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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落日-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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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他的梦才会死寂般令人捉摸不透。。。
骏马一声嘶鸣,悲哀的倒在雪地里,身体颤抖了两下,艰难的想要再次爬起,却由于失血过多,再也无法抵抗寒冷的气候,流下了两串珍珠般的马泪,一命呜呼。
受伤的骏马抵抗不了这寒冬,人又如何能和天地抗衡。姜云超倒在骏马旁,面色发青、身体蜷缩成一团,微微的颤抖不已。迷迷糊糊之中,他体内的灵气按照金关玉锁诀的脉络自动游走,不断循环,疯狂吸收着天地间的纯阴灵气,阴错阳差的暂时保住了他的性命。
狂风依然怒吼,姜云超的身体很快被大雪覆盖。这种可怖的天气,令他体内的灵气暴涨,隐隐快要开发出第三个气海。但大自然之威毁天灭地,倘若姜云超不能及时醒来,他还是会被活活冻死。
“孩他爹,前方似乎有猎物。”说话的是一名戴着狗皮帽子,手拿一把钢叉,衣衫破烂的女子。她的年纪应该不大,眼神中还透漏着一丝少女的气息。只是肤色发黄、皱纹遍布,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上许多。
“贼婆娘,这么大风雪眼花了吧,瞎说什么,想吃的想疯了。快点回家,熬锅田鼠肉汤给大家伙暖暖身子,明天再想办法找猎物。”说话的男子身材魁伟,背着一把弓箭,肩头扛着一杆长枪,上面挂着一串干瘪瘪的大耳贼。
“杀千刀的,村里都断粮快一个月了,这一窝田鼠够吃什么,大人都抗不住,别说小孩子,快上前瞧瞧,就算挖点野菜好歹也能凑合一顿。”贼婆娘不依不挠的逼着自己汉子上前查探,汉子无奈,只能顶着风雪走向前方的一个雪包。
“贼婆娘,快喊亭长过来,这有匹死马,这下村里人有肉吃了。”汉子用长枪挑动雪包,赫然发现一匹冻死的骏马,顿时欣喜若狂,不住的直舔嘴唇,似是等不及想要生吃上一块马肉。
汉子姓张,名二蛋,他的婆娘姓孙,名小花。山村人的名字没那么多讲究,随便取个名好养活。
亭长听到召唤,忙快步走上前。他的年纪大概在五十岁左右,只是贫困无情的折磨了他,使得他满头白发、皮肤褶皱,看上去像一个小老头。
亭长这官衔不大,相当于村长,多是由村里有一定名望的人担任。
亭长姓秦,据说八百年前和当今皇帝秦霸天还能攀上点亲戚。他拄着一根长枪,穿着一件破旧的棉袄,战战兢兢地走上前。
“好啊,有这匹马,起码能对付一些日子,二蛋这汉子不错,娶了个好媳妇,回头你们家先切肉。”
这一队猎户都是下里村人,一个靠近蛮荒关隘的破败小山村。由于下里村的地势偏僻,藏在大雪山当中,所以即使蛮族都不曾到过村里。
不过,凡事有利必有弊,下里村地处大雪山当中,土地冻得坚硬无比,不适合耕种,祖祖辈辈只能依靠打猎为生,日子虽然苦了一点,倒也换了个太平日子。在这乱世,也算是一块宝地。
下里村往年都会积攒食物用以过冬。只是今年遇上了罕见的暴风雪,大雪封山,根本打不到猎物。加上蛮族不断骚扰,边关吃紧,无法冒险把兽皮运到繁华城镇换些粮食,是以才会粮食紧张,附近方圆百里的野菜都快挖光了。
亭长招呼村里的猎人上前,熟练地把骏马挖出,套上绳子,准备拖回村里分食。
下里村从祖上就制定了打猎的规矩,不管谁家猎到了猎物,都要平分给村里人,而猎到猎物者,可以优先选择动物身上最好的一大块肉切下来。
这个规矩的好处是减少了嫉妒矛盾,增加了村里人的团结,大家可以合伙狩猎。而那些在狩猎中死亡的人也不用挂念家里人,村里自会替他们照顾家人。坏处则是大锅饭不利于发展,人人都是安于现状,缺少竞争力。
“亭长,这有个人。”一位名叫三狗子的少年挖出了一只人手,忙招呼众猎人把一个快要冻成冰块的人挖了出来。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陷入昏迷的姜云超。
猎人们伸手探了探姜云超的呼吸,还有微弱的气息,显然还没挂,于是齐刷刷的望向亭长。
“亭长,这人也不知道啥来路,别是蛮荒的探子就坏事了,我们救不救这人啊?”
按理说见死不救有伤天和,可人自己都吃不饱的时候,实在很难拿出食物分给别人,你可以要求别人不做恶,但你不能要求别人都做佛祖。下里村断粮快一个月了,若是又多了这么个病人,那又要分出一个人的粮食,这对于饥寒交迫的下里村人无疑是雪上加霜。
饥饿是世界上最恐怖的刑罚,没有长期挨过饿的人根本想象不出一块肉会有多珍贵。
亭长深吸了一口气,咬了咬牙道:“救,一定要救。不告而拿是为偷,我们拿了人的马已是不对,怎么还能见死不救。我们下里村人宁可饿死,都不能干这种让人戳脊梁骨的事。”
众猎人七手八脚把姜云超从雪里挖出,两名壮汉脱下身上的棉袄盖到了姜云超身上,把他绑在用来拖猎物的木托上,拽着绳子往村里拉。
天色渐渐发黑,在黑夜彻底占领大地前,一众猎人总算赶回了村里。
一回到村,冷寂的下里村立时变得热闹起来。妇人们熟练地剥着马皮,把骏马分成数块,家家户户都领了一大块肉回去。不多时,村里就冒出了浓浓的马肉香味。
亭长让人把姜云超放到他家的一间木屋当中,找了两个健壮的少年拿着一盆雪,把姜云超衣服扒光全身猛搓。
下里村的房屋极其简陋,多是木头房子,里边铺着兽皮,只有祭祖的两间屋子是用方石堆砌。姜云超躺的这间木屋,地面和四周墙壁都铺的厚厚兽皮,冷风根本吹不进来。加上屋中央有炉火,屋子里极其暖和。
甜甜的酒香从炉子上的酒壶里发出,猎人的日子没那么多讲究,打到好猎物就庆祝,打不到就挨饿,就这么简单。姜云超躺在昏黄的油灯下,双眼紧闭、妩媚无比,令人动容。
一位身体微胖的妇人,拿着一碗刚熬好的姜汤,给姜云超灌了下去,目不转睛的盯着姜云超俊美的面庞道:“表哥,从哪救得白面公子,长得比大闺女还水灵,太俊俏了,越看越好看,不如把咱家傻姑嫁给他吧。”
亭长的夫人同样姓秦,和亭长是表兄妹关系。古人家族血缘关系混乱,有人为了保护血统,不惜近亲结婚。有人为了亲上加亲,干脆族内通婚,表兄妹结合实属平常。
不过,近亲结合的产物要么是怪胎疯子,要么是罕见的天才人物,因为疯子和天才本就在一念之间。不幸的是亭长家里就生出了一个傻傻的弱智闺女。
“表妹,休要乱说,这位小哥一看就是大户人家的公子,怎么会看上咱家的傻姑?此事休要再提,快去煮一锅肉汤,一会等这位小哥醒来给他补充些气力。”
胖妇人撅了撅嘴,似是不太同意亭长的话。傻姑虽然人有些傻,可长相绝对没说的,村里还找不出第二个这么好看的闺女。想要提亲的猎户都快把家门槛踩破了,只是亭长一直舍不得把傻姑嫁出去,才拖到现在。
“水。。水。。。”姜云超额头滚烫,似是发起了高烧。迷迷糊糊之中,他感觉有人给他灌下了滚烫香滑的液体,他本能的下咽,一连喝了两碗肉汤才作罢。
这**,姜云超睡得非常不踏实,一会梦到有人追杀他,一会又梦到谭彩猫哭泣的脸。他躺在兽皮褥子上辗转反侧、夜不能寐,不停地出着虚汗,直到天色发白才从噩梦中醒来。
屋中极其安静,村里青壮年都出去打猎了,只留下一些老弱妇孺。姜云超一睁眼,赫然看到一个女孩坐在自己**头,疑惑的问道:“这是什么地方?是你救了我吗?”
“哥哥,你真好看。。好看。。呵呵呵。”女孩的神智似乎有些问题,她赤。裸。裸的盯着姜云超的面颊,丝毫不掩饰目光中的喜爱。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这个世上不是只有男人才会喜欢美女。女人其实比男人更好。色,只是她们非常会掩饰罢了。
姜云超尴尬的咳嗽了一声道:“你家大人呢,小妹妹,能把你的手从我身上拿开吗?”
“不能。。。。”女孩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姜云超的提议,变本加厉的双手抱着姜云超,把头趴在了姜云超胸口。姜云超不是白痴,他看出这个女孩智商有问题,艰难的抬起手,想要把女孩推开,但又怕伤到女孩,只能尴尬的躺在皮褥子上,面红耳赤。
气氛颇为尴尬,一个是低能美少女,一个是两辈子还没**的美少年,双方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只能任由时间流逝。
甜甜的打鼾声传出,女孩抱着姜云超竟然睡着了,这让姜云超彻底无语,又有些哭笑不得。其实,若是被一位超级恐龙抱着,那姜云超就算再不好意思也会毫不犹豫的把人推开。
但他眼前的这位女孩非常特别,给人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那是一种与生俱来、无法模仿、与灵魂捆绑在一起的独特气质,远观近看都有一种孩童般的纯洁神韵从骨子中沁出。
尤其女孩的双眼,既像是天上的星辰深邃明亮。又像是一弯秋水清澈纯净,不含半点杂质。老天总是喜欢开玩笑,或许正是因为女孩的智商低下,才能拥有这么纯洁似孩童的迷人气质吧。
第三十三章 人生真谛(3)
阳光洒在皑皑白雪之上,泛出一片耀眼的白光。姜云超佝偻着身子,缓缓地走到了空旷的密林当中。
他的影子有些削瘦、有些凄凉,像是有一股掩饰不住的悲伤。人经历的多了就不在乎了,失去的多了就再也不想把握了。前一世,他从没觉得自己生活美满。可身在乱世他才明白,能活在太平盛世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
情之一物姜云超还是不太懂,可他明白五年的时间对一个女人有多重要。一个女人扣除童年和老年,还有多少个美丽的五年时光呢?当谭彩猫说出五年承诺的时候,包含了多少辛酸和无奈,又要承受多少压力和企盼。
姜云超深吸了一口气,做了一些简单地热身动作。曾经他只想查明灭门惨案后平淡的过一生,可现在他不得不做出新的选择。形势逼人强,英雄往往都是逼出来的。每当他脱下上衣的时候,他就会看到自己胸口烙的谭彩猫名字。
或许,痛彻心扉最让人难忘。男女之情通常都会从记忆开始,当你忘不了某人的时候,也就是爱情悄悄降临的时候。谭彩猫非常聪明,她用一种别人意想不到的方式令姜云超永远无法忘记她。
“哥哥,你在做什么?娘亲喊你进屋喝肉汤。”傻姑的声音从姜云超背后传来,自从姜云超醒了后,傻姑就像跟屁虫一样天天跟在姜云超身后,甩都甩不掉。
“恩,好的,我知道了。你先回去,我马上回屋。”傻姑属于弱智,简单点来说就是比较笨,并不是真傻。她并没有听姜云超的话,只是好奇的盯着姜云超,不知道姜云超想做什么。
姜云超不喜欢有人缠着自己,但他不想伤害一个单纯的女孩,那实在太残忍了。他无奈的苦笑了一下,双腿微微一分,在傻姑的注视下打了一趟太极拳,直到身体出了一层热汗才停止。
“哥哥,你这是什么动作,蛮好玩,教教我?”傻姑抓着姜云超的胳膊,大眼睛一眨一眨,说不出的令人心动。姜云超愣了一下,没想到傻姑竟然会对太极拳感兴趣。
太极拳在武功诡异莫测的八荒大陆实战用处不大,但用来打磨筋骨再好不过。姜云超重伤初愈,不适宜做太剧烈的运动。
“好吧,我教你,但你要保证每天早晨最少练习一遍才可以。”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傻姑的父母救了姜云超的命,姜云超一无所有,无所回报,既然傻姑喜欢这套拳法,那就交给她好了。
“这是太极拳的起势,第二招揽雀尾,第三招单鞭,第四招提手上势,第五招白鹤亮翅。。。”太极拳易学难精,姜云超不知道傻姑能不能听懂太极拳的理论,只能先把招式交给她,逼她强记下来。
不过,令姜云超无比惊讶地是傻姑学习太极拳的速度远超于常人,这明显和她的智商不符。但姜云超知道,造物者总是那么神奇,令人捉摸不透。许多智商有问题的人都会在某一方面有着惊人才华。
姜云超抓着傻姑纤细的手腕,纠正其拳势,靠着傻姑的耳边道:“太极拳的修炼宗旨是法天贵真、静观天道,将自己的身体与自然融为一体,重人贵生。。。”
淡淡的兰花香气扑鼻,姜云超这才发现不知何时,他的身体和傻姑紧紧贴在一起。他能清楚的感觉到对方的心跳,闻到对方口中的味道,那是只有处。子才有的香甜气息。这令他一阵不安,触电般慌忙后退,像是做错了事的孩童。
人是很奇怪的动物,当一个人男人全力以赴某项事业的时候往往会忽略了许多事,包括爱情。上一世姜云超从未在意过男女之情,可当他无所事事的时候,他突然发现,原来孔夫子的“食。色。性也”适用于任何正常人。
姜云超不知道自己到底爱没爱上谭彩猫,但他本能的感觉自己不应该和别的女。性有太多接触。他深吸了一口气,尽量让自己保持平静,把太极拳的招式详细又讲解了一遍,直到傻姑彻底记下才作罢。
姜云超和傻姑一起回屋,刚走到门口,即闻到了肉汤味道。
“大清早的跑哪了,你伤势刚好,应该多休息。”秦大娘边说边给姜云超盛了一碗肉汤,姜云超忙走上前道:“大娘,我自己盛汤就好了。”
姜云超接过盛满肉汤的破旧瓷碗,胸口有些暖暖的,他在下里村足足休养了七天,全靠秦大娘一家不离不弃的照顾伤势才痊愈,这让他有一种恍若回家的感觉。
肉汤是用马肉熬成,里边飘着一些杂草根,姜云超一口气把汤喝进肚子里,草根嚼都没嚼直接吞了下去。食物紧张,容不得挑肥拣瘦。这点马肉还是秦大娘一家舍不得吃,特意留出来给他熬汤的。姜云超好歹也算熟读历史的高材生,当然知道食物在古代的重要性。
“大娘,我身体也好的差不多了,明天让我和大家一起狩猎吧。”
“那怎么行,你身体刚刚复原,哪能抵得住寒气,再休养几天。”
“大娘,我真的没事了,你放心好了。”
过度的悠闲会让人颓废,姜云超没有吃闲饭的习惯。他知道被人关爱是一种金钱无法衡量的幸福。但他必须快点离开下里村,因为有太多事等着他去做。所以他要想办法解决下里村的粮食问题,不然他无法安心离开。
他舀了一瓢水,把碗洗干净,猛然听到外面传来了一阵熙攘的吵闹声。
下里村人起床非常早,一般凌晨四点就起床出去狩猎了。运气好的时候上午就能回来,差的时候则只能挖到几窝田鼠,晚上才能赶回。
“贼婆娘,今天肉食充足,晚上再生一个娃吧。”二蛋不怀好意的盯着自家婆娘直流口水,四周传来一片笑声。
孙小花脏兮兮的面庞瞬间变成酱紫色,一脚踹在二蛋屁。股上道:“杀千刀的,老不羞,这么大声,也不怕被人笑话。”
姜云超摇了摇头,有些忍俊不止。猎人的生活就是这么简单,而越简单越幸福。姜云超有时挺羡慕下里村人,什么困难都不需要一个人面对,老婆孩子热炕头,全村人一条心,风雨与共,像极了传说中的社。hui。主。义。
亭长见姜云超出来,忙招呼道:“小哥,怎么出来了,快回屋呆着,今晚炖锅野猪肉给你补补。”
下里村人大多一辈子都没到过别的地方,非常淳朴,他们封建的认为姜云超的到来给下里村人带来了好运。在他们最困难的时候,姜云超送来了一匹膘肥体壮的骏马,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而姜云超伤势刚好,他们出门就碰上了一头重达三百斤的野猪,足够村里人顶上四五天了。
“我身体没事了,闲着反而不好,出来活动下手脚不碍事。”姜云超微微一笑,忙帮着二蛋、三狗子等猎户把野猪放血剥皮。傻姑则寸步不离的跟在姜云超身后,像是害羞的小姑娘般抓着姜云超的衣服。
二蛋贼兮兮的冲姜云超挤眉弄眼道:“小兄弟,你可真有福气,俺要长成你这模样就好了,傻姑那丫头可是俺们村的村花,便宜你了。”
姜云超手一哆嗦,差点一个趔趄摔倒。他无奈的苦笑了一下,这位二蛋同志还真是八婆,标准的正常男人啊。
“说什么呢?是不是嫌我丑?”孙小花咬牙切齿的拧着二蛋的耳朵,疼的二蛋呲牙咧嘴,他嬉皮笑脸的刚想求饶,一支标枪突然从天而降,刺穿了孙小花的头颅,从她的眼睛里钻了出来。
时间仿佛凝结,空气中散发着死亡的味道。一切发生的太突然,所有人都愣了。血花绽放,孙小花的一只眼睛耷拉在标枪上,另一只眼睛则迷茫的望着自家的汉子,轰然倒地。
“贼婆娘,贼婆娘。。。。”天堂和地狱,往往就在一念之间。二蛋的笑容还凝结在脸上,他傻傻的望着自己的婆娘,突然狂嚎一声肝胆欲裂,冲上前扶住孙小花的尸体,豆大的泪珠瞬间涌出。
秦大娘拿着放肉的铜盆,刚从屋子里走出就看到所有人愣在那里,顿时问道:“什么事?出什么事了。”
没有人回答秦大娘的问题,所有人都石化般站在那里。大地突然开始抖动,成片黑色盔甲、全副武装,腰中挎着一把弯刀,马上插着几支标枪,手拿弓箭的骑兵狰狞的向众猎户冲来。
“大娘,快带着傻姑躲进屋里。。。。”姜云超大惊失色,他的话尚未说完,疯狂旋转地标枪撕裂了空气,一枪刺穿了秦大娘的胸口,把秦大娘活活钉死在门板上。
“不。。。”姜云超的双眸瞬间变得血红,在他的潜意识当中,他已经把秦大娘当成了自己的亲人,甚至说当成了自己的母亲。他愤怒的望向远方,看到了乌压压的一片黑云。
“蛮族的精锐黑甲军,是黑甲军,快把孩子妇孺送到地窖。。。。”亭长年轻时当过兵,和蛮族打过交道,对黑甲军可谓印象深刻。这是蛮族五国中辽国最精锐的部队,士兵数只有五千人,是辽国帝王耶律楚才的贴身军队。号称“黑甲军不过万,过万即无敌。”可这些黑甲军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事已至此,亭长无心去研究黑甲军的意图,亦顾不上为自家的婆娘悲伤。人要为活着的人活着。逝者已逝,可以怀念,但不能活在过去,珍惜活着的人比什么都重要。
不过,这是亭长最后一次指挥村里人。令人颤抖的恐怖箭雨瞬间将下里村笼罩。亭长话尚未说完,即身中数箭,血流如注。
这是一场赤。裸。裸的屠杀,当猎户们对上全副武装的蛮族精锐,结局似乎早已注定。
第三十四章 人生真谛(4)
(状态调整完毕,开始全力更新)
风声、嘶喊声、求饶声、呻。yin声,以及刀子切入骨头和血液从体内喷出的声音,组成了世上最诡异也是最动听的乐章,这是世间最华丽的乐曲,用鲜血谱写绽放的生命之歌。世上或许没有所谓的地狱,但今天姜云超已经看到了地狱的景象。
凄厉的嘶吼从姜云超口中发出,他的心似乎有什么东西碎了,那是他最后的一丝怜悯和道德底线。他了解古代战争的残酷,可了解和亲眼见到完全是两回事,望着往日一个个熟悉的面孔倒在血泊当中,他肝胆欲裂,牙齿都陷入到了嘴唇当中。
冲天的杀气升起,姜云超一声怒吼,狰狞的冲向了迎面而来的一位黑甲军。闪电般的标枪撕裂了空气,疯狂射向了他胸口,他的身体向后一仰,硬生生的躲过了标枪的攻击。双脚微微一用力,凌空跃起,双膝诡异的压在这名黑甲军的肩膀上,双手抓住这名黑甲军的头部用力一扯,硬生生的把这名黑甲军的头颅给拔了出来。
鲜血狂喷,溅了姜云超满头满脸。在这一刻,他彻底沦为了一头嗜血野兽,心中再也没有半点文明人的影子。他狰狞的嘶吼,高举着黑甲军的头颅喊道:“都来杀我,你们这帮杂种,都来杀我。。。”
一名黑甲军挥舞着长刀,刚砍掉了一名妇孺的头颅即看到姜云超杀死了自己的同伴,顿时狂吼一声,愤怒的向姜云超冲来。姜云超目露凶光,身体不动如峰,直到黑甲军骑乘的战马快要撞上自己,才突然往旁边一闪,诡异的绕到了黑甲军背后,无声无息的一掌印在了这名黑甲军背上。
刺骨的寒气瞬间将这名黑甲军笼罩,姜云超手掌击中的地方诡异的出现了一层寒冰,蜘蛛网般快速向四周扩散,眨眼间把这名黑甲军冻成了冰雕。四周的黑甲军大惊失色,顾不得再杀其余猎户,快速把姜云超包围起来。
黑甲军乃是辽国举全国财力打造的一支精锐,每一名黑甲军都耗费上万两黄金,珍贵无比。他们胯下骑得是仅次于汗血宝马的八骏马,也就是蛮族名驹赤骥、盗骊、白义、逾轮、山子、渠黄、骅骝、绿耳的合称。
盔甲则全部采用一种名为黑铁的稀有金属打造,八荒大陆仅辽国有这种黑铁矿,产量极其稀少,每年仅能开采出数十套盔甲,勉强能维持黑甲军的日常损耗。
在辽国,无数少年以能成为黑甲军为荣。不过,黑甲军的挑选极其苛刻,不但要求忠心耿耿、视死如归,还必须是百里挑一的神射手,许多士兵浴血奋战一辈子都没有成为黑甲军的资格。
黑甲军的纪律极其严格,从不会在战斗中去抢夺财物、奸。淫妇女,亦不会违背军令。当他们偷袭敌人的时候,会在马蹄上包上棉布,做到无声无息,这些猎户就是因为没听到马蹄声,大意之下才会遂不及防。
每名黑甲军配有五支标枪、一把水蛟筋长弓、一柄长近三米的马刀和一把较短的弯刀。当黑甲军正面作战的时候,他们会在极远的距离扔出标枪,即使敌人穿着厚厚的盔甲,也会被活活穿死。
三轮标枪过后,普通的军队已经开始溃败。此时黑甲军和敌人的距离已经达到了弓箭的射程,黑甲军会毫不犹豫的拉弓射箭。
一旦黑甲军发现对方兵力远超自己,即会采取狼骑战术,边游走边射箭,活活把对方拖死。除非能将其包围,否则即使十倍数量的普通军队都不敢保证能消灭黑甲军。大汉若不是仗着城高墙厚、焦土战术,根本抵御不住蛮军精锐的攻击。
二十多名黑甲军围绕着姜云超有规律的交叉跑位,不时射出箭矢,制造出层层叠影令姜云超眼花缭乱、无法出手。这是一种高难度的弓骑兵配合战术,专门用来对付那些武力超强的敌人。而在下里村入口处,两名衣着高贵华丽的年轻人在十名黑甲军和四名鬼王宗长老的簇拥下端坐在马上。
“四哥,鬼王宗的少主拜托我们查找伤他的那名凶手,没必要大开杀戒吧。”说话的年轻人长得浓眉大眼、仪表堂堂。他是辽国皇帝耶律楚才的六公子,名耶律阿依。而他口中的四哥名耶律洪基,长得鹰钩鼻子、三角眼,给人一种不寒而栗的凶恶感觉。
耶律洪基眯缝着眼道:“六弟,你太年轻了,汉人有句话叫非吾族类,其心必异。他们称呼我们为蛮族,一心想要杀光我们。即使我们愿意和平相处,终有一天他们也不会放过我们。”
耶律阿依皱了皱眉头道:“四哥,我知道你说的没错,可所有汉人都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能杀多少?我族的人口太少,想要靠杀戮征服大汉根本不可能。”
“六弟,不要说这种大逆不道的话。再多的绵羊也斗不过一头狼,我们是狼的子孙,怎么会输给懦弱的汉人。一个大辽士兵,起码可以杀死二十名汉军。只要我们五国联手,一定可以攻下大汉。”耶律洪基握了握拳头,目光中写满了自信和冷酷。
耶律阿依叹了口气,没有再继续争执这个问题。他少年时乔装打扮到大汉求学,对大汉的风土人情颇为了解。他坚信,大汉绝不是四哥口中的绵羊,而是一头沉睡中的巨龙。杀戮只会刺激这头巨龙醒来,当巨龙怒吼的时候,再多的狼也只会四处逃窜。
“四王子,既然找到了打伤我家少主的凶手,那交给老奴处理好了。”刀叔的面色有些阴冷,双眸不断冒出利剑般的阴狠光芒。他因保护少主不力,差点被鬼王宗宗主阴玉川一掌击毙。阴玉川命令他在一个月内必须抓到姜云超,否则就不用活着回鬼王宗了。
耶律洪基点了点头,刀叔带着三名鬼王宗的高手凌空飘起,瞬间移向了姜云超。鼓声响起,黑甲军训练有素的快速撤退,把战场交给了鬼王宗的高手。此时,下里村已经看不到几个活人了。
鲜血染红了皑皑白雪,姜云超站在满地尸骸当中,痛苦的浑身颤抖。他的四周堆满了小山高的残肢断臂和尚在蠕动的肠胃。两行泪水从他的面颊滑落。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当鬼王宗高手出现的那一刻,他什么都明白了。他好恨,若早知如此,他宁可死在阴秋宇手里,都不愿拖累这些无辜的村民。
“为什么?为什么。。。?”姜云超悲戚的嘶吼,可没有人回答他的问题。自古白骨功名相依相偎,弱者永远都是错的。强者不需要去理会失败者的感受,对于蛮荒五国而言,杀汉人不需要任何理由。
刀叔目露凶光,恨不得把姜云超千刀万剐。可阴玉川有令,无论如何都要把姜云超活着抓回去。若不是如此,鬼王宗不需要派出四名高手围捕姜云超。杀人太容易了,再厉害的高手只需要一个刺客就可以解决。可想要抓活的,十个刺客也未必能抓到一名高手。
无尽的怨气漂浮在空中,鬼哭狼嚎,那是下里村人不死的猎魂,发出的凄厉嘶吼。目光交错,杀气纵横。万丈刀华突然冲天而起,四周的空气,发出一阵刺耳的撕裂声,漫天雪花更是诡异的瞬间结为寒冰。刀叔一刀在手,天下谁敢轻试其峰。
但姜云超宁可选择死都不愿意成为阶下囚,他快速的向后撤退,可鬼王宗高手已经把他围住。他退无可退,只能迎上恐怖的刀锋。
鲜血四溅,仅仅一招,姜云超的肩膀就血流如注。可肉体的伤痛远没有心中的悲伤沉重,此时此刻的姜云超根本不在乎生命,他只想杀光眼前这些人,为下里村的猎户门报仇。
刀叔一招得手,突然转变了刀势。恐怖的刀气四散,漫天的刀影,密密麻麻。彩蝶纷飞,姜云超咬牙切齿的站在血泊中,不闪不避,任由上衣被刀气切成碎片,飘散在空中。
鲜血仿佛不要钱的雨水,淅淅沥沥的挥洒,一道道触目惊心的刀痕出现在姜云超身上。但姜云超丝毫不在乎,他望着吃惊的刀叔,露出了恶魔般的狞笑。
“你。。怎么可能。。。”刀叔睁大了一双不能相信的眼睛,惊恐的看着姜云超插在自己胸口的手掌。作为一名武者,若不能全力以赴,不但是对对手的侮辱,也是对自己生命的嘲弄。
可叹刀叔一代刀法大家,却不敢使出自己的真本领,一味只想抓活的,结果却葬送了自己的性命。刚才姜云超以死相搏,漫天刀网中,手掌笔直的插入了刀叔的胸口,一招解决了刀叔的性命。
“我向你保证,一定没有人会找到你的尸体,因为我会把它嚼碎全部吞进肚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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