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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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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里不同?”花清远把开了封的红酒放到了桌上,迎着程蝶衣的目光,玩笑道:“还是说,我在蝶衣的心里,与所有人都不同。”

“那,那是自然的,”这一点是无法遮掩的,花清远在他活过的岁月里,都是独一的存在。

哪怕是以后,也再不会有这么一个人笑意盎然地在他随时回头去望时,都会出现在他的目光里的。

可他现在想说的不同,却不是这种的,他略有犹豫地一下才说:“总觉得你与周边的人都是不同的,与我师兄、与袁四爷、与好多人都是不同的。”

果真是离得近了,有些别人看不到的气息,就被这人扑捉到了。他当然与这里的人都不同,他又不是原滋原味、土生土长的这里人。

“你想让我与他们相同?与你师兄、与袁四爷、与那些人……”花清远以问做答,“像你师兄那样成婚,像袁四爷那样打着你的主意……”

“不,当然是不的,”程蝶衣连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了,说完后,又觉得自己表现得太过急了,顿了一下才说:“说得好像你没有打我主意似的,说得好像你不会成婚的。”花清远母亲问候他的那句,他是记得真切的,那一晚上,他一宿没睡。

“你的主意只能由我打,我的婚……这一生不成也罢。”即使成,也是与他成的,只是这话,自己暂时不能说出来,与这样的俗世,毕竟太过骇人听闻了,也怕因此吓到了程蝶衣。

而花清远确实也不愿意程蝶衣误会了,他是把程蝶衣当女人娶的,在他的心里,程蝶衣一直是男人,他喜欢的也是男人。

“你真的不成?”听着花清远做出这样的承诺,程蝶衣又惊又喜,几乎是不敢置信的。师兄说过,这世间不疯魔不成狂的只有他一个,难道还会有第二个?

“既答应了你,当然不会成。”迎着程蝶衣直直逼过来的眼神,他那般的仰视,像是燎原了的野火,烧得花清远心头也跟着着起了火。

“哪个要你答应这个了,”见花清远点了头,程蝶衣又快速垂下头去,“你……你母亲不会让的。”花清远与自己不一样的,自己是无人管的,他则是豪门富家的公子。

“蝶衣想太多了,那些是我的事,我不会让这些事烦着你的,你的本份就是让我惦记就好,”花清远拢起眉头,自己母亲那里自己确实需要注意些了,但好在时事迫人,用不了多久,这北平的天就变了。

自己母亲、花家的一大家子,那时候能留在北平的怕是没有几个了,而自己,如果蝶衣选择留下来,自己不会拦着的。自己的本意就是让他快乐,若是他被迫离开了这里,没有喜欢他的戏迷,没有他喜欢的舞台,他不快乐,自己又是何苦的呢?一切都随他的意吧。

“这……这可是你的说的,以后……以后莫不得后悔。”已经伤了一次心,不想再伤一次。

程蝶衣伸出去的手,想要抓到花清远的手上,再次确定,却在快要触碰到的时候,缩了回来。让他主动的去碰另一个、除了他师兄以外的人,他还是不大习惯的。

程蝶衣像是想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一般,在沉溺的苦水里寻着可以呼吸、可以救他命的人,哪怕他骨子里还有些东西没有更改过来,他也不愿意放弃眼前的。

花清远哪里不懂,但他却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他笑着点头,“绝不后悔!”怎会后悔,本就是因他而来的。

没有人知道,前一世造杀孽无数的花清远,其实是信佛的。

他相信着佛家的因果报应的同时,也相信着姻缘。他不会无缘无故地来到民国的,也许前世大屏幕前的那一眼,能让他忘记扣动扳机的一眼,他就心动过了。

——这一世的所有,都是为了成全那心动的一眼的。

     

作者有话要说:我能说我现在才爬上来吗?又有一枚新的地雷弹呢!好开心!

☆、这一晚上

花清远此时正面临着‘做就是禽兽、不做就是禽兽不如’的两难之事。

倚在他怀里已经微微熏醉的程蝶衣嘴里痴痴念着‘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悦目谁家事……’的戏文,神智已有些不甚清楚了。

“蝶衣,蝶衣……”花清远轻轻地推了一把倚在他怀中的程蝶衣。程蝶衣不应,头继续往花清远怀中的更深处偏去。

他们两个都是单独坐在各自的梨花镜面的小椅子上,两把椅子开始时摆得还远,这酒过三巡之后,就凑得近了,直到程蝶衣把头栽进花清远的怀里,程蝶衣的半个身子几乎偏离了他的小椅子。怕他摔倒,花清远不得不伸手去搂他,把他揽在怀里了。

程蝶衣的身子比他这个年岁的男人软上许多,毕竟是炼过十几年功的名角儿,腰肢柔韧、羸弱不丰,花清远一个环臂刚好搂得满满当当、紧紧实实。

“蝶衣啊,你这又是何苦的呢!”花清远在心里喟叹,轻轻摇头,“我们以后的日子还长着……”

真是没有必要在心未甘情未愿时,就想用这种事情栓着他的,他又不是急色鬼,何况这样的得了,他自己也是心里不痛快的。

程蝶衣左右是一句正经的话不说的,只闭着眼睛,戏台上的台词一句接着一句的念着,含含糊糊,一场过一场的,大多都是花清远没听过听不懂的。

在京戏这门领域里,花清远自觉对不起程蝶衣,他再修炼几十年,也不能做程蝶衣的艺术知己了。那位袁四爷倒是这方面的高手,只是他打着什么样的主意,花清远不是不知道,自是不会让程蝶衣与他深接触的。

“蝶衣,我抱你去安置了吧!”花清远的话音落,立时感到怀里的人身体僵了一下,却还是挺尸装死一般地闭着眼睛不言语,花清远无奈皱眉,却仍是双臂一横就把程蝶衣整个人抱了起来。

春宵帐暖、红烛摇曳那是形容新婚夫妇的,他们这算什么呢?这么背着人的,偷偷摸摸行苟且之事,他觉得委屈程蝶衣了。

他是要光明正大的、人前人后,都与他肩并相携的,他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如何,更不会去理什么流言飞语,他只要程蝶衣应得的都不少分毫。不像现在这个样子,自己抱着他时,他是僵的,而自己的心是痛的。

花清远一步一步地走向床里,把程蝶衣轻轻地放到床上,程蝶衣身上穿着淡灰色的袍子,在那几乎是同一色系的床褥里,有些看不清楚。

淡灰色,不是花清远喜欢的颜色,他相信一个人常用哪种颜色就能显示出这人的心情多是什么样的。

花清远的手指慢慢地落到程蝶衣的衣襟上,一粒一粒地打开衣襟处缝着的盘扣,听着程蝶衣的呼吸越来越急促,戏词也不念了,花清远竟忽地想笑了。

——他总算是信得过自己的,自己这样解着他的衣扣,他明明是醒着的,却并没有本能地出手来挡。

记事前世看书、看屏幕里时,他也有过这样的情景,他都是刻意地躲着的,油彩的遮盖产生出的幻觉,其实也是一种躲的。

花清远把程蝶衣的外衫去掉,他里面素白的内衣有些宽大单薄,罩着他瘦俏的身子,怎么看都觉得要呼之欲出,真真是透着诱惑的。

花清远连吞了两次口水,才算勉强抑制住发热的身子,做正人君子真是件挺为难的事。

又叫下人端来了温水,花清远亲自绞了湿帕子给程蝶衣擦了脸和手,一如那次他把程蝶衣从大成监狱外面抱回家一般仔细温柔,像是精心地对待一件易碎的千年至宝。

给程蝶衣善好后,花清远自己简单地收拾了一下,掀开程蝶衣躺着的被窝一角,他自己利索地钻了进去。

别以为他没有看到,他甩鞋子的时候,程蝶衣的眼睛可以快速地睁开一条缝,偷瞧过他的。那个样子像是偷了香油的小白鼠,怕得很还要壮着胆子,怪是惹人怜惜的。

花清远伸手摸了摸程蝶衣的脸,玉嫩细滑,竟是一点青春期发育的痕迹都是没有的,真是让人羡慕。当然,他自己的皮子也不差,他们花家的男人,总体来说,长相都过得去,像花清逸那种极俊的,不只是他们花家的异类,也算是大半个中国都少见的。

花清远挪了挪身子,贴近程蝶衣,抱着他的肩把他揽在臂湾里,低头吻了吻他的眼睛。

眼看着他的长睫颤抖了一下,花清远的吻也从程蝶衣的眼睛落到了鼻梁,却绕过了程蝶衣的唇,落到了两侧脸颊。

这一晚上,花清远都是搂着程蝶衣的,那条胳膊麻了又麻,直到后来没有知觉了,他也不觉得什么。

这一宿,他没有睡,程蝶衣也没有睡。

程蝶衣没有想到结果会是这个样子的,他忐忑了一个晚上,他以为花清远会对他做那些事的,却只是吻了又吻,亲密地抱着他一宿。

这样的结果,让他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的滋味,庆幸与失落交杂,千般万般的难以品味,好像精心调配了一道上好的名菜,送到人家的嘴边去了,人家竟没有碰一下。

那些酒似乎白喝了,那些他做了好多遍的心理准备,好像都是白白的做了。他有了一种被人侮辱了感觉,这种不舒服,比他第一次看到师兄段小楼带了一个没穿鞋的女人回来还要难受。

这是怎么,嫌弃他吗?还是之前说的那些话都是逗他玩儿的,他不由得恼怒起来,再也装不下去了,蹭的一下子坐了起来。

这时,外面的天光微明,曙光初露。

感觉到了程蝶衣的燥动,花清远连忙睁开眼睛,只是一句话没有说出来呢,程蝶衣狠狠地一口已经咬到了花清远果露在外面的精致锁骨处。

这一口程蝶衣咬得大发了,恍然嘴里腥甜的味道漫了他一嘴。

可不是见了血吗?花清远吃痛间,只是皱了皱眉,任由程蝶衣咬过后,惊愣地瞪大眼睛望着他。

他被枕了一宿的手臂还有没有缓过来,还是麻的,他用另一只手抚过程蝶衣的眼眉,还有他唇边带出的一丝极淡的血色,温和地问:“好受些了吗?”

程蝶衣琉璃雕琢出的眼睛,转了一下,不知该如何回答花清远这句话,但他不否认他憋屈了一晚上的心,舒服了些,——何止一晚上,好像这一年,就没怎么舒服过。

“哎,你又何苦为难自己呢?你师兄下个月初六结婚,今日是这个月的三十,”花清远吁了一口气才又说:“我是喜欢你的,到什么都是喜欢你的。”真没有必要一定赶着段小楼结婚之前,把自己献给谁,这样多不好。

程蝶衣像是被生生泄了一口气,整个人瞬间就颓废下去,好像连最后一根支撑着他的东西也塌毁了。

——被花清远完完全全地看透,不差一丝半毫。

看着刚刚还愤然出口来咬自己的程蝶衣,现下软泥一样瘫在自己身上,花清远很是心疼,但该说的话他还是要说的。

他花家六少,不是谁的替身,他付出的是全心全意,他必然要收获全心全意。哪怕现在不成,他可以等,但他绝不做自欺欺人之事。

花清远圈了双臂,把趴在他身上的程蝶衣搂住,慢慢的转身,把程蝶衣缓缓地从他的身上带到床上,程蝶衣躺稳妥后,他们相视而卧。

程蝶衣的头埋在胸里,怎么也不肯看花清远,花清远也不逼着他,只说:“今儿本是打算带你去看出电影的,老本子了,谭老的《定军山》,那家影院四爷是有股份的,我还想,你若是喜欢,我也请人帮你拍一部,就放在那家影院演。”

“什么?”程蝶衣没太听懂,头却是快速抬了起来,“把京戏拍成电影?”

“是啊,早三十年前,就有人这么做了,也不算什么稀罕事,”花清远笑笑,“你拍好了,我找人给你拿全国放映去,拿去外国也不是不可以的。”只是声效什么的差了许多,是不如程蝶衣戏台上唱的那般好的。

“真的?”程蝶衣从来没有想过还有这样的事情,在宏扬京剧艺术方面,他总是有契而不舍的精神的,他的眼睛立时亮了起来,暂时忘记了刚的烦闷失态,又说:“若是能拍,真是极好了。”

“当然是真的,何时骗过你,”花清远也跟着程蝶衣坐了起来,顺手拉过放在床头衣架子上的室内用的半身披风,披到了程蝶衣的肩上,“你只想想是先拍哪出戏就好了。”

“自然是霸王别姬,”程蝶衣连想都没想就脱口而出,说完又怕花清远会生气一般,连忙去看花清远,见花清远面上无恙,才又说:“毕竟是唱这出戏出名的。”

“嗯,你演哪出戏都好,若是第一部成了,以后都是能拍的,”花清远还没有那么小器,若没有这出戏,也没有现在的他啊。

两个人正说着,只听着外面吵嚷起来,声音还很大,隐隐还夹杂着女人的声音。

花清远和程蝶衣具是一愣,程蝶衣这院里,连做饭的伙夫都是男的,断不会出现女人的动静的,何况是这么一大早的,如此吵闹,花清远不由得有些动气。

程蝶衣这里的人手都是他按排,最是懂得规矩的,都知道他昨晚宿在这里,应该是更不敢弄出这样烦人心的事的。

花清远掀开了被子,正准备披件衣服出去看看,他的房门却被人从外面一脚踹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嘻嘻,我又出现了,扭哒……

☆、男狐狸精

上一辈子,敢一脚踹开花清远房门的人,除了他那个残疾的弟弟,就没有第二个人,连他亲爹都不行,他根本不去看是谁,伸手就开枪的,而来到民国,开始这第二生时,他的房门还没有被谁踹开过。他本能的反应还是上一辈子般,未披衣服前,先摸出了枕在头下的手枪。

程蝶衣也被这突然情况惊住了,又被花清远顺着枕头下面拿出的手枪吓了一下,他万没有想到他的枕边人竟私藏如此利器,这东西要是半夜间走了火可怎么办?

程蝶衣咋舌间,被踹的门大敞实开,花清远手里的枪保险已经打开,只差扣动扳机了。

出身名门闺秀的柳云芳在十六岁之前一直是娇傲做人的。

做为山西柳家的嫡女,还是惟一的嫡女,她上面有四个嫡亲哥哥护着,她是她父亲的老来女,真真正正的掌上名珠。嫁了花盛璋之后,她这颗名珠渐渐地蒙尘了。

花盛璋年轻的时候那叫一个风流倜傥、白面书生,和小姑娘说起话来口舌生花的,虽说盛家的家世不错,但柳家更好。看行情花盛璋算是年轻有为,但有钱人家的门口还能缺了年轻有为的后生?

当年柳老爷是没有看上花盛璋的,觉得这人浮夸了,颇有‘金玉其表、败絮其中’之嫌。

倒是隔着帘子的柳云芳对他一见倾心求了柳夫人,这才从柳家大小姐变成了花大夫人,然后一辈子上了贼船,想下都下不去了。

所以,令着下人一脚踹开儿子房门的事,十六岁之前的柳小姐是想都不敢想的,但如今年近不惑之年的花大夫人,却是在此之前做过很多次的。自然之前踹的不是儿子的,都是花盛璋在外面惹的狐狸精的。

严防死守狐狸精,几乎是花大夫人嫁给花盛璋前五年里最常做的事。直到花盛璋在花家老夫人的主持下,以平妻的身份迎娶了表妹秦若然,柳云芳的心彻底冷了。

多年以后,柳云芳重操旧业,除了目标对象换了,连狐狸精的性别都换了,柳云芳几乎扶额,——狐狸精这玩意竟还有男的?

对于勾引自己老公和勾引自己儿子,这之于柳云芳完全是两种概念。老公身边的狐狸精她动起手来,或许会被别人说三道四,说她善妒,多少是有些压力的,但儿子身边的狐狸精,她收拾起来可是毫无压力,而且必须要趁着刚有苗头就斩草除根。

花清远冷冽的目光,带出子一股杀气,直看得踹门的两个下人噤若寒蝉。

要是没有夫人下的死命令,他们哪里敢做这事。他们自己明明手里都是有过人命的,不知怎么的却还是不敢迎着自家六少爷的目光,好像那目光能化成利箭生生剥了他们的皮似的。

在花府里谁不知道六少爷的名声,前年有个出卖过五少爷的小厮被六少爷查出来后,当着府里众人的面,就给毙了。六少爷连眼都不眨,那一枪直中眉心,小厮的脑浆都震裂出来了,迸了离近的人一身。他们当时记得,六少爷说过,什么样的错都可以犯,哪怕不小心碎了家里价值连城的东西,也不算什么事,必竟再值钱的东西也没有人命贵,但做奴仆的,若是敢出卖自己家的主子,那就万万饶恕不得。

他们很想问问,他们现在这举动不算是出卖主子吧?毕竟他们直接的主子不是六少爷,而是大夫人。

“娘,”柳云芳就是在花清远出口叫她的时候,快速从那两个下人身后闪出来,大步地直奔着室内那张卧床去的。她在这方面是有经验的。她要下手的目标不是她自己的儿子,儿子可以回家去教育,她要教训的是床上的‘狐狸精’,这个是绝不能留的。

柳云芳几步就来到床前,在程蝶衣还怔忡地看着她,没反应过来该如何是好,甚至连声‘花夫人’都没来得及叫时,柳云芳的一个嘴巴已经扇了下去。

这是她年轻时教训‘狐狸精’的必杀绝技,她觉得打蛇打七寸、擒贼先擒王,虽说这两句没有多大联系,但却让她明白一个道理,但凡狐狸精,都是脸面上的事。

每每想到程蝶衣那张清秀娇艳的脸孔,那双媚气横生的凤眼,柳云芳就找到了当年斗小三、小四、小N的干劲来,这样的人,就不该活着,生来就该沉塘的,免得做了祸事的根源。

耳听着鬓边刮下的风声,程蝶衣躲都不会,只下意识地闭上了眼睛,只是想像中的那一下子,久久没有落下,但‘啪’的声音却是有的,他没有觉到疼。

程蝶衣惊讶地睁开眼睛,他不觉得花夫人会对他心慈手软的,何况打人的声音他是听到了。

柳云芳那一巴掌扇完,她就后悔了。

花清远毫不犹豫、心甘情愿地把头伸过来,生生地替程蝶衣挨下这一巴掌的举动大大出乎了柳云芳的意料,她抓女干多少次,也没见过花盛璋有过这般举动,她是怎么也想不到,还会有人为了狐狸精做出这样的事来的。这个傻子,还是她疼在心尖的小儿子。

有一刻,柳云芳是木然呆立在那里的。

这一刻里,程蝶衣清醒了,他几乎是本能地就跳下床、扑到了花清远的身边,“清远,你……”花清远被打的一侧脸颊已经浮出了清晰的五指印。程蝶衣的眼里也见了泪水。

花清远瞄到程蝶衣赤裸的双脚踩到地面上,说:“我没事,地上凉,你快回床里去。”与这样的挨打,这一世里或许是第一次,但前一世,他不记得有多少次了,他能很冷静地面对这些并处理这些。

“我,我怎么能……”程蝶衣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了,与柳云芳经历众多次抓捕狐狸精的不同,他还是第一次被谁当场捉女干在床的,何况他们……他们算不得有女干的,必竟还……还没有做呢。

“没事,你不用担心,”花清远一把把程蝶衣抱起,抱到了床上,用被子围在他的身上,看着他惊惶的眼神,还有欲语还休的难言,花清远的心微微地痛了一下,还是吓到他了,这本是不该的,“我和我娘说点事儿,一会儿过来看你,该是用早饭的时候了,你想吃什么,吩咐下人去做。”

程蝶衣诧异地听着花清远的话,这都什么时候了,他哪里吃得下……

花清远暂时安抚住程蝶衣,转身笑着走去柳云芳的面前,其实两处相隔不到三步远。

柳云芳亲眼看着自己最疼爱的儿子,当着自己的面,把另外一个男人抱上了床,还很是怜惜体贴,她心中百种滋味说不出来,倒是有一种真真实实,——她想吐。

当年,她二儿子花清逸带个外国女人回来时,她的眼神直直愣了足有两分多钟,她才反应过来,那个白得像鬼似的绿眼睛女人真是她的儿媳妇了。如今看来,当年的震惊,比之现在,绝对不值一提。那个好歹是个女人。

“娘,我们有事外面去说吧,你这一大早晨就过来了,想来也没有用早茶吧,儿子叫人去清心斋叫两样茶点过来吧,”花清远说得好像他这是一早上在他们花府后院里给他娘问安,而不是她娘带人来程蝶衣的府上抓他的女干一般。

柳云芳就是有再多的脾气,也被他儿子这一句弄得没有‘脾气’了,她忽然就明白了,在这件事上,她或许急燥了,办得有些不对了。

果然虽然都是狐狸精,但丈夫身边与儿子身边的,还是有区别的,不能以同等办法相对待的。

柳云芳暂时收敛了心头的怒火,只深深地望了一眼蜷缩在床里,被棉被裹着的程蝶衣,一句话没有说转身离去,连带着她带来的两名下人一起消失在门口。

花清远想跟着一起出去,却还是在抬起脚后,又转回了身。

床上,程蝶衣的身子已经探了出来,目光焦灼忧虑,那股子本已经浅淡的绝望再次盈出,花清远暗暗地叹气,这人是极度缺乏安全感的,他再受不得什么打击了。

“别胡思乱想,我以前说过的话,什么时候都作数的,”花清远抬手摸了摸他的脸颊,自己娘刚刚那一掌要是真扇到了他的脸上,自己该会多心疼啊。

幸好自己反应得够快,替他挨下来了。想来娘见打了自己,也会难过的吧。

这样,这样也好,总是得让娘明白自己的心思的,这个人若有什么闪失若受什么罪,他必会身同心同的。

“清远,”程蝶衣低低地呼了一声,扬了身上的被子,一下子扑花清远的身边。

就像之前从床上跳下去,扑到花清远的身边一样,不同的是这次他紧紧地抱住了花清远,哀哀地说:“你……你不可……不可背弃我……”他后面想说什么,花清远当然明白,那样的话,却是花清远不想听的,花清远连忙开口,“自是不会,就是你忽然不想了,我也会缠你一辈子的。”

     

☆、有双鞋子

花清远和柳云芳出去有一会儿了,程蝶衣仍呆呆地坐在床里,倚着后面的墙,单薄倔强的脊背直直地挺立,身上裹着厚厚的被子还是花清远刚刚出去时亲手给他披盖好的。

在这慌乱局促的场面之下,花清远还把他弄得如此熨贴,还惦记他的感受,他的心里说不出的感动,他似乎也明白了花清远之前说的话有着多深的含义了。

想想花清远毫不犹豫替他挡的一下,红肿的脸颊怕是四、五天都难消下去的。他很难想像那一巴掌如果打在他的脸上,他会如何面对,至少戏台是有一段时间上不了的。

与之花清远的作为相比,他昨晚的做法确实有些玷污了花清远的心意,难免辜负了他。花清远没有酒后乱性,真是他的福气了。

这么越想他心里越乱,越觉得他与花清远似乎是隔得远了,柳云芳又来了这么一出,闹得个鸡飞狗跳,柳云芳是花清远的亲娘,她若说了什么,花清远就是现在不听,以后慢慢的也会介意的。

就如师兄,他们小的时候说得好好的,谁想到长大后就各自有了心思,各自走不同的路了。

他真的怕了!他真的不能再失去了!

程蝶衣想到这里,甩了身上的被子,慌张地下了床,脚才着了地,他想起花清远告诉过他地上凉让他记得穿鞋子,在柳云芳那般凶狠的目光里,把他抱上床的。

想到花清远说的这话,程蝶衣只觉得脚底下站着的那块地好像忽然就变成了冰块,冷得他的脚如踩在了针尖似的。

人果然是不能受太多疼爱的,这成了一种习惯,有的时候不觉得如何,一旦面临着即将失去的危险,就会承受不住的。

程蝶衣蹲了身子,手忙脚乱地翻找着他的鞋子,昨晚他喝得确实多了,有些片断记得不太清楚了,但花清远为他更衣净面还有脱鞋子的事,他却是记得再清楚不过了。只是一直闭着眼,也没有注意花清远把他的鞋子放到哪里去了。

胡乱找了一气,也没有找到昨晚穿的那双,好在他是不缺这东西的,他有的是鞋子,就是没有了平日里常穿的那双,身边还有着好些戏里配的鞋子呢,床尾处就放着一双《桃花扇》那出剧目里,李香君穿的鞋。

程蝶衣如见了救星,抓起那双鞋子就要往脚上套,套到一半的时候又快速地扯了下来,远远地扔到了墙角去,双臂拢了双膝,头埋在膝窝间哭了起来。

他得有多傻啊,竟想着要穿一双唱戏的鞋跑出去找花清远,花清远的娘见了他这身打扮还不定会说些什么难听的呢,戏里李香君是忠的,忠于爱情忠于国家,而现实里的他呢,他只被人笑做是痴的。

——痴到把戏当成了人生,把人生当成了是戏。

陪着柳云芳坐在侧屋里的花清远自然不知道程蝶衣因为一双鞋,顿悟了一个人生道理,这也算是阴差阳错吧,一生悟不透的事,往往就在一瞬间明白了,不过了了如此。

花清远亲手给柳云芳满了一杯奶茶,奶味醇正配以茶香悠然,顿时,满室的馥郁浓厚,却还是掩盖不下柳云芳一身的火药味。

花清远是不会正面与柳云芳产生争执的,他最懂得与亲人之间的内部矛盾,永远不要激化矛盾,这样只会得不偿失,要懂得巧妙地‘拖’,拖得久了,有些事情就会迎刃而解了。

想来娘俩都是有耐心的,这么一坐,一刻钟轻松过去,谁也没有说一句话,等着花清远满给柳云芳的那杯奶茶完全的凉透了,柳云芳终是忍不住了,开口问道:“你想怎么办?”

这事不能就这么地了,她柳云芳的儿子绝对不能喜欢一个男的,在这条路上越陷越深,走进一条黑胡筒里去。

“什么怎么办?”花清远装糊涂很有一套,他挨了他娘的一下子也不恼,仍是笑眯眯的,虽说一半脸肿得挑唇角会费些力气,但好在是能笑出来的。花清远的五官还算精致俊朗,笑得倒不甚难看。

柳云芳的心口却是疼了又疼的,她那一下子实是重了,她哪里想到没有打到狐狸精,而是打到了自己儿子。都说‘老儿子大孙子,老太太的命根子’她虽到不了老太太的年纪,但也是最疼小儿子的,那是她的心疼肉,她当时就后悔了。

自己真是太急燥了,怎么能在听了消息之后就带着人找上门来呢,自己应该暗暗的,趁着小儿子不在的时候,把这个狐狸精悄悄处理掉,等儿子回来时,他还能怎么闹腾吗?自己可是他的亲妈。

柳云芳暗怪自己在这方面的斗敌手段太匮乏、斗敌经验太直白,老话说得就是对,无论是事是人,只要真的牵扯到自己动心动肺的地步了,难免就会慌乱、急燥从而糊涂了。只是如今自己再想背地里下手,怕是有些难了。

恍如当年自己第一次带人去抓花盛璋的狐狸精,差一点被那狐狸精反伤一把抓掉了一缕头发,那时自己是真的爱花盛璋的,后来……每抓一次,爱,淡忘了一次,等到十几次后,就只是抓的乐趣了。

“你说什么怎么办?”柳云芳最受不了她家小儿子这副淡心淡肺的模样,正好与她此来的作风相反,很以柔克钢之嫌,她倒是有些怀念她家小儿子没有去英国时的急燥红脸的模样了,简直是越想越觉得小儿子那时的可爱了。

毕竟那个时候,小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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