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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9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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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我所知道的是,一年之后,雷局长去美国看他,甚至因为英语的发音不够地道,而被他这个隋朝儿子善意地嘲笑过。
短短一年时间,杨杲就变成一个美国孩子。
杨杲完全适应了当地的生活。这让雷局长和简阿姨万分放心,梁所长和杨杲约定,要他半工半读在“老约克”的农场里打工来支付他的生活费用和学业所需的杂费,所以后来,雷局长给儿子留学攒的那些钱,一分都没用上。
杨杲在美国念完了中学,又接着念了大学,他学的法律,最后在纽约一家律师事务所找了份工作。雷局长曾问他要不要回国工作,杨杲说他不想回来,那年他在做见习律师,收入已经相当可观了。我爸说,那孩子已经完全适应了国外的环境,再回来就又得脱一层皮。
虽然不想回国定定居,但是杨杲隔一两年就会回国来看望自己的父亲。等到他工作了几年之后,杨杲就把女友也带回家来了。
他的女友就是“老约克”的女儿蒂娜,那个从小做他玩伴和“工友”。在他躲在谷仓里哭泣时去看他,一点点帮助他顺利适应美国生活的女孩子。
我妈说,雷局长万没想到自己的儿子要娶一个金发碧眼的“洋妞”,不过在简阿姨看来,蒂娜反而是最适合杨杲的伴侣。
他们从十几岁开始,就生活在一起,以孩子的独特方式互相磨合,逐渐形成了良好互助的相处模式,后来虽然渐渐大了,彼此间仍然像最初时那么真诚,因为了解了杨杲的一切。所以蒂娜比其他女孩更懂他,也更愿意珍惜他。
他们在杨杲27岁那年结婚,杨杲把妻子带回国的那个春节,连杨蕾都回来了,这一家人头一次如此齐整的“团圆”在一处。
我曾经看过他们的婚礼录像。那是我在现实里所见过的最浪漫的婚礼:白鸽,蓝天,鲜花,还有教堂。头发花白的神父,慈祥地注视着新郎与新娘发誓,看他们交换戒指并且相互亲吻,神圣的钟声就此响起……
但是动人的誓言说出之后两年。这美好的姻缘就烟消云散。
婚后第二年的一个冬日傍晚,杨杲还没下班,独自在家的蒂娜发现冰箱里牛奶快喝光了,于是驱车去镇上购物。
她在暴风雪里遇到了车祸,死的时候,蒂娜有四个月的身孕。
出事之后不久,老约克就把电话打到了雷局长的家里,他告诉雷局长,杨杲看起来非常不对头。
他不去上班,不肯见任何人。也不肯吃东西,始终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无论岳父如何在门外劝慰,都不肯出来。
老约克担心孩子要出事,所以只好连夜向雷局长求救。
那一次,连蕾蕾都从非洲赶去了美国。
没有人不明白,杨杲遭受的打击之巨大:他失去的并不仅仅是怀孕的妻子,更是相处了14年的伴侣,是他人生中真正的“另一半”。
最终,雷局长把杨杲带回了国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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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国之后的杨杲,状况依然非常糟糕,他不会中文,无法和人沟通。他也没有办法从丧妻的痛苦拔出来,重新开始生活。除了偶尔使用记得不是太清晰的隋朝语言和父亲交谈之外,杨杲几乎不开口。
几个月之后,杨杲提出了一个惊人的要求:他想回隋唐去。
在杨杲看来,蒂娜的悲剧是自己造成的,如果不是自己错乱了时空。偏偏要从一千多年前跑到如今的美国去,那么蒂娜就不会认识他,不会爱上他也不会和他结婚,更不会那么年轻就失去生命。
他没法继续留在美国,装得像没事人似的、无视自己造下的这一切孽,他也没法在国内生活下去。
除了“回去”,他想不出活下去的理由,他是个出错的棋子,他的错位,造成了整盘棋的死局,他必须回到他原来的位置上。
杨杲的这一要求把大家都惊呆了!
他怎么可能还回去呢?这男人已经是一个美国人了,他的思维已经完全趋同于那块新大陆了,他喝可乐和雪利酒,他吃牛排和生菜沙拉,他热爱美式足球,他唯一精通的事就是给离婚夫妻分财产,他甚至只会说英语,连隋朝语言,杨杲都记得不是太清楚了……这样子的一个人。怎么可能重新回隋唐生活?
但是杨杲却执意要求把自己送回去,他说只要洗掉这边14年的记忆。就不会对历史造成丝毫的损害。
我猜想,他也希望把妻子的惨死给同时洗去吧?
决定下来了,结果是:同意杨杲回去。
我不知道那一刻,雷局长心里在想些什么,但他一定会觉得痛苦和自责:儿子做出这亲的选择,其实从某一方面来说,也是自此割裂与他的联系吧?毕竟洗去记忆的杨杲,不仅不记得美国的事情,同时也会忘记自己的父亲隋炀帝还活着。
我无法想象,他究竟是以怎样的一种心情,送走自己的儿子。
局里经过缜密的挑选,决定把杨杲送回到唐朝初期的首都,也就是贞观年间的长安,他们特意挑了中国历史上最平安幸福的时期和地点。那时候距离隋末并不久,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的年代,也是百姓家仓库充足、“商旅野次,无复盗贼”的年代,在这样的环境下,即使是几乎没有古代谋生能力的杨杲,应该也可以顺利活下来。
杨杲走了之后,雷局长陷入从未有过的消沉中。
妈妈说她从未见过他那么消沉。哪怕当年发现事实,那么大的打击。雷局长都迅速振作了起来。
我想,也许雷局长真的老了。他活得太久太久了,人的肉体保持年轻。并不代表人的心灵也会始终年轻向上。
杨杲究竟去了哪里,谁也不知道。他究竟是如何在贞观年间活下来的。也没人知道。
甚至后续监测人员两次重返贞观年。想探究他的状况也都失败了。
他就像一滴水,融入了原生海洋中,再也难觅其身影。
杨杲从此,失去了踪迹。
番外之慕容瑄 第十章
杨杲的这件事,曾经引起我和弟弟晓墨的一番讨论,那时候他已经知晓真相了。
我说,大家都纷纷猜测杨杲是不是已经死了,他在那个似曾相识的世界里,恐怕找不到生存的位置。
但是晓墨却秉持着不同的看法,他认为杨杲的人生,至此才真正的开始。
“他从十二岁开始逃避,现在只不过被命运一记无情猛击,像颗台球一样,回到了逃避的起点,没有这一击,也会有下一击,他人生中任何一个稍微大一点的打击,都会造成相同的结果。”晓墨说,“不过这也说明,他真的是清醒了。”
“逃避?”我有点糊涂,“他逃避了什么?”
“逃避自己是谁呗。”晓墨淡淡地说,“以为变成一个彻头彻尾的外国人,有一个外国国籍,一个洋文名字……就可以不再去管他究竟是谁了么?他还真以为他叫爱立。克欧文,于公元1998年生于美国加州?”
我没说话,我隐约觉得晓墨的语气,有些严苛。
他自己似乎也发觉了这一点,沉默片刻,晓墨才说:“这是没办法的事,姐姐,他根本就不是什么爱立克,那是假的,那些表面东西只能骗骗外人,他心里清楚他究竟是谁。他是赵王杨杲,隋帝国的末代王爷。身为那个隋炀帝的幼子,历经江都之变侥幸活下来,这就是他的起点。他逃不过,那是他真正的根。就算这辈子侥幸逃过了,生儿育女安稳活到老死,他的孩子也会接过棒子。”
“接力跑么?”我笑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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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他点点头,却没笑,“生下来就在起跑线上呀,我们都是不得不接这接力棒的人。”
我想了想,问:“你怎么想?明白了身世之后。”
弟策许久没有回答。
那时候我们坐在他的琴房里,他用一个指头,轻轻敲击着黑白键。钢琴发出低沉的叮咚声。窗外是雨后阴天,湿漉漉的绿叶慢慢滴着水。
“我爸说,我怎么想都可以。哪怕对他心存鄙视也没关系。”弟弟盯着琴键,突然低声说,“他说话的样子,真让我伤心。”
“那……你怎么说的?”
“我说:老头,你到底在想什么呢?如果连自己的爸爸都要鄙视。那我还算是人么?”晓墨说着,摇摇头,“他太小看我了。”
“姑父被人鄙视惯了。”我慢慢说,“亡国之君的骂名他背了千载。无论他在文学史上的成就有多高。”
“唔,我可不在乎那个,其实,他是什么人根本不重要。”晓墨笑了笑,“爸爸把我当心上宝贝,五岁那年单元楼失火,大雪的天,他光着脚抱着我逃出来,踩在碎玻璃上都不肯停。为了我,他连命都豁得出去,这我再清楚不过了;我妈虽然总被舅舅说是傻大姐,不过嘛,傻大姐自有傻大姐的好。”
他这么说,我忽然想起幼年时,姑父总是一手牵着我,一手牵着晓,墨去买零食,那时候我和晓墨真是幸福透了!
“爸爸是被别人涂抹了很多层油彩的人。”晓墨看看我,“舅舅也是。”
他合上琴盖,走到窗前,怔怔想了会儿,才说:“就我个人而言,更希望爸爸能剥落这些油彩,恢复到之前‘李从嘉’的状态。”
我微微一怔。
弟弟的话让我诧异,“从嘉”是姑父最早的名字,那时候他还有强悍的大哥和众兄弟在,作为中主李璟的第六个儿子,姑父本来没什么可能继承父位。是历史给他开了个奇异荒唐的玩笑。
“那,往后呢?”我又问,“你自己呢?”
“听天由命。”
我错愕了一下:“听天由命?”
他点点头:“和老天搏斗可是很辛苦的,我不想干傻事。”
“想过往后没?”我又问,“姑父上次说要送你出国的,还是打算学音乐么?”
“不出国,没那个打算。”晓墨摇摇头。
看来姑父的愿望再次成空。我想了想,又说:“那……大学毕业之后找工作?”
晓墨怪得很,明明热爱的是音乐,学的却是理科,高考填志愿时非要去上什么电气工程,姑父和姑姑被他搞的没辙,姑父最后说也好,家里出个工程师也不错。
“差不多算是找工作吧。”他说着,想了想,“想跑长途运输”。
我的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别那么看着我嘛。”晓墨笑起来,“四个瞳仁的人,眼力好,开车正合适。”
“这理由也太混了吧!”我笑骂他,“姑父得被你给气死!”
“不会。人是由不得别人指望的。没人比我爹更明白这个道理。”晓墨想了想,“我想到处跑一跑,觉得长途运输这个,很合适我。”
我说不出话来了。
“驾驶10吨重型卡车往运京珠高速,那种感觉很不一般。”晓墨慢慢地说,“非常的……重,真正的千钧,重力压身,想想看,你是在试图把控一个无比沉重的东西。”
“可是你的钢琴怎么办?”我有点着急,“开车得把你的手给毁了!”
“如果有那个必要,也没关系。”
我糊涂了:“晓墨,你到底要干吗?从小到大我就没有一次搞懂过你!”
晓墨哈哈大笑:“那是因为你连你自己都搞不懂,当然就搞不懂我啦!”
他这话好像在奚落我,我有点不太高兴。
“并不仅仅为了开车,姐姐,我想,这是一种很适合写诗的生活。”晓墨用指甲咯吱咯吱挠了挠下巴,“我好像定不下来,奇怪得很,似乎我在哪里都感觉不对劲,找不到自己的所在,所以必须处在变动不居中。”
我能理解他的感受,至于写诗这种话,倒不是因为弟弟知道了姑父的事情,据我所知,很早以前他就在写一些细碎的句子了。
“拐角处绿花灿烂,我的油箱。满。”他笑起来,“不是很像一首现代诗?”
拐角处绿花灿烂
我的油箱
“这么说,想当个诗人?像姑父那样的?”我问。事实上,姑父到现在早就不写词了,他转头去写别的东西了。
“现在还说不准,我还不知道自己的人生究竟是什么样的。
“他慢慢说,“也许到三、四十岁才能明白呢,还是那句话,听天由命。”
关于弟弟的决定,我可不知道姑父和姑姑究竟是怎么想的,他们早就放弃了替弟弟安排人生的打算,因为这个孩子从幼年期开始,就根本不听从任何人的安排。
“我们都得努力寻找自己的人生,但事实上我们又很难在现有的这个世界里寻找到它。姐姐,就这一点而言,我们这些古人的孩子,甚至比我们的父母更加辛苦。因为他们已经明白了自己的命运,而我们。却还不明白。”
但是,我们又不得不这么做,哪怕为之送命。
海因莱因曾说:一个人真正成年的标志,就是当他找到一个愿意去为之送命的目标之时。关于弟弟的结束语,我深深赞同他的观点。
刚才我曾经提到过,我所知道的两个家庭,全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伤痕。除了雷局长一家,另外一个。就是凌局长的家庭。
关于凌局长夫妇的“轶闻”,我是从父母和亲友们那儿听来的,虽然每一张嘴说的都不尽相同,但是相处这么多年,听了这么久,我也多少能够把听来的“八卦”,系统组织起来,穿缀成一张完整的图案。
据说一开始,小鹏的爸爸是凌局长参与的“古人”改造对象,虽然不是由凌局长来负责——那时候她刚刚博士毕业,在梁所长手下做助理——凌局长目睹和参与了全部的改造过程,包括手术后期,她负责监控小鹏的爸爸的康复情况。
所以最初,两个人的关系是近似“病人”与“医生”那种,一开始。小鹏的爸爸管凌局长叫“凌博士”。但是后来时间久了,他就擅作主张,不肯叫“凌博士”了,而非要喊她“小涓”。
小鹏爸爸的这种擅自改口,引起了凌局长当时的未婚夫的不满,但是一开始凌局长倒没觉得有什么,反正很多人喊她“小涓”,所长,同事们,都这么叫。
我爸说,或许她那位未婚夫一早就看出了危险所在。
总之,这就是开端:因为凌局长的宽容,那一个就更加的“得寸进尺”了。
因为需要顺利适应现代社会。所以凌局长每日要花很多时间对小鹏的爸爸进行训练,他们一开始并未做很大的指望,只希望他能正常生活下来,但是身为一个完全的现代人。他们无法想象古人适应现代社会有多么的困难。
同时在做这项工作的并不仅仅是凌局长一个,人,但是据说很明显,她是最尽心的一个,我妈开玩笑说这是女性独有的天性:就像抚养一个不懂事的孩子。
除了护士之外,凌局长是当时工作人员里,唯一的女性。
我爸说这正是凌局长犯的一个“错误”,而这个浪漫的错误,也将铸就她接下来数十年漫长的情感生活。她的错误就是:轻敌。
那是接触古人尤其是刚过来的古人的现代人,普遍容易犯的一个错误。现代人会很轻易地觉得,古人没什么可怕的,因为他们看上去好笨。“什么都不行”。
当然,像我姑父这样的古人的确没啥好怕的,但并不是每一个古人都是李煜。
“哪怕不用像《沉默羔羊》里囚禁莱克特博士那样,将黄巢囚禁在玻璃房子里,但是至少,你得做一定程度的防护,其实最好的防护就是尽量不要去接近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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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说这番话的时候,好像在开玩笑,但我觉得那也许并不是一个玩笑。
凌局长面对的是黄巢,是那个读过书甚至考过科举、冒着蹲大牢的风险贩卖私盐、啸聚百万大军造反、最后攻陷了长安城的黄巢。
是那个杀人如麻、巧取豪夺、经历太多人情世态而有了一肚子诡计的黄巢。
当这样一个人,经过训练基本适应了现代社会之后,如果你还拿“古人都不怎么行,所以危险不到哪里去”的眼光来看他,那你可就要吃大亏了。
番外之慕容瑄 第十一章
总而言之,当这位“冲天大将军”发现,自只的身体变回了二十多岁、丧失的生命又重新获得之后。他就定下心,仔细打量起周遭的这个世界来。
当然,他明白,自己不能再杀人了,没有军队人马在手中,也不能再做皇帝了,不过无所谓,皇帝那玩意儿之前他已经尝到了滋味,最后也是不了了之,况且能再活过来已是万幸。这些,梁所长事先都和他说清楚了。
既然活下去已经不成为问题了,按照人这种生物的“习惯”,他开始不自觉地在这个新的世界里,寻找起他感兴趣的东西来。新的世界实在太令人眼花缭乱了,实现人类欲望的途径也陡然间多了很多,好像一时间,有无数条路途铺陈在他的面前……但是那些,黄巢似乎都不是太着迷。
最终,他的目光落在了一个漂亮女人身上。
这个女人,就是当时还只是个普通博士生的凌局长。
那是一种心里痒痒的感觉,按照我爸的话来说,小鹏爸爸的“老毛病”又犯了,爸爸说那种老毛病。他自己也曾经有过。
“是什么毛病?”我问。
“抢。”他笑眯眯地说,“看到喜欢的,不管是不是自己的,先伸手把它抢过来再说。怎么,你不肯给?哦,那我就杀了你。
爸爸的话,让我的脊背无端冒了凉气!
小鹏爸爸知道,自己不能再以“杀人”来获得想要的东西了,但是他还有别的办法。
他开始想各种借口接近凌局长,虽然原本他们就非常接近;他用各种办法让凌局长高兴,叫她开心;他能将别人心思揣摩透,让凌局长对他产生兴趣,近而喜欢他……
他做这一切,简直是驾轻就熟——试问如果没有足够个人魅力,如果不是对人性有透彻的了解,他又如何能聚集那么多人来造反、打赢那些战争、甚至获得帝位?
而另一面,凌局长本身却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对她而言,“改造对象”一天天有了进步,能够与人友善交流,像现代人那样进入社会……这也是她每日努力的结果,她一点都没察觉到这里面,究竟藏着什么问题。
我妈说爱情这玩意儿一旦来了。人就瞎了,我爸说不能怪凌局长。那时候她才24岁,除了学校,哪儿都没去过。说白了就是个不经世事的女大学生,天才到了顶也只24岁,学问大那是死的,并不是人生历练。
在什么都经历过的黄巢面前。涉世未深的女学生根本就不是对手。
但是时间久了,“唐军”也出现了,他就是凌局长的那个未婚夫。
那个叫徐仲衡的男孩子,同样也是梁所长的学生,他是凌局长的同学。比她大三岁,俩人在大学里就开始谈恋爱,到了那一年,俩人差不多算是订了婚,房子买了双方家长也见了,就等着明年结婚了。
他万万没想到,未婚妻会在这个时候变心,转而去爱一个从唐朝来的草莽。
其实那时候徐博士并未有确凿的证据,他只觉得女友的表现越来越不对劲:总是在他面前提起史远征(那时候他刚改名字),连说带笑的高兴样子让他不悦,她还经常给他看史远征送给她的小巧木雕,还有漂亮的手工桃木簪,她甚至学了唐代的发式,将那根簪子插了在头发上。有时候她临时取消约会,因为研究所里有事情,当然那些“事情”也是小鹏爸爸想出的诡计……
他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最终,徐博士决允直接去找史远征,和他谈清楚。
那是一场不知该如何定义的谈判。原本徐博士也是“改造”计划的参与人员,所以他们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研究者和实验对象的关系。
但是那个下午,一切都变得不同了。
当史远征傲慢地说,他就是要的到“小涓”时,他俩,立即丧失了因研究关系造成的那条鸿沟。
他们成了情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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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那一刻徐博士心里到底是怎么想的,但是我多少能够猜测到那种错乱与震惊!
面前这个男人,从一千多年前来现代才不过几个月,尽管表面看上去像个普通的现代青年,但是那双蛮横的眼睛,却毫无遮掩地昭示了他究竟是谁。
徐博士气得要发狂,他指责史远征不该打凌局长的主意,不仅因为她是他的未婚妻,更因为他这种让人不齿的行为。
“除了抢人家的,你还会些什么?”,他发狂似的将杯子砸在史远征面前,“王仙芝的手下被你抢去不够。整个大唐都被你抢去还不够,你还要抢我的妻子!”
徐博士的这番话,我可是一字不拉从爸爸那儿听来的,我爸这人天生就是个说八卦的,我妈常常说他下辈子一定得去当说书先生,所以他讲这一段的时候,那种声情并茂的感觉,比我这么干巴巴的阐述,效果强多了。
听到徐博士砸碎杯子的时候。我不禁屏住了呼吸!
“但是这些话,对小鹏的爸爸可一点效果都没有。”我爸说到这儿的时候,笑起来,“现代人的这种愤怒和道德抨击,对我们这类古人而言,简直如落叶拂肩。”
我们这类古人……
这几个字嚼在我的嘴里,好像有千斤重。
然后,小鹏的爸爸就说,首先。王仙芝那个倒霉蛋的结局和他可没啥关系,其次,如果凌局长真的被他给抢到了手,就说明她真的不归徐博士,而归他。否则,连自己的妻子都看不住的男人,算什么男人?
现代博士与古代草莽的第一场对阵,博士铩羽而归。
爸爸后来说,他能够理解徐博士的愤怒,徐博士是那种在条条框框和各种规则里生活了二十多年的好孩子,他所拥有的那些学问,根本就不足以对付一个“完全不按规矩来”的混蛋。
爸爸说“混蛋”这个词不是他加上去的,而是小鹏爸爸的自称。
“不是混蛋又是什么?”小鹏的爸爸和我爸说,“一个年过半百的老头子,已经死过一次的盐贩。普通话都说不囫囵,身上一文不名……刚被人家救活没多久,居然要去霸占人家的漂亮未婚妻,可不是混蛋行径又是什么呢?小涓那时候,比我在唐朝最小的女儿都还年轻七八岁。”
对这群经过改造的古人来说,表面的年轻化是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的虚假伪装,他们非常清楚自己究竟活了多久,事实就是:脸可以回到二十岁,但是心,回不去。
于是很快,全研究所的人都知道了这件事:徐仲衡和史远征闹翻了。
很滑稽是吧?实验者和实验对象闹翻了。我爸管这个叫做“实验对象的革命”。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们也终于“平等”了。
番外之慕容瑄 第十二章
两个男人的剑拔弩张让所有人知情人为之侧目,身处其中的凌局长万分尴尬,她没想到未婚夫会把事情闹这么大,甚至还摆出一副“有他没我有我没他”的决绝表情……
而另一个,在这鸡飞狗跳的纷乱中。却照样悠哉游哉,根本就不管别人目光里的东西,在史远征看来,只要关键人物粱所长不将他赶出去。一切就都OK。当然就算梁所长发怒将他赶出研究所,他也不怕。
他已经不害怕任何事情、任何人了。
梁所长友干吗?我不由问爸爸。他难道还不知道么?
他真的不知道,我爸说,梁所长是那种根本不会关注此类事情的有缺陷的天才,对他而言,只要每天的研究任务按照计划表持续执行下去。就可以了,一旦埋头钻进他的实验室,你把面包里的乳酪换成臭豆腐他都发觉不了。他的性命在实验室里,至于谁爱上谁,谁失恋了谁吃醋了……这些屁事儿梁所长一概不关心,也没人无聊到要去和他说这些。
于是乎,史远征继续在所里“无法无天”地追求凌局长,反正已经撕破脸了,而且现代人的尴尬在他根本就是小菜一碟,所以哪怕凌局长给他下了通牒:不许他再喊她“小涓”(这是她未婚夫的要求),不要再送她东西,不许随便和她开玩笑,不许装用功找借口、半夜捧着新华字典跑到她的房间来(凌局长后来很恼怒地发现,这家伙的文字学问比她大多了),过马路不许假装害怕故意牵她的手,也不许和她太接进……等等一系列禁令之后,史远征也依然故我。表面上看,他似乎是接受了凌局长的疏远,遵守她定下的禁令,但暗地里,他依然时不时违规“踩线”,他用这种办法来试探凌局长,若是真发怒了就退后两步,若是看起来不那么发怒嘛,嘿嘿,就再往前挪一点……
爸爸说这些的时候我笑翻了,我和爸爸说,如果有这么一个男孩子来追求我,时间长了恐怕我也会倒戈。
“当然,除非我真的不喜欢他。”我说,“真不喜欢就没法了。”
爸爸点点头:“只可惜,凌局长并不是真的‘不喜欢他’。”
而且之后徐博士所做的一切。貌似是努力挽救俩人的关系,但实质上却将女友推得越来越远……
他甚至想办法去陷害史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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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当时叹了口气,他说书生想出的办法一点都不可靠,俗话说秀才造反三年不成,所以黄巢非的屡考不第,才能造反成功。
徐博士所想的办法之不靠谱,连我听着都摇头,他竟让史远征在归国留学生的聚会上出丑,因为他不仅不懂英文,现代社交礼仪之类的也一概不通,更别提跳华尔兹了……
当你心怀恶意,试图去暴露他人缺点的时候,你自己不良的一面,也将暴露无遗。
还是那句话,他太小瞧史远征了,看来,怒火中烧的徐博士,真的忘记了面前这个人是谁,他以为想办法羞辱了史远征,就能够让他掂量轻重、明白自己在这个社会的不足道。从而放弃追求凌局长。
……这算什么羞辱?
连杀人放火都干腻了的史远征。能够被这种“羞辱”给击退?
唉。
然而,接下来的发展并不像我所想的那样。
据说,史远征从聚会回来就一蹶不振,显得深受打击,不肯说话不肯笑,也不和大家一起玩了,之前还总是去研究人员的办公室里打牌,这之后叫他打牌他也不去了,他连食堂都不肯去了……
“啊?不肯吃东西?”我有点惊问道:“怎么那么严童啊?用沾着蛋黄酱的手和人握手,真就丢脸”
爸爸哈哈大笑:“丢脸?他要是知道‘丢脸’俩字怎么写那就好了!聚会上被人看见往西服口袋里塞鹅肝酱,他不也脸不红、心不跳的照偷不误?”
“那他不肯吃东西……”
“他不是不肯吃东西,是不肯去食堂吃东西。”爸爸眨眨眼睛,“如果凌局长自己下厨做菜,那他吃得比谁都开心。”
我也大笑起来!
原来是这样!
尽管徐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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