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琉璃瓦-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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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这时来了一对不速之客,两个小脑袋从他的腿后伸了出来,是一对四五岁的小娃儿,一男一女,长得却十分相像,都瞪着黑豆一样的圆眼睛看着那女子。
“璎珞姐姐,今儿是端午,还有识字吗?”小女娃先出声,她身量略高些,穿着一件鹅黄色的小衫,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
璎珞见了她和小男娃儿,倒是真心地笑了起来,她伸手去牵她,“阿米,你去哪儿滚了?弄得脸跟花猫一样?来,我先给你把辫子梳好。”
阿米最喜欢璎珞姐姐给自己梳头发,不仅会给自己梳好看的包包头,还会扎上粉色的缎带,璎珞姐姐梳头的手艺可比娘好多了!听到她这么说,连忙点了点头任她牵着坐在院中的小木凳上。
看阿米坐在小凳子上喜滋滋的,一旁的小男娃儿不乐意了,他从大哥身后如泥鳅一般钻了出来,拉着璎珞的裙摆道,“姐姐姐姐,我也要梳!”
阿米白了他一眼,“去去去,谁家的男孩子还要梳头?快和大哥回家去,仔细娘又要骂你!”
阿豆不服气,“凭啥璎珞姐姐只能给你梳头?你欺负我,我不依!”
阿米嘻嘻一笑,“我和璎珞姐姐都是女人,自然亲近些,你这个臭男人!”
璎珞听她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几乎要笑喷了,还是忍耐着劝和道,“阿豆还小,阿米要友爱弟弟,不能说他是……”臭男人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阿豆眨巴眨巴大眼睛似懂非懂,小嘴一撇,就要哭了。
阿米连忙从凳子上跳下来,“你这是干啥?我是逗你玩儿的,快别哭了!原本男人就是不梳花里胡哨的小辫儿的,你瞧大哥,难道他会来让璎珞姐姐给他梳头吗?”
咦?门口的男子一愣,阿豆听了这话,也往他脸上瞅去,一脸的费解。是啊,这样五大三粗的大哥,如果蜷着坐在小凳子上叫璎珞姐姐给他梳头,应该也很好笑吧?他指着大哥,咯咯地笑了起来。
始作俑者阿米和弟弟想到一块儿去了,也笑得捂着肚子蹲下来。
男子脸红的跟猴子屁股一样,根本不敢往璎珞脸上看,想要训斥弟妹,可是这两个小人儿一向在家里娇惯惯了,根本不怕他。他只好低喝一声,“瞎说什么?”便忙不迭地跑了。而阿米还意犹未尽,细幼的声音随风传来,“璎珞姐姐你瞧大哥,就像后头有鬼在追他呢!哈哈哈……”
璎珞和这两个小冤家玩闹了一阵,原本有些尴尬的,现在也平复了不少。她知道隔壁的少年赛罗对自己的心意,可是她只将他当做一个普通的邻居,并没有额外的情意。
她离开琼江,和神医来到栎邑也有一段日子,昨日种种譬如昨日死,除了午夜梦回之时,那些锦绣繁华,那些煊赫旧事,那些伤害逃离,似乎都再也不会被她想起了。她还记得临行时那个人对她说过的,忘了吧,都忘了。
“璎珞姐姐,这对缎带真好看,可是我若是戴了回去,娘一定会说我的。”阿米手里拿着一面小镜子,前后左右地照了照,她的头发被璎珞梳成一对丫髻,上头缠着一对粉紫色镶米珠的发带,衬得她更像池塘里才露尖尖角的小荷一般清秀可爱。
璎珞看着她,就像看到自己无忧无虑的童年时光一样,走过来对她道,“你就对你娘说,这是用粽子换的。”
阿米人小,虽然爹娘在家常常告诫她不能拿别人的东西,可是既然是换的,应该也没有什么吧?她实在是舍不得这对好看的缎带,又看璎珞姐姐温柔可亲地望着她,就笑着点了点头。一边的阿豆早就等得不耐烦了,正要说话,就见一个高大细瘦的身影踱了进来,他穿着一袭竹叶青的长衫,下颌留着几缕胡须,看起来不苟言笑,正是在外头忙完了的神医。
阿豆向来有些怕神医,因为他看起来和爹爹很像。娘虽然溺爱他,可爹爹有时候被他闹得狠了,还是会打小屁股的。他往璎珞身后缩了缩,怯生生地唤道,“神医伯伯……”
神医今天心情好,少见地对这对小姐弟和颜悦色,还从袖子里拿出几块陈皮糖,“拿去吃吧!治咳嗽的。”
阿豆看了看璎珞,才伸手取了一块,又回头看了看阿米,又伸手替姐姐拿了一块。
神医见他懂事,笑着摸了摸他的头。阿豆下意识地一缩脖子,想起娘说过和人交往不可以露出小家子气,强忍着没躲开。
这时候只听隔壁阿米、阿豆的娘高声喊道,“阿米,阿豆,回来吃饭了!”阿米一听,从凳子上跳下来,拉着弟弟的手就跑,跑到门口,又转过身来对着神医和璎珞甜甜地一笑,不太利落地福身行过了礼,才跑了。
神医瞧着他们二人有趣,不禁笑了一回才转过来对着璎珞道,“只有你我二人,今年这节,怕是要过得无趣些了。”
璎珞也是一笑,“不过聊以派遣而已,还要多谢神医肯陪我过节。”
神医叹了一声,“我知道你心里记挂你家人和……不过想来他们都是极聪明通透的人,自然会将诸事料理得宜,你只管好好在此间修养,我才不负那人之托。”
璎珞只觉得喉咙里哽住了一块,也不答话,只是很快地点了点头,转身向厨房里走去了。
第二章 素问(下)
“卫家军”驻守的营地距栎邑不远,待到六月皇帝驾崩的消息传来,引起了军队里不小的震动。宿敌北金的消息自然也是灵通,恰逢着卫珈送还父帅灵柩归琼江尚未赶回,边境上便有了几次小的波动。
“卫家军”多年威势,虽然主帅被内奸外敌害死,可毕竟有十万铁甲驻守,北金还是不敢大举进攻,只敢派一些散兵游勇游弋在边境村落,以作试探,栎邑也就遭了池鱼之灾。
医馆地处隐蔽,外表也并不打眼,暂时倒是安全。周围四邻都人心惴惴,隔壁的赛大娘因为家里孩子多,更是尤为紧张。赛罗仗着自己身强力壮,又实在不放心璎珞一个弱质女流,神医看起来也是清癯消瘦的样子,倒是比平日来得更勤一些。
璎珞感念他一片心意,可是却不愿平白承他的情,也不愿让他存了什么不该有的期望,几乎费尽了唇舌,最后更是拉下了脸,才将赛罗劝了回去。
她刻意无视了赛罗受伤的眼神,可是却敏锐地瞥到赛大娘一闪而过的身影,不禁苦笑一声。她理解赛大娘为人母的一颗心,于她来说,自己是个流落她乡的可怜女子,平时照顾一下、送些吃食来也是人之常情,可是若要将她娶回家中做儿媳,她诚然不是好的人选。
外头不太平,来瞧病的人也少了许多,神医在一边旁观,细瞧璎珞脸上也并没什么怅然的神情,才放得下心来。
栎邑不平静,“卫家军”大营里更是暗潮汹涌。昔日卫邺坐镇、后来又是卫珈镇日坐守的主帅营帐里,此时乌压压地站着十几位将领,而正中椅旁另有一把略小的椅子,上头坐着个俊俏的少年。
他不过十四五岁的样子,身上穿着一身雪亮的烂银盔甲,里头露出靛青色的劲装,胸口的护心镜却是黄澄澄的,也是十分明亮,在阳光下,必然能耀花来敌的眼睛。他腰间挂着一根绞银丝的软鞭,脚下蹬着一双麂皮战靴,浑身打扮的利落精干。
而瞧他容貌,更是让人隐然心惊,一张玉石雕就一般清透白亮的脸上,长眉入鬓,鼻梁挺直,嘴角微微提着,是一个不屑一顾的嘲笑的弧度。那一对眸子即使在夏日里,也一样的冷,深黑得好似寒潭之水,微微泛起一丝幽绿的涟漪,却稍纵即逝。
他身在营内,头上便未戴盔,一头乌黑的长发就那样随意地披散下来,只用一根靛青发带松松束着,碎发便垂在脸颊边,越发衬得他容颜妍美,竟然比寻常女子还要阴柔娇媚几分。
他整个人,就像一串水晶珠帘,发出的光和亮都是冷的。
他的样子,和营帐中、乃至整个大营里的所有军人的模样,都大相径庭。他细瘦修长的手臂和腿、弯长柔韧的腰背,都和那些肌肉虬结的汉子们完全不一样,他们是充满了阳刚的力量的,而他,是阴冷的,是隐晦的,是不可捉摸的。
他坐在那儿不说话,可地上站着的将领们却没有这样好的耐性,就有人高声问道,“夜来,虽说是大姑娘委你在她不在的时候料理军务,可你这样大喇喇地将兄弟们叫了来,又一语不发,是个什么意思?莫非是在摆什么架子?”
此话一出,就听有人嗤笑道,“什么架子?难道是在耍主帅‘夫人’的威风么?”
这话实在太过难听,除了几个人哈哈大笑起来,其他的人倒是很是不赞同地望着这些同伴,就要人仗义执言道,“王老皮,你是吃了屎来的?嘴那么臭?”
那王老皮话一出口就有些后悔,偷眼看夜来,却见他依旧是一脸的云淡风轻,虽然冷,可也没有更冷,于是放下心来,大喇喇地回嘴道,“郑楚,老子说话管你屁事儿?要你来替人家找补什么?难道你也在打什么不可告人的主意不成?”
郑楚是个火爆的性子,又是卫氏的家将,自然知道夜来是卫邺、卫珈心腹之人,听见王老皮骂了自己还是次要,言语辱及夜来就是辱及主帅和大姑娘,是可忍孰不可忍!他掳起袖子就要动粗,王老皮又哪里肯让,二人一言不合,竟是要上演全武行。
“住手。”一个还有些青涩的少年声音响起,“主帅尸骨未寒,你们就一点脸面都不要了吗?”
他语声虽然稚嫩,可语气里竟有一份丝毫不输于卫邺父女的威势,一声质问之下,竟然慑得王老皮和郑楚、以及周围劝架的人都悻悻地垂下了手。
“北金敌寇扰我百姓,诸位不去想办法,竟然在这儿做口舌之争,真是好笑。”夜来不依不饶,王老皮和郑楚的老脸上都是一红,王老皮还强自道,“并不是没有反击,只是那帮贼人太过狡猾……”
“你不说你蠢得像猪!”夜来向来毒舌,平时有卫珈辖制还好,如今没人管了,什么难听话都骂了出来。
王老皮也是老将,被他个黄毛少年这样辱骂,脸上顿时挂不住了,“夜来!你小子别欺人太甚!北金来犯边的明着是散兵游勇,实际个顶个儿都是太子元洌麾下亲兵,都是照死士一般训练的,咱们军中不过是寻常兵士,又哪里会阴狠过他们?”
他想起这几日追击敌寇,也惨死了几个兄弟,眼圈不觉红了,“你有本事,就去灭了他们,没本事,就休要在这儿大放厥词,老子不愿意听!”
在场的人也想起近来已经死了不少弟兄,不觉都心里难过起来,也对夜来这样的态度十分不以为然,连方才维护他的郑楚都不满地看着他。
夜来似乎完全没有察觉他们的情绪,迤迤然地从椅子上起身,对着王老皮点了点头,“好啊,我明日就带着人去,按你说的,灭了他们。”
王老皮几乎要大笑,“你这毛头小子,口气太大了些!”
夜来伸手抓了抓头,露出一丝难得的属于他这个年龄男孩子的神情,“我不骗你,我若是食言了,你用军中禁则处罚我。”
王老皮的脸色渐渐严肃了起来,他看着夜来,夜来也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缓缓地道,“我若是胜了,你就在营前掌嘴。”
他微微地笑起来,死死地盯着王老皮的眼睛,“你骂我不要紧,不该带上大姑娘。”
王老皮的后脊背都汗涔涔的,因为夜来年少俊美,又常年跟着卫珈,营中素来有不少闲话。他自己素来是个大嘴巴,在传谣过程中居功至伟。卫珈也不是不知道,可到底没有严厉地处罚过他们。
她是个女人,带领着一群莽汉已经够难的了,不能为了他们这些上不了台面的话来堕自己的身份。
王老皮等人这时候才知道,原来夜来为了这件事,居然绕了这样大的一个弯子,还不惜以自己性命做赌注,只是为了维护卫珈的尊严。他的身子不可觉察地颤抖着,不知道该说这少年幼稚,还是觉得他可怕。
一时间人群散尽,郑楚磨磨蹭蹭地不走,夜来好笑地看着他,“你觉得我很过分么?”
郑楚默认了。
“兵者,诡道。手段不重要,过程才重要。‘卫家军’不是一般的军人,是保护我大昀百姓的最坚固的屏障,每一个没有能力担负起这份责任的人,都死不足惜。”
“就像雪地里的狼,经过无尽的磨砺、饥饿、争斗、厮杀,最后留下来看到第二年的枝头新绿的,才配活在这个世界上。”
第三章 夜来(上)
夜幕渐渐垂落,军营里的人声也静了下来。夜来从营帐里出来,一个人出了辕门,走到不远的沙丘上坐下。夏夜的天幕黯蓝,漫天都是繁浩的星斗,星河夜色虽然明媚,他的心情并未好上半分。
不知道是谁,吹起一支思乡的乐曲,那陶埙的声音婉转低回,又似人幽咽之感,竟然听得人身上寒浸浸起来。
夜来记得卫珈说过,这是南地的小调,她的奶娘就是南地人,她小时候常常在这段旋律里入眠。后来离了琼江的安国公府来到边地,就很少听到了。
卫珈还说过,你虽然没有了爹娘,总好过我,此生没有见过自己的亲娘一面。
夜来那时候不过七八岁,刚被她捡回来,听了这话,不觉从心底油然而生一种亲切。他原本以为自己是这世间最可怜的人,谁知道面前这个美得好似娘亲对他说过的仙女一样的姐姐,竟然也和他有着一般凄凉的身世。
她娇艳如花的脸颊似乎微微地濡~湿了,他伸出小小的手,替她抹去泪水,“你别怕,以后我来保护你。”那声音坚定又自信,都不像是他自己发出来的。
卫珈“噗嗤”一声笑了,捏了捏他细细的小胳膊,“你还是先练好武艺,再来保护我吧!”
夜来很不满她小瞧自己,梗着脖子道,“谁说我不成的?我连狼都不怕呢!”
他这话倒不是夸口,他原本是边地土生土长的大昀子民,虽然他们一个小小村落,倒有七八成的人有着不同民族的血统,可是这些年来都生活在大昀境内,生活习惯已经和大昀人合而同之了,村子虽小,男耕女织,倒也可以勉强自给自足。而到了农闲之时,一家人还能一起坐在门外树下看日落月升,和邻居相处得又好,也算是安居乐业。
可是谁又能知道,在每个静谧的夜晚,命运的大手就那样静悄悄地搅动一池浑水,很多人在安睡之中就被席卷而来的汹涌浪潮没顶,再也没有存活的机会。人的命运,在未知的世事面前,还是太过渺小了啊!
北金军队的铁蹄在一个也是如这夜一般明媚的夏夜里,悄无声息地踏进了他的村落。他白日里疯玩了一日,睡得十分香沉,被娘亲疯狂摇撼醒的时候,外头已经是一片火海了。
他从来没见过那样的场景,熊熊火焰烧得夜幕都跟着泛红,整个村子里的房子都是普通茅屋,一座点着就是火烧连营。大人小孩、男人女人都在大声地哀嚎,北金人都穿着精良的铁甲,盔甲掩着半面,一双一双的眼睛都闪着极度嗜血兴奋的光芒。
领兵的几个人骑着高头大马,在小小的街道上疯狂地驰骋。他正被娘亲抱着跑出来,看到的就是他们拖着人飞驰的景象。娘亲吓得惊呼一声,连忙伸手去掩他的眼睛,可是他已经看见了。
他清清楚楚地看见一匹红马身后拖着的,正是隔壁的春枝姐姐。春枝是村里最漂亮的姑娘,今年十五岁,前几日才订了亲,羞答答地很少出门。夜来最后一次见她的时候,她正和她娘从栎邑采买了布料回来,准备自己动手做嫁妆的。
那天她穿着一件白底粉色碎花的布裙子,站在院子里听着邻居大婶的打趣,脸颊在夕阳下闪着好看的光,羞涩里掩饰不住的欣喜。
她还是穿着那件裙子,只是上头已经被她的血迹染红了。她乌黑的长头发散在脸上,上面都是血水和的泥土,湿哒哒地盖在她脸上。她已经死了,一对眼睛就像死鱼的眼珠一样,泛着令人不愉快的冰蓝色,直直地盯着天空,似乎在问,为什么?为什么是她?为什么是这样?
一座不过百十余人的村落,对于北金人来说实在不算是什么,他们甚至都不想着能觉略些财物或者美女,而只是这样毫无意义地屠杀、放火,似乎欣赏男女老幼四处奔逃、呼天抢地,就已经是最大的成就和喜悦。
他们哈哈地大笑着,那声音比来催命的鬼哭也不遑多让。他们就好像是凶猛的野兽,满怀兴味地望着自己脚下的小蚂蚁慌不择路地逃命。
爹爹护着娘亲,娘亲抱着夜来,随着众人一起往外跑。他们夹在人群之中,根本不敢回头,只听着身后的惨呼声越来越近了。北金人甚至懒得围堵,而只是在后头追击。有时候放他们跑得远了,就拿出弓箭来,好像只不过在进行一场狩猎罢了。
身边的人越来越少,最终只剩下自己一家和几个相熟的叔伯以及他们的家眷,只听爹爹高声喝道,“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咱们迟早都会被他们杀死的!不如让女人带着孩子跑,咱们几个留下来挡住他们,女人们抓紧时间,跑得越远越好!”
娘亲和几个婶娘、姐妹听了这话顿时都哭喊了起来,死死拉住自己丈夫、父亲的衣裳不让他们去送死。
他看见爹爹的眼睛里也涌动着晶亮的泪水,最终还是狠下心来拂开娘亲的手,狠狠地将她一推,“带着孩子快走!现在不是废话的时候!”
那几个叔伯也都如法炮制,头也不回地转身迎向北金人去了。
女眷们没有法子,不忍眼睁睁看着自己的亲人在铁蹄之下化作血泥,只觉痛彻心扉。一边号哭着,一边抱着孩子、互相搀扶着,脚下一步都不敢停。男人们都为了她们付出了生命,她们又怎么能不明不白地死了?那样做,算是对得起谁呢?
这些蝼蚁一样的生命居然敢反抗,北金人觉得很有趣,又更加兴奋了起来。夜来伏在娘亲肩头,恰好就看见领头那人是如何用一把长刀贯穿了爹爹的身子,那样长而锋利的一把铁器,在他心脏肺腑之中搅动,爹爹一定很痛。
男人们虽然勇敢无畏地以少抗多,可是毕竟力量太过悬殊,他们的抗争,就像螳臂当车,不过短暂地阻止了北金人屠戮的步伐。
果然,在他们一个一个都被残杀之后,北金人还是追了上来。
女人们在失去丈夫之后,迸发出来母狼一样的力量。她们用手打、用脚踢、用嘴咬,可是血肉之躯在锋利铁器之下,也逃不过化作碎肉渐渐腐烂的后果。
娘亲的头上、背上都被砍了好几刀,依旧死死地抱着一个北金人的腿不肯放手,她的牙齿都被那人的皮靴踢得碎了,夜来甚至都听见她的头骨咯咯的响声。
“夜来,快跑!”这是娘亲对他说的,最后的一句话。他吓到极致反而不哭了,小小的胸膛里第一次燃起了熊熊的怒火。凭什么?一样都是人,凭什么你们就像杀牲口一样地杀死我的爹娘?
他满怀仇恨地望了那些北金人一眼,头也不回地撒腿便跑。他没有看见,娘亲见到他越来越小、逐渐隐逸在夜色中的身影,是如何满足地合上了双眼。
一阵夜风吹过,夜来才感到自己的脸颊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片冰凉,他自嘲地笑了笑,越长大越没出息了,居然哭了么?
第四章 夜来(下)
夜来不断地跑,不去理会身后那些垂死的挣扎,而那些惨呼也就渐渐地低了下去,低到听不到了。等到他再也跑不动了、好不容易停下的时候,才敢回头看,背后是一片陌生的荒原,耳边只有呼呼的风声,娘亲那曾经温柔的、给他唱过摇篮曲的声音,是怎么努力都不会再听到的了。
他的鞋子早就不知道丢到哪儿去了,小小的脚被砂石磨得生疼,走一步就在地上踩出一个殷红的小脚印来。
他轻轻地吸着气,一步一挪地往前走,这时晨光已经在这片土地上洒下了淡淡的绯色,四周有了光亮,他才看到,其实不远的地方,就有一片小小的湖泊。
他喜上心头,强忍着疼痛加快了脚步,走不了两步就蹲在了地上。他家里虽然贫寒,可是长这么大,因为是独子的缘故,从来没有受过这么大的罪。他抱着伤脚,坐在地上,终于哭了出来。
不过是一个六七岁的孩子,让他承受这些,也实在是太强人所难了。
他心里又是悲伤又是愤怒,眼泪一开了闸,关起来就没那么容易。反正四周也没有人,他哭得昏天黑地,似乎要将腔子里的委屈全部吐露出来,直到一阵柔软的触感袭上他的脚面。
夜来抬起头,只见一只灰白色的小动物正伸出鲜红的小舌头,轻轻地舔~舐~着他的伤脚。
他被惊了一跳,往后缩了一下。那动物抬起头,身子略比狗大些,长得也像狗,可是这茫茫荒原之上,又哪儿来的狗?夜来就是再没见识,此时也认出了,自己眼前的,是一只活生生的狼崽子。
他心中警惕,环顾四周,却并未见到其他的狼的身影。而那只小狼的眼神也不似爹爹曾经对他说过的那般阴诡,反而真有几分狗娃儿的憨态可掬。它黑黑的眼睛望着他,毛茸茸的头也向他腿上蹭来,倒蹭得夜来好痒。
“你也是独自一个吗?”夜来不禁向它伸出手去,狼崽子一点不怕生,立马凑了过来。
“那你以后就跟着我好不好?”狼崽子听不懂人话,却自此之后再也没有离开过他。
夜来的思绪被一阵熟悉的触感打断,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身边已经出现了一只大狼。见他半日只顾想着心事不理自己,终于按捺不住,伸出舌头舔了舔~他的手。其实狼性高傲,它长大之后就很少做出这样的举动了。
夜来失笑,“灰风,这么晚了,你不好好睡觉,又来找我做什么?”
灰风站在他身边,身躯已经十分长大,身上皮毛油光水滑,一对狼眼炯炯有神,在夜里就像两颗琉璃珠子一般。它和夜来早就心意相通,见他终于理会自己,就好整以暇地卧在他的脚边了。
夜来伸手抚了抚它背上的长毛,又想起初遇卫珈的那一日,自己的身边,只有这一只狼。他已经有些回忆不起他和灰风是怎样挨过那一段无衣少食的日子的,那时候灰风远没有现在这般神俊,他也只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在茫茫荒原之上游荡,居然没有被更大的野兽打了牙祭,也实在算是得了上天眷顾。如果没有遇见卫珈,也许直到现在,他们一人一狼,还是过着那样的生活,或者,早就死了。
遇见卫珈的时候,他已经和灰风相依为命了几个月,边地的冬天来得早,他身上单薄的衣衫眼看就要无法抵挡狂风,也许再过几天,他就会被冻死了。那一天他正和灰风依偎在一起御寒,就见到远远的一阵烟尘席卷而来。他认得那是军队马蹄激荡起的风烟,心脏顿时狂跳起来,一时间手脚都僵硬了,连躲避都忘了,也不知道卫珈是什么时候来到了他的面前。
“你叫什么名字?”说话的女声不似娘亲那样温柔,也不像春枝姐姐那样娇弱,却有种宁谧的坚韧,让人听着心里就安定了下来。
“夜来。”他抬起头,打量面前的少女,她看着年纪也不大,正是十七八岁的花信之期,肤色并不多么腻白,一头乌发之上也不曾戴什么多余的首饰,只用一根银色发带束着,绑着同色的抹额,上头缀着一颗明亮的珠子。他从未见过这么大的珍珠,平时村里女人们的首饰上不过镶嵌几粒米珠,已经算是富裕人家的女眷了。
再看她身上,也和身后的男人们一样穿着全套的铠甲,制作却精致得多,雪白闪亮,还镂着寒梅的花样。外头披着一件紫狐的大氅,脚下蹬着掐金勾云的鹿皮小靴,腰间一把他从未见过的兵器在没有什么温度的阳光之下灼灼闪耀。他的眼睛几乎都要看直了,那手柄被这女子握在手里,上头都是各色各样的宝石,他都叫不出名字,可也知道必是价值连城。
在夜来瞠目结舌的同时,卫珈也在上下打量着他,面前的孩子十分瘦小,衣衫褴褛,头发又长又脏,都纠结在一起。脸上黑乎乎的,也瞧不清长得什么模样,眼看着连自己都快活不下去了,还带着一条狗。
不对,那不是狗!
“这只狼,是你的吗?”卫珈蹲下来,凝视着夜来的眼睛。夜来点了点头。
卫珈站起身来,“郑楚大哥,这个孩子,带回营去!”
郑楚那时还是个年方二十四五的青年,他是卫府家将,来到边地的时间不长,还在卫邺的考验期,并没什么要紧军务要去办,只有先跟着卫珈。卫珈虽是女流,在“卫家军”里却实在不算新人,她果断勇敢、不让须眉,麾下兵丁都对她信服。郑楚听她吩咐,便走过来要将夜来抱到马上。
夜来挣了挣,“我要带着灰风!”
卫珈笑了,“你也不怕我是坏人么?也不问问我要将你带去何处?”
夜来摇摇头,“不管你是谁,不管你带我去哪儿,我都要带着灰风!”
卫珈又笑,她英姿飒爽地惯了,这样一笑却是温柔娇媚,一丝都不输于自诩美貌的琼江的大家闺秀们,身后的士兵们都瞧得呆了。
“那就带着吧!”她随意地挥了挥手,又瞧了灰风一眼,“郑楚大哥,单独给他一匹马,让他和他的狼在一起。”
郑楚瞧了瞧夜来,“小子,给你一匹马?你会骑吗?”
夜来怎么能承认自己不会?他梗着脖子,涨红了小脸撒谎,“当然会!”
卫珈掩着唇微笑,“好,既然会骑,就把那匹枣红马牵来,我看着他骑。”
郑楚等人都知道卫大姑娘起了玩心,她也不过是个少女,虽然老成,可身上到底还有几分未染的天真爱闹,于是纷纷大笑,那枣红马也早被好事之徒牵了来。
夜来见自己骑虎难下,少不得得硬着头皮上马。谁知那枣红马虽然看起来个子小,性子却烈,一般除了卫珈能将它驯服,旁人都得被它颠个半死,像夜来这样的小孩儿,要想骑着它回营,更是痴人说梦了。
夜来看着大家都望着自己笑,也起了好胜的心思,憋着一口气不想叫人小瞧了自己,学着村子里大人的样子,先一手按着马鞍,一条腿跨了上去,紧接着刚要坐好,那枣红马已经嗅到了生人气息,开始发作了起来。
夜来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被这匹疯马甩出去的,他的大脑一时间一片空白,只有一个念头倏忽闪过,这下真的死定了!
他以为自己必定要落在地上,摔个头破血流,运气更坏点还会直接肝脑涂地,不禁紧紧地闭起了眼睛,耳边还能听到灰风呜呜的叫声。
可惜灰风也只是一只狼崽子,也不能赶来救他。好不容易逃出生天,难道又要这样死了吗?
过了许久,预想里的剧痛并没有来到,夜来小心翼翼地将眼睛张开一条缝,迎面而来的就是卫珈那张英气又不乏柔美的美人面,她一对凤眼里闪动着戏谑的笑意,“不行就别嘴硬,撒谎更是要受惩罚!”
她收回双臂,将夜来丢在地上,“这就是入我‘卫家军’的头一课,你以后还有不少东西要学,还不起来跟大家回去,留在这儿是要等着过年么?”
第五章 太子(上)
这一日,过了午后,突然下起了大雨。风雨夹着霹雳,沉闷的雷声在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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