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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说魃道(全) by水心沙-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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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笑叫人打心眼里看不起自己。’
不知为什么,很多人都这么说他,说他嘴上那道唯一充满了生机的笑。可是每天揣着大把银票去狐仙阁里专为了看他这一抹让人不安的笑的,亦是这些人。
人真是种奇怪的动物不是么。
那些不知从什么地方来到北岭城的外乡艺人,为自己安顿的地方起名叫狐仙阁。
阁子里几乎夜夜笙歌,日日欢闹。有时候,离得很远,朱允文都能从那高挂着无数华灯的楼阁里听见他们丝竹与喧闹并缠的声音,这声音令他想起那些在京城里浮华如梦般的岁月,虽然现在它们离他已经很遥远了。一杯酒,一碟自己做的点心。有时候能听见一曲琴,从那方向时断时续地传来,那是红老板在给那些大把挥洒金银的豪客以犒赏。
听说红老板琴棋书画无一不能,这也就不难解释,为什么行走在风尘里的这么一个人,笑容却能那样的不屑于人。
出世,入世,才貌双绝。
只是如此美好的一个人,却有着世上最低贱的身份,终不免让人为之可惜。
但后来朱允文想,他又有什么资格去怜悯和可惜别人。无论高贵或者低贱,至少,别人是自由的,而他呢。
那之后,连着七天下了很大一场暴风雪,雪把整个北岭城几乎完全吞没。从紫禁城带来的翡翠相思雀死了,不是冻死,而是闷死在暖房的炭烟里。
朱允文也几乎死去。
一场肺病把他折磨得形销骨立。
只是,仍未能死,正如他在来这里的第一天时就所期望着的。
他躺在床上,看着头顶那片白色的帐帷,想像它就是他葬入坟冢时的尸衣。也许坟墓也是白色的吧,这地方除了白,几乎没有任何色彩。
一阵咳嗽。
喉咙里一口血把胸口白色的床褥染上那么点别样颜色的时候,朱允文听见下人在外头禀报:爷,狐仙阁的红老板求见。
那天朱允文没有见红老板。
身份上的悬殊,纵然暗里欣赏,朱允文对于他的造访仍是觉得有些突兀和不悦。曾经贵为天子,现今一介娼妓也说见便见,于情于理,都是他所无法忍受的。于是断然回绝,甚至带着丝恼羞的怒意,他摔了案几上一枚羊脂如意。
如意落地他听见门外响起了阵琴声。
沉而婉转的声响,随着弹奏者指尖叮叮当当一阵跳跃,仿佛某种温和的笑,脱离琴弦悠悠然然荡了进来。这声音他不止一次隔着窗和那些距离,从远处那座喧闹的楼阁里听见过。但近了,分明又同往常有着些许的不同。
不同在哪里,朱允文却说不上来。
如果曲子能说话,这琴音就好象是个正在说话的人,透过那种起伏跌宕的调,在房间里兜兜转转,像是缓声在同他说着什么。于是他用力拍着床大声道:来人!来人!把他给我撵出去!!
片刻,门外响起下人的话音:回爷,人一直都在外头,没有爷的吩咐,小人不敢随意放他进来。
这叫朱允文呆了呆。
从府邸大门到内堂,三进三出,隔着至少六道门。六道门外,为什么这琴声听起来会这么近,近得好像就在咫尺之内。
疑惑着的时候,琴声断了,很突然。忙挣扎着起身推窗朝外看,窗外一片风卷着一地的雪,白茫茫,朦胧胧。隐约一道鲜红色的身影在雪地里闪了闪,很快消失不见,只留下雪地里一长串凌乱的马蹄印,还有些许细微的琴弦声,似乎不舍从这苍白的世界里立即离去,绕着窗棱轻轻流转。
那之后好些天,朱允文没再听见有任何琴声从远处那座楼里传来过。
依旧整日整夜地喧闹,依旧丝竹缠绕着欢笑。却再也没有听见过那种仿佛淡淡说话声般的琴音从那地方响起。
一天两天三四天,五天六天七八天,时间弹指刹那,对于床榻上的人却如同亘古般漫长。朱允文在床上用漫长的时间粘着那只如意的碎片,听着远处阁子里的声音。有时候他的妻妾会来探望他,她们用那些熏满了胭脂香的手指抚摸他,仿佛在紫禁城他的寝宫里那般。他想回应,可是做不到,他发觉自己的身体就如同手里的如意,勉强拼凑出来的完整,终究布满裂痕。
但他没办法同那些女人说。她们看着他,眼神却不知道在看着什么,他害怕那种眼神,在每次她们用那种眼神望着他的时候,即使她们温柔地在亲吻着他的脸颊,他的手背,他的胸膛……他惊惧地发现自己的手在同他的下体一样萎靡和颤抖。
于是流泪,于是看到一些失望,或者更加不好的东西,从那些女人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然后她们一声不响地离去,留下一室的寂静,一室的闷热,以及一室她们身上浓烈的胭脂香气。
他再次将那把如意砸到了地上,狠狠的,像在砸碎自己那具无可奈何的身体。
这时听见那说话声般的琴声再次响了起来,缓缓的,跌宕的,近在耳侧的……
“来人……”于是他大声道:“把他带进来!把红老板给朕带进来!”
我想霜花一定是个说故事的天才,因为在他说到那句“把红老板给朕带进来!”的时候,我真真切切从他眼里看到了一个人的影子,那个叫做朱允文的,只当了四年皇帝就下落不明的男人的影子。
有点焦躁,也有些高高在上的颐使气指。
然后那影子就消失了,妖怪水晶般的瞳孔里只剩下了一本正经等着他继续往下说的我的脸。他朝我笑笑,说,天黑了。
这才惊觉周围已经亮起了路灯,没来得道别,我匆匆跑回了家。
到家时家里的店已经关门了,杰杰在暖炉上打着盹,狐狸在客厅中间的梯子上坐着,正在给即将摆到店门口的圣诞树挂上五颜六色的玻璃星星。空间里充斥着蛋糕和巧克力甜甜的味道,每年圣诞节狐狸都会做一棵圣诞树,还有蛋糕和巧克力。蛋糕是用来搞特价活动的,巧克力是每年不变的给我的圣诞礼物。
因为我从来没在情人节收到过巧克力,关于这点,没有比这只整天赖在我身边,害我至今找不到一个人类男朋友的狐狸精更清楚这一点。所以为了弥补这个遗憾,从他来到我家的第一年开始,逢到圣诞他就做一些巧克力给我当礼物。当然了,不要为那是他亲手做的而觉得感动,他其实只是为了省钱而已。也不要去问他,为什么明明是弥补不能在情人节收到巧克力的遗憾,却不在情人节送。千万不要问。因为我曾经问过一次,然后,他看了看我,托着腮帮问:
情人节是什么节?
我回答:情人的节。
你是我的情人不?
我再答:不是。
那你想当我的情人不?
这次,没等我来得及回答,他手指一翘,在我脑袋上轻轻一弹:你想我还懒得要。
我,靠,靠靠靠。
第二天因为被一些事情耽搁,等想起来去街心花园去看看时,天已经黑了。白晃晃的路灯照着白晃晃的雪,霜花一个人坐在被气温冻得吱嘎作响的秋千架上,晃来荡去。
他似乎除了这个地方无处可去。
这么想着,转眼却听见他这么问我:“是不是除了这个地方,你无处可去。”
我一愣,因为没想到心里刚在想着的问题,会这么直接地反被别人问了过来。
“不是。我是来听故事的。”于是我回答。
“但你看起来很孤独。”他又道。
这句话让我不由自主抬了抬肩膀:“孤独?我?”
“人是种孤独的个体,即使他再有钱,再有权,身边围绕着再多的人。就算是在人群的蜂拥包围下,他只有他自己。”
“那妖怪呢?”
“妖怪,妖怪是以类分的,不是同仇敌忾,就是你死我活。因此妖怪从来都不会孤独,因为除了这两者,它们无类可归。”
“就没有特例么?”
“特例?有,但它们都已经死了。”
“……都死了?”
“当然,也有一些还活着,或许就是那些和你擦肩而过的,或许就在你周围……而这些家伙,往往都过得生不如死。”
“为什么……”
“因为它们泯灭了自己的本性。”
我沉默。
一时不知道该再说些什么,因为初衷只是来听故事的我,没想到会不知不觉地跟这只说故事的妖怪聊起这些。
而他似乎也很快意识到了这点,在短暂的僵持过后,他笑笑,拍拍身边空出来的秋千板:“对了,你是来听故事的。”
我点点头,顺势在板上坐了下来。
“那我们继续。”
红老板进门的时候,朱允文正坐在床上看着一地如意的碎片发呆。
如意碎得已经看不出形状,这一次是再怎样拼,也拼凑不回去了,正如说出口的话,一旦从嘴里冲出去,就再也收不回来。
红老板有双细细的眼睛,以及如同琴声般淡而悠然的微笑。
他坐在床前的竹帘外。很暖的房间,依旧裹着一身鲜红的裘衣,他低头有一下没一下拨弄着琴弦。有时候很偶然地会抬头看看朱允文,那眼神并没有叫朱允文害怕,于是朱允文慢慢冷静了下来。
之前仓促间,他听见自己说了声“朕”。
仆人有些迟疑,但还是照办了,这令他不安。他知道自己的一言一行都会被告知远在金陵的朱棣,而‘朕’这个字的出口,远胜于自己做出的任何事。
只是说便说了,再后悔,又有什么用。诚如紫禁城拱手让便让了,再留恋,又有何用。于是静静听了会儿琴,在红老板摊掌将琴声止住的时候,朱允文问他:“为什么要来见我。”
“听说王爷病了。”红老板回答。“而草民自幼习得一些医术,毛遂自荐,想为王爷诊断诊断。”
“红老板南方来的?”
面前这男人有着比纸还苍白的脸色,裹在裘衣里的身体,单薄得似乎比自己更加病弱一些。他说他要来为自己诊断,这令朱允文紧绷着的嘴角露出一丝笑。
“草民游走四方,算不得来自南方或者北方。”
“很多人都替我诊过病。”
“知道‘对症’的人却不多。”
“你却知道?”
“略知一二。”
“即使一无所知,我也知道我染着风寒,红老板。”
“王爷的病,根在心,岂是风寒的药可以医治。”
“心病?”
“心病。”
“病从何来。”
“苍衡脚下一点脉。”
“大胆!”
也许那时候他应该更严厉一些。事后朱允文这么想。但他的身体令他做不到这一点。
在听见苍衡两个字从红老板薄薄的嘴唇里轻吐出来的时候,那瞬间朱允文是惊怒的。惊的是区区一介平民怎会知道这两个字,怒的是他竟然敢当着自己的面这么说,说得这样直接。
他怎敢当着自己的面这样说?
那是要诛灭九族的。
可是他就那么轻易地说了,带着嘴角那抹令很多人望之会打心眼里看不起自己,却又着魔般如痴如醉的笑。
因此朱允文想,那时候他一定也是着了魔了,着了那笑的魔。所以,即使是说了这样的话,自己竟然没有怪罪于他。只是在短暂的盛怒过后,呆呆看着自己胸前被血染红的被褥,然后讷讷地道:“奏些什么给我听听,红老板。”
“高山流水。”
“甚好。”
那天之后,北岭城里出了一个奇怪的流言。
说是有人见到了鬼。
那是一个没有风也没有下着雪的深夜。有个赌徒,叫王三的,在赌坊里输得精光,所以把自己灌得烂醉,一个人摸黑往家里赶。赶着赶着,王三冷不丁看到西面一条小径上有个一身红衣,手里提着个血红色包裹的女人正慢慢走过。
这本也没什么特别,怪就怪在,那女人在朝前走了一阵后,忽然停下来不走了。停在一间茅屋前,身体挺得笔直,笔直笔直地站着,像根树桩。只头朝前微微地倾斜,好像透过茅屋的窗子在朝里张望着什么。
当时仗着酒意,又见对方是个单身女人,于是王三起了歹意。
夜深人静,酒气上涌,人总不免容易心猿意马,何况一个刚刚输了大把钱钞的赌徒。于是在猫着腰观察了片刻后,王三轻着手脚朝那女人站的地方慢慢地走了过去。
随着距离的接近他感觉那茅屋里好像有什么东西在一直隐隐约约地传出来,声音很细,好像是某种压抑过后的呻吟。这让赌徒的心变得更热。夜深人静一个单身女人在一个传出些微说不清道不明的呻吟声的窗台下,会在窥望些什么呢。
想来,不会是什么干净的东西。
原来也是个同道中人呢……想着,脚步不由自主变快,也忘了先前的小心掩饰。因此一脚踏到了根枯树枝上,枯枝卡嚓一声脆响,突兀得让他一个惊跳,连带惊动了那窗下的女人。
女人猛地朝他回过头,这同时,茅屋里突然响起阵野猫惊着了似的尖叫!
王三也尖叫了,连带一泡尿没憋住,哗地拉在了裤子里。
然后昏了过去。
醒来后,他逢人就说,他见到了个没脸的女人,一个没有脸的女人。而他夜里见到那单身女人所站的茅屋里,死了两个人。
一个是孕妇,一个是她肚子里的孩子。
孕妇家人说,那晚孕妇睡下后不久,说自己肚子疼,一直疼一直疼,但不像是要生的样子。后来疼着疼着,睡着了,家人以为没事,也就都睡了。谁知道半夜突然间被她一声凄厉的尖叫声惊醒,然后发现,她死了,身下全是血,两腿间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是还没完全长成形的死婴。
之后,城里上了年纪的老人说,那晚王三撞上的没脸的女人,是血抱鬼。通常出现在乡下,很偏僻的地方,一身红衣,手里拿着个红色的包裹。包裹里装的是她要带走的死掉的婴孩。
流言很快在这寒冷而安静的城市里散播开来,越传越广,越传越玄。
但始终没有传到朱允文的耳朵里。
很多时候他耳朵是聋的,没人会告诉他城里发生过什么事,他也很少会去主动询问。更多的时间他只是躺在床上,或者那间散发着香甜气息的厨房。
当这两者都无法给予他平静的时候,他会差人去狐仙阁,招那个叫做红老板的男人进到府邸。
每次被召来,红老板会坐在他的床边弹琴给他听,弹高山流水,奏梦里金陵。
红老板总是一身红色,红色的麾,红色的裘,红色的衫。后来朱允文让人将床上的帷幔也换成了红色,黄昏落日般的颜色,带着丝辉煌后的张扬,和着琴声的韵律起伏得让人徜徉。
他在那片张扬的红色里有了自来到北岭城后的第一次勃起。
我觉得有点敏感,对于霜花说的这个故事。我确定我脸红了,在听见他说到‘勃起’这个字眼的时候。
他朝我微微一笑,然后离开了秋千架。
而我就好像读初中时第一次被男生碰到了手,情绪复杂地匆匆跑回了家。
我很沮丧于我这种显而易见的反应。
林绢说,往往越是介意和抗拒这种话题的人,越是表明他们对这种话题的想入非非,试问若果你从未把它往不干净的地方去想,又怎会觉得这种话题不干净。
我不知道是不是要将她的话当成某种准则,但很多时候她的话不无道理。对于某些敏感的东西,我从未尝试过和那些同我交往的异性谈起,但并不代表我从来没有想入非非过,只是心理上,本能地觉得那样不好而已。
不好,但不好在哪里?
我不知道。
我只知道,尽管林绢隔三岔五地更换男朋友,但并不意味着她就是个荡妇。尽管我一年两年甚至三四年不和任何一个男人上床,就代表我是个禁欲的修女。
只是羞于启齿而已。
没有人能想象得到当我坐在沙发前,看着洗完澡的狐狸从浴室走到我面前,又从我面前走进自己房间时的心情。他总是只裹着条浴巾,有时候甚至连浴巾也懒得包裹,随便扯了条裤衩或者背心之类的遮一遮,就那么走到我面前来了。他大概从没意识到即使遮着前面那部分,他背面还是赤裸着的,他背面的轮廓非常漂亮,就像一个伟大的雕刻大师最完美的杰作,多一分不多,少一分不少。令人遐想,他却感觉不到。
不过更可能的是,他大概从没意识到过我是个女人。
一个看到他以人的形状而不是什么犬科动物形状裸体在眼前走来走去时,纵然知道他不是人,也会有某种蠢蠢欲动感觉的女人。这才是真真叫人沮丧的事情,不是么。
回到家的时候狐狸刚洗完澡,身上带着沐浴露喷香的味道,四肢八叉地躺在床上,一如往常。
见到我站在他面前,也许还看到了我脸上没有消失干净的红晕,他也就只是提了提腰上那块摇摇欲坠的毛巾,让它看起来稍微安全了点。这算是他对于这房子里唯一的女性所能做到的最大的尊敬。
我很不客气地一屁股在他边上坐了下去,重重的。
他因此皱了皱眉。我以为他是在抗议我这举动震掉了他身上唯一的遮蔽,可他只是抬起了被我压到的腿,然后抱怨道:“你又胖了小白,你好去减肥了。”
一边说一边把腿搁在了我的身上,和往常一样。而我没像往常一样把他推开,只是就势躺到了他身上。
他身上一丝不挂,这不是第一次,却是我第一次这么近地靠近他一丝不挂的身体。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做。脑子里反复着那两个令人想入非非的字眼,一边抗拒,一边忍不住让它出现,如此重复,所以搞得脑子有点乱。乱得分析不出自己眼下这种行为算是什么,也许狐狸也不知道。他看着我,脸上没有往常那种似是而非的笑,我想他是在发愣,能让狐狸发愣,那应该是个好兆头。
至少他总算想起来,我是个女人。是不是?
“你真的胖了。”然后听见他这么脱口而出地说了一句,带着一脸像是发愣,又好像是很认真的语气。
我想我后来好像是扇了他一巴掌,也许并不用力,因为自己很心虚。
然后跑进了房间锁上门脱光了衣裳站在镜子前,问镜子,镜子镜子,谁是世界上最不像女人的女人?
镜子说,是你,是你是你就是你。
隔天来到街心花园,没见到霜花,因为我去早了。很早离开店,把店交给了一肚子怨气的杰杰,然后精心梳了头,精心挑了件自己觉得最穿得出去的衣裳,顶着瑟瑟的寒风穿过几条大街坐在了街心花园那只好些天都没人坐过的秋千架上。
坐着等了几个小时,等得几乎快分不清自己的脸上还有哪部分是有知觉的时候,霜花出现了。一身白衣,苍白的脸,苍白的头发,像个雪精灵似的突然出现在秋千架后,轻轻在秋千上推了一把。
我觉得自己荡了起来,轻飘飘的,像在飞。
“今天很漂亮。”然后听见他对我说。
“谢谢。”
“我还以为你不会来了,害羞小姐。”
“怎么会。我还没听够呢,你那个好不容易勃起了的明朝皇帝的故事。”
“那么我们继续往下说。”
“好。”
天将乱离兮,孰知其由,奸臣得计兮,谋国用猷,忠臣发贲兮,血泪交流,以此殉君兮,抑又何求,呜乎哀哉兮,庶不我尤。
这首诗是左宗棠方孝孺行刑前的绝命诗。
那是朱允文到达北岭城的第一天,他站在城中央的钟鼓楼上,周围是一眼望不到头的苍白。风吹在脸上像刀割一样,并且也像刀子一样割去了他来时的痕迹,他听见自己的妻妾在他身后低声抽泣,还听到有人向他禀告,爷,方孝孺已在午朝门问斩。
那天夕阳的颜色像血,是这座城市无垠的苍白里唯一的色彩。
红老板说,上有朱洪武打下的基业,下有臣子如方正学,龙座本已稳固,可惜了只缺一种颜色,于是根基松懈如土。
什么颜色?
他低下头,在自己衣袖上轻轻一掸:红。
先帝在血色里建都立业打下大明江山,朱棣在血色里坐稳紫禁之巅。血是红,和红老板身上衣服一样的颜色,但这颜色从不属于朱允文。
永乐三年,跟随朱允文一并被流放到北岭城的长子朱文奎,在腊月一场暴雪所带来的风寒里病逝。
那场风寒一并带走了他的两名妻妾,也令他再次僵卧病床数月,却依旧没有将他从这座白色的城池中带走。每天清早睁开眼,听见野兽嚎叫似的寒风在窗外呼啸而过,他会把那排长窗一扇扇打开。风雪很快就从洞开着的窗口里飞卷进来,犀利而迅速,就好象当年朱棣带兵渡过长江从京城外长驱直入。
不知为什么朱允文很享受于这种感觉。不断的令人麻痹的寒冷,不断的反复在头脑里的那一幕记忆,就好像破城那天血腥和漫天大火焚烧后的焦臭,让他由衷的恐惧,却又根深蒂固地烙刻在他的记忆里。
“这地方就是座坟墓!爷是想让奴家们一个个活生生闷死在这坟墓里吗?爷?!”
筝娘,十八岁,进宫时不满十四,笑面如花。
这天当着朱允文和一众仆役怒喊出那句话的时候,满头华发。
朱允文已经不记得有多久没见过这小小的妻子脸上花团般的笑。似乎从踏上这片土地的第一天,所有的颜色就从那张明媚圆润并且带着丝稚气的脸上消失殆尽,或者,被冻结了,就像脚下那片臣服于严寒的土。
很多个夜她一丝不挂站在他的床边,抚摸他,推他,亲吻他。然后撕下那些帷幔用力扔向他。
“连女人也无法征服,你拿什么去征服江山!”她说。十七八岁的年纪,什么都敢说,敢做的年纪。
而他看着她静静微笑。
今次他却没有笑。
四周飘荡着被筝娘扯下的帷幔,在窗外吹进来的寒风里,飘荡得像红色的幽灵。
那些是死在紫禁城烽火中的冤魂吧。
他想。
然后撕开了包裹在筝娘身上那些厚重而繁琐的衣裳。
筝娘尖叫,因为他尖锐的手指划破了她脖子细嫩的皮肤,很深的伤口淌下了颜色很深的血。他想起红老板身上那件同样颜色的衣服,还有那曲高山流水。于是用更用力的方式将筝娘压到了床上。
帷幔无声无息在两人的喘息声里滑落,像铺天盖地倾倒下来的血。
“什么颜色?”
“红。”
一个身体进入另一个身体,很简单。却用了三年的时间。
红色慢慢从那具身体里渗透出来,柔软而娇小的身体。她说不想死在这座如同坟墓般的府邸里。是的,他不会让她们如此沉默而沉闷地死去。
节奏,律动,如一曲高山流水。
流下鲜红色的水。
筝娘再次尖叫,没有人理会她,所有的人在朱允文撕开她衣服的一瞬间退得干干净净,只有风雪尖刀般在她赤裸的身体上滚动,还有朱允文粗暴的手指。
回家的时候,天又开始下雪,夹杂着雨,不大,但冷冰冰的粘得人皮肤很难受。我想象着北岭城的雪,一大团一大团的,干燥而蓬松,那才应该是真正意义上的雪。
可惜朱允文并不喜欢那些雪,如果他能在那样的雪里寻到些乐趣,我想大概他也不会活得那样难受。很多东西掌握在手里未必是那么令人快活的东西,譬如过多的金钱,过多的权利,他始终不是块当政治家的料,或许他至死也没有能想明白这一点,虽然他曾经确实是个还不错的好皇帝。
快到家门口时远远一蓬红让我吃了一惊。
细看原来是个人在我家店外站着,手里撑着把伞,伞面是鲜红的,所以格外引人注目。“先生,我们关门了。”经过他身边掏钥匙的时候,他仍在原地站着,看着我家的店门。我不得不提醒了他一句。
他闻声朝我看看,然后微微一笑,“那可不太好办了,小姐,我是来取我订的蛋糕的。”
男人的笑真好看,是那种让人见了不由自主心里会微微震一下的感觉。但我不太明白他这话。怎么会晚上十点来取蛋糕的,狐狸现在连夜班生意也开始拉了么?“可不可以看下单子。”于是我问他。
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张纸给我。
12。20,晚,10时。10吋巧克力慕斯+1。
的确是我们店的单子,落款人是狐狸。“那跟我进来吧。”赶紧去开了店门打开灯,我把客人领进门。
门里杰杰被突然而来的光吓了一跳,从桌子上跳了下来,桌子上摆着狐狸刚做好的蛋糕,十吋的巧克力慕斯,巧克力很厚,蛋糕很软,加在一起就是绵厚而肥软,并且带着喷香的甜。
发现是我,杰杰不太高兴地咕哝了一声,目光继续转向桌子上的蛋糕,舔了舔它的舌头。我刚想赶跑他,身后男人走了过来一把将它抱起:“你养的猫?”
“嗯。”
“很可爱。”说着挠了挠它的毛,我朝杰杰瞥了一眼,发觉它没和往常一样皱着眉表示不快。这有点稀罕,因为杰杰是很不喜欢被人抱的,那会让它感觉自己像只真正的猫,那种被它所看不起的宠物猫。
“洪先生是么。”确认了桌上的单子,我将那只透明的蛋糕盒用绸带扎起。
“能不能用鲜红色。”
“紫色的盒子配鲜红色绸带么?”看了看手里扎到一半的那根粉色带子,我问他。
他点点头:“是的鲜红色。”
“好的。”
紫色配鲜红色,我觉得那种组合有些奇怪,但客人有着怎样奇怪的品位都是可以的,只要他们满意。
杰杰终于被男人放了下来,看得出他真的很喜欢猫,而杰杰似乎也不讨厌他。在他脚下徘徊了好一阵,我猜这猫是不是期望能因此得到男人施舍的一块蛋糕,但无论怎样它总是要失望一记的,馋嘴的肥猫不可能因为偶然一次的献媚,就平白得到它想要的。
可是没想到失望的人会是我。
在我仔细地把整个蛋糕盒漂漂亮亮地像朵玫瑰花似的包装好交给那男人后,男人只看了它一眼,就把它放到了地上。然后拆开包装,打开盒子,将那块浓香四溢,软得戳一下几乎都快要化开的巧克力慕斯推到了那只眼睛放光的肥猫眼皮子低下。
肥猫呆了呆,也就一秒钟不到的时间。然后整个头就没了,它好像几天几夜没吃过东西一样,把自己半个身体塞进了那团浓郁的巧克力酱里面。
男人离开的时候雪开始大了起来,一片片飞在夜色里,被窗外的圣诞树灯照得一闪一闪的,很漂亮。
杰杰告诉我狐狸出去找乐子了,说的时候它正很卖力地舔着自己毛上的巧克力酱。
狐狸找乐子的地方一般就两个,一个商场,一个酒吧,不过商场到了晚上十点肯定已经关门了,所以狐狸这会儿能去的地方只能是酒吧。酒吧里很热闹,还有很多漂亮的姑娘,这就是狐狸没事总去那里转转的原因。他说热闹如动力,美女如氧气,如果这世界上没了动力和氧气,妖怪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看,他总是能这样成功地绕着弯子把我从美女行列里划分开来,还让人没办法对他发脾气,这就叫老狐狸。
“你这几天怎么老往外跑,”正琢磨着,听见杰杰问我。他眯着眼睛看人时的样子像蓝精灵里的阿兹猫,不过比人家长得委婉那么一点点,“难道是约会……”
“猫也懂什么叫约会。”
“猫的约会肯定比小白要多。”
虽然听完我马上在它脑袋上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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