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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月宝鉴-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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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仙世界里可能没这种事吧?你们那里有狼吗?”鲁逊没听到熊忆的话,想了想,问了一句。
这倒是。熊忆嘀咕了一句,很诚实地回答:“也有,不过能让我们看到的狼都被关在笼子里,野狼都被赶到荒山或无人区了。一般人根本没看到的机会,有机会看到的人……都被狼吃了。”
“啊?好可怜。不过,神仙世界的狼一定比我们这里的强悍,连仙人都能吃。”
熊忆再次苦笑,无话可说。
就在谈话期间,月亮悄悄地露出一点点光,好像在偷窥这一幕一样。而那股腥味越来越重了,不用鲁逊提醒,熊忆也看到狼群了,就在距离他们的帐篷十几步的地方,一排绿幽幽的眼光渐渐清晰起来。绿光悄无声息地靠近帐篷,有几头狼围着帐篷走了几圈后慢慢后退回去。过了一会儿,绿光向山丘方向移动了过来。所有人的呼吸都加重了起来。
第十九章 驿道惊魂(三)
熊忆很务实,他不会因为水月国的人给他安上了神仙的帽子就觉得自己什么都了不起。因此,看到步步逼近的狼群,他很干脆地一捅鲁逊:“指挥权交给你了,你有经验。雨风,还有大家,从现在开始,都听鲁逊的。”
鲁逊感激地看了一眼熊忆,握紧了手中的刀。这个时候,容不得他推辞,经历过战场的磨炼,鲁逊比熊忆更明白临阵所需要的是什么,那就是准确的指挥和众人齐心。熊忆在这一刻,将责任给了他,也表明了对他的信任,他当然不会矫情的不接受。
袁雨风紧张地看着对面狼群,心里却很佩服熊忆的决定。在帐篷里,他就知道熊忆在对付狼群上一定什么也不懂,还在想着如何提点他,避免大家倒霉。看到熊忆如此果断地下放了指挥权,袁雨风在叹气的同时,也不能不佩服熊忆的当机立断。而这,也正是他需要多多学习的。
袁雨风在感慨的时候,鲁逊却没有这么多想法,他死死盯着绿光的前进距离,扑捉最佳战机。绿光慢慢靠近了山丘,熟肉是香,生肉也香,狼更爱血腥滋味。山丘上的味道吸引着它们一步步向危险靠近。
“点火。”
冷静果断的声音响起的瞬间,嘭地一声,在山丘人工沟壑前几步的地方,火焰腾空而起。很快,三个大火堆就熊熊燃烧起来,火光将山丘前的地方照亮,狼群一览无遗。
熊忆咬紧了牙,打量狼群的大小。这群狼大概有几十头,走在最前面的是十余头强健的公狼,气势很凶,体形大,嘴……也很大。这是熊忆下的结论,看来,今天这场血战不会好过。
与熊忆不同,袁雨风没有任何表情地盯着望着火堆做思考状态的头狼。狼群也需要首领指挥的,只要在作战中先杀了头狼,虽然可能会引起狼群更凶狠的进攻,但也可能让狼群因此退却,即便不退,暂时失去指挥的狼群也好对付一些。
鲁逊没有说话,他在借着火光数狼群的数目,默默数了一遍下来后,他的嘴角裂开了,轻松的笑意出现在脸上:“吓我一跳,才这点。”
“啊?”熊忆在他旁边发愣。这么多还嫌少?
鲁逊看了一眼熊忆,小声笑道:“这是我遇到的狼群中最少的。嘿嘿,狼肉很好吃。”
熊忆翻翻白眼无语看……群狼。
前面的十余头狼在火堆面前徘徊了一阵儿后,慢慢后退,边退边朝身后看。在它们身后,一头健硕的大狼昂首望着山丘。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熊忆觉得那张狼脸上的表情是很严肃地在进行思考,仿佛是两军站前的主帅在对对方进行判断一样。有了这种想法,熊忆去看鲁逊,结果发现,鲁逊一脸沉静地看着头狼,眼睛中全是嘲笑,也一句话也没有。
熊忆突然想笑,这种情形,怎么想怎么好玩,人组成的防守大军和狼组成的进攻大军在相互观察,在对峙,简直是太好玩了,如果不是自己也身临其中的话。
这种战场对峙的局面并没有多长时间,狼军首先发动了试探性的进攻。就见头狼一声怒嚎,几头公狼猛地向山丘扑来。它们的动作很迅捷,空中姿态很优美,一道美丽的弧线越过火堆就冲了过来。熊忆事后都很奇怪自己怎么会用优美这个词来形容狼的空中姿态。
狼的动作很快,鲁逊的动作更快,就在狼跃起后,他大喊一声出手,人猛地站立起来,手中的刀也迎了上去。熊忆和袁雨风,还有冷风扬的动作几乎是条件反射地紧跟其后,大刀也高高挥起迎向了狼影。
火堆的作用并不是阻止狼的进攻,而是为狼的进攻制作障碍。不敢穿越火堆的狼只能选择高高跃起,从相对低矮一点的火焰上方跃过的方法来攻击山丘上的人。从低到高,这是具有相当大难度的,也是非常耗费体力的动作。
所以,当狼越过火焰到达山丘沟壑前的时候,力气也是最接不上来的时候。就在狼换气的这一瞬间,鲁逊让大家出手了。几个人的刀都凶狠而准确,刀光在火光下呈现出另一种美,当这种美带起一股热浪和一道红光时,就更美了。
几头上前的狼仅仅嚎叫了一嗓子,都瘫倒在了壕沟前。这四个人都是猛家伙,四头狼全都是一刀毙命。至于它们身上的刀痕超过了四刀,那是反应慢的萧晓雪和司圣语的杰作了。至于那些车夫和灵狐,他们都没动,因为该他们出力的时候还不到。
不得不说,狼是最凶狠的动物,同伴的死并没有震慑住它们,反而激起了狼的血性,哪怕飘散在空气中的血腥味是自己同伴的味道。这一次扑上前的多达十头,一样的不要命似的冲锋,一样凶狠地张大了嘴巴,露出雪亮的牙齿。
这一次人类的成功就多增加了时间和气力,上阵的也成了全体人员。不过,人类赢的依然很轻松,鲁逊的指挥非常棒,他总是在最恰当的时机喊出进攻的命令,他也是最先解决自己的敌人转身支援同伴的人。而本队的领队熊忆,已经沦落为帮凶了。
第二次进攻的失败让狼群稍微后退了几步,头狼站在原地没有动,它的眼睛在火堆上来回打探。鲁逊笑着对熊忆道:“这家伙很强,它在计算火堆燃烧的时间。看来,大家可以休息一下了。”
熊忆没有提出任何问题,他知道狼本身就是拥有极高智慧的生物,而水月国的生物好像比地球上的更强悍,自己对水月国生物的认知基本属于小白,所以,光听不说也是藏拙的好办法。
听了鲁逊的话后,藏身在壕沟里的人们放下武器坐了下去,眼下对他们来说,节省体力是最佳选择。
果如鲁逊所言,狼群没有再发起进攻,它们在头狼的指挥下,后退数步,远离火堆发出的炙热,静静地坐了下。其中有几头貌似母狼,带着近十头体形较小的狼离开队伍向帐篷走去。鲁逊解释说,这是母狼带着小狼去帐篷里搜寻食物,一是喂饱小狼,二是给守在这里的公狼送来,补充它们的体力。
萧晓雪好奇道:“那,如果帐篷里的食物只有一点点,不够它们吃的怎么办?”
鲁逊道:“食物不够就只能给公狼,小狼继续吃母奶。”
“啊?母狼岂不是很惨?”
“生存之道本来就这么惨,狼群遵循的是最远古的生存方式,也是最适合生存下去的方式。”熊忆接口解释:“狼群必须保证公狼的数量,并让它们永远保持最佳的战斗状态,才能为狼群找到更多的食物,整个群体才能生存下去。这就跟人类在战争中首先保证强壮男人的生存一样。”
萧晓雪看看熊忆,见对方很严肃地样子,她不说话了。其实她很想问熊忆,说这段话的意思是不是指男权在上也是人类生存的必然,是不是指水月国女人当家的制度有悖人类发展的方向。但,萧晓雪没有问下去。
狼群没有发起攻击,熊忆他们也寸步不离壕沟,火堆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当人类手中的燃烧物全部扔进了火堆后,他们知道,最后的决战时刻快要来到了。此时,东方的曙光也开始露出,天快亮了。
天亮对人类是有利的,狼在黑夜中有比人类杰出的视力加上远远超过人类的嗅觉,没有火堆的帮助,人类永远都不过狼,除非这个人具有超人的本事。但在阳光下,人一样能看清狼的一举一动,而狼的眼睛在阳光下的视力却要打个折扣,嗅觉也不再属于优点。
“狼群马上要发起攻击了,大家注意,一定要在壕沟里,千万不要踏出去。如果谁支持不住了,就往中间靠,互相支援。熊大哥,袁兄弟,我们三个尽量配合,先杀了头狼。”
鲁逊沉着冷静地吩咐大家,每个人也站了起来,握紧了刀。熊忆这时才发现,壕沟挖的很有特色,居然是半弧行的。这一发现,不仅让熊忆增长了知识,也让他对胜利充满期待。
第十九章 驿道惊魂(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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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的攻击力有多强大?没有经历过的人永远也想象不出来。虽然占有了地理上的优势,熊忆他们胜的依然很艰苦。
一声震耳欲聋的嚎叫从头狼嘴里爆发,划破了两军对垒的格局,群狼响应般地发出低低的威胁怒鸣,眼中透露出冰冷的气息,一步步向山丘移动。随着群狼的逼近,人类的呼吸声也急促起来,有恐惧,也有……兴奋。
鲁逊真的很兴奋,对他来说,狼肉的吸引力大大超过了对血腥的恐惧。要知道,在他们这样的士兵和下级军官眼里,狼肉可是上佳的美食,吸引力比战胜敌人都还大:“他奶奶的,个头不小,够吃两天了。”
熊忆在一旁,两眼紧紧盯着头狼,鲁逊的话已经引不起他的注意了:“什么时候动手?”
“等它们先攻击。”说这话的是袁雨风。
“哈,后发制狼?”熊忆卖弄一句,为自己解压。
“啥?”袁雨风没听清楚。
“嘿,咱们三个是出击还是等大家伙上来?”熊忆嘿嘿,手心里的汗都出来了。
“先干掉第一拨,然后出击杀头狼。”回答熊忆的是鲁逊。
熊忆和袁雨风同时点头。
就在这时,头狼的嚎叫再次响起,已经移动到壕沟前方的群狼就像听到了出兵的号角,整齐划一的跳跃动作几乎在同一时刻完成。也就在此时,鲁逊怒喝一声杀,一跃而起,手中大刀向前挥动起一股风,瞬间就带出了一道血痕。
一场人与狼的搏斗正式拉开了序幕。不,不完全是人与狼的搏斗,那一抹火红的影子也夹在其中,狠毒而致命的攻击全部在狼的……尾巴上。
就在鲁逊发起攻击的瞬间,早已经憋住劲的熊忆也出手了。他的招式很简单也很实用,曾经的训练在实战中完全发挥了出来,每一刀过去对准的都是狼的脖子,无论正面还是侧面,几刀下来,凶悍的公狼竟也不敢向熊忆发起正面攻击。
袁雨风的打法则是另外一种方式,他避开狼的正面攻击,大刀挥向狼的腰,在狼最不受力的地方给予致命的一击。因此,在袁雨风面前的狼,呼叫的最为凄惨。
冷风扬则和司圣语靠在一起形成了组合,两把刀没有熊忆他们的大,也没有那么厚,组成了一个弧形的刀网,将狼拦在了攻击距离外面,杀伤力虽然不是很强,但狼一时间也拿他们奈何不得,还会受伤,只好嗷嗷叫着不停地上扑。
那些车夫却没有上前,他们负责支援,站在壕沟后面,死死拽住惊慌的马儿,紧紧守在马的旁边。
与这些人不同的是萧晓雪,她在第一时间就冲出了壕沟,轻盈的身躯在狼群中跳跃着,仿佛舞蹈中的精灵。只是,这样的精灵不仅美,也带着一身的煞气,一把明晃晃的长剑在她手中舞动着,搅起一股股腥风血雨,让所有目击到她的人大吃一惊。
熊忆没有关心萧晓雪,他知道这个表妹的强悍程度,他在自由搏击中都不一定能胜萧晓雪。熊忆现在的心思和鲁逊、袁雨风一样,尽快消灭身前的狼,然后去攻击那匹在狼群中指挥行动的头狼。
这些事情说起来慢,动起来可是很快,狼群发起的第一轮攻击波在人类强悍的回击中一败涂地。解决了各自面前的两三头狼,熊忆他们三人不约而同地跳出了壕沟,向狼群中的头狼冲了过去。
在狼的世界里,有一点跟人类比较类似,那就是强者规律。头狼是狼群中最有智慧的狼,它的组织能力和领导能力一定是最强的。但头狼还要具备强悍的身体素质,否则在一对一的争斗中处于了下风,也没有狼能看得起它。
这倒有点像武侠小说中的武林盟主了。呵呵,说笑。反正,头狼的战斗力绝对是一流的,而尊严和地位都决定了头狼在面对挑战时不容躲避。所以,熊忆他们扑了上来,头狼也只能选择战斗。
当然,头狼不会傻到一对三,特别是三个凶猛(汗)的人类。因此它在迎击的同时也发出了指令,顿时在它周围待命的几只公狼也和它一起迎向了来人。
熊忆三人虽然是第一次配合作战,却十分默契,知道打狼的经验属鲁逊最丰富,熊忆和袁雨风很自然地将攻击头狼的重任留给了鲁逊,他们两人分别向头狼的助手发起了攻击。与此同时,在狼群中跳着夺命舞蹈的萧晓雪也向这边靠了过来,在她身后,是几只被她耍的头晕脑胀的狼不知道是追她好,还是躲她好。
鲁逊也明白自己的重任,就着熊忆他们暂时拦截住其他公狼的空隙,也不管周围的狼,直扑头狼。头狼似乎也明白鲁逊就是它的对手,也是长嘶一声迎了上去。大刀和利爪在空中撞击了,站在后方凝视这场战斗的人们只看清两道影子在空中交汇而过,接着,鲁逊的低吼和头狼的嗥叫几乎同时爆发了出来。
强者之间的决斗吸引了多数目光,不仅那些留守待命的狼直直地看着头狼和鲁逊,熊忆和袁雨风干掉缠斗自己的两匹狼后,也看向他们。
鲁逊脸上有着惊讶的表情,盯着头狼的目光中带着不少欣赏。而头狼的一只爪子举在空中,不停地抖动着,目光死死地盯着鲁逊,带着不甘的愤怒。
欣赏了头狼一会儿,鲁逊嘿嘿一笑:“好家伙,有点本事,老子喜欢。再来。”他双手持刀,竟摆出了一个尊重对方的架势。
头狼又抖了抖那只举在半空中的爪子,方哼哼着放下,用另一只爪子狠劲地在地上刨了几下后,突然仰首长嘶了一声,似乎在接受鲁逊的决斗邀请。
熊忆和袁雨风对看了一眼,都觉得这场景有点可笑,但却都笑不出来。两人同时深深地吸口气,又向周围的公狼发起了攻击,他们可不敢麻痹大意,狼,可是最爱搞偷袭的坏家伙,对付它们,可不能选择被动。而鲁逊也采取了主动,首先跃起,大刀向头狼的头部猛地劈了过去。又一个回合的混战开始了。
第二回合结束的很快。熊忆他们的对手似乎都有些心神不宁,看来,没有头狼的指挥,这些狼的攻击力也受到了影响,被熊忆他们三个打的哀嚎不绝,节节退后。
头狼那边,用极快的速度躲过鲁逊的当头一刀的线路后,大嘴一张,猛地向鲁逊的小腿咬去。鲁逊也没指望这一刀能见效,故此招式未老,翻手收刀,身体侧倾,刀锋由下向上,滑向头狼的肚子。如果头狼不放弃咬人的企图,那么,利刃就会划破它的肚子。
头狼非常聪明地看到了这一刀的凶险,它猛地一打滚,脱离了刀锋,迅疾跃起,利爪挥向了鲁逊的手臂,朦胧的几道冷光就冲鲁逊过去了,仿佛是一把几开刃的小型匕首一般。
鲁逊似乎早料到了头狼的这一招,本来划向头狼肚腹的刀尖突然变了一个方向,横在了右手臂前,刀刃向外,就等着头狼的爪子自残了。头狼动作也很快,眼看爪子就要和刀刃亲密接触了,爪子一下子就回收到了肉峰里,险险地避免了五指不保的危险。
鲁逊这一下抢得了先手,自然是得理不饶狼喽,大刀向外一送,非常快地来了一个穷追猛杀。头狼失去了先机,伸出去的前腿都来不及收回,只能向后跳,跳的时间也不够,只好来了一个狼翻滚,总算避过了鲁逊的这一击。
鲁逊一刀抹空,并没有停下来,双腿一蹬向前就扑,连刀带腿是一起上了。头狼刚刚翻了几圈才爬起来半个身子,就见雪亮的大刀已经到了屁股上,急忙一摆尾巴,将屁股挪开。屁股是挪开了,前半截躲不掉了,被鲁逊一脚正好踢在了肚子上,一下子将它踢了个侧摔,疼的它是一声哀嚎,又滚了几圈。鲁逊一击得手,并没有乘胜追击,而是看着头狼挣扎地站起来后,才上前两步。
头狼此时的眼中已全无斗气,反而露出了恐惧,它畏缩地后退着,嘴里发出低低的吼声。原来,鲁逊的这一击,刀砍狼尾是虚招,脚上的力量才是杀招,头狼肚子上被这一脚踢的翻江倒海般的难受,疼痛把强悍的家伙彻底摧垮了。不敢再和鲁逊争斗下去,它发出了让其他狼上前拦截鲁逊的命令。
可是,头狼和鲁逊的这一战,旁观的几头狼也看的很清楚,眼看鲁逊威风凛凛地一步步向头狼逼过去,还有熊忆和袁雨风也虎视眈眈地冲它们挥舞大刀,加上其他伙伴已经死的死,残的残,它们惧怕了,上前的动作非常小心,也很慢。
鲁逊大笑起来,腾腾腾地加快了追击的脚步,熊忆和袁雨风也露出了胜利的微笑,向剩余的这几只狼逼了过去。狼群失去了大部分战斗力,失去了头狼的指挥,失去了一切优势,它们止步不前,回头看看已经缩回母狼和小狼群中的头狼,再也忍不住了,是回头就撤。
头狼明白大势已去,再斗下去别说自己性命不保,恐怕这些母狼和小狼也会完蛋的。识时务者为俊杰,它很聪明地一声长嘶,率先朝空野处跑去。其他狼得到了撤退的命令,也是毫不犹豫地撒丫子就跑,跟攻击的时候一样,速度非常之快。
鲁逊没有下令追击,熊忆他们也不想追击了。一是他们也要筋疲力尽了,即便追击下去,也杀不光狼群了;二来,出于环境保护的需要,自然的生态链还是不要破坏的好。反正,这个狼群中的绝大多数公狼都已经成为了他们的备用食品(车夫们已经开始动手消灭那些还剩半口气的狼了),剩下的小狼要成长起来,还需要一段时间,这个狼群暂时无法威胁这条驿道上的过往行人了。
长舒一口气,熊忆率先爆发出胜利的欢笑,走过去猛地一拍鲁逊的肩膀:“好小子,有本事,我今天算是开眼了。”
鲁逊憨憨地一笑,不说话,过去帮车夫们收拾狼尸了。
袁雨风撕下一块干净的衣襟,擦擦汗,然后去擦刀,他可是见不得这么污浊的血迹涂满心爱的大刀。熊忆微微一笑,也过去帮车夫们给狼尸扒皮抽筋去了。冷风扬和司圣语则重新去捡木材,准备生火烤肉。萧晓雪得意地数自己的功劳,怀里的灵狐张嘴打了一个哈欠,懒洋洋地准备补眠了。
就在众人各自忙活的时候,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紧接着,一大片尘土飞扬了过来。等一票人马从尘土中显露出来,熊忆他们是大吃一惊。因为这十几匹马上的人手中都拿着武器——大刀和棍子。熊忆他们马上集中在了一起,不约而同地想到了一个词:强盗。
第二十章 奸商(一)
第二十章奸商
马蹄声清晰可闻,马背上的人,手中的武器闪闪发亮,熊忆他们的心跳也越来越快。刚刚经历了与狼群的搏斗后,再来一场战斗,每个人都会受不了的。
冷风扬常年出游,打劫偷盗之类的事情没遇上过几回,也听说了无数次,她对此有很丰富的经验。因此看看疲惫的众人,再看看神情也十分不好的熊忆,犹豫了一下开口了:“熊大哥,要不,咱们不反抗?一般这些盗匪都只要钱财,不要性命。”
熊忆叹口气,他当然明白钱财乃身外之物的道理,冷风扬的建议算是正中下怀。因此,他笑嘻嘻地看向了萧晓雪:“识时务者为俊杰,表妹,只好用你的第一桶金来为大伙买命了。”
萧晓雪眨眨眼,可怜兮兮地问:“不给行不?”
“行。”熊忆很痛快地答应道:“那些家伙归你了,我们是没力气了,大伙快点跟我跑,咱们躲起来,暗中为小仙女加油。”
袁雨风和鲁逊不明白熊忆说话是真是假,不过,既然有机会对小仙女示威一下,貌似机会不可错过,因此也是拼命点头。袁雨风甚至哀叹一声,使劲摔摔胳膊,一副你逼我打架我就躺着不起来的赖皮样子。
灵狐睁开眼睛看看这几个大男人,打个哈欠又闭上了,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样子。司圣语依然堆他的柴火,剥他的狼皮,准备烤狼肉。忙了这么久,大家的肚子都饿了,吃饭第一重要。至于是跑是打,还是拱手送上货物,他都做不了主。既然做不了主,不如安心当他的大厨,强盗也不会跟一个厨子计较吧。
“啊…………你们太过分了。”萧晓雪惨叫起来:“居然这样出卖我,5555555,人家不干啦,人家不玩啦,人家要去告发你们……”
自然,萧晓雪的惨叫是无人理会的,每个人脸上都是那种享受美妙音乐的表情。这让萧晓雪郁闷无比。唯有灵狐使劲捂住耳朵的样子让她略感安慰。
玩笑归玩笑,熊忆对鲁逊使了一个眼色,示意对方还是要做好战斗的准备,他则在冷风扬耳边悄悄说了两句话。冷风扬点点头,整理了一下仪容,站在大家身后,静静地等着。萧晓雪装模作样地惨叫了一会儿后,也叹气走到了冷风扬的身后,哭丧着脸看着辛辛苦苦弄来的几车山货。
十几匹马很快就到了跟前,果然停在了熊忆他们面前。马背上一个穿玄色服装的男子上下打量了熊忆他们一番后,翻身下了马,朝袁雨风走了过来。熊忆一见,立即不动声色地上前两步,拦在了袁雨风前面。
玄色衣服的人微微皱了一下眉头,看看袁雨风身后的冷风扬,才冲熊忆一挥手:“各位这是打哪儿来,去往何处?”
熊忆咳嗽一声,把个无良管家的架子端足了,斜视着打量了一番来人,鼻孔朝上哼哼:“你是谁呀?你们又是干什么的呀?凭啥管我们呀?”
熊忆的表现太出乎众人意料了,眼见平时正儿八经,智慧满胸的熊神仙突然变成管家婆的那种仗势欺人型,都不由地想笑,萧晓雪更是差点没忍住笑出来,赶紧把头扭到一边去了。结果低头一看,灵狐两只前爪捂住了眼睛,一副“别说认识我”的样子,这让她更是快忍笑忍出内伤了。
玄色衣服的人突然见这群人中除了熊忆,都是一副怪模样,加上熊忆的话有点呛人,也愣了,半天才反应过来:“这位……怎么称呼?”
熊忆丝毫不为神仙形象倒塌而羞耻,反而把头抬的更高:“我?本人是麒麟庄的管家,免贵姓熊。你又叫什么名字呀?”
玄色衣服的人摸摸鼻子,麒麟庄?没听过,难道是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出来这么一个二百五的管家。看这管家的样子,也不像什么好地方:“在下乃上海庄的庄主,罗昏。”
“上海庄?”这下换熊忆发愣了,这地方怎么听怎么耳熟,这年头,打劫的都不是占山为王,也搞城市化了:“久仰久仰。罗庄主前来拦截我们,意欲何为?”
罗昏心想,你久仰个屁,什么人呢:“在下得庄上家丁汇报,说是昨夜似乎听到狼群嗥叫,今晨又发现这边传来打斗之声,怕是过路商队受到了狼群的攻击,故此带人前来一探究竟,也算打个援手。”
“啊?”熊忆翻翻白眼。这人才叫一个坏呀,昨晚就听到了狼群嗥叫,也绝对应该发现他们防狼的火焰,却在天大亮了才跑来查看,这叫援手?哼哼,如果老子们被狼咬死了,你们好趁机捡现成的便宜,发死人财,这人大大地坏。
想是这样想,话却不能这样说。熊忆咳嗽一声:“原来罗庄主是来做好事的。虽然狼群已经被我们击败,还是应该说声谢谢。那么,这里也没什么事了,庄主请便,我们也该收拾东西,准备上路了。”我们没事,你想捡便宜,没门。
罗昏脸皮子有点发烧。昨晚的确听到了狼嗥,今天一早他派家丁过来查看,正好看到了人与狼正在激战。家丁回去一说,罗昏便点齐了伙计,带上家伙过来了。不过,他也真没安太大的好心,原也没想到熊忆他们能这么快解决战斗,自以为等他带人到了,正好是人也疲惫的受不了了,狼群的战斗力也被消耗的差不多了,他再来个消灭狼群,解救商队,让对方欠上他的救命之恩,便于他的利用。
眼下熊忆淡淡的几句话一说,罗昏听出了话中的暗讽,也有些讪讪地:“这两年在我们这里,狼群出没比较多,庄上也有不少人害怕夜出,所以只能等天亮才能召集人手。呵呵,各位能打跑狼群,也一定是身手不凡吧,如此激战一夜,定是疲惫不堪,本人诚心邀请各位到我庄中歇息一日,如何?”
熊忆打了一个哈哈:“庄主不必解释,我也没别的意思。只是我们刚打跑了狼,你就带这么多人,拿着武器跑来,倒吓了我们一跳。”
我们根本不认识你,去你庄里歇息?不会是羊送虎口,被你打劫吧?
罗昏看看自己带来的人,也笑了:“呵呵,我可是正经生意人,不是盗匪,这十里八乡的人都认识我,熊朋友不必顾虑。”
“早说嘛。”萧晓雪不满意的声音响起了:“吓我一跳,还以为我的心血要完蛋了。”
“这位是……”
熊忆退后一步介绍:“我表妹,萧晓雪女士。”
罗昏脸上马上堆起了笑,微微弯腰行礼:“原来是萧当家,有礼了。”
萧晓雪马上把手乱摇:“你认错了,我就一打酱油的。诺,真正的当家人是我们麒麟庄的冷庄主。庄主,人家找你说话。”
冷风扬无奈,只好上前扮演熊忆分配的角色:“罗庄主,在下冷风扬。”
罗昏尴尬地笑笑:“不好意思,冷庄主。”
“罗庄主的好心我们心领了。素未谋面,打扰多有不便,还是不去了。”
罗昏呵呵一笑:“俗话说,一回生二回熟嘛。你我虽然素未谋面,但既然相见,也是缘分。再说,阁下也是生意人,生意人讲究的是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在家靠家人,出门靠朋友嘛。”
“这……”冷风扬犹豫了。
熊忆思考了一会儿,越发觉得这个罗昏有点意思,再说,如果对方起心要黑他们,在这里动手岂不是更好,何必把人诳到家里下手,不仅多此一举,还容易被人发现。想到这里,他走到冷风扬面前,恭敬地建议:“庄主,小人觉得罗庄主说的有理。我们累了一夜,确实需要休息,既然罗庄主诚心诚意邀请我们前去,小人觉得去去无妨。”
冷风扬装模作样地点点头:“也对。罗庄主这个朋友我也想结交。如此就要打搅罗庄主一日了。”
罗昏见冷风扬答应了,也是一喜:“呵呵,冷庄主也是爽快之人,你这个朋友我交了。”
双方达成一致,大家都很高兴,萧晓雪更是高兴,她原地转了两圈,嘻嘻直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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