着太多礼或者客气。不过马氏让她带东西过来,她倒是很赞同,那甜汤,味道还真是不错呢。

赵大哥家的两个小鬼,最喜欢吃甜食了,不管是甜汤还是甜品,他们都爱。带甜汤给那两个小家伙,李半夏几乎可以想象,他们会一前一后抱着自己的腿甜甜地叫自己姑姑了。

“哦,是半夏妹子啊,你怎么一大早过来了?”

“有点事要跟大哥你商量,嫂子还有小文小武呢?”

“都还没起呢,你也晓得你嫂子,要是不自己起来别人怎么喊都不成。正好妹子来了,你帮大哥将他们喊起来,要是知道你来了,你嫂子和那两个小鬼一定很快爬起来。”

说到这儿,赵郎中不得不感叹他们不愧是一家人了,连认人的眼光都一样。他与李家妹子认识的时候,就觉得俩人很投缘,后来还成了异性兄妹。自从半夏到他家来后,她嫂子和家里的那两个小鬼也都很喜欢她,有事没事就念叨着他们的半夏姑姑,希望她能来看他们。

叫孩子们起床,可不是一个好差事,李半夏可不认为自己有那么大的本事。不过,今天倒是可以一试。

她不行,不是还有甜汤吗?

于是,几分钟过后,两个小鬼便围着李半夏从房里跑出来了。嚷嚷叫了一会儿,各自端着甜汤,飞速地喝将起来。一边喝着,还一边要求半夏姑姑留下来吃早饭,还要陪他们玩。

赵大嫂不久也起来了,既然他们留她吃饭,李半夏也不用跟他们客气。正好,在江州开药铺的事,边吃饭边谈。

李半夏的想法一提出,便得到了赵郎中的大力赞同,两个人的想法几乎是不谋而合。想来随着妙手仁心堂的壮大,在江州这个城市枢纽地带,开一间自己的特色药铺是一件很有必要的事情。

接下来便是:

当归,我们出发罗!

…………

475 小男子汉的担当!

475小男子汉的担当!

出发罗!

随着一声吆喝,前一刻还稍嫌安静的刘家一下子便热闹起来了。

马氏挨个地将家里大大小小都喊起来了,昨儿已经说好了,今儿清晨出发。天黑前要赶到附近镇上,住上一晚再继续赶路。

这都是事先说好了,耽误了时间他们娘俩回头就得睡野外了。

马氏只喊了一声,刘当归便起来了,自行洗漱收拾妥当,就乖乖到了厨房,查看自己要带的东西。

李半夏可就没这么爽快了,昨晚睡得晚了些,头有点痛,这会儿困得紧,早上赖在床上怎么都起不来。头闷在被子里,迷迷糊糊地让马氏甭担心,大不了她在路上把马儿骑得快些,天黑前会赶到的。

她的讨价还价没得到马氏的支持,反而还让她喊得更勤快了。为啥?这乡下的路骑马本就不方便,她还说骑快一点,这不是吓她吗?不只如此,甜甜和欢子挨个地过来,要把她从床上拉起来。到最后,就连刘当归也加入了喊李半夏起床的大军。

再不起来,可就被人笑话了哟~~

就如李半夏所想的那般,马氏可是狠狠“数落”了她,说她连当归那孩子都比不上。人家孩子都不赖床,她这么大的人居然还赖床。

李半夏呵呵笑着称是,摸摸三个小鬼的头,回道:不只当归,连甜甜和欢子都比她强嘞!

脸皮厚成这样,马氏也没法再说她,笑着嗔怪她几句,让他们赶快收拾妥帖,不能再耽搁了。

刘当归要走,家里人可是十分的不舍。不说马氏和刘申姜,就是刘灵芝和刘银翘,一想到接下来的时间就不能和当归在一块玩了,姐弟三人变成姐弟两人。当归还没走就开始失落起来。

刘灵芝抱着刘当归,说啥都不要哥哥走。马氏哄了半天,才终是让他松开了手。别看刘当归,平时对自己的这个笨弟弟老是臭着一张脸,一副拽拽的样子,其实他心里比谁都宝贝这位弟弟。马上就要跟家人分别了,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要离家这么久,心里也开始有些忐忑难舍起来。

李半夏拍拍他的肩,知道这小家伙此时心里并不好受,但她知道他需要的并不是安慰。而是信任。

他终归要成长。总是要离开家的。

看小家伙还有些闷闷不乐的。拉着小弟的手,就像是要带他一块过去一般。李半夏忍不住揶揄,“当归,别怕呵。要是想家了可以跟我求救,我会很快带你回家来的哟~~”

她看准了刘当归这小子好面子,自尊心极强,即便心里真这么想,嘴上也不愿承认。

“谁怕了,去多久我都不怕~~”果然,刘当归立马就表示出了异议。

李半夏可不会笨到与他争论这个,要是这小家伙真的一赌气,真给她来个一年半载不回来怎么办?她可相信。这个小家伙可是说到做到。当然了,刘当归可不是小气的人,自然知道家里人只是开玩笑,也不会和她赌这个气。会这么想,只不过是不想这孩子再继续吃瘪。

刘灵芝马上就要见不到哥哥了。小嘴难得甜了一回,以前都是在有事要当归帮忙的时候才会甜甜地唤他哥哥,今日早上张口哥哥闭口哥哥,叫得好不可爱。吃饭的时候,碰着好吃的,不用马氏开口就会主动夹给哥哥,也特别的听话。

甜甜则充分地扮演起了大姐姐的角色,教弟弟在外面要怎么样怎么样,尽管这些话她昨晚上已经说过了,也没忘再说一次。李半夏看到这样的甜甜,开始感叹,果然,每个女人都有啰嗦婆妈的慈母一面哪。

好不容易安抚了一家老小,快速吃完饭,拜别家人,李半夏将随行包袱放在马上,牵着马和刘当归离开了村子,开始他的求学之旅——

一路遇到村里的邻居,打了招呼,他们也送上了自己的关心,让当归好好读书,争取早日出人头地,也让他没课的时候要多回家。

到了村头,路宽敞一些了,李半夏上了马,然后将刘当归也拉了上来,一拍马背,两人一马便往江州的方向直奔而去。

当夜,两人宿在镇上的福来客栈。

累了一天,李半夏将刘当归送到他自个儿的房间,看他睡下自个儿便也回房了。因为在外面,李半夏怕刘当归睡不惯,一时没赶太快入睡。本想等他睡着了再回房,只是这孩子大概知道她也累了,说啥都不肯,李半夏坚持下,他只得闭着眼假装睡着。

李半夏当然看得出来,他是假装睡着的。只是这小子一片心意,她也不能辜负了。为他盖好被子,轻悄地出了门,坐在自己房中,只想着过会儿再到那边去看看,确定孩子睡着了自己再睡不迟。

这会儿时间,李半夏便端着茶水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的夜~色。窗外漆黑一片,月亮躲进乌云里去了,零星的只有几颗星。

街上很安静,这个虽然是城镇,却并不大。到了入夜时分,街上便安静了,偶尔能听到几声狗叫声,还能看见两个喝得醉醺醺的行人。

这个小镇子,静谧、祥和,却也冷清。呆在这方小天地中,仿佛受到了时空的禁锢,不得自由。不知为何,住在这里,李半夏竟有些怀念自家屋旁的那片竹林。

离家不过一天,她就生出想家的心思来,不知当归那里又如何?

不用想也知道,刘当归在外的日子,至少刚开始那段时间,肯定很难熬。当归虽然很坚强,也很会照顾自己,但他毕竟是一个孩子。当一个小孩子置身于完全陌生的地方,那个时候所承受的痛苦,只怕是最深重的。如果再碰上一些其他不开心的事,那孩子的童年就会蒙上一层灰色了。

也许她现在就该着手准备,多给自己一点空余时间,还有东山,经常去看看他。至少在他适应之前,不让他感觉太孤单。即便他在外独自求学,他也不是一个人,会有人在背后支持着他。

李半夏脑子里纷乱地想着这些,困意渐渐袭来,骑了那么长时间的马,说一点都不累人那肯定是假的,她现在就差累得虚脱了。

累,却睡不着,这种感觉说起来还真是奇怪。

她向来不是一个认床的人,到了陌生的地方也能很快睡着,但这次,似乎有些意外。难道是因为当归?相处这么久的孩子,马上就要离开他们身边,去一个人辛苦的求学了,嘴上说着放心,心里始终还是不踏实的吧?

那孩子呢?虽然看不出什么不对,也能看出他眼中对目标的坚定和对新入学地方充满着的隐隐向往,李半夏还是发现了她隐藏在期盼后面的淡淡的怅然若失。

在当归离家之前,她曾带着他去看望他的夫子。这个从一入学就对刘当归诸多关照的人,虽一如既往地板着脸,为人严肃,对着当归却难得露出一丝和颜悦色。历经无数世事苍老得有些晕白的眼里,有着对小家伙的殷切期望还有掩饰不住的满意。毫无疑问,他是满意这个学生的。

他希望看到当归成才。

刘当归慎重地拜别夫子,那一刻,她在他眼中看到了不同于他那个年纪的坚定,还有经时间打磨不断发光发亮属于小男子汉的担当!

当归真的是长大了。

从那个嚷嚷着对她表示不满,不惜因此和他爹爹吵架跑到山上去的别扭任性的小鬼,慢慢长成了一个有勇气有魄力的小男子汉。

不管未来如何,至少他有勇气踏出了第一步。

这一步,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却份外困难。究竟有多困难,除了自己亲身经历,外人无法言道。

他纵然有着许许多多的不舍,对以后的生活和将面临的事有着惶恐和忐忑,却从不曾改变过自己的决定。从他身上,李半夏见到了一个孩子身上实在有着太多的可能。关键在于他怎么想,怎么做。

手上的杯子一动,寂静的街道,忽然传来一声历啸。

冷清安静的街头,慢慢走来一个人——

那人全身都罩在一个青色的风帽之中,宽大的披风,包裹住他,为他整个人笼上了一层神秘莫测之感。

他的身体藏在阴影中,低着头,隐在风帽中,完全看不清他的样子。黑夜的风里,他瘦削的身材,单薄得仿佛一阵风便能将他吹走。那一身飘逸透着几分孤独落寞的神采,又仿佛天将奇兵,只消一阵风,便羽化而登仙。

李半夏望着那副形销骨立的人影,心头莫名地涌起一阵熟悉感。

这个人,她应该认识。

还有那个低着头单手抚着胸口的姿势,在记忆中这个姿势与那个人完全重叠。本是绝代风~流的人物,只因一身病痛,让他无时无刻不遭受着痛苦的折磨。

李半夏身体下意识地前倾,想要努力看清楚,到底是不是她认识的那个人。

如果真是,那该有多好。

他毕竟还活着——

没有什么,比他还活着,还要令她高兴了。

476 默默的守护

476默默的守护

站在窗前的李半夏,凝注着街道上的来人,许久都没有回神。

街角人影晃动,李半夏心中一动,就在这一瞬间,从东南西北四个不同方向飞出十几个人影。

这些人个个黑衣蒙面,眼神恶毒。手中拿着各式武器,在凄冷的夜晚发着寒光。

这些人是尾随他而来,还是特地在此等候,李半夏毫无所知。要不是他们自己出现,只怕她们在外面呆上一晚,她也不会知道的。

顷刻间,外面的人便动起了手,连交谈都不曾。

战斗在一瞬间便停止了,李半夏眼前一花,还没有看清怎么回事,刚刚来的十几个人全都躺了下去。

这到底是什么人?

他的功夫到底有多可怕?李半夏难以形容自己心中的震惊,却也知道让这十几个武功高强的大汉顷刻间倒下去,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从那些人出来时展现的轻功来看,就知道他们是高手了。然而再多的高手,在那个人面前,都不堪一击。

会是张决明吗?

张决明人称玉笛公子,身上时刻带着一管玉笛,可李半夏盯着那人许久,还是没有发现类似笛子的物事。难道她猜错了,这个人根本就不是张决明?

兴许是注意到楼上窗前投下来的目光,那个人忽然转过头来望向她的方向。李半夏吓了一跳,想要闪开,却发现双腿就跟定住了一般,无法移开半步。

那是怎样的一双眼睛?

李半夏本以为,在经过这样的一场大战后,那个人一定杀气凛然,满眼凶光。却没发现,自己竟然对上那样一双淡然坚定的眼睛。

他只看了李半夏一眼,视线在李半夏脸上停顿了两秒,便轻轻地移开了。

沿着来路。慢慢消失在街道尽头。

他的脚步沉稳,或者说沉重,每一步似乎都耗费了全身的力气。李半夏还在回想着那个眼神,总觉得那双眼睛很熟悉,却又与记忆中的那一双不同,这实在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每每似曾相识,就在她以为自己没有猜错人的时候,下一刻便会推翻自己的结论。

他的脚步这么重,是受了伤吗?

李半夏不确定自己的推断,这个人脚步虽然有些迟滞。却十分的坚定。不像是气血不稳受伤的样子。她很想开口。关键时刻却闭上了嘴。

如果她猜错了呢?

她不知道这个人是好是坏,虽然他看起来并不是一个坏人,李半夏还是不放心。在深夜时分,又与一批蒙面人交手。实在太过怪异。她现在不是一个人,还带着一个孩子,过度的好奇心只怕会给她还有当归带来危险。

虽然,她很想知道,他是不是自己认识的那个人,李半夏还是止住了自己的渴望。告诉自己不能冲动,也不能任性。更何况,张大哥这个时候,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张大哥身患绝症。早已不能轻易动武。即便动了武,也不可能像他这般若无其事,恐怕早就会躺倒在地。

李半夏这一刻,真的不知道自己希望他是张决明还是不希望了。她绝对不想看见张决明在身患重症的同时,还要随时面临方才那样的攻击。这对他的身体是致命的伤害。

所以,李半夏又不希望眼前这个人是张决明了。

张决明终于走出了街道,刚走进弄巷,身体一晃,就跟失了牵引的木偶一般软倒在地。无尽的鲜血,喷涌而出,止都止不住,张决明痛苦地捂住胸口,耗费了全身力气一般,倒在地上不醒人事。

刚才那一战,几乎用尽了他全部的真气。他悄无声息地倒在地上,没有人会怀疑下一刻他会彻底地离开这个世界。

他的嘴边却挂上了微笑,幸好,他赶上了。

上次的事虽然了结了,事情却并未结束。就在张决明决定离开这个地方的时候,发现有一群人盯上她。他不知道这些人是谁派来的,却绝不会让那些人对她不利。他放下所有的事情,去追踪他们的行迹,但他们的行踪太过于隐秘,他追踪许久都没有追踪到。到最后,他不得不留在原地,守在她的周围。因为不确定他们什么时候会动手,他需得随时留意着她的动向。

那些人似乎并不想将事情闹大,在李半夏还在家中或者药堂的时候,他们都选择观望,没有动手。但张决明丝毫不敢放松,那些人的武功身法他见过,他们之中随便一个人,一出手便能要了她的命。

他可不认为,李半夏的针法可以对付这些杀手。何况,那个女人心肠太软,与他们交手定然不会下重手,她的机会便只有一次,错过了第一拨进攻,就再也没有第二次了。

而和那些人交手,哪怕你有一丝丝心软,都是致命的。张决明越想越不放心,甚至到了坐立不安的地步。

就在这个时候,他知道了李姑娘要带着儿子前往江州。张决明心觉这是一个机会,心里虽然担心,很不希望李半夏在这个时候出门,却也是可以一次将那些人一网打尽的好机会。

张决明做好了充足的准备,甚至服用了师父一直不允许他使用的药物,这种药物可以瞬间提升自己的功力,还能让自己的身体恢复精神,看起来就像恢复了健康一般。

但这种药物,对身体的损耗和影响是巨大的,等药效一过,身体就像燃烧殆尽的枯草,失去了生机。

屋里的李半夏,失神地望着那个人消失的街口,心头闪过一阵慌乱。

为什么,他的心会这么的不安?

回想着那个人出现的情形,还有他看向她的那个眼神,那个眼神虽然多了淡然坚定,眼里流露出的那股浑然天成的气息还有宽厚的侠者之风,与他如出一辙,并未有所不同。

每个人都知道,玉笛公子其实是一个心地仁慈的人,又兴许是他那身病痛,让他少了几分戾气,多了几分文弱的气息。他是悲天悯人的,他的身上有着太多的悲苦,他实在不想看见任何不幸的事。

这就是他的眼睛,从那双眼睛里,仿佛能读懂他的坚持,还有伤痛。

她刚才看到的,难道不是那样一双看起来仿佛会说话的眼睛吗?

李半夏忽然想通了什么,冲下楼,往那个人消失的街口冲去——

如果真的是张大哥,以他那样的身体,经历了一场恶战之后会如何,李半夏简直不敢想象。

张大哥为何出现在这里?他在这里干什么?与他相遇真的只是巧合?李半夏心中充斥着无数的疑问,但现在她来不及想这些,她只知道她要赶快找到张大哥,否则事情就危险了。

顺着张决明离开的方向,李半夏来到了弄巷的入口。借着那零星的微光,她看得很清楚,张大哥是从这个方向离开的。

没有人!

竟然没有人,这是怎么回事?李半夏一路寻去,以张大哥的身体情况,一定不会走远的。

想到张决明临走之时看她的那个眼神,李半夏若有所悟。难道张大哥根本就知道她在这里?而他为了不想让她看出什么来,才故意做出什么事都没有的样子?

不错,他的脚步很有力,不注意会被他故意做出的坚定假象所蒙住,其实是因为他的身体遭受了重创,却不想被他发现,所以每一步都走得份外的艰难。

又是因为她……李半夏真的痛恨自己,在张大哥危急的时候,不但一点帮不了她,还让他因为自己一次次卷入险境。他千疮百孔的身体,自己没本事医治,还让他的身体越来越糟糕?

世上怎么会有她这么没用的人?她根本就是一个废物,只会连累别人。

张大哥,你可一定不要有事,否则……否则我这辈子都不会原谅自己。

黑夜中,李半夏跌跌撞撞,一条弄巷穿过一条弄巷,她找遍了所有的街道,也没有看到张决明的身影。

去哪儿了,张大哥去哪儿了……以他的身体,不可能走远的……

还是他……不会的,李半夏摇头,赶紧甩掉心里不好的念头。那些人都已经倒下了,已经没有人会对张大哥的安危造成威胁。

李半夏不敢往下想,如果还有人隐藏在黑暗中,而凭张大哥的身体状况,是完全不能应付的。那个时候,他该如何是好?

“张大哥——”李半夏开始忍不住呼唤起来,这样寂静的街道,忽然传来呼唤声,本该是一件多么突兀和惊悚的事情。

李半夏却顾不上这些,一声一声呼唤着,没有什么比张大哥的安危来得重要,张大哥究竟去了哪里?

李半夏冲出一条弄巷,来到大街上,茫然四顾,也找不到那个一直在背后默默帮助她的身影。

在她离开后,她身后的弄巷走出一个人。妖冶的瞳,妖冶的气息,随着她的出现,她身后的地方好似响起了妖冶的乐曲。一个通体妖娆、一身红色羽衣,站在黑夜中如雾如幻、飘渺得不似真人的女子——

…………

477 最可怕的女人

477最可怕的女人

等李半夏回到客栈中的时候,已经是后半夜了。

她刚一上楼,就发现自个儿房里的灯亮着。刘当归正趴在桌子上,盯着门外,好似在等她回来。

见到李半夏回来,猛地站起来。一个不小心,凳子翻倒在地,刘当归脚下一绊也跌倒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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