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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能强雨-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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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公子凛


1

1、生活如此多娇 。。。

我娘是个状元。

某人曾一脸求知欲的问我:“你娘是不是学富五车?”

彼时,我一把抢过她手里刚买的糖葫芦,舔了一口,正色道:“错,我娘胸无点墨。”

某人顿时嚎啕。

于是乎我娘给我吃了顿竹笋炒肉,让我在床上趴了一天。

这个某人,叫风萧萧,后来是我娘最得意的学生之一。她一生一共娶了十个夫郎,对于她如此柔情蜜意的一生,我给予很高的评价:风萧萧兮兜中寒,银子一去兮不复返。

忘记报幕,自我介绍一下:

我性别女。曾名小强,据我娘说取此名是为了让我成为一个很强大的人。在我有个人见解的时候,我极其鄙视了我娘的这种无知。如果冀望我强大,起码应该给我取名叫大强,何况我还姓箫,直接的后果是我曾全名箫小强。如此卑微的名字,我自不耻。于是我五岁那年告诉我娘,我要改名。

我娘对于我五岁便想当家作主的行为,给予了大度的支持。于是,我有了个很强大的名字:箫能。顾名思义,我很全能,什么都能。

至于是否真的如此,我目前不能自我鉴定。简而言之,我的名字是箫能。

接下来,我该介绍一下我的身份。

其实身份这个问题,我一时难以描述。概因我昨日刚中了状元,今日游街后,我方能听封,知道以后我能享受多少两银子的待遇,算个什么身份地位。

这些都是琐事,我还是想先说说我小时候的事。

据说我爹是个伎子,长的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这大约是个事实,因为据说我长的像我爹。而我出去遛狗的时候,常有些未婚男儿在我身边扔个帕子,掉个簪子,这种行为让我极为鄙视,因为常常有些男儿扔的是玉簪,那啪的一声碎掉的,也不知道是多少两银子。

当然这种鄙视我是不会宣扬,对于这种情况,我都是拔腿就往回跑。为什么跑?废话,不跑万一人家说是我摔的,那损失的东西,可都是白花花的。

久而久之,已经没什么男人在我面前掉东西。现在都是直接晕倒,然后死死抱住我的狗。我还是选择跑,丢了狗不要紧,丢了自由那是一辈子的痛苦。

男人就是瘟疫,千万不能沾上。沾上了就像我娘那样,为男人花光了祖辈的金山银山,落得个考功名一条出路。

不用替我担心,我的狗是丢不掉的。每次一丢,不用一个时辰,就会有人把我的狗送到我娘的府上,后面跟着一个媒婆。

对于这种情况,我娘的管家福婶处理起来得心应手。不卖关子,直接不认狗就结了。用福婶的话来说就是,杜绝一切损失的最好办法就是承认与之毫无关系。

结局都是一样,媒婆一脸丧气的离开,而我的狗被扔到路边,被暗中尾随的我捡回家。

我好像说的还不是我小时候的事。对了,刚才我说到我爹是个伎子。我简单说两句,我爹把我娘的钱骗光之后,再也不见踪迹,给身无分文的我娘留了我这个油瓶。我娘百般无奈之下去考了功名,中了状元。

其他的事我以后再说,现在我要去骑马游街。我补充一句,不要以为中了状元是件很拉风的事,这不过是让你成为出头鸟中最出头那个,被人死死盯牢。我为何会去做考功名如此风险的事,有机会我再说。刚才牵马的侍卫进来催我,女帝陛下赐的马已经等的不耐烦,在蹬蹄子。瞧瞧,这就是状元的命运,被一只畜生催着出去被众人观赏,还不能收费。这就是天理。

作者有话要说:突然发现今天的日期很喜感,于是洗过涮过的我挖了个坑种花

2

2、驯马纪要 。。。

骑马是件愉悦的事。要知道,当你策马狂奔在一望无垠的草原,或是悠闲的在林间小路遛马,那都是人生一大乐事,前提是你要和喜欢的马在一起。

当我淡定的站在女帝赐下的赤兔马前仰视它时,此马睥睨了我一眼,打了个响鼻,向着我扬了扬两个前蹄,果然嚣张,我不由暗叹。

传说此畜生名曰疆拦,是匹野马之王,通体赤色。当初被捉到的时候野性难驯,无人能骑它。后来我朝的奇人,四皇子逆拥御马有术,一见此马便骑上它扬鞭狂奔,一林穿一林,一山过一山,整整奔跑了两天两夜,此马也未能将逆拥皇子摔下,反而累的口吐白沫,身疲力竭,跪蹄认主。

这段驯马传奇在坊间流传,经久不衰,此马于是声名远扬,当然真相还是逆拥这个男人太过传奇,于是一人美誉,马犬扬名。

关于逆拥的故事,我想我三天三夜也说不完,此人十八岁,与我同年。明明是个男人,是个皇子,却不好好的在家相妇教子,也未曾订亲,整天招摇过市,无与伦比的拉风。用两个字来形容他,那就是妖孽。用一句话来赞美,那就是逆拥就是传奇传奇就是逆拥。

咳咳,未用大红袍茶润喉,我不免有点口干。名曰疆拦的赤兔马见我居然咳嗽,如此不风雅,于是继续睥睨我。我掏出早已备好的采芝斋的松子糖,喂到它的嘴边。顿时见到此畜生瞳孔放大,矜持的笑纳了糖,在我的手上流了一串口水。

传说此畜生最爱吃松子糖,且非采芝斋的不吃,而逆拥为了保持它的体形,每日只喂它一颗。传说此畜生为了吃糖还绝过食,后来还是拧不过逆拥。传说此畜生对喂它吃松子糖的人青眼有加。果然,会喘气的东西都有弱点,此马不例外。而传说,自然是这世间的宝贵资产,无处不散发着它独特的魅力。

我风雅的将有口水的手背在身后,用帕子擦拭。一边用另一只手摸摸了该马的脑袋,顺毛一撸,此马懒洋洋的往我身边一靠,我又喂了它一颗松子糖,骑上它开始游街。

此马体型高大,膘肥体壮,骑着十分舒服。加上它有意行走平稳,于是我与它立刻十分和谐的游走在喧嚣的顺安街上,顶着大日头,顶着未婚小男儿们一声大似一声的尖叫,向着既定的方向走去。

作者有话要说:于是今天是3。3了吗?自问自不答,杯具~

3

3、喧嚣啊喧嚣 。。。

我不明白三年一次的科考为什么一定要在盛夏举行,同样,我也不明白中了状元为什么一定要游街。这世间许多可有可无的事,人们都在按部就班的做着,我同样不能幸免。

在这号称“十里长街”的顺安街上骑马行走了一半,我强大的精气神顿时萎缩了泰半,勉强有小半还残存着,自然是为了风雅的维持着新科状元的表面光鲜。

有人说一个男人如同五百只鸭子般聒噪,此话不假。当我看着顺安街两边熙熙攘攘的人群,叽叽喳喳,欢呼雀跃着的各式各样的男人,不由觉得进入了一个巨大的鸭场,耳畔只剩嘎嘎的喧嚣,真是个让人浮躁的世界啊,我不由觉得郁闷。

这个时候勉强还能解闷的也就只剩顺安街两边林立的各色店铺,迎风张扬着的各式店幌,以及想看热闹又懒得动弹,悠闲的开着窗,坐在各间沿街茶楼雅室的达官贵人们。

我记得一位先生说过,“你在街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这大约就是我现在的情状。只是对于我这个经常在闹市溜达的人来说,这些熟悉的店铺店幌,实在再难称之为风景,于是我的目光只好流连于那些移动的茶客们。

不得不说,赏心悦目的人儿还是很多,可惜的是这些不同的灵魂被同样的锦衣华缎包裹着,难免有点雷同的优雅精致,失了几分独特。美人儿看多了累,贵人们看多了也累,我只能感叹今天是个普通的日子,除了喧嚣,只剩喧嚣。我能做的,就是夹紧了赤兔马的小肚子,催促着它早点完成我两共同的差事。

今天,终究还是不平静。当我行至街尾,顺安街最大的茶楼最茗楼时,破空而来的不明物体,惊醒了我恹恹思睡的脑袋瓜子。一刹那我发现这个物体是个精致的茶碗,二刹那我发现这个茶碗以一个极其刁钻的角度飞向了我,三刹那我本能的飞身接住茶碗。

当我端着茶碗稳稳回坐到赤兔马上时,如潮的巴掌声如雷般贯耳,叫好声绵延不绝,那一刻,我明白我今天终于如马戏场跳梁的猴子般,让围观的人们觉得圆满。

我抬头看向二楼的始作俑者,不由头皮一麻。后来我回想,情愿当日是被茶碗砸中落个难堪,而不是发生了那些,只是人都无法回头。

让我今天游街如此叫座又叫好的始作俑者,是逆拥。这个男人的脸,其实是一种璀璨夺目,让人无法忽视的存在,只是我在当时想到的却是我会扬名了,我会和这匹叫疆拦的赤兔马一样,沾上了传奇人物逆拥,就此传奇。这,真是大大的不妙。我瞬间悲哀。

我尚来不及走神加深我的悲哀,逆拥低沉而略带沙哑的声音就已响起。“怎么?状元接了茶却不喝,是不给本宫面子吗?”

我看向这个笑的若罂粟般妖娆的男人的眼,里面揶揄一片,我不由打了个寒战。顺势,我道了句:“臣箫能,恭敬不如从命。”

逆拥轻轻的嗤笑了一声,四周顿时静止。女人们的目光都痴痴的黏在他的玉颜上,而男人们,亦怀着各式心情注视着他。妖孽啊妖孽,我不由感叹着这个长着一双狭长凤目,漆黑星眸,丰润水唇的男人。

“想什么呢?赶紧的。”妖孽逆拥又出了声。我只觉得周围的目光飕飕的瞟向了我,垂下头,我急忙打开了茶碗,顿时傻眼。

残茶,居然。我抬头看向了逆拥,男人眼中调侃的笑意更深,于是我识时务的喝了一口,又看向他。

“如何?”逆拥故作矜持的问。

“禀殿下,应是好茶。”我低眉顺眼的回他。

“这算哪门子回答?状元是书念的太多了吗,回的这么不明不白,含含混混的。”逆拥有点不耐。

“臣的意思是此茶是上好的碧螺春,可惜已喝了四遍,残了。”就是再傻,我也明白逆拥今日是要给我个下马威,虽然费解他这样做的原因,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

不料逆拥却满意的笑,“状元的嘴巴还能派点用场,本宫为母皇稍感欣慰。说来,你能喝到这茶,还要谢谢曹大人。”

曹大人?我看向逆拥强大的光环旁坐着的女人,苍白,瘦削,目光古镜无波。原来是曹尚斐,上届的状元,如今的大理寺卿。此人不过23岁,仕途通达,如今已是正三品。传闻此人正直不阿,是个公事狂,没有任何不良嗜好,唯一让人背后论道的就是她追逐逆拥的狂热,堪称天下罕有的牛皮糖。

“谢曹大人。”我恭敬的说道。

“不必,茶是殿下喝剩的,状元好福气。”曹尚斐平静的回道,甚至没有看我一眼,目光依旧灼热的盯着逆拥。

“臣谢殿下。”我继续毕恭毕敬。

只听逆拥有点羞恼的说道:“哼,箫能,你也配喝我的残茶?把茶给我倒了,赶紧的。”

“把茶给我”,“把茶给我”。。。围观的女人们顿时沸腾的吼了起来,我的头皮不得不再次被麻。看了看路边店铺旁摆着的一株栀子,我快速下马将茶倒了浇花,然后飞身将茶碗送到逆拥的桌子上,回身落坐马上。

掌声再次响起的时候,我发现那株栀子已经被逆拥的崇拜者抢的七零八落,罪过罪过,此花因我而亡,我默念一遍《往生咒》。

今日果然是不得安生,念完咒的我,又被另一道如芒的目光刺中。我抬头顺着目光看向和逆拥隔了一道墙的另一间雅室,只见一个长的十分平凡的男人正看向我。见我看向他,男人眼中一闪而过的精光顿时消失,待我定睛时,男人的目光也变得十分普通。一个连眼神都能掩饰的男人?我不由叫苦。今天出门的时候没烧高香真是不智,我不由恍神。

今天是个连发呆都不被允许的日子,逆拥的声音再次响起。“状元乱看什么呢?还不快点游街,误了时辰,看你怎么担待。”

“臣先告退。”被一连串的意外袭击了的我,记起了自己的正事,于是和逆拥告辞后,我骑着马火速的完成了今日的第一件差事——游街 ,向着皇宫而去。

4

4、七步诗 。。。

自女娲开天辟地,天下便是女子为尊。这一点,从我朝,也就是大逆朝的皇宫图腾就可看出。凤上龙下,共翱天际。

我仔细的看着宫墙上的雕刻,倾慕之情油然而生。大逆朝宫墙的砖刻,全是出自于五百年前天下第一匠独凤之手。历经沧桑,依然保存完好,栩栩如生。这些胜景能够传世,源于五百年来天下三国大逆国,大丰国,大胭国中,大逆国始终国力最强,国泰民安。

作为一个平民百姓,能生于盛世,是件幸事,那意味着你可以安安稳稳的过着自己幸福的小日子。而对于一个想做出一番宏图伟业的臣子,名载青史的可能则少了很多。至于如我这般只为好吃好喝,平平安安而生,又被我娘逼的实在没办法考功名的人来说,此刻所求就是今日女帝陛下能高抬贵手,赏我个清闲糊口的小官做做就好。

提到当今女帝逆安帝,其实是个非常低调的帝王。只是她有两点特别之处,注定了她在《大逆国志》上同样的引人注目。其一,逆安帝是唯一没有做过太女的女帝,这意味着什么,我不多说。其二,逆安帝的后宫只有三人,一位皇夫,两位皇贵君,都是逆安帝当年未称帝时就跟在身边侍候的男人。这又意味着什么?其实我还真不明白。寻常女人三夫四侍十分常见,历朝女帝后宫之庞大更不用说,所以逆安帝此番无疑更加特别。

哎,我不由叹了口气。其实女帝陛下是什么样的人都无所谓,只要她的眼中没我箫能这号人就成。但愿今日她见了我一面之后,就此把我忘的一干二净。这样我这辈子应该就太平了。人,想舒舒服服的活着,还真的不易。

我一边盘算着,一边不徐不疾的走向太和殿。虽然我娘是礼部尚书,可是皇宫我还是第二次来,第一次自然是来殿试。

我朝殿试一般由女帝出策题,太傅主持。当日若不是我娘逼着我要么纳侍娶亲,要么考取一甲进士,我也不会应试时竭尽全力讨太傅欢心,最终竟落了个状元。人算总是不如天算啊,想来我不过是想中个探花,如今,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跪在太和殿铺着的金色地砖上时,我发现此砖纹理很细。从我跪下听诏起,女帝陛下已经让我跪了一盏茶的时间,没说一句话。而今日的太和殿上也只有太傅,吏部尚书和殿阁大学士三位大人。三位大人也与女帝陛下一样的保持着沉默,真是个诡异的情形,不过我确认我的礼仪没有任何问题,毕竟我有个当礼部尚书的娘。

不明所以时,我的应对皆是不揣摩不慌张。所以这一盏茶的时间,我一直在仔细研究地面的金砖,期冀能从纹理结构分辨它的组成材质。

又过了须臾,沉默终于打破。只是接下来的一切让人哭笑不得。

逆安帝问道:“状元,朕问你,你跪了多久?”

“禀陛下,臣跪了一盏茶的时间。”我老实的回答。

“状元觉得感觉如何?这段时间状元都在想什么呢?”逆安帝又问。

我抬起头,看了看英气逼人的女帝,年过不惑的她面无表情,目光如炬,于是我垂首,续道:“臣觉得太和殿的地砖触感温润,质地细腻,不觉寒气,所以跪着无不适的感觉。臣在想这个地砖里都有什么原料,不知道是怎样的制作工艺,臣只想了这些。”

“是吗?状元,身为臣子,第一次见到朕,你居然不将朕放在眼里,不将江山社稷放在心里,而是在想被人踩在脚下的地砖,你说朕该如何罚你呢?”逆安帝冷道。

“陛下,状元应是年少,说话不得当,还请陛下念在她才华出众,给她一个机会为国效力。”太傅钱冉为我求情。

当朝太傅年届六旬,曾是逆安帝的授业恩师。所以逆安帝称帝后,就将她封为太傅,对她一直十分敬重。见这样一位德高望重的老人家,又是我的伯乐恩师为我求情时,我不禁感动。

我抬起头看向女帝,想说点什么。女帝亦平静的注视着我,“状元,既然太傅为你求情,又说你才华出众,朕就给你一个机会。你且起身,走上七步,七步之内若能成诗一首,朕便不罚你。”

作者有话要说:文的背景其实是架空的,所以有些地方会有些狗血

5

5、九品研墨官 。。。

世人皆道逆安帝守成,我却道她才是那深不可测的人。无人知她喜好,无人知她软肋。她能不动声色的撇开当时的太女,以二皇女的身份即位称帝,社稷未曾半分受损,庙堂乡野也无人公开质疑于她,可见她的控局能力。所以面对这样一位出色的女帝,我选择了诚实。只是这样,还是不够。

当我听到逆安帝要我七步成诗的旨意时,心中只觉一苦。果然,既已出仕,从此后便是履踏薄冰,万事纵是三思后行,结局也未可知。于是,我从容起身,看了看众人,向着殿门出处迈开步伐。

一步,两步……七步。回首面对逆安帝,我道:“陛下,臣不才,勉力为之,请陛下海涵。”

逆安帝平静的看着我,“状元,七步已到,赋诗在你,责罚在朕。”

这便是帝术,我暗自嘲笑了一下自己,平静的念着:“大江歌罢复向东,邃密群科为苍穹。粉身碎骨可基奠,顶天立地亦英雄。”

言毕处,我看见三位大人皆是点头,面露喜色。唯女帝沉思片刻,不动声色,“如此状元的七步诗是做出来了,好坏不论,看在太傅的面子上,朕今日便不罚你。”

“谢陛下不罚之恩。”我赶紧跪下,垂首。

“状元起身站着吧,跪着朕发现你快和这些地砖一样,就此默默无闻,任人践踏。”女帝平静的说道。

“臣遵旨。”我起身,依旧垂首。

四周重归寂静。

正当我疑惑这沉默又要持续一盏茶的功夫时,逆安帝道:“钱卿,李卿,宋卿,你们觉得今科状元可任何职,道与朕听听。”

一听到关系我将来的银两待遇问题,我立刻竖起了我两只不算尖但也还灵敏的耳朵,心扑扑的跳了起来。这真是个让人热血的话题啊,只是没我说话的份,于是我沸腾的期待着。

吏部尚书李霞道:“禀陛下,历届状元皆任主事或翰林院修撰。臣听了箫状元的诗,阅了她的卷子,臣以为她可任通政司参议,官五品。”

殿阁大学士宋雅附和,“臣附议。”

五品?我的眼睛顿时明亮了起来。这可是超出了常制,意味着我可以换个更通透的翡翠扇坠子,多买上几两大红袍茶,还可以去梨园多听几回《单刀会》。我激动不已,耳朵竖的更直。

逆安帝未言语。

太傅钱大人续道:“陛下,老臣以为箫能可为通政使司副使,官四品。”

这?我暗道不妙,太傅难道老糊涂了吗?一步让我做那么高的官,这要是摔一下,我的小腰势必要折了。我只觉浑身汗津津的,一时分不出是热的还是吓的。

静寂片刻,逆安帝轻轻一笑,“三位爱卿今日让朕开眼界了,小小一个状元,三位爱卿如此看中她,为她说话,朕有点匪夷所思。朕想了想,这么有趣的人儿,朕还是放在身边考察一下为好。可惜朕身边已无空缺,这样吧,箫能,朕为你破例,封你做个研墨官,享司书待遇,官九品。你跪下谢恩吧。”

“臣谢陛下恩典。”我趴的一声跪下,清脆的回应。落差啊落差,这下我势必要扬名了。不要说状元,就连探花为官最低的品阶也是七品。我娘要是知道了,不知道会不会又请我吃久违的竹笋炒肉,这是个悬疑。

正当我还趴在地上失落的时候,钱太傅正义的为我说话,“陛下三思,状元研墨,会不会有点大材小用?”

逆安帝又是一笑,“太傅,就凭状元赋一首诗七步就走到了殿门口那么个不入流的位置,朕封了她一个入流的官职,已算恩典。何况一墨不研如何研天下,太傅勿要再多说。”

太傅一听,赶紧回道,“陛下,老臣逾矩,陛下圣明。”

逆安帝真是太圣明了,我跪在地上,预感到今后就是掉到了一个巨大的黄连堆,心中只剩悲凉。

我不记得后来是怎么告的退,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的府,今日一连串的意外让我郁卒成一只霜打的茄子。我蔫蔫的踏进家门,只听一声甜糯的男声传来:“小姐,你总算回来了。”

6

6、酸梅汤 。。。

“嗯,我回来了。阿音,我娘在府上吗?”我蔫蔫的回道,抬眼处管家福婶的儿子福音立在府门旁,甜笑着看着我。

“大人不在府上,今天柳大人家嫡女娶亲,大人去赴宴了。小姐累了吗?好像没什么精神呢。”福音一边清脆的回着我的话,一边从袖中取出帕子,替我擦汗。

万幸啊万幸,我娘此刻不在家,我终于可以喘口气休息一下。于是我懒洋洋的靠在花园里的一棵树上,享受着福音给我擦汗整衣打扇子,忙上忙下。今天被折腾了一天,终于有人心疼我了,这种感觉真是太好。

心情好起来,闻到福音今天身上很香,我不由好奇的问,“阿音,你今天熏衣服用了什么?”

“小姐喜欢吗?”福音吃吃的娇笑着。

“喜欢啊。”真受不了这些小男儿娇滴滴的样子,我翻了翻眼皮,哼道。

“小姐,我特地买的迷迭香熏的衣服。阿音知道小姐今天游街肯定很累,去听封也很累,阿音想让小姐不那么累。卖香的人说这种香能让人不再疲劳,心情也会好起来,我就买来试试,很贵呢。小姐,你现在心情好不好?”福音讨好的问我。

男人就是啰嗦。不过这香闻着的确不错,看着眼前的福音一身粉绿的长衫,翠绿的簪子,白里透红的脸蛋,亮晶晶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眨个不停,微厚的小嘴嘟嘟着,如一棵挺拔的小树,一副赏心悦目的样子,又一脸期盼的看着我,我的心情又好上几分。顺势我点了点头。

顿时福音笑的明媚起来,他原地转了个圈,续道:“小姐心情真的变好了,阿音很开心。小姐,阿音去给你端酸梅汤喝,你在这等我哦。”

“去吧去吧,我等你。”我颔首。看着无忧无虑的福音,我突然有点羡慕。不过是比我小上两岁,却什么都不担心,这就是男女之别啊。女人,天生就是劳碌命。我叹息。

叹息中,福音已经乐颠乐颠的端着酸梅汤走了过来。我接过盅,大大的喝上一口。好凉啊,我只觉得身上的每个毛孔都被沁的无比舒坦,暑意顿时消去很多。于是我由衷的赞叹,“阿音,这酸梅汤好冰,真棒,你怎么做的?”

“小姐,做法很简单呢。阿音把酸梅汤一直浸在深井水里,水不凉了,阿音就赶紧换。阿音浸了两个时辰,小姐喜欢我再去给你端一盅,好不好?”福音笑眯眯的说。

两个时辰?这么长时间?难怪这么凉,福音真是费了心。想到这,我道:“阿音今天辛苦了,井水你让谁帮你取的呢?”

“阿音自己取的,大家都在忙。”福音有点羞涩的回答。

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男儿自己从井中取水还是蛮难的,何况还那么频繁,于是我拉着福音,“阿音,把手给我看看。”

福音慢吞吞的把手伸过来,我一看,果然全部红肿,于是我戳着他的脑门,“阿音,你怎么那么笨,看你把手弄成什么样了。男人的手是用来绣花的,不是用来拎水的,难道你不明白吗?”

福音小声的说,“小姐,我只是希望能替你消暑。”

见他如此费心,不顾自己,我一时也不知说些什么。福音又道:“小姐,你累坏了吧,阿音给你备水沐浴吧。”

闻着自己浑身的汗味,我点了点头。

须臾,一大盆水已备好,里面还透着迷迭香,哎,其实福音是个好孩子,只是他还是个孩子。福音利索的帮我更衣,将我摁倒盆里,“小姐,阿音给你擦背。”

“嗯。”我哼了一声,闭着眼享受着他殷勤的服侍。

“小姐,今天陛下封你做了什么官呢?”福音问。

提到为官我不由苦闷,方才消散的怨气重新回归。我不由抱怨,“阿音,我是不是面目很可憎?今天女帝陛下居然封了我一个九品官。”

“九品?”福音惊的将擦背的小毛巾掉在水里,复而捡起,“小姐长的很好看呢,一点也不可憎。没关系,九品也是很好的官,小姐具体要做些什么呢?”

明知福音是在安慰我,我忍不住还想说他是猪脑袋,想想忍住,我道:“陛下让我替她研墨。”

“研墨吗?小姐,这说明陛下很喜欢你啊。”福音脆生生的说。

“喜欢?这从何说起?”我一时不解。

“小姐,女帝陛下让你替她研墨,就是喜欢你在她身边啊,女帝陛下一点都不防备你呢,小姐不是该开心的吗?何况一墨不研如何研天下。”福音又道。

我听着听着,顿时心里有点喜滋滋的感觉,听到最后一句,福音居然和逆安帝说了一样的话,我不由诧异。福音是何等通透的人啊,为何我一直没发现呢?于是我转过身,紧紧抓住福音的手,一时不知该如何称赞他。

我看着他乌黑的大眼睛,透过他直觉这府内蓬荜生辉,有种我娘府上人才济济的感觉。福音一样深深的注视着我,只是我不知道他透过我又感觉到了什么。

良久,我与他同时出声。

“阿音。”

“小姐。”

好女不和男争,于是我道:“阿音,你先说。”

福音羞涩的挣着手腕,“小姐,你的力气好大,捏疼我了。”

哦,原来他要说的是这句,和我要说的不一样,我松开手,“阿音,你流鼻血了,是热昏头了吗?”

只见福音抽出手捂住两管鼻血,夺门而出。这孩子,我要好好说说他,男儿家不带这样莽撞的。我正想让他不要跑的这么快,突觉身上凉飕飕的,原来刚才一激动,自己立了起来,已经半LUO着在他面前站了半天。

哎,原来是我自己不体面,我懊恼的坐回澡盆里。还没泡上须臾,只见福音又跑了过来,“小姐快起来,尚书大人回来了。”

7

7、选与不选皆奈何 。。。

一听此言,我如临大敌,心知今日最后一关终于来到。快速擦干身上的水,蹭蹭穿上福音递来的衣服,我跑向了前厅。

我娘正坐在当中的太师椅上,不徐不疾的饮茶。她抬头看了我一眼,“礼仪呢?”

我赶紧就地整了整衣衫,若树临风般走向我娘。我娘这方放下茶盅,“坐吧。什么时候都不要失了仪态,方寸,知道吗?”

我颔首称是。

我娘又道:“能儿,今儿听说你游街出尽了风头,可有此事?”

“娘,没有的事,我只是遇到了一些意外。”我低低的回道。这好事不出门,坏事行千里,八卦更是满天飞。不过几个时辰前的事,现在已经传到我娘的耳朵里。我娘一直教导我为人要低调,游街更要低调,显然今日我是没能做到。不晓得她老人家又准备怎么给我洗脑,想到这里,我的心情更加低落。

“喝了四皇子的残茶也叫意外?”我娘平静的看着我。

我看着我娘平静的目光,心知她表面越平静时私下越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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