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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别姬同人之幸-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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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唤了主子您,”小凳子喜笑颜开,他这几天的努力总算没有白费,那位金口少爷总算说了话。
“唤我?”花清远微微挑眉。
“是啊,”小凳子点头,“午睡醒了时,唤六叔叔来的。”
“这样啊,”花清远沉吟了一下,“你做的很好,这个月领双薪吧,再接再励!”这算是对小凳子所做努力的肯定吧。
花清远没打算叫这孩子改口称他为父亲的,这孩子的印象里‘父亲’这个名词不是什么好的,叫了也不会心情舒畅,倒不如叫叔叔。若是以后想叫,倒是可以叫程蝶衣的。
“我今晚不回来睡了,你陪着他,晚上有什么事,你知道去哪里找我吧?”
小凳子是花清远醒来后栽培的第一个心腹,以前送去程蝶衣那里的礼物有不少都是小凳子帮着送过去的,自是知道花清远一些秘事的。
“知道的,主子,你放心好了,”小凳子应着。
花清远拉开抽屉里时,正好碰到抽屉角落里的一条上好的卷烟,他拿出来后扔给小凳子,“你拿去抽吧。”
小凳子欢天喜地接了过去,正要说谢呢,花清远又补了一句,“别在小笙面前抽。”
“是,是,主子,小的都知道,”小凳子抱着那条卷烟,兴奋得都要跳起来了。
这东西他惦记好一段时间了,他家少爷不抽烟,他是知道的,正想哪天找少爷讨赏过来呢,他家少爷今天就打赏给他了。他家少爷好像别人脑里的虫,就没有什么能瞒得住他家少爷的。
花清远晚饭前到了程蝶衣那里,程蝶衣正练习写大字呢,一张张练过大字的宣纸被扔得满桌满地。
花清远进来时,他也浑然不觉,花清远俯□,随手捡起一张,潦草的字迹可以看出程蝶衣此时的心情是心浮气燥的。
几日不见,这字倒是练得不如前几天的好了。
“蝶衣,”花清远把程蝶衣扔在地上的纸一张一张地捡起来,笑着慢慢走到书桌前。
程蝶衣听到花清远的说话声以及那离他越来越近、步步踏来的脚步声,心头快速地跳了一下,却没有回头,仍是拿着手里的毛笔,自顾自地练着。
作者有话要说:哎,我这又后半夜睡的,我查了一下地雷,哈哈,又多了几颗呢,谢谢亲们的鼓励!
☆、最新更新
花清远算是明白了;他绝对不能做对不起程蝶衣的事;哪怕他是好心;做一点儿善意的隐瞒;也是躲得过神、躲得过仙却躲不过老天爷的精心按排与算计啊。
上一次,他不过是去了一趟青楼;心里抱着还是给程蝶衣报仇出气的心思,他自己什么也没有做;还引得他和程蝶衣的卧室,里外换个全新。
这一次他是真真相了亲,还看了人家姑娘;不知道蝶衣会发作出什么来,但这都没有关系,打是亲、骂是爱,不打不骂不热闹,谁家的牙还不碰到舌头。
当初,菊仙那一嘴其实是为了程蝶衣好的,私心自是不会少,但这世道哪有没私心的。花清远虽是极护短、有仇必报的,却也清楚这一点,那一次就那么过了。
但这一次,程蝶衣怎么会知道的呢?他和白家相亲的事,连他父亲花盛璋都不清楚的,这是他母亲柳云芳一手包办的,就怕事情不成,透漏出去,好说不好听的。
“我听说,你今儿个去相亲?还是位满族贵族呢,放到几十年前还是个格格呢,你说我这是对你说恭喜还是恭喜呢?”
程蝶衣强抑着心里的怒火,把手里的笔扔到一边,在白色的宣纸上划出重重的一笔,倒是很有气势了。比被扔在地上、铺在桌上的一堆都耐看。
“是啊,是去相亲了,你别说,对方那位姓白的姑娘长得还不错,”
既然被知道了,也就没有什么好隐瞒的了。花清远迎着程蝶衣立起的丹凤眼,落落大方地坐到书桌不远处的檀木小椅上。
程蝶衣没想到花清远竟会这般坦然地承认,一时竟被气到无语凝噎。
每一次都这样,上一次花清远去青楼的事,他问时,花清远就像现在这般毫不解释地承认,如今这次又是了。
上一次花清远是为了做生意,他事后知道了,也觉得是自己无理取闹了,他自己做错了事,他和花清远赔礼了。
花清远却摁他的鼻子,说他赔错了礼。
他不明白,这礼可还有什么赔错的呢?花清远也不解释,只搂着他说,所有前因后果都只为了他们两个人是一个人,哪有什么礼可言。
如今这次呢,还是他闹错了?生错了气不成?相亲也是因着做生意吗?
那个白家姑娘他见过的,长得确实不错,是个在新学校念书却作风很传统的妙龄女子,总是和她母亲白夫人一起来听他的戏,算是他的铁杆戏迷吧。
他昨天也是无意间听到的。
那一雅间的夫人小姐们打赏了他不少东西,他脸面上得要过得去,哪怕打个招呼、点个头的,哪成想就听到了这么一句不该听到的。
他没想到花清远在那些夫人小姐们的嘴里口碑是那么好的,是啊,富贵人家的少爷,长得还仪表堂堂,性子温和没有脾气,想嫁他的,肯定多得是吧。
这样的人,怎么就和自己混在了一起?自己走了什么狗屎运啊……,直到如今这般相视而站,他也仍觉得对方那么不可触摸。
狗屎运啊狗屎运,这叫花清远情何以堪,还有,花清远从来不觉得自己的脾气很好的,他只是鲜少发怒,但他不发怒的模样下面,可比好些人波涛汹涌,更加可怕的。
花清远见着程蝶衣这次竟连闹的姿态都没有了,生生地站在那里,直直地看着自己,一脸木然的模样,倒有些怀念上次那个管他是不小心还是故意打了自己一个嘴巴的程蝶衣,所以有些话还是说开吧。
“蝶衣,这不是我第一次议亲了,上一次还有一位赵姑娘,”花清远这么说完,程蝶衣毛了,“什么?你想娶几个?”
花清远大笑出来,“还娶几个?有你一个,我就知足了,”花清远从坐着的地方站起来,“你是男人,我娶不得你,我是男人,我嫁不得你,这世事变迁,挡不住沧海桑田,我们纵算有一天,走到天涯海角,我们都是不婚不配不娶不嫁的一对人。”
“我……,在你眼里,我……我一直是男人吗?”程蝶衣缓缓地退了一步,跌坐在身后的圆椅里,胳膊不经意间带过放在桌边的他之前扔掉的毛笔,掉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笔尖包着的那块翠玉碎成几片。
“自然是,”花清远目光清朗,“所以,我是喜欢男人的,你呢?你确定自己喜欢的是男人吗?”
花清远其实还想说男人女人里,他只喜欢程蝶衣一个,但这么说过了,事情就更复杂了。不好解释的事,还不如不说。
程蝶衣沉默了,他是喜欢男人的吗?这……这应该很好回答吧,他是虞姬,他喜欢的是霸王,霸王是男人,他喜欢的自然是男人的。
这明明是极其简单的道理,他却说不出来了。
因为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他似乎不只迷着霸王了,他有时觉得张生也不错,唐明皇也是痴情的,不过是当时不得已罢了,贵妃才会自缢的。既都是自尽死的,为什么他单单觉得自己是虞姬、渴望霸王呢,这多可笑!
他戏里都是爱的都是迷的,离了戏台呢,他想要霸王、张生还是唐明皇呢……
如今花清远问了,他仔细地数了数,他竟哪个也不喜欢了。
原来,他人生的欢欢喜喜、悲悲切切都在戏台上,他十几年寒暑学艺,只有戏是始终陪伴着他的,给他生动色彩的人。
如今,离了戏台,一眼望去,他的欢欢喜喜、悲悲切切竟比戏台还要广阔了。这都因为他的生命里有了这么一个人,不是霸王、不是张生、不是唐明皇……
这人只属于自己。
这人所有的行头所有的话语所有的心情,都只属于他自己,哪怕他有一天演不起虞姬、唱不动贵妃了,只要他还是程蝶衣,这人都是他的,永远是他的,谁也抢不走。
花清远并不急,也不逼问程蝶衣,他们两个总要过这一关的,他也不想一辈子都靠手来解决大半辈子的性福问题。人与人之间,但凡有了情,走到最后,都逃不过相濡以沫的,他们两个已经拖了很久了,不能再拖了。
程蝶衣依恋着他,他知道,就是这种依恋,像一道屏障,阻隔着他们,让他们彼此看不清楚自己。
无论那部戏里还是那部小说里,那么多年以后,程蝶衣在戏台上拿起剑,亦然决然地抹着脖子,总是晚来的醒悟。不知是悔了一生还是惨烈地想圆了那个圈,——让自己稀里糊涂、爱得执着又不值的一辈子有个说法。
如果那般,自己来了这里一遭,未免荒唐了。
不管程蝶衣如何选择,就算程蝶衣一下子醒悟了,他也会让程蝶衣依恋着他的,像现在这般照顾他,或许还会给他挑一门不错的媳妇,但那样……总归就不同了。
大约过了半个时辰,花清远才听到程蝶衣轻轻地说:“我想,我什么也不喜欢了,男的女的都不喜欢了,”花清远的心微微一沉,
就在花清远往最坏的打算想去时,程蝶衣忽然站了起来,极快速地一下子抱住了他,双臂紧紧地搂着他,“我只喜欢你,我只喜欢你!”
花清远觉得这个世界,一下子海阔天空、春暖花开了。
他抬起手,搂住扑在他身上的程蝶衣,笑得嘴角都要翘到天上去了。
“蝶衣这话,我记得了,你不说我自不会逼着你,但你一旦说了,我会一辈子当真的,你若有天负了我……”
后面的话花清远没有说出口,两世里,但凡负了他的人,都没有好结果。他相信这种事不会出现在他和程蝶衣之间的。
“嗯,我不负你,我若食言我……”程蝶衣要发重誓,花清远哪里肯让,一把捂住他的嘴,“你若负了我,让我天打五雷轰顶、三生三世不入轮回,你我永世不相见。”
被花清远抢了话的程蝶衣,有些恼,他急切又狠狠地说:“我必相同。”
“你个傻子!”花清远摁着程蝶衣的头,扣在自己的颈窝处,眼角却湿润得几乎春雨化甘田。
“那你也不许娶妻,不许娶赵小姐,不许娶白小姐,也不许娶任何小姐。”
一想到花清远去相亲,程蝶衣里外不舒服,总觉得天要塌下来了,想了想后,又加了一句,“也不许好几天不回来,我一个人躺着怪冷的。”
花清远抿唇,“蝶衣,这是三伏天吧!”
“就是冷,从心到外面的冷,”那种冷,就是三伏天站在正午的毒日头下暴晒,也觉得浑身冷得哆嗦,“你还没有答应我呢?”
“蝶衣都把我划到不男不女里了,我能娶谁!”程蝶衣说他不喜欢男人不喜欢女人,只喜欢自己,自己不就是第三性了吗?
呵呵,蝶衣这个掰不清算不明白的糊涂虫。——偏偏自己也是这么想的。程蝶衣若是男人自己喜欢男人,程蝶衣若是女人自己喜欢女人,无关性别,只和这个人有关系。
“我哪有,”程蝶衣翻脸的速度比翻书还快,他根本不承认,“你若不是男人,天下间就没有男人了。”
这世间,还有哪句比这句更好的赞赏吗?花清远想着,他要不要现在就男人一把呢。
窗外已经是夜色深沉了。
作者有话要说:嘻嘻,多好的一对,进入热化期了,我是亲妈!
☆、最新更新
床上这事;做得不好就是活塞运动;一出一进;毫无技术可言;做得好了,那就是欲死欲仙、满身生花了。
花清远对于这方面的技巧虽是两世的积累;但奈何他两世都是清心寡欲之人,——这一世;在程蝶衣之前,他还没有开过荤呢,而前一世里;他的床伴一次一换,没有重样的。他只会考虑自己舒服不舒服,哪里会管身下之人什么滋味,他又不是欢喜菩萨。
到了这里之后,一切不同了,他有了程蝶衣,他想安稳过日子,这一生只守着一个人,不换了,他自会考虑着程蝶衣的感受。
好在他酒色场所是常去的,这样的事,自己纵使不做,见得也比较多,看着看着也就学会了不少。无师自通,对于花清远这种智商的人来说,不是什么难事。
“疼不疼?”花清远喘着粗气,一溜火辣的吻接二连三地落到程蝶衣身上各处,哪里都不放过,连身下的两处私密都印得满满的。
不管花清远注意没注意,反正程蝶衣的脸色是抑制不住地里外透红,就算无关情谷欠,他也红得快要熟起来,连着花清远问他疼不疼,都计较不清了。
或许疼了一下吧,或许没疼,谁记得那个,羞还羞不过来呢。
三伏天里,做这高难的动作,一身的潮湿汗透是避免不了的,好在两个人都是不着寸缕,身下铺着蚕丝的单子,倒也不觉得粘腻。
花清远用了大把的上好润滑剂,前戏做得也足,他记得这些是必须的,却仍怕伤到程蝶衣,慢慢地试了几次,问了好几回程蝶衣,程蝶衣都不答他,他有些迟疑,“蝶衣,蝶衣……”别是疼昏过去了吧!
“啊?什……什么?”程蝶衣好像梦游去、刚回了魂一般,睁大了眼睛看向他身上的花清远,怕花清远又弄出什么小花样来,他承受不了。他真觉得自己快要燃烧了,要融化到花清远的身下,却还那么渴盼这一切的发生。
“没什么,我问你好几次了,你……疼吗?”花清远双手搂着程蝶衣的腰,撑开他笔直的双腿。多年练功的好处,只到这个时候,花清远总算看出来了,身体柔韧性真好。他十分满意。
“没……”程蝶衣的声音低不可闻,“你,你很温柔!”花清远对他已经很小心了,像托在掌心里易碎的宝。花清远满足的同时,他是知足,没有什么时候比现在更知足了。
这一场翻云覆雨,到最后是柔风细雨,化满心田。
“我现在是你的人了,以后也是你的人,你不许娶妻,”程蝶衣累得腰身都扭不动,却还不忘记巴着躺在他身边的花清远的肩膀要花清远给交待。
哪怕那些保证的话,花清远说过一百遍了,程蝶衣也仍是愿意听的。
“不娶,蝶衣也不许娶,”花清远伸手揽过程蝶衣的头,一下子吻到程蝶衣的嘴上,“我们两个都不娶,就我们两个过一辈子。”这自然是最好的。
“嗯,那白姑娘怎么办?”程蝶衣舔了舔自己的嘴唇,上面犹还印着花清远的吻,却一点没阻拦他的思想,他还记得那个姑娘呢。
“和赵姑娘一样办呗,”这有什么难的,一只羊是放两只羊也是放,就看放哪条路了。
“赵姑娘?”程蝶衣想了一下,才想起来花清远说过,他第一个相亲的对象姓赵来的。
“嗯,蝶衣不用担心,”花清远今晚很惬意,得偿所愿了。
他总是信了那些书上说的话,和自己相爱的人□做的事,天长地久,都不觉得很长很久。
“赵姑娘是怎么办的呢?”程蝶衣好奇起来。
花清远愣了一下,这个,说多了不好吧,好像自己这人人品有问题似的,当然,自己这人品确实不怎么地,但……
见花清远犹豫,程蝶衣不爽起来,两个人什么都做了,还有什么可以隐瞒的,他伸手狠狠地揪了一下花清远胸口处他刚舔过的凸起,花清远吃痛地‘哼’了一声,心里暗暗苦笑,自作孽不可活啊。
自从上次程蝶衣掐他腰处无果,他手把手地拉着程蝶衣,教会他往裆里去后,程蝶衣就开始学着找地方了,还很无师自通。
“说啊,你怎么办的?”程蝶衣从花清远的肩膀巴到了花清远细瘦精劲的胸口,半身仰起,直直地看着花清远。
不说是不行的,不说他是不甘心的,花清远笑笑,“也没什么,不过就是用了些银钱,买通了马场的饲养员,在赵小姐的爱马马鞍里放了一颗蒺藜而已。”
而已,而已,而已……
程蝶衣的耳边回响着这句话,直到花清远后来又说:“赵小姐摔伤了腿后,她母亲去了哈半仙和刘瞎子处,两位神仙都说我们八字不合,还有一个说我妨妻的,赵小姐是家里掌上名珠,门户又高,断断到不得非我不嫁的地步。”
这个尺寸,他拿捏得很好。一切都会尽在掌握之中的,他万没有想到的是程蝶衣竟灵机一闪,脱口问出:“该不会又是你花了银钱买通的那两位神仙吧?”
哈半仙和刘瞎子的盛名,程蝶衣也听过,怕不只是钱就行的。至于花清远又用了什么手段,他已经不想听了。不管看着多难的事,花清远总是有自己的招术,促成万一的。
两个人真是呆久了,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了,花清远不知是惊是喜得好,只无奈地伸指点了点程蝶衣挺翘的鼻尖,“蝶衣越发聪明了。”
程蝶衣巴着花清远胸口的手缓缓松开,傻坐了下去。
许是失神了些,竟没注意,这一下子落腰向下重了些,又是从高处空悬。两人做时,花清远反复问他、他没有注意的事,这时候竟有了些反应。
程蝶衣‘哎哟’一声轻呼,花清远连忙坐了起来,扶住了程蝶衣,“怎么了?”
“觉着疼了,”程蝶衣也不瞒着。花清远就要下地,“我去拿止痛的膏药来。”
“不用,”花清远闪身得快,程蝶衣伸手慢半拍,只是拉住花清远的后衣襟,“只是一点点,现在不痛了,那,那你,那你准备如何去对付白小姐?”
程蝶衣觉得自己太善良了,竟然开始担心起情敌来了。
“管她做什么,一点点也不行,现在是夏天,容易发炎,我去取药来,”这个时候哪有什么心情想白小姐,管她去死去活,与自己有半毛钱关系。程蝶衣要是因着自己的不小心落着什么毛病,才是让自己真正着急心疼的事呢。
程蝶衣趴在床上,花清远小心翼翼地给他抹着药,没有伤口,药却大把地抹下去,程蝶衣无知无觉,他还在纠缠着白姑娘的问题,最后,他叹了一口气,“人家姑娘也不容易,你别难为人家了。”这事说出口来,还是蛮作孽的。
“你是在为她求情?”花清远手里的动停了下来,花清远觉得自己嘴里也酸酸的了。
“女孩子家的摔断腿不好,怪疼的,”程蝶衣看不到背后的花清远是什么表情,只是感同身受。
他是摔断过腿的,学戏的时候,足足躺了三个月,没有什么好药,都是些黑糊糊的药膏子,如今阴天下雨,他那处伤口还会跟着起反应呢。
“蝶衣越来越男人了,懂得怜香惜玉了,”花清远开始考虑他过早教会程蝶衣重视起男女性别,是不是搬石头砸自己脚呢?
“我没有,”程蝶衣还没有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还坚持着,“我只是就事论事,人家姑娘又没做错什么。”婚姻大事,又由不得那些姑娘做主的。
哎,自己怎么就是男人了呢!要是女人,他和花清远多好,依着花清远的手段,定会让他安安稳稳地做花六少夫人的。话又说回来了,他要是女人,花清远就不会喜欢上他了吧?花清远说他自己喜欢的是男人。
——一切都是命啊,他忽然就很相信命了。
“噢,这样啊,那好吧,若有下次,我定会听蝶衣的,”花清远悠悠地说:“人家姑娘确实没有做错什么。”
程蝶衣这才觉出不对,转过头去看花清远。花清远那一脸忧郁的颜色,瞬间令他欢欣鼓舞,原来有人吃醋是这般模样啊。
当初自己,是不是也这般颜色地站在师兄面前,被菊仙看着笑话着,笑自己不知廉耻、白日做梦,自己的脸面都丢尽了吧,却还是那般的不值得。
自己和花清远在一起的时候,也吃过醋吧,这一次、上一次,哎,还毁了一屋子的摆设家具,那般的质问于他,与他大发脾气,但结局却是大不一样的,——哪有什么丢丑,到是被哄了好些天。
他现在总是明白了,吃醋这东西,是分对象的。
对象错了,连着整个人做什么都是错的,无理取闹。
对象正确了,就是真撒泼打滚连带拆了房子,那个人也会觉得这房顶是真该换了,夸你勤劳贤惠的。
见着程蝶衣回头,花清远俯□子,亲了亲程蝶衣微微噘起的嘴,抿嘴偷笑,“我男人真好看!”
“我男人也挺好看的,”程蝶衣回亲了花清远一下,洋洋自得起来。
花清远长着一张谈不上有多英俊,甚至说不上多清秀的脸,但就是这张脸,四季如春,过目不忘。
两个人互相吹捧了一下,顿觉心情舒畅,那个赵姑娘的事就轻轻放下了,反正也捥不回来了。
倒是白姑娘……,程蝶衣还是有些担心,怕花清远真做出什么过分事来不好收场。因果这东西说来玄妙,他怕有什么报应到花清远的身上。
程蝶衣把自己这心事讲给花清远听,花清远忍不住大笑起来,“蝶衣放心,我是恶人,神鬼不侵。”这可不是他说的,那是前一世里,某位得道高僧说的。
那位活了一百零八岁的老和尚,在见了他之后,拉着他的手说:“你以后陪着你弟弟睡吧,他受了大惊吓,有你这种命格的人在他身边,正好震得住,所谓神鬼怕恶人,你是极凶恶之人,神鬼不侵。”
现在想想,自己这个虽然信佛,却从不进庙的人,为什么进那座庙,还不是因为自己刚把幺弟从孤儿院里接回来,他连翻的梦惊,自己多方探寻,才寻到这座古庙,会了这位活佛,结果就得了这么个‘偏方’来。
这也是为何这几日里,他搂着受了惊吓的小笙睡的原因。
“清远才不是恶人,清远是最好最好的人。”
花清远如饮甘甜,他对于程蝶衣来说,当然是最好最好的人,他无论到什么时候都敢拍着胸脯,对天下人说这句话的,但对别人,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要对别人做好人的。
“白姑娘的事你不用操心,以后也不会再有什么姑娘了,”程蝶衣关心他,他自然承程蝶衣的好意,他也不愿意程蝶衣时刻地为他提心吊胆的,劳神伤神,只是白姑娘这事……却是无论如何也阻不住了,他已经动起手脚了,这可收不回来的。
只能是以后……,避免再有这事就是了。
“我放出风去了,说自己妨妻,也把我好男风的事漏了出去,当然还有强抢民男……”
“民男?哪个?”程蝶衣的头发都要竖起来了,这事他怎么不知道?噢噢,原来姑娘神马的都是浮云,这个民男才是太阳,我日你的……
眼看着程蝶衣就要骂出来了,花清远连忙解释,“民男不就是你吗?”
“我?”程蝶衣微忡,但还是马上说:“你什么时候抢过我?”他们一直以来,不都是两情相悦的吗?
“还不是你想什么时候,就什么时候!”花清远笑得又坏又痦,程蝶衣却一下子明白过来,他心里虽舒畅,却还是有些不舍地说:“你的名声,不就坏了?”
“这个乱世,名声太好未必是好事,蝶衣不用替我伤心,我们两个安安稳稳过日子才是好的。”
花清远才不想那么飘忽的事,在这个军阀割据、外族入侵、国内混战的世道,他空守个好名声做什么。
就是以前,他做到一国元帅,他也没觉得自己的名声好到哪里,还不是被人指责□专政、祸乱国家吗?
人这一辈子,只要自己活得顺畅就好了。得以快意恩仇,管他身后之事呢。
花清远抱着程蝶衣正说着挠两人心的痒痒话,门口传来轻轻的敲门声,“爷,您睡了吗?”听声音是萝卜的。
花清远和程蝶衣对视一眼,都有些奇怪,这么晚了,会有什么事?
萝卜和苦瓜都是极懂得眼色的,断不会没有重要之事,半夜来惊扰自己主子的。
“还没,”是花清远答的话,“有事吗?”
“回爷,大院的小凳子抱着个孩子过来了,一直哭闹不停,吵着要见你,我们怎么哄都不好,你见还是不见呢?”
花清远正要应声,程蝶衣‘扑’的坐了起来,一只手膊撑着床面,先开了口,“见,怎么不见?”目光却落在花清远的脸上,笑得很是狰狞,“哎哟,我的爷,我怎么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还有了孩子?这是嫌我不能生呗!”
“没,没……”花清远抚去额上黑线,“我哪敢,我是嫌我自己不能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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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清远随意披了件外衣;出了卧室;直奔前厅。
他一进门就看到小凳子一手拿着一把花生糖一手拿着前日他新买给小笙玩的皮偶。小凳子一张长得本就不顺畅的脸纠结在一起;哭笑不得地逗着坐在地上;什么也不顾,就是大声哭着的小笙。
那厢里;苦瓜正蹲在地上一声狗叫、一声猫叫地学着,可怜他扮丑;都未顾及身后,腰带未系稳妥,半个屁股果露出来了。
花清远很想一脚踹过去;——这个位置不踹上一脚,实在太可惜了。
小凳子带着小笙深夜而至,门房一溜小跑,第一个找的就是苦瓜。
苦瓜一听是大院的小凳子带着个哭闹小娃来的,脑子避免不了会灵光一闪地闪歪的。
这不就连衣服都未及穿整齐,就来找今夜夜值的萝卜,一块儿寻家里的两位爷去了吗?
明明是想看个新奇,哪里想到这份新奇这么难侍候,遭罪死了。
花清远看到这副情景,只觉好笑,一点不气恼,自家这孩子哭声都与别人家的不一样,——响亮,自己这几日教导的不错嘛。
在没有别的反抗方式时,如果只会哭并且只能哭,那就大声地哭出来,让全世界都知道你的悲伤,哪怕没有人安慰,自己的眼泪也可以灌溉自己受伤的心。
花清远还记得他把小笙从正堂里抱出来的那天,小笙像个没有灵魂的木偶,别说是哭了,连呼气声都那么微小,不易察觉,没有半分的存在感。
这么一丁点儿的孩子,四岁而已,遇到大事,除了哭该如何呢?亲眼看到自己母亲的死,之前抱他时还分外温暖的身体转眼间就变得冰冷,这该是多么残酷!若是连哭都不可以,这孩子就彻底废掉了吧?
因着花清远前世和小笙有着一样的命运,他对这孩子的苦,感同深受。
那年他不过六岁,亲眼看到他父亲开的车,撞向他生过幺儿刚刚满月的母亲。
那时,他忽然信了一句话:人如草芥,——你自己若不奋斗,一辈子都是最底层的,任人踩踏的。
一心扑在哄小笙不哭这份大业上的小凳子和苦瓜,都没有发现花清远已经进来并且站在他们身后了。
反倒是哭着的小笙,痛哭嚎啕时,一点儿不耽误眼观六路,一眼就瞄到了花清远。
哭声戛然而止,小短腿也撑起来了,在小凳子和苦瓜目瞪口呆中,蹒跚着往花清远奔去。
等着程蝶衣里外衣穿得整齐,头发也梳得顺畅,打扮得很正式地走进厅堂里来时,花清远已经把小笙抱坐在膝头,看着小家伙很奋力地啃着花生糖呢。
程蝶衣站在门口处,并未太往里面走,他微微眯起眼睛,很认真地把坐在花清远膝头的小笙看了一个仔细。
这孩子长得不太像花清远,至多是嘴巴处有些仿佛。
花清远喂他吃东西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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