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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为花妖-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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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一想倒让蓝雨想起了一个赚钱的办法,不过要自己亲自抓的话,恐怕消耗的法力少。金貂去抓的话倒是不用法力,只不过金貂赚钱自己花的话,好像有剥削童工的感觉。
蓝雨还是忍不是问:“小金,你抓动物会觉得辛苦么”
“不会啊,很好玩的,可惜以前我们住的地方这些动物太少,都不够玩的。”金貂摇头晃脑的回答。
“那你能帮我多抓点么?”蓝雨扭捏的道。
“好啊,我马上就去抓”难得蓝雨主动吩咐它做事情,金貂像一个急于在大人面前表现的小孩一样兴奋。
第九章 猎人生活
小镇上的集市是三天一次的,刚想说不用急的时候,金貂已经快速度的钻进草丛去了。第二天,蓝雨刚结束清晨的修炼就看见金貂拖了好几只肥大的兔子到她跟前,全是活蹦乱跳的。
本来金貂还要继续去抓的,蓝雨阻止了它,太多也不容易卖出去。
一共五只兔子,蓝雨先用柳条编了个简易的大笼子,把兔子装起来,放在一丛青草旁养着边。余下的时间继续修炼,为了走出森林林,她消耗的功力不少,虽然中途也有在修炼,可还是没有消耗的多。用前世的话来说就是入不敷出,收支达不到平衡。长久下去容易破产。
作为妖精,过分使用功力,导致修为可就意味着死亡,血桃老头说过多数妖精到了红尘以后就容易被那花花世界迷住了,导致无心修炼,最后耗尽功力而亡。
三天后的清晨,蓝雨又用用柳条编了个小点的笼子把兔子装了进去,用一跟扁担挑着快步往镇上赶,其实她并不是很着急,只不过上次看到清晨赶集的人全都及匆匆的,也就有样学样了。
到了镇上,经过一家名叫鸿运来的酒楼门口的时候听见,有人喊:“小哥,那边挑兔子的小哥请等一下”
开始蓝雨没在意,等那人叫了第二次,她才意识到是在叫她,停下来回头看,只见一名矮胖身着青衫的中年男子像她招手。
出了风寨以后蓝雨就再也没跟人说过话了,忽然被人叫住一时之间不知道作何反应,只呆站在哪里。
“小哥,这兔子卖么?”那名男子快步走过来指着蓝雨背后的兔子问道。
她忙点点头;“卖的”
“多少钱一只”
“二十文钱一只”,
“我全买了,挑到后院去吧”中年男子很爽快的道。
蓝雨拿着一百文钱很高兴的出了酒楼,一下子就把兔子全卖完了,还省了摆摊的时间,又可以到处逛逛了。
逛到一个卖刺绣的摊子前面的时候她停了下来,那些刺品都很精致,上面绣的花鸟全部活灵活现,作为为女孩子很难抵抗这类东西的吸引力,卖刺品的老婆婆很殷勤的招呼:“小哥,给你媳妇卖点什么么?”
蓝雨意识到现在自己是男子打扮,买绣品有点奇怪,幸好老婆婆误会了,不用解释一个男人买类东西做什么,一问价,一条绣鸳鸯的小手绢要五十文钱。就急忙走开了,太贵,何况买了也用不上。
又走到一家卖成衣的铺子前,蓝雨看着身上用法术变出来的粗布衣服,上想到次在风寨那长老就是从衣服上看出了自己的破绽,于是就决定要买一套衣服穿。进铺子一问价,最便宜的才三十文一套,比鸳鸯手绢便宜二十文,就马上数出三十文钱买了一套深蓝色的。
买完衣服以后蓝雨就没多逗留,直接出了镇,钻山林里把衣服换了。这衣服挺粗糙的,布料有铜钱那么厚,颜色染得也不均匀,恐怕一洗就得掉色,穿上去挺不舒服的,好在也只有变成人形的时候需要穿,也只能凑合了。
想到今天一天的收获,她就笑了,总算是个好的开始。以后要慢慢攒钱,争取在镇上买个房子,又可以继续过人的生活。
又过了三天,金貂又抓了六只兔子,蓝雨再次挑着兔子经过鸿运酒楼门口时又被那中年的掌柜叫住了,还像上次那样把兔子全部买走了,临走的时候掌柜的笑咪咪的问“小哥,家住哪里啊”
这一问让蓝雨心里一惊,不是掌柜的看出什么了吧?只得含糊的说:“山上”
掌柜的问:“小哥除了兔子还能抓到别的么?”
看着她疑惑的目光,掌柜的解释道:“我这小店平常南来北往的客人挺多,不少客人都喜欢吃新鲜的野味,小哥要是能打到别罕见点的动物,我愿意高价购买,不过要活的。”
高价收购啊,蓝雨心想这挣钱快点,于是就点头答应。
有金貂在,打多少野味都没有问题,但蓝雨不想太惹人注意,还是隔几天抓只狍子,加上几只野兔或山鸡,送过去,偶尔还抓只野猪或者鹿。
蓝雨慢慢知道了现在所处的地方叫千山山脉,周围那么多山这名字倒业贴切,小镇原来叫枯木镇,很奇怪的名字,小镇已经有几百年历史了,名字的由来已经无法考证,有人说这小镇最开始是由一户人家用周围枯萎的树木搭建而成供来往人歇脚的茶棚,没正经起名,随口就叫枯木茶棚,这地方后来逐渐变成交通要道,来定居的人多了就形成一个热闹的小镇,大家就叫它枯木镇。
还有一种说法带点神话色彩,说是有有棵千年枯木成妖,残害附近百姓,后来有一得道高人闻讯赶来收服了枯木妖,高人因此得道升天,这种说法蓝雨很怀疑,哪有除了妖以后不用高人的名号命名反而用妖怪的名字命名小镇的。
不过那都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与现在扯不上关系,日子就这么悠悠的过去。
蓝雨不是那种容易跟人自来熟的人,经常来枯木镇送野味也只认识了鸿运酒楼的掌柜也是鸿运酒楼的老板。掌柜姓王是个很豪爽的人,心肠也很好,经常把酒楼剩下的干净饭菜送给小镇的乞丐,偶尔有客人吃完东西忘记带钱他也不计较,让人家下次记得给就可以了。
半年后的一天,在给酒楼送野兔的时候王掌柜的忽然问蓝雨,能不能打到老虎,并说有个远方来的客人,重金收购,不过要上好而且完整的。
老虎毕竟是猛兽,皮毛越漂亮的老虎越凶猛,捕杀已是不易,还要不损坏皮毛就更难了。因此客人在周围许多小镇转了很久都没买到满意的,来到这个小镇就托王掌柜的帮忙打听。
蓝雨想起自己那张白老虎皮,趁这个机会把虎皮卖出去也好,有多的钱就不用住在荒郊野外了,还可以买辆马车代步到远点的地方见识一下,靠两只脚走路实在太累,又消耗功力。
第十章 小村血案
蓝雨把老虎皮在王掌柜面前展开的时候,王掌柜不由得眼睛发亮,饶是他在这里地方经营酒楼见多了各种的兽皮,但怎么华美的白虎皮还是第一次见到,除了头上那个王字外,整张虎皮全是银白色的没一根杂毛而且完好无损,拿到院子里在阳光的照射下更是能闪着朦胧的白光。
“好皮,好皮”王掌柜连声赞叹道。“小雨啊,怎么好的老虎皮你舍得卖。”
蓝雨笑了笑:“再好的虎皮在我这种猎户手里也没用,还不如一床好棉被,穷人手里哪能留得住好东西,早晚还是得卖的,不如趁有人肯出高价就卖。”
“也对,卖了它,娶个漂亮媳妇暖炕头过个红红活活的小日子比什么都美”王掌柜的一副了然的表情。古代娶妻生子是头等大事,穷人家的小子想娶媳妇都得攒一大笔彩礼钱。
“劳烦掌柜的给估个价,这虎皮卖多少钱合适?”蓝雨尴尬的道。
王掌柜想了想:“近几年,镇里最贵的虎皮卖到一百五十两银子,买主拿到酒楼里给人鉴赏的时候我看了,成色还没你这张好,你这张白虎皮最少值二百两纹银。”
一两银子可以换一千铜钱,二百两纹银可以购买几十亩良田做个小地主了,的确不少。
蓝雨点头道:“既然这样就劳烦掌柜的帮个忙,替我把它卖了吧。”
王掌柜愣了一下:“小雨,我说的二百两是最少,也许可以卖多点。”
“掌柜的替我做主好了,只要不少于二百两我就满足了。”蓝雨轻松的说,实在不想再被人盘问杀虎过程,自己不会讲价,亲自去谈,也许别人会把价钱得更低。
“难得有人肯那么信任我,我一定帮你争取个好价钱”。王掌柜不再推辞,爽快的答应下来。
信任么?蓝雨有点心虚,王掌柜会不会吞掉多余的钱,她并不在意,只要拿到想拿的数目,她就满足了。况且实在不想再被人追问杀虎过程。要是王掌柜敢把钱全吞了,她一个花妖难道还怕一个凡人不成。
接下来连着下了几天的倾盆大雨,蓝雨只好找了个山洞躲着,下雨天日月无光没法修炼。闲得在山洞里编竹篮玩,好容易等到雨停,她也没让金貂去抓猎物,直接下了山。
王掌柜一见面就兴奋的告诉她,那虎皮卖了了三百两银子。能多得一百两,蓝雨当然很高兴,在接过银子后,就拿出六十两来给王掌柜作为答谢。
王掌柜只拿了其中十两,笑道:“我只是牵了个钱,收十两的跑腿费已经足够,多了就成意外之财,得到未必是福气。”
蓝雨听了以后就没有再坚持,心想王掌柜这样的人活着一定很轻松快乐。
“对了小雨,你听说最近村子发生的血案?”王掌柜收下银子后神色怪异的问。
蓝雨摇摇头:“我一直住在山上,见到的人少,没听说”。
王掌柜的告诉她,附近几个村里不少年轻力壮的男子忽然死了,而且大多都是单身独居的男子,开始的时候大家都以为是发急病死的,直到有一个死者的兄长怀疑弟弟是被同村的仇家暗害的,就报了官,仵作验尸后才发现,死者身上没有任何伤痕,但脑袋是空的,脑浆竟然没了。
消息传开后,附近有男子忽然死亡的村子都请仵作验了尸,最后发现竟然有六个壮年男子的死状是一样的,全都没了脑浆,按时间算竟是隔天死一个,大家都说是妖孽作祟,晚上都不敢出门,也不敢一个人住了。官府请了不少和尚道士,法事道坛做了一场又一场,后接下来倒也太平了几天,可前两天又死人了,现在大伙白天都不大敢出门。
蓝雨听了以后由打了个寒颤,临走的时候王掌柜还提醒她千万别一个人住。
到了山上天已经快黑了,看着逐渐阴沉的天空,以及周围婆娑的树影,脑子不由得想起前世看到的一部恐怖电影情节已经不记得了,其中恶鬼吃人时那种血淋淋的画面却清晰的浮现在脑子里,蓝雨只觉一阵心惊,真应该在镇上的客栈住几天,看看事情的发展,真要有妖孽作乱自己也赶紧躲远点。
月色很好,她却无心修炼,只在山洞了堆火,并让小金注意周围的动静,这小东西的听觉和嗅觉一向很灵敏,能分辨出几里外动物的气息。平时在蓝雨现出原形修炼的时候它看似都在玩耍其实一直在旁边守护,驱逐试图靠近的动物。
害怕了一晚上的,蓝雨再也呆不下去了,大清早就赶到镇上想找家客栈投宿。刚走到通往小镇的大路就觉得不对劲,路上行人比平常多了几倍,很多都是三三两两背儿带女扶着老太太的,越靠近小镇人越多,一定出什么大事了。
混在人群里竖起耳朵听了一会,果然是昨天有一个小村又死人了,死的还是村里请来的道士是师徒三人,这个村子的人全吓坏了,很多人一大清早全都往枯水镇赶。
这妖也太嚣张了,难道不怕引来真正的得道高人。人类毕竟是这个世界的主体,不可能任由妖孽明目张胆的吃人,血桃老头也说扰乱人间残害凡人是妖怪最忌讳的。不过这也证明这妖怪有恃无恐,实力强大,规矩都是给弱者定的。
到了镇上连走了几家客栈,全都客满,早在妖怪吃人脑的消息传出后,附近村里有点钱的人都到枯水镇来了,而枯水镇的有钱人则避里到县城去了,别说客栈,镇里的居民家里全住挤满了来投靠的亲戚朋友。
蓝雨在镇上只认识王掌柜,想着王掌柜认识的人多,也许能帮忙打听到哪里有空房子出租,不是有很多富人到县里去了么,也许有想趁机把房子租高价的。
王掌听了蓝雨的要求后,皱着眉头道:“小雨啊,这时候哪里还能找到空房子,据说妖怪只找单身的人下手,一个人住的都找好几个人作伴,有点钱的还请了保镖护院,你为什么反而要住单间?现在这种情况别讲究太多,我介绍你跟几个朋友挤一挤吧。”
蓝雨踌躇了一会儿,还是拒绝了王掌柜的好心提议,自己可没把握跟几个人朝夕相对而不让人看出异常,再说了要跟几个大男人吃睡在一起她心里上还是接受不了的。
没办法只得垂头丧气的回到山洞,蓝雨心想,其实也不一定能遇上那东西,还是别自己吓自己。为防万一,还是找了个空旷的地方把血桃老头教的那几个攻击术练了一遍。
第十一章 视死如归的英雄
又在山洞里躲了三天,周围还是没有异常,蓝雨觉得不能消极怠工,该修炼的时候还是得修炼,于是又在月亮最圆最亮的时候出来吸收月之精华。
这天刚进入忘我状态,小金就急忙叫道:“小蓝,前面好像有打斗的声音。”
“什么?你确定么?知道是人还是妖么?”蓝雨焦急的问。
小金又侧耳细听了一会:“是一人一妖,都在使用法术,他们朝这边过来了,速度很快”。
正说着,远远传来略带稚气的喝叱声:“妖孽,你吸食人脑,残害生灵,天理不容,今天贫道一定要跟你同归于尽。”
本来蓝雨已经决定让小金背着快速离开这是非之地,听到同归于尽这个词的时候,心里什么地方被刺了一下,犹豫了起来,就这瞬间,打斗声已经近在咫尺了。
借着月光,蓝雨看见一个大概十七八岁道士打扮的少年,正拿着一把木剑,跟一团黑影纠缠在一起,道士边拿剑刺边有掏出几张符纸样的东西朝黑影丢过去。符纸击中黑影的时候闪出黄色的光。黑影发出低沉的吼叫。而黑影则卷起周围的石头像少年掷过去,少年躲开后石砸头在地上立即就砸出一个小坑泥土碎石飞溅,可见力道有多大。
一时之间,天昏地暗,火光闪耀,飞沙走石,短枝残叶乱四处飞溅。一人一妖斗得起劲,都没有注意到不远处的一棵松树后有人在窥探。
追踪了几天才发现终于发现妖孽踪迹,并且把它逼出洞口,少年想到的只有师傅的教诲,除魔卫道是他们修道之人的责任,这妖孽道行很高,拼上自己一条命就算不能一举把它除掉也要重创,让它短时间内能不能害人,师门中人一定会赶来把这害人的妖孽除掉的。
扔了几张符后,黑影一把抓住了少年的木剑。少年两只手紧握木剑,,黑影后面的尾巴却翘了起来快速往少年天灵盖袭去,看得出少年两手握木剑已是勉强,根本无暇顾及其他,若是弃剑应该可以躲开,不知为什么他就是不肯放弃手中的木剑,在少年快要丧命的瞬间,一道白光忽然射向黑影。
黑影一下被击飞出去,哼都没哼一声就不动了,少年压力顿解。向四周望了望。周围一片寂静,附近的鸟兽估计早就被打斗声惊走,什么也没看见,他又朝黑影跑过去,发现那黑影原来是只黑色的穿山甲。
穿山甲一身黑色的鳞片闪着金属般的光泽,只不过腹部却是白色的没有鳞片,刚才的白光把穿山甲的腹部击出一片焦黑,少年怕那穿山甲还没死透,又拿木剑捅了它几下,穿穿山甲一动不动只见红色的鲜血流出,这才停下。
“那位高人出手相助,请现身一见”少年喊了几声,没人回应之后,又在周围找寻了一遍,什么也没找到,他知道有些高人是救人以后是不愿意现身的,只得冲四周拜了拜后带着穿山甲的尸体离去。
在少年离开不久以后蓝雨就从树丛里走了出来,看着地上的凌乱的杂草和树枝,她觉得很兴奋,居然救了一个人的性命,而且这个人还是跟妖魔搏斗的英雄,那自己岂不是也成了别人心中的无名英雄,有一种难以形容的愉悦蔓延充斥全身,做英雄的感觉真是不错,难怪武侠小说中人人都喜欢行侠仗义。
“小蓝为什么要救那个人。”在小金心中凡出现在附近有能力伤害小蓝的生物都应该及时除掉。
蓝雨忍住想翻跟斗的冲动,解释道:“刚救了别人一命,所以我非常高兴”。
“在次不是也救过,怎么没见小蓝高兴?”小金很疑惑地问。上次?蓝雨好一会才想起猎人阿布,上次老虎是金貂咬死的,不是自己的功劳,而且,阿布也不是视死如归的英雄。感觉当然不一样了,不过这话不好说得太白,在蓝雨前世受到的教育中人是没有高低贵贱之分的,救人也不应该想着被救者的身份。
“上次救的只是普通的猎人,这次是救的是为民除害视死如归的大英雄,感觉当然不一样的”蓝雨讪讪解释,心里却也觉得不太对劲,救人好像不应该这么分吧。“当然上次我也高兴,不过没那么兴奋罢了。”
被小金那么一打断,蓝雨为自己想做英雄的念头感到有点羞愧,兴奋消退不少,冷静下来后觉得还是赶紧离开这地方,免得那少年突然回头,带着金貂趁着月色走向另一座山的时候,这小家伙中途又抓了两只撞到她们跟前的兔子。
第二天清晨还是觉得兴奋的蓝雨干脆又让金貂多抓了几只兔子,装在笼子里往枯木镇赶。既然妖孽已除,就应该接着干活赚钱,最近镇上人多,酒楼生意好,王掌柜应该需要多点野味。
枯水镇上的人现在也很兴奋,人人奔走相告,茶楼酒馆更是挤满了人,他们讨论的只有一件事。
“你知道么吸食人脑的妖怪被杀了。”
“刚刚听说,好像是净心观的道士给杀的。”
“我听说那妖怪是只成精的山猪,青面獠牙的很恐怖”
“你消息真不灵通,我亲眼看见的是只穿山甲,全身长满黑亮的鳞片。”
酒楼的王掌柜也乐呵呵的趴在柜台上听客人议论。远远见蓝雨走过来,忙迎上去:“小雨来得真巧,正好镇里的士绅晚上要在我这鸿运楼设宴招待收妖的道长,我正愁没新鲜的野味呢。”
“道士不是都吃斋么”收妖的多数是道士,不过道士不是不吃肉的么。蓝雨随口问。
王掌柜笑道:“见识少吧,这别的和尚道士都食素,但净心观的道士却不忌荤腥,你想他们世代以收妖为己任,不做别的,那山精野怪,阴灵邪魅不也是生灵,收了岂不是杀生,所以不忌讳杀生更别说吃肉了。”
蓝雨想想也对,佛家也有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呢。道士不忌荤腥也不是怪事。
王掌柜又道,“我今天早上还送了一桌酒席给道爷庆祝呢。亲眼见到道爷本人,难得他年纪轻轻,身手却如此不凡,仅凭一把木剑就诛杀了妖怪。”
“他,他是一个人杀的妖怪,还是······?”蓝雨支支吾吾的问。
王掌柜哈哈大笑:“这收妖可不是打架,不是人多就强的,我亲耳听到道爷讲的收妖过程,那叫一个惊险啊,我还亲眼看见穿山甲身上剥下的几个鳞片,刀砍不如,火烧不化啊,难得道爷用木剑就把它诛杀了。”
旁边的客人听见了王掌柜的话,忙叫他过去给大家重复一遍道爷收妖过程。
蓝雨觉得人家的确是以性命跟恶魔搏斗的英雄,是应该得到众人的赞扬崇敬,虽是这样想,这心里还是觉得有一点失落。
第十二章 迁入新居 (求收藏,推荐)
这时外面传来锣鼓声,有人叫道:“大家快看,收妖的道爷出来了”酒楼里的人一涌而出。只见昨天见过的那少年端坐在抬椅上,后面还有两个人用一根棍子抬着穿山甲精,街上欢呼声此起彼伏。
据说要把穿山甲精抬到镇门口烧掉,街上的人全都跟了过去,刚才还热闹非常的大街一下空荡荡的,蓝雨觉得无趣没有跟去。
“沽名钓誉之辈,尽管乐吧,很快又该哭了”,蓝雨耳边传来一声叹息,转头看见一个全身着油腻腻看不出颜色衣服,胡子拉渣遮住半张脸,剩下那半张脸也被鸟巢似的头发覆盖的老汉,蹒跚的走到进旁边一个小巷子里。
这是个生活不如意的人吧,不过在生这个世上生存,苦难的确比欢乐多,蓝雨对那人最后的话倒是有几分赞同,不过对于老汉说人家是沽名钓誉之辈却不以为然,人家是拼了命的,收妖过程那么凶险,难道不应该受人崇敬?用现代的话来说是树立了一个榜样。以后才有人前破后继的继承这项工作。
蓝雨一向认为适当的精神物质奖励是对英雄最好的报答,前世不是有句话说别让英雄流血又流泪么?
不久以后她才知道,她完全理解错了老人的话。
这时侯在众人簇拥下的少年道士,已经被崇敬的呐喊声给冲击得晕呼呼的,思绪都飘到九霄云外。
他本是边陲小镇上一个穷苦人家的孩子,父亲是个木匠,家里有兄弟三人,生活的地很艰难。他是老大从懂事起就要帮家里干活,不是喂鸡就是到野地里挖野菜,就这样还天天吃不饱,有一天父亲在外干活伤了腿,雇主没给半文钱就把父亲赶走了,本来就困苦的家庭一下就陷入绝境。
母亲没办法,只好带他到集市插上草标跟许多同样面黄肌瘦插着草标的小孩站在一起,他知道母亲要把自己卖掉。早上母亲用家里唯一的一点高粱面烙了张饼,背着两个弟弟塞给了他,眼尖的小弟看见了,哭着闹着要吃东西,他忙掰给弟弟一块,却被母亲劈手夺了过来还给他。母亲哄着弟弟,说呆会要和哥哥一起出门去买好吃的,现在让哥哥先吃,哥哥才有力气赚钱买吃的。
在集市上站了半天,也没人过来看他,更别说买他了,看着日头渐渐偏西,他肚子越来越饿,却渐渐后悔不该吃掉那张饼,现在站在墙角的母亲和家里受伤的父亲以及两个弟弟一定什么都没吃。他心里越来越焦急,希望快点有人来把他买走,只要家里人今晚能吃顿饱饭,他什么都愿意做。要是今天没人买他,回家他不知道怎么面对小弟弟那双期盼的眼睛。
幸好那天是他一生中最幸运的日子,师傅经过集市看见那么多插标的小孩起了收徒的念头。本来师傅看中的是他旁边的一个大点的孩子,没想到那孩子哭着不肯离开他母亲,师傅叹了口气准备离开,他却一下跪在了师傅的面前苦苦求师傅买了他。师傅本来不想要他的,他却死死抱住师傅的腿不放。说自己不怕吃苦什么脏活累活都肯干,求师傅买了他。师傅问明他家里的情况后动了恻隐之心,收下了他,还给他母亲一锭银子。
师傅带他回了净心观,本来只打算让他做一名杂役弟子,他感激师傅,什么活都抢着干,还整天问别人还有活干么,人勤快了就是讨人喜欢。师傅见他不肯闲着就教他一点粗浅的道术,师傅是随手教的他却花了十二分的力气去学,后来师傅觉得他资质平庸却踏实肯学就收他做了编外弟子。
他知道自己资质悟性不好,别人花三个时辰学会的东西,他花了三天时间才能学会。所以他跟师傅出去收妖的时候都很拼命,面对任何恐怖的妖魔都不退缩,决不给师傅丢脸。师傅感念他的诚心就收他做了正式弟子,不过整个师门却不看好他,认为勤能补拙不是什么时候都适用的。
这次他是回乡探亲途中经过这里听到这里有妖孽作祟,吸人脑髓,村民人心惶惶,纷纷举家逃离。他是净心观的弟子,除魔卫道是他的责任,于是暗中查探了几天几夜,终于追踪到妖怪的踪迹。
他不是存心抢功的,只是来不及说明,就被乡民当成了除妖的英雄。他当时就想澄清的,只是,只是他不希望别人以为净心观的弟子这么没用,他不是为了自己。
这时候的少年道士并不知道他的一时虚荣心会给当地的村民和他自己带来大祸。
妖孽已除的消息传开后,人们又拖家带口的往家赶了。不过急着回家的大多是穷苦的村民。很多有钱人难得举家出去一趟,干脆就在外面多玩一阵,还有的外地来的生意人经此一吓索性就离开了这个妖孽横行的地方,另找财路去了。
热闹的枯水镇一下萧条起来,街上到处贴着店铺转让,吉屋出售的红纸条
蓝雨手里有了钱就不想再过着露宿旷野的生活,于是请王掌柜帮忙联系买了一座二进的房子,只花了五十两银子。房子前任主人是个外地布匹商人,急着要回老家。蓝雨拿房契的当天就般搬进去了,说是搬,其实她根本就没有行李。
房子没什么特别,院子里有个小小的池塘,种着几株荷花,旁边还有一棵高大挺拔的松树,还有一个葡萄架,可能多日无人照料,架下杂草丛生,葡萄树显得有些枯萎,叶子没有几片是翠绿的。
前任主人走得匆忙,很多粗笨的家具,还有半旧的床单被褥都留了下来。蓝雨觉得反正不需要在床上睡觉,就没在买新的,不过还是花大力气把房子收拾了一下,床单被褥也全部拆洗了一遍。
小金第一次进到人类的房子里,高兴的在房子里钻来钻去。
收拾完以后蓝雨才发现,修炼成了最大的问题,在屋子里吸收不了日月精华,院字现出原型难保没有宵小之,最后只好在房梁的正上方扒开几片瓦片,才勉强解决了修炼问题。
这里的邻居都很热情,不像蓝雨前世那么冷漠,古代乔迁是件大事,按理要摆酒感谢亲友相邻的,所谓远亲不如近邻么,蓝雨不懂规矩什么也没做,第三天就有隔壁的婆子上门委婉的表示不满。
入乡随俗,蓝雨很快纠正了错误,摆酒就来不及了,买了点糕点水果送给左邻右舍。邻居门则送了几盆花草作为回礼。
第十三章 恐怖再现
入乡随俗,蓝雨很快纠正了错误,摆酒就来不及了,买了点糕点水果送给左邻右舍。邻居门则送了几盆花草作为回礼。
古代人们的精神生活很匮乏,于是好奇心就重,隔壁有个婆子三天两头上门,今天借盐,明天还油,在门口一站就是半天,东拉西扯不是散播街上的流言,就是打听蓝雨的家世,还好她现在是变幻成男子,古代一个单身男人家,就算是年纪再大的女子也不好进门打搅,免得别人说闲话,婆子就只站在门口胡扯。
不过这婆子观察力还真强,居然数得清蓝雨生火的次数,古代都是都是烟囱,一生火就能看见炊烟。
这倒给蓝雨提了个醒,做人不能偷工减料,虽说不能吃饭,但还是要装个样子的,蓝雨每天都在别人做饭的时候生活烧点水,厨房里也准备了一些粮食,闲暇的时候就在家看看些有关风土人情的杂书,以便更好的了解这个世界,小镇上没有书店,这书还是托王掌柜到县诚进货的时候买的。
小金呆不住,经常溜出门去玩,现在他最大的兴趣就是偷看邻居的生活,偷听别人的家长里短,也不知道它一只金貂为什么会对这些凡人的生活那么有兴趣,整个一三姑六婆型的,不过它奔跑的速度很快,个子又小,轻易不会让人看见。蓝雨只勒令他不要伤害人,其他的也就由它去了。
人烟较多的地方浊气也教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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