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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风尘+番外(六月游) by桃夭-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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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风尘+番外(六月游)》by:桃夭     
 作者: 轻轻一跃 发表时间: 2005/10/29 18:13 点击:45次   修改    精华    删除    置顶    来源    转移     
  

 

 

 

 

 

 

 

我的师父, 是望。 

三十年前,整个大同王朝没认不知道这个以十四之龄成为状元的天才少年,那时,我还没出生。 

二十年前,没认不知道他是帝王身边最宠信的大臣,是皇子的师傅,那时,我刚满月。 

十年前,天下人都知道,因为“谋反”,他被处以极刑,那时侯,我已经很懂事了。 

我不是孤儿,虽然我的母亲因为难产而死,但是,我的父亲还在。至少,在他被凌迟处死之前,我还有爹爹。 

是的,望就是我的父亲。可是他说他不配为人父,他没给我他的姓氏,只给了我一个名字——浅离。 

我想我能理解望的心情。如果我也因为权力而屈服在男人的身下成为男人泄欲的工具的话,我也会无颜见祖先的。 

望是帝王的枕边人。虽然他同时因为繁重的政务忙得不可开交,但是每个月总有那么十来回,他是在深宫的龙床上渡过的。 

我无法想象从来都清冷如菊的望在怎样在男人的身下婉转承欢的。但帝王显然很喜欢他。否则望的家里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奇珍异宝? 

望不快乐,从来就是。人说他清冷无情,我却知道他从来就不曾真心开怀。他的心锁着太重的忧伤,重得让他美丽的面容染上淡淡的忧伤。 

爱他吗?很小的时候,这样问望。因为我不能理解他怎么会甘心当一个男人的“女人”。以为,望是因为“爱”这样崇高的理由。 

望望着我的眼神很是讶异。他什么也没说,只是摸了摸我的脑袋,然后默默地苦笑。 

我不懂他的笑容,一直都不懂。直到很久很久以后,我在男人身下扭曲喘息的时候,我才一点一点了解。 

 

我想没人知道望的死因。 

“谋反”吗?听到罪名的时候我几乎狂笑出口。望永远没有谋反的理由啊。当他彻彻底底地臣服于他的帝王后,他便只会一心一意地跟在那个人身后,永不回头。 

帝王就是帝王。他不是望想象中那么多情的人。甚至,他是无情的。 

——我承认,是他教会我人与人之间永远没有什么爱情存在。 

望被杀的理由很简单,因为帝王忽然发现,他对望的宠幸太多了,多到足以引发政治的混乱。 

只是这样,望死了,而我,被流放北地。 

望临死之前很平静。他平静地梳洗,换衣,还喝了一点他最爱的菊花露,然后,从容赴死。 

帝王很绝。他用凌迟的手段彻底地毁灭望的身体,也让我,连替望收尸都做不到。 

 

被流放的时候,我才十岁多一点点。 

知道这个年龄真正意味着什么吗?它只意味着在那个极冷极寒的地方,在被人恶意欺凌的时候,我连反抗的能力都没有。 

在那里,我曾半个月没吃到一点粮食只能靠干枯的书皮草根充饥。我也曾在三九天里只披着一身单衣窝在别人的柴堆里睁着眼睛熬到天亮。能熬过那段日子,现在想来还真是奇迹。 

衣食不足并不是最大的问题。我最大的麻烦来自望留给我的脸。 

很清秀,甚至可以说是漂亮。在这个严重缺乏女人滋润的地方,这成了我的灾难。 

十岁啊,就经历了男人们虎狼般的摧残。我柔软的身体在男人粗暴的践踏下,从未感受到什么快感。记忆中烙下的只有痛苦和耻辱。我的冷感,大概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的。 

不过,男人们倒是很满意我的身体。这大概就是后来我不再缺衣少吃的缘故。 

 

饱暖一足,人的欲望也会提高。我不甘心一辈子埋没在这个鬼地方,做那些男人的性玩物。至少,我想去那个老皇帝的陵墓上,吐他几口口水。 

 

才三年而已啊,原本强悍的体魄竟然因为一场风寒就完蛋,真的只是身体上的毛病吗?失去望的打击才是最大的吧。 

放手那么容易,却在事后牵牵念念,真不知道他到底是怎么想的。 

我大笑,我要到他的陵墓上去笑给他看。我这个他一直讨厌的小混蛋都没完蛋,他死什么?他让我在小小年纪就失去了我唯一的亲人,让我连望的坟都没办法帮他修,现在他死了,我不去笑一笑怎么行? 

 

离开北地并不太难。新皇登基大赦天下回复了我的自由身,我可以会京,但是我没有盘缠。 

冥思苦想,就算被压在男人身下还在想到哪里去弄一笔钱,身上男人的抽动倒给了我灵感。 

于是一路靠卖身筹钱赶路。等赶到京城郊外的皇陵时,已经是天下有雪的日子。 

 

 

(二) 

 

站在皇陵前的时候,我真的很想笑,。辉煌的陵墓下想必很冷清,身边少了望,他真的能安心去死? 

我想我真的依然很天真。就算事实残酷地摆在面前,我还是希望,帝王真的爱过望,就当替一直到最后都不说什么的望,求一点幸福。 

我大笑,为帝王;我大哭,为望。 

然后,我晕倒在大雪中。 

 

苏醒的时候,在一间小屋里。小屋的主人的面孔,让我倒抽了一口冷气。 

我想,全天下没有哪个靠卖身为生的人能有幸如我一般能见到两代帝王的尊容。 

是望的另一个徒弟,我的师兄,当年的太子呢,如今他也已经是帝王。一身的华贵尊荣让人不敢直视——当然,我也没有直视他的资格。 

记得,他比我大五岁,今年应该是十八了吧。英气勃发,强悍尊贵的模样是个好皇帝的样子呢。望若九泉之下有知,一定会为自己教出了一个成材的弟子而高兴。 

 

他看着我的表情很复杂,有怀念也有怜悯。他说他要把望的府邸重新修缮,然后再把它给我。 

我拒绝了。这么脏的身体,不想再踏进心目中最后的圣地。如果望知道我已经习惯了男人的身体,习惯靠卖身为生的话,他会怎么想?他一定会很失望的。 

师兄没有强留我。他有帝王之心,也有温柔宽容的心态。他抽了一个晚上的时间仔细地询问我将来的打算,直到他清楚地了解在望的事件后我已经对官场彻底失望对人心彻底绝望后,他长叹一声,给了我一笔钱和一块令牌。 

 

令牌给我在以后的任何时间进宫见他用。 

钱,给我用做谋生的本钱。他说,他不愿看我这个样子。再怎么说,我是他的师弟,再差,也不该差到这个程度。 

 

钱,我拿了。三年的流放生活教会我钱的重要性,我不至于淡泊清高到视钱如无物。事实上,我何市侩庸俗,要不然,我干吗卖身? 

 

离开京城的时候我还没决定要做什么,直到有一天在秦淮河畔看到一些漂亮的,却沦落街头的少年时,我发觉我该干什么了。 

用那笔钱,顶下一间经营得不是很顺利的青楼——真奇怪在这个烟花之地居然还有不赚钱的馆子。稍事装修后,挂牌接客。 

于是,在我十三岁那年,我成为一家男娼馆的老板。 

 

我不找良家男人进馆子接客的。 

在馆子里的孩子们都曾有过经验。大多是被主人抛弃的娈童。可以说,他们床上的工夫应该都不错,这也是我的生意从一开始就那么好的主要原因。 

我提供食物和住宿,以及合适的客人。他们回报我抽成,很公平。除此以外,我和他们自己、之间没什么太大的联系。至少,在现在这个阶段,没有。他们甚至不知道混在他们之中和他们一起接客的人,就是这馆子的老板。因为我找了一个人代替我出面管理这馆子。 

 

 

是的,就算我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的事业,我仍然需要男人。我的身体已经习惯了男人的进出,没有他,我活不下去。我的冷感,有的时候更能激发我自虐般的快感。 

 

在我馆子里的孩子们,都是可怜人。 

只因为一张漂亮的面孔,便被强制地与正常的人生相隔离,被人凌辱,被人抛弃。 

大多数都已经绝望了,一心只想早一点赚到一笔钱,然后找个没人知道的地方,安静地渡过残生。和这样的人合作,很愉快。他们工作得很卖力,相对的我拿到的抽成也很多。嘴重要的是,他们不会与客人有什么纠缠不清的纠葛,特别是感情上的,这样办起事来才干脆。因为,他们早已经过了相信别人相信感情的时间,他们给我带来的麻烦,很少很少。 

 

比较麻烦的,是还拥有天真梦想的孩子。他们中的一些人,有的时候会象发了疯一样起爱上某个人,然后,郁郁寡欢,或生病,或寻死。这个时候,我就得赔上一些钱请大夫,善后。损失虽然不大,事情却很麻烦。每当这个时候,我也没空嘲笑别人的痴情了。只巴不得真的有情人终成眷属,从此脱离苦海双宿双飞算了。 

 

 

可是,真的能托付的人,很少很少。到这里来的,哪一个不是只想寻欢作乐?能真的对男人动真心的男人,全天下没几个。甜言蜜语已经是极限了,再多,就不该求,也求不得了。 

 

都是娈童出身,为什么有那么大的不同呢?不接客的时候,我一边翻着帐本一边想。 

 

 

(三) 

三月的时候,在街头捡到了一个人。 

那天的天气很好,我难得出门去买东西。听说前街“宝铃酥”推出新的糕点品种,我迫不及 

待地要去买来尝尝。 

——真可悲,我的嘴还是小孩子呢,它偏爱甜食。 

在一条暗巷里,捡到了他。 

十八、九岁的年纪吧,比我高一个头,一张本来应该清秀的面孔被人揍成猪头,神智不清地 

昏倒在地上。 

我想,如果不是因为他的衣服被人撕得破破烂烂,身上还有一道道类似鞭挞的伤口,我是不 

会把找人把他带回来的。因为,我只捡娈童或男妓。我以为他也是,。我那个时候已经在想, 

正好馆子里有一名少年因为有人替他赎身而离开了,这个人正好可以填补留下的空白。而且平 

我的经验,他一定会红。因为他有一身令人摸起来很有感觉的肌肤。在替他换药的时候,有好 

几次,我都起了反应。 

很令我惊讶的情形、。我那个时候真的吓到了。 

 

早就清楚这具很早就习惯被男人进出的身体不可能再拥有正常的欲望。,只有强壮的男人才 

能让我的身体浑身发热,进而变得情欲高涨。我是纯纯粹粹的男妓,一辈子只能躺在男人的身 

下,等着他们,干我。 

我只喜欢强壮的男人,最好是那种让人一看就不由自主臣服的人物。在接客的时候,除非碰 

上那样的人物,否则我很难真的达到高潮。只不过,作为专业的男妓,我的叫床声,依然淫荡 

得让客人认为我真的得到了解放。这样子他们才会高兴,给的赏钱也会很多。 

 

我一向不喜欢软弱型的男人,特别是当我认定了是娈童的人。就算心性再怎么坚强,如果不 

能好好保护自己的身体,如果不能维护自己的尊严,那么生为男人也只是废物一个。 

大意男妓而言,心性的坚强是没有用的啊。 

——其实更深的原因,是因为我在最初的时候为了生存放弃了自己的骄傲和坚强,从那以后 

,我不愿再面对坚强的人,那会让我自惭。 

 

既然我不接受软弱的男人,为什么我还会对昏迷不醒的少年情动?难道是 最近挑男人挑得 

太凶没能好好发泄?有可能。那么今天晚上,就找个最猛的男人,好好享受享受吧。 

 

这一享受,就是三天。 

我挑中了一个很厉害的人呐。是个江湖人。据说是什么“无极门”的少主,不但人长的俊, 

够高,够壮,床上的功夫也极棒。三天三夜的厮磨下来,我腰酸腿软,几乎下不了床。 

被他折腾得死去活来,我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而他似乎也挺满意我的服务,临走时砸 

下的银票几乎让我笑得合不拢嘴。 

真的是个出手阔绰的客人啊。开张一年读哟来还没见过呢。如果能多来几次就好了,那我就 

发财了。 

被钱砸的感觉实在是很爽。爽得我几乎忘记还有一个伤患住在这里,直到馆子名义上的老板 

,渐渐成为我的心腹的老卓跑来告诉我他已经醒了,我才记起还有那么一个人。 

 

赶到他的房间,迎面就对上一双黑玉般的眼睛。 

很……纯净的,毫无瑕疵的黑色,仿佛至高无上的宝石,自上而下,俯瞰众生。 

在它面前,一切皆卑下,世间,只有它是唯一的尊贵。 

就象,很久以前,在望的房间看到的那只黑玉麒麟。高贵,骄傲,强悍,无人能敌,无与伦 

比。 

还记得望曾经说过,这麒麟,是他的帝王给予他的信物,是他唯一的精神倚靠,是他的神。 

那时候,望的表情,无比的虔诚,而且幸福,幸福得美丽。 

我就问望,那我呢,我也会有这样的神吗? 

望说会的,每个人都有独一无二的神,只是看你能不能碰上。 

 

我想,我碰上了,我碰上了我唯一的神。 

 

(四) 

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浑然没发觉他正用一种彻头彻尾的剖析的目光打量着我。看着我失魂落魄魂不守舍。直到,他等我开口等得不耐烦,而用他清亮的嗓音唤回我飞上九重天的理智。 

他问我是谁?这里是哪里?还有,他的剑在哪里? 

我告诉他,这里是秦淮河畔的男娼馆。我是这里的男妓,我不知道他的剑在哪里。 

他的眼神在一瞬间锐利起来,然后仿佛松了一口气地说,也许在这里,他们就找不到他。 

 

我不是笨蛋。确切地说望的聪明才智都遗传给了我,如果不是在十岁那年被流放,我今天可能能以十三岁的年纪以头名状元的身份进入官场。就算如今我的身体已经废了,头脑也已经生锈,但是基本的思考方式,我还没忘记。 

 

 

剑及追击? 

这两个词给了我不大的联想空间。我的脑海中,想起了“无极门”少主的一句话“江湖人的兵器就是他的命”。与、也许,我可以把他的身份限定在一个范围,唯一的差别是。他是正,还是邪? 

 

不过,那重要吗?我问自己。然后笑得一塌糊涂。那不重要啊!从我看到他的第一眼起,我的眼里只有他。他到底是谁,这一点也不重要。 

如果说在这里,能帮助他躲过他不想面对的人或事,那么我愿意尽我的所能,达成他的希望。 

 

日子一天一天过去。他的伤也渐渐好了。 

其实他的外伤并不严重。看似鞭伤的伤口仔细看来其实是某种带有细细倒钩的绳索割的,幸好钩上没带毒,要不然凭我手里的普通金创药,是不可能将他救回来的。 

他身上的伤药,是我亲手替他换的。自从我的眼里只有他以后,我便容不得别人接触他,我怕他一身肌肤的触感会让别人产生不该有的遐想。 

 

他一直沉默着。也许他的本性就是这样的。他只用带一点防备的眼神看着我,警惕地,注意周围的环境和我的举动。 

他以为我看不出来。但他错了。他忘了我的职业是专门和各种各样的人——男人打交道的,他的眼神,他的皮肤,他的身体,在我靠近时候的反应,岂能瞒过我的眼睛? 

 

但,我不是或,什么都不说。只是细心地为他端茶送水,为他擦身换药,甚至为他洗手下厨。 

 

我想我是个天才。在厨房泡了一个下午浪费了十只鸡砸烂了五口锅以后把厨房弄得一团糟糕以后,我带着试吃的厨子也认为好喝的鸡汤出现在他面前。 

 

当着我的面,他喝了一口。然后我就被老卓叫去处理一个少年离开的事情。等我回来后,我只看到一只空碗。 

我很高兴。很久没那么高兴了。我告诉他,为了给他补身体,我会天天熬汤给他喝的,那个时候,我忽略了他眼中闪过的错愕。 

 

他其实并没有喝汤三天后,我知道了这件事。帮他洗衣服的大婶有一天抱怨说他的衣服最近老是油腻腻的,我才知道,他喝下的东西,用一种奇怪的手法,全补到了他的衣服上。 

很……生气!就连望也不曾让我那么那么的愤怒。我几乎一路冲进他养伤的房间,却在门口,停住了脚步。 

 

可以就这样理直气壮地去问他吗?问他为什么不喝我精心熬的汤?我有理由问吗?我有资格问吗? 

有!谁说没有? 

我看上了他,这就是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理由。 

 

说我任性也好,说我霸道也罢,甚至说我恶劣无耻不讲理也行。我看上了他,我碰到了一生中唯一的神。我才不要放手。 

 

舍得放手,不敢紧握,甚至从容赴死的,已经死无葬身之地了。我才不想象望,在生命的最后时刻,用那种伤绝痛绝哀怨绝的笑容,看着天空。 

我不放手,我不离弃。我不选择死亡。望所没有得到的,望所遗恨的,我全都要得到手。我大笑,大哭,大闹,不懂人情,不识大体,不讲道理,我只要得到我想要的,我只做我自己的主人。 

 

 

臣服于我的神,那是因为那神,是我自己的选择。 

 

 

(五) 

推门进去,却发现他正在整理自己的东西。看到我进来,他有些难为情地向我借衣服。 

我一楞,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不久以后我清醒过来,第一件事就是抓住他的衣服,问他为什么要离开。 

他有些为难地看着我死抓他衣襟的手,说,我是他的大恩人,救命之恩当涌泉相报。不过他的是伤已经好了,为了不给我添麻烦,他决定离开。 

我大笑。救命之恩就打算拿这一句话就打发了?他当我是什么人?我连他的名字都不知道,我会那么容易就放他走?别傻了! 

看他被我难听的声音吓到,我把他按在椅子里,从房间的柜子里找出一个算盘——望了说一声,他住的这间房间以前是我的房间,也是我的私人空间。除了老卓,从来没有人进入过。 

 

 

噼噼啪啪地拨弄算盘,一笔一笔地算着他欠我的帐:大夫出诊费,药材费,住宿费,饮食费,服装费,我的精神损失费等等等等加在一起,就是一大笔钱。 

我告诉他,要走可以,但是必须现在立刻马上就把钱交出来。他苦笑,说他不可能现在就交、出钱。他要我宽限一段时间。 

那就拿自己做抵押。我是这么告诉他的。为了表明他的诚意,我要他告诉我他的名字。 

他说,他叫江云想。云彩的云,想念的想。 

 

我记下了,一笔一划把这个名字刻在心里,一生不忘,一世不忘。 

——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江云想这三个字,在江湖中代表着什么样的地位和力量。 

 

江云想还是留下来了。怎么说我都是一个商人。在没把他牢牢掌握之前,我不会放人。 

他没钱,又不愿意白住,于是他自觉地在柴房当一名杂工,负责那些干也干不完的杂活。 

从那以后,馆子里的少年们,经常可以看到他微红着脸,远离前厅的样子。 

 

他其实很帅,有一张很干净的脸和一身很干净的气质。常有馆子里的人问我,为什么收留这样的少年?他看起来太清白了,清白得站在他的面前完全可以看到他清澈的瞳孔中自己污秽的倒影。 

 

没几个人,可以容忍天天直视自己最真模样的现实。 

就算再贱,就算再脏,也希望在少有的一点梦幻里,假装自己,还是童年那个纯洁天真的小孩。 

闭上眼睛,当作看不见;捂住耳朵,当作听不见;封闭心灵,当作不知道。可是当一双无比纯净无比清明的眼直视你逼着你面对现实的时候,习惯了虚情假意生张熟魏朝秦暮楚的麻木的心灵也会忍不住有种窒息的错觉,似乎,自己的一身脏污是最不能饶恕的罪。 

 

 

并不是自己天生下贱情愿在男人身下扭动喘息的啊,并不是心甘情愿地在风尘中打滚的啊。如果能够,谁不愿意正正经经地过普通平凡的生活?这一身卑污下贱是自己的错吗? 

不能直视,不敢直视,能一身坦荡毫不失态的站在他面前的,似乎只有我。 

 

是的,我并不比别人干净,也不会比别人清高。我唯一毫不胆怯的理由,是我清楚地知道,这一切都不是我的错。 

难道我一心要活下去错了吗?难道我拼命要过好自己的生活错了吗?一道圣旨断了我最平常普通的生活道路,我能恨我该恨的是谁,难道还有疑问吗? 

我无愧,就算出卖我自己我也无愧。在这一行中,我就算不是最好的,也不会很差。更重要的是,我算是一个比较成功的经营者。这一年多的时间里,我的财富迅速地堆积,,如果不是太奢侈,我这一辈子大概不会再有讨饭的日子了。 

 

 

卖什么也没卖人赚钱啊。我冷冷地笑,看着帐本计算我的财富。我当初没有选错行呢,或者说,我有这方面的天赋? 

望一定想不到,他的独子竟然有这样的本事。以前他常常以为我继承了他的衣钵适合在诡谲的官场中生存呢。难道说,他正统的教育方式竟然会教出一个男妓? 

 

说实话,在这一行里我不是顶尖的尤物。我的容貌只是中上,流放生活的营养不良造成我注定的纤瘦。望的美丽容貌真的叫我糟蹋尽了。好在一身肌肤还算得上细腻,否则也无法引起客人的兴致。 

 

我的床技也不算最好。至少没有一些受过训练的娈童出身的少年们好,甚至还有些冷感。当客人尽兴以后,我依然象条死鱼。 

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固定客人还不少。他们说我是冰山,而他们的兴趣,就在于捅破我表面上这一层清冷勾引出我最淫荡的一面。 

有些疑惑这是为什么。但是我仍然迎合客人的需要。为什么?作生意嘛,当然要宾主尽欢。 

这不,前些日子找过我的“无极门”的少主,又上门来点我了。 

 

 

(六) 

在我接客的房间里陪他喝酒,他不是个急色鬼,办事之前总要培养一下气氛。 

我喜欢这样的客人。我最讨厌粗暴的情交。以前的记忆太刻骨铭心,让我一想起来就全身僵 

硬。 

况且,这个男人长得不错——确切地说,是非常非常英俊。一双桃花眼有意无意间总在发射 

电死人的光芒,害得被他电到的人,心如小鹿,砰砰乱跳。 

二十三、四岁的年纪,已经是很成熟的男人了,江湖弟子江湖老,他的鬓边,已经有了一根 

白发。 

伸手,替他拔下那碍眼的白。我见不得一头乌黑亮丽的发上有一点刺眼的异色。我才十四岁 

多一点,白发离我还很久啊。 

 

他握住我的手,把我拉进他的怀中坐着,双手搂上我细瘦的腰,挑逗我敏感的肌肤。 

他的体味很好闻呢,是很清爽的风的气息。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才发觉心跳是速度很不寻常 

。 

似乎是我的陶醉鼓舞了他,他噙着微笑,耐心地挑逗我的情欲,直到我全身变成一滩春水邀 

请他一起来享受,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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