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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利波特之守护-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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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外之前世莫延的一天

“老四,老四,快起来,上课要迟到了!”

一个瘦高个子的男生使劲拍着莫延的床栏杆。

莫延哼哼两声,把被子裹的更紧了。

“老四昨天又去通宵上网了吧?”另一个一米八左右的高大男生走进来,他端着脸盆,脚上踩着拖鞋,显然是刚刚洗漱完毕回来。

“可不是嘛!我昨天可是看到他半夜四点钟才从窗户爬进来的。”一个胖胖的男生哼了一声说,然后猛地掀开莫延的被子,对着他的耳朵大声喊:“老四,太阳照到屁股上了!”

莫延痛苦地捂着饱受摧残的耳朵,向高大男生哭诉:“呜呜呜,老大,他欺负我!”

莫延是这个宿舍里最小的一个,还长着一张雌雄莫辩的娃娃脸,平时也最是懒散任性,宿舍里的人都把他看成是小弟弟一样疼爱。

但是最近莫延染上了一个让所有人都头疼的毛病:他爱上了一个网友!

谁都知道,网络上的东西最不可信,你甚至不知道跟你聊的正哈皮的对方是人是狗。几乎所有人都把网络恋爱当成是一种嘻嘻哈哈地消遣品,但就有一个成长在红旗下沐浴在党的光辉中学习在神圣的大学殿堂的新新人类就把它当真了!他每天都跑出去通宵达旦地上网,就为了能跟对方说两句话,如果哪一天没有在QQ上看到对方,那这个被师长都寄予了厚望的新时代青年就整天魂不守舍颠三倒四,有时干脆蒙头在被窝里睡上一整天,一到晚上就精神抖擞地再接再厉。

如果这个人换成是任何一个别的人的话,那么大家一定把这件事当成是一件饭后笑谈。但是这个人是莫延!

“莫延那个家伙啊……”所有认识莫延的人在提起他的时候都是这么一种无奈的、宠爱的、好笑的语气。

莫延单纯,想说的话就一定会说。他从来都不会为了顾及别人的面子而说话拐弯抹角,也从不在背后说人坏话。如果他讨厌你,他一定会当面告诉你。

莫延任性,想做的事就一定要做。高考的时候他要上首都大学,就只填了首都大学一栏。老师告诉他要多填几个以防万一,他就在后面几栏全都填上“首都大学首都大学首都大学……”

莫延倔犟,吵架的时候就算后悔死也不会主动道歉。但是他会默默地为你做一些事情,不着痕迹地告诉你说:“我后悔了,原谅我吧!”恩?你要找莫延亲自验证?哦,那么你们的关系完了。

莫延好美食,他坚决不吃学校的西红柿馒头鸡蛋青菜肚片酸菜鱼……每个星期他的家人都会给他送来一些吃的,一打开香气喷鼻。谁要是跟他分享走了一块,莫延就会像是被人啃掉了一块肉一样的心疼。

莫延还很懒,常常赖床,说话不留余地,做事欠缺考虑,作业从来不交,成绩十分优秀,任何人想要他做点什么事都要先讨价还价……

他虽然有那么多缺点,可是大家还是一样喜欢他,也许是因为他的脾气太直爽,也许是因为他的心地太单纯,也许是因为他的笑脸太可爱,也许是因为他的眼神太清澈……

咳,扯远了。总之,自从发现莫延竟然被一个网络上的变态大叔或者欧巴桑(女生都认为是前者,而男生都认为是后者)迷住,首都大学里就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地“拯救莫延总动员”,与他同屋的三个男生就被寄予了监视莫延吃饭上课制止他晚上跑出去上网的艰巨任务。

可是,被莫延这么眼泪汪汪地一看,三个男生顿时都有了一种欺负小孩子的罪恶感。

“要不,咱们给他打一份饭回来?”

瘦高男生建议。

“不用了。”一个温和的声音从门口传来,“都交给我好了。”

“林学长。”三人齐声招呼。

跆拳道社社长林宏波点点头,示意他们:“快去上课吧!现在跑步过去还来得及。”

三个男生互相望了一眼,说:“那就拜托你了学长,一定要让他吃饭啊!”

看着三个男生匆匆忙忙跑出去的背影,林宏波有些羡慕地说:“你的人缘真好!”

莫延在被子里懒懒地打了个哈欠:“那是,本少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载……”

“干咱们这行的,可从没有像你这么招摇的。”林宏波略有深意地看着他,“你这样,迟早会被人注意到。”

“安啦,我有注意的啊!”

“你啊……”林宏波无奈的摇摇头,“快起来吧,BOSS要见你。”

“见我?”莫延终于把头从被窝里伸出来,“现在?为什么?”

——————————

“B省的天易想要发展到我们这边来。”BOSS陈宇生只有四十几岁,但保养的很好,眼神还像一以前一样深邃。“巧的是,我们在本省可以发展的空间已经很小了,也正想到他们那边去转一转。”

“对方刚刚发来了谈判时间,就在今天下午两点,我们决定的地点是V山的凌波亭,双方都只带两个人过去。”陈宇生的眼睛从他们身上掠过去,莫延连忙坐直了,把魔方悄悄拿到身后去。“刺夜,左目,你们两个跟我去。”

“我?”莫延惊讶的指着自己的鼻子,他才进入组织一年多些,只在林宏波的联系下完成过一些外围的任务。按道理来说,这种任务不是他可以参与的。

“是的,就是你们两个。”陈宇生点点头。

莫延惊讶的表情只维持了一会儿,就忍不住裂开嘴得意地笑起来。啊呀呀,虽然爬得快了一点会遭人嫉妒,不过有什么关系呢?反正别人也没有那个实力来向他挑战啊!

凌波亭半山腰的一个平台上,左面是悬崖,右面翻过一个小山坡后就是上山的一条弯弯曲曲的小路。这里的风景很好,视野中都是大片大片的绿色,空气清新的就像是在清水里洗过。

他们早来了半个小时,陈宇生此时正坐在石桌边思考,左目背着手站在他身后,警惕的目光一直在周围扫射。莫延知道自己也应该像他那样板着脸规规矩矩地站在那里才是,但他可受不了跟个木头似的站着。

“闷的话就去转一会儿吧!”陈宇生看着抓耳挠腮四处打量的莫延,笑着说:“二十分钟内回来就行了。”

“知道了!”莫延兴奋地说,转头看见左目不赞同的目光,偷偷跟他扮了个鬼脸,蹦蹦跳跳地上山玩去了。

“您太纵容他了。”左目冷冰冰地说。

“这孩子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子。”陈宇生轻轻摇头,“太逼着他,反而会适得其反。”

——————————

莫延回来后没过一会儿,天易的人就上山了。

天易是最近几年里崛起的一个新生力量,在短短三年中就统一了B省的黑道,据说他们是从一个学校帮会发展起来的,首领也是一个年轻人,有手段有谋略有武力有官方人脉,最重要的是很有野心。尽管过去两年中周围几个省市的组织都先后给他找了不少麻烦,但他还是只用了两年时间就将B省的力量整成铁板一块,然后隐隐露出强烈的攻击和吞并的欲望。

然后莫延看到了天易的首领。

他觉得很失望。

他以为那个传说中的肖天易是多么的威风凛凛气宇轩昂英俊潇洒……那是从头发丝儿到脚后跟都冒着王八之气,虎躯一震就臣服一片……可是竟然完全不是!

那个自称肖天易的年轻人长得是那种有点英俊又不太英俊的样子,头发凌乱,皮肤很白,眼神温温柔柔的像一汪泉水,衣服很整洁。

什么嘛!跟他比起来反而对方还比较像一个在读的大学生!莫延愤愤地想。

然后他注意到跟在肖天易身后的两个人。一个人大概有一米九左右,一块一块的肌肉在运动服下清晰可见,长得很阳刚很野性,目光也很凌厉,浓黑的眉毛斜着插进鬓角,他是“战车”胡威。另一个人单看长相十分阴柔,但是他的表情很冷,就像是所有人都欠了他几百万赖着不还一样。薄薄的唇紧紧地抿着,在脸上拉出生硬的线条,他是“妖狐”凌帅。这两个人是肖天易的左膀右臂。

莫延回忆了一下自己每天早晨都能在镜子里看到的娃娃脸,在看看左目平凡到毫无特点的脸,很沮丧地发现,自己这边的保镖好像光从外形上就比对方差很多啊!左目的站姿或许没什么问题,但是气势就差远了。至于他自己?恩,他能保持一分钟站立不动就很神奇了。事实上,从对方可以看见到他们走上凌波亭这短短的两分钟里,莫延就已经把身体的重心从左脚换到右脚,又从右脚换到左脚换了好几次了。

唔,怎么看对方都是那种将要一统天下的主角,自己等人都是阻碍主角的发展但其实是在给主角提供历练机会的炮灰啊!

然后双方握手,坐下,谈判,假笑,拉关系,摆实力,讲道理,威胁,利诱,嘲讽,怒吼,冷笑,拍桌子,谈崩了。

陈宇生起身要走,肖天易很悠闲地弹弹烟灰,告诉他们:山里现在都已经是他的人了。

然后两把枪指着陈宇生和左目。(莫延怒:我呢?太瞧不起人了!)

“小兄弟,跟着这种老头子没前途的,加入我们天易吧!”肖天易势在必得地说。

莫延仔细地看了看他,摇摇头,很认真地回答:“不要,你笑起来太恐怖了,我害怕。”

肖天易笑容一僵。其实他的笑很温柔,但是不论什么时候都能保持这么一副笑容,温柔就变成阴险了。

在他来得及说其他什么之前,莫延伸手拉过陈宇生,带着他直接就从左边的悬崖上跳了下去。肖天易三人一声惊呼,左目乘机也从凌波亭跳出去,三两下就爬上了小山坡,很快就从远处传来了几声枪响。

悬崖看似很高很陡,但还是有一个坡度,上面也杂乱地长着一些树木野草,并且越往下越茂密。莫延背着陈宇生,在下落了一半多的时候忽然甩出一根绳子缠住斜刺里伸出的一棵树,两人荡了半个圈,在刚刚开始下落的时候莫延松开绳子,抱住了斜下方的一棵树。然后蹭蹭地爬到树上找了个平坦些的地方。在此过程中陈宇生一直都紧紧地抓着他的肩膀,但难得是从莫延突然拉着他从悬崖上跳下来到后来在半空中惊险的一荡,他居然都一声不吭,连手都没有颤抖。

“BOSS;你胆子很大嘛!”莫延看着他,惊奇地笑道。

“行了,该做什么就去做吧!”陈宇生挥挥手,自己找了一处安全的地方坐下来。

莫延笑笑,沿着树干滑了下去。

第二天早晨,黑白两道都传了开来:不可一世的天易在A省铩羽而归,布置的万无一失的陷阱被人单枪匹马破坏,带去的六十二个精英损失四十五人,“战车”胡威小腹被洞穿,肖天易本人在离开的时候被打断了左臂,而做下这些的是一杆神出鬼没的枪,人人都说是鸿盛的NO。1枪神。

“哎哎哎,明明此枪非彼枪嘛!我的名声都被你抢去了,你怎么赔我?”莫延没骨头似的趴在左目肩膀上,还故意压在对方被枪伤的胳膊上。

左目皱皱眉,看着这个刚刚还结束了十几条人命,致残二十多人的家伙现在一副无赖无害的样子,心里有些发寒:“让你那个‘网恋女友’去学校见见你?”

“哎,我还没玩够呢!”莫延叫了一声,又想起什么似的摸着下巴想了一会儿,突然冲他抛了个媚眼,“不过如果是你假扮的话,我就勉强同意啦!”

左目浑身一颤,连忙推开他。

“想都别想!”

从期待到遇见

破釜酒吧是一个在伦敦街区的肮脏狭小的酒吧,麻瓜们根本就看不到它,但是英国的巫师们都知道,这间酒吧是对角巷的入口。绕过对角巷的吧台,就来到一个四面有墙的小天井。表面上看起来这里除了垃圾箱和一些杂草以外什么都没有,但是垃圾箱上面的砖其实就是进入对角巷的通道——只要在垃圾箱上的墙砖往上数三块,再横数两块,并用魔杖在墙上轻轻敲三下,那块砖就会抖动并从中出现一个小洞,一秒钟后洞口就会变成通往对角巷的拱道。

在匆匆而过的巫师眼中,破釜酒吧也就只是一个昏暗破旧的小酒吧罢了,仅仅因为通向对角巷所以它才有一点儿价值。但只要在里面住上一次,人们就会发现自己犯了多大的错误。

虽然泼破釜酒吧外面油腻又肮脏,但这其实都是一个假象。从一条结实宽阔的楼梯上楼后就可以发现,酒吧里的房间其实又干净又温暖,床上的床单和床罩都跟新的没两样,家具也都擦得闪闪发亮,壁炉仿佛从未熄灭过,虽然从窗户里就能看到外面的麻瓜街道,但麻瓜们制造的聒噪声音一点儿也传不进房间。

破釜酒吧的老板叫汤姆,这是个秃顶的驼背老头儿,第一次看见他的人都会觉得他很阴森,但相处久了就会发现,其实这位老酒保和他的酒吧一样令人惊奇。他狡猾,聪明,世故,当然还擅长伪装,甚至有时候,伪装成令人无视的样子似乎成了他的一种独特的爱好,比如他喜欢把自己的酒吧伪装成阴森可怖的样子,然后享受第一次到这里来的十一岁小巫师脸上战战兢兢的表情。

但是每每想到一个在两年前进入破釜酒吧的男孩,老汤姆总是很郁闷。因为刚刚踏入魔法世界的男孩非但没有为破釜酒吧的样子吓到,反而挑挑捡捡,只用二十个加隆就敢要求住一个月;后来在知道酒吧弄得脏兮兮的原因后,又对这设计嗤之以鼻,将老汤姆的得意之作说成是一文不值的垃圾,并且提出一大堆改良意见——当然,自尊的老汤姆是不会承认男孩的设计比他自己的要好,虽然后来他都遮遮掩掩地采纳了。

这个让老汤姆郁闷不已的男孩,哦,或者应该说少年,就是住在306房间的客人。事实上,这个少年在过去的两年中每次暑假都住在306号房间,他从来都不回家,也没有人到这里来看他,因此当汤姆发现自己在暑假还有好几天的时候就宁愿把306号房间空着也不租出去时,他虽然郁闷,却没有改变自己的主意。当他真的看到少年拖着箱子走进酒吧的时候,其实心里还是有一点怜惜的。

这位每个暑假都住在306房间的少年,自然就是本书的主角——莫延。

莫延有一头流火般的长发和一对罕见的银色眼眸,长得十分俊美——汉白玉般的脸庞,挺直的鼻梁,削薄的唇,尖尖的下颔,身姿如青竹一般挺拔修长,虽然还只是个眉眼初初长开的男孩,但已经现出凛然傲绝的气势和既危险又诱惑的奇异的吸引力。

虽然现在是深夜,但莫延的房间里还是灯火通明,他正跪坐在床上,收拾着凌乱的东西。

地板上扔着糖纸和果核,猫头鹰羽毛散落地到处都是;几件袍子胡乱摊在床上,其中还夹杂着几本咒语书。

房子中间搁着一只空空的大箱子,正等待着被填满,里面现在只有几件内衣和几双袜子,哦,还有一根棕色的羽毛。

书桌上放着一份《预言家日报》,最上面是九个人站在金字塔上傻乎乎的疯狂挥手,旁边还写着:

“魔法部工作人员得大奖

魔法部禁止滥用魔法物品司主任亚瑟·韦斯莱得到了《预言家日报》年度大奖加隆奖。

兴高采烈的韦斯莱先生告诉《预言家日报》的记者说:“我们将把这笔钱花到夏季埃及旅游上去,我们的大儿子比尔在埃及为古灵阁做解咒师。

韦斯莱一家将在埃及待一个月,在霍格沃兹学校开学前回来。目前韦斯莱家有五个孩子在那里学习。”

窗台上放着一个空的笼子,笼子是被打开的,并且已经打扫了干干净净,里面的寄宿者正在为他的主人寄一份生日礼物,要到明天早上才会回来。尽管明知这一点,但房间里的少年还是忍不住每隔几分钟就焦躁地看笼子一眼。

现在莫延正在收拾他假期的作业,在最上面的一张羊皮纸上标题醒目地写着——《十四世纪焚烧女巫的做法是完全没有意义的》。旁边还露出另一张羊皮纸的一小半,标题是《收缩剂的配置过程和使用方法》。

除了莫延自己,没有人知道,今天是他的生日。

然而在午夜的钟声响起的时候,莫延没有拆开早就买好的蛋糕点上五颜六色的蜡烛,而是跪在自己乱得不成样子的床上收拾这一大堆零碎。之所以会造成这样的状况,莫延自己想到原因都会脸红。

本来对于这个假期,他早就有了计划,只要一步步按照计划来做,他便可以拥有一个轻松自在而充实的假期。

但呆板的计划在人的感情面前总是不堪一击。

原本计划在一个星期内完成所有作业的莫延,在第五天就忍不住丢下笔跑出去,并且他的作业还没有完成三分之一。他在英国沿海的各个城市游荡了整整一个月,徒劳无功地寻找着根本就不会出现在那里的人。最后,当他终于意识到如果自己继续这样的话,非但不会找到自己想要找的人,反而很可能因此而错过本来可以碰到他的机会。然后他惊奇地发现自己的作业竟然还有一大堆没有写完。于是他返回破釜酒吧,经过两天的紧张学习后,他终于把所有的作业都完成了。现在他正一边收拾着自己的行李,一边等待着最新一期的《预言家日报》,并且下定决心,如果今天的《预言家日报》还没有他想要的消息的话,他就要主动做点什么了。

当天空蒙蒙透出亮光时,房间里除了一个垃圾袋外已经收拾的整洁干净了。行李箱被主人收进了戒指,原本堆在床上的羊皮纸都摞的整整齐齐,分门别类地装起来。一只黑猫卧在床上,打着呼噜睡得正香,身体随着呼吸微微起伏着。她是莱娅,莫延的第一只宠物,是个贪睡、懒惰又挑食的波斯猫。

莫延拧着自己的手指,焦急在房间里走来走去,最后干脆趴到窗台上看着外面蓝黑色的天空。

金黄色的月光照进来,给房间带来了淡淡的凉意。天边的星辰都还很清晰,窗外的街道冷冷清清地,只有一只瘦弱的土黄色的流浪狗在街边沿着墙角抽动鼻子搜索。

终于,一个小小的黑点从远处飞来,而且越来越大——那是一只棕色的猫头鹰,它的双翅矫健,飞翔的十分优美,正是莫延的宠物拉斐尔。

莫延紧紧抓住窗栓,虽然长方体的铝块在他的手心印上了深深的红色印痕,但他仿佛根本就没有察觉。

拉斐尔飞进窗户,似乎知道主人急切的心情,所以没有索要食物,而是直接将自己带来的《预言家日报》交给莫延,自己飞进笼子去休息。

莫延迫不及待地打开报纸,然后长长地松了口气。

《预言家日报》的头版是是一个脸庞凹陷、长头发纠结在一起的男人,他的皮肤像蜡一样白,正缓慢地眨着眼睛,看起来十分呆滞,几乎看不出活着的迹象。

莫延看着小天狼星的这张照片,突然觉得眼睛有些酸涩。当初父母为了躲避伏地魔的追捕,行踪成迷,在万圣夜之前他总共只见过两次。最常来看他的就是小天狼星,虽然他也面临着危险,但小天狼星就是有一种把天大的危险都当成等闲的天赋。莫延怀疑如果不是他的安危也牵扯着自己父母的安全,他可能都不会有躲藏的时候。小天狼星总是试图把一些杂七杂八的玩具带进来,但却总被治疗师以影响健康的理由扔出去。然后不肯放弃地再接再厉。

记忆中的小天狼星非常英俊,黑色的头发垂在眼前,显得典雅而不羁,总是一副懒洋洋地神态,漫不经心地样子似乎在说没什么可以让他担心的。每次他来圣芒戈,莫延的病房外就会多了很多轻盈地脚步声,无论治疗师还是病人及其家属,年轻的女性们总在期待着和这个青年发生一场浪漫的“邂逅”,进而衍生出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情故事。

不过……

莫延仰头使劲眨着酸涩的眼睛,告诉自己:只要活着就好了,活着,才能有希望,有快乐,有期待和未来。

————————————

女贞路上的每一户设计都相似的出奇:方方正正的一般高的大房子,方方正正的葱翠欲滴的草地,车道上整整齐齐地停放着光亮照人的汽车。住在这里的人家平常的消遣就是洗车和修剪草坪,还有一个共同的特殊爱好,就是偷窥别人的隐秘并以此为乐,在这一点上,女贞路四号的女主人,佩尼·德思礼夫人独有优势——她的脖子比正常人长一倍,这样在她隔着篱墙窥视左邻右舍时就会派上大用场。

德思礼一家总是在试图伪装自己跟别人没什么两样——事实上也确实如此,除了他们有一个不同寻常的男巫外甥以外。

但是德思礼一家不知道,其实他们不同寻常的外甥不是一个,而是两个:一个现在在楼上的卧室里伪装自己是个圣布鲁斯安全中心少年犯学校的普通学生,一个正隐身坐在他们家门外的篱墙上。

一只雪白的猫头鹰从二楼的一个窗户飞了出去。

不一会儿,弗农·德思礼先生的车开到了门前的车道上。他匆匆地从车上跑下来,拉开后座的车门,一个跟他长得十分相似的妇女走出来,他们一样的高大、粗壮,还有紫色的脸。她一手提着巨大的手提箱,另一边腋下夹着一头脾气很坏的老叭癞狗。

长脖子的德思礼夫人匆匆忙忙跑出来迎接,后面摇摇摆摆跟着的是她的儿子达力·德思礼,他继承了父亲的粗壮肥胖,金发平平地贴在扁平的脑袋上,看起来十分愚蠢。

莫延看着德思礼一家人亲亲热热地拥抱在一起,却把瘦小的哈利留在最后费劲地将玛姬·德思礼的箱子抱上去,眼睛里泛起刀子一样的冷光。

一楼房间的窗户里透出温暖的黄光,但是一层薄薄的窗帘挡住了莫延的视线。他叹了口气,只好耐下性子等待。

……

“他们是因为车祸死的,你这个小撒谎精!他们还把你这个负担丢下来,丢给他们体面的、努力工作的亲戚!”忽然里面传来高声的尖叫,愤怒的声音里夹杂着恶毒的辱骂。“你是个傲慢无礼、不知感激的小——”

房间里安静了一会儿,然后传来男人和女人惊恐的尖叫声,一阵阵奇怪的爆破声,狗疯狂的吠叫声。

“回来!把事情弄好!”弗农·德思礼咆哮着。

“我走了。”哈利嚷道,“我受够了。”

他砰的一声大力甩上门,拖着箱子,夹着猫头鹰笼子,大步走到街道上。他的鼻梁上斜斜的架着一个眼镜,莫延这才忽然想起,在杀死蛇怪以后他竟然一直都忘了给哈利解除咒语,连忙用魔杖指着哈利默念咒语,决定要尽快做出新的防护用品给哈利。

然后莫延拿出一只简陋的弹弓,把几个透明的小球射进德思礼家,有的粘在窗户上,有的射进了屋子里。他们只需要十几秒就会完全升华,即使最锐利的眼睛也看不到它们的踪迹,但其实它们会一直在这里。考虑到很快会有魔法部成员来处理后续影响,所以他在外面加了一层薄膜,能将升华的时间延迟半个小时。一旦这些小球升华成气体,就会开始发挥作用:有的能散发经久不散的恶臭,有的会悄悄腐蚀一切纤维物品,有的能散发一种不致命但相当麻烦的流感病毒,有的能让人浑身瘙痒。

莫延冷冷地最后瞥了一眼混乱地德思礼家,心里还在遗憾时间不够,能作出的手段实在太少了。

他跳下篱墙,跟上气喘吁吁的拉着箱子的哈利,一边竖起耳朵仔细听周围的动静。

哈利走过了几条街,然后在街道边坐了十分钟左右,最后他开始翻找自己的箱子。突然他站直了身体,握紧魔杖,警惕地看着旁边一条黑暗的胡同。

与此同时,莫延也感受到一个窥探的目光在那里,他的手颤抖着,但还是立刻把早就准备好的魔法标记印到那个隐隐约约的东西上。

目送着哈利被骑士公共汽车接走,莫延搓搓冰凉的手指,转身跟着魔法标记留下的路线追上去。

伊拇镇

三天后,伊拇镇。

夜幕降临,街道渐渐冷清了,两侧的房间里晕黄的灯光透射出来,站在外面隐隐约约可以听到电视的响声和阵阵欢笑声。

老汉克把最后几个还在散发着热气的长面包用纸袋装起来,准备推上车子回家了。

“您好,请问能把那些面包卖给我吗?”一个少年的声音忽然在耳边响起。

汉克愣了一下,然后看到自己身后站着一个笑盈盈的红发少年,不知怎么,他眼中似乎有隐约的水光,笑容可亲,长相秀美,十分可人。

“当然可以,孩子。”老汉克慈祥地笑着说,把包好的几个面包递给少年。说:“天晚了,早点回家吧!”

“谢谢,我知道的。”少年把钱递给汉克,小声说。

汉克看着少年转身离开,他一手抱着满怀的面包,一手拿起一块小心地咬了一口,慢慢咀嚼着咽下,看着有些忧伤。

汉克叹了口气,然后摇摇头失笑,觉得自己的感情有些莫名其妙。再次推车准备离开的时候,汉克突然想起,方才他刚刚转身不久就听到了声音,那少年是什么时候出现在他背后的呢?

汉克转身回望了一眼,却发现长长的街道上已经空无一人,根本就没有什么红发少年。

汉克浑身一抖,车砰地一声砸在地上。

老汉克惊恐之下没有注意到,在街道旁边有一条狭长的、黑乎乎的巷子,抱着面包的莫延正慢慢走在这条巷子里,朝一个已经被推倒的垃圾箱走去。

在那垃圾箱前,有一只熊一样大、但瘦骨嶙峋的狗正在那里用自己的鼻子和爪子翻着垃圾,从中找出一点可以果腹的东西:苹果核、啃了一半的三明治、没有喝完的饮料等等。但是今天他的运气很不好,只找到了小半块饼干,吃下去以后肚子更是饿得咕噜噜直叫唤。

忽然他的鼻子动了动,一股香浓的味道勾得这只狗口水直流。他转头看去,发现是一个红发的少年,怀里抱着几个香气扑鼻的面包。

黑狗看着面包,吞了吞口水,转身又去翻找垃圾箱。但是香气愈来愈浓了,鞋底与地面摩擦的声音近在耳旁——那个少年蹲在他身边,怜惜地看着他。

黑狗做出一个恐吓地动作,像这个看起来很柔弱的少年展示自己尖利的牙齿。

少年似乎被他吓到了,眼中泛起淡淡的水光,但却把自己怀里的面包拿出一个来,小心翼翼地递到他面前。

黑狗怀疑地嗅了嗅,终于还是抵不过饥饿的催促,张口咬住,然后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莫延看着面前吃的噎住但还是在拼命往嘴里塞面包的黑狗,仰起头来,生怕一个忍不住就会抱住他放声大哭。

这是他的教父,他那个曾经张扬肆意、骄傲轻狂的教父啊!

为了防止被监护哈利的德思礼一家及费格太太发现,也为了将来相认的时候不被人怀疑为什么他会恰好在那个时间出现在女贞路,他只能按捺住焦躁的心情,跟着小天狼星一直走了三天,直到这个伊拇镇才解除了隐身。这个伊拇镇曾经居住着一个大家都叫她克林顿夫人的女人,感谢无孔不入的网络,莫延查到她是在一家孤儿院长大,那间孤儿院里后来出了一个魔法界的名字都不敢被人们提起的恐怖人物,从时间上来算这位玛莎·克林顿应该见过伏地魔。这对莫延来说是个再好不过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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