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姨娘不易-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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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刷的打量着他。铃兰这会才有些怯了,但仍强撑着气势挺胸抬头的盯着那群人:“快把狗牵开,会出人命的。”
那群人上下打量了铃兰几眼,更加肆无忌惮的嬉笑着起哄:“哟,有人打抱不平了。”
“啧啧,就这小身板,也敢出头。”
“哪里来的臭小子,敢管我们爷的事,活的不耐烦了么。”
“毛都没扎出来呢,就跑来充好汉。”
铃兰看那女孩衣衫破碎,露出小腿上已经被狗抓出几道血印子,绕到那恶霸公子面前指着他鼻子说:“你若再不让你的下人把狗牵开,我就要报官了。”
她的话又引来一片嬉笑声,一个奴才道:“报官?我家少爷就是官,你赶紧的报啊?”
铃兰一愣,难道这种为非作歹的人还是官老爷不成,旁边四叔已悄然挡在她前面:“郝公子,这话要是让你家老爷知道,恐怕也是一场是非吧。”
那锦衣公子听到此话,方才哼了一声,意兴阑珊的一挥手,带着一大帮子家人奴仆呼啦啦的走了。铃兰急忙上前去扶起地上的小姑娘,不住的温言抚慰。
作者有话要说: 虽然有点狗血,但是属于剧情必需,相信我,往后看,会有惊喜!
☆、逛昌州 下
“就那种恶霸你也叫他好公子?”做到太白楼的雅间内,铃兰犹自气愤不已。
“他爹是昌州同知郝建仁,我不叫他郝公子叫什么?更何况,”四叔溜了一眼缩在屋角的小女孩:“你救的这个小朋友也不是全无错处吧。”
小女孩自被救后就是这么垂着头一声不响,问她什么都不答应。铃兰看她可怜,身上有伤又没人过问没个去处,便问她是否愿意跟着自己先到府里养伤,那女孩虽然依旧一声没吭,不过也乖乖的跟在他们身边。后来铃兰问她怎么招惹了这场祸事,她从嘴里拿出了一枚小小的玉佩交到铃兰手上。这玉佩造型灵动,玉质上乘,触手温润,想是从那郝公子身上拽下的。铃兰方才明白怪不得他纵狗行凶,原来这孩子偷了他的东西。不过上辈子铃兰就听说有些犯罪团伙专门拐了孩子后训练他们到街上偷窃,平时对他们非打即骂的异常狠毒,看这孩子的样子,七八分也是此种情况,一想到此,她对小女孩更加同情了。
“就算偷了他的东西他也不能那样欺负人,如果我们不上前阻止,她就要被恶狗咬死了。”铃兰愤愤不平的说。
“他不会让狗咬死她的,顶多就是少爷心性找个乐子罢了。明和是他爹的老来子,自幼骄纵异常,在昌州地界人人都要让他三分呢。”旁边的叶嘉恒接口道。
“郝建仁,郝明和,这一对父子还真往自己脸上贴金。这么恶劣的人,你们一个两个还都替她说话。”铃兰的不满的嘟囔了一声,终究没有再说什么。
本来他们救了人之后,铃兰提议送到医馆去包扎一下的,不过正好遇到了叶家的三公子叶嘉恒。果然是医药世家出身,叶三听了原委之后,不仅立马拿出药丸给她外敷内用,还亲自给她把脉开方子。这么一个风度翩翩的锦衣公子毫不避讳的搭在女孩脏兮兮的手上认真把脉的样子,让铃兰十分感动。不知怎么她脑海里就浮现出那句话: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她的脸刷就红了,幸好当时大家都忙着寒暄,没人注意到她的样子。如今叶公子说了话,铃兰立马就不再强辩了。
既然叶三公子诊断了没有大问题,三人也未去医馆,而是直接转到太白楼来。不一会儿酒菜摆满桌子,四叔、子诺和叶三三人把酒劝菜,相谈甚欢。铃兰偷偷的望了一眼屋角的小女孩,仍是一副头埋在双腿间的姿势,只露出了一头乱蓬蓬杂草一般的头发,她刚才死命的拉了这孩子坐到桌边来,没想到自己刚一松手,她立即像箭一样的跳回到墙角缩了起来,身形灵巧的如一阵风刮过。这孩子得受了多少委屈折磨啊,铃兰暗自叹息,真是可怜。她拿了一个大的蓝花碗把桌上的饭菜每样都盛了一点,轻轻走过去放到她面前的地上:“别害怕,我们不会害你的,你既然不愿意过去,那就这样吃一点吧。”
那姑娘依旧没抬头,铃兰无奈,只好把碗放下回到桌边。
桌上的话题已经转到今年的会试上,一番之乎者也将铃兰绕的晕晕乎乎的,中间叶三还瞥了铃兰几眼,似乎在想这个年轻公子跟着俞家叔侄一起出来的,却怎么如此眼生,刚才大家寒暄的时候没有介绍他也就算了,如今说道科考他也不发一言,有些奇怪。铃兰哪知他把自己错认为男子,只觉得的他眼光瞧来就莫名其妙的脸红心跳,赶紧埋头扒饭了事。不一会子诺率先举杯:“此去京城,为兄祝你一路平安,金榜题名!”
这本是最正常不过的祝词了,却不想叶嘉恒的脸居然刷的红了,仰头喝完杯中酒后,吞吞吐吐说道:“恒此去定会奋力一搏,考个功名回来。只是,恒走之前还有件事情,不知俞兄可否帮忙。”
子诺大奇:“请讲。”
叶嘉恒从身上解下一枚白玉点翠鸳鸯带扣放至桌上,呐呐的说:“恒一直被父母拘在家中读书,数次想去府上都没有成行。如今不几日就要走了,恒斗胆请俞兄将此物转交给子谣,就说,就说,”他欲言又止,一张俊脸憋的通红:“待我此行归来,定当给她个说法。”
子诺和四叔互望了一眼,断没想到他会说出这样的话来,良久子诺方清了清嗓子:“俞叶两家本是至交,你和子谣小时候也是一起玩大的,这样的事情我们当然乐观其成。只不过上次祖母和您祖父提起的时候,似乎他老人家不太乐意。”
叶嘉恒长叹一声:“祖父的心思我也知道,其实他也很喜欢谣妹妹的,只是还有些其他想头罢了,我已几次三番向他陈明,就算我中了进士,京中那些高门大户的贵女又岂是我能攀得起的。更何况我与子谣自幼青梅竹马,你们去京中这些年来,我从来都没有忘了她。那时候我一心读书,就是想着早日进士及第,也好到你们家提亲。如今我也对祖父连同父母三人都表明心迹,非谣妹妹不娶。祖父那里也大有松动,只说一切等我会试之后再定。今日我先向俞兄表明心迹,以此鸳鸯扣为凭。我心中只有子谣一人,若得圆满,必将爱若至宝,护她重她,此生不负!”
“好,既然叶贤弟有此话,我当向祖母禀明此事。相信祖母一定会玉成此事。你放心的去吧,我们静候佳音便是。”
“那就多谢了。”叶三公子仰头干了一杯。
席间三人说的欢喜,空余铃兰一个人在旁边黯然神伤。叶嘉恒是她穿越到这个时代后第一个动心的男人,她欣赏的不是他俊逸的外形,而是他温和的气质,似乎天然带着医家悲天悯人的情怀,有点,嗯,很像前世的老公。前一刻她还陶醉于他身上传来的淡淡艾草的清香,下一刻,他就说出心中只有子谣一人,非卿不娶,直如一盆凉水兜头淋下,浇的铃兰通体冰凉。
铃兰在自顾自黯然神伤,却不知隔壁有人听到这番对话后也是如此感觉。古代的酒楼本就没有什么隔音效果,雅间之间也不过是一层薄薄的竹帘相隔,唐一笑默默的看着自家主子脸色由白转青,手中茶杯都捏碎了也不自知,心里暗自着急。他本以为王爷已经把子谣丢开了手,却不想元宵节突然送了铃兰一匹千金宝马,他就知道王爷还是动了心的。可如今人家两边已经你情我愿说的正好,还添上自小在一起的青梅竹马的缘分,这可让自家王爷如何是好。
这边几人当然不知道隔壁七王爷的心思,饭后便急急往家赶。一到家,铃兰便吩咐三星带了小女孩去梳洗整治,自己则带了白露提着鹦鹉来找子谣。果不其然子谣又在做针线,一个银红荷花香囊已经绣了大半,依稀可以看出极精致的绣工。
“我的大小姐,你怎么有这么多针线活要做。快歇歇吧,看我给你带来了什么。”
“这不是新婶婶要进门了么,我有心绣一个香囊给她做见面礼。”子谣见她来了也很欢喜,放下手中针线来瞧鹦鹉:“好大的个子,看着还怪吓人的。”
“别怕,它脾气很温顺的。”铃兰让丫头把鹦鹉挂在廊下,又拿了黄米慢慢的喂着:“你别害怕,近前一些啊,它爪上拴在链子呢。让你看看它有多么聪明,”说罢用手扯了扯鹦鹉的左翅,那鹦鹉立马怪叫道小姐来了,快打帘子,快打帘子。铃兰乐的哈哈大笑,又碰了碰它的右翅,鹦鹉则改说慢走不送,慢走不送。“怎么样,聪明吧?”
铃兰一转头,却发现子谣并没有像她一样兴趣盎然,痴痴的看着鹦鹉:“陇西独自一孤身,飞去飞来上锦茵。都缘出语无方便,不得笼中再唤人。”
铃兰虽然听不懂这诗出自那里,但也知道鹦鹉又勾起了子谣的伤心事。其实细想想子谣比自己强多了,子谣至少还有疼爱她的祖母和兄长,自己才是真正孤苦无依的人,唯一的亲生孩子也不能养在身边。不过好在她豁达,立马过去握了子谣的手说:“都说你是明白人,你怎么也糊涂了,这鹦鹉是个孤身,你却不是,还有你祖母和哥哥在呢。也罢,我这鹦鹉送错了,不过以后劳你照料它,它也就算有伴了。”
子谣强撑着展颜一笑:“我当然知道祖母怜我,哥哥疼我,只是夜深之时,我总会想起父母弱弟。以前我总嫌母亲唠叨,小弟顽皮,不想呆在家里。整日里不是去参加诗会就是去赏花会,和小姐妹们一起踏青游玩,恨不得日日不着家。可如今,我夜夜都会梦到他们,多想再听见母亲的淳淳教导,再得小弟跑到我房里乱翻东西。”
铃兰心里大痛,自己何尝不是如此,失去了才知道珍惜。她挽了子谣进里屋坐下:“逝者已矣,你也别太伤心了,以后还会有人如父母一样把你捧在手心爱若至宝的。我且问你,叶嘉恒你觉得怎样?” 这也是她今日来的目的之一,子诺希望她能探一探妹妹的口风。不知从何时起,两人已经越走越近,子诺早已习惯了把她当当家主母来用。
“他呀,没什么特别的啊,小时候我们一起玩闹,我就把他当自家兄长一般看待。后来我随着父母去了京城,想来也很多年没有见面了。”
“虽然很多年没有见面了,但是人家还记得你呢。”铃兰拿出了鸳鸯扣塞到她手里,笑眯眯的把今日酒楼之事说了一遍,最后补充了一句:“今天我可是见到他了,风度翩翩,古道热肠,又难得对你一片深情,不惜几次三番去游说父母和祖父。待得他高中之后上门提亲,岂不是一桩佳事?”
她自己觉得叶嘉恒好,自然着力夸他,本以为子谣听了也应高兴的,谁想她颜色淡淡的,好似怀着无限心事,拿着鸳鸯扣漫不经心的说:“婚姻之事,自有祖母和兄长做主,子谣没有别的想法。”倒弄的她讪讪的不好再说什么。
从舒雨阁出来,铃兰只觉得有些恍惚,子谣代表了这个时代绝大部分女子的心态,温柔如水,三从四德。她再一次深深感受到这是一个绝对的男权社会,女人的作用只在于打理内宅和生养孩子,她们不需要有思想,不能有自己的主张,没有人会问她们的意见,即使是婚嫁这样的终身大事,也始终是父母之命,媒灼之言就决定了的。在这样一个社会,自己如今的行为岂非已经是个异类,可是让她真正的抛弃自己的思想变成一个依附男人存在的木偶,她又不论如何做不到。
回到屋里,铃兰有些泄气的摊在窗下的贵妃榻上,今天的事情发生的太多,她有点筋疲力尽。三星带着已经梳洗完毕焕然一新的小姑娘来给她看,倒也眉清目秀,只不过太瘦了,细胳膊细腿放佛一碰就会断,依旧是垂着头一声都不吭,铃兰都有些怀疑她是不是个哑巴。她给她起了个名字叫长虹,恰好几天前康佳被打发到庄子里去了(铃兰可以拍着胸脯保证自己什么都没做),便让长虹住了康佳的屋子,又吩咐三星平日里对她多加照应,先养胖了再说。
作者有话要说: 会兑现承诺今晚双更,不过我不保证在十二点之前。
铃兰活的真是累啊,没身份没地位没后台不说,关键是别人对你的定位就是要严守妾的本分,这下子你做什么都是错,都落不着好,真是可怜。不过我们的铃兰为了孩子,还在苦苦坚持着。
☆、儿生病
如此又过了七八日,转眼已是三月中旬,会试在即,俞子语和叶嘉恒以及许许多多的学子都已出发前往京城应试。子诺虽然面色如常,但是铃兰知道他心底也是不好受的,屋中没有旁人的时候,他会搂着她一言不发的坐很久。自从那夜疯狂之后,两个人的关系突飞猛进,如今子诺几乎把兰晖阁当成正房,夜夜都宿在这里。
这天旁晚,子诺和铃兰已经准备就寝了,三星突然慌慌张张的闯了进来,报说安哥儿病了。铃兰听后心急如焚,匆匆披了件衣服便随着子诺赶到慈安堂,厢房里火烛通明,乳母抱着哭闹不停的安哥儿正着急的哄着,安哥儿包着红绫小被,小脸通红,哭的声嘶力竭,却是连□都不含。老太太早已到了,这会也是急的团团转,一连声叫人去昌州城请大夫,可是昌州毕竟路程遥远,外面又下着雨,大夫最快也要一个时辰之后才能赶到。急的老太太值骂乳母,恨不得立时撵了她去。
孩子五个多月了,铃兰见他的次数不超过一个巴掌。如今看到他难受的样子,铃兰的心都揪成了一团儿。幸好有前世养孩子的经验,她知道安儿不过是普通的感冒发烧,一来春天本来就是感冒的高发季节,二来小孩子五六个月后从母乳中获取的抵抗力已经不够用了,三来如今三月的天,老太太还给安哥儿包着厚厚的小棉被,这样反而更容易让孩子感冒。其实对于安哥儿的养育,她有许多看不惯,可惜她只是个姨娘,说起来安哥儿是主她是仆,主子的事情那有她说话的地儿。说出来不仅没人听,还会给自己和孩子带来祸端。所以她一直都是忍着,可是如今看到安儿感冒发烧难受的样子,她再也忍不住了,鼓起勇气上前说:“太夫人息怒,可否听铃兰一言。”
她言语虽轻,可一屋子的人都把眼光集中在她身上,铃兰知道自己现在的行为在他人看来是多么的悖逆异常,可是她顾不得了,为了孩子,她要试一试:“太夫人,小少爷不含□是因为他发热鼻子堵了,全靠嘴巴换气,如今首要是先退热。妾身幼时曾见人给小儿推拿穴位退热,可否让妾身一试。”
“放肆,什么村野偏方都拿来试,小少爷是你能随便试的么?”老太太大声的呵斥道:“再派人去看看,大夫来了没有。”
“让她试试吧。大夫再快也要一个时辰后才能来。”子诺在旁边劝道。
“住嘴,她一个奴婢知道什么,你就不怕她害的安哥儿加重病情?这些日子你都做了什么打量我不知道呢,处处事事都以她为主,你平日里如何抬举她我管不着,还想插手我孙子的事,那就是做梦。”
铃兰心里暗叫不好,她穿越以后已经处处谨小慎微,没想到还是碍了老太太的眼。她不是不知道老太太的想法,古人曰:勿以妾为妻。老太太始终存在要给子诺续弦的想法,可是对于要嫁过来的女方来说,她的安哥儿就是对方心头的一根刺,而她这个安哥儿的生母更是对方心头的一把刀,安哥儿毕竟是庶长子,不能怎么样,可是她却是一个妾室,到时候发卖了相对容易些。老太太也是存了这个想法,处处压着她免得坏了子诺的因缘,甚至心中早已动了去母留子的想法。她明白自己此时亲近安哥儿的行为在老太太看来就是另有所图,可是孩子一声声的哭喊让她无法做出明智的选择,她不敢说话,却也不愿退下,只能跪在地上不停的磕头,额头都见了血她也顾不上,反而觉得用身上的疼痛正好麻痹心头的痛苦。
子诺被训的灰头土脸,几次张口却又不敢说什么,一狠心和铃兰跪在了一起:“祖母,你就让铃兰试试吧,她不会害安哥儿的。”
“好,好,好。你有本事了,这么护着这个小贱人,为了她要把你们祖母气死不成。”老太太益发的生气,秦妈妈见状连忙上去轻轻的替她捶背,想了一想,还是在老太太耳边悄悄说了一句:“孩子要紧。”
老太太胸膛起起伏伏,她何尝不知道孩子要紧,只不过不愿意铃兰插手罢了,可是这会大夫来不了,之前的法子也没能令安哥儿退烧,思虑再三,一甩手进了内堂。
子诺忙扶起铃兰,铃兰也无暇细想,从乳母怀中接过孩子:“三星,你去拿碗温和的清水来,白露,去拿一床厚的干净棉布来,要快。夫君,我要给孩子降温,要找一个避风的房间,人也不能太多。”
子诺点点头,拉着她到厢房,嘱咐了一众丫头婆子都在外面伺候,大夫一来赶紧回报。
铃兰把安哥儿小心的放在雕花小床上,轻轻的给他解开包被和衣服,孩子的身子滚烫,摸着应该在三十□度左右。她定了定神,将孩子脱得精光,拿细布给孩子盖在身上,按照上辈子的经验用清水给安哥儿擦身子降温。先是脑后的大椎穴,沾水推拿二百下,然后是左右手肘的曲池穴,各二百下,脊背的三关,二百下,左右腿弯的风府穴,各二百下,最后是手心的劳宫穴,二百下。做到那里就把身体拽出来,其余部分用细布盖着。
子诺在旁边目不转睛的看着:“你把他脱得精光,只盖这么一层布,不会受寒么?”
“不会的,孩子身体本身就在发热,如今先以降温为第一要务。若是捂得太严实还可能导致昏厥呢。”
铃兰边说边不停的忙碌着,手腕酸了,不要紧,腰疼了,不要紧,看着床上安哥儿渐渐停止哭闹睡着了,这就是对她最大的安慰。子诺看着安哥儿睡了也松了一口气:“这法子有用。太好了,你先歇一会儿,让我来给他接着做。”
铃兰感激的看了他一眼,让出了位置。子诺学着她在安哥儿藕节上的粉嫩胳膊上摩挲:“好像热度降下来去了啊。”
“还早着呢,小孩子发热本来就会反反复复,一般要两三天才能好呢。若是骤然退热反而伤了他的身体。这虽是个应急的法子。却比吃药扎针什么的都好,不伤孩子的身体,所以我想今晚照看安哥儿,若是他在发热也好依旧给他按摩,你看,可以么?”
“当然可以,我去给祖母说。其实祖母人不坏,就是太重规矩,你莫要往心里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我明白的,祖母只是怕我有非分之想罢了,其实铃兰明白自己的身份,不会有什么其他想头,只愿哥儿能平安顺利的长大成人就好了。”
子诺沉默了许久:“你说安哥儿怎么就突然生病了呢?”
“其实你也不用太紧张,小孩子都是天上的星星,落到凡间就沾染了尘埃,自然会生病。吃的饱了饥了都会生病,穿的冷了暖了也会生病,受了一点惊吓也会生病,反正总要生病的,生着生着就长大了。老人们常说,生病是长聪明呢,小孩子发了一回烧后就会聪明很多。”
“真的?你怎么知道这么多?”
“不过是小时候讨饭见的人多听的多罢了,这有什么,人们还说呢,小儿要想安心安,常受饥和寒,小儿七分饱,病痛不来找。”
两人絮絮叨叨的说着话,时间不觉过得飞快。外面来报大夫来了。铃兰忙避在屏风后。大夫进来后看到孩子已经睡了,又摸了摸额头,询问了几句,说的和铃兰说的一样,让以后吃的清淡一点穿的少一点就行了,留了一纸药方走了。
当夜铃兰守着安哥儿一夜无眠。
清晨慈安堂佛堂里,老太太对着菩萨默默念叨,秦妈妈小心的上前将昨晚发生的事情讲了一遍。
“你说她当真把孩子的热度退了下来,还在那里守了一夜?”
“正是。”
“她还和子诺说她没有别的想头,只盼着安哥儿平平安安长大罢了?”
“金屏守在外面,听得千真万确。”
秦妈妈看老太太久久不说话:“老奴斗胆多说一句。我知道您担心什么,自从元宵节后,这铃兰的行事就越来越大胆,越来越反常。不过据老奴细看来去,她的行为大多都是真心的为俞家好,并非那些邀买人心的手段。可怜诺少爷骤然失了爹娘,那乐氏也不管不顾的弃他而去,如今只有这个铃兰能稍微解他的忧愁,更何况,她毕竟是安哥儿的亲娘……”
“我知道你的意思,就是为着她也不是个搬弄是非之人,我才留她到现在。但你看她这些日子的行事,多少精灵古怪?如今子诺就不说了,连栾儿和子谣也都夸她帮她,下人们更是多有替她歌功颂德的,不知道的都以为她就是大房的当家主母呢。这要是传了出去,可让我以后如何给子诺议亲?上次老二提到的那个鲁家小姐,我还有心请她姑姑带她来家里看下呢,可如今这样,人家看了岂不是抬脚就走?”
“如今也还早着呢,太夫人也莫要太忧心了,横竖要等两年之后,不定又会有什么变数呢。之前您操心子谣,如今不是也成了,待叶家那小子中了进士授了官职,子谣也就落了个好归宿。”
说起这个老太太方才露出些喜色:“佛祖保佑叶家小子一举得中才好。还有子评和子语,这次也都中了才好呢。上次那个皇觉寺的香火不是挺灵验么,之前我说得了孙子就去还愿,结果这一阵子准备老四的婚事给耽误了,说不定就是佛祖怪罪,才给安哥儿招来的病,等安哥儿好全了,全家去皇觉寺还愿才是。”
作者有话要说: 这段有生活基础,写的顺畅至极。我家宝宝五个月到一岁之间每月一发烧,闹得家里鸡飞狗跳,真是不堪回首啊。今日的任务完成了,谢谢大家支持!!
☆、非典型番外一
安哥儿病了三天,铃兰不眠不休的陪了三天,实在忍不住了就趴在孩子床边打个盹,醒来以后看到安哥儿纯净的睡颜,只觉得心里满登登的,难道这就是人们常说的圆满?
安哥儿是个聪明可爱的小孩儿,铃兰给他做鸡蛋羹,他大口小口的塞的两颊圆鼓鼓的,还不忘朝铃兰咧嘴一笑,露出两颗小米牙;铃兰给他磨苹果汁,他就着茶碗咕咚咕咚全部喝光,两只小白胖爪子还不住的在空碗里捞;铃兰给他熬稀烂的小米粥,他马上学着铃兰的样子对调羹吹凉;铃兰给他做婴儿操,他就嘎嘎嘎的大笑不停,像只小鸭子;铃兰拽着他光滑圆润的胖脚丫按摩,他用力蹬开铃兰的手,居然自己抱了脚丫放到嘴里啃,整个人像个肉团一样在床上滚来滚去,逗得满屋子人都开怀大笑。不久俞家上下都在传铃兰会照顾孩子,安哥儿也喜欢铃兰,毕竟母子连心嘛。
能看见安哥儿是铃兰每天最大的安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也还想着和安哥儿在一起的一幕幕,有时候想着想着,安哥儿就变成了自己前世孩子的模样。她不住的反思自己上一世为什么会讨厌带孩子,孩子一岁多了她却从没有细致的看过孩子的睡颜。上一辈子,她每日里操心的都是孩子三餐两点的营养搭配,是给孩子购置衣服鞋袜,是孩子上什么早教班上什么幼儿园上什么小学。她满脑子都是规划,既有长远的也有眼前的,既有宏大的也有细微的。这或许是她本性使然,她自己就是靠着大大小小的规划一步一步从小县城走到上海,站定脚跟,有房有车,生活无忧。所以她本能的规划会带来成功,越早的规划带来越大的成功。她不遗余力的收集整理各种信息,分析比较后为孩子制定出一条最简便正确的道路,并要求孩子一丝不苟的去执行。稍有偏差她便忧心忡忡,怨天尤人。
比如吃饭,她严格按照书上的食谱花了两个小时做出一顿饭,可是孩子不爱吃,吐得满身都是,又饿的哇哇大哭;比如教育,她周末开车几个小时带孩子去早教班培养所谓的社交能力,可是孩子却把便便拉到裤裆里,她愤怒,她生气,她疲于应付,她觉得孩子如此讨厌,她完全忘了那只是个一岁的小宝宝,怎么可能理解她的规划她的要求她的纪律?久而久之,她不仅自己劳心劳力神经紧张,对孩子也失去了爱心。如今变幻了身份后,和安哥儿朝夕相处后,她逐渐开始认识到自己前世的荒谬。前世的行为简直是买椟还珠,本末倒置。孩子本身就是最好的礼物,你只需去欣赏他关爱他而非雕琢他。
这一世,对着安哥儿,她满心想的不再是期望而是希望:她希望他能平安长大,在有了新妈妈甚至新弟弟后还能得到妥善的照料;她希望他长大后有一个好姑娘真心的爱他敬他陪伴他,再给他添一个小小安哥儿;她希望他一辈子都不会遭遇饥饿、贫穷、欺辱和兵祸。是的,上辈子她笃信人的路是自己走出来的,可是这辈子,她也开始相信人的命天注定,她虔诚的希望老天能给安哥儿一个幸福的人生。
所以当老太太决定让她也去皇觉寺上香祈福的时候,她万分惊喜,提前三天就斋戒沐浴。这一次俞府共去了五辆马车,为首的是老太太带着安哥儿和乳母,第二辆车坐的是二太太带着子谚,第三辆车坐着子谣和采薇葛覃,第四辆车是铃兰和子诺,最后一辆坐的是不情不愿的四叔和他的贴身丫环明月,因为四叔之前摔伤了胳膊,老太太严令他不许骑马。
长路漫漫,适合唠嗑。
第一辆车里:
老太太——靠在迎枕上呼~噜~~~~呼~~噜~~~~~
安哥儿——贴在乳母胸膛上呼~~~~呼~~~~~呼~~~~~~~呼~~~~~
起的太早了,老人小孩儿瞌睡多啊。
第二辆车里:
子谚指着静影衣衫上的一枚玉佩厉声说:“这是哪里来的?”
静影小脸吓的煞白:“奴婢捡,捡来的。”
“那里捡来这么贵重的东西?你要是不说实话,看我不打烂你的嘴。娘,你也太不管事了,你看这玉佩是这小蹄子能有的东西么,还挂在腰上到处晃荡。”
“静影,这到底是哪来的,小姐问你呢。”二太太也发现这玉佩来历不小,可别惹出什么事了。
“真是捡来的,奴婢不敢说谎。不过,不过我是在兰晖阁捡来的。那个,昨晚我去康佳屋里找她叙话,她不在,我走的时候看这玉佩丢在屋角,我就,我看着实在喜欢,我就拿出来了,原想着带几天再还回去的。”静影心虚的说。
你拿都拿了还可能还回去,真是个眼皮子浅的小蹄子,子谚轻蔑的想,不过这玉佩着实好,雕工精美玉质温润,拿到手里就不想放下。既然是康佳那小蹄子的,那必定是铃兰赏的,一想到铃兰居然有连自己都没有的好东西,而且还赏了下人,子谚心中就憋了一口气,哼,凭她也配,我还偏不还给她了,想到此她对静影说:“这次也还罢了,我替你还给康佳。记住,以后再让我发现你偷拿别人的东西,一定把你发卖了事。没见过世面的东西,眼皮子浅手又懒,要你有什么用。”
静影跪着磕了头,一声也不敢吭。
子谚自以为偏了铃兰的东西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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