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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流社会的下等小姐-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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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风飘起来的长发轻抚着脸,很美,很舒服。
“是的。我哥是这个世界上最宠我的人!”小优幸福地点点头。
小优开始了她的故事。
杜家世代经商,但真正崛起,则是从杜明威这一代才开始的。
杜明威的崛起,得益于他年轻时杜家和孙家的联姻。
孙家和杜家一样,都是专事酒店业的。
但孙家人丁不旺,只有一个女儿孙贤株,性子又弱,又不喜经商。
孙家和杜家是生意上的朋友,双方老人一撮合,孙贤珠便嫁给了杜明威。
等孙家老人一过世,孙家的产业便和杜家的合为一处,成为了一个庞大的酒店业帝国。
孙贤珠便是杜思远和小优的妈妈。
她身体有病,自己专心在家养病,照顾孩子,从不过问生意上的事。倒也无挂无碍。
不过,平静的生活,因为杜明威的一个新秘书的到来,被打破了。
第12卷 第128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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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秘书便是尹子娟。
尹子娟那时25岁,性感迷人,工作能力也强,和孙贤株完全是两种不同类型的人。
她的出现,一下子俘获了杜明威的心。
两人很快便传出了暧昧不清的绯闻。
孙贤株是一个不会争的人,她知道这些后,委婉地劝了几次杜明威,不见奏效,便赌气带着两个孩子去了美国。
那一年,杜思远七岁,杜思优两岁。
杜明威也不以为意,他们不回来,他也不去看他们,他只是源源不断地给他们钱。
两个孩子上学后,孙贤株就一个人呆在家里胡思乱想,郁郁寡欢。
这样一来,她的病更重了。
两年后,孙贤株竟然一病不起,最终病逝在医院。
杜明威来美国打理好一切后,准备将杜思远和杜思优接走,两个孩子恨父亲,更恨父亲身边那个狐狸精,他们坚持要留在美国。
没办法,杜明威把两个孩子托付给美国的朋友,他们的日常生活自有老妈子、管家们照料,倒也不用太过担心。
杜明威回国后,很快便和尹子娟结了婚,有了他们自己的孩子,对美国的两个孩子关心也越来越少了。
除了卡上永远也花不远的钱外,杜思远和小优几乎成了孤儿。
两个孩子心中都充满了恨。
但这种恨导致了两种不同的结果。
杜思远开始发奋读书,母亲因为软弱而导致的不幸,给了他很深的阴影,他要坚强起来,用自己的能力,夺回属于自己的一切,保护妹妹。
而小优则破罐破摔,整日和富人圈里的一帮坏女孩混在一起,挥金如土,小小年纪就学会泡夜店,跳艳舞,和男人调们情。
杜思远多次劝她,她也听不进去。
杜思远知道妹妹可怜,自小就失去双亲的护佑,所以他也不忍强逼她,事事都顺着她,只要她开心就好。
最后杜思远以优异的成绩考进了哈佛商学院。他的长远目标是构建一个属于自己的遍布全世界的商业帝国,他的短期目标是,用自己的表现,打动父亲,让他接纳自己,进入到世都集团,并夺回世都集团。
第12卷 第129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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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自己的目标,杜思远对自己要求苛刻,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他把自己打造成了一个完美的人,温文尔雅,能力超群。
杜思远的表现,杜明威都看在眼里。
杜明威正需要这样的一个接班人,来将他的事业发扬光大。
虽然尹子娟暗地里做了很多手脚,但杜明威最终还是把杜思远杜思优兄妹接回国内,并让杜思远进了世都集团总部。
杜思远从低层做起,靠自己的能力和业绩,终于做到了世都集团副总经理的位置。
但杜思远表现越好,尹子娟就越担心。她表面上和杜思远亲近,背地上却处处为难他……
“原来如此。”听完小优讲的往事,林秋妮若有所思地点点头。这么说来,尹子娟把矛头对准自己也是必然的了,谁让自己和杜思远走得近呢。
“所以秋妮姐,我希望你能帮帮我们。”小优忽然认真地说。
林秋妮吓了一跳:“别,别叫我姐,我好像比你还小的吧?”
“我二十岁。你呢?”小优也感觉自己叫得有点唐突。
“我十九。”
“那你该叫我姐呢。”小优笑着说。
“别了。我可不喜欢姐姐妹妹的叫,我认你这个朋友就是了,我们还是互相叫名字吧。”林秋妮听了小优的故事,觉得她也不容易,也不再反感她了。但让自己和她姐妹相称,她还是有点接受不了。
“那好吧。我就叫你秋妮吧。”现在的小优跟变了个人似的,既宽容又懂事。
“嗯。”林秋妮点点头。她本来女性好友也不多,既然小优愿意,那也是不错的事。
“秋妮,我原来是个坏女孩,每天只想着自己开心,无论闯什么祸,哥哥都会来给我摆平的。但自从上次《娱乐时代报》上刊登那篇假新闻后,记者们堵着门要采访,董事会也有意取消哥哥接班人的资格,我到办公室里去找他,发现他一个人坐在办公桌下面,绝望地抽着烟……我才知道,原来哥哥的内心其实也很脆弱!”
小优可能想到了杜思远当时的落魄,她的眼圈红了。
林秋妮拍拍小优的肩。听着这些,她也有一些心疼。
第12卷 第130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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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他在我面前表现出来的,永远都是那样坚强,那样无所畏惧。其实他自己也没有安全感。他很小的时候就告诉我,爸爸是指望不上的,凡事都得靠我们自己……”
小优说着,抽泣起来。
林秋妮感到一阵阵心酸,想着在异国他乡,那个小小少年,是怎样一方面刻苦学习,一方面还要保护自己那个总是惹祸的妹妹。不知他心中该有多少彷徨?
“所以我决定,以后要做一个好女孩,做哥哥的左膀右臂!”小优坚定地说。
林秋妮有点喜欢现在的小优了。
“秋妮,可能之前你误会我了。我并不是因为了解到你的身世显赫才和你交朋友的,而是因为那天你在董事会上,把老狐狸精追问得狼狈不堪。你不知道,当时我好崇拜你,我只会一味地撒泼,却处处授人把柄,给哥哥带来麻烦。当时我就想,如果我是你,我哥哥的事业肯定会顺水顺风。所以我决定和你交朋友,向你学习,做你这样的人,来帮我哥哥!”
林秋妮笑了,原来如此!
小优拉住林秋妮的手,真诚地说:“当然,我也特别希望你也能帮我的哥哥!”
林秋妮只好说:“如果能帮得到的话,我一定会出手相助的。不过我告诉你,我真的就是一个杀猪妹,你别把我想得太厉害了。”
“我都说过啦,我和你做朋友,不是因为你的身世。你还这样说。”小优嗔怪道。不过看她的表情,依然不相信林秋妮只是个杀猪妹。
“走吧。酒会该结束了,你这个主人不能总躲在这里讲故事吧。”
“再聊一会儿嘛,我现在只想和你呆在一起。”小优有点撒娇地对林秋妮说。
“肉麻!”林秋妮冲她撇撇嘴。
两个人都笑了。
现在的她们,倒真像是一对好朋友了。
小优又聊了一会儿目前杜思远的处境。
看似他现在已经是副总经理,但董事会成员多数人都和尹子娟走得近,而且全国其他城市的酒店负责人,也多是她的心腹。
毕竟她已经在总经理这个位置上,处心积虑了十几年。
第12卷 第131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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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身体不好,他早想退休了,若董事长的位子不是交给我哥,而是交给那个老狐狸精,我们的日子可就难过了。所以我哥现在的压力特别大——”
“好啊,我说怎么找不到你们,原来躲在这里说我的坏话呢。”随着那好听的声音,杜思远推门走了进来。
看着这个风度翩翩的大帅哥,林秋妮感觉自己离他更近了一步。
以前她只看到了他的光鲜和潇洒,如今她懂了他的心。
哪个女孩会不喜欢自立自强的男人?
林秋妮想,什么时候,她该把杜思远的故事讲给李天佑听。
那个不思进取的家伙,也该振作振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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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喂!秋妮,发什么呆呢?”小优伸出手在林秋妮脸前晃了晃。
原来,想这些心事的时候,林秋妮的眼睛还一直盯着杜思远。
小优不会以为自己是看杜思远看入迷了吧?
想到这里,林秋妮的脸“腾”的红了!
林秋妮推了一把小优,慌乱地埋怨道:“小优,都怨你!让我多喝了几杯酒,现在酒劲上来了,脸好烫!”
“是吗?”小优不怀好意地笑。
林秋妮又噘着嘴在小优的背上擂了一拳。
杜思远则傻了一样,瞅瞅林秋妮,瞅瞅杜思优。
什么时候,这一对死对头,竟成了如此亲密的朋友?
“看什么看!哥,我警告你,以后秋妮是我的朋友了,你不许欺负她。”小优冲着杜思远摆装出一副凶巴巴的面孔。
“少来。”林秋妮扬扬拳头,“欺负我的人还没生出来呢。”
“有性格。我喜欢!”小优冲林秋妮道,“那你也不许欺负我哥哦。”
林秋妮瞅着杜思远,开玩笑地说:“那可不好说,就看他乖不乖了。”
杜思远笑了,两个女孩的快乐感染了他,他也开玩笑道:“好吧。以后在林小姐面前,我表现得乖乖的。”
三个人一齐笑了。
杜思远带着林秋妮和小优下了楼,回到花园里。
酒会已接近尾声,客人们纷纷离去,最后只留下L哥和他的助手、林秋妮及杜家兄妹五人。
他们又喝了一会儿酒,小优因为太兴奋,喝得多了些,醉熏熏地躺在花园的石凳上睡着了。
第12卷 第132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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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又一出‘史湘云醉卧芍药茵’!”L哥一边笑,一边叫醒小优,和说话都含糊不清的她道别。
林秋妮也要道别,杜思远知道她没车,忙说:“别急,我送你回去。”
“不用。我自己打车。”林秋妮拒绝道。
“打什么车啊。杜大少爷,你也不用送。就让林小姐坐我的车吧。反正我自己也要坐车回家,多跑一段路也不值什么的。”L哥不容林秋妮和杜思远说话,一摆手,“就这么定了。走了!”
林秋妮倒乐意坐坐这位大明星的车,于是点头答应。
见林秋妮同意了,杜思远也不好说什么,只得送他们出了杜家的花园。
助手开车,L哥和林秋妮坐在后排。
因为曾见过L哥和小优之间的动手动脚,林秋妮一直觉得L哥是个不老实的人,所以开始很戒备。
不过L哥表现得很老实,话也不多,靠在椅背上闭目养神。
出了别墅区,助手问:“林小姐,你到哪里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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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到闸北菜场下吧。”林秋妮说。
听到这里,L哥吃惊地睁开眼,问:“林小姐,你还真住在闸北菜场啊?”
“是啊。小优的后妈说得没错,我真的就是个杀猪妹。”林秋妮大大方方地说,她并不觉得这有什么丢人的。
“我很喜欢你的直率。”L哥打量着了一会儿林秋妮,笑道,“我发现你身上有一种独特的气质,很让人心动。”
“什么气质?尽管夸吧,我喜欢听。”林秋妮和L哥开起了玩笑。
“不是夸。我是认真的。我不知道该怎么形容这种气质,”L哥一边说着,一边思考着合适的词语,略一思索,他肯定地说,“是纯粹,对,纯粹!”
“不明白。”林秋妮实话实说,她真不知道纯粹是一种什么气质。
L哥解释道:“就是干净,不参杂任何东西——”
“那你们都参杂东西了?”林秋妮好笑地问。
“当然。很多人笑的时候,可能里面藏着刀;哭的时候,也可能只是在演戏,哭给别人看……”L哥说,“但你不同,你哭的时候是真哭,笑的时候是真笑,愤怒的时候也是真愤怒……”
第12卷 第133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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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新鲜。我当是什么独特的气质呢。”林秋妮有些泄气,她觉得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了。
“这才是最可贵的。这年头,所有人都在表演给别人看,还有几个人保留着这样的纯粹?”L哥一脸认真地说道。
“好吧。我就把这理解为是你的表扬吧。谢谢大明星了。”林秋妮说着,指了指闸北菜场的大门,“我到了,就在这里下车吧。”
助手停下车,然后替林秋妮打开车门。
林秋妮正准备下车,忽然想起卖豆腐的姜花嫂子最崇拜L哥,若给她讨一张L哥的签名照片,她一定高兴。
于是,她又坐回车里,向L哥讨要。
可惜L哥没有随身携带的照片,甚至车上连一张海报都没带。
忽然,林秋妮心念一动:若把L哥带到姜花嫂子旁边,嘿嘿,闸北菜场这个出了名的豆腐西施,还不乐疯了?
林秋妮把自己的想法说了出来。
L哥犹豫了一下,点点头:“好吧,既然林小姐提出来,我就去一趟吧。正好也看看林小姐卖猪肉的地方是个什么样子。”
助手一听,立即紧张起来:“L哥,这可不行!菜场里人多,不定闹出什么乱子呢。”
“放心吧,里面的人我都熟悉,也都听我的话,不会闹什么乱子的。”林秋妮主意想定,一把将L哥拉下了车,“走吧!我保护你!”
L哥也觉得新鲜,戴好墨镜,跟着林秋妮,缩头缩脑地溜进了闸北菜场。
远远的,林秋妮见到李天佑仍在卖土豆。
但她没有招呼他,这个惊喜是属于姜花嫂子的,她得先找姜花嫂子。
姜花嫂子的豆腐摊前有两三个顾客正在买豆腐,姜花嫂子低着头,专注地看着称。
“喂,老板,来三百斤豆腐!”林秋妮粗着嗓子叫道。
“三百斤!”姜花嫂子吃了一惊,以为来了大主顾,忙抬头一看,竟然是林秋妮,顿时责怪道,“杀猪妹!成天不来菜场,一来菜场就捉弄你的漂亮嫂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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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没良心!人家是给你送礼物来了,你反倒说人说捉弄你!”林秋妮委屈地说。
第12卷 第134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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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礼物?”姜花嫂子看着两手空空的林秋妮,一脸不相信。
“登登登登……”林秋妮一边叫着,一边将L哥推到身前,“姜花小姐,看看这是谁?”
“啊!”姜花嫂子尖叫一声,手中的豆腐啪地掉在地上,她也毫不理会,一下子冲到L哥身边,一把拉住L哥的胳膊,细细打量,“是L哥!天哪,是活的L哥!”
L哥被冲动的姜花嫂子吓得直后退。
林秋妮在L哥背后推住他,不让他躲。
姜花嫂子喜极而泣,拉着L哥的手,什么都不会说了,只会一个劲地重复:“天哪!天哪!天哪……”
姜花嫂子的叫声惊动了其他人,L哥是个老牌的明星了,他的面孔差不多家喻户晓,众人都惊奇地围了上来。
谁都想不到,荧屏上那大名鼎鼎的明星,竟然会现身最底层的闸北菜场!
还是林秋妮提醒了姜花嫂子,姜花嫂子忙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和衣服,羞答答地站在L哥旁边,让林秋妮用手机一连拍了几十张照片。
闸北菜场的其他人也纷纷上前要求和L哥合影。
林秋妮搞得跟L哥的经纪人似的,一一答应。
最后,大家又起哄着让L哥唱歌。
L哥早年是歌手出身,确实有一副好嗓子,不过他唱歌要求很高,平时在音响效果达不到的情况下,他是绝对不会开腔的。
不过,林秋妮可不会放过让众街坊开心一把的机会,她催道:“随便唱一首吧!没人会认真听的,不过图个新鲜罢了。”
L哥哭笑不得,落在林秋妮手中,还真没个好下场,他哭丧着脸清唱了一首自己的成名曲。
掌声雷动。
人越围越多,L哥的助手紧张得几乎要报警了,林秋妮也觉得再这样下去,局面会失控,于是,她安排菜场里的众兄弟们做临时保镖,将L哥护送回车。
L哥坐回车里,这才长出一口气。
不过想想也挺好玩,他笑着对林秋妮说:“你这里的朋友很有趣嘛,什么时候再带我来玩?”
“随时欢迎!”林秋妮笑道,“下次我提前组织他们,保证不会像今天这样混乱。”
第12卷 第135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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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还来啊!”助手心有余悸。
送走L哥,林秋妮再回到闸北菜场,众街坊都围了上来。
“杀猪妹,你太了不起了,竟然连这样的大明星都能请得动!”
“啧啧,杀猪妹是不是以后也要进军娱乐圈啊!”
“喂,杀猪妹,你不会和L哥谈恋爱了吧?要不他为什么那么听你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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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猪妹,我刚才没和L哥合到影,你什么时候带我去补一张好不好?”
……
天哪!我受不了了!
林秋妮只觉得耳边成千上万只蚊子在轰鸣。
好容易将众人的问题一一打发,林秋妮才想起李天佑一直没有露面,她忙往李天佑的土豆摊走去。
土豆摊前没有一个人。
林秋妮问大力叔。
大力叔说:“奇怪,刚才还在。你带着明星过来的时候,我也挤过去看,一回来就不见他了。”
“这个书呆子!”林秋妮恨恨地说,“见到我竟然不打招呼就走!哼,下次见他饶不了他!”
林秋妮很开心地赶回了家。
看到林昌业,想起今天尹子娟说的话,想到他为了给自己弄入场券,被别人嘲笑,她不禁很心疼,她告诉老爸,自己已经认识了不少上流圈子的朋友,以后就不用再去黑市买票了,他们会带她玩的。
“棒丫头!”林昌业听到这样的话很开心,“想吃什么,老爸给你做去!”
“今天我来做。”林秋妮破开荒地进了厨房。
虽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但林秋妮真的不会做饭。
没办法,老爸有一手好厨艺,而且又总宠着她。
不过这一次林昌业竟然答应了。
一番忙碌,林秋妮做好的饭菜端上了桌。
“速度挺快!”老爸向她竖起了大拇指。
至于效果嘛……
粥烧糊了,菜炒生了,肉忘加盐了……
最后还是林昌业重新加工了一遍才算能吃。
因为有了一个整日无所事事的朋友小优,林秋妮的空闲时间都被她温柔地夺走了。
歌厅舞厅游戏厅,厅厅都进;饭馆酒馆美容馆,馆馆不落……
原来,这个城市里,竟然还有这么多可以打发时间的地方。
第12卷 第136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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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怜自己原来的去处,只有一个闸北菜场。
林秋妮热闹过后,又觉得无聊。
这日下午,她拒绝小优的邀请,自己到闸北菜场去找李天佑。
一连几天不见,他也不联系自己,林秋妮恨恨地去找他“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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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竟然不在闸北菜场。
打他的手机,一连打了十几个,他也没有接。
这个懒家伙,肯定又在睡懒觉呢。
林秋妮懒得再理他。她一个人散漫地走在大街上。
路过一个电玩城的时候,她忽然想进去玩。
小优带她玩过一次,感觉不错。她最喜欢里面的投篮球机。
可能是因为以前在学校时也喜欢打篮球吧,她在投篮球机前面,竟然能百分之百进篮。
林秋妮进入电玩城,换了一大堆游戏币,又来到投篮球机前,开始了她这个颇能找到自信心的游戏。
她出彩的表现,很快引来一群人围观。
在别人的叫好声中,林秋妮投得酣畅淋漓。
正玩得痛快的时候,忽然一个十六七岁左右的阳光小帅哥挤了进来,冲林秋妮一笑,露出一口可以做牙膏广告的漂亮牙齿。
“姐姐,不错啊!”小帅哥赞道。
“小意思。”林秋妮头也不抬,回答得颇为自得。
“那你敢不敢和我比比?”小帅哥下了挑战书。
“好啊。”林秋妮当即答应。反正一个人玩久了也无聊。
于是,两人开始血拼。
小帅哥也是个投篮达人。
第一局,730分比729分,林秋妮赢。
第二局,742分比741分,林秋妮赢。
第二局,746分比745分,林秋妮赢。
“姐姐,我服你了!”小帅哥擦一把额头的汗,“我输了,走,请你吃饭。”
“不去。”林秋妮懒得和小男生们纠缠,更何况本来也就没有定赌注。
“那我请你喝咖啡?”
“不去。”
“那我请你喝饮料吧。”
“不去。”
“姐姐,你太不给我面子了吧?”小帅哥不高兴。
“你有什么面子。”林秋妮白他一眼,继续投自己的篮。
小帅哥忽然笑了:“有个性。”他走到林秋妮跟前,伸出手,“交个朋友吧。”
“不交。”
第12卷 第137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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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妮的不屑,反倒激起了小帅哥对她更大的兴趣。
小帅哥胶皮糖一样,林秋妮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
林秋妮休息的时候,他忙送上来饮料。
林秋妮的游戏币用完的时候,他把自己的一堆游戏币“哗”一下,全倒在林秋妮面前。
“小子,你想干什么?”林秋妮看着眼前这个长得比林志颖还奶油的小帅哥。
“我喜欢姐姐。”小帅哥直言不讳。
“戚,牙还没长全的吧?离远点,姐可不吃嫩草!”林秋妮说完,掂着自己的外套,往肩上一搭,踢踢踏踏地离开了电玩城。
小帅哥跟在她屁股后面,寸步不离。
“再跟我,小心我不客气!”林秋妮凶巴巴地冲小帅哥扬扬拳头。
小帅哥站在那里不动了。
林秋妮继续往前走,走了两步猛回头,见小帅哥站着没动,这才放心。
夜幕已经降临。
林秋妮拐进一条小胡同的时候,突然蹭蹭蹭,前面蹿出来三个戴着墨镜的壮汉,拦住了去路。
好汉不吃眼前亏,林秋妮知道情况不妙,扭头往回跑,可没路两步,对面又蹿出来两个戴墨镜的壮汉。
“你们要做什么?”看着他们步步逼近,林秋妮吼道。
声音虽然大,不过她害怕得心脏几乎都要跳出胸膛了。
“不干什么,只想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一个高大的光头佬,掂着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嘿嘿笑着,走到林秋妮身边。
“救——”林秋妮刚喊出一个字,光头佬已经把匕首放在了她的脖子上。
“老实点!”光头佬恶狠狠地喝道。
林秋妮哪里经过这样的场面,不过她虽然心里害怕,却也没有吓到手足无措的地步。
她十岁的时候,杀猪刀就能在她手里玩出花来了。
她很注意锻炼身体,因为她知道,家里没有男孩子,老爸身体又弱,又无三亲四戚的帮衬,一切都得靠自己。
那时候,若有小混混、小流氓找她的麻烦,她从不告诉老爸,都是自己摆平的。
她知道,遇到这样的人,你越软弱,他们就越得寸进尺。
第12卷 第138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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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秋妮从来就没把自己当成需要人保护的弱女子。
从小到大,她都告诉自己,自己没有软弱的资本,她不但要自我保护,老爸日渐衰老,她还要保护自己的老爸。
林秋妮强迫自己平静下来,她仰着脸看着那高大的光头佬,思索着下一步怎么办。
可惜手里没有一把杀猪刀!
否则,哼,就把这几个凶狠的家伙当猪处理了!
“我相信你们是找错人了。”林秋妮试探着对方。
“找错人?哈哈,爷们跟你三天了!”光头佬瓮声瓮气地说道,“丫头,别耍花样,否则会让你很难受!”
“跟我三天?我没得罪你们啊。”林秋妮暗暗埋怨自己太大意,跟了自己三天,自己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不过也怪不得她,一个杀猪妹,怎么会想到有人在费心费神地跟踪自己。
“你们要钱吗?说数目吧。”林秋妮尽量拖延着时间。
“口气不小嘛。”林秋妮的平静倒让光头佬有些刮目相看,他的语气不再那么凶了,“钱自然有人给我们,丫头,你就别费心了。乖乖跟着我们走就是了。”
“是谁要你们捉我的?”林秋妮一边问,一边寻找着脱身的机会,若不是那把刀在脖子上,她早反抗了。
“大哥,这妞不错啊,就这么交出去可惜了,要不先——嘿嘿。”一个猥琐的家伙凑上来,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林秋妮。
“混蛋!”林秋妮飞起一脚,踢在猥琐男的裤裆里。
猥琐男“啊”了一声,龇牙咧嘴地捂着关健部位,蹲下身子。
“叫你小子净给我想这些事!”光头佬看着猥琐男,不怒,反倒呵呵地笑了起来。
见光头佬这一会儿的注意力没在自己身上,林秋妮在他拿刀的手上猛地咬了一口。
光头佬疼得叫了一声,忙抽回拿刀的手,用另一只手赶紧捂住那被林秋妮咬得血淋淋的伤口。
林秋妮抓住时机,扭头便跑。
除了尖头佬和猥琐男,还有三名大汉。一名守在胡同的出口,另两名守在胡同的入口。
林秋妮想着,一个人总比两个人好对付,她朝着只有一名大汉守着的胡同入口冲去。
跑到跟前时,林秋妮才知道这是一个错误的选择。
第12卷 第139节:小子,离远点,姐不吃嫩草(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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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同口站着的那位,是一个浑身肌肉疙瘩的壮汉,他手里拿着一根一尺多长的电警棍,警惕地盯着跑过来的林秋妮。
林秋妮看着他手中那根黑乎乎的棍子,还没想明白那是什么东西时,那棍子就击在了她的身上。
林秋妮顿时觉得浑身麻木,四肢无力,她一下子倒在了地上。
但她的大脑是清醒的,她眼睁睁地看着那壮汉走过来,老鹰抓小鸡似的,一把抓起她,准备给光头佬送过去。
“放开她!”壮汉刚走了两步,忽然身后蹿出来一个单薄的身影,飞起一脚,踹在壮汉的腰上。
壮汉趔趄了一下,差一点摔倒。
但他很有应战经验,头尚未回,手里的电警棍已向身后那人捣去。
只听“扑通”一声,那人也倒在了地上。
林秋妮抬头一看,竟然是在电玩城里认识的那个小帅哥。
林秋妮连说话的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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