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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浮生记-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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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龙鹰凌
自序
写文章是为了什么呢?我常常在想这个问题。
以前,我感觉写文章是为了附庸风雅,吟诗作赋的这些人嘛,才气横溢,指点江山,多么嚣张啊!当年在高中时,我也着实憋出些诗词来,每每得意扬扬,逢人便赠,当然多半那张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都会被叠成飞机。不过我的确很欣赏那些不朽的篇章,例如《岳阳楼记》、《醉翁亭记》,乖乖那个精致呀,读后犹如在大热天喝了一碗冰镇酸梅汤。
曾痴想如果我也能屙出一篇,岂不要仰天狂笑而死?
时过境迁,现在看来,写文章的好像都有点跑调,不单纯为了风雅以及好泡小美眉吧?在我看来,白花花的现大洋也很重要。当然,有人号称一年可写两百万字,我也只能高山仰止了。想学,却真的是没那个本钱哪。
看我一个兄弟写文章,那才叫苦,每天熬着几百个字,还不断地修修改改,累不累?写好几年,一部作品还未完,那要等到什么时候才能高产特产美美捞一把啊?出版社碰到这种人,肯定也觉得特晦气:你不想赚钱我们还想赚呢,都像你这样,文艺的百花齐放哪一天才到来啊?
可是,我私下里却觉得这样没什么不好。我也想高产特产,也想增收,但是我知道自己是哪根葱。一天写一万字是要有感觉的。没有感觉,当然也写得出来,可就不知道那个能不能称得上作品了。作品要有灵魂、有思想性的,不可能像牛一样,随便噗噗几声就出来了。写出东西,如果能藏住、捂住,自己当日记来看还罢了。就怕卖了,别人花钱了还看得一肚子火,肯定要跳脚骂街。我脸皮薄,不想卖了后还笑眯眯地吹嘘自己丰乳肥臀。
到了如今,说写文章不为了钱真虚,说不附庸风雅更谈不上,但更重要的,是为了找自己的感觉。喜欢写作的人,就像抽大烟一样有瘾,一天不写就浑身痒痒。写了,真写到最最精彩的地方,忽地自己拍案叫绝,或在房间来回踱步,思绪飞腾飘扬,浑身充满兴奋细胞。那种感觉可比起拿了若干票子还舒爽百倍!
《汉末浮生记》这篇文章,其实是很早前我写给自己看的,也写了好几年了,总觉得不可能拿得出去,比起人家好的来,差太多了!可也有几个兄弟给我鼓劲,在这种撺掇下就斗胆拿出来,也请诸位读者好好地给我补补课。就像我那口子说的,切,看不出你是文科的呢,连主谓宾定状补都搞不清,还写文章……
汗流浃背,诚惶诚恐。
人物介绍
颜鹰:字猛禽。现代人,由于能量扭曲而回到汉代。机敏善谋,开朗而不拘小节。
楚小清:颜鹰妻。特殊合成机器人,战斗力强。具有人脑和思维,是恐怖分子准备实现称霸世界梦想的产物。
欣格:曾当羌神海族族长,老谋深算,工于心计。以统一羌部为己任。
拉舍遂:神海族大统领,性格豪爽,有勇力,后在西海附近遭伏被杀。
卫立:神海族汉人翻译,居于羌地,与羌人为兄弟,与汉人为仇敌。不惜出卖颜鹰,为自己求荣。后因犯事被远徙羌地。
耶娃:神海族族长之女,贵为公主却不能获得自由,在族中长老的政治阴谋下变成牺牲品。
郎素米、郎素台:神海族二长老,卑鄙无耻,一意孤行,欲赶走欣格,统治神海族。
维柯:神海族马刀队总队长。在对长老叛军一战中立功,后与拉舍遂败走西海,被斩。
杨速:庐江安丰人,字子疾。光和末年跟随颜鹰,誓为兄弟。其有武略,力能举鼎,数战中多为先锋,很得颜鹰信任。
司马恭:酒泉表氏人,字承业。中平年间为京畿虎豹骑从,随颜鹰赴河内募兵,以勇力拜军长史。
许翼:是与司马恭等跟随颜鹰的京畿虎豹骑从属之一,性情稳重可靠,不失机敏,有良将之才。
高敬:京畿虎豹骑从属之一,有谋略,近功利,城府极深。
杨丝:颜鹰妻,司徒杨赐之女,其兄杨彪。性情内敛,兰质慧心,很得颜鹰宠爱。有子颜路。
颜雪:河东郡人,初名小圆,乃杨府丫鬟。与颜鹰兄妹相称,感情融洽。此后与荀攸见而钟意,在颜鹰登门说亲之下,与荀攸结合。
孔露:镜玉楼歌舞姬,有名当时。其乃歌舞大家,琴棋书画无不精通擅长,舞蹈尤为所长。渴望自由,跟随颜鹰潜出京师,乃以身许之。
卢横:辽东望平人,师从大儒卢植,粗习五经,武勇过人。跟随颜鹰之后,忠心不二,一直担当颜鹰的贴身护卫。
鲍秉:以兵卒积功而升都尉。性格粗猛无谋,敢说敢为,易冲动,无城府。
李宣:字少君,蒙颜鹰搭救,以才干拜从事中郎,职参谋议。其为颜鹰重要智囊。后嫁与司马恭。累功迁军师将军,在军中极有权柄、威望。
第一卷 羌地雄鹰
目录:
第一章 神马赤兔
第二章 族马之灾
第三章 豺狗肺心
第四章 宿敌南来
第五章 鸟尽弓藏
第六章 情伤痛逝
第七章 初会杨速
第八章 诛劫豪强
第九章 山匪流寇
第十章 全歼官军
第一章 神马赤兔
凌晨,我从噩梦中醒来,仿佛身在一个冰窟,浑身寒冷地哆嗦着。不知身在何处,睁开眼,便看见黑夜的星光从破旧的屋顶穿行而下,那一点点亮光,要仔细再仔细地看,才能够看清楚。偏过头,破屋内有一个生着火的灶膛。烟囱是一根熏得乌黑的竹子,从屋顶突出,屋内却仍散发着呛人的烟灰。身下是一张竹席,层层的纱布裹着我的躯体,倒像是一只蚕在自己的茧里。
我无力地呻吟了一下,努力回想着从家里出来,直到现在的一场奇妙无比的经历。
我叫颜鹰,2133年生,是个落泊潦倒欠着巨债的穷鬼。
在一次意外的事故中,我碰到了她,一个美丽的女机器人。
她不同于别的机器人,她是个具有人脑、思维、合金骨骼与高效攻击能力的特殊机器人。她有男友,虽然那也是个机器,代号是101,他们是危险分子列切斯教授准备实现称霸世界梦想的利器!然而,因为人体构造的复杂性,列切斯并没有完全成功,他正期待着另一次合成人脑物质实验,如果成功,他可以在不需要人体器官的情况下,制造出类人机器人。不过这个野心勃勃并且疯狂的家伙最终失败了。在我,英雄颜鹰出现后,他被完全击败,他的地下工厂被炸毁,是我拯救了世界,拯救了地球……
当然,还有一种说法是这样的(其实我也不喜欢那么肉麻):那个美人(代号106)暗中脱离了列切斯的控制,准备救出男友,一起逃离魔掌。可惜,教授察觉到了她的计划,以引爆101作为要挟来诱捕她。而我,则因为躲避警察而逃进这个秘密基地中(太荒谬了,我竟然会因为超速没钱交罚款而逃跑)。在列切斯不得不与警察周旋的情况下,我们找到了地下工厂的核心部位——能量车间。然而,事先布好的陷阱使得106失去战斗力。在此危急情况下,我启动了引爆101自毁的开关,瞬间的大能量爆炸,使我以为不会幸免,然而,那种巨大的能量竟使得空间扭曲……面对着诸多追兵,别无选择,106号只能和我跳进那还不完善的空间通道中!
真不敢相信,我现在还活着。那个女机器呢?她叫什么?
她现在在哪儿?她会爱上我吗?哦——她真是个美人!
我从纱布中探出一只脚,然而身体一动,便感到隐隐作痛。有人包扎好我的伤口,还脱光了我的衣服。是她?
我大呼小叫。半晌,才听见有人朝我走来,心中不觉一喜。然而,来人却轻手轻脚地慢慢将门开了一条缝。出人意料,这是一个装束奇怪、面色苍白的女孩。
她惊惧地靠近我,浑身发抖,不敢说一句话。我望着她,心道:我不会又在做梦吧?是啊,我喜欢裸睡,而且也喜欢做些古怪的梦。这人是谁,我会不会已经死了?
“你……你是谁?”我壮起胆子问道,挤出一脸的笑容。
她倒退了两步,突然害怕地捂着脸,“扑”地跪在地上,向我连连磕头。我被她的举动吓了一跳,暗道:不会是我疯了吧?竟会有人朝我磕头!我的上辈子肯定干了不少好事。抬起身,微笑哄道:“你不要害怕,我不会伤害你的。
我只是想问问这儿是什么地方。“
那女孩使劲地摇着头,大哭了起来,说出好些奇怪的话,反正我不懂。
询问的希望化为泡影。我心道:命衰!身上寸缕无存,偏偏碰到一个疯子。挥挥手,无奈地把她赶了出去。心中又痴想:我到了什么地方?莫非是外星?
第二天我醒得很早。身体勉强能动,便裹着被子,到处寻衣找裤。门被反锁着,见灶旁的地上杂乱地放着一些木头和带叶的树枝,心里甚至想到仿山顶洞人,结叶而织一裤,大跳草裙舞。透过隔着栅栏的窗,我看到外面是一片无边无际的荒原。初升的太阳和煦地照耀着,一些不知名的动物在稀疏的草甸上来去悠然。
我咬了一下手指,疼得差点跳起来。心里便突然可以确定:这儿必不是自己的那个世界了。没有汽车,没有摩天大楼,没有钱,没有我曾经熟知的一切。那个和我一起的姑娘在哪里?她没跳进来吗?当时我中枪,什么也不记得了,老天,她一定把我甩了。是啊,她一定是把我单独扔进来的!
呜——我好怕……
正自狂想,屋外传来一阵骏马的嘶叫声。有人在说着我不懂的语言,是昨晚的那个女孩。她很兴奋的样子,与一个低声说话的人边谈边笑。我赶紧跳上床,紧紧裹着被子,闭上眼睛,心脏怦怦地跳动着。
有人开门,一缕阳光照了进来,随后有人将一个包袱摔在床边。睁开一只眼,呀,竟是她,那美丽的女人!她穿的和昨晚那女孩大同小异,要不是她那绝美的面容,我差点就认不出来了。
她冷冷地,丝毫不假辞色地用手中的马鞭一指,“我还以为你真睡着了。既然醒了,就快穿上衣服,我们必须想想该怎么离开这儿。”
“离开?”我一愣,道:“这儿到底是什么地方?”
“我不知道。”她慢慢地摇摇头,转身离开了房间。
我觉得很诧异,因为她的双眼,竟也闪现出非常复杂而茫然的神情,与她昨天在无数人的围剿下表现出的冷静、沉着与果敢简直有天壤之别。
不过,无论多么恶劣、多么困难,我一定会毫不保留地向你献出一切,纵然为你而死……抖开包袱,是一整套在博物馆才见过的古代服饰——不知道的世界!见鬼,我到底是在什么地方?这两天脑瓜似乎有点不太好使了。
心里不免恐惧,突然间竟害怕那女人从门外消失了。我快速地试穿那套衣服。大概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穿这么古老的服装。喂,喂,拉链在哪儿,扣子呢……这种东西能算扣子吗?怎么没领子?
门被拉开了一条小缝,一张苍白的、充满惊讶和好奇的脸伸进屋来。不过马上“扑哧”地一笑,又退了出去。我面红耳赤。折腾了好一会儿,女人在门外不耐烦地喊起来:“嗨,好了没有,不要磨磨蹭蹭的。”
我打开门,往外望去。外头的光线那么强烈,刺得我眼泪都流出来了。我听见她们开始“狂笑”起来,好一阵子,那女孩才慢慢地走上来,边笑边帮我把衣服重新弄好。哦,原来是这么穿的。
我望望脸色苍白的女孩,尴尬地问:“她叫什么名字?”
那姑娘看着我征询的目光,道:“她叫耶娃。”
“她是……谁?”我又问。
姑娘哼了一声,说:“你难道不会自己问吗?我们还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办。不要对这么小的女孩子打主意。”
我瞧瞧身上的衣服,只觉穿在身上十分别扭,“我……
她……那,我可不可以问问你的名字?“心道:我可从不会对小孩子感兴趣,我心里想的是谁,难道你会不明白?少装蒜了。瞧你对我冷冷冰冰的样子。肯定是骨子里就有意思了。
自以为聪明得计之时,对方冷冷地甩了句话来,“106。”我笑容立敛。
耶娃整好了我的衣服,仍不忍离去,痴痴地望着我,突然道:“汉……人。”这一次我听懂了她的话,几乎跳了起来。不过她的发音却令人悲哀。我从未听过那么异样的声调,也许这与她的白色皮肤、深凹眼眶有关。
“……汉人?”她结结巴巴地说,眼中充满希冀。
我翕动着嘴唇,讲不出话来。心里在想:这儿有人会讲汉话,这么说,我们还没走远!定了定神,刚想开口,106突然打断我们,说了一大堆听不懂的语言。那个女孩眼中立刻失望起来,她转过头,默默地离去,眼泪从她的脸颊上一滴滴流淌下来。
“你对她说了些什么?”我忍不住问道。
106眉毛一扬,哼了一声,“别问那么多了,难道你不想回去了吗?”
“怎么不想?可现在我什么都不知道,不知该从何下手。
你自己回去好了。我又不会妨碍你。“
106愣住了,道:“可……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没有资料,我没有……适应新环境的资料,你必须要帮助我。”
我一怔,看了看她,心道:你,要我帮忙?有没有搞错?
从我们认识开始,我可就从来没能帮得上什么,当然按下电钮引爆你男友除外。现在你竟会让我帮忙,嘿嘿,自找的哦。这么个好机会……
“承蒙抬爱。不敢当……不过,我想如果我们彼此之间没有相互理解和认识的话,就不会形成默契以及达成最终目的。”我欲擒故纵地狡黠地回复道。
“你想知道什么?”106似乎一眼就看出我的念头,反问道。
“一切。”
106对我道出始末。她曾因车祸死亡,尸体却被列切斯偷偷窃取,制成了现在这样的合成机器人。她爱那个101,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她根本不在乎我的感受。要知道,我是在看到她第一眼的时候便暗下决心这辈子娶她当老婆的!
可惜,她的种种刁难和那种苛责的辞令,不但令我心灰意冷,还使我妒火中烧!
“你很爱他?”我低声道,努力克制着自己的情绪。她不属于人类,虽然她长得那么像人类。我不该爱上她,我暗暗地想,又觉得一丝可笑。在那样的环境中结识她,即使只看一眼,仅仅一眼,我就知道.自己可以为她付出所有的爱,那决不是偶然的。我从未看到像她那么漂亮、自尊、重感情的女人,可她是一条美人鱼,只是碰巧浮出水面罢了。我……根本不该往那方面去想。
她对我的问题表现出异常的平静与骄傲,轻轻地回答了一句:“是的。”一时间,我倒不清楚自己是否在潜意识中,已亵渎了那种纯洁的爱情。叹了一口气,决定不再想入非非。
“还有什么问题吗?”她冷冰冰地说道。
我咬咬牙,强忍住那种受辱的感觉,“只有最后一个。
我们是怎么到这个世界来的?“
106抬头望望天空,简短地道:“跳进来的。那里开了个口把我们吐了出来,就这样。”
我疑惑地瞪大了眼睛,恳求道:“你能不能给我讲得详细些?从昨天到今天的一切,都让我觉得不可思议。我不能都蒙在鼓里。”
106挑挑眉毛,道:“真麻烦。好吧,就从你受伤开始说起。”她顿了顿,眼光直视我的胸前,“那道激光切过了你的肺腔,你倒下时就胡言乱语起来。于是我挟着你跳进光环,就这样从高空掉了下来,降落在这片原野上。我回头看去,那一个如风壁般大小的黑洞,慢慢地变小,逐渐消失。
在这之间,我确信再没有一个人下来。那时候我开始茫然了,因为没人跟我说起,这种情况是如何出现,又是如何中止的。我没有资料,没有数据,只知道自己掉在了另外一个不同的环境之中……我原想解救我的男友,杀了列切斯,但现在,这两个人都死了。我觉得,这里已经没有我存在的必要了。“她苦笑了一声,耸耸肩膀,”我没有自杀的程序,否则我早就去死了。“
我不敢再追问她,106叹了口气,又接着说道:“后来我为你做了简单的手术,包扎后找到了这里。”
我静静地听着,忍不住摸了摸包扎过的伤口,心里面已没有初时的那股冲动了。106看了看耶娃,突然指着那草屋道:“这里本来是个土匪窝,耶娃是被一帮土匪抢来的。”
我一惊,赶快看看四周。106轻轻哼道:“别找了,那些人都死了。他们想侮辱她,幸好被我看见了……我杀了他们,把尸体扔在了沟里。”
我望望耶娃,她的脸色苍白,看了我一眼,便慌张地扭过头,不再注视我们。“真可怜。”我不由得叹了口气,继续问道,“她是什么人?你从她那儿知道了些什么?”106摇着头道“我只知道她从北边来,肯定是某个民族的女孩。再打听别的,就一无所获了。”
“怪不得,”我若有所思地说,“她不懂我们的语言,因此昨天我想问问这是哪儿,她就对我磕起头来,好像很害怕的样子。”
106微微笑了起来,她随口问起我。我告诉她,我在机器人制造厂干过,了解生产线,后来被解雇了。106沉默片刻,又道:“那以前呢?”
我很高兴她这样刨根问底,道:“我曾经是教师。后来就帮考古队整理、编写发掘文物的资料。之后我倒卖过软件,赚了很多钱,也有一次错误的恋爱。我跟女友分手后,什么都没了,只剩下一堆永远还不完的债……所以我才忍气吞声到机器人制造厂干活,那里一天工作十四个小时,简直是剥削。”
106点了点头,仿佛听懂了我的苦闷。她朝耶娃招招手,唤她过来。那女孩慢慢地、有点害怕地走来,盘腿坐在她的旁边,却不敢抬头看我。
106指指我,对她说:“他……朋友。”
耶娃好奇地抬起头来。106又重复了几遍,她便咿呀着道:“朋……友。”
一时间,我们都笑起来,这时我才惊讶地发现,106笑起来是那么温柔、迷人。我壮着胆子,问道:“106,我以后该怎么称呼你呢?不能光叫这个代号吧。”
对方脸上的笑容逐渐敛去。我感觉她还时时刻刻地想着那个舍命救她的101,当我正懊恼不该提这个不合时宜的问题时,她却又出人意料地回答道:“我早就遗忘了名字。不过,101曾经帮我起名叫楚小清。”
楚小清……小清……我的心里泛起了一阵波澜,但对她那么动情地回忆别人而感到失望。突然间,我觉得面颊一阵火燎般地热起来,不禁低头道:“我……我叫颜鹰。”
抬头看去,楚小清似乎一点儿也不在意,只点点头,动也不动地望着远方。我的心重新归于沉寂,心里有一种极强烈的失望,暗道:她……只不过当我是一个过客罢了。
我,能和她的101比吗?
静谧之中,只有耶娃一个人是很快乐的。她在一边跳着、蹦着,怪怪的嗓音传出好远:“朋——友,朋——友。”
茫茫的原野,赤裸裸地平呈在阳光下。在天的一边,可以隐约看到大面积的森林。我们所在的地方,坐落在一个突兀的山坡上。因周围的地势较为平坦,所以能眺望很远的地平线。我猜想土匪们选择这么个地方建房子、倒有可能,是冲着良好的视野来的吧。其他的,如从地貌、环境上来说,这个秃山真是奇丑无比。
房子由院子、马厩和三间大草房组成。马厩外的栅栏上栓着一匹马,那是早晨楚小清骑过的,一匹少见的血红色白额马。它毛色光鲜,骨骼高耸,前胛宽阔,腿匀称而修长,蹄口稳定、圆实。我惊讶于它的鬃毛,那样光滑、柔软,一直垂到膝下,瀑布般飞扬着。它的眼睛,亦闪出灵性的光芒,略微有些不安地望着我。更令人吃惊的是,它的脚下都扣着闪闪发亮的银蹄,和着其光洁的气韵,柔美的曲线,当真是匹骏马。
“很不错吧?”楚小清看我出神的样子,问道。
“是。不过我有些奇怪,这种地方怎么会有这么漂亮的动物?”我扭过头,她的眼睛也在注视着马儿,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是的,我很吃惊,因为它太美了。不光是身体,它的速度、耐力以及反应能力都是一流的。”楚小清凝视着马儿道,“很少能看到这么棒的。在我记忆中只有过一次骑马的经历,可当这匹马出现在我面前时,我立刻就感觉到它不是普通的那种。它有股桀骜不驯的劲头,暴躁,而且力气惊人。可当我驯服它后,它对我的亲热却让我吃了一惊。”
我笑了,“看来你懂得马性。不过,我有一个问题:这匹马和土匪有什么关系?你……杀了多少人?”
楚小清看看我,若有所思。“二十个。不过他们没有另外的马了……”
“问题就在这里。”我接口道,“他们不会二十个人同骑一匹马,现在马厩是空的,这说明附近还有他们的人。也许是一大群,有四十个,甚至四百个。”
“这和我们有什么关系?她不高兴地道。
“他们会来杀我们,抢回马匹。”
“无稽之谈。”楚小清哼哼地道,“好了,我们现在不谈这些无聊的话题,应该考虑考虑该如何回去。”
我叹道:“你想回去吗?可惜天空不会再开一个口子,再说,这儿那儿,都是一样,都没有什么值得留恋的了。那儿没有工作、没有希望。这儿没有汽车、没有机器保姆。”
楚小清愣了一下,便不再说话。我默然沉思,突然间想起了父母和其他亲人,心中一阵心悸。这辈子如果我真回不去,那不管生老病死,我是再也见不着他们了?哦!天哪,天哪!
一种不祥和颓唐的感觉袭上心头,我抱着头叹息起来。
耶娃许是看到我缄默呆滞的椭子,走上前拉了拉我的袖子。我抬起头,察觉她的目光里满含关切之意,不禁心里稍稍有些感动。“谢谢,我没事。”
我对她笑了笑,她苍白的脸上也顿时浮现出笑容来。她静静地转身走向院子,开始收拾地上的柴禾。
中午,耶娃用土匪们剩下的粮食做了些吃的,都是些从未见过的好玩意儿。特别是用麦粉烤成的饼子,硬硬的,咽了两个便饱得很。
耶娃自己吃得很少,把大部分端给了我和小清。楚女士原封不动地又送了回来,令耶娃不知所措。我知道楚不屑于和耶娃解释的,于是代替她递给耶蛙另一块饼子,她看了看我,露齿一笑,这才接过去吃了。
我边吃边问楚:“你靠什么维持体力呢?”
她正在窗口站着,注视外面的原野。对我的问题,她过了很久才作答:“我的体表以及皮下的一部分组织是人体,但骨架一集附着的肌肉都是不同物质合成的。通过循环流动的人造再生血液,我获得新陈代谢的原料。每五十年,我得重新注入一次这种可持续上亿次循环的能量,以满足我的身体需要。”
“那你不能吃饭吗?”我好奇地问道。
楚小清面无表情地扭过头去,道:“我能像人一样的吃东西,但因为没有脏器,所以无法消化食物。”
“那你吃的东西放哪儿?”
楚小清狠狠地盯着我,道:“你自己没有脑子吗?!我从未见过像你这么爱唠叨的家伙。”
我吓了一跳,差点把饼子呛出来,她发怒的样子也好美。我惹着你什么了吗?反正你拉不拉得出来和我无关,我也只不过好奇罢了,干吗这样发脾气?嘿,恐怕我揭了她的隐私,她会不高兴的吧?我可不要触了她的忌讳呀,到时候干倒霉。
楚小清不再理会我,独自到院子里喂马去了。我看着她抚摸马鬃时那安详、温柔的样子,心旌荡漾,不禁又触动了痴妄的念头,咬牙想道:101和你再有关系,那也是过去式了。他不在,正好轮到我!别怕费力气,还有什么搞不定?
嘿嘿,这个世界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你的过去,关心你的未来,你不嫁给我,嫁给谁?看着窗外那匹马儿满足地用头摩挲着小清的膀子,甚至俯低让小清能摸得着它的耳朵,不觉又闪过了无数念头。
“是不是……我们找个人问问这是哪儿。”我对着窗外喊道,“还有,也该了解一下这是什么年代……”
“你说怎么办,就怎么办吧。”楚小清满不在乎地答道,对耶娃说了几句。耶娃默默地点点头。
“我问她那些土匪是不是准备到南边去。”小清看着我怀疑的眼睛,解释道。
“你怎么知道?”
“昨晚我在探察时发现南面的道路有大量人的脚印和牲畜的蹄印。我还见到了一批刚死的人,判断死亡时间不会超过两天。”
“他们是什么样的人?”我问道。
“穿着你身上的衣服,有几个还戴着简单的护甲。”
我看看自己身上,惊问道:“那……我这衣服……”
楚小清莞尔一笑,“别大惊小怪,这衣服正是从那些人身上扒下来的。因为我们来的时候,身上太脏了嘛……”
我头皮一阵发麻,忍不住叫道:“你在死人身上扒衣服啊?”顿时觉得恶心,好像身上爬满了蛆虫一般,差点昏了过去。
楚小清对此未予理睬。不多时,正准备下坡汲水的耶娃突然惊叫起来,将水桶打翻在地。我和小清赶忙跑去,那时她已吓得魂不附体,连话都说不出来。
地平线之上,出现了一支全副武装的部队。
耶娃扑进我的怀里,颤抖不止。我一面安慰她,一面惊疑地看着。那支部队规模很大,尘烟滚滚,人喊马嘶,遮天蔽日的旌旗飘展着。一时间,我几乎以为是陷入了某部电影的场景之中,满脸不能置信的表情。
“怎么回事?”楚小清相当镇定地问道。她的脸上全无惧色,却是充满了惊异。我想她也许没有“害怕”这个模式。
“也许是土匪的后援部队。”我不太自然地开玩笑道,一面在心里咚咚地打起鼓来,暗骂自己真是笨蛋,早就应该抬腿溜之大吉了,偏偏不知死活地在这鬼地方消磨时间。耶娃在我的怀里颤抖着,以一种几近祈求的目光瞧着我。一时间,我觉得自己至少还是个男人,在这种非常时刻决不可以表现出软弱的样子。“不要怕,耶娃,我会保护你的,决不。
会丢下你不管。“”楚小清瞪了我一眼,道:“别逞英雄了,你们俩骑马先走吧,我在这里挡住他们一会儿。”
我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半天才道:“你……挡他们?有没有搞错。他们每人吐口唾沫,就能把你淹死。千万别去,这是光赔不赚的买卖。”
楚小清咬咬下唇,道:“我也没有信心,可是如果真如你说的,他们又要抢马,又要杀人……我还不如跟他们同归于尽。”
“别瞎说。你死了我怎么办?况且,他们是不是土匪还说不定。你看人那么多,而且大摇大摆的。土匪不会这样的吧。”
才说着,那些人又前进了数里。一时间,马嘶声、列队行进时的叫喊声,以及甲胄和兵器摩擦的声音,都听得清清楚楚。稍顷,那队伍之中有人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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