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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肩不错过-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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擦肩不错过(出书版)
文 案
茫茫人海 寂寞的都市森林里 你我擦肩而过
一个是坐不垂堂的千金之子
一个是进城闯荡的乡下小子
苏凌轩
高居富可敌国的集团宝座 娇妻美眷却比不上一个偶遇的男子
欧东林
浮沉之间 他和三个女子牵牵绊绊 却让最好的兄弟情动莫名
偏偏 半路再出现个青梅竹马的穆凯
得不到你苏凌轩的爱 让你恨我也好 因为 恨也需要动用感情
混乱了的情怨 是缘分使然 还是天意弄人?
钢筋孤岛里 这一世 我是否能挽得住你的手
楔 子
清晨,落地窗前的百合静静绽放着。
第一抹阳光投射进来,在雪白花瓣染上淡淡粉金。室内放着舒缓的轻音乐,美丽的少妇半躺在大藤椅里,缝制着一件浅蓝的小衣服。
也许是累了,她抬起头来,从二楼阳台向下望去。临近初夏,院子里满是盛开的花朵,沾着露水,浓红翠绿的一直铺到视线之外。低下头去轻轻抚摸肚子,感觉到掌心不时传来的温和动弹,她笑得甜蜜而幸福。
「宝宝啊,你也知道爸爸晚上就要回来了幺?」
两年前,十八芳龄的裴家大小姐纡尊降贵,下嫁给一个小公司的经理苏修文,一时之间街知巷闻。并没有像大家不看好的那样,相反,夫妻的恩爱和苏氏企业的快速崛起;而腹中即将出生的孩子,似乎迫不及待要为这个和美的家庭锦上添花。
「要乖乖哦,妈妈也很想爸爸呢。」
苏夫人安心闭上眼睛,晒着暖暖的阳光,几乎就要慢慢睡去。
嘭——!房门被人突然推开,她张开眼睛,竟是一贯沉稳的清嫂。
「小、小姐,小姐不好了!」
看着她大口喘着气,苏夫人心中立刻生出一股不祥预感,「清嫂,什幺事情?」
「老爷,老爷他的飞机在降落的时候爆炸了……啊!小姐、小姐你怎幺了……」
清嫂来不及扶住身前突然下滑的身子,苏夫人隆起的腹部狠狠砸在红木茶几的棱角上。剧烈的疼痛让她叫不出口,紧紧跟着又是一波波绞痛袭来。
「啊——!清嫂,叫、叫医生快点过来……」浑身都是冷汗,苏夫人艰难地张口,「孩子、孩子大概要出生了……」
「小姐!来人啊,小姐晕倒了——!」
夜幕降临的时候,屋外下起了大雨,渐渐急促起来,将庭院里的繁花打落了大半。
往昔幽雅的大宅里,今夜每个人都显得躁动不安。就连经验丰富的医护组人员,也在楼上楼下的不停跑动间,在脸上露出疲惫,以及心中难掩的焦急。
阵痛持续了一个白天,苏夫人凄厉的叫喊声早已停止,躺在床上陷入昏迷的她,秀丽脸庞布满细密汗珠,发白的嘴唇、破裂的嘴角。
「小姐,你不能昏过去……要用力啊!」
「苏太太,如果再没有办法出世,孩子会窒息的。」
「夫人、夫人,醒醒啊……」
不管怎幺努力,双眼还是睁不开,昏昏沉沉在生死边缘,她在心底哭泣。修文,修文你在哪里?快点回到我的身边,快一点……好疼……我、我好害怕……
「医生,医生啊,小姐又昏过去了。求你们想想办法啊!」
「病人的情况无法自然生产,大家赶快准备一下,我们只好冒险剖腹产了。」
……
又是一个清晨,断断续续下了整夜的雨,淅淅沥沥停了下来。
二楼的卧室里,苏夫人已经沉沉睡去。她的床头,金黄|色的藤草摇篮里,一个眉目精致的小男婴,也乖巧熟睡着。
「孩子叫『轩』,这是他父亲取的……」
虚弱的笑着,只匆匆看了一眼,苏夫人就昏迷了过去。
这一次,再也没有人忍心唤她醒来——因为,她清醒之后所要面对的,依然是绵绵无尽的痛苦。
※※※※※
各大媒体的报道如火如荼。
苏修文的葬礼,就在S城中最大的殡仪馆内举行。
而那时,苏凌轩出生第十日。
第一章
「董事长,车子不知道是什幺问题……」司机老陈从前面转过来,搓着手,「恐怕要到附近找人来帮忙。」
「没有关系的,你去吧,我就在附近走走好了。」
温和笑着,男子打开黑色轿车的后车门,慢慢走了下来。一身裁剪可体的意大利西服,雪白衬衣上系着银丝织锦暗纹的藏蓝色领带,愈发衬得他一张清秀面容精神焕发。
今天是苏凌轩正式接管苏式集团的第一天,下午的记者招待会刚刚结束,他原想赶回家和母亲共享晚餐,谁知吩咐老陈走近路却在半途抛锚,看样子现在要耽误些时间了。
下车苏凌轩才注意到,这是S城里的一片棚户区。若不是曾在电视上看到旧城改造的新闻,他是无法想象同样一个城市里,还有这样落后所在的。
不同于笔直宽敞的马路,街道两边没有高楼大厦,而是一家连一家的小店。狭窄道路上残留着昨夜下雨后的水洼,甚至还有一堆一堆的枯叶堆积在路边。踩着拖鞋、穿著睡衣清闲的女人们站在门前嗑着瓜子、聊着家常,腾腾油烟带着各家饭菜的香味漫延到了道路中央……
这样的街道、这样的生活,让苏凌轩感到好奇。估计司机还要一会才能回来,他信步从路边一个小道往里插了进去。
里面果然是别有洞天,小巷尽头,空出来的平地是一个小型市场。不仅仅是卖菜卖肉,大到旧家具、小到针线,居然都有一两个摊位。苏凌轩一面走一面看,觉得十分有趣;周围的路人也都回头看他,谁见过西装革履上这来闲晃荡的啊?
转了一转,时间已经不早。苏凌轩巡道回去,谁知竟然找不到来路。
他迷路了。此起彼伏的寒暄声中,唯独苏凌轩愣愣杵在路中央。
他有生以来第一次迷路,居然是在市区?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苏凌轩27年以来最为尴尬的一刻。
天色已经渐渐暗了下来,恐怕老陈已经等得着急,偏偏自己又将手机放在了车上的公文包里。想了半天,苏凌轩踌躇再三,决定尝试向陌生人问路。
在人群里找了半天,一个穿著旧式西装的男子停在了苏凌轩的视线。简洁的平头发型、衣服并不合身,他憨厚的笑容却十分亲切。男子在水喉旁洗菜,一面跟邻居闲聊。
苏凌轩鼓足勇气走了过去,「请问,您知道这里通向外面的出路幺?」男子抬起头看了苏凌轩一眼,端着篮子转身走了。
苏凌轩尴尬之时,却见男子已擦干手出来,一面笑着开口,「看你样子就知道不是这里的人,没见过这幺阔气的……呵呵,迷路了不是?别急别急!俺带你出去啊……」
苏凌轩感激地跟在男子身边,这人脚步并不快,话倒不少。
「兄弟你是哪里人啊?怎幺跑到这里来了?……S城的工作真不好找啊,俺今天刚刚面试,估计没戏,你看,这排场衣服都没来得及脱呢……俺们这地挤是挤点,可人都是好人呐……你脚下小心啊……这里本来就不好出去,路难走呗……出口不远了,就是左拐、右拐,再……」
一开始,苏凌轩心不在焉,走了一段路之后,他终于明白带路男子是在跟他聊天,连忙微笑回应。
男子看上去的确不像是坏人,可这出口,还七拐八绕、穿街过巷,还是不知在何处;天色,却是完全黑了下来。
苏凌轩有点紧张:不是自己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自己今天一身盛装,就算不懂名牌,也该知道是好东西吧?在这种聚集着外来打工者的地区,就算发生抢劫也很正常吧?这幺想着,苏凌轩不由得四处张望,只想着待会要是万一……,自己该怎幺脱险?
正在寻思,下个路口转弯,苏凌轩远远看见老陈站在车边,急得团团乱转。
男子腼腆笑着,「已经出来了,兄弟你知道怎幺走了吧?要不俺再送你去车站?」
苏凌轩脸一红,不住后悔着方才的猜忌。
他坐进车里,忍不住回头,就看见那男子还站在橙黄路灯下,远远朝这边挥手……
这一刻,苏凌轩心头,竟然生出了某种温暖感觉。
※※※※※
车子慢慢驶进苏家大宅,苏凌轩在主屋前下来,早有佣人开了大门。
灯火辉煌的大厅里,苏夫人静静坐在沙发上看书。
丧夫之痛后,岁月似乎决心厚待这个女人,即使经历了30年尔虞我诈的商场生涯,苏夫人仍然是美丽而秀雅的:精致的金边镜片后,那双年轻时璀璨流光的眸子,如今依旧清澈明亮;更因为增添的历练,往往在顾盼之间迸出犀利神采,叫人不敢直视。
「轩儿,你回来了。」取下眼镜,苏夫人笑着招呼儿子过去,「今天是你第一次单独会见集团的高层,感觉怎幺样?还应付得过来幺?」
「是的,母亲,一切都很好。各地的主管都很合作,公司下半年的计划书也递了上来,我准备今晚就好好研究一下。」
对于母亲,说是亲昵,不如说是钦佩和尊敬更为恰当。
从小,苏凌轩就知道自己不能像一般的孩子那样牵着父母的手在公园里嬉闹。父亲就在自己出身那夜死于空难,自己是寄托了众人全部希望的、苏家唯一的继承者。母亲从小的严格教养,造成他过于的早熟。苏凌轩还在同龄孩子只会撒娇的年纪,就已经开始时时提醒着自己注意言行举止。
「那幺轩儿你先去吃饭吧。晚上不要太辛苦,年轻人发奋是应该的,但是也要有度。」苏夫人示意清嫂送她上楼,半路回过头来,「记得一会要给白蝶打个电话,人家女孩子在这等你吃晚饭,刚刚家里来电话才回去……你们虽然是未婚夫妻,礼数上也不可以怠慢。」
看他连忙答应,苏夫人这才安心进了房间。
苏凌轩匆匆吃过饭,回到书房跟白蝶通电话,无非是些寒暄,或者聊聊她的学业。
白家也是S城里数一数二的商贾,白蝶的母亲更是苏夫人儿时开始的手帕交。苏修文过世之后,苏家与白家在商场上一直是珠联璧合。而白蝶身为白家最得宠的幺女,从小就和苏凌轩一起玩耍;长大之后,自然感情深厚。二老欣喜之下,索性结了儿女亲家。苏夫人于她,爱怜之意比之苏凌轩,远远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如今更是名正言顺成了苏家的准媳妇。
白蝶习惯早睡,彼此道过晚安,苏凌轩放下话筒,时钟不过指向十点。清嫂送进来咖啡,他端起来啜了一口,打开活页夹,开始仔细研究起来。
不知不觉,苏凌轩注意到壁上红木摆钟重重敲响,已是凌晨一点。
咖啡却早已是凉透了,苏凌轩刚想唤人,突然意识到大家应该早已睡下。他连忙掩了口,自己端着杯子去厨房。干净整洁的厨房间里,苏凌轩无意中瞥到角落菜篮里,几颗新鲜翠绿的卷心菜,似乎今天在哪见过。仔细一想,原来是那带路男子初始端在手中的,不禁会心一笑。
不知道是不是今晚咖啡喝得太多,苏凌轩上了床后,明明身体疲倦得不行,脑子里那人的影子却挥之不去:干净的脸、利落的平头、笑起来的腼腆神色。
朦朦胧胧睡去时候,他仿佛又看到橙色灯光下,那人笑着挥手告别的样子。
※※※※※
公司的第二周例会,较之前次简单,到场的只是总部高层管理人员。大家讨论了一些议案,交换了对下半年计划的看法,再安排好下个月事务,秘书就代表董事长宣布散会了。
「老陈,你还记得上次车子抛锚的地点幺?我想过去一趟。」
打发老陈回去,苏凌轩朝那天的平房走去。
虽然只是抱着碰运气的心情,可事情巧合:苏凌轩不但找到了那天水喉的位置,带路男子竟然还是在洗菜。只是他不再穿著旧式西服,换了T恤和洗得发白的仔裤。
苏凌轩站在一旁,笑着看那男子埋头洗菜。这七天来,总会不时想起这人,大概是自己先前误会人家,又没正式道谢,到底过意不去吧。
好半天见他捂着菜叶甩甩,抬头看清苏凌轩,立刻惊讶得张大了嘴。
「呃……怎幺是兄弟你啊?又迷路了?……别急啊,俺这就带你出去……」苏凌轩不及阻止,男子已经回过头朝小门里大喊,「燕子!帮爷爷把菜拿进去,叔出去一趟。」
里面脆脆应了一声,蹦蹦跳跳出来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捧着菜篮进去了。
两人默默走着,到了出口,男子开口,「呵,就这了。你的司机在等你吧?俺就不耽误你。」说完转身就走。
苏凌轩才想起今天的目的,慌乱之间一把拽住了他的胳膊,男子愕然回头。
「我是特地来谢谢你的!」
讪讪松开手,苏凌轩从名片夹里掏出一张递了过去。男子连忙扯起衣服擦了擦手,这才小心翼翼地接过。
白色的纸片,带着淡淡香味,上面清楚地印着『苏凌轩』和一排职位。
「您、您是董事长啊?」男子憨厚地笑了起来,「俺叫欧东林……来这的时间短,还没听过您公司的大名……您别介意!」
「可不可以不要用『您』呢?」苏凌轩蹙了蹙眉头,平时听惯了的称呼从欧东林嘴里喊出来,却怎幺也听着便扭。
欧东林局促地搓搓手,「感谢什幺的,就不用了……您,不……你有这心意,俺已经当不起了……俺一个小老百姓,呵……」
苏凌轩看出来,即使对方已经清楚他的身份,也没有生出半点讨得好处的心思;他不由得对这个相貌普通,言语平乏的男子生出了更多的好感。
「欧先生可否赏面,由在下略置菜肴,聊表谢意?」
「呵,你们有钱人说话,都这幺文绉绉的幺?」欧东林摸摸后脑勺,「俺虽然不会说,可是听得懂。请吃饭是吧?成!先说好,店我挑,那儿划算。」
苏凌轩在心底无奈笑了,既然知道自己是有钱人,还要想着替他省钱——这个人,的确有那幺几分傻傻的可爱。
欧东林选的地方,其实就是不远的街角处,一家生意兴隆的大排档。不像一般路边摊,店家挺注重卫生的,桌椅上没有粘附黑色油垢,灶间的油烟也没有四处乱窜。
「三婶,我带个朋友过来吃饭。您看着炒四样新鲜的小菜,烧一个豆腐鲫鱼汤,再来一盆卤水拼盘。」欧东林一落座,就招呼着点了菜,又回头问苏凌轩,「你喝不喝酒?」
苏凌轩猜测欧东林大概是习惯喝酒的,立刻点了点头,于是店家拿了4瓶啤酒过来。
在这样的地方吃饭,说句实话,之前要是问苏凌轩,他必定是想都不敢想的——不是嫌弃普通人的环境和习惯,实在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他,完全没必要接触平民生活。这种没有卫生保障的美食,从小到大,苏凌轩却是绝对没有机会品尝的。
不一会,菜上齐了。苏凌轩学着欧东林的样子,将掰开来的竹筷两头比着磨了一磨,挟了一箸清油丝瓜入口。
「嗯,好吃!」苏凌轩从没有吃过这幺甘甜的丝瓜,忍不住食指大动;手下不停地又挟了几筷子,愈发品出里头的鲜味。
「呵,三婶的菜就是实在。这啊,可都是从她自家菜园子里摘的。」欧东林启开酒瓶,替苏凌轩倒了满满一玻璃杯,「你一会就着啤酒尝尝卤味,这可是这里最有名气的菜。」
苏凌轩看着盆子里毫无造型可言的花色菜品,半信半疑尝了块牛肉,果然炖得又酥又香。他嚼了几口,就迫不及待吞了下去,正要称赞,舌根突然透上来一股子辣劲,再也顾不得形象,撮着嘴拼命抽起气来。
欧东林连忙递过啤酒,苏凌轩想都没想,一口气喝了大半杯,等意识到自己不太能喝酒,已经是满脸通红了。
辣归辣,可是滋味,却实在让人无法抵抗。
微醺的时候,苏凌轩莫名其妙觉得:面前这个人是很可信赖的,就算是在他面前醉晕过去,好象也都没有关系……
索性便吃着菜喝起酒来,你一杯、我一杯;酒越来越酣,话也越来越多。
「我来这里半年了,可就是不明白,为什幺S城的人,赚钱比俺们多、花钱比俺们快……呃!……生活却没有俺们小县城的人轻松?」
「要不是花得快,赚那幺多干什幺……呵……」
「可是S城的房子咋就这幺金贵呢?俺们那的地皮咋就那幺不值钱?……」
「人多呢……」
「咋就那幺多呢?……」
「不是你们都来了幺?……」
「也是……」
好在顾着聊天,欧东林和苏凌轩都没有再叫酒;几碗鱼汤下肚,两人都已醒得差不多了。欧东林又问店家浓浓要了一杯茶,苏凌轩喝了下去。起身结账,六道菜加上啤酒,居然只花了七十不到,这才知道欧东林有多替他节省。
这一顿不但吃得畅快,欧东林送他上出租车前,已经开始拍着他的肩膀称兄道弟了。
※※※※※
回到家里,已是深夜。苏凌轩小心翼翼上了楼,一宿无事。
三天后,是白蝶的生日。苏凌轩早早从巴黎定购了当季新款手袋,就等着午餐时给她一个惊喜。
女孩子对可爱包包的抵抗指数,果然永远是零。看到白蝶在拆开礼物那瞬间惊喜的表情,苏凌轩就知道自己没有选错生日礼物。
「好可爱、好可爱!哥,你怎幺知道我就喜欢这种包包?」
白蝶今晚穿著粉红色无袖小洋装,齐肩的乌黑波浪上绑着同色系的发带;配上已经脱去的那件浅米色羊毛薄呢外套,甜美可爱中又不失端庄,十分配合她大家闺秀的身份。
「你今晚的衣裳,倒与这只手袋十分的相配呢,改天可以带着它出门哦。」苏凌轩从来就是真心疼爱着白蝶的,一个包包就可以让她如此开心,倒叫他也喜出望外了。
「其实是因为,我之前就有和婷婷打赌,看谁的零用钱先存满这款包包……我的早就够了,婷婷还差一点。」白蝶收好手袋,狡猾一笑,「正好明天说你送了给我,我一个人用着无聊;再逼她加上我的钱买一只,然后就可以一起拎着逛店了!」
苏凌轩笑着点头附和,「我们家小蝶最讲义气又聪明,一定可以轻易搞定难缠的好朋友!」
白蝶吐吐舌头扮个鬼脸。
侍者送上餐后冷点,她立刻拿起小匙埋头苦干。苏凌轩宠溺地将自己那份推到白蝶面前——白蝶最喜欢香草口味的冰淇淋,可是从小到大,两家的大人都只准他们各吃一份。所以,苏凌轩从来就是点自己不喜欢的香草口味,然后偷偷跟白蝶换空碗。这个习惯,一直到现在,还是没变。
「哥,你刚刚接管苏氏,会不会忙得不可开交?」白蝶难得分心,「我大哥说要是有空,周末想约你去打高尔夫呢。」
苏凌轩慢慢撕开糖包,往咖啡里加了些,拎起小勺搅拌几圈,慢慢喝了一口,「目前的确抽不开身,不如你替我问候白大哥和大嫂,说我改天奉陪可好?」
「忙就忙啊!直接跟他说没时间不就好了?他又不缺人打球,干嘛要委屈你?」白蝶小小翻了个白眼,粉腮上沾着些冰淇淋果酱。
苏凌轩拿餐巾,顺手替她擦去,「白大哥不是外人,你要这幺说也无不可;不过要是其它往来的客户,可不能这样直接拒绝人家……」
白蝶端起玫瑰红茶大大喝了一口,笑着打断苏凌轩,「停、停、停,又是你们那一套『商场道理』!幸好我将来不用继承家业,我不高兴应付的人,就绝对不要跟他们说话。」
苏凌轩有些哭笑不得:白蝶即便对待家中佣人,都是客客气气,半点没有大小姐的架子;偏偏对着一帮商贾权贵,最是不屑,就连自己和白灏也常常会被她批判一通。
「不高兴就不要去了,反正伯母也不希望你抛头露面,还是乖乖读书的好。」
「哥,这话我最爱听!」
白蝶立刻眉飞色舞,挑拣着学校的趣事,慢慢讲了起来。
第二章
这个时间,欧东林还在街头奔忙。
他半年前来到S城,大半是因为一位同学的撺掇。
在县城高中毕业那年,家里不想供欧东林读大学,正巧县政府要招一批文员,成绩优异的他就顺顺当当去了。家里有一个机关单位吃着皇粮的儿子,这在四邻八舍间也是大大的光鲜事啊。
自打工作,欧东林一直都是勤勤恳恳,哪怕几次精简机关,也都没有把他刷下来。直到年前,待的那个科室,来了一位新的主任;没过几天,就开始当面指点欧东林的不是。知道内情的人好心提醒欧东林,主任看上了他的位子,想把自己初中毕业的侄女弄来顶替。欧东林原想着,自己做好本职工作,就是领导也没有理由赶他走哇,愈加仔仔细细地干着活。动不了欧东林的主任,恼羞成怒,索性变本加厉苛责起他来。一来二去,欧东林的日子眼看着越来越难过起来。
过春节时,欧东林参加了一次同学聚会。
大家都是多年不见,见了面除了激动,就是畅谈彼此的发展。欧东林的工作稳定清闲,自然有不少人羡慕。不过席间一位从S城回来探亲的老同学,他的话却深深吸引了欧东林。
「S城的人多、车多、楼多,钱也多啊!我工作的外企,讲明一个月的底薪是2500块,还有奖金。这不,年终的一笔,抵得上几个月工资呢!」
趁着春假好好拜访了老同学,几天几夜的前思后想,他终于作了决定。
将辞职信递给了目瞪口呆的主任,告别父亲,欧东林坐上开往S城的火车,狭窄摇晃的空间里,他倒是抱着行李袋美美睡了起来……
可是真正站在S城的街头,欧东林才知道什幺是大城市的残酷。
人声喧嚣的马路、飞驰来去的汽车、人们穿梭在钢筋水泥的缝隙里,每个都是那幺的行色匆匆。欧东林23年以来,第一次觉得自己像个隐身人,别人的眼角都不会扫过他。
老同学接了电话,愣是让欧东林在冬天的寒风里等了足足两个小时才赶过来;一面道歉一面把欧东林安顿在自己住的房子里,就又慌慌张张地赶回公司了。次日,天刚亮,老同学就不见了人影。欧东林也知道人家忙,更不好意思麻烦,他决定自己先出去找工作。
买了报纸,欧东林坐在街心花园的长凳上,开始寻找职位。
S城作为一个经济金融中心城市,每天都会从四面八方涌来无数寻找机会的人们,他们大多都手持着高校文凭,档案里附着数张技能证书;更不用提那些刚刚回国的海归们,以及来这寻求更大发展的各界成功人士。
欧东林看到最后,也没有半个合适的:不是学历要求太高,就是需要本城户口;好不容易看到份做前台的,竟然要会一口熟练的S城方言。叹了一口气,他将报纸迭好塞到路边垃圾桶里,看看手表,已经过了吃午饭的时间。赶回去是来不及了,况且老同学是不在家做饭的,还是只能在外面解决。
一家挨着一家的高级餐厅,厨师们似乎是商量好了的,都将拿手好菜花花绿绿摆在橱窗大玻璃后。即使闻不到香味,只看那热气腾腾的精美摆盘,也足以让人垂涎三尺。
欧东林暗暗吞了口水,转身迈进了岔路上一家油腻腻的兰州拉面馆。他带过来的钱并不多,只能精打细算;如果没有工作,还不知道能不能撑过三个月。连汤带水的一碗四元钱的面下肚,欧东林原本冻僵的手脚缓了过来。下午一连跑了几处人才交流中心,也都是无功而返。
回到落脚的房子,已经是晚上八点,却还是没有看见同学的影子。好在等到十点,同学回来告诉他,已经帮他介绍了一份发送传单的工作。虽然没有底薪,却是每天结算工资,还包一顿午饭。
「我知道你以前在机关里工作人人尊敬,可是要待在这个城市里,我们是没得选的……耐得住辛苦,才会有机会。」
老同学语重心长,听得欧东林又是佩服又是感激。
第二天和负责人碰面之后,当他拿着厚厚一迭传单,站在人流川息的路口时,才知道这份工作有多作贱人:一开始,他小心地把每份传单迭成信封大小,客客气气地递给行人,谁知半个小时过去,愣是没人肯接。旁边有经验的人告诉他,甭管人家要不要,看着有缝就往里塞!他鼓了半天勇气,刚刚要塞,人家一个白眼甩了过来,他脸当下红得像是火烧;好不容易塞过去一张,那人走了几步随手一扔,欧东林连忙过去心疼地拣了回来。这幺反反复复的折腾,大半上午过去,督察过来巡视,看到他手中几乎还是原样的传单堆,眼珠差点没瞪出来!幸好到了下午,几个勤工俭学的女学生看他实在憨厚得可怜,呼拉围了过来,抢着帮他发了不少出去。
可是结账时,因为欧东林的份数实在太少,人家还是看在介绍人的面子上,才勉强给了他十元钱工资。一天下来,欧东林早已累得半死,托着传单的手尤其酸胀。晚饭也没吃,回家洗洗倒头就睡了下去。
就这幺捱了几天,欧东林终于也成了街头传单大军里的合格一员。当分发的传单几乎已经遍布各行各业,他竟然也渐渐摸索出了一套技巧。比如,化妆品类的广告就应该递给美丽活泼的女孩子,或是搂着娇小女友的大款男人;而保健药品,就更加具有针对性了,你总不能把治疗前列腺疾病的药品宣传单,胡乱间就递给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吧?人家就算不骂你「流氓」,也要狠狠瞪你几眼呢。
业绩上去了,欧东林每天拿到的钱也渐渐多了起来,可是他的心里,却越来越茫然。每当欧东林面无表情、速度奇快地塞出一张传单后,他总会默默问自己:难道这就是我来S城要追求的生活?
转机是在一个晚上突然到来的。
当他回到家里,看到老同学破天荒地提前下班,这才知道人家因为跟老板闹僵已经辞职不干,决定要南下去寻求新的发展。原本,老同学想要带上欧东林,可是他却婉言拒绝了。
不知是在什幺时候,欧东林已经对S城产生了某种感情:他想要留下来,想要用自己的努力证明自己……想要,被这个沸沸扬扬的城市所接纳。
老同学离开后,欧东林就搬到了他现在居住的地方。发送传单的工作,不久也换成了目前的洗洁用品推销员——虽然仍然没有底薪,但整天在超市里示范如何洗干净各种污渍,远要好过在街头吹冷风。
住在一起的大家,不乏早先过来打工的老乡。巷口小饭店相熟的老板娘,甚至把侄女任娟娟热心介绍给他。
即使还是没有什幺积蓄,但是欧东林对这个城市已经渐渐不那幺陌生。
※※※※※
欧东林陪着女友从电影院散场,正准备送她回家休息。
任娟娟初中毕业就跟着小姐妹来了S城,一开始做小保姆,后来又到表姑的饭店打工,算算已经待了五年出头。刚满二十岁的她,高挑身材、丰盈体型,出落得杏唇明眸,怎幺看也不像是当初那个土得掉渣的外来妹了。
「东林,明天陪我去汇金百货买一块手表吧。」她在这城里待得比欧东林要久,不但生活经验要丰富,也早已染上了这城里向往奢华的生活风气。
欧东林想了一想,认真回答,「你平时只管点菜下单,又不负责外卖……要那种东西也没用啊?」
「你这人怎幺总是干干巴巴的?用不着就不兴买回来瞧着?」任娟娟柳眉一竖,啪地甩开欧东林的手,冲到前面去了。
欧东林追着一路赔不是,眼看到了街角,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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