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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丧尸来种田-第6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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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云觉得自己不能再看到孙虎,眼前景象仿佛发出一层红光,立即飞身上马。

    “你自己先回去。”

    “诶?诶——你去哪儿?怎么就跑了——”

    孙虎望着箭一般射出去的花云,心里愁的不行,他们将军都恨不得把地犁一遍了,还是眼睁睁瞧着人把花雷带走了。

    这可怎么办?

    孙虎愁眉苦脸回大营。

    花云放开马跑,身上气势越发压制不住,突然马儿嘶鸣一声,跪倒在地,再承受不了花云的杀气。

    花云翻了几个跟头,阴着脸站起来,马儿嘶叫不停。幸好她还记得这是郑小幺的“闺女”,不能下嘴。

    极力压制着将要爆发的情绪:“在这等我。”

    说完,一阵风冲向远方。那边好像有一群什么东西…

    花云将要失控,那边听到孙虎回报的重万里掀了桌子。

    “弄死他!一定要弄死他!”

    孙虎大声附和:“对!弄死姓成的!”

    重万里看着他。

    孙虎不明所以。

    蓦的,重万里面现疲惫,破罐子破摔一样扔给他一张长长纸条,上头米粒大的字写得密密麻麻。

    孙虎一看便知,这是重万里不知收到了哪里的飞鸽传信,心里还暗道这信纸长,委屈那鸽子了,回头他给添把米去。

    重万里给他,这是要他看的意思。孙虎接过,先看眼大帐里其他几人,都是一脸的怪异。

    孙虎举起纸眯着眼努力看字。

    看了开头,吃了一惊,原来这是关于成老板的调查结果,再往下看,脸色也怪异起来。

    原来,成老板真是茴县人,成家一方乡绅,安分守己。往上数三代,清清白白没犯过事儿。成老板有个美貌的娘,很貌美的那种。虽然足不出户,但不可能真的一次门也不出。不知哪次就被人盯上了。

    盯上她的还是个小官,小官自己不好色,但贪权,可惜没本事。恰巧遇到了一游玩的大家子,大家子家里有权势啊,让他往上升一升没问题。小官动了心思,又那么恰巧,这大家子对女人喜好上的特殊被他不小心探得。人家年轻公子偏偏喜欢比他大那么一点儿的年轻妇人,尤其生过孩子的。说那样的身子才最**。

    当然,大家子好的仍是美人,不是丑无盐。

    小官就盯上了成老板的娘,一番威逼利诱,成家当然不愿意,把媳妇护得紧紧的。小官气怒,竟直接画了像送给那大家子。

    倒霉的,正是大家子喜欢的那一款。不用小官了,他直接派人将成老板的娘劫了走。

    成老板的娘烈性啊,被人拿全家人的性命威胁着,没立即寻死,应付着到了京城没让大家子得逞。实在应付不下去了,藏了剪刀要杀他。

    一个弱妇人哪敌得过青年男子?大家子挂了伤,剪刀被捅进了成老板娘自己的心窝。

    大家子恼羞成怒,唬弄了那么久的美人没吃到嘴不说,反倒让雁啄了眼。迁怒之下,那小官被捋了也罢,他却是恨上了成家。于是就有了灭人满门断子绝孙。

    关键是,那大家子不是别人,正是重万里他后娘的亲哥哥。

    又是他!

    孙虎吧嗒嘴,由衷道出大帐里众人的心里话:“将军,你跟你后娘舅才是真真的孽缘不浅啊,看这年头,有你没啊,他已经给你挖了大坑隔几十年也要坑死你啊。”

    真是…孽缘啊!

    一边人也恍惚:“难道他遇见过啥高人,知道咱将军一定会弄死他,他提前布置呢?”

    气得重万里骂:“胡言!”

    孙虎叹息:“将军啊,这次可千万不能手软了,就是你爹拦着你,你也得把他砍了。这这这,谁知道他还给你挖了什么坑呢?”

    作孽啊,凭什么那人作孽都报应到将军头上?难道说——孙虎诡异想到,其实将军是那人的亲儿子?这叫老子欠债儿子还?

    不会呀,要是这样的话,哪岂不是将军爹带了绿帽子?将军亲娘和那人有啥不得不说的…?

    孙虎忙甩甩头,瞎想个屁,要将军知道了,自己还有活命?

    “在想什么?”重万里阴嗖嗖的声音响起。

    “没,没。”

    “没有,没有。”

    “一定不可能。”

    几人同时开口,吃了一惊,面面相觑,你也这样想?

    重万里想不到他们脑洞大开,也知道他们没想啥好事。心里烦闷:“都出去。”

    几人转身逃。

    “花云呢?她…没事吧?”

    孙虎站住脚,心道,没事,就是把山给踹塌了。

    “她——很生气,让我先回来,她找地方撒气去了。诶?将军,她不会去哭吧?唉——”

    重万里默,她才不会。

    “将军,我们该怎么办?姓成的带花雷进了蛮国,肯定直接交给蛮国二王子。那个奸诈阴险的…我们去偷袭也没把握。”

    重万里头疼:“你先出去吧,让我想想。若是花云来了,让她直接进来。”

    花云很幸运的遇到一群狼。

    一群狼很不幸的遇到花云。

    不同于以往喝过血便能将暴躁的情绪压制下来,这次花云红着眼将被撵的跟鸡似的狼群一只只折断腿扔到地上,埋头在最壮的一头狼颈间,牙齿猛的咬合,一股热流呛进嘴里,填满口腔,滑进食道。却是越喝越饥渴。

    半天,花云闭着眼抬起头来,半张脸胸前衣裳全是血。准确无误扑到旁边一头嗷嗷惨叫的大狼颈间,狠狠一咬,又是一股热流。

    再一只,再一只,再一只,二十多只狼在花云的唇齿间结束了悲惨的命运。

    遇到一个喝狼的人。

    到得后来,花云已经不喝血了,灵魂里一种本能支使着她去咬去撕,牙齿没进血肉升腾起的快感,在这渺无人踪的苍茫大地上,花云头次不再压抑不再遮掩,任撕咬血肉的本性放肆发泄。

    二十多头狼,无一例外,被咬烂了喉咙,鲜血横流。

    (晚上加更。)(未完待续。)

第二百零九章 千金

    风沙吹过,空气仿佛扭曲晃动,浑身染血的人站起来闭了闭眼,似有红光一闪而过,唇齿滴血。

    花云深深吸了口气,空气中都是血腥味儿。从怀里摸出一个小香囊来,是顾老给配的药囊。靠近衣裳外侧的一面已经染了血色。

    为防止药材掉出来,开口缝死了。花云一撕,药囊咧开大半,抓了药材不管软的硬的塞进嘴里嚼碎了咽下去。几口便吃光了。

    若是顾老见了非得骂,有些药闻得吃不得,她这样胡来非得闹出人命来。

    或许是花云身体受精神磁场改造,干咽了那些药材也并无一丝不妥。

    寻回理智的花云动手清理狼尸,将狼皮剥下来,从脖子下的牙洞下手,没了皮的狼脖子上砍两刀,消去牙印。用的还是重万里的祖传匕首,她一直没还,重万里也没要。这匕首实在好用,花云手法又高超,剥狼皮跟剥橘子皮没二样。没等全部剥完,已经有秃鹫落下吞食狼肉。

    找到郑小幺的“闺女”,花云已经完全冷静下来。

    或许是因为一身狼血,也或许是因为手里的狼皮捆,郑小幺的“闺女”局促不安转着圈子马蹄踏踏踏踢着地,但并没有跑掉,大大的马眼仿佛担忧似的望着花云。

    花云莫名心里一软,没想到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候竟是它陪在自己身边给自己安慰。

    多好的“闺女”啊,一定要跟郑小幺讨过来。

    花云抱着马儿脑袋,使劲儿蹭了蹭:“以后你就跟着我吧,跟着郑小幺有什么前途?连你哥三两都是吃我的呢。我给你起个新名,就叫…叫千金吧。千金?”

    郑小幺的“闺女”温驯的任由花云抱着脑袋蹭,弄脏它的脸也不生气,还舔了舔她。

    花云不由感慨,果然人才最不是东西。万般苦难皆由人起,看她的千金多可爱多热爱和平。

    花云往军营跑,快到时看着自己一身狼藉有些犹豫,要不要回去换身干净衣裳?

    但想想便作罢,自己只这一身军装,穿了女装可没法进大营。

    再说了,凭什么要换?他以为他是谁?见他还要自己梳洗打扮的?

    花云就那样一身血红的进了大营,吓呆了一路的将士官兵,这是杀了多少人呢?

    重万里见了额角直跳,这人是告诉他她有多生气吧?

    “好了,我哥被带到蛮国了,你有什么话说?”

    “…我一定救他出来。”

    “呵呵,那你去吧。”

    “…等我部署——”

    “等个屁,”花云冷笑:“再等,我就自己去了。”

    重万里冷脸更冷:“你不准去。”

    花云比他还冷:“你还有脸管我?”

    孙虎等人咽口水,他们是不是该退出去?

    重万里听了她的话愤怒又愧疚:“事情是我惹出来的,我当然要弥补。”

    再好的涵养,重万里心里也不禁骂娘。这是什么屁事!好不容易得了杀敌利器能让边关安宁。可好,那恶毒女人的亲哥贪个财,花云的身份被彭仇抖落出去了。再好个色,花云的亲哥花雷被成老板带去蛮国了。那该死的混蛋真是挖的一手好坑。

    “你当然要弥补。”

    重万里:“你说要我怎么做?”

    “你立马带齐人马跟我杀到蛮国去,把我哥抢回来。”

    “嘶——”大帐里一片吸气声。

    重万里不语。

    孙虎不由道:“花云姑娘,这不是玩过家家打雪仗,两方交战哪是说打就打的?调兵遣将,提前部署——”

    “还要下个帖子?”花云翻个白眼。

    孙虎一噎,他说的不是那回事儿好不好?

    花云对着重万里不耐道:“趁着我哥才刚被带过去,杀他个措手不及,难道等他们有准备了,吃饱喝足等着咱再去?”

    重万里略一沉思,便点头道:“我跟你去,再带几十人,偷袭。”

    花云一想同意了:“也行。马上就走。”

    重万里看她一眼,别过脸:“你先换身衣裳。”

    “还有这个。”

    “什么?”

    花云扬着手里重万里的祖传匕首:“这场无妄之灾,我们不能白受,这匕首是给我哥的赔礼。”

    众人无语,有这样索要人东西的?

    重万里摇头:“换别的。”

    “别的我不要。”

    重万里气笑了:“给你哥的赔礼,要你看上干什么?等你哥救回来,我开了库房让他挑。”

    花云淡定道:“我哥听我的。”

    重万里:“…”

    孙虎想到花雷留下的石头花,这姑娘可是花心儿。

    “好吧,”重万里有些无奈道:“正好你没有趁手的兵器,先用着吧。等你哥救回来,我让他随便挑喜欢的,你再还给我好了。”

    “…”

    花云想,这人哪有郑小幺的一成大方?活该娶不到媳妇。

    几个男人却认真点头,这么好的祖传匕首给两个媳妇儿都不换。

    可见,男人跟女人实在不一样。

    花云去洗漱,重万里去点兵。

    他们去偷袭,同时更要防着蛮国心血来潮来偷袭他们。重万里跟剩下的将士们商议大营布阵防守。

    花云被孙虎带了找了空帐篷换了一身兵士服出来。

    就听到孙虎和几个人围着她的千金看呢。背对着她,花云脚步轻,几个汉子没觉察还在大咧咧说着。

    “你说她去发泄怒火去了?看来遇到一群狼,这姑娘身手比以前更利落了。看着狼皮上的伤口,应该是抹了脖子。这可是近身战。”

    听他说话,这人是去过茴县的。

    孙虎想说狼群算什么,那姑娘一脚崩了山呢,但说了恐怕这些人听了也不信,就没提那事,反而道:“奶奶个熊,让人眼睁睁从眼皮子底下将人带走,老子这辈子还没受过这么大的辱,这次偷袭兄弟们加把劲儿,一定把场子找回来。”

    说完想想又加了句:“一定要保护好花云——那啥。”

    军营人多,他们不在大帐里,怕周边兵士听到了不好,毕竟有规定女人不能进。

    在场几人看来也要参加偷袭战了,而且都是知道花云身份的,应该也是去过茴县的,且是重万里心腹。

    其中一个笑:“这身手,瞧这狼皮多完整,要我遇到狼群可做不了这利落。她还用得着咱们保护?”

    孙虎立即严肃了脸:“当然要。她有本事是她的,我们的心却也要到。本来就是咱们害她家受了无妄之灾,便是拼了命也要护他们兄妹安全回来。”

    花云勾起嘴角。(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章 传话

    “那是自然,还要你嘱咐?不过——”说话的汉子挠挠头:“这狼皮剥的没带血呀,她怎么弄了一身血回来?该不是——”

    “她剥了皮,拿狼尸泄愤了吧?”

    想想那一身血,众人摸胳膊,这姑娘的性子——

    孙虎反而称赞:“这是会过日子啊。知道狼皮能卖钱,先剥皮再碎尸,这是会持家。”

    山都踢崩了,碎个狼尸算什么?

    其余人:“…”

    想想也是,碎个狼尸算啥?人家姑娘能把人骨头碾碎了扎花呢。

    “她身手不错啊,”一个汉子叹道:“不知道对打起来如何?”

    孙虎眼皮抽抽,相信我,你不想做蠢事。

    花云笑道:“等我哥救回来咱们过几招?”

    几人回头,看到她,有些不好意思。

    孙虎干笑:“不好吧,还是算了吧。”

    先前那汉子也笑:“就是,那不是欺负你个小…娃子吗?”

    孙虎见花云眉梢一扬,伸脚就去踢他,这姑娘可不是会谦虚的人。

    “你们一起上,别说我欺负你们。”花云笑着笑着变了味儿:“要是我哥救不回来,哼哼…”

    众人心里慌慌,哼哼是什么意思?

    孙虎头疼,忙打岔:“你这狼皮会硝制吗?我们给你弄。”

    花云摇头:“不用了,送给你们了。我去看看重万里。”

    见她走了,几人面面相觑:“将军在部署吧,她去合适吗?”

    孙虎漠然:“那是将军的事。”

    众人:“…”

    “我可跟你们先说好了,想跟花云打,谁爱去谁去,别拉上我。”

    “哎哟,这是几个意思?你莫不是怕了?放心,兄弟们在前你在后。不要脸的一起上呗。”

    孙虎没羞没恼,不要脸算什么,不要命才是自寻死路。

    花云不是不识趣的人,见重万里被人围着说什么,停下脚,往帐子后头去了。

    重万里微微一顿,那后头是自己起居的起儿,她一姑娘乱走什么?该说的都说了,也没几句要嘱咐,挥散了人忙赶过去。

    正见着花云手里拿着一张纸条看,旁边小桌上放着细细的小竹筒,一边的小窗上站着一只白鸽在一只小浅碟里啄小米。

    看了自己的传信?

    重万里不由生气,皱眉道:“你怎么能随便看我东西?”

    花云抬头:“这不是郑达微的吗?”

    重万里一滞:“你怎么知道?”

    花云指指鸽子,又指指小竹筒:“郑达微送我一对鸽子,在白沙镇放着呢。这鸽子明显跟他送我的是一样的。”

    重万里无语,信鸽都差不多好吧。

    “况且,这信筒上细细雕了花纹,是山谷兰草,呵呵,这可不会是个行军打仗的将军爱用的。若是你的,怕不得刻刀剑?”

    其实花云想说的是,郑小幺跟兰草勉强相配,他重万里吗,不是冰山就是铁树,没什么韵致可言。

    重万里冷着脸:“你说的都对,可是这是郑达微给我的传信,你怎么能看?”

    心里暗想,看来郑达微跟花云相处太融洽了,都直呼姓名的,心里不知怎的有些不舒服。

    花云挑衅看着他:“是吗?你自己看。”

    重万里接过来一看,不由气闷。这上头第一句话就是问,花云怎么样了?有没有吃好睡好心情好?怎么她不给他飞个信云云。下头便是专门写给花云的内容。从头到尾密密麻麻,没一句不跟花云直接相关的,跟重万里屁个相干的。

    这是当着人面被猪队友啪啪打脸的节奏啊。

    若不是花云盯着,重万里非得把信撕碎不可。

    “哼,他倒是跟你相熟的紧。”

    花云有几分莫名其妙:“不是你让他往我跟前凑的?还不是你打我的主意?”

    重万里尴尬,这话说着没错,但听着误会啊。他打的分明是她手里弩弓的主意。

    说到弩弓,心里一动,试探道:“那把弩弓…”

    花云立即寒了脸,冷冷看着他。

    重万里心里一叹,知道不可能了,至少目前不可能。

    郑达微早给他来了信,说花云当着他的面将自己惦念许久的弩弓融了铁疙瘩。他便知道再难让花云松口。而且郑达微信里隐隐透漏出来的意思让他生气又不甘,难道自己会是别人不愿意就会强抢的人吗?多年好友他便是如此看待自己的,还隐晦表示他郑家会护着花云。

    若是他真不择手段,跟那恶毒女人的哥哥又有何区别?

    重万里隐隐觉得郑达微不对劲,这让他有些不安,但现在的形势让他无暇多想。

    当务之急,是将花雷平安救出来。

    或许,他隐隐的担忧也会随之而解。

    “我来说,你来写。”

    花云虽然得了郑达微的信鸽,却从来没用过。一是她不觉得有什么好写。二是,让一只鸽子带信,纸上能写几个字?

    比如,眼前这张纸上的蝇头小楷,她是写不来的。

    重万里不动,花云便提起一旁的纸努力写了个自己能写出的最小的字。

    她的努力,重万里看到了,不由抽抽嘴角,字好不好暂且再论,拳头大小也就算了,写个“杀”字是什么意思?跟自己示威呢还是字由心生?

    花云看着纸也很无力,毛笔字啊!要知道在末世里她也只见过一回这传说中的毛笔,是风行从他老宅里拿来跟她显摆她是多么的有眼光选中他这个多才多艺的男人的,花云拿到手里就给他扔了出去。

    能吃能喝能杀丧尸吗?

    重万里无奈坐到案前,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张空白纸条来。

    “你要写什么?”

    花云想了想:“就说我一切都好。我哥被带到蛮国了,我去救他回来。请他帮我照顾好家里,一定不能走漏风声。还有,下次来信,我娘的身体状况问过顾老再告诉我一声。”

    重万里提笔就写,心里却不以为意,这些话都是可有可无的,他从来不会在传信里说无关紧要的事,女人真是麻烦。

    花云接着道:“还要跟我弟弟妹妹说一声,就说我很快回来,让他们不要担心,有人欺负家里便打回去。”

    重万里心道,是这姑娘的风格,但好像也是废话。

    花云扭了扭脖子,实在没得说了。

    “哦,跟他说。我不用当婆婆了,要当亲娘。请他断亲吧。”

    重万里笔锋一顿:“什么意思?”

    花云道:“你只管写,他知道的。”

    重万里心里又隐隐不舒服,这两人竟然有自己听不懂的事情,或是暗语?明明郑达微是为了自己才去接近花云的。

    写完给花云过目,花云满意点头,这笔字,她练一辈子也不可能拿毛笔写出来。

    重万里将纸条塞到小竹筒里,抓过鸽子,挂在它脚下,扔到半空里。

    鸽子扑棱着翅膀飞走了。

    花云忽然想,若是自己还能飞该多好。

    摇摇头,别做梦了。

    “出发吧。”(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一章 进去看看

    且不说花云重万里带了人偷偷往蛮国那边去,风行在京都挨家挨户的找花云。

    当真是挨家挨户,从城北开始。

    因为他不确定花云如今是如何个状况,醒着还是昏着,神智清醒还是忘了以前,除了刮地皮还能有什么法子?

    当然,他也不可能把京都的人个个扒拉到他跟前一个个检查。不说这工作量累死他,皇帝也不会允许,这是要造反呢?

    再有就是这个时代真的不方便。

    他前几天才在街上看到,一个唇红齿白的小书生好心扶了一个跌倒的姑娘一把,还是把袖子裹住手没有皮肤接触的扶。那姑娘跟见了兔子的狼似的,非得缠着人家要娶她。

    风行不忍直视,心里给那小书生加油赶紧跑,那姑娘长得实在磕碜。

    有现实教训在,风行果断连袖子都不敢碰雌性一下的。

    但他也不是全无办法。他的腕表有自动搜寻功能,里头有保存花云的精神波动记录,能将周围的精神波动自行搜集对比。精神波动绝无可能相同,比指纹眼膜还要独一无二。只要花云在这个世界,不管她变成什么样子,风行都能找到她,只是时间早晚而已。

    可惜,腕表的搜寻功能范围有限,才方圆二三百米。所以风行无法只能靠双腿一条街一条街的找。

    带他来的小飞船上倒是有更大的搜寻器,范围覆盖近千公里。可惜,穿过通道缝隙时,小飞船受了损害,搜寻器也失灵了,一时半会儿修不好。

    腕表只有一只,风行想过若是修不好小飞船上的搜寻器,他要不要拆了多做些腕表出来,请皇帝派人全国各地的找。

    而且,他不能只停留在大华,这里的人还不知道他们脚下的大地其实是一个美丽的球体,万一花云掉到另一半去了呢?

    风行心里思索,自己怎样才能用最快的速度将大华搜寻一遍,再去别的国家。

    忽然腕表有了反应,风行愕然停住脚,抬头一望,前头是一段高高的围墙,向左右方向延伸,很长。

    “这是哪里?”

    京都城北城西非富即贵,这里的宅子自然宽阔几许深。风行因为腕表的搜寻范围限制,特地向皇帝请示能出入各家宅院。皇帝当时很为难,因为男女之别和国朝规矩,后院女眷不好出来排队给风行看,而他若是允风行自由出入内院,呵呵,这是逼大臣们造反呢?

    幸好,风行及时解释,他不用面对面的看人。可不可以请她们在他进来时回避在屋里,他不用进屋子,甚至连院子都不用进,只要走一圈就好,绝不多耽搁时间。若是皇帝和那些人家还不放心,可以多派些人跟着他。哪怕在他脖子上架把刀呢。

    他都如此说了,皇帝想想竟然答应了。去跟臣子们说时,自然受到了反对。

    皇帝也不恼,问他们:“国师为了追寻妻子不惜从仙界掉落凡间,你们谁给朕说个更痴情的例子来,朕便驳了国师的请。不要拿神话故事来糊弄朕,就拿你们见过的。”

    众人面面相觑,他们去哪里找?别说天上的神仙了,就是他们自己也没几个信哪个男人能为女人做到如此地步。对于远不可及却又是自己内心深处也期许的美好感情,大家也心软了些,想想只要做好隔离,倒也没什么。

    更有甚者,若不是风行只一心寻找妻子,按他国师的身份,怕是大家早争先恐后的邀他去家里做客了。那样的话,风行赏脸见见家里人都是荣幸,便是女眷也不会避讳。

    而且,大家有志一同想到了在行宫自取其辱的左霓虹。连那样的绝色国师都不给一丝面子的,呃…恐怕自己家那几个人家国师更懒得看。

    因此,皇帝派了两个大内侍卫,一个太监一个宫女随他走动。

    听得风行开口问,跟着他的姓牛的公公忙往前后打量。

    “城西这段地…唉哟,这是郑国公家的后墙呐。国师要进去看?那得绕到前门通报一声才好。”

    风行手腕上有柔和的绿光闪个不停,他抬着手腕,袖子滑到臂弯,四个人好奇盯着瞧。

    跟着他的小宫女十五六的模样,长着一双俊秀的眼睛。这是为了万一要跟女眷打交道,有个宫女方便说话,风行才答应带上的。

    十五六的年纪,又是在这个深宫,早已情窦初开,对男女之情有莫名的向往。不过这个宫女并未对风行产生非分之想,反而崇拜于风行对妻子的痴情眷恋,简直就是书里说的侠骨柔肠生死相许嘛。她真心盼着风行能早日寻到妻子,能亲眼见识到一生一世一双人。

    或许也是因此,风行默许她跟在身边。

    名叫紫燕的小宫女微挑眼角,欢喜道:“之前没见国师的法器如此呢?是不是寻到国师妻子大人了?”

    国师是神仙,国师的妻子也是神仙,因此紫燕每每提起,总要加一声“大人。”

    风行心里叹气,摇头道:“不是,是别的,不过也得进去看看。兴许我妻子就在这里呢。”

    他觉得,可能这里头就是自己的飞船落在京都的原因。

    郑国公正巧在家,亲自迎了出来,见到风行,哈哈笑:“国师驾临,有失远迎,我正新沏了一壶好茶,不如国师来点评一二。”

    风行笑,心里吐糟,我顶多就是点评个好喝或者更好喝的水平。

    “多谢国公美意,我此行来意,想必国公也知晓,不如早些做完,免得打扰贵府。”

    郑国公笑不改色,这人说话当真不委婉。如不是当日自己也看见他从天而降,还专门去见识了一番那圆不溜秋的“座驾”,确定不是这个世间能出的,以国公府的一贯秉性,早把他当神棍赶出大华了。惑乱君心。

    可话又说回来,人家一落地就道明来意是来找妻子的,而且在后来的日子里也确实在一心一意的寻人,对朝政权势富贵全然不在意的模样,众大臣都是看在眼里的。而且,他也没唆使着皇帝练仙丹求长生,除了大费周章兴师动众的找人,真的人畜无害。所以朝中大臣一时吃不准主意,两边倒是相安无事。

    “那,我来给国师带路。”吩咐随从去后院通知女眷回避,不准出来走动。

    风行谢过,按照自己的惯例,在国公府里挨条路挨条路的走了遍,后宅花园子树林子都没放过。一无所获。

    郑国公见他闷闷,不由心起同情,安慰道:“皇天不负有心人,国师定会如愿。”

    风行点点头,引导着郑国公走到一处院子前头。

    郑国公茫然:“这里不是方才来过了?”

    风行微笑道:“方才是来过。不知我能不能进去看看?”(未完待续。)

第二百一十二章 郑国公府

    郑国公更茫然:“这院子…除了几个下人每日定时打扫,并无人居住。”

    风行耐心道:“不是看人,是看院子。”

    “哦?”难道是看风水,郑国公带着风行一行人进了去。

    院子并不很大,相对整个国公府来说,但景色雅致非常,移步换景。而且院子里以树木居多,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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