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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时若云-第7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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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看着孩子承欢膝下,那该是多么美妙的一件事情!
不过高渐离的磨砺还没有过去,这注定我们的故事还没有完,我们还要面对更大的挑战,甚至是我们有些对抗不了的挑战。不过话说回来,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里,不去拼一把,怎么知道自己到底是不是死在这个坎上呢。
二七一 转变
公元前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时隔我醒来已经过去了将近一年,我每天都在战战兢兢的数着日子,计算着公元前二二一年的到来。公元前二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那天我是最紧张的,因为过了那一天就是传说中高渐离即将死去的年份,我怎么能不紧张!
那天我是对他百依百顺的,还给他做了一桌子的好吃的,感觉有点像最后一顿的晚宴,虽然骨子里是十分不希望看到他会死,可是我却还是控制不住要这么做。那天晚上我根本没有睡着觉,就算是躺在高渐离温暖的怀里我也没有睡着,我睁着一双大大的眼睛等待着明天的到来。
公元前二二一年一月一日,我顶着一双黑眼圈面见世人,形象虽然是毁了,不过好在高渐离还活着,这一天都相安无事,而且阳光明媚的很,根本就不想会出事的样子。
我沉重一天的心事,终于放下了。
现在转眼就是公元前二二一年五月下旬了,还有半年就可以摆脱这可怕的历史了,但愿这半年赶紧过去,不要再发生什么事情了。
哎,其实知道这么多也不怎么好,这一天一天的多累,还真的不如什么都不知道快快乐乐的度过每一天,然后事情发生了就随机应变。未雨绸缪和随机应变,孰好孰坏也不能分清。
虽然心里这样的期望着,但是这一年注定不会是一个太平的年份,这一年是历史上比较重要的一年,历史上的第一个统一了的国家秦王朝,是在这一年诞生的。有诞生就会有毁灭,任何事情的成功都会有牺牲来衬托,秦王朝的诞生就是在燕国彻底灭亡的背景下诞生的。
这一天我坐在家中为我的孩子们裁制布料做新衣服,其实我并不会做,只是心血来潮想让孩子穿穿我做的衣服。作为一个女儿家,飞针走线并不是那么的难,经常受一点点小伤也是在平常不过的事情。可是这一天我却将自己的手指头足足扎了五下,五个红肿的小洞,很疼的。
我将自己被扎了五下的食指放在嘴中吸允了几下,以来缓解缓解我的疼痛。血,有血,不会又有什么血光之灾要发生吧!
“若若,出事了。”就在我有些心神不宁的时候,外出的高渐离忽然破门而入,平淡不能在平淡的说出了五个略带悲伤地字。出事了?出什么事情?高渐离一步一步的走过来坐在我的身边,伸出手摸了摸我这副好奇不已的脸。又将我的握我在他的手掌中。他的手很凉。这不应该是在夏天该有的。
我眨了两下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在心里慢慢劝自己一定要承受他口中所谓的出事。我知道高渐离这个人,任何事情对他来说都不能算是出事了,而可以被他称之为出事的。就一定会是一件大事。
我拍了拍高渐离的手背,对他安心的笑了一笑,低声问道:“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情能让你这个样子?”
高渐离一脸颓废的样子看着我,看了我半晌之后才正正的回答了我的问题:“燕国……没了……”没了?堂堂一个国家说没就没了?这又不是人,怎么会说死就死了呢!我仔细的回忆了一下,哦,原来是燕国灭亡了,历史上的燕国原本就是在这个时候灭亡的。
安稳了二百一十一年的燕国还是在这一年灭亡了。
“嬴政跟燕王喜谈条件。让燕王将最后一些领土割让给秦国,如果割让了嬴政还会留下燕王的姓名,不然就会派兵进攻燕国,片甲不留。若若,你也知道现在燕国经过五年的那场战役国气大伤。根本就没有恢复过来,所以……所以燕王选择了妥协,燕国也就灭亡了。”高渐离一字一顿的跟我说着,没有太多的表情,有的好像只是麻木。
燕国灭亡了,亡的好平静。
五年前那一场轰轰烈烈的燕秦之战也没能将燕国彻底灭亡,而现在,嬴政的三言两语就将整个燕国据为了己有。
我想,此时此刻如果燕寒知道了这件事情,他一定会气得要死,如果他才是这个燕国的国君,这种事情他一定不会妥协的,江山社稷是一个国君最不应该舍弃的,这除了权势之外还存在着职责,如果一个国君空单着国君的虚名却不担当职责,拿了真是一个国家子民的不幸。
可笑,真是可笑。不过在可笑又能有什么用,我只是一个演过的子民而已,随遇而安就好,只要高渐离没事,我们一家都没有事,那就是相安无事了。我往前坐了坐,双手从他的双臂下伸了过去,紧紧将他抱住,柔声慢慢地道:“我还陪着你呢,国家没了,我就陪你去别的国家;家没了,我就陪你去流浪。我在,我会一直在。”
高渐离的双手迟钝了好久才搭在我的后背上,缓缓地点了点头用沙哑的嗓子嘶哑道:“若若,我有你,此生足矣。”
我何尝不是,此生有他,足矣。
燕国灭亡的这一天,是公元前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我们的命运,也从这一天开始真正的改变。
因为国家灭亡,整个燕国变得一片大乱,燕国城门大开迎接秦国使臣进来,还将燕国的玉玺双手奉上,笑脸相迎。呵呵,这么听着是不是很可笑,燕王喜,也可也真的不怕后人唾弃你。
不过这也跟我们没有关系,这种大事可不是我可以管的,下面的事对于我来说那才是真正的大事。秦王嬴政不知道抽了哪一阵子的疯,竟然下令要追究当年燕太子丹派刺客刺杀他的事情,追捕当年参与这件事情的所有人。也就是说他要派兵追捕哥哥,高渐离和燕寒,还有那些大大小小的人。
真是的,当年不是已经放过我们了吗,怎么时隔五年还要追究!
因为我们住在燕国的事情被燕王喜出卖了,所以我们不得不举家搬走,我们一家,哥哥一家,燕寒一家还有孙华不得不搬往别处。孙华?他怎么搬走了?他说自己一个人在这里太过寂寞,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所以才要跟着我们一起搬走,话说谁知道他是不是因为高渐离在这里他才在这的呢。
哎,真是可怜了萧魂姐姐,生完孩子才不久就要踏上流浪的旅途了。
一大家子要迁徙,这可是有些太过引人注目了,所以我们分开了行动,兵分三路——哥哥一家,燕寒一家,我们家与孙华。谁让我将孙华当成朋友了呢,他不跟着我跟着谁呢。正好我的这群小孩子可以让他照顾,让他尝一尝这个干爹也是不好当的。
我们最终的目的是搬往秦国,因为最危险的地方往往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嬴政在燕国对我们大肆搜索,他肯定想不到我们会躲到他的眼皮子底下。哥哥走的是水路,顺流而下应该是很快的,因为哥哥他做事沉稳,办事效率高,所以先让哥哥过去把一切都铺垫好。
燕寒他们一家从东面绕行,是我们这里路程比较远的,因为他们人少,路途绕远也不会有什么拖延。我们家是从燕国直行到秦国的,不快不慢,正好。
将一切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好了,是该离开的时候了。
走到门口,我还是有一些依依不舍。也是,当然会依依不舍了,这里毕竟是我和高渐离生活了五年已久的地方,那里有我们一点一滴的回忆,开心的,不开心的;难过的,不难过的。都说人是爱回忆的生物,现在看来确实是如此。
高渐离将一切包裹都放在了车上,又将孩子们安顿好之后这才发现我还在院子中,蹲在那棵桃树底下正在挖着什么东西。高渐离让孙华看着这三个调皮的孩子,然后拂了拂白衣走进了院中,陪着我一起蹲着。
“怎么?舍不得走了?”高渐离的手搭在我的后背上,而我还在尽力的用力刨着。就在走的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去年我们还是酿了桃花醉,虽然说那个时候的花瓣都不怎么好了,但好歹还是可以用来酿酒的。现在时隔一年了,不带走确实是有点可惜了。
高渐离在一旁盯着我,直到我将桃花醉挖了出来他才过来帮手帮我清理。
高渐离笑着瞅了瞅我,无奈的摇了摇头好笑道:“原来你还记得啊,只是一坛桃花醉而已,明年在酿造不就可以了吗。”
“那可不一样,这是我们酿造的,只要是我们酿造的我都是不能扔下的。”我绷着满满一坛的桃花醉对他笑了笑,然后抬头看着桃疏密的桃花透过阳光,神智略带哀伤:“这还是我们好不容易才种出来的桃树,想不到现在又要丢弃它了。”我又看了一眼高渐离,眼睛一闪一闪的,话语中充满了恳求:“离,等我们找到了新的处所,我们还要种桃树,我们要种好多好多的桃树。”
等种好了桃树,我们还要一起酿桃花醉,呵呵,还有比这更有趣的吗。
高渐离点了点头,冲我露出了灿烂阳光的笑容:“好,我答应你。”
二七二 高热
我,高渐离这一行六人坐上了马车便马不停蹄的奔往秦国,一是怕我们在这里呆的太久会被秦兵发现,二是想要过去尽早和哥哥他们会合。我们的动作很快,一天便可以赶很长的路。这一路上高渐离驾车,我和孙华照顾着三个孩子,虽然是有些颠簸,但好歹是没有生命危险。
我们能绕小道就尽量绕着小道,因为城关都有亲兵把守着,而且那些秦兵手上还有着我们的画像,要是走城关的话很容易就被他们发现。要是那些实在没有小路可以走的我们就不得不冒险城关了。怎么冒险,就是易容,高渐离和我都带上人皮面具,这样可以混淆那些秦兵的眼睛,顺利的通过。
二十天之后,我们顺利的从阳关到达了秦国。
秦国这个地方我们是第二次来,上一次是五年前,为了救哥哥来到这里进宫当了宫女。五年后,我们为了自保,来到了这里,躲到了深山中,隐居于世。因为还暂时不知道哥哥他们在什么地方,安顿在哪里,所以我们到了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就只能先住在客栈,等到找到哥哥他们后再作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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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娘亲,娘亲你快来看看小尘怎么了。”身为姐姐的小妃现在已经四岁多了,已经是个半大不小的孩子了,也有了姐姐的职责,所以她对弟弟妹妹的身体都非常的关心。我们在客栈居住的第三天,就出了不大不小的情况。
我听到小妃这样的说,赶紧走到了小尘的面前,只见小尘双眼紧闭面色发红,小小的额头上全是汗水,一直低声喃喃着:“娘亲,我难受。”看着自己的孩子昨天还是活蹦乱跳的,今天就病病殃殃的成了这副样子,我这个做娘亲怎么会不担心。我从袖子里拿出丝帕。将小尘头上的汗水都给擦了去,又用手摸了摸小尘的额头,啊,好烫!
身为娘亲的没有一个是不担心孩子的,虽然我和小尘有着两年的空白记忆,但好歹小尘是从我的肚子里,我怎么可能不担心。我颦着眉头将自己纤细的手指搭在小尘还带些宣乎的手腕上,小尘的脉象很快,要比平常的人快上很多,而且加上小尘的症状。好像是高热啊。
高热。那可不同于普通的风寒。风寒可以要人的命,可是高热更可以要人的命,更何况还是一个免疫力比较低的孩子。
我将弱小的小尘抱在了怀里,放在我的膝盖上带着害怕的声音问着小尘:“小尘。小尘你怎么了,你告诉娘亲,你别吓唬娘亲啊。”
“娘亲,我难受。”到底是一个小孩子,刚刚睁开眼睛看见了我就开始在我的怀里嘤嘤哭了起来,边哭泣边说:“娘亲,我感觉身体好热,又感觉好冷。娘亲,我真的好难受。我是不是要死了?”
“瞎说什么,怎么会死!”听到小尘说了这个“死”字,我浑身都颤栗起来了,当年小妃从我身边消失的经历现在想起还是记忆犹新,虽然只是一场虚惊。但那种痛楚真的是常人无法体会的痛。这种痛苦我可不想再试一次,所以在小尘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就被我生生打断了。
我在心里告诉自己,只是高热,没事的,我是一个医者,不可能连一个普通的伤风感冒都治不好。
本应该呆在另一个屋子中的孙华大概是听小妃说小尘生病的事情,也敲敲门进了来,也是二话不说的为小尘把了把脉。细细诊断后,他的出来的结果和我的也是一样的:高热。一般开开心心每一天的孙华也露出了少有的皱眉,跟我说着高热会怎么怎么样。
废话,这些我都知道,我也是医者,说的我跟什么都不知道似的。不过孙华都这么说了,我就更担心了,不是误诊,真的是高热。孙华和我商量了一下,开了一些我们都认为比较安妥的的药材,便让孙华下去煮药了。
当然,我是不会去的,我还要陪着小尘呢。
就在我将小尘放回了床上,为他盖好被子的时候,高渐离从门外进来了,手里还端着一盆清凉凉的水和毛巾,大概是他刚才听见了我们的谈话,给小尘准备的吧。果不其然,高渐离将水放在了桌子上,将毛巾放在里面浸湿后拿了过来,搭在小尘的额头上。
对于小尘,这一阵突如其来冰凉是很舒服的,所以他很快的就安生下来,没有再哭闹了。
高渐离有给小尘将全身的汗水都擦了去,又为小尘换了一身干爽的衣服,盖上被子才算是完事。他的手法很是熟练,一看就是经常做的样子。高渐离的确是很会照顾人,但是对于小孩子的照顾,大概也就是这两年锻炼出来的吧。
意识模模糊糊的小尘小手一直抓着高渐离的衣袖不让他离开,高渐离也只能坐在床边摸了摸小尘的脑袋,安安稳稳的陪着他。我身为娘亲,也不能不陪着,于是我便坐在高渐离的对面一起守着。
“没吓着吧。”高渐离和我都坐在床边守护着小尘,他见我坐在床边紧盯着小尘瑟瑟发抖的样子,慢慢的将他的手搭在我的后背,轻轻拍抚安慰着我。我从惊吓中缓缓的凝神去看他,然后颤抖的点了点头:“离,小尘他……他不会有事吧,我刚才给他号脉,那脉象好像是高热。孙华也过来了,他说的也是如次。”
高渐离伸出手,摸了摸小尘那滚烫的小脸蛋,眨了眨眼睛许久叹了一口气:“若若,你也知道,小尘和小珍是早产,刚从你腹中出来的时候长得便比较瘦小,尤其是小尘,身体更是瘦弱的不行。仅因为这样,小尘每一年都会生病,而且不只是一次两次。小尘有的时候生病要比这还严重,那个时候我也和你一样束手无措,害怕得很。不过后来习惯了我也就不怕了,只要好好照顾着就行了。若若,别担心,小尘会没事的。”
经常如此?看来还是我这个母亲做的很是不称职呢,连孩子的基本体质都不知道。哎,当年小尘出生的时候也确实是小,还没有小珍大呢,当年若不是我非要上树去采桃花瓣,哪里会早产,小尘又怎么会体弱多病!
身为母亲,我不能给他最好,连身体都没能给他最好的。
我低下头,咬着嘴唇略带自责地说:“孩子还那么小,我们就这样让他们跟着我们风餐露宿,实在有些对不起孩子们。我以后一定会好好疼这些孩子,再也不让他们受什么委屈了。”然后高渐离将我轻轻的揽进他的怀中,我靠在他的肩膀上祈祷:“离,但愿小尘可以平安的度过这次高热。”
可是祈祷终归是祈祷,之后的三天小尘的高热还是很严重,虽然我给他开了那么多的药,虽然我和高渐离无微不至的照顾着他,可是一点好转的迹象都没有,依旧高烧不退,很严重的样子。我每一天都抱着小尘滚烫的身体给他不停的用凉水降温,因为我害怕,害怕小尘随时都会因为高烧不退而离开我们。
“离,小尘不会出事的对不对,我们的孩子都命大,都不会出事的。”我每天这样会和高渐离说上好几遍,我这样说不仅仅是想让表面冷静内心着急的高渐离心安,也是想让我自己心安。
小尘总是时而清楚时而糊涂,其实小尘是一个很聪明的孩子,他要比他的两个姐姐都聪明,他清醒的时候会安慰我们他没有事情,让我们不要担心,并且还讲笑话给我们听。小尘他很听话,很乖,是一个好孩子。
但高热糊涂的时候那可是真的糊涂,糊涂到俩自己的父亲娘亲都不认得,连自己的亲人都不认得,害得我只能躲在高渐离的背后偷偷地抹眼泪。
这很严重,这很严重!
三天,我们还是没有找到哥哥他们,而我们随身所带的药物都用光了,也只能靠着高渐离出门冒险买药了。一般为了保险起见,高渐离出门的时候都会选择易容,这样在外面搜查的秦兵就不会认出他来了,可是这一天他见小尘病情加重,也就顾不得长时间的易容,拿着银子就奔了出去。
这样出去很是危险,我颦眉看着高渐离的身影一点一点的离去却没有阻止,我想他武功身手那么高,应该是不会出现什么问题的,所以也就没有阻止。我抱着小尘坐在房间里等着高渐离回来,可是我们等啊等,等啊等,却只等到了一群陌生的士兵冲进客栈,直直奔上我们所处的屋子。
我看着那一身身士兵身上的穿着,是我们一路上看到的秦兵的盔甲,那些人,是秦兵!
“听着,这个客栈里有始皇帝陛下缉拿的要犯,你们要全力搜索,不放过一丝一毫,听清楚了没有!”
“诺!”
二七三 逃跑
“抓住通缉要犯,不能放过一丝一毫。”这是我在客栈的房间里听到一个出自秦兵口中的话,我的身体紧紧贴在门口,听到这句话后身体缓缓的颓倒,靠在门口再也起不来了。
我知道他们口中的那些通缉要犯就是我们,他们要来抓我们,可是秦兵,他们怎么知道我们在这里?我们似乎也没有暴露啊!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而现在仅有的时间也不容我有一点点的时间去想。
现在唯一会武功的高渐离又不在这里,这里只有大大小小五个不会武功的大人和孩子,怎么可能对付得了楼下那么多的秦兵呢。
离,你在哪里,你在哪里啊!我害怕,你快回到我身边好不好!
此时正在照顾小尘的孙华听到楼下传来的动静,腾地一下从床边坐了起来,低声疑惑道:“秦兵?”然后凝神思考了一两秒钟后立刻拉起怼坐在地上的我,将躺在床上还烧得说胡话的小尘塞进我的怀里,将小妃和小珍放在我的身边。
我想我们现在,也只有逃这一个方法了。
孙华也和我想到一起去了,只见他小心翼翼的将窗户打开了一条缝隙,颦眉看了看外面后转身冲我们说到:“楼下没有人把守,我帮助你和孩子们从这里下去,然后你们就赶快跑,跑的越远越好,记没记住!”
还好没有人把守,他们这个样子也他马虎大意了,不过这样正好,给了我们逃脱的机会。我正要坐在窗边想要逃下去的时候,我忽然想起来……等等!
“可是你呢!”说了半天,他只说了他自己一个帮助我们下楼,可是没有说和我们一起跑。这样的说法有点悲壮,他似乎是要慷慨悲壮的要为了我们娘四个儿献身于此,和秦兵同归于尽。
果不其然,我这样一问他他立刻说出自己心中的想法,没有片刻犹豫。他是这样说的:“我负责就在这里断后。我会尽快的拖住他们,你们必须赶紧的跑,赶紧找到高渐离,这样你们才能安全。”他这样没有片刻犹豫是因为不想耽误时间,要知道,现在对于我们来说,一秒钟都是很宝贵的。
我很吃惊,孙华他竟然这样不顾自己的生命,为的只是保护我们的周全。在这样的危机时刻,很多人都会我选择成为小人。抛弃了别人而保住了自己的生命。可是孙华不同。他的选择恰恰是相反的。虽然他是一个断袖,但是我觉得他比那些道貌岸然的家伙们更加的君子。
不过虽然这样,但他到底是我的朋友,身为一个负责任有责任心的朋友。我怎么可能不去管我朋友的死活呢。于是乎我不顾着时间的紧迫性抓着他的胳膊急切的问着他:“那你会不会死?你负责断后的话,那你会不会死?”一般负责断后的人,按照小说情节来说都是会死的,就算是按照逻辑推理也能好不到哪里去。只有很少的人能逃脱,但着仅限于武功高强的人。可这一点,孙华并不具备。
换句话说,他和一个文弱书生没什么两样,人家是文弱书生,而他是文弱医生。就差一个字而已。
“也许会,也许不会。这都是不一定的事情,我也说不准。”
我瞅了一眼他,相当鄙视的道:“你可真是胡闹,明知道自己会死还要逞英雄。我告诉你。没有什么是比性命更加重要的,你是我的朋友,我更不可能去让你送死。跟我们一起走,这样子路上还有人帮我照顾孩子……喂,你,你干什么!”正在我字正腔圆教训孙华的时候,孙华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了一根很长的绳子,把它绑在我的腰上,然后一手抓住了我后腰那处的衣服,一手领着我的领子将我狠狠地从二楼扔了下去。
什么!扔下去了,孙华,你还是我朋友吗!你是损友吧!
他这一套流利的动作一做完,我就觉得的身体正如微风充分的接触——我在急速下降啊!我轻呼一声“啊”,耳边传来“嗖嗖嗖”的风声。我的手下意识的抱住小尘,身体尽量的向上翻,将小尘托在我的身体上面。这孩子已经受伤了,我不想让这个已经受伤的孩子再次受到伤害。当时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在短短的时间内做的这么好,后来一想想,可能这就是母亲的本能吧。
就在我以为我马上就要和地面进行一次亲密接触的时候,腰上忽然传来一股有力却很是细小的力气,也就是这股力气将我生生拉住,并没有让我落在地面上。我向上面瞅了瞅,诶,孙华正在吃力的拉着那个紧紧拴在我腰上的绳子。
好吧,他并没有让我小看,虽然身为一个文弱医生,但到底是个男人,起码的力气这还是有的。
“孙华,你……”
“别说话,接住孩子!”正当我放下小尘解开绳子准备骂他的时候,他让小妃和小珍从绳子上滑了下去,滑下去的时候因为有我在下面,所以孩子们下来的很放心。她们很放心,我却放心不下来,我看着他们从上面一个个滑下来,我的心就一次次的悬起来再放下去。
孩子们一个个安全的着陆了,我们娘四个都顺利的下到了一楼平地,楼上房间的就只剩下孙华一个人了。我扬起头皱着眉头看着他,连忙挥着手冲他摆动:“孙华,你快下来啊,快掉跑啊,一会儿秦兵就来了!”我一旁的孩子除了生病的小尘也在说:“干爹你快下来!”
孙华双臂撑在窗口,俯身下来看了我们一眼,又往房间里面看了一眼冲着我们迅速摇了摇头:“你们快点走吧,秦兵马上就要上楼了,我是走不了了。没事的,秦兵要抓的人里面根本就没有我,我不会出事的。你们先走,我会去找你们的。”
他的表情是前所未有的坚决,这样的坚决是他嬉皮笑脸的世界中很少能见到的。
我知道我再怎么劝孙华都是不可能,他这个人虽然好说话,但是只要是他下定决心的事情却也是改变不了的。现在对于我来说短短的一秒都是宝贵的生命,我不能耽误孙华为我创造争取生命的时间,我不能像那些电视剧小说里那些人物一样磨磨唧唧的,最终不仅另一个人白白牺牲,自己也牺牲了,那样做真的是太不划算了。
我咬了咬嘴唇,冲他点了点头非常郑重的说:“那你一定要活着,你答应我了,要活着。”我对他并没有别的感情,只是朋友,非常非常好的朋友。而且生死看得太多了,我不希望我的朋友回一个一个从我的身边消失。
我的怀中抱着小尘,而小妃和小珍就只能委屈跟在我的身后跑了。奔跑中,我似乎听到客栈中门被踢开的声音,秦兵暴怒的声音,孙华应付的回答,似乎还听到兵戎相见手了的声音。我不知道这到底是不是幻觉,可是是幻觉又怎么,不是幻觉又怎么,我是不可能再回去,如果再回去虽然显得自己很有义气,但是会辜负人家的一番苦心。
“啊——呜呜,娘亲,好疼。”我正带着小尘努力向前跑时,身后忽然传来“噗通”的跌了的声音,我回头看了一眼,跌倒的人是小珍,而小妃蹲在小珍的身边喘息着想要将她扶起。听着小珍的凄凄惨惨的哭声,我皱了一下眉头,本来都跑出去了老远又折返了回来。
我将弱小的小珍从地上抱了起来,扑了扑她身上的灰尘,看着她白色裙子上渗出的一丝丝血迹,我紧张的赶紧掀开她的裙子检查——天啊,看到这一幕,我的心都在痛,小珍的整个一双膝盖都摔破了,鲜血从伤口里不停的渗出,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小孩子顽皮的时候经常会将自己的身上弄伤,不过那个时候只能怪她自己不小心,怨不了别人,我除了不去埋怨她教育她在也就不为他做什么了。可这不一样,这一次是为了逃命,是为了留下自己的生命。可这一切都不应该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子应该承受的,她还只是一个孩子,本应该安安稳稳快快乐乐的跟在父母的身边长大,不应该过这样子颠沛流离的生活。
我们这一对父母亲当的好不称职,好不称职!
“娘亲,我跑不动了,我好想休息。”小妃也在我的身边虚弱的说道,连小妃都支撑不住了,那大概也是真的支撑不住了。我们跑了大约两条街道,也是,一个才四岁,一个才三岁,怎么可能有那么多的体力去逃亡!
我将小尘小妃和小珍一把搂在了怀里,红着眼圈忍住泪意,用我纤细的手一一抚摸过他们的头,点了点头沙哑着:“好,我们休息休息。”
我向后面看了看,看一个人影都没有,我以为是秦兵没有追上来,也就放心大胆的让他们休息。可就是我这样的麻痹大意,才换来下一步的危险,而这个危险所付出的代价,又是不可估量的。
二七四 受伤
小珍腿上的伤口不能就那么晾着,这样大面积的受伤在炎热的夏天是很容易感染的。我从身上拿出了带着的纱巾,从水壶中道出了水将纱巾浸湿,一点一点擦去血迹和污秽,最后将身上的衣服撕下一个布条,将小珍的伤口一一包扎好。
我知道清理伤口有多疼,尤其是对一个三岁的孩子,更是不能忍受得了疼痛。可是小珍她很坚强,虽然在低声抽泣,虽然感觉到疼痛皱起了眉头,但是她始终坚强的尽量不吭声,不大哭。这要是换成普通三岁的孩子,那早就哇哇大哭不止了。
“乖小珍,不哭,娘亲在,不疼哈。”我红着眼圈再次将小珍搂入了怀中,用我的手摸了摸她不长但是很柔顺的头发,安慰着她。小珍也是抽噎着嘟起小嘴笑了笑,一双小手放在我的后背上,用稚嫩的声音跟我说话:“娘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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