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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一曲-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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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实人12
第一章:路有遗
道路不是很平整,一支军队正在向前方行进这是一只红衣的甲卒,还有不少骑兵。
在这支军队之中,有一辆轺车,车上立着两个人,其中一人,一身青铜坚甲,却是个白胡子老头,老头就是老头,虽然老,但看上去却是威风凛凛。
在他的边上,是一个白衣少年,他的脸上,还有少许的稚气,但同样的,更有一种英气在其中。
一会儿,少年道:“老师,路还长远,您坐坐吧……”
白胡子老头看了他这个弟子,心里越发的喜爱。这个白衣人叫卫鞅,本是卫国人,但谁都知道,在这个大争之世,卫国的存亡早已经由不得它自己了,与其坐守在那里等着到时必然的亡国,还不如走出去。
于是,这个少年收拾了自己的行囊,开始了自己的游学。
不知为什么,这个青年到了魏国。 这是必然的,自魏文侯任用李悝变法,用吴起强军,魏国已经是天下第一等的大国,拥有甲兵共计五十万。当然,这是召令下才可以聚齐的军队,作为一个大国,正常的常备军队只是二十万。
在其它国家都有二十万人的情况下,作为能拿出五十万人的魏国,它不牛B谁牛B?
在魏国,就要找好出生,卫鞅幸运的得到了这位老者的青眼,老头喜欢年青的英才,特别是,这位英才一点也不会影响到他的地位。因为这个年青人真正成才的时候,老头怕就是死了,所以,曾经的权利**已经变得有些淡薄了。
老头甚至为自己过去的一些所作所为有些后悔。
老头名叫公叔痤,他年青的时候,无功而受赏,魏武侯封他做了相国。
公叔痤做了相国,让一个人伤心不已,吴起。
吴起是个牛人,他到了魏国,听人说他的妻子的关系,于是吴起为了向魏国表明他的忠心,就把自己的妻子杀了,这才得到了魏文侯的同意,让他领军。
天是吴起大放光彩,这个疯子带着兵甲练出了天下闻名的魏武卒,这种重装甲步兵的可怕是可想而知的,穷弱的秦国根本不是他的对手。而问题恰恰就是,吴起这个疯子就是对着秦国狂攻猛打,直打到,他的后勤线受不了了,秦国的河西之地尽失。
立下了这么大的功劳,可是也就是这样,吴起呆在河西之地就是呆着不动,魏国上下似乎要的只是如此,只要他做这一点。
可吴起不是这样想的,他才五十,还想要做大事,眼看着魏国的老人一一死去,以劳绩,他当为魏国的相国,可是,没想到这个位置让公叔痤坐了,这个小年青!何德何能?
吴起的不满可想而知了。 结果,裂痕出现了。
魏武侯到河西大营来视察工作,他对吴起的表现赞不绝口,说河西的防卫太坚固了,魏武侯想不出什么理由来可以让这块土地失去。
但吴起这回发飚了,他站了起来,如训小孩一样大骂魏武侯,说国家最宝贵的是君主的德行,而不在于地形的险要。从前三苗氏左边有洞庭湖,右边有彭蠡湖,但不讲求德义,大禹把它消灭了。夏桀所处的地方,左边有黄河和济水,右边有泰华山,伊阙在南,羊肠在北,施政不讲仁爱,商汤将他流放了。殷纣王的国家东面有孟门,西面有太行山,常山在北面,黄河在南面流过,地势也无比险要,但施政不讲道德,周武王把他杀了。由此看未,治理国家在于君主的德行,而不在于地形的险要。如果君主不讲德行,就是一条船中的人也都会成为敌国的人。
魏武侯意气风发,正自得意,可他没想到吴起给他泼了这么大的一桶水,冷水,还加了冰。这还了得?魏武侯气了,但他没有发作,因为吴起功劳大大的,不好只因为这几句话而杀了,总要有别的理由,不然的话,外人会说他武侯的闲话。
这时,公叔痤来做好人了。他对魏武侯说吴起是个能人,天下可以有无数个魏武卒,可吴起只有一个。要是吴起死了,你还能让老吴妈再生一个吴起么?魏武侯就说那要怎么办好呢?公叔痤说咱大魏要有大魏的气度,嫁个公主给他,这不就成了一家人么?
魏武侯说他万一不要呢?吴起可是个连老婆都杀的人,不是一个好色人呀。
公叔痤说那可就不好办了,万一这小子不同意……他不会是想逃离魏国吧?
于是魏武侯让公叔痤来办这件事。
公叔痤没多久就发了请柬宴请吴起。
到底公叔痤是相国,面子还是要给。吴起来了。
大宴上,公叔痤很给面子,把自己的妻子也叫出来一同陪客。
歌舞声中,吴起眼睁睁看着公叔痤的妻子对公叔痤又打又骂,公叔痤可怜不堪,丢尽了脸面,吴起大惧。私下说,老兄,你老婆不是公主么?怎么这样子呀?
公叔痤表示,不就是因为公主么,我才不得不忍,不过话说回来了,这种事情,你忍啊忍啊的,也就习惯了,最多老婆不让你上床的时候,你可以用五姑娘解决。
后来魏武侯下令要给吴起结婚。
按理说大魏的公主,十几岁的芳华,嫁你这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子,还不美死你。
但吴起可不想娶一个祖宗,他立时回绝了。 魏武侯的回应也很正常,他立时削了吴起的军权,明白自己在魏国再无施展余地的吴起只得离开了魏国。三十年前,他从鲁国到魏国时,还只是个英气的年青人,可是现在,他只是个老头子。
在吴起离开魏国前三年,秦国新君即位,这个人叫嬴师隰,也是秦献公,在即位之前,秦献公已经在魏国流亡了三十年,对于魏国的一切一切,他再熟悉不过了。假设有吴起在西河,秦献公一辈子也不敢打西河的主意,但是那个最可怕的人离开了,于是秦献公来了,这个和吴起一样的老疯子带兵一次又一次的冲击着魏国西边那个看似坚不可摧的防线,公元前三百六十四年,献公下令秦军攻魏,夺取了秦国的故土河西地,一直打过黄河,深入魏境到石门,斩首六万。
是谓石门大捷。
而现在,韩、赵联手攻打魏国,秦国会不会再来趁火打劫?
公叔痤发出长叹。
“老师可是在想秦国?”
清朗的声音让公叔痤有些回魂,他回头看着这个面目清秀的男子。
“鞅啊,你觉得,秦国不足道?”
“鞅以为,秦国实不足为道。”青年仍是那彬彬有礼的样子,这让公叔痤心下宽慰,他就喜欢公孙鞅的这种样子。
公叔痤道:“秦国,石门一战,杀我六万兵马,何以言之不为道?”
公孙鞅微微一笑,青春的脸上扬溢着十足的信心:“观,秦国嬴师隰上位,二十年间,连年大战,想他秦国不是个穷国,这样连年的兴兵,纵然有胜,能有几何?不过嬴师隰积威甚重,可想他到底已经年老,如若一死,那秦国薄鄙立现,吃进去多少,还要全吐出来不可,一个不好,全军覆灭也是正常之事。 ”
公叔痤点头笑道:“那,我军对韩、赵之战如何?”
公孙鞅哈哈大笑:“有上将军在,纵不胜,至少不会败的。”
公叔痤也笑了:“也是,老夫虽不喜庞涓其人,但想他至少不会丢了安邑吧……”
现在,魏军主力正和韩、赵大战,虽然上将军庞涓是不世之才,更是一代隐士鬼谷子之徒,然这场大战,可不是一时就能分出胜负的,不然的话,也不会轮到他公叔痤带兵来助了。
车轮滚滚,地面不是很平,这也是没法子的事。
前方忽然出现了一点乱相。
公叔痤不乐,这是怎么回事?大魏的士兵,连一点军纪也没有了么?
正这时,就见在前面打尖的亲兵骑着一匹马回头过来。
公叔痤的心宽了下来,这是回来报信的,不过由此也可见出,前面是正的出了什么事了。
“丞相……前方……”
“嗯?”公叔痤双目微眯起来,不怒自威:“怎么不说了?”
尖兵道:“前方草丛里发现了一个人,光着身子,在睡觉……”
“什么?”公叔痤老眼大大的睁开:“怎么可能?这里前后无着,一个人岂有在此睡觉的道理?”
“我们也不知道……看见的时候就是这个样子了……”
“带来我看!”说什么都是没用的,不清眼看看是说不明白的。
马蹄声去。
“鞅,你怎么看这怪事?”
公孙鞅微笑:“回老师,学生并无未卜先知之能。 ”
公叔痤哈哈笑了起来。
没一会儿,几名红衣魏兵抱着一个光着身子的男子过来了。真是个光着身子的男子,大绝二十岁左右,颌下无须,居然真的是在睡觉。
“他竟然没冻死?”公孙鞅呵出了一口气,白色的气在空中消散。
公叔痤看了会,不能为这种小事担误时间,大军还在行路呢。
“把他綑起来,放到干草车中……给他弄一套衣服……”
总算是没让这个人立时死去,这也算是好事。
几名士兵立时把他带下去了。
军队行行停停,古时打仗,行九十九的路,打那一分的仗。
就在人们都如此平静的时候,忽然,在一辆干草车上,一阵的晃动。
一个人从中跳了出来,活动了一下自己的身子,愣了愣神,忽然道:“郁闷呀,这是怎么回事?这是哪儿?”他左右看看,向着一处方向走着。
越走越奇,这都什么地方,什么人?一个个拿着刀枪的样子……来来回回的,还看着自己?看看自己,自己的身上也有一套红色的布衣,看上去,和那些人的一样,不过,与之不同的是,自己的头发是散乱的,身上也没有那些皮的铜的甲具。
忽然,一只手搭向了他的身子。
他一怔,忽然在那手将至未至之间,肩膀一塌,再一引,这正是拳法中沾衣十八跌的身法,那人也没想到,自己一搭没搭中,想要加力,结果更是一个空,连带着让自己的身子倾过一边,倒在了地上,“咦?”他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再看向那人,眼中带起了一丝惧色。
那个人却是一点自觉也没有,大步走着,边走边抽着鼻子。
忽然,他顺着一间军帐走去,门口的两个卫兵愣了下,正要说话,这人已经从他们的身边擦身而过,两人大惊,这才回身进去,就见这人,已经大模大样的在一张几案上拿过一块肉大啃了起来。
一时间,四道目光投在了这人的身上,但这人一点也不惧,他一边吃着,一边看着边的几样菜,有的他喜欢,就伸手去抓,有的他不喜欢,皱着眉头就把头移开了。
不一会儿,他吃了半块肉,又拿出一只杯子,喝了一口,但立时,他又吐了出来,然后再喝了一口,在嘴里过了两遍,就吐到了一边。
终于,白衣青年笑着道:“这酒不合意么?”
“光酸,和醋一样……”那男子说着,掠了掠自己的头发,顿了顿,道:“你是谁?”那白衣人笑道:“在下公孙鞅。”那男子点点头,道:“哦,你叫公孙鞅……这名怎么这么耳熟呢?”公孙鞅笑道:“还未请教……”
那男子想了一下,道:“对了,我叫什么?”
第二章:我是谁
……
公孙鞅道:“你真的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了?”
男子苦恼道:“我应该记得的……我觉得我是一个了不起的人……可我真的不记得我的名字了……不对……我也许能想起来一点的……”
公孙鞅道:“那你还记得你是哪里的人么?”
“哪里人?”觉得自己了不起的男子想了又想,道:“不知道……记不清了……”
公孙鞅一叹,道:“有什么想要的么?”
觉得自己了不起的男子笑了,道:“我有一些的不明白……你们是什么人?这是要干什么?嗯……是不是要打仗?”白胡子老头眉头一挑,公孙鞅道:“正是。”
觉得自己了不起的男子道:“我明白,军事的事,的确是不好说的,不过,看来……我是不是受了你们的恩惠?这样好了,我可以打工的……恩……就是替你们做事的……开个工钱吧……还完恩情后,我想我可以自行离开吧……”
白胡子老头笑了:“你会什么?”那言下之意是,你想打工,还要看你有什么本事。
白胡子老头说“你会什么。”那公孙鞅却是不这么说,而是道:“你想要什么?”
觉得自己了不起的男子想了想,忽然起身,在他身后的两个魏兵的身上看了看,摇了摇头,回身道:“我要打制我的一套兵器……我觉得我比较喜欢这些兵器……我可以打制我喜欢的武器么?然后我只要带着我的兵器,就可以了。”
原来是个武夫。白胡子老头笑了,武夫而已,一介俗人。
“足下是剑客?”公孙鞅问。
“只提剑,如何算是高人。”觉得自己了不起的男子道:“我是一个了不起的人,怎么可能只玩一种兵器,事实上,在下剑法,刀法,各种武器都精通一二,最最擅长的,还是杀人,所以,雇佣我是不会有错的。 ”
……
见过特别的人,可真没见过这么特别的人,开口闭口离不开自己有多了不起,这样的人,算是皮厚,是有真本事,还是特立独行?
正当公孙鞅要再问,觉得自己了不起的男子道:“啊,我要睡觉了。”
他竟然一个翻身,钻到了一床铺子里面。
白胡子老头大怒,这是公孙鞅的铺,公孙鞅摇摇手,公叔痤道:“这不过是个俗人,怎么,你觉得此人不凡?”
公孙鞅点点头,道:“老师……”说到这里,只听气息平定,那男子已经睡过去了。
公孙鞅道:“老师,你看,此人来历不凡,这且不说,他明明知道自己身处军营重地,却是不慌不忙,行止镇定,入了军帐之内,他也知道我们的身份非比寻常,可他不卑不亢……”
公叔痤道:“他是不卑,可他不亢吗?”
公孙鞅道:“非常人行非常事,世有野贤,此人奇特,未必不是又一林中野贤。 ”
公叔痤冷笑道:“只怕不是一个野闲!”
公孙鞅道:“既然这样,就由学生陪着他好了……不过此人索要好处,只怕学生是雇不起的,还请老师资助一二。”
公叔痤哈哈大笑道:“你个鞅呀,好了,就由你了……”
此夜,公叔痤是在自己的床上睡,但公孙鞅只好在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男子身边睡下了,在此声明,两人都不是同性恋。
天还没亮,公孙鞅就醒了,不止是他醒了,同时还有其它的士兵,行军路上,是不可能让你大睡特睡的。
他方自醒了,就听到外头的声音,将衣服合上,到了军帐外头,这才看见,那个皮厚的男子自趴在地上,来回蹦着,活像一只大蛤蟆。
周围几个士兵在笑着,但他们不敢出大声,这是公叔痤的军帐,老头子在睡觉,不到时间,谁敢打扰那个老头?
“你在作什么?”公孙鞅有个好处,不懂就问,所有有大才能的人都有不耻下问的这个好习惯,只有问得多了,不知道的才会少了,而你不问,就有可能永远也不知道。
男子没有回答,过了好一会,他站了起来,随着他的一呼一吸,公孙鞅赫然发现他的胸脯随着他的呼吸起伏很高。
“刚才不好说话,乱说话我的肺会受不了,这是一种锻炼肺的方法,你知道,人的体能很大的程度决定于肺活量。 ”
公孙鞅不是很明白,但也大至明白了,这是一种锻炼自己身体的一种方法。
因为有了公孙鞅的帮助,男子得了一套公孙鞅的武士服,不过,这是白色的,让男子很不高兴,他不喜欢白色的,这会容易脏,但也没法子,两人身材差不了多少,一来公孙鞅有心和男子交流,二来,那位男子想来也是看不上那些老粗军汉的衣服。
“我们要到下一个镇,那里会有商团向我们售货,这样才会有你的衣服,运气好的话,他们甚至会带一些兵器来向我们出售,这样的话,你就可以买到一些你要的武器,对了,你说到你的薪金,嗯,五百金如何?”
五百金,那么多?男子嘴都偏了:“兄弟,你真够处,以后要杀谁,给个名单就行了,给你八折……”公孙鞅也满意,提手拿出了一只袋子,道:“给你,先付上一个月的。 ”
“呃……”那的确是一只不小的大袋子,有一个人的头那么大,也许还要更大点。男子打开了,郁闷道:“不是说金子么?”
“金子?”公孙鞅愣住了:“五百金当然是指这五百个布币,大约是一百个刀币了,你可以凭着它在最好的酒楼里大吃大喝半个月以上呢……”
男子惊讶,原来,五百金指得是五百布币,不是五百金子。我一度以为是五百斤的金子呢,想想也是,真有五百斤金子,谁给谁呀,我就舍不得给出去。
收了钱,公叔痤出来了,大军拔营起路。
因为地位身份不一样了,这位皮厚的男子甚至有了一匹马,这是一匹花斑马,不要指望这马太好了,战马的珍贵使这马中的精品都是作用于骑兵的,一名骑兵要配三至五匹的马才可以做战,因为马蹄容易裂,所以如果不分开来,长期骑一匹马,不要多久,所有的马都不能用了。
男子的马还算好的,骑兵教了他一个土办法,用厚麻布包上蹄子。
在这支军中,魏**兵一共六万兵马,诈称十万,因为有一万骑兵,但问题是,这一万的骑兵骑着四万多匹马,如果把这些马算上,那可不就是十万大军了么,甚至可以说得很明白,骑兵五万。但,实质上,骑兵只不过是一万,有足足一万匹马实际上是拉粮草的。
骑过了一会儿马,男子无聊了,永远不要以为骑马是一件多么有趣的事情,一旦时间超过了一个时辰,你的屁股就会有罪受了,而如果这个时间过了半天,那一切就完了,到最后,你的大腿内侧都会给磨破。
于是,男子无聊的上了一辆运干草的车。
这些干草很重要,是马儿的食物,也正好用来躺人。
“他真是一个怪人……”公孙鞅虽然这样说,但神情中却有一种羡慕。
“一个俗人罢了……”听说公孙鞅给钱的那一场事,公叔痤对那名男子的印相更差了。
“俗人,未必,老师,你就没怀疑过他是刺探军情的奸细么?”
“呵呵……”公叔痤笑了起来:“怎么,你这小子还想考验老夫不成?”
公孙鞅笑道:“不敢……”
老头道:“其实一看就明白了,此人皮白肉嫩,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子弟,想来,他也是某个亡国之后吧……再看他对吃食的要求……他从前一定锦衣玉食,是以吃不下稍次的东西,可他沦落到现在这个样子,只能说明,那些让他亡国的人对他进行的追杀,让他不知怎么的,成了这副样子,似乎他本人也因此失了记忆……”
“老师相信他失了记忆?”
“不是我相信他失了记忆,鞅啊,你自己来看……那人在干什么?”
公孙鞅看向过去,那是一辆大车,在厚厚的草甸子上,男子平躺着,公孙鞅甚至可以看出他起伏的胸膛。 这可真是一个妙人啊。
“他太放松了……放松到很放松的地步……他该知道我们很可能下命令杀了他吧……但他却并不在意……与其说不在意,该是他猜出了我们并不会下手的原因,当然,他也的确是失了忆,所以才不得不和我们在一起,不然的话,你以为他又能去哪里呢?”公叔痤忽然很疲惫:“其实如果天下太平,他也不会想着和我们在一起了,他现在想要的只是平安吧,可笑的是,这一点只能在军队里才能得到……”
公孙鞅笑了:“应该说是在老师这里得到。 ”
公叔痤笑了,道:“他也是这样看的。”两人说着,哈哈大笑起来。
转眼之间,小镇到了,在这坐小镇里,等候着大群的商人。
在魏文侯时,这位巨人任用李悝变法。李悝变法的其中一条就是实行平籴法。
这话说白了就是放权给商人,魏国把一些事情交到商人的头上,由他们行商来满足军队的需要,相对的,国家就可以省下很多不必要的行政,只要国家收足了钱,不足的地方买就是了。农人给国家提供粮,商人给国家提供物资,魏国怎么不富,怎么不强?
所以,魏国大军一动,就会有足够的商人跟着,他们随着一段段的路,给军队提供军队想要的一切,当然,军队在动的时候,会向一些大商定置器物大宗,但仍有一些小宗的会在路上才发现不足,这就要靠这些小商户了。
同样,如果魏军打了胜仗,这些商人也会用钱来向魏军收购那些战利品。
现在,魏国称霸的时代,已经可以说明了,这个国家有理由有资格强大。
这也是这个国家可以供给起五十万大军的原因。
原本国家支付的一定物资改由商人提供了,这里面省去了官员贪污的一节,不知方便多少,国家得此,如何不富,如何不强?
兴商,对魏国太美好了,赵国的马,韩国的铁器弩具,齐国的物资,一切的一切,魏国要做的只是让它们流通起来,从中赚取那些差价,就可以让那些商人笑得嘴都合不上了,同时,这一切魏国也可以得到。
随着军营的扎下,魏兵们开始欢笑放松。
一队队的魏军军官开始向着小镇而去,在那里,会有足够的商人向他们展示商品,甚至会有商人带着女人来让这些魏人享受,只要一到五个布币。如果是刀币,那就更好了。
现在,公孙鞅苦着脸给皮厚的男子抓着了。
“不是兄弟不自己去,兄弟也知道这样拉着你很不地道,但是话说回来了,我对这里的一切都不熟悉,我甚至还有点路盲,到时你说我跑了,我却是迷路,你让我上哪儿说理去?”
公孙鞅哭笑不得,但也跟着男子一起去了。
忽然公孙鞅道:“对了,你也当有个名字了,可想好了?”
“这个么?叫我无敌好不好?”
“已经有个赢无敌了……会不会拾人牙慧?”
“有道理有道理……那么叫我不败好不好?”
“太嚣张了吧?做人低调好,闷声才能发大财呀!”
“算了,你说得有理,给成龙哥哥一个面子,我以后就叫——我是谁!”
“我是谁?这名字好,不过,成龙哥哥是谁?”……
第三章:墟有市
公孙鞅到头来还是不知道成龙哥哥是谁,我是谁不说,他自是不知道,不过他也不会去多想,相交这些时日,他已然知道,我是谁总会口出怪言,言不及意,意不喻表,表不为理,与他争这口舌之道,实不为智者所为。
“话说……其实些微小事,我寻一亲兵带你去就是了,何以一定要拉上我?”公孙鞅还是有不明白的,所以他还是要问的。不懂就问,这正是年青的智者所为,问出来了,那知识就是你的了,不问,就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
“废话,”我是谁很嚣张道:“带个小兵哪有你这个中庶子威风,再说有小兵能有你的钱多吗?不够你还得借我呢。”
公孙鞅一拍脑门子,感情原因是在这里头。这也是君子可以欺之以方,就是他公孙鞅了,人品好,人要借,他但是有,岂有不借的道理,我是谁是摸明白这个人了,当然要把这个备用的钱袋子带上,不然,买不到他想要的东西,可不是亏大发了么?
至于借钱?我是谁觉得,一个合格的理财专家,是一定要学会负债经营的。
再说了,借公孙鞅的钱,那公孙鞅一定不好意思连连催要,时间长了,一年,十年,二十年,这钱指不定还还不还了,到时不还了,哪怕我是谁家大业大了,可蚊子再小,也是肉呀,能省一点,不是好事么?
兵营就在墟镇之边,抬脚也就进了。
墟镇,说是镇,其实非也,也不过是几面有围的土墙,高不高,低不低,大大小小,三五十间的院房,算不上大,但这却是这四邻村子赶吁的围子,于是有商人建了这房子,再围上几面土墙,这才算是个镇,这也是这个时候这个岁月的一道风景。
没有显赫的叫卖声,也没有吵嚷,一切都很平静,各个商户架支起了自己的字号,由着军爷们自己进入,观赏,看中了,才论及价格,一切显得有条不缕。
我是谁左看看,右看看,但他并没有买,这里有剑,有长兵,还有食物,甚至有酒水,还有一支支经过了加工的箭头。
对箭头的加工有两中,一种是箭头,有多样的箭头,还有一种是箭头上的用料,商家的聪明之外显出来了,他们不会卖你原料,而是卖你箭支。有乌冬的箭头,有蛇毒的箭头,还有鸠毒的箭头。
军队士兵里也有自己加工的箭头,用尿淋过的,用大便污了的,但这种东西不是立时做出来的,因为非战时做出这种东西,太恶心了,自己还要带在身边,可以的话,谁都不想这样,所以,有钱的话,买上一两根,刻上自己的名字,一经射死了敌军的大人物,这功劳,大大的,升官,做火箭似的,不要做火箭了,只要升成管人的官,那还不比做小兵好?
所以,有钱的小兵兵们对这种加料的箭头是十分的喜爱,但有钱,一定会买。当然,前提是,你得是个弓弩兵。
不过这一点很容易,因为能做弓弩兵的都不是穷兵,弓兵是体力活,弩兵也是技术加体力活,所以他们的钱比一般的步兵要贵,在大魏,第一待遇的是车战兵,第二待遇的是魏武卒,第三待遇的,就是他们弓弩手了。
我是谁什么都不是,他甚至没有自己的剑,所以他什么都是要的,但目前,他什么也看不上。转了一会儿,他受得了,公孙鞅可受不了了。
“你到底想要什么?”公孙鞅话里有气,耐心再好的男人,陪再美的女人逛街,都会累,何况我是谁是个男人,还不是美女,公孙鞅发火,理所当然的。
“不是要货比三家么?我花钱,当然要最好的,我和那些傻瓜不一样,买东西,不买最贵的,只要最好的。”我是谁永远不会缺了辞令。
“说得好,买物不喜贵,唯尊好,那位军爷,当可光顾小号一二。”一名大商行了过来,在他的身后,两名剑手昂然而立。
“贵号是?”问的是公孙鞅,魏国大商他知其泰半,是以才有此一问。
哪知道,他这边一问,那大商却是跳了起来,身子一冲,到了公孙鞅的身前,一个长长大大的深揖,道:“可是丞相府卫鞅?”
公孙鞅立知这是一个知道自己的,当下道:“尔何人,知鞅之名?”
大商起身笑得好似牵牛花:“在下郑重,是郑氏商号之门下,前年曾往丞相府行礼,见过公子,公子大才,别人不记得,郑某是一定记得的,没想到千万之幸,竟得公子贵足而临,喜之不尽矣!”这也是他的知机,看出公孙鞅出生于相府,假以时日,又一个魏国丞相也是不一定的,这正是看人不看眼前,而看长远。
公孙鞅本身就是大才,出入过相府的人都是知道,公叔痤与公孙鞅名为师徒,实则是友,公叔痤很多行政要令都是在公孙鞅的协助下而行的,商人之所以为商人,看人的眼光是断断不能错的。公孙鞅也不以为意,向他表露出此种情景的,也不是一回两回了。
“郑管事不必多礼,在下这回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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