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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在古龙世界里的那些日子-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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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他又压低声音道:“三十年前横行天下的梅花盗又出现了。”

梅花盗,这三个字说出来,李寻欢也不禁为之动容,梅花盗横行江湖的时候,李寻欢还小,还不知道他的厉害,但后来,江湖中没有一个人不知道他的,连点苍的掌门,当时号称江湖第一剑客的吴问天,也死在了他的手上。

梅花盗行踪飘忽,神鬼莫测,无恶不作,当时第一剑客吴问天扬言要杀他,结果第二天就死在自家的院子里,全身一无伤痕。

萧雨听后,突然说道:“我知道梅花盗是谁。”

“嘘,”孙逵四下望了一眼,“话不能乱说,只要有人说出他的名字,不出三天,必死无疑,胸前必定带着他那独门的标志。”

萧雨也是吓了一跳,他想到了梅花盗的恐怖,恨不得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祸从口出啊!这里可是古龙的世界,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孙逵看着众人的目光,很满意,又说道:“梅花盗杀人只做一击,就是胸口,只要躲得过他前胸口的致命一击,就能活得性命,所以,江湖人都想将这金丝甲弄到手,只要穿上这件金丝甲,就能将梅花盗制住,只要你能将梅花盗制住,就可以扬眉吐气,扬名天下,黑白两道的人都会因此而感激你,崇拜你,而你,也不会因为出名而惹到麻烦,因为你是所有人心中的大侠。”

哎呀呀!萧雨这个美呀!我以后就是大侠了,一把菜刀走天下,无人敢惹。小李飞刀,冠绝天下,出手一刀,例无虚发。我以后就是,萧雨菜刀,诛杀梅花,菜刀一出,天下无敌。

嘭,的一声,又是一个鼻涕泡爆炸了,那动静,没人听见。只有萧雨自己抹了一下鼻子,偷着乐。

第七章 销魂的美人

不顾萧雨偷着乐,孙逵又说道:“梅花盗自三十年前销声匿迹之后,江湖中人都以为他被诛杀,谁知半年前他又突然出现,在短短七、八个月里,又做了七八十件巨案,连华山派掌门人的女儿,都被他糟蹋了。”

李寻欢低下头,玩着手里的小刀,沉声道:“如果梅花盗还活着,该有六七十岁了吧!想不到兴趣还如此浓厚。”

孙逵道:“不论真假,自他再次出现后,江湖中稍有资产的人,都已人人自危,稍有姿色的女子,更是寝食难安,”说完,孙逵顿了顿:“据我所知,已有九十余家在暗中约定,无论谁杀了梅花盗,他们就将自己的财产分出一半来送给他,你想想,这数目是如何的可观?还有,江湖中公认的第一美人也曾扬言天下,谁能除去梅花盗,无论美丑老少,她都会嫁给他。”

萧雨听到这里,喃喃自语:“贼喊捉贼。”但声音太小,其他人都没有听到。

萧雨又笑道:“难怪你杀了自己的老婆,原来是盯上第一美人了,哈哈!”

孙逵震怒,瞪着萧雨望了半晌,嘴角渐渐露出了一丝微笑,道:“像你这样的人居然能活到现在,可见要杀你实在不容易,但是,你别忘了,你是身中剧毒的人,已经剩下半条命了。”

“哈哈哈!”门外传来一阵响亮的笑声,“你看他现在像是中了毒的样子么?”

众人寻声望去,不知何时门前已站了个青衣人,他身材并不矮,也不太高,神情悠闲而潇洒,一张脸却是青渗渗,阴森森的,仿佛戴着面具,又仿佛这就是他本来的面目。

他背负着双手,悠然踱了进来,叹道:“这个人不简单,连我都看出,他没有内力,你的毒对他无用,话说,他能活到现在也实属不易。”

萧雨看去,我的天呐,这人长得实在丑陋,但却有双动人的眼睛,眼睛太美,就象是嵌在死猪肉上的两粒珍珠。女扮男装,萧雨想。

孙逵看到来人,怒吼一声,瞬间攻出三拳,众人都在看热闹,哪想到,孙逵中途变招,这三拳突然转向了萧雨。萧雨还在那里咧嘴笑呢。

孙逵这些年来,非但未将武功放下,反而更有精进,每一拳都是招沉力猛,虎虎生风,虽然未必能击石如粉,但要是打在萧雨的身上,哪能有命在。

李寻欢和阿飞都被青衣人吸引,孙逵的出招也是奇快,萧雨的身形皆被其笼罩,再说萧雨不会武功,连闪避都未必能闪避得开。

孙逵知道萧雨穿有宝甲,所以这一拳是奔着萧雨的脑袋去的,这要是打实了,和重锤砸西瓜没啥区别。说时迟那时快,一拳已打在了萧雨的脸上。萧雨一个筋斗跌倒在地上,飞出去五米多远,半边脸已肿起了半尺高,红里发紫,紫中透明,连眼睛都差点摔没了。

疼,真疼。

孙逵捂着自己的喉咙,目光中露出了绝望,声音也变得像个破败的风箱,“李探花,果然,名。不。虚。传。”说完仰身栽倒,喉头溅出来的鲜血,如泉涌。

李寻欢阖起眼睛,手里又多了一把小刀,那个青衣人居然也叹了囗气,“别人都说挨了小李的飞刀,会没有痛苦的死去,的确没有夸张。”青衣人话风一转,动人的眼睛忽然发出了锐利的光,瞪着萧雨道:“金丝甲是否在你的身上。”

萧雨现在可哪有时间理他呀!这一拳如果不是孙逵的真气已泄,自己早就一命呜呼了,太卑鄙,太阴险了,临死还想找个垫背的。萧雨郁闷的想笑,可肿胀的腮帮子不允许他这么做。萧雨站起身,照着孙逵的尸体就是一脚。

人要是倒霉,喝口凉水都塞牙,萧雨突然嗷的一声惨叫,定睛一看,孙逵的腰间露出了一杆链子枪,萧雨的这一脚正好踢到了枪尖上。真是步步有难,处处该灾。

阿飞扶着萧雨坐了下来,也是忍不住呵呵直乐,从怀里拿出金创药,给萧雨敷了上去。这个金创药确实不差,萧雨当时就不疼了。

李寻欢没有说话,只是后退两步,挡在了萧雨的身前,缓缓地抚摸着手里的小刀。

青衣人的目光也落在这柄小刀上,道:“别人都说你,出手一刀,例不虚发,这话不知有没有夸张?我对这句话表示很怀疑。”

李寻欢目中闪过一丝笑意,缓缓说道:“以前也有很多人怀疑,但现在没有了,他们都死了。”

青衣人忽然笑了起来,他笑的声音很怪,脸上全无表情,道:“我却不信,老实说,我的确想试试。”

李寻欢突然拿出个酒壶,咳咳,:“我劝你最好不要试。”

青衣人顿住笑声,又看了萧雨几眼,道:“金丝甲就在他的身上,是吗?”

李寻欢点点头,没有说话,还在不断地咳嗽。

青衣人又道:“现在我若去动他,那么?”

李寻欢一指地上的孙逵,道:“那么你只怕也要变成死人了。”

青衣人又笑了笑,“我并不是怕你,只不过我这人天生不喜欢赌博,也不喜欢冒险。”

李寻欢又喝了一口酒:“这是种好习惯,就像饮酒,咳咳,只要你能保持,你也会像我一样地咳嗽。”

李寻欢弯下腰,不停地咳嗽。

青衣人目光闪动着,突然道:“但你说的不算,”说完将目光转向了萧雨,“你知道青魔手吗?它是伊哭采金铁之英,再以百毒,锻造了七年才制成,可说是武林中最霸道的兵刃之一,百晓生的兵器谱里,青魔手排名第九,我若将这青魔手送给你,你肯不肯将金丝甲让给我?”

“笑话,”萧雨说道,脚已经不疼了,脸也有些消肿了,“你知道李寻欢手里的那把飞刀吗?那只是普通的铁匠只花了三个时辰就能打好,但百晓生品评天下兵器,小李飞刀却排名第三。”

青衣人长长叹了囗气,道:“你的意思是说,兵器的好坏并没有关系,主要是看用兵器的是什么人?”

“没错。”萧雨说道。金丝甲是保命的,青魔手再厉害,萧雨也不会用啊!

青衣人沉吟了半晌,忽然取出个长而扁的匣子,将匣子打开,立刻便有一阵剑气浸人肌肤,这黝黑的铁匣子里,是柄寒光照人的短剑。

青衣人说道:“这柄鱼肠剑,天下无双,总该可以了吧!”

李寻欢忽然说道:“阁下莫非是藏剑山庄藏龙老人的弟子?”

青衣人道:“不是,老龙已经死了,这把剑,是老龙的儿子游龙生送给我的。”

鱼肠剑,上古神兵,武林重宝,藏剑山庄也因此剑出名,若非因为藏龙老人与少林,武当,昆仑三大派的掌门人俱是生死之交,此剑早已被人夺去,虽是如此,藏剑山庄为了此剑也是经过多次浴血奋战,那游少庄主竟将这传家之宝送人。

李寻欢突然对萧雨说道:“此剑价值在金丝甲之上,你自己看着办。”

萧雨沉默了,这是个好东西,可惜自己不会用,还是金丝甲对自己有用,在这个世界里,飞刀、暗器数不胜数,没有保命的家伙,就凭自己这身散打功夫,活不了几天,于是。

“不换。”

青衣人气乐了,道:“我这人天生有个脾气,我看中的东西,没有得不到的,知道游少庄主为什么送我鱼肠剑?因为,如果不给我,我就要了他的脑袋,越不容易到手的东西,我越想要。”

萧雨是打定主意不给他,缓缓说道:“我们的脾气一样。”

青衣人仰天打了个哈哈!“你莫非是为了那天下第一美人?那不是你可以染指的。”

萧雨笑了笑,道:“那可不一定。”

青衣人又道:“好,你不是喜欢美人吗?如果我帮你找个美人,你可否将金丝甲送给我?”

“当然可以,但我眼光高,只怕你办不到。”萧雨微笑着说道。

“呵呵!”青衣人的笑声忽然变了,变得银铃般娇美,缓缓脱下了那双暗青色的手套,露出了美丽的手。无论多美的手,总会有一些缺陷,有的是毛孔稍粗,有的是指甲稍大,有的是指尖稍细,但眼前的这双手,却是十全十美,毫无缺陷,就象是一块精心雕磨成的羊脂美玉,没有丝毫杂色,又那么柔软,增之一分则太肥,减之一分则太瘦,既不太长,也不太短。

她的声音也忽然变得娇美,“条件已经谈好了,金丝甲归我,我陪你一夜。”说完,她脱下了外面的青衣,她身子轻轻地扭动,露出了白纱制成的靓裙,完美的身体若隐若现,极是销魂。

第八章 再次被暗算

“我用身体和你交换金丝甲,你给我金丝甲,我给你世上最大的快乐,很公道的交易,谁也不吃亏,以后谁也不必记着谁。”

她的身体贴了上来,胸前的两片温暖正在逐渐变大,她摘下了面具,这张脸实在美丽得令人窒息,令人不敢直视,再配上完美的身体,没有人能够抗拒。就算是瞎子,也可以闻得到她身上散发出的那一缕缕甜香,也可以听得到她那销魂荡魄的柔语。

萧雨迷醉了。

她的眼睛会说话,她的媚笑会说话,她的手,她的腿,她身上的每寸肌肤都会说话。她蛇一般身体滑入了萧雨的怀抱,轻轻地脱着萧雨身上的金丝甲。

当,的一声,李寻欢手里的酒壶掉落在地上,吃惊地看着萧雨,看着她将萧雨身上的金丝甲脱了下来,但李寻欢的另只手却仍握着那柄刀,短而锋利的小刀。

少女突然从萧雨的怀里窜了出去,手里拿着金丝甲,吃吃娇笑,“我早已说过了,没有我得不到的东西,越得不到的东西,我越想要。”

转身对着李寻欢一笑,拿起了青衣,留下了满屋的芬芳,李寻欢是个怜香惜玉的人,而阿飞则不忍下手,两个人就这样地看着少女,像猫一般地离开了。

“我的金丝甲!还我金丝甲。”萧雨大喊着追了出去。大地积雪,雪光映照下,外面亮得很,哪里还有少女的影子。

萧雨瘸着腿,一步能走出两个脚印,外面有些冷,萧雨一拍大腿,仰天长叹,“什么世道啊!”

就在此时,远处爬来一个怪人,是爬的,萧雨定睛一看,我的妈呀!撒腿就跑,也顾不得脚疼了。

江湖中有七个最卑鄙无耻的人,人称七妙人。这七妙人当真是男盗女娼,无恶不作,卑鄙下流,无耻之极,别的武功他们学不好,但迷香下毒,偷鸡摸狗,诱奸拐骗,这一类的功夫在江湖中却可算是首屈一指,独步天下。

这个人萧雨认得,古龙大师对他有详细的描述,他长得像个肉球似的,腹大如鼓,全身都挤着肥肉,全身都沾染着泥雪,头发和胡子更乱得一塌糊涂,就象是已有许多年没有洗过澡,远远就可以嗅到一阵阵酸臭气。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黑心妙郎君花蜂。此人不学无术,连采花都不大敢,只会勾引良家妇女骗财骗色,但若论起下毒的功夫来,连那位五毒极乐童子都要甘拜下风。

李寻欢和阿飞这时也走了出来,看到了这个怪人,“这是谁?把你吓成这样。”

萧雨停下脚步,脚上又有些隐隐作痛,道:“他就是七妙人里的黑心妙郎君花蜂,小心他的毒药。”

花蜂笑嘻嘻地说道:“想不到你对我清楚得很。”

李寻欢长长吸了囗气,愣住了,“妙郎君怎会是个大肉球?阁下这样的人若也能勾引良家妇女,那些女人只怕是瞎子。”

花蜂嘻嘻笑道:“你错了,我勾引的人非但不是瞎子,而且每个人都美得很,只不过一个人若被斩断了腿关在地窖里,每天只喂他一碗不加盐的猪油伴饭,就算是天下第一美男子,几年后也要变成肉球了。”

李寻欢听着萧雨给他讲故事,讲花蜂的故事,花蜂也静静地听着。

半晌,萧雨讲完了,花蜂笑道:“他刚才讲了故事给你听,现在我也讲一个,只不过我这故事比他的曲折有趣多了。”

花蜂又道:“那年我运气不好,鬼迷了眼,竟去勾引大胡子的老婆,更倒霉的是,居然还弄出个孩子来,所以她就非跟我跑不可了。”

萧雨讶然道:“原来孙逵说的那人就是你,他就是替你背黑锅的。”

花蜂道:“没错,但有些事情他并不知道,我并没有将她卷带出来的珠宝拐走,就算我这么想,也不行,因为这女人比鬼还精,我根本就没机会下手。”

萧雨问道:“那大胡子呢?”

花蜂叹了囗气,“大胡子已发觉了此事,我这人胆子最小,就想找个人替我背黑锅,所以我就要小蔷薇去勾引孙逵,她本来不肯,说他的脸不白,但后来还是去了。”

萧雨道:“原来你们是串通好的。”

花蜂道:“那时我若甩手一走,倒也没事了,可是小蔷薇从大胡子那里卷带出的珠宝实在不少,我又舍不得,所以我就跟她约好,等到这件事稍微平静些的时候,我再来找她,将孙逵踢开,但她跟孙逵朝夕相处,居然动了真情,等我来了,两人竟一齐动手,斩断我两条腿,让我受了十几年的活罪。”

萧雨感叹一声,道:“原来是这样,你这个故事的确比我那故事有趣多了。”

花蜂说到这里,竟然流下了眼泪,眼泪在他的眼眶下滑落。

然后花蜂又笑了,说道:“最有趣的故事你们还没听到呢,你们已经中了我的毒,三个时辰之内,非死不可,所以我现在绝不杀你们,你们就坐在这里慢慢等死吧!没了金丝甲,你们三个都要死,啊哈哈哈!”

说完,花蜂大笑着往外面滚了出去,外面有几匹好马,最后,花蜂挥着手笑道:“再见再见,不对,是再也见不到了。”蹄声渐渐远去。

三个人你看我,我看你,李寻欢拿起酒壶喝了一囗,道:“萧雨,有你事先提醒,我们还能中招,此君下毒的本事的确不错,唉!眼泪里都能藏毒。”

萧雨拿过李寻欢的酒壶,喝了一大囗,道:“江湖太疯狂,我防不胜防,我现在才发现,酒确实是好东西,喝一口是一口,喝一杯是一杯,反正只有三个时辰好活,喝死算了。”说完,又喝了一口,“李兄,不瞒你说,我不属于这里,这个江湖我实在是呆不下去了,死了更好,起码我还知道是被毒死的。”

阿飞没有说话,他还没有出名,他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他要运功驱毒,可是毫无效果。

李寻欢更是将孙逵准备的那壶毒酒拿了起来,道:“我李寻欢早就该死的,死又何妨,你们还年轻,可惜了。”

说完,从怀中摸出了那个还没有刻好的人像,这人像已稍具轮廓了,眉梢眼角,似乎带着淡淡的忧伤。

李寻欢凄然一笑,道:“你们何必看着我,我只不过是个不可救药的浪子,酒鬼,这种毒我也是解不了的。”这时,他的手已不稳,锋利的刀竟连木头都刻不动了。

天气幽暗,夜幕低垂,又下雪了,萧雨有些醉了,咳咳,也开始学李寻欢不停地咳嗽。

第九章 梅二先生

有些毒是专门对付江湖人的,所以,萧雨相比之下要好一些,此时萧雨忽然想到,说:“李兄,阿飞,其实我们可以不必死,有个人叫梅二先生,最擅长解毒。”

李寻欢一笑,“是吗?真有此人?”

萧雨站了起来,“当然,我知道他住在哪里。”

李寻欢和阿飞也站起身,三人互相搀扶着,李寻欢突然说道:“萧雨,我终于知道你为什么能活到现在了。”

萧雨苦笑,没有说话,心想:哥们呀!你是不知道啊!我来这里还不到一个礼拜,就被阴好几次了,平均一天一次啊!今天更倒霉,连续上了三次当,照这么下去,用不了几天,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松林里,啊!的一声惨叫传来,萧雨他们发现积雪的松林外倒着一匹马,旁边无人。

他们走入松林,萧雨整个人身体忽然僵硬,他看到了花蜂的尸体。刺猬见过吧?花蜂现在就是个刺猬,身上钉满了各式各样的暗器,有飞镖,有袖箭,有银针,五芒珠,毒蒺藜……

这人的遭遇实在太惨,他被人打断了两条腿,又被象猪一样囚禁了十余年,到最后还被人当成了个活靶子,整天想着阴人,最后还是被别人给害死了。

萧雨蹲下身,说道:“我看看他身上有没有解药。”

李寻欢一笑,道:“萧雨,不用看了,会下毒的人从来不用解药的,解药也是毒药,吃了死得更快。”

我的妈呀!萧雨想家了。

阿飞看了眼,说:“他身上中了这么多暗器,显然不是一个人下的手。”

李寻欢笑了,说:“你们的江湖经验不足,照我看,下手的只有一个人,这十多种暗器全是她一个人发出来的,这样的人只有一个,就是那千手罗刹。”

走着走着,树上有片积雪落了下来,这片积雪上凝结着冰冷的鲜血,积雪的枯枝上,有个人,一个赤裸裸的死人,女人。她被人塞在树杈里,身体还有余温,一只短矛插入了她丰满的胸膛,将她钉在树上。

李寻欢惨然一笑,道:“果然是她,夺走了金丝甲,还剥光了她的衣服,只怪她穿的衣服太值钱了。”

萧雨问道:“她是被谁杀的,能看出吗?”

李寻欢想了想,道:“棺材里伸手,死要钱施耀先,他视钱如命,杀了人后连衣服都要剥走,但如此值钱的短矛却留下了,证明还有一个人,花花大少潘小安,应该是他们两人一齐动的手。”

这两个人一个爱财如命,一个挥金如土,完全是水火不相容,却又凑在一起,其实也不奇怪。潘小安是有名的派头大,衣、食、住、行,样样都要讲究,施耀先跟着他走,不但白吃白喝,还可以跟着充充大爷,这种便宜事,惜财如命的施耀先怎会不做。

又奔行了片刻,一辆大车停在巨大的石陵墓前,拉车的马在远处踏踏地踏着蹄,留下来一地的马蹄印,三个穿着羊皮袄的大汉,倒毙在雪地上。车箱里斜斜躺着一个身穿高贵的裘皮大袄,手上戴着价值不菲的扳指,正是金玉堂的败家子,花花大少潘小安。

他身旁还有两个妙龄少女的尸体,也和潘小安一样,都是被人以重手法点了死穴。陵墓石碑旁藏着一人,鬼鬼祟祟的,正是施耀先,阴险的目光紧紧地盯着萧雨三人,头上光秃秃的,一根杂毛都没有,只见他抬起右手,闪电般的冲了出来。

阿飞踏前一步,快剑瞬间出手,即使在中毒的情况下,速度依然很快,快剑阿飞对决一指追魂施耀先,咕咚一声,施耀先仰面倒在雪地上,两只手还紧紧地抓着,却什么也没抓到,看他这回还能不能从棺材里伸出手来要钱。

阿飞也是吐了一口鲜血,伤势加重了。

原来,施耀先将潘小安当冤家地吃了也不知道有多久了,这次潘小安想要金丝甲,施耀先吃人嘴软,也不能说不行,但金丝甲却又实在诱人,施耀先心一黑,索性就一劳永逸,下了毒手。

杀人者人杀之,施耀先杀人的时候,萧雨他们刚好路过这里,施耀先怕被发现,就想杀了灭囗,谁知杀人不成,反被阿飞杀了。

最后,金丝甲转悠了一圈,又回到了萧雨的手上,真是世事无常,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有马车就好办了,几个人找回了马,几个人中,也就是萧雨好点,赶着马车赶往附近的小镇。虽说萧雨知道梅二先生住在这个小镇,但具体在哪并不知道。

路过了酒馆,李寻欢要去买酒,酒就是他的命,一会不喝就不行,说来也巧,酒馆里有个人正在喝酒,只见这人穿着件已洗的发白的蓝袍,袖子上胸囗上,沾满了油腻,一双手的指甲里也全是泥污,戴着顶文士方巾,头发却乱草般露在外面,一张脸又黄又瘦,正是梅二先生。

梅二先生喝酒不用酒杯,如长鲸吸水,对着壶嘴就将一壶酒喝下去大半,他随手一抛,就是五十两的元宝,说:“小二,再来一坛上好的竹叶青,剩下的赏你。”

小二美滋滋的跑远了。

萧雨等人走上前来,“梅二先生,久仰。”

梅二先生理也不理,他的眼睛里除了酒之外,再也瞧不见别的,三个大活人站在眼前,他愣是装作看不见,听不到。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马车停在门外,这梅二先生的脸色,立刻变了,他站起来想走,但望了望桌上的酒,又坐了下去,喝了一大口。

几个人走了进来,其中一人大吼道:“好个酒鬼,我就知道只有在酒馆里才找得到你。”他们将梅二先生围住,这几人佩刀挂剑,看来身手都不太弱。

一人身材瘦削,手里提着马鞭,指着梅二先生的鼻子道:“得人钱财,与人消灾,你拿了咱们的诊金,不治病,却逃出来喝酒,这算什么意思。”

梅二先生咧嘴一笑,道:“不好意思诸位,酒瘾大发,就算天塌下来也得先喝了酒再说,哪有心情给你们治病。”

“你的破毛病谁不知道,但老四的病却不能再拖了。”

李寻欢听了好笑,这个梅二先生光拿银子不治病,李寻欢也找了个桌子,坐在那里左一杯,右一杯的喝了起来,一边喝一边看热闹。

萧雨悄悄地说道:“这个梅二先生是个怪人,生平有三不治,诊金不先付,不治;礼貌不周,不治;强盗小偷,杀人越货的,不治。”

这时,那个汉子脖子都红了,啪地一下就把酒壶打碎了,怒吼道:“我让你喝,你马上和我走,不治就要你的命。”

梅二先生道:“要命也不治。”

那个大汉反手一掌,将梅二先生连人带凳子都打得飞起,又重重地落下,伏在地上,顺着嘴角直流血。

李寻欢看他如此镇定,还以为有多高的武功呢,闹了半天就是煮熟的鸭子,嘴硬。

梅二先生捂着脸,道:“说不治就不治,梅二先生还会怕了你?有种你就杀了我。”

那个汉子,反手抽出单刀,怒吼一声,就要砍过去。

萧雨一拍桌子,喝道:“这里是喝酒的地方,不喝酒的全给我滚出去,走慢一步,要你们的脑袋。”

萧雨虽然没有内力,但这喊声也不小,仿佛晴空中打下个霹雳,吓了那汉子一跳,转身看向萧雨,道:“你是什么东西,敢来管本大爷的闲事。”

李寻欢扑哧一笑,玩弄着手中的小刀,说:“滚出去多无趣,依我看,叫他们爬出去吧!”

那汉子看着李寻欢手里的小刀,脸色骤变,暗想:不会是他吧!

第十章 都是怪人

这时,还有一个人,满脸的麻子,好像一个白胖的烧饼,上面沾满了黑芝麻,他脸色一变,笑道:“朋友,请赐个万儿,也好交个朋友,咱们乃是黄河七蛟。”

李寻欢突然将目光转向了萧雨,一把飞刀出现在萧雨的手上,道:“握刀的手要稳,指尖要有力,对,就是这个样子,看来,你的这双手也经常摸刀。”

萧雨一笑,没说话,这是李寻欢教他呢。

李寻欢继续道:“飞刀,之所以为飞,靠的不是腕力,人的手腕没有那么大的力气,也没有那个速度。”说完,顿了顿,喝了一口酒,然后不停地咳嗽。

那麻子闻言,忽然和同伴悄悄的说话,还偷偷去瞧萧雨手里的小刀。

赵老大的脸上更加精彩,眼睛都挤到一块儿去了,脸色更是全无血色,小声说:“不会真是他吧!他不是在关外吗?”

麻子悄悄道:“不是他是谁?半个月以前,我就听龙神庙的老乌龟说他又入关了,老乌龟你还不知道吗?那眼力绝对不会看错,十年前飞过一只鸟,再看到,他能知道少了几根毛。”

赵老大又说道:“你看他们这三人,一个吐血,一个病鬼,还有一个更是中了十香软筋散,内力全无,我们……”

麻子连忙拦住了他,道:“小声点,此人吃喝嫖睹,样样精通,身体一向不好,可是他的刀?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咱们什么人不好惹,非要惹到他的头上去。”

赵老大苦笑道:“如果真的是他?就算拿把刀架在我脖子上,我都不进来的,这是个催命阎王。”

李寻欢停下了咳嗽,道:“刀,如要飞得快,飞得准,要有过人的眼力和深厚的内力,出手要柔,像这样。”说完,李寻欢手上的小刀一转,“内力是随刀而生,刀随气转,好了,先说到这里,前面有几个活靶子,练练手。”

萧雨正听得聚精会神,突然间抬起头,他想起了教官的话,“瞬杀,何为瞬?野兽在猎食时,全身的每块肌肉都会绷紧,眼里只有猎物,瞬间的弹跳会发出惊人的爆发力,只求一击致命。”

萧雨此时的眼睛已经变了,微微眯起,眼里只有赵老大的脖子,前方就是一块肉,很瘦的手抓肉,很美味。

赵老大吓得脸都白了:“诸位大人,小人们有眼无珠,不认得你老人家,打扰了你老人家的酒兴,小人们该死,这就滚出去了。”

萧雨也不知听见他说的话没有,还在盯着他的脖子,李寻欢又开始喝酒,开始咳嗽,阿飞又开始吐血,就好象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一群恶狼来势汹汹,但突然发现眼前的猎物变成了猛虎,吓得他们像狗似的夹着尾巴逃出去了,而那位梅二先生确实是个妙人,居然不去道谢,一屁股坐到凳子上,又不停地拍着桌子,瞪着眼道:“酒,酒,快拿酒来,要上好的竹叶青。”

那小二揉着眼睛,这就是刚刚被人打得满地乱爬的人?这么会儿功夫就像个没事人似的,小二颤着声音,“马上,马上。”说完,跑向了后面。

酒铺里的人早都溜光了,只剩下他们四个人,酒一杯杯往嘴倒,酒喝得越多,话反而越少。

梅二先生忽然站起,晃晃悠悠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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