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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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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种时候,爸爸的升级命令下达了,他在这样的关头,被升为……
  我暗自揣测,这命令来得也太巧了。
  不管怎么说,有比没有好。
  然而我却听见爸爸对妈妈说。“最后的一击,终于到来了”。
  那时候他们俩好像是在闲聊,爸爸是用很平静的口吻说这句话的,妈妈则始终凝视虚空,仿佛在想些什么。


  “可是它会始终在历史里循环的。”她突然说,“这让我多少有了点勇气,虽然听起来很可笑。”
  我则怔怔站在门口,握着钥匙,作声不得。
  一个月后,简阿姨突然住进了医院,她的症状和小鹏爸爸的症状,一模一样。
  那就是序幕,死亡的序幕,当小鹏的爸爸去世的那一刻,死神就正式登场了。
  ……雷局长亲眼目睹了他妻子的死亡。
  然后,我的母亲,是第三个。
  从母亲陷入昏迷开始,我就不能再去医院了,这是之前就商定好了的。我们这群古人的孩子,都不能在最后时刻守在医院里,因为,没有人能忍受亲眼目睹那可怕的惨状。
  小姑姑要我去她家住,因为父亲的去医院守着母亲,林姨也要我去她家,霍姗和卫叔叔反复来电话劝说。让我不要独自一人留在家里。
  但是我不肯,这是我自己的家,我的父母都还活着,我不能离开自己的家。
  某个周五的下午,我从学校放学回来,却发现父亲在客厅里,那样子。像是正等候我回家。
  “瑄瑄,妈妈今天下午去世了。”
  他望着我,语调平静,但是目光复杂而悲哀。
  我浑身僵硬地站在那儿,我无限恍惚地望着他,忽然间,泪水狂乱地涌了出来!
  我蹲在地上,开始放声大哭。我抱着头,我觉得浑身都在剧烈颤抖……
  然后,我觉得他也蹲下身,抱住我。
  父亲抱着我,他抱得非常紧,他的身体也在发着抖,但是他用的力那么大,好像是想把散乱破碎的我给重新握在一起。
  不知道哭了有多久,我终于哭得没了劲,也不再出声音,只是眼泪怎么都止不住,我头发散乱,被泪水黏在脸颊上,我的眼泪鼻涕,把父亲的胸口弄湿了一大片。
  他终于松开了我。
  那个寒冷的冬夜,我们并肩坐在沙发上,没有开灯,像我小时候那样手握着手。
  我的眼睛无法忍受强光,因为不停流泪,我只感到阵阵刺痛。
  我听见父亲轻声开口道:“……瑄瑄,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告诉你”。
  “什么?”我哑声问。
  “不,不是一件事,而是一个要求。”他转过脸来,看着我,“你必须答应我。”
  “是什么?”我望着他。
  “瑄瑄,你这一生,我是说……往后的人生,也许会经历很多磨难。”
  他轻声说,“但是那些,都不会要你的命。”
  我大睁着泪水朦胧的眼睛,我看见父亲的眼睛,在黑暗中显得那么坚决。
  “你会遇到一个非常危险的时刻。当你身处险境的时候,我和你妈妈,会来救你的。”他一字一顿地说,“我要你记住这一点。”
  我又开始哭,我弄不懂他为什么这时候说这些,除了哭,我还能有什么反应呢?
  “……瑄瑄,在任何时候你都不可以放弃希望,明白么?”他牢牢握着我的手,他盯着我的眼睛,“你一定要记住,爸爸和妈妈在那时候会来救你的,哪怕我们已经死了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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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了,但是他用手扳住我的肩膀,强令我直视他的眼睛。
  “你要记住这一点,瑄瑄。什么时候都不可以忘记它。”他说罢。又凑到我耳畔,用一种极细微的声音说,“你忘了么?历史是能穿越的,所以未来,我和妈妈会在某个时候蹦到你面前,把你从坏人的手里救回来。”
  我怔怔望着他,疑惑万分地说:“……真的?你们真能来救我?你保证么?”
  “我保证。乖女儿,我们保证。”
  他凝视着我,语调亲密无比。
  后来,又过了很多很多年。
  我日渐苍老,我去了很多地方,也活了很久,偶尔回顾自己这一生。我这才发现,有那么多人和事情,曾经从我的生命长河里经过,有些人,能够陪伴我很多年,有些人。却在一瞬间失之交臂,再也不曾见面……
  我曾经遗忘过很多事情,但是后来,又慢慢回想了起来,那些令我饮敌的往事,到最后就都成了如风细语,沉睡在我的回忆中了。
  然而,有个人的声音,我却始终不曾忘记,甚至连那语调中的亲密味道,我都没有记错过一丝一毫。
  直到我很老很老了,老得几乎忘记了自己是谁、又活过多少年,可我仍然能够想起他说的话,他的声音。
  那是陪件了我整整一生的声音。我甚至能确信,只要自己的生命存在一天,它就会一直在我的耳畔响起。
  于是,正因为有它的存在,我也终于可以坦然面对前方了。
  无论何时。
  “……真的?你们真能来救我?你保证么?”
  “我保证。乖女儿,我们保证。”
  后记
  每次写后记,都会让我感觉惶恐。
  真的有还没说完的话要说么?如果有,为什么不在文章里就说完?是不是文章本身没有做到让自己满意?
  但真就有一些东西,塞不进文章里去,只能留在外头。
  说说是怎么想起写这么一个东西的吧。
  09年春节,我和一帮朋友去胡吃海喝,玩闹得畅快欢乐,回家之后遭遇了极为难得的失眠。
  那个夜晚,我听着窗外零星爆竹声,脑子忽然闪过几句话:一个在时空机构里工作的男子,为了寻找失踪的妻子,私自打通了平行时空,他在那一时空轨道里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妻子,然而令他惊讶的是,在那一轨道里,乖女儿却成了叛逆的街头妹,国家也陷入一片战乱中……那么,他究竟该如何选择呢?
  这个简单的情节,听起来像《苏菲的选择》,而且看完了全篇的读者们,应该已经可以从这几句话中瞥见小说的某些部分了。
  当时我对这个简单的构思十分感兴趣,我想试着把它写成一个完整的故事,然而继续思索下去我却发现,必须把人物身份弄得更加复杂才有意思,故事也才好展开得更大——如果这个男人是历史中的人物呢?
  其实最初,办公室人员的设定只有三个人:凌涓,雷钧,苏虹。
  没有小武和卫彬,控制组则是文章写到后面,才又觉得不妥,返回头去添加上的。而且那时候,我一概不知道他们是谁,包括方无应,我只知道有这个人存在于这个故事里,连他该做什么我都不知道,但我知道他长得挺好看,他是个古人,然后他的名字叫方无应(不好意思,梦里蹦出来的名字)。
  是慢慢写着,才一个个确定了他们的身份,第一个确定的是方无应,当时我对着这三个字发呆,心想这人到底是谁呢?然而他只是很固执地告诉我他叫方无应,然后他长得很好看……别的就什么都不肯说了。其实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囧,是的是的我到现在还是觉得这名字很囧!
  我喜欢普普通通的名字,从其他名字上读者就应该看出这一点,所以我曾经和脑子里的那个影子打商量,想劝他换个名字,但他怎么都不肯,他很专横,让这三个字像烙印一样印在我的脑子里去不掉(看看!这家伙非常任性吧!)。
  我无法,只得为了这么个囧名字上网去到处乱翻帖子,找些传奇的历史故事,看看谁适合这三个字。
  找了两天,我在一个论坛里偶然看见了历史美男排行,里面提到了凤皇。


  仔细琢磨了一下,我想,好吧,就是这只囧凤凰了。
  不过那时候他只是个配角,被我拉出来充数的,因为办公室那毫无瓜葛的两女一男,实在不够撑起一个故事,后来这小子独占那么大的戏份,这可是连我都没料到的。
  小武也是如此,当我写下“咱们这儿没人比他的名字更现代了”这样的句子时,我还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是个古人,很温和,有点小帅,然后文质彬彬的。
  至于卫彬则出来得更迟,他是友人coco强烈要求我拉来的“特邀嘉宾”,哈。
  卫彬不是最晚的,最晚的是梁毅,我写到快五十万字时,才突然看见了他的出现,在我的脑子里。他跳来跳去,嘻嘻哈哈,他说“我就是来添乱的!”他是适时而现,因为前面写得都太沉重,感觉告诉我,必须抓这么一撮胡椒面来洒洒。
  不过最早,雷钧和梁毅本是一个人,是写着写着觉得有了必要,才返回头又去添加了梁毅这么一个人物,他的性格定得就更晚了。所以起初,雷钧并不是杨广,而且性格也不是如今你们看到的梁毅那种样子,他更接近历史上真实的扶苏的性格,但是coco说,这种性格很讨人嫌,哦她真打击我,要知道她是本书的第一读者TT
  我说我挺喜欢蔫呼呼的人哪,而且又很悲剧合我胃口,可是coco不喜欢,她说这样的人物引不起读者兴趣的,你趁早换一个。
  觉得她说得也有道理,反正我对扶苏没啥执念。那换谁呢?项羽么?不行,我对此人完全没兴趣;唐太宗?算了吧那有啥意思。
  这个人,必须前后反差很大才能有趣,否则,原本就是个好人,揭露真相后仍旧不是坏蛋,一点落差都没有,那和吃白水煮面有啥区别?
  唔,问题就在于,我没有“粉”过什么历史人物。
  总之,他是个暴君!我和coco说,暴君就对了!只有那样,面纱一掀才能吓人!
  既然是暴君,那还不好办?对着“暴君榜”一个个找呗,远古的我不熟,光名字都够诘屈擎牙的不讨喜,太近的也不行,对清朝我没意见,我这人不像方无应有朝代歧视(哈!),我对清朝,唯一意见很大的是发型……
  于是,就只有在这中间一千年来找了。
  不过我几乎没怎么费劲,因为这人就赫然居于榜首呢,笑倒。
  雷钧的身份,是一直写到凌涓弄的平行宇宙那率章节,才终于确定下来。而且仔细查看了杨广的生平之后,简柔的身份也跟着做了改动——之前因为雷钧是扶苏,所以失踪的妻子定的也是另一个女人。
  说来,雷钧这名字倒是早早就取下了,不是雷霆万钧的意思,而是legend的译音,我本来是打算写架空的嘛。让李煜改姓武,不是因为“止戈”,而是取自心理学家武志红,我很喜欢他的作品。凌涓最开始叫凌狷,和她的脾气很近,后来有朋友认为反犬旁会让人当成男性,产生反感,于是改成三点水。她老公史远征的名字意义很明显,不多言。苏虹是从soho想到的,林兰则是为了梅兰竹菊的恶趣味(梅是苏虹、竹是方无应、菊是史远征),至于其他人都是随便取的,除非文章里有解释,否则无深意。
  以上,就是人物的来源经过。
  读者应该可以看得出来,我所真正感兴趣的,并不是历史上的这些真实人物,而是经由我改造过后的他们,也可以说我写的不是慕容冲杨广……而是方无应和雷钧他们,我想写的也不是历史,而是生命本身,也即所谓“单独个体的发展状态”。之前我对古代史兴趣不是太大,一直以来阅读倾向都偏向;所掌握的历史知识也就到百度百科的程度,不,肯定不如百度百科呢,幸好历史也不是这篇文的核心,它只是“挂书的钉子”,因此,我只需不多的与大众保持一致的常识——一至少山本五十六我不会说他是好人,岳飞我不会说他是坏人——这就够了。留下广大的空间,我也才好尽力铺写我自己心里的那出戏。
  是什么样的戏呢?
  就是我们自己天天上演的那出戏,命运中的生命。
  是到即将写完时,我才突然发现自己在写什么。我在写“面对”,就是这。面对,是个多么困难的事情!面对真实的自我,面对尘封的甚至被时间和世俗给扭曲了的真实过去,以及,面对从很远地方生长延续下来的家族树……当你看清后者时,你会发现,你并不是什么独特的果子,你只是老梨树上的一个鸭梨,认识到这一点很不易,好些梨一辈子错误地坚信自己是个烂掉的石擅——也许它五岁时,看见了一张被PS过的无比美丽的石榴广告照片~结果这只梨觉得自己实在太不像话了!怎么又肿又黄还一身小粉刺呢?!于是它为此痛苦终生,立志要把自己整成合格的石榴,笑。
  我一直认为,生命不仅仅是这几十年,事实也不是我们寻常所见所想的这么简单,我们有限的意识,对这个世界的解读犹如盲人摸象,并且还会抱着象鼻子自以为这就是全部了。而完全接纳所不确定的,远比认定它不存在要好。哪怕仅仅是释梦(非常好玩的一个领域),都能让我惊觉那个“没被发现的我”。
  这个故事里,囊括了我自己的很多认知,也许因为塞得太多,把它都撑变形了,笑,而且它太长了,我从来没有写过这么长的东西,接近九士万,老天爷,什么故事值得写这么多字儿出来呢?就因为我也是属蚂炸的放养派,所以不管是种花还是写作,都不喜欢太拘束,植物嘛,就先尽着它长枝叶长果实再说(我养的宠物、我种的花,全都惊人的健壮~);小说,就尽着它自己说故事,我先要信任它,它自己会知道怎么办的。而且我始终感觉,不是我在写故事,是故事在操控我。它,故事本身早就存在了,存在于某个宇宙,我只是偶尔路过,瞥了一眼,发现“咦?好有趣的样子!”(那种心情,估计就和看见陈冠希家电脑的修理工一样),于是我在那个缝隙前停下来,拿着某些工具,小心翼翼撕开它的防护膜,企图看见更多有趣的东西,然后,再以一种传播八卦的热忱,将它说给我的朋友们听。
  所以,这种“写作方式”,不可能有什么大纲,更不可能先给弄个纲要贴在前面,那样的话就像给植物罩上个水泥罩,文就“死”了。我只能边写边等它逐步生长,逐步“自现”,并且一定得反复修改。坦白而言,这么多年来,我从未成功地在结束之前“全盘把握”过文章的方向,因为它根本就不听我的。这篇文,是一株非常……奇怪的植物,无数矛盾与冲突都被裹在了里面,如果有谁从头到尾都喜欢这篇小说,那我想,他可真算是个胸怀宽大的人了。
  另外,之所以这个故事里完全看不见政府作为,那是因为它没有必要出现,我要写的,和现实的行政操作一点关系都没有,莫如说,文中所提到的“上面”,其实是一个比喻,比喻命运之神,你若称之为宇宙的力量也可以。
  命运会允许你做任何选择,你迟早会发现你所得到的结果,全都是你自己想要的那一份‘注意’不是意识,而是潜意识。这就是为什么我从来不让“上面”干预人物的选择,因为宇宙不会阻止你的任何行动。有一句老话,“如果怎么努力都得不到你想要的,那说明在你心灵深处,根本就不想要它”。
  只不过人对自己的了解,实在是少得可怜,并且误会重重。
  说到这儿,我想也许文里面的夫差比我更明白这些,哈哈!他也是这一整本书里面,我最喜欢的人物,与其说喜欢他,莫如说,他是我正在实践中的理想自我,笑。不过他的原型,是曾经与我共处一室十多天的金毛寻回犬,大名叫king,喏!连名字都很适合夫差~阿king是朋友火星的狗,也是我所见过的最迷人最英俊的狗狗。
  关于春秋时期那“两个”瑄瑄的问题,我在白起和梁毅的对谈里已经解释了一些,也就是说,之前所有的穿越行为是在同一时间轴上进行的,所以才会有真正的慕容冲被强行下线的事情发生,然而吴越的屏蔽严重破裂,则是因为出现了不止一条时间轴,这和之前的截然不同,近似二维和三维的区别,也像平方和立方的区别,不仅有无数个本该独立的宇宙会重叠出现,甚至会有无数个“西施”并存(甚至很有可能她们并不是同一个人)。因此,在我个人的认知里,如果方无应不去救他的妻女,那么瑄瑄就不会成为西施,不过,一个悲剧挽回,另一个悲剧恐怕就得诞生:那俩在林子里当一辈子母猴子,方无应在现代社会独自终老。
  然而他还是救回了妻女,这之后,一切都定下来了,一个新的走向就此形成——虽然人物们都没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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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个是讨论不清的,笑,真要讨论清楚了我就去瑞典领奖了。
  至于故事结束之后,又该如何?
  我不知道。
  我不知道除了瑄瑄,剩下的那些孩子们又会如何,完全不知——如果有人说他知道,那他一定在说谎。
  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活到最后有两个古人:方滢。卫彬。
  方滢,我并不多么担心她,虽然是个女性,但她的柔韧不可小瞧,再说至少她儿子还活着。
  至于卫彬,应该也会如普通的老人那样,活很久很久……哦,我都有点不忍心说下去了,我认识的一个女孩子竟然说,她听见“年过半百的霍去病”这几个字就想哭,擦汗,人的心,真是个奇妙的东西,世上还有比死亡这种可能性降低为零更糟糕的东西么?比起早亡的英魂,我更喜欢矍铄的老头子——我就是喜欢老婆孩子热炕头,好吧我天生没有浪漫细胞。Orz
  如果真的变成了老头,卫彬会觉得寂寞么?也许吧。不过我一直觉得我笔下的他是个很特殊的存在,不像其他古人那样热衷干抱团,自始至终他都是游离于外,哪怕平日融洽相处。这一点他和方无应相反,性格不同、遭遇不同,造成人的需求也不同。
  这样与他人保持心灵距离、从而能够存留更多“自我”的生活方式,我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不好,它似乎更适合天才——天才需要巨大专注力给自己那伟大事业——却不见得适合普通人,就像方无应的那种人生,他这六十多年,倒是一直都很投入,可总体来看是幸还是不幸呢?真的就能拿结局来简单概括么?雷钧的结局看起来很悲惨,儿子失踪女儿又常年不肯回家,但是比起悲惨,多得是比他惨的——所谓“比较”这种行为,本身是没有意义的。
  而且,我觉得他们都不会后悔的,哪怕自己的人生被我给安排成这样。
  至于故事里人物所谈到的很多东西,包括生死观历史观家族心理遗传甚至包括幼儿教育等等,都是我在长期庞杂的阅读和思考中所得到的认知,并不打算拉着读者来赞同和接受。我只是尝试着用新的认知系统,来重新阐述老套的故事情节,使之陌生化,这有点像布莱希特提倡的“离间效果”。不过,关于里面一些非传统唯物的理念,个人很喜欢火箭之父Wernher von Braun 在那本奇怪的书《万有引力之虹》卷首语中,所说的话:“大自然不论生死,只论沧桑。科学所予我的一切,包括我不断习得的新知,都使我强烈地坚信,我们死后有灵。”
  也许我们的肉体,只是一截电线,宇宙能量的“电流”在这段时间通过我们,哪怕电线老化坏掉,电流却始终存在于这个空间。
  呃,然而这之后,接下来要干些什么呢?
  不知道,和这群人整整磨了一年、修改到让人发狂之后,我只剩下一个愿望:把他们全部丢出我的思维。在出现反射性呕吐以前,暂时还是不要再和这些名字见面了。
  我不知道下一本会写什么,甚至都不知道写作欲望它什么时候能再回来找我……这一篇写得近乎脱力,无论是王小波老师还是赚钱机器斯蒂芬金老师,都曾对小说的长度提出过要求,我觉得我是以踏青的心态,不知不觉跑了个马拉松,所以前面显得松散浮泛,到中段才开始认真往自己的内心靠拢,我的时间和心血,百分之七十都耗费在了后半部分。这一次比较失策的是还没写完就开始贴,这很不好,否则我会遵照斯蒂芬金老师的指点,初稿完结六个礼拜之后,再删掉总量的百分之十。
  文章千古事,得失寸心知。
  不过,虽然留有遗憾,也总比小说变成魏忠贤要好,从众和自贬是天底下最容鸟的事儿,谁又能对追求完美死心?也许,关键不在于出现问题,而在于“带着问题继续干下去”。
  幸好我还有很漫长的锻炼机会,幸好也没有法律规定,必须磨炼成张爱玲或者成陀思妥耶夫斯基才能写东西,感谢老天。
  如果读者真的能看到下一本,我想那大概会是很久很久之后的事情了,我喜欢写完后,修改得干干净净再拿出来,写到一半全部扔掉重来的倒霉事儿,我也干过不止一次了,对写东西这回事,我愿意更认真一点,难得这辈子找到了这么好玩的,总得玩个够~
  下一本想写纯粹的言情,不过我很怀疑自己能否办到,洞察自身天性的结论是:我似乎十分喜欢处在“无法被定义”的状态。当然,原因我自己也很清楚,太过私人就不说了。
  当然,它并不一定会比这一本更好,甚至可能因为尝试新东西而退步,可是我希望自己能像村上春树。我佩服村上春树并不是因为他的出名,而是因为他的爱折腾,他甚至去折腾他的文字风格,哪怕折腾得还不如以前,但他一点都不怕,我就最佩服他的“不怕”,那种从不畏手畏脚的坦然,无论是身为一个人还是身为一个作家,都是十分有必要始终保持着的,所以,如果上帝能满足我一个要求,那我希望我永远都满怀勇气。
  下面,是感谢时间~
  感谢所有陪伴我这一年的帝王嫔妃、文臣武将,(做领导状挥手ing)同志们辛苦了!
  还得感谢起点,给了个平台,之前我并不太看好这种东西在网络上的阅读效果,幸好编辑们都比我有远见,现在看来似乎状况还不错?其实我一直疑惑,像这样一年磨一本,谁家受得了。Orz
  也感谢陪着我修炼的乖king(抱住狠狠亲一下!),感谢友人火星为我提供的修炼渠道(她是已获心理师资格证的专业人士),以及这一年内,为了最先听到故事而请我吃了无数顿美食的coco(亲爱的,咱这流淌过无数餐桌的东西终于赚钱了!我终于可以回请你了!),coco功不可没,卫彬那俩孩子的名字都是她取的,很多情节也都是与她讨论之下产生的——以上三者,催生出这篇小说。
  也谢谢坚持不看盗版、甚至花钱打赏的读者们,你们知道我为什么要感谢。
  a big hug!
  楼笙笙2009,christmasEve
  皮埃斯:澄清一个似乎已很深的误会:我不是搞心理学的,只是个看了很多书、做过几次咨询的门外汉,很惭愧,我也不是某些读者猜测的理科生,我就一普普通通中文生而且成绩不好,笑。不过小说中所写的有关心理学的部分,已经通过了火星的审核,她说我写东西,“逼真是常态,不逼真才是变态”,我认为这是最大的夸奖,嘿嘿!
  皮埃斯的皮埃斯:标题有两处拼写错误,american应为america,以及dynasty看,这就是潜意识(本我)和文字完美强迫症(超我)打架的结果,“本我”再度大获全胜,它在最醒目的地方耍了我一把Orz。另外,“作个才人真绝代,可怜薄命做君王”是清人作品《南唐杂咏》里的句子,曾被袁枚引用,不是王国维的,我记错了,今后如果再在文中发现错误,请读者自行脑补更正,我就不麻烦了,谢谢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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