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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兆丰年-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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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雪与张家、高家一商量,左右也是无事,就提前几日开工了,除了各个村子照旧赶车去卖之外,也接受预定,哪家婚嫁酒席需要,就提前说一声,到了正日子早晨,高福全就赶了车给送上门去。
第七十章 赏灯(一)
这消息一传出去,豆腐坊的生意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原来每日早晨做四板豆腐,现在已经涨到了六板儿,好在张大河能干,吴煜也日日帮忙,还能应付。
瑞雪把算盘拨得噼啪作响,翻出了所有存银,打算过些日子天气暖和了,就找人修葺正房,再把东西厢放也盖起来,东厢挨近水井,用做豆腐坊,西厢一头儿留给吴煜,毕竟也不能总住他在张家,一头儿就当仓库或者客房都好。
村里不缺人力,顶多搭些吃食,木料和石头也都花费不多,估计有个六七十两银就能盖得不错。
当初抵挡玉佩的那一百多两银,早就花用没了,好在码头铺子赚了几十两,高家夫妻那里,每日收回的铜钱也渐渐比牛豆多了,想来以后也是个大进项,修房子就算花光了家里的存银,有个两三月也能恢复。
想着以后就要住在宽敞明亮的大房子里,瑞雪只觉浑身干劲十足,翻了纸笔出来,拉了赵丰年和吴煜一起画起了草图。
赵丰年提出要隔出个洗漱的房间,吴煜也嚷着洗澡时候太冷,瑞雪痛快答应了,大笔一挥,房西的小棚子就变成了耳房,到时候,一边烧水,一边洗澡,又方便,又暖和。
赵丰年和吴煜都觉这主意好,兴致勃勃又商量着家里各处的摆设儿,甚至后园还要种上几棵桂树和海棠,瑞雪真想抬手敲他们两下,一个农家院子,讲究什么风景,赏什么花,虽然她也很喜欢桂树,但还是更喜欢梨树、桃树,春天赏花,秋天摘果子,岂不是更好。
于是她也不理会,在那里争论海棠美还是桂花美的两人,悄悄写了桃树两棵,梨树两棵。
待得一家子定下了院子的桂花,日子也就到了十五,张嫂子是个急脾气,一早晨吃了瑞雪做的糯米汤圆,就一接一声的催促瑞雪收拾东西,要赶去码头的铺子里打扫安顿,等待明日开张。
瑞雪虽然觉得有些早,但也不好打消她的积极性,左右家里也无事,就交代赵丰年与吴煜在家,准备收拾东西出门。
赵丰年坐在窗前,手上握着书本,听得她要走,脸色有些黯淡,问道,“什么时候回来?”
他这样难得的不舍神情,让瑞雪没来由的就想起被妈妈抛弃的孩子,心下好笑,不过仔细想想,好似码头铺子开张至今,他还未曾去过,于是,上前拿下他手里的书本,笑道,“掌柜的,如果不嫌码头脏乱,就跟我们一起去一趟吧,半日就回。”
赵丰年眼里立刻爆出一团惊喜的光芒,薄唇也咧了开来,俊秀白皙的脸上也蒙了一层淡淡红晕,“我也去?家里怎们办?”
“不是还有煜哥儿吗?”瑞雪回身去寻吴煜,却见他正黑着脸,撅嘴站在门边儿,显然是不情愿留在家里的。
她当真是又无奈又好笑,这两个男子的年纪加一起怎么也有四十多,这个时候居然都像孩子一般,是她平日太“娇惯”他们了吗。
“罢了,家里也没有什么怕丢的物事,煜哥儿也想去的话,就把大门锁上吧。”
吴煜那张绝美的小脸儿上立刻多云转了晴,示威般的瞪了赵丰年一眼,跑去找他那件新做的大袄。
瑞雪帮着赵丰年穿戴整齐,又麻利的收拾好要拿去码头的物件儿,张大河就赶着牛车到了门前,大壮一见吴煜也要上车,就缠着娘亲也要同去,张嫂子本就疼爱大儿,想着学堂又要开课,以后玩耍的机会不多,就点头答应下来。
于是,原本以为只有三人的队伍,居然壮大到了六人,小小牛车上被挤得满满登登,中间是各色用物,众人围成一圈儿,一路说笑着,极是热闹。
赵丰年远眺着远处白茫茫的旷野,只觉心中郁气,好似都消散了许多,扭头见瑞雪的脸颊被冷风吹得发红,于是稍稍侧身替她遮挡,瑞雪察觉,回身送了他一个甜蜜的笑,惹得他瞬间红了脸,继续去赏雪景。
码头的铺子不过空了一月,简单清扫一下,把用物摆放好,也就恢复了原来模样。
张嫂子生火炖了个一小陶盆羊肉和豆腐,又切了两盘咸菜,拿出篮子里准备好的干粮,众人简单吃了几口,午饭也就糊弄过去了。
饭后,张家夫妻打水刷碗筷,瑞雪就同赵丰年在铺子前后转转,甚至还去了沛水边站了片刻,赵丰年虽说不曾像吴煜和大壮一般兴致勃勃四处探看,倒也比平日在家欢喜活泛很多。
瑞雪眼见日头西斜,回家去也不过是读书算账,做晚饭,索性不如多陪他走动走动,于是拉着张嫂子问道,“嫂子,今日上元节,城中可有何习俗?”
张嫂子把一双湿手在围裙上擦了擦,笑道,“年年今日,城中都有灯会,特别热闹,只不过离着村里有些远,赶夜路不便,只有一些后生们会结伴前去。”
“那可是要在城中住上一晚?”
“不用,城门会比平日晚两个时辰关闭,看完灯再回去就好。”
瑞雪大喜,“铺子里的活计也忙差不多了,咱们坐车进城去吧,晚上看完灯再回家。”
张嫂子一听,眼睛就亮了,她还是当年刚嫁给张大河时,一起去看过灯会,后来有了孩子们,日日持家辛苦,就没那样的空闲时候了。
张大河在一旁听得他们说话,又见媳妇一脸欢喜,就说道,“你们去吧,不必惦念家里,我回去给几个孩子张罗晚饭。”
吴煜和大壮正好进门,听得要进城看灯,都喜得眉开眼笑,张嫂子也就不再犹疑,撵了张大河回家,然后关了铺子门。
老牛本就比马匹好掌控,大壮以前也赶过几次,倒也顺顺利利到了东城门外。
官道边儿的空地上搭了个草棚子,棚子外边钉了些木桩,已经栓了四五匹马和几辆牛车,显然这是为了方便农人们进城看灯,存放车马之处。
大壮上前去问,果然如此,瑞雪就付了十文铜钱,然后五人徒步进了城。
许是一年里就这一次热闹的机会,城中比平日多了许多百姓,四处都挤满了人,街道两侧也摆了无数小摊子,捏面人儿的,卖炸面鱼的,卖糖画儿的,甚至一些小首饰,荷包,帕子,应有尽有,大壮和吴煜停步在一个面人儿摊子前,眼见那老匠人捏把两下,就是一个活灵活现的小猴子,都忍不住拍手叫好。
瑞雪不喜夹在众多人群里,又不好硬拉两个孩子离开,就从怀里掏了一两多碎银,避了人眼,递给张嫂子,“嫂子,你领着两个孩子到处逛逛吧,这些银钱给他们买吃食玩物儿,连家里那几个小的也别落下了。我和先生去书画铺子走走,待一个时辰后,咱们在前边的那座好彩酒楼汇合。”
张嫂子也被人流挤得站不住脚,又以为瑞雪是想与赵丰年单独相处,于是笑道,“放心,我会看好两个孩子的,你们尽管去逛吧。”
瑞雪也不多解释,转身同赵丰年慢慢挤到街边,稍显清静之处,长长出了口气。
赵丰年微微笑着,伸手握了她的手,“我拉着你,别挤散了。”
瑞雪脸色微红,“走吧,上次那家书画铺子的伙计,也不知道给咱们留下什么书了,咱们去看看吧。”
赵丰年点头,两人一前一后,又重新挤进了人群,赵丰年一手拨开路人,一手牵着瑞雪,倒也走得不算艰难,不到一刻钟就进了书画铺子。
小伙计本来拎着个走马灯正往外走,一见瑞雪笑眯眯的站在门口,立刻惊喜的迎了上来,半是埋怨,半是庆幸的低声说道,“你这嫂子,怎么这么久不来,前日那卖书的秀才又送来十几本书,我都藏起来了,提心吊胆怕掌柜发现,就等着你来挑挑呢。”
说着就急忙银子瑞雪和赵丰年进了铺子,麻利的在角落的箱子里抱出一摞旧书来,催促道,“我们掌柜的回家去取账本了,估摸着也快回来了,嫂子动作快些吧。”
“好,好,莫急。”瑞雪安抚小伙计几句,就把书推到赵丰年跟前,赵丰年每本都翻开扫了两眼,最后捡出三本放到一旁,说道,“就这些吧。”
瑞雪见他眼睛迅速眨动一下,立刻会意的拿出荷包,捡了块二两的银子给了小伙计,笑道,“除了书费,剩下的就给小哥儿做润手了。”
小伙计暗自算了算,这三本书收价一两二,如今得了二两,就有八百文落到了自己口袋,差不多是大半个月的工钱了,乐得他见眉不见眼的,把银子塞到怀里,连道,“谢嫂子赏,以后再收旧书,我一定给嫂子留着。”
瑞雪点头,与赵丰年抱了书出门去,直走出小伙计的视线,她才问道,“怎么样,掌柜的,可是又淘到好书了?”
赵丰年见她眼睛里好似生起两簇火焰般炽烈,忍不住笑道,“像《十二国游记》那般的孤本好书,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
瑞雪听了这话,像被霜打了的茄子,瞬间蔫了下来,嗔怪道,“我见你使眼色,还以为赚了大便宜。”
第七十一章 赏灯(二)
赵丰年被她这般模样,惹得扑哧笑出声来,晃晃手里的书,“这三本,虽然没有《十二国游记》珍贵,但也都是难得的好书,想来那卖书秀才的功名也不是苦读得来,否则不可能连这样的书都舍得卖掉。”
瑞雪听得还是占了便宜,立刻笑嘻嘻的接过书,翻了翻,“败家子处处都是,不过没有他们败家,咱们也买不到好书啊。”
两人寻了个卖编制物的摊子,花了三十文买了一只海碗大小的藤编篮子,正好装下三本书,瑞雪拎在手上,一路走走停停,又买了两只绣工精致的荷包。
这时候天色就渐渐暗下来了,早就急不可耐的各家店铺和大户人家,几乎是同时点起了各色花灯。
八宝宫灯、走马灯、龙灯、纱灯、花篮灯、龙凤灯、树地灯、蘑菇灯,形状各异,颜色也各异,瞬时间把整个城池照耀得亮白如昼。
各家商铺前都摆了桌案,支了灯架子,任凭百姓们观赏彩灯,如若能猜出灯谜,还有彩头可拿,或者是一盏走马灯,或者是一把扇子、一个荷包,不贵重,但却都是极精致喜人的。
瑞雪远远看中一家银楼前最显眼处挂着的花灯,妃色轻纱糊在编成莲花形状的竹枝上,一层层花瓣娇艳剔透,中间还有金色的花蕊闪烁,极是轻盈雅致的样子。
赵丰年见她总是扭头去看,猜到她必是喜欢,于是牵了她挤到近前,问那银楼的小伙计,“那盏莲花等,是卖是奖?”
小伙计见他穿着石青的长袍,方巾束发,典型的读书人装扮,脸上立刻添了三分恭敬,笑道,“这位先生真是好眼力,这是小店最好的一盏灯了,如果猜中灯谜,就做为彩头送给先生,如若先生不喜费神,付上一百文也可拿去。”
男子天生傲气重,特别还是在心爱的女子面前,赵丰年怎肯落了颜面,当即伸手摘了灯下垂着的纸条,只见上面写这四行字,“立也是坐,行也是坐,坐也是坐,卧也是坐。”后面还有几个极小的字,“打一野物”。
小伙计是个机灵的,又识字,高声把迷面儿念了出来,旁边有围着看热闹的人,就开始七嘴八舌的猜了起来,可是议论了半晌,也没有个头绪,最后就都看向了赵丰年,指望这位正主,这位读书人解了迷,也替大伙儿解解心疑。
赵丰年思索这半晌,眉头却皱得越深,如若是字谜,或者做首诗词还可,野物却是不熟悉,根本一点儿头绪都没有,但此时当着众人的面儿又不好直言自己也猜不出,所以,握着瑞雪的右手心里渐渐就渗出了汗。
瑞雪刚才见了谜面儿,立刻就猜到了谜底,前世这样的灯谜、字谜到处都是,她就算再孤陋寡闻,也是听说过许多的。本来以为赵丰年那般聪慧,必定立即就能猜到,可惜,她却不知赵丰年的身份,他几乎是含着金汤匙出生,变故突发之前,甚至脚上都没沾过泥,如何知晓野物的习性。
但她很快就觉察出他的面色有异,犹豫了几息,就装作伸手去摸吊在高处的那只八宝宫灯,贴近赵丰年耳边时,轻轻说道,“蟾蜍”。
赵丰年眼睛立刻一亮,忍不住叹气道,“原来如此。”
小伙计听得这话,知道他必是有了答案,于是高声问道,“先生高才,可是猜出了谜底,不如说出给大伙解解心疑。”
赵丰年脸色微红,有些羞赧的看了一眼笑嘻嘻的瑞雪,说道,“蟾蜍”。
小伙计和众人恍然大悟,纷纷说道,“果然如此,夏日里还嫌蛙鸣吵闹,怎么这时候反倒想不起来了。”
小伙计把莲花灯摘了下来,恭敬的递到瑞雪手里,笑道,“这位嫂子真是好福气,先生高才,他日定能高中。”
瑞雪只希望赵丰年身体能健康,对于功名利禄倒是没有半点儿盼望,但是好话人人爱听,她自然也是欢喜的,点头道谢,就小心翼翼护着莲花灯不被撞到,随着赵丰年挤了出去。
两人到街头人群稀疏之处,都是长长出了口气。瑞雪摆弄着手里的莲花灯,笑道,“回家挂上两晚,平日做个摆设也是极好的。”
赵丰年看着她低头俯视花灯,脸上因为映了灯光而蒙上一层淡淡的妃色,如花般娇美,细里突然没来由的一酸,淡声说道,“你如若不嫁给我这样一无是处的病秧子,如今的日子…”
“如今的日子定然是在哪个府里当丫鬟,或者被什么老爷、公子拉上床,最后怀了身孕,被大妇折磨致死!”瑞雪不等他说完,就噼里啪啦接着说了一长串,直把赵丰年听得目瞪口呆。
他想叱责瑞雪什么犯忌讳的字眼都往外说,又觉她那双恼怒喷火的眼眸,瞪得他心慌。
“不过就是一个灯谜,你又没下过田种稻子,不熟悉蟾蜍模样,也无可厚非,怎么就多心至此。再者说,你只要活着,我就不必当寡妇,不必被卖去做奴仆,只要你活着,我就有依靠,只要你活着,我过日子赚钱就有奔头儿,你对我来说,是相依为命的人,重要之极。以后不要妄自菲薄,我嫁你,你娶我,都是彼此的幸事。”
两人成亲半年,瑞雪忙着开铺子,做豆腐,支撑大半家计,哪怕平日再忙,对赵丰年的照料都未曾疏忽过半点儿,就是怕他心里自卑,果然,今日不过一个灯谜,就让他生出遣她另嫁的念头。
她心里突然就愤怒难平,他难道看不出她的真心真意,她从来都没想要夫贵妻荣,她只要与他互相支持,互相依靠,携手到老,不管她累了,还是受委屈了,只要回身,他都在那里笑着望她,如此而已。
赵丰年看着她那一双美目里,眼泪扑簌簌掉下来,灯光下,珍珠般晶莹,胸口立时锐痛难忍,慌乱间抬手把她揽在怀里,说道,“别哭,是我想错了,我赵丰年能娶你为妻,实乃三生有幸,它日我若负你,必遭天谴。”
瑞雪被他勒得有些喘不过气来,但是心里却因为他第一次明白说出这般甜言蜜语而欢喜,刚才那点愤怒,瞬间消失不见,轻轻伸手环住他腰背,嗔怪道,“我可记下你这话了,他日,你若三…”
“这是哪里来男女,当街搂抱,真是有伤风化。”
“可不是,啧啧,这男子还是读书人呢,怎么还不懂礼数…”
瑞雪话说了一半,就被周围的路人议论声打断,两人猛然分开,这才惊觉,原来他们早已经成了众人指点的对象,两人瞬间红了脸,低头狼狈挤出人群,直跑了好远,才彼此对视一眼,哈哈笑出声来。
笑毕,赵丰年清咳两声,说道,“去酒楼吧,张嫂子他们恐怕等急了。”说完,就抬头挺胸,迈着四方步向前走去。
“是,先生。”瑞雪立刻柔声应下,理理衣裙,极是贤良守礼的小步跟在他身后一尺远之处。
任谁看了这夫妻俩的模样,都不会与刚才那对儿有伤风化的那女联想在一处,只有两人彼此眼底深深的笑意,悄悄出卖了他们的底细。
好彩酒楼门前,张嫂子领着两个孩子已经等了好半晌了,远远见两人从人群里挤过来,就迎上前,抱怨道,“怎么去了那么久,还以为你们走丢了呢。”
“怎么会,不过是在书画铺子多留了两刻。嫂子饿了吧,咱们先吃些东西垫垫肚子,然后就回家。”
张嫂子点头,去拉两个孩子,瑞雪突然发现吴煜脸上居然蒙了块帕子,就惊讶问道,“煜哥儿怎么了,可是划破了脸?”
张嫂子未等答话,大壮却手里掐着几只面人儿,挤过来挨着瑞雪笑道,“师娘,煜哥长的太好了,他站在灯台下,那些人都扔了花灯,挤过来看他,我娘怕他被人家拐去,就拿帕子给他遮了脸。”
瑞雪听了,同赵丰年都笑得不行,这孩子长得太好,实在是容易引人注目,不过转念想想,万一有什么坏人起了龌龊心思,倒委实麻烦,遮了也好,以后就算再出来也要记得掩饰一下才行。
吴煜见他们都笑自己,露在外面的眉眼狠狠皱在了一起,很是懊恼的模样,又扭头冲着大壮挥了挥拳头,大壮立刻做了个鬼脸,藏到瑞雪身后。
瑞雪拍拍他的头,上前拉了吴煜,笑道,“先忍一会儿,吃了饭咱们就回家。”
吴煜点头,收了拳头,跟在她身后,再不理会大壮。
一行人进了酒楼,早有青衣小伙计跑着迎了过来,迅速扫了一眼他们的衣着,倒也没有露出什么鄙夷神色,笑道,“几位客官,可是要用饭?”
“正是,给我们找一处能看到街景的包厢。”赵丰年环视大堂,好似有很多男子酒醉,正大声喧哗笑闹,他有些不喜,又有瑞雪和张嫂子两个女眷在,就要了包厢。
正巧今晚有客人订了包厢却因事未至,小伙计也不作难,高声应了,引着他们上了二楼,进了中间的包厢。
吴煜立刻摘了脸上的帕子,狠狠吸了两口气,然后就去推窗,大壮听得外面喧闹之声传了,也笑嘻嘻凑了上去,两人一起趴在窗棂上,兴致勃勃俯视下面的街景。
瑞雪坐在赵丰年下手,又拉了张嫂子坐她身边,这才笑问小伙计,“你们这酒楼可有什么招牌菜?”
第七十二章 惊闻
报菜名可是小伙计的基本功,他半点儿磕巴都没打,一口气从荤菜说到素菜,语调忽高忽低又极押韵,听起来很是有趣,惹得众人都笑起来。
瑞雪点了两个素菜两个荤菜,要了五碗香米饭,最后又赏了他十几文钱,小伙计恭敬谢了,就下去传菜。
张嫂子笑道,“看这小伙计机灵的,真不愧是大酒楼里的人,改日应该让栓子和石头也来见识一下,学学人家这本事。”
瑞雪倒了杯茶给她,“大酒楼里讲究这套是为了揽客,咱们码头,都是力工和过路客,倒也不必如此。待以后真有别家也开了食肆,咱们就找个说书先生坐镇,保证谁家生意也没咱家好。”
“说书先生不是在茶馆里坐堂吗?能请去咱们那小食肆?”
“嫂子放心,到时候我自然有办法。”瑞雪拉着张嫂子挤到窗前,站在两个孩子身后一同望向外面,整个城池处处都是灯火闪烁,长街上更是热闹非常,两侧各家商铺的灯台上,各色花灯已经或卖或送,减去了小半,走动的人们手里多了许多花灯。灯影随着主人在游动,走走停停,如暗夜里的繁星,夏夜里萤火虫,很是美丽鲜活。
张嫂子忍不住感慨,“住在城里就是好啊,等将来大壮考了功名,我和他爹就搬城里来。”
大壮听得娘亲这般说,连忙保证,“娘亲放心,儿一定会考个状元回来,给你和我爹买栋大宅子住。”
张嫂子宠溺的揽了儿子,轻轻拍他的肩膀,“我儿有心就好。”
瑞雪浅笑站在一旁,刚要说话,眼角却瞄到吴煜脸上闪过一抹艳羡之色,想起那刘吴氏的灵位,她就也伸手扶着他的背,温声说道,“这里风凉,别染了风寒,跟姐吃饭去吧。”
吴煜脸上立刻就漾出了笑,应道,“好,姐,吃完咱回家。”
瑞雪曲指敲他的脑门,“当然要回家,难道你要住在城里不成?我可没那么多银子。”
几人笑嘻嘻的关了窗子,正巧小二也端了方盘送菜来,众人安坐,各自捧了一碗米饭吃起来,到底是大酒楼,菜色做得极好,色香味俱全。
相比而言,自家码头食肆,也就是因为占了地利、人和,外加菜色还算新鲜,生意才那般好,如果这酒楼挪到码头去,恐怕生意立刻就会被分走一半,看样子,以后还是要在酒菜上多下些功夫。
赵丰年夹了一筷子梅菜扣肉放进瑞雪碗里,瑞雪立刻放下心事,给他也夹了一块鸡肉回去,张嫂子在旁边看到了,脸色微红,瞪了偷笑的大壮一眼。
吴煜在家里却是看习惯的,也不多理会,埋头吃饭,一心要早些回家。
众人吃到一半之时,隐隐听得一群人踩得楼梯咯吱吱上了楼,开了隔壁的包厢门,拖椅子的声音,小伙计报菜名的声音,都很是清楚。
瑞雪有些奇怪,抬头仔细打量,这二层酒楼都是木制,各个包厢恐怕也只是用木板做间隔,自然隔音效果就不好。
而自家码头上的铺子,虽然也是木质,当初为了保证南屋的清静,却是下了大力气的,隔板都是两层,中间还塞了锯末,保暖又隔音。
她有些得意的挑挑眉头,小心眼里为自家终于有一样胜过这酒楼的优点而欢喜起来。
隔壁包厢里,客套闲谈声,推杯劝酒声,一波接一波的传来,极是吵闹,瑞雪有心叫伙计去提醒一二,又觉马上要吃完饭回家,不好再多事,也就忍下了。
很快,张嫂子和两个孩子也放下了碗筷,瑞雪刚要张罗算账走人,就听隔壁,一个声音奸细的男子大声说道,“沈老板这些年天南海北的,走遍了整个武国,真是让兄弟佩服,这一次下江南,可是又听到什么新奇消息了,给大伙儿讲讲,我们也跟着沈老板开开眼界。”
那沈老板想来本人也是个身材魁梧的,声音极其粗豪,哈哈笑了几声,显然对于刚才那人的奉承很是受用,但还是谦虚道,“吴老板谬赞了,不过是四处走走,可不敢称走遍武国。四处听了点儿新鲜事,给大伙讲讲,听个热闹也就罢了。”
众人纷纷喊好,催促道,“沈老板快些讲讲,年前刚从彤城回来,那里可有什么新奇事?有什么好买卖可做?”
赵丰年本已站起身,听得“彤城”俩字,就僵直了身子,脸色也沉了下来。
瑞雪不知他为何对隔壁的对话上了心,但是也不愿催促她,转而示意张嫂子几个先等候片刻。
只听那沈老板略带得意的声音响起,“说起彤城的新鲜事,还真有一件,我进城那日,正巧赵家门前闹得欢腾,从头到尾,我看了个齐全。”
“赵家?哪个赵家?”有人问出声。
“彤城赵家,你都不知?”沈老板声音里透着明显的鄙夷,“当然是江南首富赵家,酒楼、银楼、布庄,生意遍布半个武国。天下闻名的四大公子里的千金公子,就是赵家大公子。”
“哦,是这个赵家。”那人受不了众人的轻视,连忙出声解释,以示自己不是孤陋寡闻之辈,“赵家大公子不是突然失踪,下落不明吗,整个武国不是都在风传赵家即将败落,小弟这半年都在北边走动,把这事忘在脑后了,沈老板突然提起,倒是一时懵住了。”
众人好似接受了这个说法,又催着沈老板往下说,沈老板笑道,“那赵家说来也是倒霉,大公子失踪之后,家主之位不是传给了二公子赵德吗,本来大伙都想着,怎么说他与大公子也是一奶同胞,就算不如大公子精干,也应该能及得上一半,可惜,这二公子却是个浑人,找了各种借口,把铺子里得力的掌柜和伙计,足足撵出了大半。
我碰到的那事,就是因为他无凭无据冤枉一个老掌柜贪赃,把那老掌柜活活气死了,老掌柜的儿女自然动怒,带了亲朋找到他家门上去了,却被护卫们又打了个半死,真是太惨了。”
众人都是叹气出声,那声音尖利之人也道,“这般对待伙计和掌柜,彻底寒了人心,以后这赵家想不败落都难了。”
“可不是,你们有所不知,那老掌柜说起来也是有些名头的,当年一把铁算盘,两只无影手,享誉武国,号称盘账之快,天下无敌。赵家老家主特意重金请回给大公子做师傅的,就这么活活被气死了…”
“我前些日子也听人家说,好似,与那大公子定亲的吴家也改了婚约,把女儿定给了二公子?”
“这有什么稀奇,吴家家主在朝中高居户部尚书之位,管的就是银钱之事,与赵家联姻,也无非是看中了赵家的银子。当初就是看中了大公子以后要接掌家主之位,如今大公子失踪,二公子接掌赵家,自然就要改嫁他了。”
那沈老板不满众人议论,抢了他风头,又高声说道,“千金公子如若还在人世,恐怕赵家就热闹了,据我那几位在彤城的友人说,他可是敬那老掌柜如父,待那吴小姐也极好,如今…”
瑞雪被隔壁所说之事吸引,心里正为那千金公子唏嘘,却突然觉得脸上一阵湿热,惊得她一愣,尚未回过神来,张嫂子等人已经扑到了她身旁,她扭身看去,赵丰年不知何时已经软倒在桌边儿,嘴角不断涌出的血迹像火焰一般,灼得她疼痛异常,猛然跳了起来,把他死死抱在怀里,“掌柜的,掌柜的,你怎么了…”
张嫂子也惊得手足无措,只知道围在一边跺脚,还是吴煜冷静一些,开门大喊了小伙计过来,“我们先生吐血了,附近可有大夫,快让人请来。”
吐血?小伙计惊得脸色泛白,撒腿就跑了出去,不到片刻,一个白胖富态的中年掌柜就赶了过来,一见赵丰年的模样,连忙上前说道,“几位客官不要心急,我已经拍让人去请了大夫,马上就到。”
瑞雪惊恐的握着赵丰年的手,心里凉得简直要冻了冰,上一次他吐血,还能支撑跟她说几句话,这一次却是人事不省,难道…
吴煜见那掌柜的虽然脸上带着担忧之色,眼里却有一丝不耐,生怕他撵了众人出去,这天寒地冻的,万一加重赵丰年的病情,可是麻烦,于是装作懊恼说道,“大伙好好吃着饭,先生突然就吐了血,不知是否吃了什么不合胃口之物?”
这话隐隐就是攀扯上酒楼了,那掌柜的心里立刻一沉,做酒楼的就怕人家质疑饭菜有异,就算最后澄清了事实,对声明也有极大的损害。不管这人是旧疾复发还是有何隐情,都是在他们酒楼里吃饭时生的事,怎么说也有些连带责任。
刚才吴煜大喊伙计找大夫,又引得一些食客站在门口探看,再等下去恐怕就麻烦了。
掌柜的当机立断,大声说道,“这位先生突发旧疾,包厢狭小,不利诊治,后面有两间空房,不如把先生移到那里安歇。”
吴煜等的就是这句话,立刻应下,包厢门口的几人也都点头,直说这掌柜的真是仁义,掌柜的心里舒了口气,唤了个身强力壮的小伙计,背了赵丰年,一行人匆匆穿过后门,进了对面儿的正房。
第七十三章 垂危
房间里桌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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