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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认栽-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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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忐忑不安的心,不断地往下沉。
  第七章
  千寻回到住处时,已是半夜一点多了。
  “谢谢你送我回来。”她下了车后,对Sammy道谢。
  “早点睡,免得黑眼圈跔出来,又变回丑八怪。”
  她对Sammy做了个鬼脸。“知道啦!”真是的,不知是谁让她这么晚回来的,居然还好意思教训她。
  转过身,正要朝公寓大门走去,她突然想到自己的袋子忘了拿,忙又转身。
  “Sammy!等一下!”
  “又怎么了?”
  千寻把头采进车窗里,糗大地陪着笑脸。“我的包包没拿啦!”
  在大楼旁的巷口隐密处,一双炯亮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着熊熊怒火,直往那对暧昧的男女烧去。
  唐仕诚已等候多时了,吹着冷冷的夜风,苦候佳人的身影。
  等到的,却是这令人怒火中烧的一幕。
  千寻坐着那男人的车子回来,凯迪拉克的黑色轿车在路灯下高贵地发亮,在这暧昧的夜半时分,女人从男人的车子里走下来,只更突显两人的关系非比寻常,而且她下了车,却还舍不得走……
  从这个角度望去,只瞧见她露在外头的下半身,浑圆性感的俏臀,短裙下撩人的美腿,以及红色的高跟鞋:而她的上半身,则伸进驾驶座的车窗内,这暧昧的动作,有经验的人都猜得出他们在做什么!
  火大!
  唐仕诚下巴绷紧,眼中危险的风暴呼之欲出,尚未抽完的烟被紧握的五指捏熄,即使烟蒂灼烫了掌心也不在乎。
  黑眸深不见底,除了那两个人,什么都看不到。
  过去交往过的女人,就算分手了,他也可以平心静气地祝福对方,潇洒放手。然而,亲眼见到千寻投入其它男人怀抱,他内心的震撼几乎要撕裂他向来自傲的冷静。
  他打过无数官司、见过各种大场面,面对任何艰难的挑战,他总能轻松摆平;但现在,他只感到内心的护火正侵噬着他的理智。
  他对她的在乎,比自己想象的更多。
  Sammy终于找着她的包包,掉在座椅的下方。
  “拿去,迷糊蛋!”
  “嘻嘻,不好意思,谢啦!”
  “别忘了后天要拍照。”
  “放心,我写在行事历上了,哪敢忘啊!也会记得睡前敷脸,每天二十四小时勤做保养,行了吧?”
  “很好,走了,掰。”
  她离开车窗,在路旁对他挥手,目送车子远去,才一边在包包里找钥匙,一边走向大门,完全没注意到附近有人。
  站在门前,正打算拿磁条卡刷开大门时,一只大掌握住她纤细的皓腕,吓得她抬起头来,张大的嘴正要高分贝地尖叫,幸好及时看清来人,才将到喉准备高喊的叫声,化为长叹,松了一口气。
  “原来是你。”
  “走!”不由分说,他霸气地拉着她,离开大门。
  “去哪?”
  他没回答,脸色难看得仿佛吃了十斤炸药。
  “慢点——仕诚,我脚会痛哪——”穿了一整天的高跟鞋,她的脚早不胜负荷,发酸又发痛,被他这样快速的拉走,更是扯疼,害她走得跌跌撞撞,光保持不跌倒就已经很吃力。
  他在气什么呢?她又没惹他,想起他白天时的冷漠,加上现在莫名的怒气,一股委屈涌上心口,心酸酸。
  唐仕诚无视于她的抗议,大掌钳制着那皓腕,打开车门,让她坐进前座,自己则上了驾驶座,关上门,按下中控锁。
  “仕诚,你到底在——”气什么?这三个字还来不及问出口,就被他拉向前,教火舌给吞噬。
  他的吻,充满了占有、霸道和激情,这一刻,他终于确定了自己的心意,承认自己一直不肯承认的事实。
  他无法放开她!
  家里少了她,什么都不对劲!
  回家不再是快乐的事!
  吃东西也变得索然无味!
  工作上的努力没人分享!
  对未来也少了份期待!
  总之,没了她在身边,他做什么事都不起劲!而且情况有越加严重的趋势,这不得不让他面对现实,千寻跟从前那些女人不同。
  他无法控制地受她摆布,因为她征服了他的心。
  他已经习惯她的陪伴,再也无法接受一个人的日子。
  这女人成功地让他尝到甜头,上了瘾,舍不得放手。
  千寻几乎要喘不过气来,太多的疑惑,她没机会问,他激情的吻着她,仿佛要烙下什么证明,像脱了轨在发泄什么,对于向来理性的他而言,是一次难得的失控。
  她晕了,全身软绵绵、晕陶陶的,虽然很想知道他怒气来自何处,但无妨,这一吻,让她一整天的郁卒得以解套。
  他……还是在乎她的……
  直到久旱的欲望受到甘霖滋润得到满足,唐仕诚才结束了这个冗长又火热的舌吻,盯着她,眸里的欲火未熄,确认那鲜红欲醉的唇瓣红肿未消,留下他的烙印,这才甘心放过她。
  “为何这么晚回来?”他的语调又回复了冷静自制,和前几分钟的他完全大相迳庭,让人错愕也猜不透,怀疑刚才那个失序的人会是他?
  “嗯……和朋友一块吃饭。”她轻轻喘着气,刚才的热吻所带来的冲击,还令她脑袋空空,心律不整呢!
  “那一定是很好的朋友,才会吃到这么晚。”他眼里妒火狂燃,但表情没泄漏半分情绪,语调越是温和轻柔,越让听的人毫无防备,低哑中带着催眠似的柔情,让人不自觉地松懈,这是他套话的一贯伎俩。
  “还好,很谈得来就是了,会这么晚,是因为后来又去唱KTV,才会现在才回来。”
  “一群人去唱,会弄到这么晚也是很正常的。”
  “没啦,就两个人而已。”
  黑眸深处的火苗在风暴中闪着犀利的光芒,孤男寡女独处一室,很难让人不怀疑发生了什么事?
  “就两个人?不会太无聊吗?”
  “大部分都是我朋友在唱,我负责点歌,因为他心情不好,我只是陪他而已,反正我也抢不到麦克风,只好当听众了,况且那儿的卤味不错,很好吃。”她老实地叙述今天的行程,整副心思全绕在他刚才狂野的行为上。
  她有感觉,仕诚今晚不太一样,仿佛有什么事要发生。
  他……是否有什么事要对她说?一颗心期待地小鹿乱撞。
  唐仕诚仔细观察千寻的表情,语气正常,表情也不心虚,如果和那男人真发生什么暧昧的事,她瞒不过他,因为她不擅说谎,一说谎眼珠子会飘来飘去,还会不自主地捏着手指头,这个秘密,只有他知道。
  她还是那个他最喜爱的小女人,不要心机,不擅说谎,这也是为什么他会如此依恋她的原因,律师的生活用“脑”过多,跟她在一起,他可以完全放松。
  心头沉重的担忧,刹那间解除,他放宽心了,但这并不表示完全不设防。
  “你为什么这么晚还在这里?”她忍不住问,语气流露出试探的意味。
  “我想见你。”
  “那你也不能一见面,就不由分说拉着我上车,还吻人家,我现在不是你的女朋友,你不可以对我任意妄为。”她收回被他握住的手,表示得很明白,她的所有权可不归他。
  “你不是也很喜欢”。“虽然是在盛怒下吻她,但他可清楚地记得,她毫无反抗,还很陶醉。
  她双颊羞愤地染红,禁不住负气道:“我喜不喜欢不关你的事,还有,请你解释,中午在餐厅时你干么像陌生人那样严肃?还有刚才你为何生气?”
  “生气?这话从何说起?”
  “睁眼说瞎话,明明就有。”
  “我没生气,只是很担心,因为你一直没回来,所以看到你时,才忍不住用太大力,我吻疼你了?”
  每当他以深情温柔的眼神望着她时,她就会心软,吵架也要有对象,不然也吵不起来。她避开他灼热的目光,提醒自己要坚持原则,否则努力都白费了。
  她想听的,可不是这些柔情蜜意的表面话,她要的是他的承诺,在他愿意给承诺之前,她不会屈服的。
  “千寻,搬回来好吗?”
  她惊讶地抬眼,目光期待地凝视他。“你是说……”
  “我承认没有你的日子,生活少了乐趣;清晨没喝到你煮的咖啡,我一整天都浑身不对劲;晚上回家,没有你的微笑迎接,屋里一点生气也没有,我想念有你的日子,我要你回来。”
  嘿,他终于知道她的重要性了!
  她心跳加快,但努力克制着不要太过兴奋,故意嘟着嘴,看似不在乎,没让心头的得意表现在脸上。
  “回去?我又不是你的谁,凭什么回‘你家’啊?”
  “你是我的女人。”
  女人?不是老婆?
  “我不要没名没分。”她迎上他的眼,再次声明。
  “我爱你,千寻,除了婚姻,我什么都可以给你,就算没结婚,也不代表我对你的疼爱会少一分。”大掌轻轻覆盖在她手背上。
  她无法置信地看着他。“你既然什么都可以给我,为何唯独不能给我一个名分,难道你认为我不会是个好妻子?”
  “这跟你是不是好妻子无关,我们住在一起那么愉快,你又为何执着于名分问题?现在离婚率那么高,我同事天天都在处理离婚案件,我看太多了,结婚只会让两人的生活变得更复杂,其实就算没婚姻,我们也可以过着像夫妻般的生活,不是吗?”
  律师的身分,让他看太多社会的现实面和人性的丑陋,事先避开风险,是他的生活态度,也是他事业成功的不二法门,这已是他最大的让步了,这辈子从没对女人做出这样的承诺过,千寻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
  “难道……你就这么对我没信心?”
  “不是针对你,今天换了任何女人,我不结婚的心意不会改变,如果你怕没保障,我可以把房子过户到你名下。”
  是了,这就是问题的所在,他们两人对婚姻的看法完全不同。
  她憧憬夫妻生活,他只想同居一辈子。
  这男人根本不懂,婚姻不光是一张结婚证书而已,它是一种誓言的表征,表示愿意摊在阳光下,让众人晓得,他们选择了彼此作为人生伴侣,会爱对方一辈子,照顾对方一辈子,不离不弃,人生路上风雨再大,也会牵着对方的手走完一生。
  这才是婚姻的真谛,这男人根本不懂!
  她不是想把婚姻当成锁炼绑住他,倘若相爱了几年,他厌倦了,决定结束婚姻生活,她绝不会缠着他,当然,以他的个性,必然会馈赠她可观的钱财,当作陪他生活的代价。
  但这些,她根本不在乎,也不屑,她真正害怕的是,他不了解两人一起生活的意义在哪。当缘分走到尽头,那时她一颗破碎的心,要如何收拾?
  “千寻?”他怔住,只因那双明眸毫无预警地掉下泪珠,令他一时之间措手不及。
  他伸出手,想抚摸她的脸,不料被她不领情地甩开。
  千寻深吸一口气,瞪着他。
  “我现在郑重警告你,我的唇和我的身体,只留给会娶我的男人,你不准再碰我!”
  打开车门,她走下车,没有回头,也不给他机会抓住她的手,毅然决然地走进大门,在他面前,关上那一扇门。
  唐仕诚站在门外,呆了好一会儿,关上的门差点没二度撞痛他的鼻子。
  他说错了什么?
  他给她舒适的豪宅、高级的生活品味、浪漫的情感,有时候,还给她惊喜。
  这样不好吗?她有什么好不满的?
  他从没有追回分手女友的经验,已经为她破了例,死皮赖脸地缠着她,被塞进桌子底下,像个小偷鬼鬼祟祟,还被踢出门呢!
  他可是颇有名气的名律师,这些事若传出去,他那堆同行肯定笑掉大牙。
  他还开口求她回来,连爱你这种很少放在嘴上的肉麻话都用上了,不过就是没跟她求婚罢了,但有差吗?
  除了名分,该给她的,他一点都不吝啬。
  双拳紧握,他也生气了,因为实情是,当他在餐厅瞧见她和另一名男子用餐,她的手盖在对方的手上时,他就乱了分寸。
  不可思议地抛下中午的重要饭局,他丢下大客户中途离席,只因为想搞清楚那个男人跟她是什么关系。走出包厢,却发现他们不在了,他心急地跑出餐厅追寻她的身影,并打了一整晚接不通的电话,最后,在这里苦苦守了一个晚上。
  他这么做是为了什么?
  竟然像在警告色狼一般地警告他不准再碰她,并拒之于门外?
  够了!
  他转身,大步走回车上,气恼地用力关上门,他的耐心也是有限度的,既然这是她的决定,基于尊重女性的绅士风度,他不会再“骚扰”她,也不会再用热脸去贴冰屁股。
  女人不能太宠,宠坏了便开始任性。等时间久了,当她发现他不再搭理她时,慢慢就会沉不住气跑回来找他,他有把握,因为千寻还深深爱着他,刚才的那一吻,就是明确的证据。
  推动排档,发动引擎,他踩下油门,高速驾车离去。
  他相信只要耐心等待,她会妥协的,只不过脑海里怎么也挥不去,她离去前眼睛里的泪光。
  穿上白纱,梳上高髻,服装很梦幻,脸上的妆也完美,唯一不对的,是模特儿脸上的表情。
  透过镜头,安宓儿的目光变得犀利而专业,能够抓到正确的感觉,是优秀的摄影师必备的条件,同样的,模特儿的情绪和表现,也是摄影师必须适时掌控和引导的。
  “停!”
  她举起手发号施令,突然叫现场工作人员暂停一下,并对千寻勾勾手,示意她过来。
  撩起婚纱,千寻踩着镶假钻的白色高跟鞋,走向宓儿。
  “怎么了?”
  “感觉不对。”
  “耶?”
  “你心不在焉。”
  千寻忙喊冤:“哪有,我很认真的。”她是真的真的很努力地要做好自己的工作。
  宓儿挑了挑眉。“是呀,很认真的强颜欢笑。”
  千寻一时语塞,宓儿不只目光犀利,就连说话也一针见血,让她无法反驳,脸上的微笑再也装不出来了。
  宓儿吩咐大家先休息十分钟,把千寻拉到化妆室去,只剩她们两个了,才问清楚个中缘由。
  “好,现在告诉我怎么回事,什么事惹你不开心?”
  “没事。”她避而不谈。
  不说?好!
  “那我通知大伙儿,今天不拍了。”
  “啊……为什么?我又没怎样。”
  “没怎样?”宓儿一对锐目横来,不客气地点出问题所在。“你表情僵硬,眼睛无神,拍出来的东西叫我如何拿去见人,虽然你没受过正规的训练,但我就是看上你未经训练的自然和单纯,在我的镜头下,只能呈现最好的一面,拍照并不是摆摆pose、装装样子而已就好,否则谁来都可以。”
  千寻哑口无言,还被教训得很心虚。
  “我的表情……真的很僵硬?”
  “比麦可杰克森的假脸还做作。”
  这批评还真是一针见血得不留情面,千寻轻咬着下唇,低头。“对不起,我……的确心情不好……”
  宓儿叹了口气,千寻天生就感情丰富,没受过训练,不懂得把感情和工作分割开来。
  “是唐仕诚的事?”
  她别开脸。“别提那个人。”
  安宓儿颇为意外,好难得看见千寻这么有个性,以往每次提到唐仕诚,她不是像小媳妇,就是小女人,虽然不晓得千寻和他怎么了,但这是好现象,说不定因此有机会接受其它好男人,其实已有不少异性向她打听千寻的事了。
  “好,不提就不提,但你可以暂时忘却他,好好专心拍照吗?”
  “可以!”
  想到那个男人嘴巴说爱她,却死不肯娶她,她就生气。她也是有骨气的,并非没了他就什么事都做不成,若再不振作,就太对不起自己,化气愤为力量,她当场斗志狂燃,蓄势待发。
  宓儿双臂横在胸前,提醒他。“不是嘴巴说说就行了,要做得到才可以。”
  “放心,这次我一定可以,不然不收工钱,走,开工吧!”说完拉起两边的花裙子,迳自往摄影棚大步定去。
  她决定了,要靠忙碌来忘掉不愉快的事,最好忙到脑袋瓜子没有空去想那个臭男人,把他的身影从心中赶走。
  说到忙,就是不能太闲,而说到闲,她就想到Sammy。每次拍照,Sammy都会来监工,毕竟他是婚纱设计者,来关心他的服装拍出的效果,同时不忘找她吐槽兼消遣,让她休息时也不得闲是他的乐趣之一,但今天却没见到他的影子。
  明明是他提醒她别忘记今天要拍照,自己却偷懒没来。
  “Sammy没来?”她问宓儿。
  “他今天不会来。”
  “喔……”她禁不住心中有些失望。
  “你该不会是对他有好感吧?”
  “耶?”千寻一开始还不懂宓儿的问题,不一会儿意会了,连忙见鬼地大喊冤枉。“才不会呢,我和他只是谈得来,就是像哥儿们那种感觉,虽然他很英俊,但我们不来电啦,你别乱想!”
  宓儿放下了心。“那就好。”
  千寻突地眼儿大放异彩,恍然大悟。
  “嘿,你怎么这么在乎?难不成你对他……”
  “不可能。”随便三个字,就直接把千寻的话给驳回去。
  “真的?”
  宓儿脸上丝毫看不出任何尴尬的迹象,好似在回答一个很普通又理所当然的答案。
  “我跟他不可能。”
  “为什么?你们是好朋友,又是合作的好伙伴。”其实宓儿长得很漂亮,只是不喜欢打扮罢了,总是一条牛仔裤加一件宽大的T恤,中性的穿著、不拖泥带水的脾气,让人觉得她很有个性。
  如果她肯打扮一下,绝对百分之百令人惊艳。
  宓儿只是平淡地回答。“你以后就知道了。”
  知道?知道什么?
  听起来似乎有内幕哪!好奇宝宝想再追问,但安宓儿可没那么多美国时间陪她闲嗑牙。
  “来!大家就定位!”在她一声令下,全员动了起来,没人敢多耽搁。
  工作中的安宓儿,自有一股不可亵渎的威严,一拿起摄影机,整个神情都不一样了,那强大的专注力,让拍照的人也不知不觉受她影响,驱动着前进,但……
  “要表现出待嫁新娘悸动盖涩的感觉,不是发春!”宓儿骂道。千寻欲哭无泪地僵着笑,好友一认真起来,也是口不择言,乱吓人的。“很好!就是这样,像第一次上床一样!Good!干得好!”
  第八章
  得知Sammy好几天没出现,原来是因为重感冒卧病在床后,基于朋友道义,千寻当然要去探望朋友,并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忙的。
  叮……咚……
  门铃按了好几次,始终没动静。
  “不在吗?还是睡着了没听到?”千寻担忧地问:“门铃按半天没反应,会不会是病得太严重而昏迷不醒?”她和宓儿手上各拿着水果和花束,来看望Sammy,但迟迟无人应门,让她很挂心。
  千寻又努力按了几次铃,还是安静得没有一点声响,不禁越想越毛。
  “不行,为了预防万一,我还是去找管理员,叫他找人来开门。”她急着转身要走,又被宓儿给拎回。
  “不用,有钥匙。”
  “耶?”
  在千寻怔愣的目光下,就见安宓儿悠哉悠哉地随手一摸,在门旁的盆栽里找到了一把备用钥匙,放在感应锁上一刷,门便打开了。
  “进来吧!”
  “原来有备用钥匙啊……”千寻自言自语地呢喃。
  一进门,迎面而来的,是死气沉沉的阴暗,以及空气不流通的窒闷感。
  “哎呀?怎么不打开窗帘,这样空气不好,病好得了才怪!”千寻一进屋里,家庭主妇的本性就出来了,很自动地把每个窗户的帘子全拉开,打开窗户,刹那间,室内大亮,新鲜的空气也流入屋内,纡解令人不舒服的窒闷感。
  宓儿东看西瞧,很快的在客厅沙发上找着了病恹恹的Sammy。
  她走上前,发现他闭着眼,脸色苍白,动也不动。
  “……”她观察了一会儿,没出声叫他,也没揉手推他,而是抬起脚,碰那个看起来像尸体的东西。
  “你别太过分……”苍白俊美的面孔,缓缓睁开一双瞪人的眼睛。
  “哟,你还活着?”
  “废话……”
  “那就好。”她庆幸地点头。“没买菊花是对的。”
  “……”他连骂脏话的力气都没有,只能用贞子的白眼球瞪她。
  “啊!Sammy!你还好吗?天呀……你脸色好苍白……哪儿不舒服,快告诉我!”千寻忙来到他身边,探探他的额头,摸摸他的脸,检查他有没有发烧。
  很好,总算来了个有点人性的,唉……还是千寻善良。
  “我全身上下都不舒服,难过死了……”他虚弱地抱怨。
  “去看医生了吗?”
  “他每次重感冒,不病个十天半个月不会好的。”宓儿淡道,反而没像千寻那样大惊小怪,因为她和Sammy是老朋友了,对他这情形见怪不怪。
  “是吗?”千寻狐疑地抬头望她,再求证地看看Sammy。
  “如果第十六天,你们还看不到我出现,就来帮我收尸吧……”他把脸转开,赌气地不看她们。
  闹脾气了?
  千寻忍不住想笑,现在她真的放心了,会耍任性就表示没问题,她像哄小孩子一般地安慰他。
  “才不会呢,你生病,我和宓儿担心死了,刚才按门铃没人应,本来还想找人把门撬开呢!”
  他哼了一声,还是那个拗脾气,千寻早习惯了,他越拗,就表示人还很硬朗得很。
  “你没事就好,我还得赶回摄影棚呢!”
  Sammy没好气地瞪她,表情上写着“真没良心”!
  千寻帮好友解释:“宓儿本来今天走不开,为了你,特地挪了半天时间来看你,这些吃的、用的都是她买的。”
  “知道啦,你这大忙人的时间多宝贵,我还不清楚吗……”他也不是真的生宓儿的气,只是身子实在不舒服,想找人发泄一下。“好啦,我没事,你们可以走了。”
  “放心,我不走,我来照顾你。”
  Sammy眼儿一亮,其实他很希望生病的时候有人可以陪陪他,只是嘴硬不说,表面上爱装酷罢了。
  “那怎么好意思?”
  “我们是朋友嘛,朋友有难,怎么能不顾呢?幸好我是闲人,你就当我太闲,让我有事可做,我会很感激你的。”
  宓儿鼓掌道:“这决定太好了!千寻,你就留下来照顾他,他为了感谢你,以后就会多多用你当模特儿拍婚纱,一切皆大欢喜,我也可以放心走人了。”她风度翩翩地将花束递给Sammy。“祝你早日康复,我走了,两位,告辞。”对俊男美女抛了个飞吻,她潇洒的离开了。
  就这样,千寻负起照顾Sammy这个病人的任务,这也是她求之不得的事,因为如此一来,她就有事可忙了。
  做家事和照顾人,本来就是她拿手的长才,她发誓要让自己很忙很忙,模特儿拍照的Case并非天天有,所以Sammy的生病,正好给了她忙碌的理由。
  只是没想到,这一忙,就忙了两个多月。
  两个多月了,她竟然完全没跟他联络!
  唐仕诚坐立难安,心浮气躁,眼睛看手机的次数比看文件还多,查询来电号码的频率比查电脑资料还密集。
  我是怎么了?他疑惑地自问,想委托他的客户一堆排队等着,想跟他约会的女人随时引颈期盼着。
  他年轻有为、多金英俊,多年努力之下有了今天的成就,单身贵族的生活让他保有自我品味,得以享受充分的自由。
  但……他的快乐不再百分之百,心里挂念的尽是千寻的身影,她越不跟他联络,他就越感不安。
  难道,她真的一去不回头?
  他站起身,随手拿了西装外套和公文包,走出自己的办公室,经过秘书办公桌时,丢了一句。
  “我出去拜访客户,如果有一位姓韩的小姐找我或打电话来,务必通知我。”
  “好的,唐律师。”秘书恭敬地应答。
  在即将跨出门外时,秘书及时唤住他。
  “等等,唐律师。”
  “还有什么事?”
  秘书有些尴尬地提醒他。“您袖口的扣子掉了。”
  他愣住,继而检查自己的袖子,这才发现少了一颗扣子。
  律师的门面很重要,穿着打扮上的小细节绝对要注意,以往像掉扣子这样的事不曾发生在他身上过,因为千寻向来把一切打理得有条不紊,他从来不需要操心。
  少了她,清晨再也没有人在他脸上亲亲,闹着要他不准赖床;餐桌上也没有香喷喷的饭菜和百喝不厌的咖啡等着他;没人帮他洗衣、晒衣和烫衣,夜晚也没人为他按摩肩颈,消除疲劳。
  心儿一紧,回忆这些甜美的过往,他不禁汗颜,原来……她为他做了这么多事,而他总视为理所当然。
  “唐律师?”秘书还等在一旁,纳闷地望着出神的他。
  唐仕诚收回心神,绅士地微笑。“幸好你提醒,不然就这样见客户太失礼了。”
  “哪里,这是应该的,我现在立刻帮你缝,我这儿有多余的扣子,虽然不太一样,但很相似。”
  “不用,我用袖扣代替就好。”他走回办公室,拉开抽屉,从一个精致的锦盒里拿出一对烫金的袖扣和领带夹。
  他还记得,这是千寻去年送他的生日礼物。那一天,她比他还开心,直说这礼物她找了好久,因为上面的英文字,正好跟他名字的英文开头字母一样;而那一晚,她自己也是礼物之一,为了取悦他,她穿上一直不好意思穿的性感内衣,躺在床上让他“吃”……
  浓眉蹙起,他汗颜地往下瞧,乱想的结果,就是刺激“某个地方”的隆起。
  他冷静地压下男人天生的冲动,及时用意念冷却它。
  这个袖扣他一直没戴过,现在刚好派上用场,他把袖扣扣上,发现它的确好看,奇异的,浮躁的心情居然好了七、八分。
  想见她。
  这样的渴盼一天没停止过,反而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更加深了思念,他以为可以等到她回头,但事实证明,他高估了自己,低估了千寻的意志力。
  难道只有结婚一途,才能解决两人的问题?
  忽然灵机一动,唐仕诚暗骂自己笨,如此简单的问题,他居然现在才想到解决的办法。
  他知道该如何说服千寻了!他得快点结束今天的事,好去见千寻,要她多给他一点时间,也许再过几年,他会跟她结婚,但他仍需要时间去适应。这招缓兵之计,不但可以留住佳人,也可以给他充足的时间想别的办法。
  最重要的是,他要她回到身边,这样也不算失信子她,至少他退让了,她……应该不会太为难他吧?
  隔天——
  今天是星期六,他一大早就去买了一束玫瑰花,照往例,要说服情人和好,花束是不可或缺的道具。
  他拿着大把玫瑰,驱车来到千寻现在住的公寓大楼,大楼平日进出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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