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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许动 by:秋红叶(tongtong)(上)-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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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送花的时候,花姐突然拉住他:
“小黎,这麽冷的天,到花姐店里喝杯茶休息一下,反正今天没有什麽事。”
看著花姐若有所思的样子,黎殇知道她一定知道了什麽,於是,就点了点头。
泡上一杯芳香四溢的花茶,花姐继续她的观察。
黎殇也不急,只是静静的坐著,神情自如。
最後,先耐不住的自然是花姐。妩媚的一笑,并不年轻的花姐比任何女人都来得夺目。
“你可知道,十年前,没有男人看到我的笑容能够无动於衷……”
“我喜欢的不是女人,你忘了吗?”
黎殇无所谓的回答。
“……我是催眠高手,你也不是不知道,这麽年轻的你,这麽好的定力……虽然我很好奇,不过我不想知道你到底是谁……说完话,就当什麽事也没有发生过好吗?”
黎殇勾起嘴角,轻轻的点了点头,真是个聪明的女人。
“本来不想管闲事的,但是不知道为什麽,总是想帮你,当然我明白,你不会领情……”
黎殇耐心的听著,没有答话。
“……可能会说很长时间,别嫌我罗嗦……”
点燃一只烟,递给黎殇,花姐为自己也点上一支。
“……这是个很长的故事,关於一个势力很大的家族……这个家族起源於一百五十年前,用了二十年,垄断了整个英国的毒品交易,五十年,垄断了整个欧洲的军火走私,八十年,控制了整个欧洲的黑道组织,四十年前进行改组,创建了跨国公司,用来掩护所有的不法交易,这些年来,不知道有多少人想要将这个家族彻底的毁灭,不管是白道的还是黑道的,不管用正规的方法还是非正规的方法……从来没有成功,或许应该说,最後的胜利总是属於这个家族──李尔家族……”
“换句话说,李尔家族在他们精心挑选出的掌权者的带领下,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最强有力的黑道组织,而他们的掌权者自然是不折不扣的黑道帝王。他们的掌权者每一代只有一个,所以,李尔家族的新生代要经过残酷的斗争,只有打败其他兄弟才能坐上掌权者的位置,当然,这种事情很普通,在弱肉强食的黑道,这是最正常不过的了……”
“李尔家族每一代的掌权者或者残忍,或者冷酷,他们可以有任何奇奇怪怪的习性,但是唯一不能违反的原则就是一切事情必须以家族的利益为主,绝对不能违抗!所以,家族的持续庞大,自然是理所应当的了,那个家族里的掌权者个个都能力非凡,毫无缺点,他们的决策在最先的一百二十年来,从来未曾出现过错误……”
“但是,三十年前,李尔家出了个怪胎──罗德?李尔。其实最开始的时候,没有人看好这个李尔家新生代中最年轻的一个,他不够冷酷,不够果决,所以当时支持他的人是最少的,即使他是老李尔最喜欢的孩子……毕竟,要想登上高位,能力是最终极的标准。
但是意外发生在老李尔的突然死亡後,因为他死前没有决定谁是新一代的掌权者,所以李尔家内部起了争斗,这一点都不奇怪,奇怪的是,最终的胜利者竟然是罗德?李尔!
这个新的掌权者以风驰电掣般的速度清理了内乱,赶走了想趁火打劫的人,并且做了一件之前李尔家的人从未做过的事──娶了英国皇室的一位公主为妻。
虽然不是真正的公主,只是一个跟皇室有些姻亲关系的贵族家的小姐,但是,这也很惊人了。因为英国皇室虽然摄於李尔家的势力,表面与他们交好,但是骨子里,还是当他们做强盗,刽子手之类的,所以,这场婚礼当时可以说得上是世界震惊。
原本黑道出身见不得光的李尔家族,就算再怎麽有势力,在人们的心目中也仅仅是恶贯满盈的凶手的代名词,一下子跻身於贵族之列,原本对罗德?李尔还有不满的人也忠心认可了自己的新首领。
事情到这里,仅仅是个开始。
罗德?李尔并没有像所有人预想的那样带领李尔家族走上一个新的台阶,他反而作出了一个足以让所有李尔家人恨之入骨的决定,他要将李尔家族彻底漂白,他要李尔家成为一个可以站在阳光下的生意人。
习惯了强取豪夺的李尔家族怎麽允许自己的生活整个颠覆,毕竟黑道的钱来得比正当途径快多了,何况,习惯了血腥的人,一天不见血,就会全身不自在,所以,改革的事自然不会轻易取胜。
但是虽然艰难,罗德?李尔的改革还是在不停的前进,他的妻子成为他的最佳助手,利用自己在交际圈的地位,努力的协助著自己的丈夫。
他们的生活就是一次又一次的暗杀,威胁,绑架,但是,他们却从未退缩。
他们只有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名叫凯斯?李尔,是个比他的父亲更了不起的角色。据说从小到大他经历过四十二次绑架,三十六次暗杀,但是他现在依旧活得好好的。据说最开始被绑架,救援的人找到他的时候,绑架者都已经断气,到了最後,还没等行动,凯斯李尔就已经自己回来了。凯斯十五岁那年,罗德?李尔被人暗杀,他在他母亲的帮助下,成为李尔家新的掌权者,继续他父亲未完成的改革,但是,事情没有那麽简单,李尔家有势力的支系都想杀死他,据说杀他父亲的人,很有可能就是他父亲的兄弟。
意外发生在半年前。
凯斯来到香港,原本只是黑道的例行商谈,但是,那一次,凯斯失踪了。
当时凯斯的母亲怕真相暴露,场面无法收拾,便隐瞒了真相。半年来小心的寻找著她的儿子,但是一直没有找到。
儿子没有找到,真相却无法隐瞒,於是,所有的人都开始寻找凯斯,虽然目的不一样。”
说到这里,花姐看了看黎殇。
黎殇专注的听著,一脸很感兴趣的样子,但是,花子菲知道,这不是她想要看到的。
“……凯斯我虽然没有亲眼见过,但是,听不少人说起,蓝色的眼睛,淡金色的头发,外表非常醒目,这样的外国人,在这个小地方,本来应该很好找,可是偏偏一点线索也没有……除非有人把他藏了起来。可是能够将凯斯藏起来的人一定很不简单,所以大家都找得很谨慎。
最近听说曾经有几个小混混看到过像凯斯的人,听说当时带走凯斯的是个年轻的男人,高瘦的个头,短发,说话的时候总是带著三分笑意,即使是在打人的时候,而且,那个人的身手很好……总觉得这个人我好像见过,你觉得呢?”
黎殇迎视著花姐探究的眼神,神色平静,脸上还是平时惯有的真诚笑容:
“花姐想不起来,我怎麽能想起来?”
定定的看著黎殇半天,花姐转开视线,催眠术如果碰到意志坚强的人不但起不了作用,弄不好反而会被对手控制,花子菲是此中高手,利害关系她自然十分清楚。擦去额角的细汗,花子菲叹了口气:
“我没有恶意,或许是多年来的坏习惯,总想去想猜别人在想什麽。”
“我在想什麽花姐直接问就好,我可以告诉你──我在想,今天的故事很好听,花姐的茶也很好喝!”
“是吗?”
转过头,花姐的脸上绽放出一个美丽的笑容。
“当然,如果有机会,我还会请花姐给我讲故事的!”
黎殇笑得非常真诚。
“没问题!”
晚上,黎殇抚摸著小白脑後依然明显的疤痕,问:
“你知不知道这块疤痕?”
小白点点头。
“当初打你的人真的想要你的命呢!这麽明显的伤疤!我想,这应该就是你失去记忆的原因了!”
小白笑了笑,还是没有说话。
“你会不会忘了我?”
黎殇突然问。
小白仔细的想了想,然後回答:
“不会!”
“你忘了你自己,忘了你的家人,自然也会忘了我!”
黎殇不知道自己怎麽会问这麽婆妈的问题,或许今晚月色太好,连他也多愁善感起来。
“或许我会一时记不起来,但是,我终究会记起你……所以,如果有一天,我忘了你,求你,一定不要放弃我……你是……我的主人,要了我,就一定要负责到底!”
黎殇看著小白眸中的狂野,仿佛囚禁著凶猛的野兽,呼啸著要挣脱桎梏,他知道自己的情绪也影响到小白,在小白眼中,他也看到自己眼中的困兽。
原本不羁的灵魂,却要屈服於现实,没有办法去追求自己想追求的东西,那眸中的困兽正是被压抑的灵魂,小白如此,自己亦然。
“答应……”
黎殇抬头吻住小白正欲发话的唇,修长的手指熟练的在小白白皙的肌肤上游走,熟练的挑逗著他的热情。
小白也许感觉到了什麽!比如分离,比如遗忘。
当小白不再是小白,至少不再是属於他的小白,黎殇不确定自己还会不会留下。他给不了小白答案,他猜不透事情的结局。
事情发生的时候,黎殇正在穿过自家窗户下不远的那条马路。不是很宽,平常也没有什麽车。他早已发现有人在跟踪,而且不止一个人,但是,既然跟踪的人没有动静,他也不想有什麽表示。
心念一动,他抬起头,知道自家窗口一闪而过的人影是正在等他回来的小白。他并不担心跟踪的人看到小白,屋里没有亮灯,黑暗一片,恐怕连猫头鹰都看不清屋里有什麽。
或许一切真是上天注定,上帝自己编写的剧本,不容常人违背。黎殇虽然是无神论者,但是生性懒惰,有些事归功於上天的杰作,自己就可以轻松许多。
突然冲出来的车是辆好车,速度奇快,加速时间却短得出奇,在暗夜中滑过,几近无声,倏忽而来,如同幽灵。黎殇明白,这是一辆改造过的车,世界上恐怕找不出几辆。所以,他很快明白,这辆车的主人要杀他!而且要一击而中。
让他先高兴一下,黎殇想,最近心情不是很好,他需要发泄的对象。这辆车子的主人虽然想杀他,但是最终目的恐怕是想引出小白。
如果自己没有猜错的话,这个家夥一定已经搜查过自己的房子,但是,小白虽然失忆,躲过这样的搜查也只是小菜一碟。
真是狠毒啊!并不确定自己与小白有关,就要下这种狠手,如果自己不是黎殇,恐怕到了九泉,还不知道自己是怎麽死的。
黎殇决定,他要好好玩弄一下对方。
但是,他忘记了小白,忘记了那个心里只有自己的小白。
所以事情发生时,黎殇只是凭直觉反应,脑子里早已乱作一团。
车子距离自己只有两米的时候,小白冲了过来,他一惊,只来得及让小白抱著他向一旁滚去,然後是身体撞地的闷响,然後是小白鼻子里流出的鲜血。
“你是傻子吗?你明明知道我可以避开的!”
黎殇大声吼著,他从来没有像这个时候这麽惊惶。
“我……知道,可是身体就是不听使唤……他自己要跳出来……”
黎殇强迫自己镇定。明明没有撞到头,小白却流出了鼻血,神智也开始模糊,只能说明他头上的旧伤发作了。
刚才的跑车早已经没了踪影。黎殇也不在意,他背上小白,在马路上抢了一辆车,便冲向医院。
当地最好的医院。
黎殇并没有打算继续隐藏痕迹,他知道,他已经留不住他了。至少,在接小白的人到来之前,他唯一要做的,只是保证小白的安全。如此而已!
果然是之前的猜测,小白脑中因为旧伤而留下的淤血块儿破裂,再晚一点送来,只有死路一条。还好,还好!
手术很顺利,黎殇并不意外,虽然他的小白是个谁也不要的可怜家夥,但是凯斯?李尔却是上帝眷顾的宠儿,所以,他一点也不担心。
透过隔离病房的玻璃窗,黎殇看著病床上躺著的人,熟悉的面容,是他每天都能看到的,或许以後再也看不到了。他睡得很不安稳,淡金色的眉毛微蹙,可是这一次,他无法帮他抚平。
医生说他之所以失去记忆,都是因为脑中的淤血块。如今顺利清除,恢复记忆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他问是否能记得失忆期间发生的事,医生为难的皱著眉头,回答“或许……可能……”
於是他明白了,这又是交由上帝决定的事情。那麽他肯定是被遗忘的部分,至於原因嘛!还是那句老话,上帝从来未曾眷顾过他,之前不会,之後也不会!
黎殇很确定自己不想看到原本属於自己的小白醒来後,面对他的是一双陌生的眼,所以,他决定在他醒来之前离开。
或许小白只是他沈睡中自己创造的梦境,现实中从未存在。
英国高贵的丝蒂雯公主并没有让黎殇等太久,在凯斯住进加护病房两小时後,黎殇见到了这位具有著传奇色彩的公主。
显然她也是受上帝眷顾的人,岁月并没有在她的脸上刻下太多的痕迹。她扬著高贵的头颅,即使恨不得立刻冲到自己儿子的床边,她仍然选择向黎殇伸出优雅高贵的手。
可惜黎殇不是贵族,黎殇只是贫民,他自然不知道他现在应该受宠若惊的亲吻这位高贵妇人的手。所以,他只是一笑,然後转身离去。他笑,是因为这个女人长著一张黎殇熟悉的脸──白皙的肌肤,蓝色的眼睛,金色的头发却有些过於绚烂。
蹲在医院对面的墙上,黎殇看见穿著黑色西装的人来来去去,他对这些家夥穿著的品味很不以为然──为什麽这些人统统都是穿西服打领带,整齐的好像随时都准备参加宴会,这既不利於张扬个性,也不利於节约资源,而且,打架的时候不是应该穿的简单轻便些吗?束手束脚的西装,只能束缚自身的行动,不知道他们是太自信还是太愚蠢!
虽然他们的穿著方式黎殇有些不能理解,但是看著他们有条不紊的分配任务,黎殇知道这些家夥还是有几把刷子的!
现在家是回不去了,黎殇交叉著双手,放在脑後,考虑著自己该去哪里!是不是该离开这个城市?
李尔家的掌权者正在B医院抢救!这个消息传到花子菲耳中并没有过太久。她就给店里的雇员放了长假,虽然自己觉得不太可能,但是她的直觉告诉自己,应该这样做。
女人的直觉一向很灵!花子菲是个聪明理智的女人,所以对这句话的真实性,她不是很相信,但是她不太灵的直觉,曾经救过她一条命,所以这一次,她还是选择了相信。
所谓传言,通常都是一分真,九分假,但是花子菲总能正确的找出那一分真来。
传言是这个样子的。
一个有些倒霉的家夥当时正开著自己新买不久的跑车以一百二十公里的时速,在高速公路上享受速度带来的快感,之所以选择那麽晚的时间,是因为晚上人少,可以将跑车的威力发挥到极致。当然,一百二十公里的速度绝对不是跑车的极致,而是司机的极致。
当他从一座过街天桥下经过的时候,只听见‘!’的一声想,他的车顶上已经多了一个,不,两个人。其中一个背著另一个。他急忙刹车,还好刹车及时,他的车没有什麽损伤。可是他显然高兴得太早了,车顶上的人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抢走了他的跑车。他在马路上又骂又叫,过了很久,才碰到路过的巡警,报了案。他失去的不仅是车,包括他的证件,手机,钱夹,还有买给儿子的新款赛车。
但是没过多久,他就後悔了。试想一个能从天桥上背著重物,准确又平安的跳上一辆正行驶著的跑车,这,这人,还是人吗?请原谅他的语法缺陷,因为他很害怕。他报什麽警哪?虽然丢一辆跑车他很心痛,但总比丢了命好。
他只希望警察没有抓住那个人!他只庆幸自己当时的确没有看清那个人的样子!上帝保佑!阿门!
随後发生的事在医院里。
具当班的医生说。当时他正在写病历,然後一把刀子就架在了他的脖子上,告诉他,有个脑袋受伤的人需要紧急抢救,要他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最好的大夫。
他听到是有病人要抢救,立刻明白的表示自己知道驾著他脖子的人的急切心情……
果然,刀子移开,真是一把明晃晃,亮闪闪的……水果刀啊!
医生松了口气,这不是他经历过的,最可怕的凶器。这把水果刀无论是档次还是杀伤力跟西瓜刀比,简直不值一提,连他用惯的手术刀都比这个强。
这位先生,虽然你很著急……他本来想告诉他,就算他再著急,没有交住院费,没有办住院手续,就算病得快死了,他也没法抢救的。
医院规定,如果给没有钱的病人做任何治疗,不但所有的费用由值班医生负担,还有额外的罚款。他只是一个小医生,一个月辛辛苦苦就挣那麽几千块钱,还要供房,养家,他哪有多余的钱无偿垫给素不相识的人?他又不是疯了!
再说了,手术不是说做就做的,要检查,要签字……反正,有许多手续。
叫最好的医生来?拜托,他可没有胆子叫院长来,都这麽晚了。就算院长现在就在这里,他也不会给一个小人物做手术啊!人家可是专家!
这些念头只是在他的脑海中绕了几绕,最终也没有变成可以听见的声音信号。
因为这个看起来有些帅,笑起来有些灿烂的年青男人只是伸出手指,将水果刀轻轻一夹,然後那把档次虽然不是很高,但是绝对精钢打造,童叟无欺的刀子,就变成了两截。
再然後他听见那个男人很和善的说:
“如果我带来的这个人出了事,医院所有的人都要给他陪葬!”
不用多余的话,医生立刻拨通了电话。在当著所有被叫来的专家的面前,那个男人又在墙上轻松打出一个明显的拳印後,大家立刻自发组织了有史以来力量最强大的治疗小组,以前所未有的认真态度讨论了病人的病情,然後进行了手术。
手术非常顺利,而大家唯一的感觉就是,自己好像在鬼门关了转了一圈。
不久後,他们又得知,这个病人的身份也是很了不得的。
在被一群黑色西装的冷面家夥用蹩脚的中文逼问了半天後,从不服老的院长决定明天他就要提交辞职报告。
後来,就是香港各个黑道组织派出去监视黎殇的几个人的尸体被发现,而黎殇,也失踪了。
花子菲知道,这不是巧合。包括黎殇抢了当时街上最好的跑车,包括他选择了不是最近,但是这个城市里最好的医院。
能在这样紧迫的时间里作出最快的判断,而且具备著惊人的速度,力量和眼力,花子菲想不出什麽人有这样的本领。
虽然传言听起来很神奇,神奇的像天方夜谭,可是花子菲明白,那就是事实。
从立交桥上选择自己需要的车,然後跳到车上,不到一眨眼的功夫,却做了这麽多一般人难以做到的事情,这样的人不该存在,却还是存在著。黎殇,究竟是谁?
“嗨!”
屋子里突然多出一个人,花子菲也没有表现出受惊吓的样子。
“他已经脱离危险了吗?”
花子菲看著黎殇,面带微笑,轻轻的问。
黎殇看了看她,有些抱怨的喃道:
“太过聪明的女人真是挺不可爱的!”
“聪明的女人自有聪明女人的好处。”
“是吗?”
“当然,比如说,我敢打赌我知道你目前的打算!”
“哦?那说给我听听,答对了绝对有奖。”
横了黎殇千娇百媚的一眼,花子菲不慌不忙的开始煮水,冲茶。当一杯八分满的功夫茶冒著热气摆在黎殇面前时,花子菲才轻叹了一口气。
“我自问修身养性的功夫已经不错了,可是还是比不过你的耐性,泰山崩於面前而不变色,我终究是做不到……”
看著黎殇动作优雅的举起茶杯,转杯,碰唇,轻触舌尖,所有的动作完美的无懈可击。
“茶是好茶,水却差些,虽然不是我喝过的最好的茶,但是已经很不错了!”
“我是不是该谢谢你的夸奖?”
“谢与不谢,只在你心,不用问我。”
花子菲再叹一口气,看著黎殇,眼波流转:
“如果再早十年,我可是会追著你不放呢!”
“那可是我的荣幸。”
“放不下他,离不开这个城市,黎殇,也有让你苦恼的事……我想那个人是不会忘了你的,就算一时遗忘,之後一定会记起,如果是我,我不会放弃……”
“花姐,这是我的事!”
黎殇笑容仍在,眼神却深沈起来。
淡淡的一笑,花子菲摇了摇头:
“你别吓我,不想我提我就不提了,想在这里住下,就住吧,我保证不会有人发现你。”
“那就谢谢你了。放心,我一定会送你一分大礼的!”
“礼就不用送了,你不给我找麻烦,就谢天谢地了!”
“我想……”黎殇慵懒的一笑,淡琥珀色的眼眸越发明亮起来:“我大概知道聪明女人的好处了。”
两人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凯斯睁开眼睛,便看到眼前穿著无菌衣的母亲,已过不惑之年却始终美丽的母亲正一脸担忧的看著他。
母亲总是优雅的笑著,仪态完美,无懈可击,能让她露出这种表情的恐怕只有两个人,一个是他,另一个则已经不在了。
“你……瘦了……许多……”
说话有些困难,凯斯知道一定是因为头部的伤,他清楚的记得袭击他的人。当时他的身後,只有一个人。当头顶传来剧痛时,他本能的一闪,弱化了原本足以致命的一击,最後只记得自己似乎掉到了水里,後来呢?凯斯记不清楚。
“我晕……了……很……久麽……”
“你这半年来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但是应该是失忆了,一个年轻男人救了你,昨天他把你送到这里,你的事,他应该最清楚。”
年轻男人?是救了他的人?是无意之间救了他吗?那人如果不是黑道中人,就危险了,虽然他不是什麽善良之辈,但是对救命恩人,还是要报答的。
“他……在……哪……里……”
“我赶到这里的时候,他刚刚走,我没有追到他……对不起,我当时只担心你了……不过我已经派人去找了,应该很快就有回音,我会尽全力保护他的,你放心吧!”
感觉有些疲惫,凯斯闭上眼睛。
“……是……思诺……背……叛……者……”
“我大概知道了,自从你失踪之後,他也相继失踪,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猜到了事实,所以我把奇也关了起来,等你身体恢复了,再去审问他吧……好了,医生说不能让你太累,你休息吧,我就在外面,你随时可以叫我……等你一脱离危险期,我们就回英国……凯斯,再次见到你,真好……”
轻柔的脚步声消失在门後,很快,整个无菌室只剩下他一个人,仪器的“笃笃”声反而显得分外清楚。
凯斯知道自己需要休息,他没有时间,在失踪半年里,他可以想象得到母亲所承受的压力,来自敌人的,来自政府的,还有来自自己家族的,以前好不容易维持的平衡在他失踪後不可能继续维持,所以他必须尽快康复,他不能让自己之前的努力付诸东流。
从有记忆起,凯斯就知道,漂白整个李尔家族,是他毕生的使命,只要他没有停止呼吸,这会是个永远的负担,他很明白,但是自己没有选择。
他的父亲为此付出了生命,他明白自己随时都会面临同样的危机。但是,连死亡对於他都是奢侈的东西,他有母亲的愿望,有父亲的期望,他担负著整个李尔家族的兴衰,这些工作没有完美的完成,就算死去他也无法安息。
太多的人想要杀死他,但是,更多的人,渴望光明,渴望李尔家族将来能有站在太阳下的一天,为了他们的後代,他们後代的将来。
愿望总是美好的,现实总是残酷的,并不是每个人都期待光明,毕竟,沾著鲜血的钱来得比什麽都容易,只要你甘心投靠黑暗。
所以,一直很艰难。他要付出常人无法想象的努力,才能在他所期望的道路上缓缓前行。
他其实一直很小心,非常小心,从小到大,他经历了太多的暗杀,太多的绑架。当同年龄的孩子还在咬著手指看幼稚的动画片的时候,他就在学习怎样在危险的处境中取胜了。
他从未抱怨过自己艰难的生活,因为他知道爱著他的父母其实比他还要痛苦,所以他甘之如饴,如果是父母的愿望,他会帮他们实现。这是他的宿命,是他无法抗拒的。
奇和思诺是他所见过的最好的杀手,一个好的杀手也会是最好的保护者,所以他用了不少力气,才将他们降服。
奇是英法混血儿,擅长追踪。思诺是纯种的东方人,他的枪法无人可比。相对於爱笑的奇,沈默的思诺更得他的信任。所以当时离开英国他带的是思诺,他的确没有想到,思诺会杀他。
对於他的疏忽所犯下的错,凯斯只有遗憾。遗憾给了思诺背叛的机会,遗憾自己最终还是没有赢得思诺的忠心。
有能力的人往往有颗不安定的心,信任的同时也要承担被背叛的风险。如果他当时多了解一些思诺,或许他会有更好的对策,他就不会受伤,不会失踪半年。但是如果只是如果,背叛者必定要承受背叛的後果。杀死思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是他必须做到!希望奇那里能得到有用的材料。
真的有点累了,不知道什麽时候才能完全恢复。还有那个救了他的人,想知道,这半年来,都发生了什麽事?想问他失忆的他是什麽样的?想问他为什麽救他为什麽收留他?总觉得那个人的答案里有重要的东西。
所以,一定要找到他……一定!
丝蒂雯看著桌面上平放的几张薄薄的纸,面无表情,当然,面无表情的她仍然是优雅美丽的。
“就这些?”
冰蓝的眼眸掠过面前高大魁梧的手下,尽管体形相差悬殊,但是,显然没有影响到她的威慑力。
“是的!”
垂头直立的男人即使额角已经渗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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