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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养情人-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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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要亮了呢!
我蜡缩着身体,躺卧在闸区一间麦当劳前面的长板座椅上。
这个永远带着笑意的麦当劳叔叔已经陪了我一整夜了。
天上那抹诡异的暗篮之中。慢慢地调进了一些|乳白色和橘虹色作点缀,我知道忙碌的,清晨即将到来。
微凉的风不断吹拂着我的身体,不,演说是刺骨的寒风吧!
是那种吹过来就会让你觉得浑身发抖的风噢!幸好我的身上有一件薄外套,稍稍替我抵挡了一些寒意。
不过,缩在长板座椅上的我,还是冷得直发抖。
现在已经是十月份了,气温慢慢降低,早晚的温差愈来愈大,而无家可归的我,却只能窝在路边吹着冷风。
我叫宋天明,今年二十五岁。
凌晨时分,我被同居两年的女友何晓蔓给赶了出来。
昨天晚间,她回家之后突然哭花了一张化着浓妆的脸,低低切切地对着我说:“我们之间是没有未来的。”
我知道,那个在公司里苦苦追求她的男人,已经被她的欲擒
故纵给吊足了胃口,而那个戴在她左手无名指上的钻戒就是证据。
简单来说呢!就是晓蔓已经找到了一个老实、可靠又肯大声说爱她的男人,她决定要跟他结婚,所以我只好滚蛋,被她赶出家门。
纵使那个男人有着一个不怎么符合四十岁男人的大肚腩,她还是决定要嫁给地,我也只能替她眼睛的下半辈子哀悼不已。
她会这么做还有别的原因,晓蔓她今年已经三十四岁了。
女人一日一超过三十岁还没结婚的话,脑子里一定每五秒钟就会闪过自己绑架男人进礼堂说我愿意的画面。这就跟十七、八岁血气方刚的男人,脑子里总想到Zuo爱这档子事一般。
她已经三十四岁了,我想她是应该要结婚了。
而我呢?
我只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年轻小夥子,是一个和她年龄相差悬殊的小情人。
我们同居已经两年了。
大学毕业之后,我当了两年大头兵,退伍之后剩现在我一直都没有工作,只是一个被她包养的小白脸。
难怪她会说我们之间是没有未来的。
说不难过当然是在骗自己的,尤其是在看到,晓蔓那么伤心地哭了之后,我好想抱住她安慰她一下,但是她却阻止了我。
起码她还为了必须离开我而哭了,我应该要感到庆幸了,是不是?
对于小白脸这个职业,我并没有很排斥的想法。别人怎么说我都不会在乎,因为,我根本很少出门。
没有亲近一点的朋友,也没有家人,我想,在这个世界上,还认识我的人应该只剩下同居的晓蔓,和楼下那个便利商店的女店员了吧!
我看着马路上慢慢多起来的车潮,想要起身离开这里,麦当劳好像是早上六点半开门的吧!
他们一定不会喜欢看到有一个流浪汉睡在他们的店门口。
但是,我应该要到哪里去呢?
晓蔓把我赶了出来,我只匆忙地抓了一件外套就离开了,身上好像一毛钱也没有的样子。
我翻翻大衣口袋,居然幸运地摸到一张一百元的钞票。
真LUCKY!
我看到麦当劳店里头有人影在窜动着。
透过玻璃门投射而出的,好像是不怎么友善的目光呵!
我这个缩在外头躺椅上状似流浪汉的人,身上居然还有一百元呢!
缩着身体冷冷地挨到六点半,我推开麦当劳的大门,决定点一杯热咖啡来暖暖我的肚子。
坐在最外头靠窗的一排单人高脚椅上,我端着咖啡一口一口地啜饮,眼神无奈地望着那片擦得发亮的玻璃窗外。
外头闪过一个接着一个的人影,他们那匆忙的脸上不是还没睡醒的迷糊,就是面无表情地用尽全速往前走着。
他们在拼命往前走的时候,脑袋里头都在想些什么呢?
是今天早上那该死的早餐会报,还是昨夜身边那个和自己温存不已的美丽身躯啊?
我盯着他们一个接着一个走过去的头和脸,陷入自己的沉思之中。
直到咖啡都凉了,我才低下头来,让自己趴在桌面上头。
我在外头吹了一夜的冷风,双眼酸涩肿胀得好像两颗核桃一般。
我真的好想睡觉呵!
慢慢眯上眼睛,很快就无意识地那样趴着睡了过去。
管他的呢!就这样先睡一阵子吧!若店里头的人真要把我赶走的话,也得等我把那杯咖啡喝完吧!
* * *
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手臂已然酸痛麻痹地失去了知觉。
外头的大马路上车水马龙依旧,太阳散播了满地的白热光线,我到底在这儿睡了多久呢?
时间应该还没过中午吧!
我缓慢地移动自己的手,想要揉揉我那迷蒙的眼睛,并抹去嘴边不小心流下的口水时,右手却被坐在旁边的人给扯了过去。
“手麻了吗?”
一个比早晨的寒风还要冷冽的中低音男声,在我的耳边响起。
我知道我曾径听过这个男人的声音,因为那是个很热悉的噪音,熟悉到令我有一点害怕。
几年前我还在营区里当大头兵的时候,就是这个声音每天对着我们大声怒吼,命令着我们存几分钟之内要跑几圈操场,命令着我们练习几回合全套的炮操,甚至命令着我们在一个小时之内,洗完全营区一千多人的午餐盘子。
我不自觉地浑身发着抖,转过脸去望了望身旁那个正抓住我在手的男人。
果然是他,孙家朗,我当兵时期的长官。
“你睡迷糊了吗?”孙家朗那方正的嘴角扯出了一抹微笑,但是我却看不清他真正的情绪。
他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他的手替我的手按摩着,不过,我的手经过一阵僵直的刺麻之后,变成很敏感的状态,我并不想要他替我继续按摩下去,所以我试图缩回手臂。
但是他紧紧按住我的右手,不让我缩回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睡着了?”
孙家朗继续开口问我话。
此时此刻我才意识到我还处在见到他的震惊当中,根本忘了回答他刚刚问我的那些问题。
在军中,如果有长官问话而你没有及时回答的话,之后可是会被操得很惨的,只有刚入伍的菜鸟天兵才会犯这种错误。
虽然我早就遇伍了,孙家胡不再是我的长官,但是一看到他的脸,还是会令我感到害怕。
“报告排长,我昨晚一整境没睡,所以现在在补眠。”
这样的场面听起来是不是很好笑?我们好像在演军教片一样。不过,我软弱无力的回答,却让孙家朗直皱着眉。
难道我是哪里惹他不高兴了吗?
“我们已经不是军人了,回答回题的时候,不要再加上那个头衔。”
原来是这样啊!我喇开了嘴,对他笑了一笑。
我也不想这样啊!只是习惯性地,对着他开口说话的时候,就会加上这个头衔啊!
笑开了嘴之后,我又猛然想起,我好像不可以这样对着他笑的。
果然,孙家朗看到我的笑容之后表情马上就变了,他像一只看到猎物的黑豹,狠狠地直盯着我瞧。
在当兵的那段期间,营区里一直有个绘声绘影的传说,同袍们都在背后说我之所以会被调到孙家朗的这个单泣来,其实是他硬跟上头的长官请求而来的。
孙家朗为什么要把我调到他的单位来?这个原因暖昧到同袍们每次看到我时、都对我露出露骨的讪笑。
他们说孙家朗喜欢我。
那个时候,当我听到这个谣言的那一刻,曾经狠狠地槌了那个睡在我下铺的小林一拳。
怎么可能嘛!孙排长他怎么可能会喜欢我?我们两个都是男人耶!他们这样讲不是在污辱我和排长吗?
但只有我单方面在否认和生气是挡不住流言的胡窜的,那阵子这类的闲言闲语是愈传愈猛,最后就连营长也听到了,没多久之后,我就随同我们这一班炮兵,被调到另一个基地去了。
后来我就再也没有听过孙排长的消息。
老实说,在他手下当兵那一阵子他真的对我挺不错的,当然该做的事、该操练的时候,他都是一视同仁地对待我。只是每当我脸上丑出疲累的表情之后,他会用出公差的理由把我叫出队伍,然后丢蛤我一个轻松无比的差事。
有将近半年的时间吧!我可以说是一直在他的庇护下过着悠闲的军旅生涯,直到我被调离那个营区为止。
我当然没有傻到去向他证实那个流言是不是真的,不过我知道他真的对我挺好的。分开之后,一直一到现在为止,我再没有想起过孙家朗这个人,怎么他现在会生在我的旁边,替我按摩着我发麻的手臂呢?
“你住在这附近?”孙家朗终于放开我的手臂,双眼直直地盯着我继续问问题。“我怎么从没在这附近见过你?”
哈?原来孙家朗也住在这附近吗?
“嗯……我已经不住在这耐近了。”看着他专注望着我的眼光,不知怎么地我居然城实地将心中的话全部一股脑地抖了出来。
“昨晚被同居的女友给赶了出来……我现在应该算是个流浪汉吧!”
也许潜意识里我很在意那个传言吧!对他说出自己是被分手的女友给赶了出来的事,其实也是在向他宜称,我喜欢的是女人,如果那个传言是真的的话,他听到我的解释之后,应该会知难而退的。
“那接下来你准备怎么办?要住在哪儿?”孙家朗愣了一下,很快地又丢了一个问题给我。“打算怎么过生活?”
他这样突然问我,我自己也不知道呵!接下来我到底要往哪儿去呢?没有家、没有工作,甚至没有朋友的我,要怎么继续在这个城市活下去?
一定是看到我表露出的迷惘和困惑,所以他一把抓住我的手,往外面走。
“如果你没有地方去的话,就到我家来住吧!”
他的这句话很像他以前的作风,表面上我好像是有选择的,但是实际上,他给我的路其实就只有一条而已。
我被他扯着往前走去,好像一个别扭的小孩迷路之后,被找到他的警察叔叔拖着走的锉样子。
这个人在好多年前,就已经不存在我的记忆之中了耶!他为什么可以这样一看到落魄的我,就把我带到他家去呢?我们甚至谈不上是好朋友耶!
“那个……我想……我想还是算了吧!不好意思去打扰您……”
他停了下来。
“我说过我们已经不是军人了,讲话可以不用带着那种尊敬的称呼,我的名字你该没有忘记吧!你叫我的名字就可以了。”
孙家朗回头瞪了我一眼,又继续往前走。
他根本就没听懂我的拒绝嘛!
“嗯……孙先生,我想还是不要麻烦你了……”
我踌躇着不知道该怎么唤他,我当然没有忘记他的名字,几乎是在听到他的声音的那一刻,这个早已经消失在我记忆中的名字和脸,就已浮现在我的脑海之中了。
不过,叫他孙家朗,这样很怪吧!直接叫他家朗也挺奇怪的,所以我只好选择了一个最普遍、最适合的称呼。
“家朗。”
“啊?”
“叫我的名字——家朗。”
孙家朗拉着我的手,不但没放开,反而握得更紧了,但这一次他连停下来瞪我这动作都省略了,只是一迳地往前走着。
人家都这么说了,我还能怎么样呢?况且是这个曾经当我顶头上司的男人发出的命令,就算他不认为这是句命令,接收讯息的我还是自动地把它当做是命令来执行。
“家朗,我想还是不用麻烦你了,我自己可以找到地方住的。”我硬是停下了脚步,挣脱了他的手,不肯继续跟他往前走。
这一次我的拒绝非常明显,孙家朗也只好停了下来。
孙家朗看着我的眼神,彷佛我是个极不听话的孩子般,他扳起了脸,我清楚地知道他现在已经有点不高兴。
“我住的地方就在前面了,地方很大,找一个人住嫌太大了,还有两个空房间,你爱住哪一间就住哪一间。”
孙家朗像是从头到尾没听到我的话似地,停下来说了这句话之后,抓了我的手又继续走。
我还以为他停下来,是准备放过我了呢!没想到他真的是一个非常固执的人,我早该知道他的性格是这样固执的了,却还是在心底期待着,他能真正听出我的拒绝。
很快的,找们就走到了一楝大楼外。
这是一楝蓝色的玻璃帷幕大楼,像极了一般的市区辨公大楼,孙家朗他真的住在这里吗?
离我之前住的地方只有三条街的距离耶!我在这个城市住了两年之久,居然从没,有在街上遇过孙家朗,为什么会在我被同居女友赶出来的这一天,遇到孙家朗呢?
命运真是个令人不能小观的恶作剧高手。
它总在你不把它当一回事的时候,抛出一个明显得不得了的事件,让你清清楚楚地意识到,其实它是存在的。
我被礼貌性地强行带到孙家朗位在五楼A座的住处。
这楝电梯公寓应该是专为那种人口筒单的小家庭居住而设计的,三房两厅,两套卫浴设备,十坪大的客厅旁边有一扇大落地富,而落地窗外,则是一个大得不可思议的阳台。
孙家朗不愧曾经是个纪律森严的陆军军官,公寓里简单陈列的家俱和一些日常生活用品,都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它们适当的位置上。
看来他遇伍之后的生括应该过得挺不错的。
不当军人之后,他在社会上铁定很吃得开,因为他在军队里一直就是个习于呼风唤雨的角色。虽然没听过他跟其他长官搞什么小团体、分派系,但我认为不管在哪个领域里,他应该都会是个很活跃的人吧!
可能也是因为这样,才会养成他这种霸道的个性和爱命令人的语气吧!嗯!我果然还是有点受不了,得赶紧拒绝他的“好意”才行。
不过也有可能是我的个性太过软弱,碰到这种曾经是长官级的人物,才会让我还有在他麾下当大头兵的错觉。
但是他根本就不理会我的拒绝。
事到如今,我也只好乖乖地照着他的指示坐在沙发之上,战战兢兢地按过他替我倒的茶。
“来,喝茶。这么多年不见了,你现在在哪里高就?”
孙家朗一开口就问我工作上的问题,不知怎地,我觉得我的自尊好像受到伤害。
我刚刚那么潇洒地告诉他自己昨天被女友给赶出来,但并没有向他提剩自己是个被女人养的小白脸,他会这么问我是很正常的。但是,我却感到一股难堪的情绪慢慢滋生着。
“我是无业游民,之前一直给我女朋友养。”
我回答道。
“自退伍之后就是这样生活的吗?真像是你的作风。”孙家朗在我的正对面坐下,眼睛有神地牢牢紧盯着我看。
他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朝我袭来?像一串没完没了的、关不紧的水龙头在漏水一般,一个接着一个地冒出来。
我根本没必要回答他,不是吗?但我全照实回答了,还带着一些自卑和不安感,连抬头望向他的勇气都没有。
他说这真像是我的作风,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从以前就认为我将来会变成一个被女人养的小白脸吗?
那他也未免大瞧不起我了!
“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孙家朗的嘴角铁定又捣起那种讨人厌的微笑,而且是那种很不明显的笑意,虽然我没有抬起头来看他,但我知道他一定又那样对着我笑了。
“再看看吧!也许出去找份工作或兼差,应该饿不死吧!”
我就像是个乐天的小孩,对未来的一切虽然有种不安的情绪,但也不会悲观到完全放弃希望。
明天的世界总是好的,不是吗?
只要能熬得过今天。
“也好,每天待在家里头不和外面的人接触,总有一天会变成神经病的。”孙家朗看着我的眼表示同意,“这样吧!你就安心在我这里住下来,工作方面的事,我可以替你张罗注意一下,我公司里头应该也有适合你的工作才对。”
听到他的话之后,我愣了一下。
我的生命又要重回那段和他纠缠在一起的混乱中了吗?命运果然是个狠角色。
“孙先……”
孙家朗狠狠瞪了我一眼。
好吧!叫名字就叫名字。
“嗯……家朗,我想我不太方便住在你这里吧!这样会不会太叨扰你了?也许你的……你的女朋友会不喜欢你让一个好几年没见面的下属突然间住了进来。”
我的猜测真是敝足脚至极!
谁叫他的房子太过干净整洁了,我猜应该是有女人在定期帮他打扫,才会保持得这么整齐吧!
“我没有女朋友。”孙家朗诡异地笑了笑,这次是很明显地扯开了嘴角,大笑出声,跟之前那种讨厌的浅笑不太一样。
孙家朗是个长得很英俊的男人。
粗黑浓密的两道眉、深邃如暗夜星光的炯炯双眸、高挺的鼻梁和性感受的薄唇,当孙家朗开怀大笑的时候,他颊上的那道法令纹,会有种令人难以移开目光的魔力。
我一定是看他看到傻了,他才会愈笑意过份。
“我不是说过了吗?我们已经不是以前长官和属下的关系了,难得这么多年之后在街上遇到你,我们可以算是朋友吧?”
孙家朗朝我伸出他那只厚实的右手。
“反正你也没地方去,就在这儿住下吧!不用跟我客气。如果你以后找到工作了,想要搬出去另外找地方住的话,我也不会阻止你的。”
我说过了,在我的心中一直还存留着他以前营区排长的凶猛形象,所以此刻他说的话存我耳中听来就好像是命令一般。
我乖乖地伸出我的右手,和他交握。
也许就是因为我这种像极了流浪狗一般的可怜模样,和一个口令一个动作的乖顺性格,孙家朗把我当成是他在街上捡来的一只流浪狗一般,开始了豢养我的生活。
第二章
真不敢相信我真的就在孙家朗的公寓里安稳地留了下来。在他的命令下,我选了公寓里头次大的房间,无可奈何地住了进去。
被赶出来的那一晚我什么行李都没带,身上就只有喝完热咖啡之后剩下的七十块钱而已。晓蔓也真过份,也不给找收拾的时间,连只牙刷和换洗衣物都没拿,就把我一脚给踢丁出来。
女人呐!当她们一日一狠下心来的时候,什么事情她们都做得出来。
晓蔓就是我那个同居了两年,也养了我两年的女友。
她是一间广告创意公关公司的经理,事业是做得挺大的,可惜就是感情事业经营不顺,到了三十几岁还找不到理想的老公人选。好巧不巧地碰上了退伍之后茫茫然不知所从的我,才会有那一段两年的同居生活。
我到现在还是挺想念她的,虽然她对我如此绝情绝意,不过我知道她其实也是不得已的。她就要和那个有着大肚腩的男人结婚了,我不可能继续在她那里住下去的。
我不恨她,真的。反而还要祝福她,真心诚意的,打从心底祝福她和那个男人结婚之后,会永远过得幸幸福福的。
毕竟她一直跟我厮混下去的话,真的得不到任河她想要的结果。我也不应该再鞍在她的身边,阻止她追求属于女人的幸福。
说服我留下来之后,孙家朗赶着去公司上班。
他是一间进出口贸易公司的老板,在业界里的规模算是中等,主要存做外国酒类的进出口贸易,偶尔也会承办一些大企业庆功会的酒宴,趁机促销公司进口的高级葡萄酒和香槟。
我那时候才知道,孙家朗为了等我清醒过来,在麦当劳坐了将近两个钟头。
只为了等我醒过来之后,好把我带回家去。
我开始觉得纳闷起来,当我埋着头在睡觉的时候,他是怎么认出我来的啊?他是在经过麦当劳店门口的橱窗时,看到我难看的睡相,然后才走进店里头坐在我的身边,等我醒过来的吗?
当我呼呼大睡,他坐在我的旁边等待时,都在做些什么事呢?他的脑海里在想些什么?
我想归想,当然没问山口。
孙家朗拿起黑色的公事包,一副标准精明商人的模样,因为我的缘故,他上班已经迟了一个上午。
看着他的背影时,我顿时感到很不安又挺不好意思的。
离开之前,他突然回过头来望着我说:“天明,冰箱里有我昨天亲手做的咖哩,你用微波炉弄热来吃,不然吃泡面也可以,厨房里的柜子里头有一些泡面。找赶着去上班,今天有个很重要的会议,我晚上回来再带你出去吃饭。家里头什么东西都可以用,就当做是你家一样。”
说完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不可以偷偷跑掉,等我回来。”
然后他才放心离开。
直到他离开之后,我才松了一口气。
其实我真的挺害怕这个人的,不光因为他以前曾经是我的长官,更因为从前同袍间流传的那个流言。
不过我看他挺正常的嘛!不像是他们说的那种人。
也许他对我好,只是因为我看起来很可怜吧!
小时候妈妈曾经告诉我,说我因为长得太可爱、太讨人喜欢了,所以那此叔叔、伯伯、阿姨们才会每次见到我,都想捏我的小脸蛋儿一把,因为他们都很喜欢我。
虽然这种骗小孩子的谎言我现在不会轻易相信了,但是,硬要说出孙家朗对我有什么不良企图的话,又看不出什么端倪来。
在他的身上,我嗅不出一丁点的危险来,所以我觉得自己可以安心地先在这里住下来。
以后的事,就留到以后再说吧!我一向是如此乐天派的人,才会平平安安地存活到现在。
我像个窥人隐私的小偷一般,在孙家朗的公寓里这边看看、那边转转的,好半天之后终于将这层公寓蛤看了个仔细。
他一定是个有严重洁癖的男人。
他刚刚说冰箱里有他亲手做的咖哩耶!这证明他自己有煮东西的习惯,可是厨房里却找不到任何油烟。还有,就连浴室、卧室和客厅、阳台,通通都一尘不染耶!
孙家朗这家伙真是有够了不起的。
我甚至像高中纠察队一般的,用我的手去揩过那些窗台,都没有发现任何的脏污。
喷喷!可怕的洁癖男。
靠近傍晚五点的时候,我百无聊赖地走进厨房,把他做的咖哩饭热来吃,这锅偏辣的黄|色咖哩真的挺不错吃的,让我有点不敢相信这真是他亲手做的。不过这也有可能只是速食调理包,然后偷偷扔进很多料也说不定啊!
我打开电视,边看下午播放的卡通,边细嚼慢咽地吃着这盘好吃的咖哩。
之前在晓蔓那里的生活也是一直像这样地悠闲,平日的时间除了将家里头打扫干净之外,我也一喜欢看着食谱做一些料理来吃,不过,晓蔓总是不怎么捧我的场就是了。
我若真要在这里住下来的话,是不是等于从之前晓蔓的美丽牢笼,跳槽到孙家朗这个恐怖的监狱里呢?
先不说我本身很怕孙家朗这档事,光是想到他看着我的眼神,那种猜不透他在想此什么的诡异神情,我就应该迅速地从他身边逃开才是。
可仔细想了一想,我根本没地方可以去,不是吗?身上没有钱,也没有其他的亲人和朋友,我能去投靠谁呢?晓蔓那儿是不能再回去了,不然破坏了她的好事的话,我会感到歉疚的。
在孙家胡这里住下来,是目前最优的选择了。我暗暗决定:尔后要是孙家朗真的对我有奇怪的举动的话,我再离开也不迟。
也许我真的是个超级乐天派吧!不管什么伤脑筋的事让我给遇上了,容易地替它编派一个简单的理由,轻易地释怀,然后从此不再烦恼它。
这也是我的优点,我妈妈说的。
* * *
吃过咖哩饭之后,我糊里糊涂地窝在沙发上就睡着了。
晚上孙家朗回到公寓里。我当时已经睡死了,根本就不知道他已经回来。
在同一天里头二两次被同一个人看到自己毫无防备的睡脸,真的是一件很馍的事。
我是个睡相超级难看的人,晓蔓常说和我一起躺在床上睡觉的时候;要不是她紧紧地把我勒住的话,我一个晚上可以在床上翻转不止五、六次。
而且,我还会不自觉地流出口水,把枕头、棉被和垫被给滴得到处都是痕迹。
晓蔓还常常取笑我说,我老妈以前一定很替我伤脑筋,因为她一定得常常帮我清理我的寝具。这种时候我通常只会对她微笑,每回一提到有关我家人的事,我都是这么回应晓蔓的。
其实,晓蔓不知道,我从青春期开始的时候,就很独立自主了,举凡我的衣物和棉被、寝具等的东西,我都是自己清洗的,谁叫我总分不清哪些痕迹是我的口水,哪些是梦遗出来的Jing液咧?
只好全都通通自己洗罗!哪好意思扔给我老妈洗啊!
话说回来,当我还在迷迷糊糊的梦境中沉浮着的时候,一直觉得身前有种奇怪的压力正笼罩着我,那是种非常奇怪的存在感,让人清楚地感觉到,却又分不清到底是什么东西。
昏暗的客厅里头,在我的眼前本来应该是电视发出来的那些明明灭灭的光芒才是。但是找沉在低浅的睡眠之中,一边听着电视发出来的琐碎声音,却感觉不到那些画面的明暗光线。
然后找觉得有人在舔舐我的嘴角。
我用尽了全力使自己清醒过来,当一股奇妙的力量自我的右手小指指尖窜过全身之后,我睁开了眼睛。
吓!孙家朗俊逸又性格的脸孔,比平常放大了好多倍,出现存我的眼前。
“你……”我低沉的声音挟带着惊吓,听起来更显沙哑。“你回……回来了啊!”
“你怎么老是在睡觉?”
孙家朗轻声笑着丢下一句问号,然后起身将客厅的灯给打了开来。
我不自觉地抚上自己的下巴和嘴唇边,那道湿湿凉凉的触感,让我浑身闪过一阵颤抖。
孙家朗刚刚对我做了什么吗?我……我是在做梦吗?
“你肚子饿吗?我们出去吃饭。”
孙家朗走进他的卧室去,将深蓝色的西装给换下,一身休闲服装扮轻爽地出现在我面前。
他的变装速度未免也太迅速了吧!怎么会像超人一样快啊?我还坐在沙发上抚着自己的唇,不会是我坐在这里发兽发太久了吧!
“我刚刚才吃过东西……呃……你做的咖哩……还满好吃的。”
我不觉得自己这样说是在狗腿奉承,毕竟孙家朗做的东西真的挺优的,还有,寄人篱下的我,嘴巴本来就应该甜一点才是。这种不用花钱、不用花心思的赞美,应该是多多益善的吧!
“去换个衣服吧!我们去外头吃饭,就当做是替你接风,庆祝我俩多年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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