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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发-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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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铃真的“啐”了一声,那针应声而出,射向辜剑眉心。

辜剑及时一低首。

飞针射空。

连辜剑心里也不禁喝了一声:

好彩!

万未料到的是,骆铃一笑,一张口,又自嘴里疾射出一枚白光!

——她不是只吞了一口针入嘴里的吗!?

——怎么竟会有……!?

辜剑已来不及细想,一惊之际,已下意识的用板斧一格。

“叮”!

针射在斧面上!

反弹。

落地。

这千钧一发、电光石火的一针,竟给辜剑及时格飞。

辜剑正自庆幸,不料,他忙得挡格飞针之时,骆铃已把他一板一扭,整个人离了地,飞进了余烬未熄的火场!

他顾得了飞针,却给骆铃的近身擒拿、揉身柔术掷成了断线纸鸢。

他落身火蔗田里:幸好,火头多已熄,他也给灼得呜哗惨叫,打滚挣扎不已。

要不是骆铃及时把他揪出了火圈,并大力的掷落湿地上,他可能就此葬身上这火神恣肆的余烬里。

他给重重的扔在地上,斧头也脱手飞出,却差点没斫着了正栽倒在地的哈森。

哈森这才知道:

别看这女子一副娇生惯养来儿,好像只会笑会闹,这一番出手,轻描淡写,辜剑人烧得焦头裂额;自己好不容易才收拾了个史斯,但也几乎已跟死去的老爸打了个招呼,肋骨大概也扭成了S型,胃痛肺痛不久后只怕大肠小肠都得要叫痛了吧!

——这女子,不简单哪!

(难怪陈剑谁要先行放她出来!)

惊喘未定的哈森当真是惊魂未定,却听骆铃“诘”的一笑,还啐了一句:

“笑死!”

“笑死!?”

哈森怒道:“我还差点给你的斧头斫死!”

“放心!我计算过力道,至多只斫掉你一只左耳,顶多还在额上留一道疤,像我们的影星吕良伟那样。”骆铃笑嘻嘻的说:“保证斫不死你的。”

“斫不死也准给你吓死了,”哈森犹有余悸:“哪有什么可笑的!”

“我笑的是果然给大肥鸭说对了。”

“大肥鸭?”

哈森只觉四肢酸较,浑身骨痛,什么“大肥鸭”、“小瘦鸡”的,都不如“止痛丸”、“消炎针”、“跌打酒”等名词比较听得进耳。

骆铃却径自说了下去:

“大肥鸭教过我们,武功高强不是一切,打斗要以智慧取胜,还有时机与运气也十分重要。有些小事情、小动作,平时无关轻重,一旦在打斗的时候,却足以决定生死胜负。譬如脚板踩着了尖物,你在一痛失神间,可能已惨败不起;又如头发留得太长,一时垂挂遮目,虽只是瞬息之间,对手只要能把握时机,已足以将你击倒——”

哈森奇道:“你告诉我这些什么?你要开馆授徒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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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下去,”温文却听得兴致勃勃,“大肥鸭的说法。正是我的打法。好打不如擅于制造时机,好功夫不如掩眼法。刚才我留意了:其实这大块头就算硬吃你一针,也死不了。伤也不重。只吐针就能杀人,是武侠电影里的镜头罢了,但人总是习惯:别人一出手、扔一物,下意识便要跳避、闪躲或招架,结果,他格掉的只不过是一口无足轻重的细针,但人却烫像口烧猪似的!”

骆铃这回也奋悦了起来,像遇着了知音,却故意刁难了一句:“算你有见识!但要是我的飞针有毒,他不避岂不找死!?”

“绝对不可能。”温文斩钉截铁的说,“要是淬毒,你会把它含在口里?”

“得了得了。两位威风够了,”哈森只觉全身骨骼直散裂,“我们现在怎么回去?”

骆铃指了指不远处停泊着的货车:“你有车子,你先回去。”

“我!?”哈森叫了起来:“你们呢?”

“我们?”骆铃威风凛凛地说,“这正是反击的时候。”

“反击?”哈森怪叫起来,“你可不可以先回市区?先到警署?先把这些凶徒押回去、歇一歇再说?”

“这些琐务,”骆铃不屑地说,“你有手有脚,一人已足够应付。”

“什么!?”哈森这回几乎没尖叫起来,“琐务!?这些人穷凶极恶,何况,我们还受了伤!?”

“那可是你受伤,我没伤。”骆铃连忙澄清,”我如果没料错,毛念行原是企图染指小愁的。我问过小愁,毛念行确对小愁有非非之想,但仍未真正得到她。他连未得到手的女子都要杀之灭口,试想。假使失踪的顾影和甘玲未死,只要毛家大少知晓前来暗杀的人失手,这些人还能活过今晚吗?”

哈森愣住了。

他现在才发现他一向以为只娇生惯养的骆铃,原来不但在武斗上骁勇善战,而在斗智上也心细如发。

他已对骆铃刮目相看。

他望向张小愁。

张小愁那美丽的脸容也显现出一种极其坚毅的神色来:

“她说的对。我听哥哥说过:他们留住顾影不杀,是想借他找到修练‘绿发’的方法;甘玲也只是个遭淫辱的对象。他们的生存一旦会威胁到毛家争危时。这些丧心病狂的人,杀人决不会手软。”

“正好。”骆铃说,“我打击恶人也决不会手软。”

“手软也好,手硬也好,”哈森苦着脸说。“你们总得要依法行事。”

“等法律来制裁他们?那还不知要害死多少人、要让他们得逞多少时候!”骆铃不屑的笑了起来,“有时候,我真怀疑,你们所谓要守法的只是一种欺善怕恶的饰词而已!可不是吗?越是集权国家,要打击政敌时,也只是什么遵守‘宪法’、‘国法’、‘法制’来压制,当作生招牌。这玩意儿一亮出来,好像不遵守的全都成了罪犯、叛乱,一如有人拿‘民主’当招牌,也只不过在骨子里行的是你民我主的把戏罢了!”

“你可不能这么说,”哈森这时才挣扎起来,勉强挺着胸膛,说,“我毕竟是警务人员,刚才是被迫自卫,可以原谅,但要我知法犯法,不循法律途径办事,我是绝对不允可的。要知道,许多帮会、堂口、私会党徒,就利用‘私行执法’的名义壮大作恶,要是人人都执行的一套‘家法’、‘帮规’,那国家的法律还要来做什么?社会不是乱作一团?我承认在法律执行制裁罪犯时,有诸多漏洞,欠缺难免,但我在没有更好的法规对,就一定得依循它、遵照它。”

别看他平时“息事宁人”。一副“多作一事少作一事”、“多做多惜,不如不做不错”

的样子,而今争持起来,可是十分执拗不屈、坚定不移的。

骆铃斜瞥着他,一副另眼相看的样子。

3、烧夜

“啊哈!”骆铃斜乜着眼打量他。

“什么?”

哈森给骆铃看得浑身不自在。

“什么什么?”

“你别这样看我。”

“哦?警察不能给市民看个清楚的么?”驼铃笑得十分杏靥桃腮的说,“我以为你位居高官,得过且过,没想到你好像还是个守公守法的好警官。”

“你别小看我,”哈森的脸红了一红,幸因天色昏暗、火光掩映才没给人瞧出来,否则,驼铃要笑他老半天方休,“我年少的时候,好勇斗很,也赚警力不足以维持治安、济世助思,所以才老爱出头打不平,也犯过事。年长后得到长辈启导,说我既有心惩恶锄奸,何不索性献身于警队。我这一加了进去,混了些对日,才知道要彻底肃清罪恶。无疑异想天开;若要以恶制恶,只怕永无宁日。我办了几宗大案,火气也磨平了,知道虽有志在做些大事到头来也成不了几件事,所以就只求尽心尽力就好了。我会尽力维护法纪,尽可能不贪污,用尽方法手段来打击罪恶,已是最大心愿了。”

温文在这时候却老气横秋的插口说。“所以说,人的年纪愈大,志气愈小——要是这样了,我真得要拒绝变老了。”

哈森嗤然:“人哪有你拒绝者就不会老的事?要是可以,你不想死便可以永远不死了。

拒绝长大。其实多跟保持幼稚同义。”

温文伸了伸舌头:“我可不愿当老不死。”他喜欢跟人找碴说笑,但却没意思要与他辩个露筋粗脖的。

哈森游目看了看地上的死伤,“我现在只想早些押这些人回警署,再设法请检察官出控票、搜查令、逮捕令把这班人绳之以法。”

“他们有钱、有律师,法律制裁他们,罚多少?十万?百万?他们有。缓刑?多久?一年?五年?他们早已远走高飞,给他们害死的人尸骨早寒。”骆铃决然的说,“你当你的好警察,我不管,我做我的骆铃。别忘了。我是‘六人帮’的一员。‘六人帮’的人,谁都代表‘不平社’行事的。”

这时候,哈森和骆铃、温文,虽一面对话,但另一方面却并不闲着。

温文先去货车那儿“搜刮”了一趟,找到了支曲尺手枪,和一捆尼龙绳索(大概史斯和辜剑是用它来绑人的吧)。

这就很管用了。

原来,在张小愁手里,正抓着一支烫过但没被烧坏了的手枪。刚才就是她一枪在手,镇住了大局。

不过,一俟哈森解决了史斯,喘定过后,就把张小愁子上的枪,接了过来。

温文把那支在车上寻着的手枪,却交给了骆铃。

也就是说,哈森和骆铃,手上都有一把枪。

温文和哈森,已把狗屎、垃圾、及另一名给灼得重伤匪徒和辜剑,一共四人,捆绑起来,还各去试了试,是否绑紧捆实,才算放了心。

甘蔗林,仍是烧着。只不过,这一头已烧净烧尽了,就烧到那一头了。

公路上,已开始有汽车停了下来,往这儿张望,并逐渐聚合愈多。

人一旦多了,胆子就壮了,已经有人试图往蔗田这儿走来。探个究竟。

火,仍烧着。

夜,也给烧亮。

人呢?——至少,骆铃的斗志仍十分的盛。

哈森对火光中更显飞扬娇丽的华裔女子,不禁生起了一种奇特的感觉:

那就像看惯晚霞烧红了半壁天的人,忽然看到真的有一场大人烘红了半天。感受非但强烈得多了,而且还有一种真真实实的刺激。

哈森忽然想到了花地玛。

花地玛是他的妻子。

他以前在溪边洗沙龙时初遇上花地玛,那天停晚,晚霞烫红了西夭,也染红了花地玛的脸。

骆铃的双颊酸红,然而不是花地玛含羞,而是给火光映红或烘红的。

越是因为这种熟念感觉,所以他越不希望骆铃去冒险。

“你真的要去?”

骆铃望了望他手上的枪,嫣然笑道:

“你要阻止?”

哈森扬了扬他手上的枪,苦笑。

骆铃也把玩了一下她手上的枪:“别忘了,我也有枪。”

哈森望了望正好奇而步步为营的试图走近来看个究竟的人们。“你要去,我阻不了你。

这儿已有了围观者。很快救火车便会到,我一旦把他们押回警署落案,定必尽快派人支援你,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毛锋这家人决不是好意的。”

驼铃用枪指了指自己秀慧丰润的鼻子:“我骆铃可也不是好惹的。”

“纵你有三头六臂,”哈森提醒她,“你一个人也决不是他们整个集团的对手。”

“谁说她一个人,”温文抗议,“我也去。”

“你去?”骆铃倒有点意外,然后故意吓他,“很危险的呢!?”

“你也不怕,”温文挺胸,一下子(他自己)感觉似高了三寸半,“我会怕?嘿,嘿!”

“嘿,嘿!”骆铃学着他的语音。“你要不怕死。那也由你。”

其实,骆大小姐心里可乐着呢:有人伴行,最好不过,何况,看来。这小呆瓜也不是完全没有用——看他三拳两脚,边叫救命边打滚的就把三名对手放倒,还真十分好使好用哩!

他芳心窃喜。只谈谈的说。“这儿。由你和小愁把人犯押回去,可应付得来吧?”

她一副“总司令”调度军马沙场秋点兵的样子。

“有民众帮忙,不难解决,”哈森回答,他仍是不知依依不舍还是不大放心,“你们还是不如等大伙来了之后,才一起去……”

“等大队来,不但顾影、甘玲早已死到不知中哪里去,只怕我哥哥也险了!”张小愁忽然开腔说话了:

“我也一起去。我可不要待在这儿。我再也不要呆在荒野上。”

她这么一说,大家都是一愕,随即省悟:“张小愁曾跟蔡四幸在荒野里逢上“黑火”肆威,吃过大亏。无怪她“见过鬼怕黑”了。

骆铃于是伸手在张小愁娇柔的肩上拍了拍,“你别怕,人越来越多了,待会儿警方大队就来保护你——”

张小愁却把身子约略一挣,坚决不疑的说,“不。我要跟你们一起去!”

“你?”

骆铃睁大了眼。

“你!”

哈森张大了口。

“你!?”温文第一个拍手叫好:“好哇!走!”

4、宵夜

“慢着。”骆铃却肃然起来,端视张小愁,问:“你不会武功又不忍伤人,为什么要一齐去?”

张小愁简单地说:“我要报仇。”

“报仇?”

“他们害死了爸妈,污辱了我,杀了四幸!”

“不可以,”哈森高声说。“这是法治国家,不可私仇私了,不可以——”

话未说完,已成了咕哝不已。

温文自后掩住了他的,诞着笑腔,向张小愁说:

“我们欢迎你去——不过,很危险的噢!”

“我不怕危险。”张小愁轻声但坚定的说。

“你别逞强——”骆铃却为她感到不放心。

在骆铃心目中,总觉得张小愁是个美丽而柔弱的女子,冲锋陷阵,原应是她自己的事,张小愁这样的娇娇女是应该由她来保护才对的。

在小学的时候,骆铃在爱上男老师的同时,也爱着漂亮女同学。

她喜欢看一些清丽可人的女同学慢慢发育成长的胸脯,而她自己。则像是男孩子头,喜欢跟男同学混在一起,男孩子也没把她当女孩子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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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不发育则已,一旦“萌芽”,就蓓蕾怒张,鲜花盛放,美得令人窒息,以前的男朋友们(原当她是男孩子)全都不自然了,脸红了谁得对她刮目相看。

然而她却不知自己也是美女,她向来都喜欢欣赏美丽女子,她喜欢盾她们窈窈的身材、自首的皮肤、诱人的红唇、醉人的梨涡……而这些,她都嫌自己没有,却忘了自己所有的。

已足够“杀死人”。

所以较亲近的女友说嬉称她为“女色狼”,有的还在暗地里猜她是“同性恋者”。她可不知道自己有什么错——难道女人不可以比男人更加欣赏漂亮的女人吗?女人只有男人可以欣赏么!她可觉得只有女人才真正懂得欣赏女人!

她就是这般欣赏张小愁,时时生出一种要舍身保护她亦不惜的冲动。

她可不认为自己不对。

所以她虽希望张小愁坚强起来,但却不愿见到她冒险。

“我不是逞强,”张小愁说,“我只是一向都不敢去面对而已。以前。我是因为小的时候差点给人侮辱过,而不敢去开放自己。跟群众往来。后来,又有顾影、四幸、毛念行和哥哥保护我,使我更信赖他们,不能独立自主。之后,我弄清楚毛念行的卑劣行为,但四幸已意外身亡,顾影又失踪了,哥哥原来早已投靠了毛氏集团,这使我更加认清:一切都得要靠自己,靠自己救哥哥,靠自己帮四幸报仇。靠自己为养父养母复仇。”

她随即拭去眼角的泪,“四幸死前,奸污了我,我因为这个耻辱,怕有辱他生前的情誉,以致不敢说明实况,又一次不敢面对。但听陈先生和你们的分析:黑火既然可以是假的,德叔和阿蒂亦死不能复生,极有可能那不是四幸干的事。哥哥知道这事之后,表现失常;若不是哥哥应合,四幸的车不会在郊外死火,我的手帕也不致给人下药。这完全是一个布局,连哥哥也怕是给人摆布的,所以我要去面对、去查个水落石出。”

骆铃为之瞠目,嗫嚅道:“……你既然有此决心,我——我支持你!你做对了,你应该从感情的囹圄中挣脱出来。我们女子,若通不过爱情的考验,就跟男人通不过战斗的磨练,下场是一样。”

温文听了直拍手掌:“哗,女中豪杰,你威风。”

骆铃却伸了伸舌头,补充了一句“不过,这话可不是我先说的,是平时大肥鸭一贯挂在嘴边的。小愁,你有这个面对的决心,当然很好,但可不一定要去冒险啊。我们大可逮回毛念行三兄弟约你打个三五十巴掌子,可好?”

“不,哥哥安危,我不能袖手不理。”张小愁柔静而坚决的说:

“再说,这次的事,他们奸辱了我,杀害了父母,哥哥也难过死了。他说,他为了修练‘蓝牙’,四幸为了追查‘绿发’,落得这样子,实在不值……我怕他会冲动的做出什么事情来……”

“蓝牙?绿发?”骆铃疑惑了一下,指指地上的尸首:“——是他们这把头发发!?”

“不是的。”张小愁说,“绿发是一种特殊的晶体,一种罕见的石英。通常我们觅得的针晶、发晶和束晶有极大的放射和磁场转移功能,但多是茶色、橙色、啡色、褐色、赭色或米色、乳色的,且来源多自巴西、南非或中国十一处偏远之地,已十分昂员,列为珍品,而这绿色发晶极为罕有,且有凝聚念力、放大离子的功能……这些,我们到车上再说好不好,现在是救人要紧啊!”

“啊!”

温文就这样应了一声,因为他正听得入港也入了神。

“啊,”骆铃这也就警省了过来,好,我们这就去吧。”

并对哈森甜甜一笑说:“这儿、这些人。就交给你了,等我们来宵夜吧!”

“还宵夜!”哈森苦恼着,额纹全皱成一张沙皮狗的脸了,“过两三个小时就快天亮了。”

“哈,你这就有所不知了。”骆铃欢喜得仿佛是去参加一次愉快的远行,而不是去跟敌人舍死忘生的去拼搏一样。

“咱们‘六人帮’有一个共同特色:都睡得晚,而且喜欢宵夜,少吃早餐。所以,但凡出征、遇险时,都喜欢交待一句:“‘等我回来宵夜吧!’意思就跟:“等我们胜利归来’差不多一样,知未?”

说着,指示温文先过去开动货车,她拖着张小愁的小手,笑说:

“欢迎你加入我们为人为己、打抱不平的行列。”

哈森看着风火中的这一对女子,正往围观拢聚过来的人反方向奔去,发襟飞扬,腰身婷婷,十分好看,不禁喃喃自语:

“哗,她们当是去野餐露营呢!”

他望着自己日渐渐突挺的小腹,又感到那格斗时遗留下来的伤痛,分外刺骨深明。

稿于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温某,无敌小宝宝,亚其哥,梁胡撒粉、梁淑仪、吴仲更加荣,陈念团、于晴、周湘珏、伍经纬、廖超怡、陈心怡、警察叔叔、何家和万事兴、韦利、陈三旋转、余老铭、孙益叔等,聚于金屋出版《伤心小箭》,大会;公布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武侠天地》;与双灵、心台、汉威及“四大名捕”先聚议于“东宝”,余金名提供今日中国出版社以“台龙”名义盗印《惊艳一枪》;任命孙、詹、心怡小妹妹各出任要务/二十八日:“六人帮”庆祝《箭》出版,于“城市花园酒店”;影展观赏系列告一段落;傻倩慧读完《一怒拔剑》四集,浙江一厂长望与我合办“瑞安图书有限公司”,盛意拳拳,诚心可感,欲写《说英雄·谁是英雄》续传第五部《朝天一棍》系列,查播婆正式从“文盲”

转为“书虫”;怡六小时内看罢细读《伤心小箭》四集二遍;有辉函感人;余电传。

校于三月十九日成柏宁顿会员,邹信有倩;家婆破延后返马,太空飞猪首次梦游,张炭、鹿其、淑仪电或电传佳/三十日:汉立师来北推护备至,《箭》销路大捷,悼母图文寄至;麒仔荣仔入电奋斗中;傻猪获批延迟回马;卅一日,接新信用咭,“七大寇”赴BIC俱乐部欣叶御膳阁大宴并开筹办“说英雄大会”会议,湖北文联中鹏股资部来电约出版事宜;四月一日,又一良友从此退出江湖。

后记

侠就是于在所必为

与在所不为中做抉择

侠:就是从“在所不为”与何在所必为”中作抉择。

写“六人帮传奇”,当然并非要宣扬迷信、肯定邪法,而旨在制造异境,刻画实情,扣人心弦,发人深省。007、蝙蝠快、女黑侠、超人式的故事非我所要处理的素材,“六人帮”故事并不集中兴起于超科技秘密武器、世界搜奇、领牌杀手或鬼话连篇破案实录,而在于试炼古代侠者精神,是否能适用于现代,一些奇术诸如气功、术数、五遁、蛊术、符箓,咒语、五行、相学、易理……透过现代智慧与知识的处理与运用,能够产生什么效果与影响?我走的虽然不一定是正咱,但我只要走一条不踩在别人身上但能够达到我目的地的路。

不管我走的是什么路,能够继续前行就是一条路。

向来,“扒逆水”已成习惯。过去十年,武侠潮流(包括电影与写作、出版)全面沉寂,我却足足孜孜的写了10年古代武侠;而今古代背景(当然是十分现代精神)的武侠电影又大行其道,我反而来写现代武侠。真是牛脾气,没办法。

没关系。反正,先走人50步和慢人50步,都一个样子,分别不大,不是你踏着别人的脚步,就是别人踏在你走过的路上;只要看破、放下,使自在了。

以前年少气盛,做事说明为名为利,众皆哗然。而今已不争这个,争朝夕者,只得朝夕。争万年者。终得年迈。我也不争百世,不如逍遥。落得自在,日日快活过神仙。

稿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九日与正文先生上海通电悉各地读者反应良佳/康复/接电洽谈买电影版权事。

校于九二年十一月十一日第三届温派开侠评议之首轮“改组合议”并交稿《六人帮》第四集合/神像大移奉/与陈勇订约。

附录

轻生一剑知

——为曹正文“中国侠文化史”序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武侠小说。那时候,我仍未曾上学。也就是说,我在还没正式在学校上课念书识字之前,已在看武侠小说。别忘了,我是生长在服中国大陆本土有一段漫长海陆空距离的南洋(东南亚)的一个半岛上,而且,在那半岛(马来西亚——那时还只叫做“马来亚”)的一个相当荒僻的小镇(霹雳州美罗埠)的火车站(俗称美罗埠火车头—

—离美罗山城约3英哩半,当时只有百数十户人家)的我,能够感受得到中国传统文化、民族色彩熏陶,武侠小说,的确是一个重要的媒介,一重大的关键。

之后,我又陆陆续续、断断续续的读了许多武侠小说,年纪稍长之后,转而对纯文学(尤其是现代诗和文学理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所以对武侠小说的要求与鉴赏,也慢慢严格了起来。毕竟是“生有涯”,学海无涯,我不能每一本武侠小说都读遍、每一部都喜欢,所以就私下作了比较。为什么我喜欢?何以我不喜欢,喜欢的我就介绍给大家看,不喜欢的就忘掉它。

由于我在小学期间就办“期刊”,初中时已搞“文社”,到高中毕业前已发展成有十余分社“忝为当时当地”“人口”最多的民间纯文艺社团),办了数十种刊物,所以,也有不少人受我的观念所影响。我在学校里不同的班上也常常“代课——老师没来或告假的时候,我就选讲武侠小说,有时边讲边创,也有老师赏面,干脆邀我“主讲”,他们也三五成群,就在“台下”“听课”,使我的“不自量力”因受鼓励而变本加厉,终于也执笔写武侠小说,把同学的名字(当然我喜欢的就写成忠的、不喜欢就写成奸的)写成了小说内江湖中的武侠人物,起先只在班上传阅,慢慢变成了在香港的“武侠春秋”连载发表。

这段时期,在我内心里也不无疑惑。别忘了,我是在海外成长的华裔,我所受的教育,所遭遇的环境,并不常有机会接触到中国文化传统。我们的教育文凭里,中文决非必语)学程。中学时期,我曾转校到纯马来(即巫文:是当地的国语)学校去念书,说一句华语(或方言),给学校当局“抓到了”还得要罚款或罚站堂呢。我最先接触到的武侠小说,提供了我中国传统文化(文学)的根基(当然个中难免有些偏差),这是不可讳言,也不可抹煞的。它终于推动我走向参与中文文学创作的道路。试想,相距那么遥远的所在。而我只是一个小镇里的一个小兵,因为通过武侠小说。我终于衔接上中国文学博大精深的根。

我坚信我只是其中一个。相信有千千万万的人,他们在各处各地各个不同的时候。也蒙受过这“武侠文化”甘霖的滋润,乃至成长茁壮,终于血脉连接,发一分热,放一分光。

不过,当时我也同样有摄惑:人人都说武侠小说一味只知暴力,打打杀杀,无知幼稚,虚妄不实,决非文学——怎么大家对“武侠小说”的偏见如此之深,但它的流传又如此之广?致使骂他的人,也忍不住要看她;不肯看他的人,也决果不开她无所不在的影响力(例如:报章连载、电台广播、人们谈论得津津有味……)。既然任何作品(就算是打着“文学”旗号的作品)都有瑰宝与糟粕。那么,我们为什么没有评论家来正视这么多优秀作家写了那么多优秀的作品而影响了那么多优秀读者的这个事实呢?武侠的传统,其来何自?什么是好的武侠小说?什么是不成功的武侠作品?如果她有不良的杂质,我们是否能把她炼得更好?要是她已有优良的品质,为何我们不予以发扬光大?

那时候,武侠小说的精萃已影响了我做人处世的看法。我也尝试去建立一套自己的看法。“侠出自于伟大与同情”、“止戈为武”、“侠是知识分子从坐而言到起而行的指标”、“武者不为侠”、“知行合一、救人于难才是侠?”、“侠是重然诺、守信义、虽千万人吾往矣”……我也相信武侠小说是中国文学里的一种独特类型,而“侠义”亦是中国文化精神中的一种特色。

我深信不止是我,还有我身边的人(由我影响或非由我影响)乃至我不相识的人,都深受这些武侠小说所描述的情节和观念所吸引……”

可惜,可是,也可悲的是,一般人仍对她喘之以鼻,认为这类小说不登大雅之堂,甚至把阅读这类小说的人视为低级无聊,好像“看武侠小说”竟是一种“罪行”。大家一面读他,一面骂她,一面笑她,一面侮辱她,却并不愿意花时间去研究她,并歧视她的存在。

那段期间,正从童稚迈入少年的我,也从武侠的阅读者进创作者(包括口头讲述)。那约莫是60代初至末的事,金庸、卧龙生、诸葛青云、金童、金锋等人小说,已逐渐风靡华人世界。在新马亦已开始流行。

我把“绿洲文社”和“天狼星诗社”办至高峰期间,毅然放下一切。赴台进修。由于自己的不甘寂寞,而且确想为中国文学做点事,于是在大学课程的同时。也办文艺社团,大概花了五、六年的光景,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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