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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明朝-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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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回明朝》BY: 聿桥 

  楔 子 

  明太祖朱元璋是明朝的开国皇帝,由一个乞丐到一个皇帝,他的一生充满了传奇色彩。守业更比创业难,朱元璋深知这个道理,因此他尤其重视对继承人的培养。登位初期,他就请来了众多名儒为太子之师,希望将长子朱标培养成为一代明主。 

  洪武二十五年四月,年仅三十八岁的皇太子朱标英年早逝,史称“懿文太子”,这令朱元璋异常伤心。朱元璋制定的嫡长子继承制受到了考验,朱元璋不得不重新选择他的继承人。按照嫡长子继承制,朱标的长子朱雄英是不二人选,可惜他在10年前就死了,这样朱标次子朱允炆就成为首选。 

  史书记载,朱允炆生于洪武十年十二月五日,其父为朱标,其母为吕妃。朱允炆与他的父亲朱标一样受儒学之风,生性仁厚,为人儒雅仁柔,朱元璋怕他难以负担起治理国家的重任。他曾想到了四子燕王朱棣,因为朱棣文韬武略,在很多方面与他自己很相似,但翰林学时刘三吾认为不可,其理由为:“立燕王,置秦、晋王于何地?且皇长孙四海归心,皇上无忧矣。”逐九月立朱允炆为皇太孙。 

  洪武三十一年,开国皇帝朱元璋病逝,遗诏命皇太孙朱允炆继位。生性“仁明孝友”的朱允炆,二十一岁的时候被推上了权力的巅峰,承继了朱元璋开创的一统天下的大明皇朝,改年号为建文。 

  建文元年七月,燕王朱棣在姚广孝等人游说下以“清君侧”为名举兵起事,从而拉开了长达四年的叔侄战争,史称“靖难之役”。 

  建文帝原本以为自己已经准备好了天罗地网,擒拿朱棣只是早晚的事,但他明显低估了燕王的能力。朱棣有统兵作战的经验,临危不乱,先后荡平了周围的军队。建文帝尽管取得了东昌之役的胜利,但这也无法改变燕王势力逐渐增强的事实。 

  建文三年十二月,燕王朱棣反守为攻,率军直趋南京。六月十三日,朱棣攻入皇宫,取得了“靖难之役”的最终胜利,而建文帝却不知去向,留给世人一个无解的迷案。 

  1 

  2006年,中国。 

  “目标已经出现,各单位做好准备。”路边一辆白色桑塔纳里,坐在驾驶座上的男子拿着对讲机说道,一双清澈锐利的黑眸紧紧盯住前方。他的唇抿得紧紧,表情严肃,使得他原本偏清秀的长相生出一种强势来。 

  前方五十尺的小楼里,一辆面包车停在门口,一个男人拉开车门站在原地打电话,不时地瞄着楼上。大概五楼的一户窗口探出一个人,手上同样举着电话,他向楼下的男人打了个“OK”的手势,男人点点头,挂了电话。 

  此时是早上八点半,街上的人不算太多,两个买菜的老太太从面包车前经过,有说有笑的,一会儿就消失在街角;提着公文包的上班族一边绑着领带一边叫着“要迟到了,要迟到了”,赶快伸出手去拦截出租车;买菜肉包子的小贩在吆喝着,团团的蒸气熏得看不清他的脸;环卫工人兢兢业业地扫着街…… 

  这时候,从楼上下来一伙人,五男一女,女的提着几个小包,扭着屁股走近在楼下等着的男人,把小包往他怀里一塞,嘟起涂了唇膏的嘴,像是在抱怨,男人在她挺翘的屁股上大掌一拍,哈哈大笑起来。其余几个男的手里也没闲着,手上都抱着一大箱的东西。 

  看着他们将所有箱子搬上了车,桑塔纳里的年轻男子一边飞快地从车里跑出来一边向对讲机喊:“行动!” 

  很快的,消失的老太太跑回来了,拦截出租车的上班族也跑向面包车,卖包子的小贩走出那团蒸汽,环卫工人扔下手上的扫帚……四面八方涌出许多人来,每一个都像是训练有素的样子,身手矫捷,眼神犀利。 

  “老大,有条子!”有个男人叫了起来,那个在楼下等人的男人一听就慌了,四周围晃了一眼,脸都青了,大喊:“妈的!快跑!”就在他打算关上车门的时候,一条白色人影从他眼前的挡风玻璃上一滑而过,一瞬之间,一把黑亮的点三八就稳稳抵在他的脑门子上。 

  “别动!”执枪的正是那个桑塔纳小车里的年轻男子,被称作老大的男人惊恐于他的身手,立即颤抖着举起了双手,求饶道:“别、别开枪!” 

  “叶队!”其他人这时候也团团包围住了面包车,手枪黑黝黝的洞口齐刷刷对准了车里的所有人。 

  年轻男子应了一声,道:“把东西拿下来看看。” 

  箱子拆了出来,表面上看起来很正常,只是一些衣服。被称做“叶队”的年轻男子一个示意,手下的人立刻就翻倒箱子,随着衣服掉出来的是一包白色的粉末——很明显,是海洛因。每一箱至少藏了两包,看这些粉末的重量,这位老大的下半生只能在铁窗里度过了。 

  “虎子,你把他锁上。”叶队长叶枫看了那些白粉一眼,眼里闪过厌恶,抵在老大脑门上的枪口不自觉向下压了压,惹得那男人叫道:“你小心、小心啊……” 

  虎子连忙跑过来,摸出腰间的手铐铐在男人手上。 

  叶枫看得仔细,缓缓收了自己的佩枪,看着队员押了罪犯往警车走,他紧绷的神经才松懈下来,揉着眉心走回桑塔纳。 

  这一起犯毒案整整花了全队半年的时间,好几次都让他们给溜走,这一次能一网打击,实在是费了不少精神和体力,尤其是叶枫这种认真不服输的性子,更是搏了命地查案。虽说刚才从车盖上跳过的身手矫健得像只豹子,可现在一放松下来,只觉得头疼脚疼,顺带肚子也饿得不象话。 

  叶枫根本记不得上一次好好吃饭是什么时候了。 

  他掏出手机拨了个电话给局里,请了半天假。上头知道他为这起案子费了多大精力,也很通融,让他在家多休息休息。听到这里叶枫觉得局里还挺有人情味儿的,可下一秒他的脸就黑了,只听到手机里传来:“明天把报告放我桌上就行……” 

  从鼻子里哼了几声做回应,叶枫迫不及待地挂了电话,恶狠狠地骂了一句“死老头”就把疲倦的身体用力地扔进了驾驶座。他也不急着开车,头靠在车背上,闭上他锐利的眼睛,有规律地呼吸着,看似迷糊却很清醒。 

  他在想方茗。一头长长的直发,小巧的瓜子脸,那双明亮的眼睛是叶枫的最爱,亲热的时候他总喜欢先亲她的眼睛,然后才是嘴唇。一直以来,方茗在叶枫的心目中都是柔顺可爱,温柔大方的,他以为方茗是懂他的,才会选择跟他在一起……其实他错得离谱,错在他不懂女人的心!他以为她想要一个能给她安全感的男人,所以他能尽情地对工作尽心尽力,不分日夜地忙……可是,原来一个女人最想要的只是一个体贴的男人,在这一点上,叶枫远远不及格:他永远记不得她的生日,他们之间的纪念日,甚至极少说一些动听的话……所以,方茗离开了他,对他说再见的方茗很潇洒,一时之间他竟怀疑自己是否去了解过她。事过境迁,方茗也离开一个多月了,他的心却一直没有恢复过来,没有方茗的那间房子,他不愿回去,他想他肯定是爱惨了方茗。 

  歇了几分钟,叶枫叹息着醒了过来,细长的指尖穿过漆黑的发丝,将掉落在眼前的刘海向后耙去。发动了汽车,叶枫拉了后退挡,车刚一退就突然发出“嘭”的一声,车尾似乎装上了什么东西。他不耐烦地啐了一声,心烦气躁地下了车,走到车尾一看,一个大男人晕倒在地上。 

  他的脸上一团漆黑,看不清面容,看样子是被桑塔纳的排气管给喷黑的。叶枫扶起他,又好气又好笑,想不通一个大男人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蹲在汽车排气管面前。幸好刚才退车的时候车速不大,倒也不算多大的撞击,晕过去也是有点夸张。 

  叶枫姣好的唇边划出无奈的笑,得来不易的休假不仅要写报告,还要送一个陌生人上医院,叹了一口气,他认命地将伤者架上汽车,呼啸着往医院而去。 

  男人平稳的呼吸和点滴规律的响声在病房里格外明显,叶枫站在床前看着他,感到脑子里有根神经在隐隐作痛。 

  倒不是男人有什么重大的病情,反而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饿晕的。医生判断男人有五、六天没有好好进食,而且也没有正常的睡眠,所以晕倒是再正常不过的现象,只要给他吊点葡萄糖药液,充足的休息和食物,很快就能复原。叶枫却高兴不起来,这不明摆着说他捡了一个流浪汉吗?再看男人身上的装扮,简直糟得看不出原来的样子,身上连个身份证明都没有! 

  烦躁地摸出一根烟点上,叶枫蹙起秀丽的双眉来回踱着步,时不时向床上的男人瞄去几眼。尼古丁的气味在病房里扩散,床上的男人露出难奈的表情,吐出一声咳嗽,却还没有清醒过来。 

  叶枫本就皱起的眉头挤出一个更深刻的“川”字来,走到窗前把未烬的烟头扔了下去,想了想又把窗户开得更大,然后走回床前。男人的面容还是看不清晰,刚才根本没来得急擦干净他的脸。 

  叶枫打开房门想叫护士,看见走廊上静悄悄的,只有几个病人吃力地走着,突然就打消了去找护士的念头,回到房里找了暖水瓶里的水,自己动手慢慢帮男人擦了起来。 

  男人的脸在清洗下渐渐明朗起来:斜飞入鬓的剑眉,饱满的额头,笔挺的鼻梁,缺乏血色却仍能看出美好形状的唇。一张保养极好而英俊的面容,叶枫能感到指尖下传来男人肌肤的平滑,可是双颊明显的塌陷,削尖了的下巴又让男人呈现出病态的虚弱。 

  不会是哪家的有钱少爷离家出走了吧?叶枫暗暗想着,看了看男人的脸,又否定了这个想法。男人看起来有二十五、六岁了,早就过了叛逆时期,说是离家出走也不大可能,又或者是被绑架了从绑匪那里逃了出来?叶枫一边思考着,一边换下男人身上的衣服,擦干净身体后帮他换上了医院的病号服。 

  干干净净的男人躺在白色的病床上,叶枫似乎对自己的杰作很是满意,嘴角浮起一丝淡淡笑意。 

  2 

  男人挣扎着,剑眉皱成一团,他的牙紧紧地咬在下唇上,上面很快就见了红,血丝从他的下巴滑下。他很痛苦却无力,只让人觉得无比凄凉。 

  冷汗涔涔的男人一个痉挛,从梦魇中挣脱出来,睁开来的眼眸里一片空洞,慢慢地恢复成正常的色泽。看着四周,他的眼里尽是疑惑,虚弱地转着他的头,发现有个人坐在椅子上,眼睛闭着,好梦正酣。 

  男人万分困难地抬起他的手,轻轻搭在床沿上,却发现连撑起身体的力气都没有,他泄气地躺在床上,恼怒地挥动他的双手,点滴的针头从他的手背上抽出,由于力道过大,血管上渗出血珠,砸在雪白的被单上,像雪原上开出了一朵艳丽的红花。挂着药瓶的输液假一个不稳,“咣”地一声摔在地板上,玻璃瓶子碎了一地,药液四面流蔓。 

  叶枫睁开眼的时候,只能眼睁睁看着透明的药液蔓延到他脚边,湿了他的鞋底。 

  “喂!你干嘛呢!”叶枫一个跨步,迅速地抓住男人挥动的双手,那样虚弱无力的手轻易就被他抓在手里,却不服气地挣扎着。 

  叶枫整个人压在男人身上,憋了一个早上的怒气脱口而出:“你他妈的给我老实点!”活脱脱是对待犯人的语气。 

  男人怔了一下,很快又挣扎起来,虚弱无力地被人压制着让他感到羞耻,他不自觉地咬住下唇,原本就有伤的地方立即扩大出来,流出的血染红了他的下巴,流进衣领里。 

  “你是听不懂人话啊!”叶枫气得只想给他一拳,要不是看在他苍白无色的脸上,他才不会慢慢跟他耗!拿起掉在地上的输液管,叶枫也管不了许多,绕了几圈缠住男人的双手,捆绑在床头后才气喘吁吁地倒回椅子上。 

  “疯子!真是倒霉!”叶枫狠狠地在床身踹了一脚,发泄不满,然后看着男人还在做着无谓的挣扎,得意地笑起来:“我看你怎么疯!” 

  男人不死心,磨得手腕上都破了皮,他知道痛,可是他非要把这管子解下来不可,他伸长了脖子,用牙齿去咬,可是他虚弱得连咬断的力气都没有,几番开阖下来,他的牙关酸软无力,难堪地流出了唾液。他躺了下来,将脸藏在高举的双臂之后。 

  叶枫看他这样,嘴上哼笑一声,因为看不见他的脸,只好走上前去把男人的脸扳过来:“你……”揶揄的话在看到男人的脸后竟一句都说不出来。 

  男人在哭,泪水从眼里一滴滴地往外掉,面上一片死灰,只有下唇那被他咬出来的伤口是鲜血淋漓。这样绝望的表情叶枫从来没有见过,他见过临死前的罪犯,可那份绝望却不及这男人所表现的十分之一。他连忙给男人松了绑,细心地给男人唇下的伤口做了消毒,然后才记起要让护士来给他换上葡萄糖点滴。 

  送走了抱怨不该打碎药瓶的护士,叶枫回到男人床前,男人好像已经没有了体力,胸间的起伏微弱得不可见。坐也不是站也不是的叶枫呐呐开口:“你饿了吧,我去给你买点吃的,想吃什么?” 

  男人像是没听到一样,无生气的眼在低垂的眼皮下一动不动,静静地躺着。 

  叶枫不知道他是没力气回他的话,还是不愿意跟他说话,只好又开口:“你总得吃点东西,我去给你弄点粥吧。”知道对方不会给他反应,说完就往外走去。 

  叶枫觉得自己真够无辜的,又不欠那男人什么,男人晕倒甚至都不关他的事,而且还是他好心把他送上医院的,怎么还要看他脸色?莫名其妙!话是这样说,但叶枫还是开着他的桑塔纳到附近的小饭馆给男人买了一碗鱼片粥。 

  捧着香喷喷、热腾腾的粥回到医院,叶枫本来还在烦恼要怎么开口,却在看到空无一人的病床后吐出一句:“我自己还没吃饭呢,正好!” 

  叶枫是市里缉毒大队的队长,由于近几年市里的毒品交易猖狂起来,大毒枭深藏浅出,净是些小毒贩在眼皮底下晃,由于小,数量反而多了起来。他这个缉毒队长一刻也不得闲,刚放完假又立刻投入另一起案件中,忙得焦头烂额。 

  坐在办公室里,叶枫正用局里的内部网络在浏览资料,电话突然响了起来,他的眼睛没有离开屏幕,一只手熟练地摸到话筒,举到耳边:“你好,我是叶枫。” 

  “叶队,久闻大名啊。”电话另一个头传来一个男人的笑声。 

  叶枫皱起眉头:“你是谁?” 

  “呵呵,叶队扫了我货,却不知道我是谁,太不应该了吧。”男人继续笑道。 

  叶枫这时才把视线从屏幕上移了开来,口气低沉,从牙缝里咬出几个字:“马、国、良。”这个名字从来都是他们缉毒大队所有人心头上的一根刺。 

  “很好,总算知道我的名字。” 

  “哼,你的名气这么大,想不知道都不行。”叶枫想抓住他想了好几年,可每次都只抓到些虾兵蟹将,好不懊恼,今天碰上对方的正面交锋,他真恨不得将手伸进话筒把他抓住。 

  “怎么也比不上叶队。”男人刻意奉承,却带着讪笑。 

  “行了,少说废话,你想干嘛?”叶枫对他这种话最是反感,急急打断。 

  “呵呵,叶队是个爽快人,我也就开门见山说了。这几年你扫了我不少的货,害得我损失不少钱,这些都算了,今天我也不是来找你算帐的,我想说这几年你拿的功劳也够多了,别像狗一样咬住我不放,咱们就交个朋友,以后少不你好处。叶队是个聪明人,应该知道哪条路好走。” 

  叶枫不怒反笑:“马国良,我也开门见山告诉你,只要我在缉毒大队一天,你就别想有好日子过。” 

  “叶枫,你别太嚣张,今天我找你谈是不想动了干戈,别以为我就拿你没办法了。”电话里的男声立即阴沉了几分。 

  “今天你敢公然打电话到局里来威胁我,我也就不怕告诉你,我叶枫跟你杠上了,下次出货小心点,别栽我手上了,不然我要你血本无归!”说完,“啪”地一声挂上电话。 

  将脚抬高架在桌子上,叶枫往靠背上压了压,摸出怀里的烟从容地点上,漂亮的脸在烟雾间阴晴不定。他这一辈子最恨的就是贩毒的人,要从他这里走后门简直是痴心妄想。 

  叶枫还记得他的母亲没吸毒之前是个温柔又美丽的女人,可是自从跌进了毒品的深渊,那个爱夫护子的女人一下子就性情大变,发脾气的时候会骂丈夫、打儿子,而且变得贪婪,只想要钱去满足她无尽头的毒瘾。记得有一次,她居然打破了父亲的头,抢了抽屉里的钱就去买海洛因,老实的父亲抚着伤口坐在柜子边痛心地哭了起来,叶枫那时候才六岁,什么也不懂,看见母亲跑了,父亲又哭了,吓得蹲在父亲身边放声大哭起来。 

  晃眼间过了十八年,母亲在他十岁那年就死了,勤苦了一辈子的父亲在痛苦折磨下,于前年也随了母亲的脚步走了。 

  叶枫知道父亲是极爱母亲的,如果不是毒品,他们一家三口该是多么融洽!父亲弥留之际,最感到欣慰的就是唯一的儿子进了缉毒大队,他握着叶枫的手说:“小枫,你妈就是给那些毒品害死的,所以你千万不能放过任何一个贩毒的。” 

  叶枫静静想着,不知不觉眼圈一阵泛红,直到燃到尽头的烟灼了他的手才从记忆中走了出来。 

  将烟头扔进烟灰缸里,叶枫看着手表——也到了吃午饭的时间了,这才慢腾腾地起身往饭堂里走去。 

  3 

  饭堂里,叶枫和队里的几个同事坐在一起。老鬼是队里年纪最大的,三十好几了,还没成家,挺爽朗的一个人;虎子却是队里年纪最小的,比叶枫小了两岁,人很机灵,责任心强;还有一个是徐非,个头高,块头大,是警校里的散打冠军,高叶枫两届,旁边坐着他的女朋友,刑事科的科花林芳。 

  大家坐在一起,谈的话题自然就多,七嘴八舌的,逗得叶枫直笑。 

  林芳突然就说:“我们科最近可摊上件倒霉事了,前几天抓了个疯子回来,还不知道怎么处置。” 

  “你们没事抓疯子干嘛?”徐非扭着头问。 

  林芳没好气地睨了他一眼:“没事我们能抓他回来么?他打人,不过自己也给人打了一身伤,皮开肉绽的,对方说是他先动手的,可是从抓回来到现在他一个字都不肯说,录不了口供,落不了案啊!” 

  “会不会是哑巴啊?”虎子转着眼珠子问,又回过头来看叶枫,“叶队,你说呢?” 

  叶枫其实并不太感兴趣,想起他还吃过一个疯子的亏,何必再去招惹一个。可被虎子一问,他也只好开口:“打架的起因是什么?” 

  林芳见大家都被她挑起了好奇,有些得意:“医生检查过,他不是哑巴,可就是不开口说话,对方说他抢了东西,好像是什么古董玉佩,不过那疯子手上倒是真的有块玉佩,可是他就是不愿意放手,拽得死紧。”林芳这时候又叹了口气,颇带点同情地说:“他之前已经好久没吃过东西了,我们给他东西,他又不愿意吃,整个人精神恍惚的,好像随时都会倒下去。” 

  叶枫一听,立刻就想到他送去医院的那个男人,该不会这么巧吧?可是却没有深究下去的打算,低头搅着他的饭。 

  “那你们科准备怎么办?”徐非吃完了饭,往椅背上一靠,懒懒地问。 

  “如果他再不肯开口,就送精神病院呗。”林芳也吃完了饭,朝其他人一笑:“我还有工作,先回去了。”走之前还不忘在徐非的脸上留下个吻,恨得老鬼和虎子这两个孤家寡人牙痒痒,叶枫眼中落寞一闪,想起了方茗。 

  “我也饱了,走不走?”把筷子一摊,叶枫向众人询问。 

  “叶队,你吃得也太少了吧?”老鬼指着叶枫还剩下三分之二的饭菜叫道。 

  “没胃口,吃不下。”叶枫淡淡地说,习惯性地拿出烟抽上。 

  “叶队,你没事吧?”徐非也忍不住问道。 

  “没事。”叶枫抽了一口,知道有些事是应该说出来的,才慢慢地说:“我跟方茗吹了。” 

  三个人怔了一下,很快又搬出那些老生常谈的话安慰了叶枫一番,惹得叶枫苦笑连连,但是这种友谊却让他心头一暖。 

  叶枫回到办公室里一呆就是三个小时,其间一直在看资料,要不是房里的饮水机已经没水了,他是绝对不会走出来的。 

  穿过长而安静的走廊,叶枫正准备去水房打水,迎面走来两个刑事科的同事和一个被押解的犯人,他低着头,看不见脸,可是身上却穿着病号服,脚步虚浮,被铐的手腕上细瘦而青白。 

  叶枫眸光一闪,正打算视而不见,可刑事科跟他们缉毒大队向来走得近,那两个看到他的同事立刻就叫住了他:“你这是上哪啊,叶队?“ 

  叶枫暗自叹气,脸上也只好客气笑道:“房里没水了,只好去打水。”说话的同时,他不着痕迹地打量那被铐的犯人,只见他依旧低着头,过长的头发遮住了脸,只露出一只苍白无血色的耳朵。 

  “犯了什么事?”叶枫没忍住,用下巴朝犯人指了指问道。 

  “斗殴,还可能搭上抢劫,不过他不肯开口讲话,正烦着该怎么落案呢!”其中一个刑警伤脑筋地说。 

  叶枫笑了起来:“他看起来倒比较像是被抢的。” 

  犯人听了他的话,身子动了动,抬起半边脸来,黑色的眼睛在苍白的脸上格外显眼。叶枫立即就看清楚了他的脸,不就是那天他捡的流浪汉吗?怔忪的瞬间,那犯人猛地扑到他身上,铐着的双手紧紧抓住了他的衣服,嘴巴张了张,困难地吐出几个字:“救我……救救我……” 

  叶枫傻了一样没动,倒是刑事科的人反应得快,一把将犯人从叶枫身上扒了下来,骂道:“你老实点,会说话就跟我回去录口供。”听到要走,原本安静的犯人执拗得可怕,不顾一切地挣扎,黑色的眼直直望着叶枫。 

  叶枫不明所以,只是那双眼睛里迫切的恳求让他动了容,对刑事科的人说道:“你们等一下。” 

  “叶队,你别理这疯子,我们带他回去录口供就好了。”刑事科的同事拽了拽还妄想跑的犯人,生怕给叶枫添了麻烦。 

  叶枫想了想说道:“别怪我多事,只是这男人……我认识。”后面三个字说得言不由衷,只是见过一面,其实是谈不上什么认识的。 

  “啊?”刑事科的人一吃惊就被犯人挣脱了,只能看着他又冲进叶枫怀里,喃喃着几句:“救救我……救救我……” 

  叶枫也不知道是怎么了,一个大男人躲在他胸口,他倒也没去嫌弃人家,只是觉得怀中的男人瑟瑟发抖,怪可怜的。 

  润了润嗓子,他说:“我听林芳说过起因了,因为一块玉佩是吗?” 

  刑事科的人看叶枫有心护着那犯人的样子,也不好意思去把人抓过来,只好回答:“就是他手里那块玉佩。” 

  叶枫低下头,看到男人一只手抓紧了他的衣服,一只握成拳头,的确是攥着点什么,只好空出一只手轻轻搭在那拳头上面,刻意放柔了声音问:“可以让我看看你的玉佩吗?” 

  男人没有回答,只是紧绷的拳头有了松软的痕迹,叶枫也不急,轻轻地掰开细长的指尖,在掌心处窝着一块半只拇指大的翠色玉佩,上面雕龙刻凤,白碧生辉。他拿起玉佩却发现掌心处留下了一圈血痕,竟是被玉佩的棱边生生压出来的,可见这男人是用了多大的努力去保护这块玉佩。 

  叶枫将玉佩举到刑事科的人面前,白碧的玉佩边沿镶上了红边,显得艳丽无比,那是男人的血。刑事科的人也很吃惊,看了玉佩,又看了男人,同样觉得可怜可叹。 

  叶枫愈发怜悯这可怜的男人,拿了玉佩的手收了回来在他肩头上拍了拍,既是鼓励又是安慰,他告诉刑事科的人:“这块玉佩的确是他的,他没有抢人家的东西。”因为他记得,当时为男人换下衣服的时候,这块玉佩正稳稳当当地挂在他的脖子上。 

  缉毒大队的所有成员围坐在叶枫的办公室里。 

  今天没有行动,也不是开会,他们围坐在一起,是因为叶枫带回来的一个男人,一个穿着病号服,头发乱糟糟,脸色苍白的男人。 

  叶枫脸色也不大好看,抬一只眼看那男人坐在角落里,一副不闻不问的模样,心里更是恼火,原本以为是日行一善,做了件好事,谁知道给自己捡了个大麻烦!原来叶枫为男人洗清冤屈之后,那刑事科的人说他们既然是旧识,那就把他领走吧。叶枫推也不是拖也不是,就像是伸手打了自己一嘴巴,无处申冤。 

  “叶队,你打算怎么办?”徐非站在男人面前问道,坏心地伸手扯着他的头发,期望能看见点反应,谁知他不怒不笑,不动也不说,颇是没趣,也就讪讪收了手。 

  “别问我,烦着呢!”叶枫一烦就拿出烟抽上。 

  十几平方的办公室小得很,男人闻到烟味,先是拼命忍住了,最后忍到脸色涨红终于咳嗽了几声。 

  叶枫听见也当没听见,继续抽,心里更烦,指望谁能给他出个主意,漂亮的单凤眼巡视一圈在场人士的脸,没有一张脸能让他舒心。 

  “叶队,不是我们不帮忙,可是他来到这里就没开过口,他又不是犯人,我们不能用对犯人那招对他吧?”老鬼看了叶枫阴沉的脸,也很无奈摊开两手说道。 

  虎子白他一眼说:“你在讲废话!”然后走到男人面前,一把撞开徐非,问道:“喂,你到底住哪里啦?你说出来我们好送你回去啊!” 

  男人垂着头,不理不睬。 

  虎子毕竟年轻气盛,抓了男人的手臂用了劲儿:“你别一声不吭的啊!” 

  男人本就摇摇欲坠的身体那经得起折腾,脸色苍白得透明起来,却倔强地不肯示弱。 

  “虎子放手。”叶枫叫了一声,又道:“别把他弄死了。” 

  虎子一看男人的确像快死了的模样,连忙松手,男人的身体像泥一样滑了下去。 

  徐非两头看了看,提出一个建议:“把他送精神病院吧,看样子也不大正常。” 

  叶枫想了想,觉得有道理,抬起头来正好撞上那双黑色的眼睛。 

  4 

  傍晚时分,阴冷的细雨飘洒在路面,一束束的车头灯光在雨帘间忽暗忽亮,一辆白色桑塔纳停在了岔口的红灯下。 

  叶枫趁着红灯的空挡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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